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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農民土地,辦區段徵收,讓政府和建商財團獲利,的惡法,在告訴你糧食不足,農地種電就可以,這些官員們真可惡
農民要起義革命不然永不翻身!
加一農民到現在都沒辦法翻身。
台灣與美國的民主與民權律法類似,對於民權私有財產已有憲法的條文規定與保障,關於公民私權的土地法要變法土改、改變公民私權人財產的權利與義務,依憲法規定是要經過政府與私權人大家的同意,否則政府會如美國一樣、依憲法規定政府要負私權人的損害賠償的責任,致於台金馬今土地建物已違規案、已有更正與處法的完整律法,怎不去落實律法、而搞成土改變法,未經過政府與私權人大家的同意而變法、是獨裁極權專制政府的惡政,連美國也不敢對私權變法,台澎金馬的公民、依法已投資的資產(即土地與建物),其權利與義務責任已受憲法規定的保障,國家不該容幾"百位政客說與說客團"同溫層說改就改說變就變、其原本土地建物的權利與義務與責任;國內前土地違法使用與違建的事實與案件、是兩造問題,即相關公務員未依法落實行政與違規者未依法受罰與更正,怎反而拿前依法已投資資產的台澎金馬沒在違規的所有權人開刀違憲搞變法? 台灣今無政變或變天成新的國家,台澎金馬無須變法改行所謂的"國土計畫法" 、改變了台澎金馬人民資產的之前的權利與義務與規則、台澎金馬每筆私有土地建物資產都有人的、怎能是幾百個政客說客團說了算了,違憲背信亂黨亂政!
還不都是官商勾結、關説,總結法不夠嚴,州官放火貪污,百姓不能點燈
可憐農地百姓。
政治人物的違規使用先罰款和拆除做示範如何
只要官夠大,蓋豪宅都可以
講得非常好聽 農地農用,但政府要你的土地時,不管水源汙染、環境汙染、生態浩劫,甚至刨祖墳、剷平一座山(竹科寶山二期)都沒有關係,隨時可將其掠奪變更地目為工業區、住宅用地...等等
臺灣應該算出完全不依靠進口糧食,臺灣需要多少農地產出的糧食,才足夠國人自給自足,這就是臺灣農業用地的紅線,另外必須再多畫編一倍的農業用地一併加入,因應未來人口多一倍的糧食考慮。另外除了公共建築用地和有保留意義的建築,其它所有的居住房屋都必須規定使用年限,到時一併拆除重建,都更才有辦法一次取得完整大面積的土地,便於都市未來整體規畫。所有都市、鄉鎮、村落、零星居住的社區,都要實施居住用地規範,盡可能採取集合居住式的高層建築,淘汰低層透天建築,才能釋出更多的土地面積。臺灣所有適合建造水庫的地方,都應該規劃建造水庫蓄水、多建造污水處理廠、所有建築都必須利用外牆和屋頂進行光電設計和安裝、政府必須建造公營、公民營植物糧食高層魚菜共生溫室工廠、國家必須逐漸收回非居住用地的所有權,才有機會整併成大面積的農業用地,以最小出租農業用地,每單位十公頃的範圍出租給有能力維修使用大型機械化農業設備、和願意從事農業的相關企業和人士去務農,這樣才能以企業化經營農業。臺灣擁有幾分農地的家庭佔多數,因為收入少、土地破碎,無法使用大型農業機械化設備,無法降低成本,造成務農沒有效率,都是佔著農業用地,然後全家都從事非農業工作,任其荒廢或已經在城市生活或已移民,務農對他們只是當作副業和退休生活而已。臺灣政府,既然要國土規劃,就要考慮到一百年後,一千年後,不然農業用地會因為繼承、蓋農舍、工廠、房屋,只會被肢解的越來越小,如果哪一天,國際發生重大事件,無法進口糧食,臺灣一定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問題。為了建立完整的大農場企業化經營模式,所有佔用農業用地的房屋、農舍、工廠,都必須限定時間取消所有權、使用權、搬離、拆除。全球農業已經進步非常多,過去的小農精緻農業已經不適合臺灣的農業生產模式,大部份都是低效、原始的農業生產模式,想經營農業獲得高報酬,必需用大型機械化經營大面積農地。臺灣政府必須由榮工處在全臺灣市區、鄉鎮建造高層社會住宅,補償搬離、拆遷戶居住,這樣才能逐步將平原地區的土地,整併成大片農業用地,這才是臺灣萬年之福,臺灣的農業才能永續經營,農業技術才能更進步和提升。
愈來愈多的限令都是為了愈多的特權,人民做就被罰,後面有高官背景的就可以做,淺山不能蓋房,高山卻可以蓋大廟,你們拿百姓的稅收整天在計劃如何限制人民的自由,抄作建地價格,終有一天人民會覺醒的
敢拆再說。開一些提前來講的門,圖什麼大家心知肚明。
我有話要說全台灣住宅機関公司大樓及建地前身不是農地。農地是農民的財產,農民是衣食父母農地任由你們規劃貶值地價判死刑。要規劃可以要公平正義農民不反對全部檢討配套補助每公頃多少不然政府收購市價以最近買賣價金收購
農地先請政府弄個透明的交易平台才不會淪為財團工具!!!!!
在私人農地增加諸多限制,憑什麼;保護糧食產量,有幫助農民嗎?將農地判死刑,不就是為了將臨城鎮旁農地合法都更而已,你們賺了錢還敗壞農地價值,後續再賺一次
真農民不闇法令,農設施末申請,被稽查到,應有補正通知及合理補正申請期限,否則对農民太不公平,罚太重。
政府再也不用去拆你違法使用的違建,只要每年都拿空照圖給你的違建開罰(罰個幾年就等於政府充公土地價值),開罰罰金你不繳就強制執行,強制執行讓法院拍賣土地及地上物。所以現在台灣的土地上有違法使用的地都在競相掛賣出售,明年4月底就是最後期限。
如果農地蓋工廠所帶動的經濟效益是多少,難道會比農業差嗎?人口老化,少子化,誰要來誤農?
一甲地每年先補助40萬再來說
@@阿操來了 想得美,都計畫奪你的地了還會有補助,那些都是喊假的
大家聽我說、政府缺錢要懲罰農人,要拿我國農人開刀割韭菜🤣🤣大家知道政府要懲罰農人全台農人😂
可憐農民。被割韭菜。官商勾結都在都更,現在農地地主有農地被垃圾政府管。怎麼不去處理官商勾結呢!
拆看看啊!
自己拆,不然以後農地不能過戶買賣,農地假如屬於耕地,耕地上有危建,農地要賣給別人,不讓你過戶,除非拆掉危建
充滿人渣的島嶼 我家周圍的田這兩年一直慢慢且偷偷的變成工廠 全是千坪起跳的
慢慢會變好的,等國土計畫法正式施行後,農地要變更就很難了
河川地可以蓋大樓嗎?雲林可以。建築執照誰核准的?
笑死人,中南部農地一堆廠房,倉庫,工廠,沒人在管
官商勾結炒房炒地皮。農民做一輩子翻身嗎~槍口找農地怎麼不找官商勾結呢!
@@詹茂平 沒錯啊,我指的不是農民,而是買農地的老板,蓋工廠,倉庫。地方政府都沒在。
@@龔一峯 工業用地漲翻天只能買農地蓋因為便宜
@@詹茂平 房價那麼貴,那這樣大家也來買農地蓋房子就好啊
新北市樹林區也是一堆,沒人在管
是嗎?那救救雲林吧。
到底憑啥限制啊笑死我的地我爽怎麼用就怎麼用
其實這個法的立意是不錯的啦但目前農地違規使用沒有法可以管嗎?那為何還要額外立法來處理這些問題呢??如果舊的法都沒辦法落實實施那再多的新法不都是放屁嗎
@@程昭欽 舊法是把農業區搞到沒價值,新法是提高罰款並增加罰額可以直接讓你的土地變國有t也,另增檢舉人制度不但可增加國庫收入且可加快土地國有化,朝共產制度前進
該法適用韭菜平民,有黨證的,農地 要怎麼用 就怎麼用,懂嗎?
農民都设飯吃了,一紙命令就罚錢,叫農民死,農地不農用一堆知識份子,政府沒眼晴嗎?
知道現在衛星變異點有多屌嗎?真正要強力執法你堆置一點點或是用水泥拍的清清楚楚,系統馬上跳出來給你看,還農地工廠幾百年的東西了,你現在農地蓋工廠試試看,你有電可以用嗎?縣政府馬上衝過來叫你停工,區域計畫法也本來就可以連續開罰了,還要獎勵檢舉人,我靠屌爆了這個國土計畫法,原本現行規定累積兩次違規或是一次違規沒有期限內改善,移轉就不能免稅了,農地的限制就已經很多了,城鄉差距就很大了,有農地的都去甲賽好了,以後農地還可以借到幾成?銀行訪價剩多少?鄉下永遠鄉下人口永遠外移好了,本來變更就有回饋金要繳,30公頃以下主辦也是縣政府一直以來都是政府,從頭到尾都有政府的把控,變更談何容易還有狗屌環評要地方說明會狗幹大家意見一堆,其他一般民眾要享受到變更地目外溢的農地漲價空間都沒有啦,以後不准變都走容許,沒價錢的農地年輕人還要回來種田?貸款都貸不到肥料農機買個狗屁。
違規昰針對老實人,有錢有勢隨敢動,放屁。
所以89前就存在了也不行?
每4年要選舉一次 ? 或是包青天只做一任 ? 我相信。
就是要搞死農民,試問建地違規要罰多少?建地違規使用還可以買賣嗎?
農地工廠還不是一直在蓋....越蓋越大
有的農地工廠可能有用地變更過或依工輔法辦理,不然現在新建的農地工廠被檢舉,其實蠻快被拆的,但舊有的農地工廠暫不會拆
@YouTer-yp9ed 有關係還是有差別的,不過還是要依法來執行,不然官員也沒辦法明目張膽協助違法
工業用地漲翻了。當然找農地蓋。
繳6萬元罰款就可以合法了是嗎?
罰了以後,還是不合法,除非變更用地
是6萬嗎?人家已經要你的土地了,你還在睡
請問 如果是在114年5月國土法實行前就有的農地違建 管理上是照區域計畫法開罰 還是國土法呢
在國土計畫法尚未實施前是以區域計畫法開罰,國土計畫法實施後依國土計畫開罰,不論是否既有或後來才有,但在建築管理實施前已有的農地違建,就不會被罰,也不會被拆
MBYW
所以鄉下就是一直要是鄉下不能發展就對了
這不一定,如果政府因興辦公用事業、實施國家經濟政策來新訂都市計畫或變更用地,偏鄉地區也是有機會變城市,但原則還是按國土計畫來走
@YouTer-yp9ed 這部分如果政府有意要開發時,就會開說明會或公聽會,邀請地方民眾表示意見,基本上沒有效益的事,政府也不會做
您說的方式是可行的,可依自辦重劃的相關規定來辦理
什麼都是政府的,政府說了算。那我們百姓算是什麼東東。
台中農地都可變建地 , 彰化/雲林 都是特農區 註定一輩子窮縣!!!!
是誰違法買賣?高高舉起 輕輕放下,辦不了人就滾蛋。
不做違背良心的事,剩下的就給他罰吧!正常跑流程可能跑完,心也冷了!周遭的都是直接蓋。
還不都是官商勾結、關説,總結法不夠嚴,州官放火貪污,百姓不能點燈+1
●別傻了,在台灣比在大陸還嚴重,就是有關係就沒關係啦!有關係就是變更地目啦,少來了,那些法只是對一般沒關係的庶民啦!
拿農民土地,辦區段徵收,讓政府和建商財團獲利,的惡法,在告訴你糧食不足,農地種電就可以,這些官員們真可惡
農民要起義革命不然永不翻身!
加一農民到現在都沒辦法翻身。
台灣與美國的民主與民權律法類似,對於民權私有財產已有憲法的條文規定與保障,關於公民私權的土地法要變法土改、改變公民私權人財產的權利與義務,依憲法規定是要經過政府與私權人大家的同意,否則政府會如美國一樣、依憲法規定政府要負私權人的損害賠償的責任,致於台金馬今土地建物已違規案、已有更正與處法的完整律法,怎不去落實律法、而搞成土改變法,未經過政府與私權人大家的同意而變法、是獨裁極權專制政府的惡政,連美國也不敢對私權變法,台澎金馬的公民、依法已投資的資產(即土地與建物),其權利與義務責任已受憲法規定的保障,國家不該容幾"百位政客說與說客團"同溫層說改就改說變就變、其原本土地建物的權利與義務與責任;國內前土地違法使用與違建的事實與案件、是兩造問題,即相關公務員未依法落實行政與違規者未依法受罰與更正,怎反而拿前依法已投資資產的台澎金馬沒在違規的所有權人開刀違憲搞變法? 台灣今無政變或變天成新的國家,台澎金馬無須變法改行所謂的"國土計畫法" 、改變了台澎金馬人民資產的之前的權利與義務與規則、台澎金馬每筆私有土地建物資產都有人的、怎能是幾百個政客說客團說了算了,違憲背信亂黨亂政!
還不都是官商勾結、關説,總結法不夠嚴,州官放火貪污,百姓不能點燈
可憐農地百姓。
政治人物的違規使用先罰款和拆除做示範如何
只要官夠大,蓋豪宅都可以
講得非常好聽 農地農用,但政府要你的土地時,不管水源汙染、環境汙染、生態浩劫,甚至刨祖墳、剷平一座山(竹科寶山二期)都沒有關係,隨時可將其掠奪變更地目為工業區、住宅用地...等等
臺灣應該算出完全不依靠進口糧食,臺灣需要多少農地產出的糧食,才足夠國人自給自足,這就是臺灣農業用地的紅線,另外必須再多畫編一倍的農業用地一併加入,因應未來人口多一倍的糧食考慮。
另外除了公共建築用地和有保留意義的建築,其它所有的居住房屋都必須規定使用年限,到時一併拆除重建,都更才有辦法一次取得完整大面積的土地,便於都市未來整體規畫。
所有都市、鄉鎮、村落、零星居住的社區,都要實施居住用地規範,盡可能採取集合居住式的高層建築,淘汰低層透天建築,才能釋出更多的土地面積。
臺灣所有適合建造水庫的地方,都應該規劃建造水庫蓄水、多建造污水處理廠、所有建築都必須利用外牆和屋頂進行光電設計和安裝、政府必須建造公營、公民營植物糧食高層魚菜共生溫室工廠、國家必須逐漸收回非居住用地的所有權,才有機會整併成大面積的農業用地,以最小出租農業用地,每單位十公頃的範圍出租給有能力維修使用大型機械化農業設備、和願意從事農業的相關企業和人士去務農,這樣才能以企業化經營農業。
臺灣擁有幾分農地的家庭佔多數,因為收入少、土地破碎,無法使用大型農業機械化設備,無法降低成本,造成務農沒有效率,都是佔著農業用地,然後全家都從事非農業工作,任其荒廢或已經在城市生活或已移民,務農對他們只是當作副業和退休生活而已。
臺灣政府,既然要國土規劃,就要考慮到一百年後,一千年後,不然農業用地會因為繼承、蓋農舍、工廠、房屋,只會被肢解的越來越小,如果哪一天,國際發生重大事件,無法進口糧食,臺灣一定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問題。
為了建立完整的大農場企業化經營模式,所有佔用農業用地的房屋、農舍、工廠,都必須限定時間取消所有權、使用權、搬離、拆除。
全球農業已經進步非常多,過去的小農精緻農業已經不適合臺灣的農業生產模式,大部份都是低效、原始的農業生產模式,想經營農業獲得高報酬,必需用大型機械化經營大面積農地。
臺灣政府必須由榮工處在全臺灣市區、鄉鎮建造高層社會住宅,補償搬離、拆遷戶居住,這樣才能逐步將平原地區的土地,整併成大片農業用地,這才是臺灣萬年之福,臺灣的農業才能永續經營,農業技術才能更進步和提升。
愈來愈多的限令都是為了愈多的特權,人民做就被罰,後面有高官背景的就可以做,淺山不能蓋房,高山卻可以蓋大廟,你們拿百姓的稅收整天在計劃如何限制人民的自由,抄作建地價格,終有一天人民會覺醒的
敢拆再說。開一些提前來講的門,圖什麼大家心知肚明。
我有話要說全台灣住宅機関公司大樓及建地前身不是農地。農地是農民的財產,農民是衣食父母農地任由你們規劃貶值地價判死刑。要規劃可以要公平正義農民不反對全部檢討配套補助每公頃多少不然政府收購市價以最近買賣價金收購
農地先請政府弄個透明的交易平台才不會淪為財團工具!!!!!
在私人農地增加諸多限制,憑什麼;保護糧食產量,有幫助農民嗎?將農地判死刑,不就是為了將臨城鎮旁農地合法都更而已,你們賺了錢還敗壞農地價值,後續再賺一次
真農民不闇法令,農設施末申請,被稽查到,應有補正通知及合理補正申請期限,否則对農民太不公平,罚太重。
政府再也不用去拆你違法使用的違建,只要每年都拿空照圖給你的違建開罰(罰個幾年就等於政府充公土地價值),開罰罰金你不繳就強制執行,強制執行讓法院拍賣土地及地上物。
所以現在台灣的土地上有違法使用的地都在競相掛賣出售,明年4月底就是最後期限。
如果農地蓋工廠所帶動的經濟效益是多少,難道會比農業差嗎?人口老化,少子化,誰要來誤農?
一甲地每年先補助40萬再來說
@@阿操來了 想得美,都計畫奪你的地了還會有補助,那些都是喊假的
大家聽我說、政府缺錢要懲罰農人,要拿我國農人開刀割韭菜🤣🤣大家知道政府要懲罰農人全台農人😂
可憐農民。被割韭菜。官商勾結都在都更,現在農地地主有農地被垃圾政府管。怎麼不去處理官商勾結呢!
拆看看啊!
自己拆,不然以後農地不能過戶買賣,農地假如屬於耕地,耕地上有危建,農地要賣給別人,不讓你過戶,除非拆掉危建
充滿人渣的島嶼 我家周圍的田這兩年一直慢慢且偷偷的變成工廠 全是千坪起跳的
慢慢會變好的,等國土計畫法正式施行後,農地要變更就很難了
河川地可以蓋大樓嗎?雲林可以。建築執照誰核准的?
笑死人,中南部農地一堆廠房,倉庫,工廠,沒人在管
官商勾結炒房炒地皮。農民做一輩子翻身嗎~槍口找農地怎麼不找官商勾結呢!
@@詹茂平 沒錯啊,我指的不是農民,而是買農地的老板,蓋工廠,倉庫。地方政府都沒在。
@@龔一峯 工業用地漲翻天只能買農地蓋因為便宜
@@詹茂平 房價那麼貴,那這樣大家也來買農地蓋房子就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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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那救救雲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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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目前農地違規使用沒有法可以管嗎?
那為何還要額外立法來處理這些問題呢??
如果舊的法都沒辦法落實實施
那再多的新法不都是放屁嗎
@@程昭欽 舊法是把農業區搞到沒價值,新法是提高罰款並增加罰額可以直接讓你的土地變國有t也,另增檢舉人制度不但可增加國庫收入且可加快土地國有化,朝共產制度前進
該法適用韭菜平民,有黨證的,農地 要怎麼用 就怎麼用,懂嗎?
農民都设飯吃了,一紙命令就罚錢,叫農民死,農地不農用一堆知識份子,政府沒眼晴嗎?
知道現在衛星變異點有多屌嗎?真正要強力執法你堆置一點點或是用水泥拍的清清楚楚,系統馬上跳出來給你看,還農地工廠幾百年的東西了,你現在農地蓋工廠試試看,你有電可以用嗎?縣政府馬上衝過來叫你停工,區域計畫法也本來就可以連續開罰了,還要獎勵檢舉人,我靠屌爆了這個國土計畫法,原本現行規定累積兩次違規或是一次違規沒有期限內改善,移轉就不能免稅了,農地的限制就已經很多了,城鄉差距就很大了,有農地的都去甲賽好了,以後農地還可以借到幾成?銀行訪價剩多少?鄉下永遠鄉下人口永遠外移好了,本來變更就有回饋金要繳,30公頃以下主辦也是縣政府一直以來都是政府,從頭到尾都有政府的把控,變更談何容易還有狗屌環評要地方說明會狗幹大家意見一堆,其他一般民眾要享受到變更地目外溢的農地漲價空間都沒有啦,以後不准變都走容許,沒價錢的農地年輕人還要回來種田?貸款都貸不到肥料農機買個狗屁。
違規昰針對老實人,有錢有勢隨敢動,放屁。
所以89前就存在了也不行?
每4年要選舉一次 ? 或是包青天只做一任 ? 我相信。
就是要搞死農民,試問建地違規要罰多少?建地違規使用還可以買賣嗎?
農地工廠還不是一直在蓋....
越蓋越大
有的農地工廠可能有用地變更過或依工輔法辦理,不然現在新建的農地工廠被檢舉,其實蠻快被拆的,但舊有的農地工廠暫不會拆
@YouTer-yp9ed 有關係還是有差別的,不過還是要依法來執行,不然官員也沒辦法明目張膽協助違法
工業用地漲翻了。當然找農地蓋。
繳6萬元罰款就可以合法了是嗎?
罰了以後,還是不合法,除非變更用地
是6萬嗎?人家已經要你的土地了,你還在睡
請問 如果是在114年5月國土法實行前就有的農地違建 管理上是照區域計畫法開罰 還是國土法呢
在國土計畫法尚未實施前是以區域計畫法開罰,國土計畫法實施後依國土計畫開罰,不論是否既有或後來才有,但在建築管理實施前已有的農地違建,就不會被罰,也不會被拆
MBYW
所以鄉下就是一直要是鄉下不能發展就對了
這不一定,如果政府因興辦公用事業、實施國家經濟政策來新訂都市計畫或變更用地,偏鄉地區也是有機會變城市,但原則還是按國土計畫來走
@YouTer-yp9ed 這部分如果政府有意要開發時,就會開說明會或公聽會,邀請地方民眾表示意見,基本上沒有效益的事,政府也不會做
您說的方式是可行的,可依自辦重劃的相關規定來辦理
什麼都是政府的,政府說了算。那我們百姓算是什麼東東。
台中農地都可變建地 , 彰化/雲林 都是特農區 註定一輩子窮縣!!!!
是誰違法買賣?高高舉起 輕輕放下,辦不了人就滾蛋。
不做違背良心的事,剩下的就給他罰吧!
正常跑流程可能跑完,心也冷了!
周遭的都是直接蓋。
還不都是官商勾結、關説,總結法不夠嚴,州官放火貪污,百姓不能點燈+1
●別傻了,在台灣比在大陸還嚴重,就是有關係就沒關係啦!有關係就是變更地目啦,少來了,那些法只是對一般沒關係的庶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