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азмер видео: 1280 X 720853 X 480640 X 360
Показать панель управления
Автовоспроизведение
Автоповтор
看過相關報導就會知道其實警察不是不攔截他是因為他事發前幾天才持槍恐嚇別人所以警察怕他身上有大量武器更何況這是發生在市區如果真的發生槍戰傷及無辜怎麼得了.........
但就是一堆笨阿 部會看新聞之類就那邊亂罵警察笨或怎樣 再說警察本身就不能亂對本人開槍 除非他一職跑 他跑的話也是先打輪胎 還跑的話那就是在打車子 打車子總會打壞八 打壞再去制伏 如果制服不了可以打他的腳之類讓他跑不了除非他一職反抗無意間打死他 那種才沒關西
他也不怕槍,他之前2001年也被開好幾槍,還把人家警車給撞翻。他已經有兩次拒捕的經驗。上月中才因拒檢遭警開槍的計程車司機仲長海,昨日凌晨又在北市演出警匪飛車追逐,北市警中正二、中山分局線上警網幾乎傾巢而出,並陸續擊發十六槍制止,最後才在民權東路恩主公廟附近開槍擊中仲某左小腿,結束這場近廿分鐘的惡夜追逐。警方除將仲某送辦,並將追究違規及毀損公物的賠償責任。 昨日凌晨二時十五分許,中正二分局警備隊員警在羅斯福路、林森南路執行酒測勤務時,發現由仲長海(男,卅七歲,有麻藥、槍砲、恐嚇等前科)駕駛的計程車(車號H3-700)遇檢不停,反在衝撞警車後加速紅燈右轉,往北自羅斯福路、愛國西路方向逃逸,並沿途丟棄吸食的強力膠袋。 險遭撞上而扭傷腳踝的郭家宏等三名員警,隨即呼叫勤務中心派出線上警網鳴笛追緝,不過,熟悉中正區一帶地形的仲長海,卻繞著位在重慶南路附近的總統官邸轉圈,令警方投鼠忌器,只能從後追趕卻又不敢開槍制止。 仲長海見狀,加速轉往南昌路、福州街警哨站時,員警饒誠哲伺機對空及左後輪開槍,惜未命中。 在一陣混亂的追逐中,警方巡邏車一度於三元街一七九號前企圖超前攔阻仲某,但仲長海竟加速往警車衝撞,致使巡邏車在原地翻覆打轉二圈,才在撞上中央分隔島後停住,而仲長海則在肇禍後,趁隙轉向愛國西路、金山南路逃逸。 當仲長海衝向新生南北路高架橋往北逃竄,除了中正二分局出動八部警車從後追捕,中山警分局線上警網也趕往馳援,不過,仲某卻又在松江路上快速衝過中山分局長春派出所路檢點,並在建國北路轉向民生東路時,二度衝過警方攔檢點。 當大批警力尾隨仲某高速繞行近半個台北市區,最後才由中山警分局員警江青田及馬志憲對空鳴槍後,朝著仲某汽車連開六槍,貫穿駕駛座車門並擊傷仲某左小腿,才讓這部高速闖禍連連的計程車,慢慢滑行停靠在民權東路二段行天宮附近。 不過,仲某見警前來仍意圖負嵎頑抗,一度將自己反鎖車內,後經員警敲破車窗將他拉出,才在凌晨二時卅八分許,結束這場近廿分鐘的惡夜飛車追逐。 在這場警匪飛車追逐中,受傷的有嫌犯仲長海,以及中正二分局員警郭家宏、饒誠哲、中山分局長春所主管時保寧,經治療後均無大礙。 由於仲長海違法情節嚴重,警方訊後除依公共危險、妨礙公務及社違法等罪嫌送辦,並準備針對違規行為開出包括拒絕酒測受檢、闖紅燈、紅燈右轉、超速等罰款金額共近三萬元紅單,並追究仲長海傷害及衝撞警車毀損公物等賠償責任。
台灣如果有法律保護警察可以開槍那就不會這樣追半天警察不是不想耍狠如果撞壞警車、撞傷嫌犯都是有些是要警察自掏腰包要賠償的所以警察執行任務才會綁手綁腳,甚至還會被嫌犯傷害
笑死天下人
单晓彬 你去當警察就知道好不好笑了
+林子皓 虽然你这么说,还是有不能理解的地方啊。最后打死嫌犯警察就不用赔偿了吗?一开始追击的那个警察在街上甚至飞车开枪也很危险,流弹伤人的可能性很大。真的不敢负责任的话,一直追到嫌犯车没油不就好了。至少这个事件看不出开枪的必要。
+Ordensmeister 你也講的太簡單的,說甚麼追到油沒了就好了,你一定沒開車過不然就是沒做過車,你知道要耗費油要多久時間?那你又敢保證警察不會比嫌犯還早沒油?難道你是要叫警察追到沒油再去加油站加油再來追嫌犯嗎?這想法..無邏輯可行
Ordensmeister 如果警察在執行公務中,照成民眾受傷,是可以申請國賠的,如果警察追犯人造成人員傷亡還要負責(非蓄意),那你說警察還有什麼公權力,不追說警察不管,追了說警察管太多,如果不追,又傷到到無辜民眾,誰負責?
標題下錯, 應該更正為 :故事從一個毒蟲和鍵盤米蟲開始
今天上午在台北街頭上演了一場驚險的警匪追逐戰 ,一名男子在中正紀念堂附近開車繞行,不斷吶喊倒扁口號,警方要上前盤查,這名男子竟然開車就跑,警方一路追逐,不斷鳴槍,從中正紀念堂追到板橋,再追回萬華,警方連開數十槍,最後男子身中五槍就逮,送醫前就已經死亡。
台灣警察真不是人做的爛職業..開槍被罵..不開槍也被罵...政客很無恥.長官沒擔當所照成的
給警察一個讚 憑什麼罵笨 前面已經開槍警告 還逃 活該 更何況假設嫌犯有武器 把警察打死 那又怎麼算 所以 凡是以警告 還逃逸的 被打死 怨不得別人!!
做台灣人的褓母真的很心酸,拼了抓賊,也要被要求抓的聰明..有那麼厲害了,自己去抓,我就不信就會講風涼話的人有多高明!
台灣警察真難為…執行任務處處綁手綁腳…很多鍵盤高手嘴巴說的比誰都厲害
這就是台灣警察的悲哀,警網聯繫能力不足,沒有統一的圍捕系統;警察用槍限制太多,還有不能有太暴力的舉動(社會觀感問題),以這次的追逐來說,當匪車輪胎被射破後,警車可以採取衝撞方式將匪車卡入牆角,這樣一來根本不需要那麼多支援警力跟開那麼多槍..可是台灣的警察卻不敢這樣做..未啥呢??很簡單 1.警車撞壞了一定會被上頭罵(物品保戶比人命及抓匪都還重要). 2.媒體一定會有警察暴力衝擊匪車這種字眼來報導..還是會被上頭罵..(辛苦抓匪還被罵,誰要?) 3.害怕牽連到一般民眾及損失民眾財物(這點就真的很重要了,只是這樣一路追逐難道就沒影響到一般民眾嘛??)嘛...總之,台灣真的是 個很矛盾的地方....從這影片不難看出來阿...
台灣警察對副手無寸鐵的真是高手,逾上悍匪就跟數啦一樣,他是合法帶槍的流忙
看一下評論~我有幾個感想!阿你們都是特勤捏???那麼會說!阿你們怎麼沒去考警察???台灣法律就是很神奇 警方不能開槍打人除非有生命威脅~講得跟真的一樣! 不要線上遊戲玩一玩!就真的覺得自己很棒很厲害!台灣不是美國~~台灣只要警察對空鳴槍民眾就會質疑~~有必要開槍嗎??何況打人? 被質疑執法過當事小~還會被說蓄意謀殺!
一堆不懂得在那評論阿 我看一堆好像說的美國比較好 那要步要搬去美國住啊?同意你的看法:)
如果你有剛到台灣不久的美國朋友!你會發現如果他被警察攔會超級有禮貌。而且會稍稍的害怕。美國警察太強勢了...一個不如意就會被海扁。如果想要搬去美國 快快快!但是首先你要先有錢買綠卡~~而且再提醒~外國沒健保歐!!可以思考一下怎麼死在美國的!!1.窮死 2.病死 3.嚇死美國太大 警力不足 住偏遠一點 警察大概30分鐘左右才抵達~遇到搶劫你就等嚇死吧
恩~雖然說美國是很不錯但是一旦觸犯那邊法律之類穩死所以待在美國穩死!!說美國警察好 那他們趕快搬去搬去過後不熟那邊法律直接被人槍死杯要他賠償門都沒有
有多少盡忠職守的警察,在查治安攔檢當時,就從被檢查的車中子彈四射,當場殉職,美國,台灣這案例太多了!美國最講。人權夠民主了吧?像今天這案子如果發生在美國,不用多次赫警,嫌犯早當場被轟上天去享受神權了!法律不外保護安良,制裁奸盜,在台灣長期被某些政黨政客當作政治資源,差不多犧牲完了!綁手綁腳的結果,造成多少維安人員,尋常百姓的家庭悲劇!
一個笨警追一個笨賊後面還有一個錄一個笨警追一個笨賊的人 然後我是看一個人錄一個笨警追一個笨賊的人
那賊跟本是已經亡命之徒了.警察好守本份~~應該給讚.
媽祖遶境喔... 繞繞繞,抓不到~
@iwantfocus 你好, 我是小留學生, 7年級就到美國了, 我的二點一公尺距離是一個朋友曾在美軍當后备军官训练队 (ROTC). 他在教我們的時候曾說過美國平均實際射擊的距離是七呎(一尺30公分). 這是指人對人實戰射擊的平均距離, 並不是打靶. 原文是 "averagely, all pistol shots are fired at about 7 -8feet distance in close contacts". 步槍射的準是天下皆知, 我第一次射擊也挺準的. 但是手槍的準度差很多. 因為槍管太短. 我就不相信你的 175公尺是用手槍射出來的. 就算距離只有十公尺的打靶, 用手槍都不容易中紅心. 真的很像在射bb槍的感覺. (便宜的, 不太準的那種)我很長訓練喔, 我天天打手槍, 可是連一公尺都射不出去.... -_-" 你說這些警察能比我好到哪裡去? (呵呵呵,著最後一段是開玩笑的)
竟然有一個更笨的在追
整件事如警察處理得當,根本不須追兇30公里,歹徒也無須喪命。最後壞人被警察亂槍(51槍)打死了,心中並沒有感覺到警察的英勇,反而有種莫名的難過。
什麼叫妥當?!警察的車又不能撞撞了自己賠開槍又不能對人對車開槍車還是可以開靠近窗戶你是知道對方有沒有槍哦可以別說這麼好聽嗎妥當。。。在台灣警察已經變成很卑微的工作了公奴不是這樣的你去國外任何地方都可以直接對現刑犯或嫌疑犯用暴力解決你知道在澳洲你打架聚眾鬥毆是直接被警察打到不能動的那台灣呢勸架?!然後???沒了難怪現在台灣治安越來越差因為沒人支持公權力在正當的執行我是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怕以後自己不小心犯法吧
台灣應該找美國警察來協助訓練..美國警察真的很兇悍
美國警察因該已經把犯人殺了= =
豬甘蔗 美國只要一開始不停車就直接開槍擊殺駕駛了台灣警察車撞了 要自己賠錢開槍了 要寫一堆報告殺人了 又一堆說執法過當
犬走椛 台灣警察如果像影片上開槍 誰說一定要寫報告 如果他犯了甚麼錯 被警察追 又繞跑已經跟她講叫他停他不停地話 可以開槍 把她車設壞根本不用陪 因為可以合理懷疑她是罪犯或是甚麼才要繞跑 不然開槍要寫報告 那該翠警察都別當了直接犯罪就好 再說如果他一職跑的話 射死他不建得警察有罪
面對歹徒 ,跟面對手無寸鐵的抗議群眾是2種完全不同態勢...真的是很無言
怎麼搞得跟GTA的警察一樣
1.為何只見後面少數員警著避彈衣.都不懂保護自己了如何來保護人民2.有數次機會能使用警棍擊破車窗把人拖下車.何況全程疑犯未曾反擊.最後疑犯喪命.顯然處理過程太過.將心比心.若是家人就這樣莫名其妙被....有誰能心服!
搶匪悠閒的逃,警察悠閒的追悠閒的開槍悠閒的抓
其實第一次成功截停賊車時,只要叫停在前面的小黃的士不要開走,就制止以後的一場大追逐。
那個分享影片的人也很怪!說笨警追笨賊那你追給我看你多有技術和知識
真的蠻…
台灣警察除非真的真的真的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對"人"開槍,警察為了不造成太大恐慌又不能太激烈,重點還有個白木在後面跟
加油吧你當警察! 我支持你的看法 會批評一定很會做!
該車拒攔檢(第一台警車不能跟丟目標,否則無法告知其他警員支援位子)。但附近有(學校),所以員警眼見匪徒被車擋住無法前進,所以冒風險向前攔阻!##其實畫面到這裡時。。。。這兩位員警已經違反規定。1:值勤員警必須穿著防彈背心!該名員警裝備不完整。只需通知位子讓其他有穿防彈背心的警員來圍捕,不應該自己一人向前,避免歹徒為了奮力一搏掏槍或是土製炸彈與警方拼命。。該員警蓋國旗的機率很高。(現在一般警用手槍被設置短距離/威力弱)2:跟車太近,匪徒認為已經躲不過了,(若有槍就會為了阻擾警車繼續跟監而開槍)3:已經近距離確定歹徒沒有持有槍械的可能,應該用警車去碰撞攔截。4:冒險的警員為什麼找到機會就試圖攔下歹徒?答"左轉有國中跟小學,前面有西門町,在不快點攔阻恐發生更嚴重的問題。5:轎車拒捕~追上前就該對空鳴槍警告對方立刻熄火下車,若駕駛企圖繼續行駛, 瞄準駕駛的小腳開槍,隔著車門板金降低威力。6:爆胎是為了讓歹徒無法加速逃逸。開一槍就夠了,多開幾槍也無法阻止汽車前進。7:來了那麼多人包圍歹徒了,為何不用警車將歹徒的汽車前後夾緊???為何有那麼多警察要對他開槍???他並沒有任何武器。8:試問。。。。身上中彈還繼續聽到射擊聲,請問誰不想跑???最後的一口氣將車慢慢開進了一條死巷子裡面,被警方繼續開槍,拖出車外。9:有聽到有人說:還會動耶。[難道他該死嗎?][他只是在賣場門口順手牽羊拿走涼蓆沒付錢而已]。不想被抓所以拒捕,然後就被開槍。一般人都會認為 他沒有拿出危險武器 也沒有攻擊人,警方因該會用車衝撞逼車子到牆邊。~!!但沒有阿~~都一直讓他有空位可以開走。最後惹來一大群警察對著他那台破爛車子開槍~最後死在一條死胡同。10:也許。。。。他突然去偷走一件涼蓆。。。。也許。。他不是拿它來躺的。
你怎麼知道他是偷草蓆?在沒有搜身搜車之前,如何確定真的沒有武器?影片多半在市區,如果因為擋車或衝撞造成其他意外跟損傷誰負責?
@ip0312 我覺得你說的沒錯,執法要留活口,不過重點是對方要想活命才行,警察都掏槍要他下車了,他還不下來,這就沒辦法了...
這人完全可用在不斃命的前提下被逮捕,他開車不是很快,而且中途有停車,完全有逮捕的機會!是因警察太膽小,不敢破門而入!
警察受到太多限制,才導致耗費太多時間,真的該修法,讓警察更好辦事,如此也可保護在街上的百姓。
在0:36其實是可以抓到人的,去阻擋前方的車行進,用警棍直接破窗,把人拖出來就好。可惜沒有人去阻擋車子。
記得沒錯的話 本身那位逃跑的嫌犯好像有前科 被通緝的樣子被警方看到 追逐中 但不支到對方身上有沒帶槍 當然會 危險戒備 但最後好像 才得知對方好像 沒有防身武器 被射中多槍 在項子中 流血過多 死亡
叫嫌犯的前車貨車司機別開車 後面警車貼嫌犯車屁股 他能開去哪裡?
猛阿!!! 要不要請憲兵隊 他企圖衝撞員警 公共危險 妨礙公務 不聽勸告 直接往他手臂開槍 或在停車時用槍托 撞擊玻璃 還有這位駕駛 以後看到警察圍捕嫌犯 通緝犯 之類的 盡量離遠一點阿!!! 道時候你們反而會害警察背業務過失傷害罪(致死罪)
這個警察的真的很好但是太善良了啦😂
不管美國警察還是台灣警察都儘量不用槍射人, 除非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 但是美國警察的車子比較好, 而且還有防撞桿,可以盡量撞別人... 台灣沒那個配備.所以只好慢慢追了. 我也看過美國警察花很久時間追嫌犯過. 還有台灣因為槍枝違法, 所以警察並不是天天和有槍枝的嫌疑犯打交道,並不會天天練槍法. 而且手槍本來就不是很準的. 美國平均手槍射擊的距離大約只有2.1公尺而已
看到一起繞圈圈那個畫面....抱歉我笑了~是說跟車的是記者還是一般民眾?
片頭一開始,那位警察近距離開了幾槍,還有在車輛行駛追逐當中開的那幾槍,難道說都是”打空包彈”嗎?槍法還真是…。而且警察還真是勇猛ㄟ!他們自己都沒穿”防彈背心”,難道說就不怕車上的人突然”放冷槍”嗎?就連機動性比較好的警用機車也不太敢近距離追逐(可能大家都沒穿防彈衣,怕被匪徒放冷槍吧)但這未免也太瞎了吧!路上幾乎沒甚麼車,匪徒車速也不快,竟然可以從台北市追到新北市,又回到台北市,追捕了20公里,那麼多的線上警用汽機車在路上追逐,竟然還沒辦法將匪徒立即攔下逮捕。這則警匪追逐的新聞畫面,感覺有點印象,好像是很多年前,電視新聞有報導過。但最後為何會是消防局的警消前來收屍呢?
我個人認為 很早警察就有辦法逮捕嫌犯了 片中多次嫌犯卡在車陣中但一綠燈 前方及左右車輛卻開走了 這行為根本就是在幫助嫌犯逃逸 我甚至認為當時開走的車也必須開罰
難道都沒有人發現這台車上的是記者嗎...是一群"自以為有公權力的記者"耶!好像自己也是正義的化身,什麼"只有一台警車和我們在追他",有夠厚顏無恥的!
是怎麼發現的啊~好厲害
+林燕 他有寫
往水箱開槍跳彈的機率比較大,畢竟朝那裏打引擎蓋下面硬邦邦的東西多了
因為如果把玻璃敲破的話 可能會讓裡面的人會受傷 也有可能玻璃掉到地面上造成不便 射輪胎是比較沒有危險的 也盡可能讓車子無法前行!
明明很简单一件事 搞得 😂。 佩服。 警棍破窗 不行的话都有好几个机会用警车顶住牠车尾就可以直接强上啦 当警察还柔柔弱弱的。看得我佩服
@commonsense1911 確實在那大台北交通擁塞的地區派增緩追上嫌疑車輛確實是有它的難度, 不過若是有空警隊提供地面警車輛訊息, 應該會比較容易.
不一定 有可能他的玻璃是特殊的玻璃 也有可能他把槍藏在油門那或著是隱密的地方,反正 真的有太多不確定因素 加上那邊是人車都很多的交通要道 如果讓嫌犯開槍或著是進行槍戰 要及時封鎖現場也不可能呀!台灣警察扛不下那種責任呀.
??? Isn't illegal to follow emergency veichle(within 100m) when the siren is on?
如果每個人都像他那樣不鳥警察,那警方如何執法?而且一開始的員警不是笨警,只是比較敬業,應該是新進人員吧?有時候大家可以認真思考一下,國家和法律已經站在罪犯那一邊了,如果我們再不挺警察,到時候連警察都很無力感了,吃大虧永遠是我們社會大眾。
什麼都要學國外!為什麼這不學國外?讓台灣警察更能行使正義的權力!而不是一直保護做奸犯科的人!
台灣警察應call上台,然後要求支援及set roadblock
Se fosse no Brasil, tinha morrido a muito tempo
說句實話,台灣警察會這樣怪誰?下面就一群整天躲在電腦前,上網胡亂酸的酸民,台灣會進步嗎?請問那些自作聰明的朋友,你不用槍,你用什麼欄,用車,撞爛你要拿自己薪水去付耶?抓一個壞人你能賺錢嗎?社會是現實的。不要只拿你書裡或網路上察到的資料自以為是的當成專家。台灣是不能跟其他民主國家相提並論的,其他國家珍惜的人權,台灣則是濫用人權。臺灣政府根本不想給予警察,如同國外警察的權利和制度,看看人家吧?打擊壞人,人家媒體和官員和一般百姓都會熱烈鼓掌,台灣呢?媒體為了搏版面,批評警方作為,刻意只訪問兇嫌家屬,企圖炒作出執法過當的新聞,完全不理會受害家屬的感受。酸民在網路上,不論看到什麼都想酸一下,好像不酸嘴巴會受不了。官員沒自主性,就這樣被牽著鼻子走,然後懲處警員,這樣惡性循環,台灣警察有多好,我不相信!!
@mj5421 經驗豐富喔~ 下次出來為這些警察演講一場吧!傳授一下您豐富的經驗
1.對輪胎進行射擊2.對引擎進行射擊3.再不行就就打到呼壹細
3:30的時候 前面那間是警察局嗎....??
難以想像如果一天來個2次~那會怎麼樣呢??是不是該想個能夠快速逮捕犯人的方法~
我們繳的稅就是養這一群喔
警察真的是很辛苦也很危險,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圍捕並殺死一條人命,試問這名罪犯到底犯下什麼讓人氣憤之事,倒不如換成鄭捷,連續射個51槍痛快吧!
@TheCkyi 我相信警察一定有苦衷 如果撞車 對方沒事 到時候又說警察怎樣怎樣 要你陪 只是一開始影片中的那位警察真的有點誇張到 開那麼多槍居然制止不了 另外逃逸的嫌犯也自己看不清狀況 硬要逃逸 也難免警察會有更大的動作
警察已經很辛苦了!如果這些社會敗類不要做錯事,那就不會有今天這種事情了!追根究底,還不都是因為犯人犯錯才會被打死。警察也是人也有家庭,別再讓他們勞累了好嗎?哀欸~~~
台灣應該有像香港警方也在使用的統一道路號誌控制系統只要把該區的交通號誌都調為紅燈, 把賊車困在車陣不就可以了吧....用得上追20公里嗎......
那些說用車撞的,車壞了誰賠?國家願意賠的話他們會不願意嗎?國家都不挺警察了= =那些說開水箱的,可能警察不知道吧(聳肩,或許該列入受訓?拜託,要反駁的話理由也好一點吧= =不要只會馬後砲像,嫌犯沒有開很快沒有衝撞,不該開槍至死,這樣的理由就不錯
勞斯動眾警大大辛勞那個狼投胎了沒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 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 前項情形於必要時,得併使用其他經核定之器械。
其實 在美國追補這種開車的逃犯 美國有一種警用的器具 只要放在輪胎前 讓車子輾過那台車的輪子就爆胎了.少了這種工具 當台灣警察真的很辛苦!!最後他會動是因為他在抽蓄....是身體上的反應
歹徒開很慢其實可以用警車前後包抄把他攔下來, 或是利用停紅燈時叫前車不要開走,把他攔下來, 反覆 好幾次 停下來在車前開槍又看他開走真是很搞笑 ,在市區開50幾槍如果流彈打到其他人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況且他也沒有橫衝直撞只是 慢慢開 不想停車而已, 實在沒有必要把他開槍打死, 警察訓練的sop很有問題,還是根本就沒有訓練?????
呂盈震 說的很好, 照這樣子看這傢伙非窮兇惡極之人, 雖然逃避臨檢但是落跑的車速也合情合裡, 並無傷及無辜路人的意圖, 這麼好對付的歹徒居然像是凌遲一樣被打死, 萬一碰到亡命之徒怎麼辦?
對車開槍還可以但對人有點過火51槍換作他家人看他們怎麼想
Hum... 最後那是遊行嗎... 這麽多人追那一個......太扯!
為什麼只對後右輪開那麼多槍 其他的三輪怎都不開呢?
人家美國都直接用MIP(以警車前輪猛力由右向左或由左向右的撞嫌犯車後輪,讓嫌犯車徹底180度大轉彎與警車相反方向,加以阻擋。)兩三下就好了,真是沒用。
以後一個月發給每個警察一包橡皮筋好了
要做竹槍嗎
先快速打破車窗,再爬入車內抓人,再找支援,可能比較快!
如果政府給警察多權力,那人民被打,會說警察打人,然後上法院(現在就有打人的例子),給警察太少權力只能窮追逃犯。各有好壞,也不能說甚麼..
抓賊的效率有開單的千分之一,台灣就有救了。
在美國,警方會對空鳴槍警告你,如果還動的話,就格殺勿論,我在美國親眼看過,前後只花40幾秒而已~
連轟那個有點扯 好像是在打殭屍喔!!
設身處地想一下,追了二三十分鐘了,堅不停車、堅不下車,請問你怎麼讓他停下來,並且下車?說真的,9mm 的子彈【阻進力】不足,所以才會發生這種中彈後還活蹦亂跳,似乎沒什麼影響的狀況,換做是步槍彈的話,他大概就停在路邊了吧。只是,動用到步槍的話,那流彈的問題就.....
我覺得警方應該先用,警車擋住歹徒的車前後包抄,讓歹徒不能開,接著所有員警躲在警車後面持槍待命 ,並已擴音器命令歹徒下車,同時聯絡附近分局持防彈盾牌過來,如歹徒不下車,就必須進行攻堅,持盾牌以警棍將歹徒的車窗敲破,另一名員警持盾牌持槍跟上...持槍的員警確認歹徒無槍枝時,開車門..再將其制伏,若有槍...對空鳴槍予以警告,若不從以手腳四支先予以射擊並制伏.....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如果歹徒有人質並殺了人質,我覺得應該要當場擊斃...有些國家是要先回報上級,是否下達格殺令......但我看這個歹徒沒有人質,沒有槍枝,沒有撞警察.....但他掛了,我知道警察很辛苦,做什麼都不對,但畢竟沒有充分的理由要他死....
@tairyore 同意...台灣就是受太多輿論壓力...假設警察當街一槍暴頭斃命~記者會說警察手段殘忍~執勤過當...當街處決疑犯! (雖然平常被那些遊手好閒愛衝業績開紅單的交通警察很不爽....)
標題下的很精準
我想警察一開始是柔性勸導,盡量不動武...最後打傷(死)笨賊,要怪就怪那個笨賊自己不乖乖聽話,要怪就怪那個笨賊自己做錯事
那些批評警察的人既然都覺得警察不會抓人 那為何不去考一考當上警察與其在這批評 那不如自己去當警察 向他們證明"你"到底比他們多行
拒捕本來自己就要負擔風險,出甚麼事也是他自找的.
不要把新聞跟政治扯在一起 我記得當時 他是先偷車 還去追撞其他車 把前後保險桿都撞壞 才去偷床墊 之後又偷7-8樣東西 不斷接到報案的警方才追逐 才被記者遇到.
為什麼不跟前方的大車子說一下暫時別開 先捉掉這傢伙再讓他們走呢。。 警應該有這權利吧, 讓市民幫忙一下不就好嗎-0-??
要先除去恐龍法官百姓才有好日子過,不然只保護壞人,好人就活該倒楣。
人家是正在執行,並不是笨,不要一想到什麼話就講什麼話!
所謂的講人權.將警方的行動力降到最低.做起事來制手制腳.從我方面看警方目的是威嚇.迫其投降.在不知目標的行動.目的.火力.一切為未知數下.只能退而求其次攻擊他的行動力.所以警方的動作是正確的!如果背的不是人民保母的名字而是黑幫械鬥的話.直接圍堵.並往駕駛座連擊.將是解決這場追截事件最快方法!!
哇!簡直是驚險一瞬間!警察為什麼沒有拿自動步槍來打呢?或是用AK47來射他的輪胎!太帥了吧!跟電影裡的情節一模一樣!警察超酷的!最後那台車闖進巷弄裡撞上房子的鐵門那個歹徒在巷弄中落網了!那個歹徒中槍了流血了!
AK-47是共產軍方在用的......
你傻啦!這又不是演電影~
此話沒錯...但我覺得有時候打破規矩也不是什麼壞事雖然我不清楚那個人犯了什麼罪但他本來就該認罪了都被攔成這樣還硬要跑而且我想如果只是小事警察不會持槍的
原來是偷草蓆的竊賊而已,不想被抓的後果是被打死,最笨是為了草蓆失去一條性命
抱歉 實在太逗趣了XD
你說的十再是太好了!!!!
@Akie313 美国不同,如果任何警铃响了(警车,救护,消防,类似的),所有车一定要停下来,可以去路边的一定要去路边,不可以的就停下来,所以不会怎样伤人,美国普通地方没啥路人的,也不会有事故
恩 是實上這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情形的,除非對方照成警務人員的生命安全,否則只能識警對空鳴槍
緊張刺激的警匪追逐場面
真逗!
在美國逃犯的車停下來時根本就不會一直拿槍指者他說下車!下車!的車一停下來早就拿著槍開門把嫌犯直接拉下車壓倒在地板上了
追節犯人的技術要訓練,必要時一定要用警車測撞匪車,逼匪車停下來
在美國開車拒捕也是一樣會被擊斃的 因為你不知道開車的有沒有槍
公家機關待久了人會變的,如同之前幾位提到的,推過攬功是常態,所以我並不太介意車子的運用(撞或擋),但用槍的謹慎 技術 知識真的很缺乏,或許我們台灣敢跑到底笨賊不多吧.
看過相關報導就會知道
其實警察不是不攔截他
是因為他事發前幾天才持槍恐嚇別人
所以警察怕他身上有大量武器
更何況這是發生在市區
如果真的發生槍戰
傷及無辜怎麼得了.........
但就是一堆笨阿 部會看新聞之類就那邊亂罵警察笨或怎樣
再說警察本身就不能亂對本人開槍 除非他一職跑 他跑的話也是先打輪胎 還跑的話
那就是在打車子 打車子總會打壞八 打壞再去制伏 如果制服不了可以打他的腳之類讓他跑不了
除非他一職反抗無意間打死他 那種才沒關西
他也不怕槍,他之前2001年也被開好幾槍,還把人家警車給撞翻。
他已經有兩次拒捕的經驗。
上月中才因拒檢遭警開槍的計程車司機仲長海,昨日凌晨又在
北市演出警匪飛車追逐,北市警中正二、中山分局線上警網幾乎
傾巢而出,並陸續擊發十六槍制止,最後才在民權東路恩主公廟
附近開槍擊中仲某左小腿,結束這場近廿分鐘的惡夜追逐。警方
除將仲某送辦,並將追究違規及毀損公物的賠償責任。
昨日凌晨二時十五分許,中正二分局警備隊員警在羅斯福路、
林森南路執行酒測勤務時,發現由仲長海(男,卅七歲,有麻藥
、槍砲、恐嚇等前科)駕駛的計程車(車號H3-700)遇檢
不停,反在衝撞警車後加速紅燈右轉,往北自羅斯福路、愛國西
路方向逃逸,並沿途丟棄吸食的強力膠袋。
險遭撞上而扭傷腳踝的郭家宏等三名員警,隨即呼叫勤務中心
派出線上警網鳴笛追緝,不過,熟悉中正區一帶地形的仲長海,
卻繞著位在重慶南路附近的總統官邸轉圈,令警方投鼠忌器,只
能從後追趕卻又不敢開槍制止。
仲長海見狀,加速轉往南昌路、福州街警哨站時,員警饒誠哲
伺機對空及左後輪開槍,惜未命中。
在一陣混亂的追逐中,警方巡邏車一度於三元街一七九號前企
圖超前攔阻仲某,但仲長海竟加速往警車衝撞,致使巡邏車在原
地翻覆打轉二圈,才在撞上中央分隔島後停住,而仲長海則在肇
禍後,趁隙轉向愛國西路、金山南路逃逸。
當仲長海衝向新生南北路高架橋往北逃竄,除了中正二分局出
動八部警車從後追捕,中山警分局線上警網也趕往馳援,不過,
仲某卻又在松江路上快速衝過中山分局長春派出所路檢點,並在
建國北路轉向民生東路時,二度衝過警方攔檢點。
當大批警力尾隨仲某高速繞行近半個台北市區,最後才由中山
警分局員警江青田及馬志憲對空鳴槍後,朝著仲某汽車連開六槍
,貫穿駕駛座車門並擊傷仲某左小腿,才讓這部高速闖禍連連的
計程車,慢慢滑行停靠在民權東路二段行天宮附近。
不過,仲某見警前來仍意圖負嵎頑抗,一度將自己反鎖車內,
後經員警敲破車窗將他拉出,才在凌晨二時卅八分許,結束這場
近廿分鐘的惡夜飛車追逐。
在這場警匪飛車追逐中,受傷的有嫌犯仲長海,以及中正二分
局員警郭家宏、饒誠哲、中山分局長春所主管時保寧,經治療後
均無大礙。
由於仲長海違法情節嚴重,警方訊後除依公共危險、妨礙公務
及社違法等罪嫌送辦,並準備針對違規行為開出包括拒絕酒測受
檢、闖紅燈、紅燈右轉、超速等罰款金額共近三萬元紅單,並追
究仲長海傷害及衝撞警車毀損公物等賠償責任。
台灣如果有法律保護警察可以開槍
那就不會這樣追半天
警察不是不想耍狠
如果撞壞警車、撞傷嫌犯都是有些是要警察自掏腰包要賠償的
所以警察執行任務才會綁手綁腳,甚至還會被嫌犯傷害
笑死天下人
单晓彬 你去當警察就知道好不好笑了
+林子皓 虽然你这么说,还是有不能理解的地方啊。最后打死嫌犯警察就不用赔偿了吗?一开始追击的那个警察在街上甚至飞车开枪也很危险,流弹伤人的可能性很大。真的不敢负责任的话,一直追到嫌犯车没油不就好了。至少这个事件看不出开枪的必要。
+Ordensmeister 你也講的太簡單的,說甚麼追到油沒了就好了,你一定沒開車過不然就是沒做過車,你知道要耗費油要多久時間?那你又敢保證警察不會比嫌犯還早沒油?難道你是要叫警察追到沒油再去加油站加油再來追嫌犯嗎?這想法..無邏輯可行
Ordensmeister 如果警察在執行公務中,照成民眾受傷,是可以申請國賠的,如果警察追犯人造成人員傷亡還要負責(非蓄意),那你說警察還有什麼公權力,不追說警察不管,追了說警察管太多,如果不追,又傷到到無辜民眾,誰負責?
標題下錯, 應該更正為 :
故事從一個毒蟲和鍵盤米蟲開始
今天上午在台北街頭上演了一場驚險的警匪追逐戰 ,一名男子在中正紀念堂附近開車繞行,不斷吶喊倒扁口號,警方要上前盤查,這名男子竟然開車就跑,警方一路追逐,不斷鳴槍,從中正紀念堂追到板橋,再追回萬華,警方連開數十槍,最後男子身中五槍就逮,送醫前就已經死亡。
台灣警察真不是人做的爛職業..開槍被罵..不開槍也被罵...政客很無恥.長官沒擔當所照成的
給警察一個讚 憑什麼罵笨 前面已經開槍警告 還逃 活該 更何況假設嫌犯有武器 把警察打死 那又怎麼算 所以 凡是以警告 還逃逸的 被打死 怨不得別人!!
做台灣人的褓母真的很心酸,拼了抓賊,也要被要求抓的聰明..有那麼厲害了,自己去抓,我就不信就會講風涼話的人有多高明!
台灣警察真難為…執行任務處處綁手綁腳…很多鍵盤高手嘴巴說的比誰都厲害
這就是台灣警察的悲哀,警網聯繫能力不足,沒有統一的圍捕系統;警察用槍限制太多,還有不能有太暴力的舉動(社會觀感問題),以這次的追逐來說,當匪車輪胎被射破後,警車可以採取衝撞方式將匪車卡入牆角,這樣一來根本不需要那麼多支援警力跟開那麼多槍..可是台灣的警察卻不敢這樣做..未啥呢??很簡單 1.警車撞壞了一定會被上頭罵(物品保戶比人命及抓匪都還重要). 2.媒體一定會有警察暴力衝擊匪車這種字眼來報導..還是會被上頭罵..(辛苦抓匪還被罵,誰要?) 3.害怕牽連到一般民眾及損失民眾財物(這點就真的很重要了,只是這樣一路追逐難道就沒影響到一般民眾嘛??)
嘛...總之,台灣真的是 個很矛盾的地方....從這影片不難看出來阿...
台灣警察對副手無寸鐵的真是高手,逾上悍匪就跟數啦一樣,他是合法帶槍的流忙
看一下評論~我有幾個感想!
阿你們都是特勤捏???那麼會說!
阿你們怎麼沒去考警察???
台灣法律就是很神奇 警方不能開槍打人除非有生命威脅~
講得跟真的一樣! 不要線上遊戲玩一玩!
就真的覺得自己很棒很厲害!
台灣不是美國~~台灣只要警察對空鳴槍
民眾就會質疑~~有必要開槍嗎??
何況打人? 被質疑執法過當事小~還會被說蓄意謀殺!
一堆不懂得在那評論阿 我看一堆好像說的美國比較好 那要步要搬去美國住啊?
同意你的看法:)
如果你有剛到台灣不久的美國朋友!
你會發現如果他被警察攔會超級有禮貌。
而且會稍稍的害怕。
美國警察太強勢了...一個不如意就會被海扁。
如果想要搬去美國 快快快!
但是首先你要先有錢買綠卡~~
而且再提醒~外國沒健保歐!!
可以思考一下怎麼死在美國的!!
1.窮死 2.病死 3.嚇死
美國太大 警力不足 住偏遠一點 警察大概30分鐘左右才抵達~遇到搶劫你就等嚇死吧
恩~雖然說美國是很不錯
但是一旦觸犯那邊法律之類穩死
所以待在美國穩死!!
說美國警察好 那他們趕快搬去
搬去過後不熟那邊法律直接被人槍死杯
要他賠償門都沒有
有多少盡忠職守的警察,在查治安攔檢當時,就從被檢查的車中子彈四射,當場殉職,美國,台灣這案例太多了!美國最講。人權夠民主了吧?像今天這案子如果發生在美國,不用多次赫警,嫌犯早當場被轟上天去享受神權了!法律不外保護安良,制裁奸盜,在台灣長期被某些政黨政客當作政治資源,差不多犧牲完了!綁手綁腳的結果,造成多少維安人員,尋常百姓的家庭悲劇!
一個笨警追一個笨賊後面還有一個錄一個笨警追一個笨賊的人 然後我是看一個人錄一個笨警追一個笨賊的人
那賊跟本是已經亡命之徒了.
警察好守本份~~應該給讚.
媽祖遶境喔... 繞繞繞,抓不到~
@iwantfocus 你好, 我是小留學生, 7年級就到美國了, 我的二點一公尺距離是一個朋友曾在美軍當后备军官训练队 (ROTC). 他在教我們的時候曾說過美國平均實際射擊的距離是七呎(一尺30公分). 這是指人對人實戰射擊的平均距離, 並不是打靶. 原文是 "averagely, all pistol shots are fired at about 7 -8feet distance in close contacts".
步槍射的準是天下皆知, 我第一次射擊也挺準的. 但是手槍的準度差很多. 因為槍管太短. 我就不相信你的 175公尺是用手槍射出來的. 就算距離只有十公尺的打靶, 用手槍都不容易中紅心. 真的很像在射bb槍的感覺. (便宜的, 不太準的那種)
我很長訓練喔, 我天天打手槍, 可是連一公尺都射不出去.... -_-" 你說這些警察能比我好到哪裡去? (呵呵呵,著最後一段是開玩笑的)
竟然有一個更笨的在追
整件事如警察處理得當,根本不須追兇30公里,歹徒也無須喪命。最後壞人被警察亂槍(51槍)打死了,心中並沒有感覺到警察的英勇,反而有種莫名的難過。
什麼叫妥當?!
警察的車又不能撞
撞了自己賠
開槍又不能對人
對車開槍車還是可以開
靠近窗戶你是知道對方有沒有槍哦
可以別說這麼好聽嗎
妥當。。。
在台灣警察已經變成很卑微的工作了
公奴不是這樣的
你去國外任何地方都可以直接對現刑犯或嫌疑犯用暴力解決
你知道在澳洲你打架聚眾鬥毆
是直接被警察打到不能動的
那台灣呢
勸架?!
然後???
沒了
難怪現在台灣治安越來越差
因為沒人支持公權力在正當的執行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
可能怕以後自己不小心犯法吧
台灣應該找美國警察來協助訓練..
美國警察真的很兇悍
美國警察因該已經把犯人殺了= =
豬甘蔗 美國只要一開始不停車
就直接開槍擊殺駕駛了
台灣警察
車撞了 要自己賠錢
開槍了 要寫一堆報告
殺人了 又一堆說執法過當
犬走椛 台灣警察如果像影片上開槍 誰說一定要寫報告 如果他犯了甚麼錯 被警察追 又繞跑
已經跟她講叫他停他不停地話 可以開槍 把她車設壞根本不用陪
因為可以合理懷疑她是罪犯或是甚麼才要繞跑 不然開槍要寫報告 那該翠警察都別當了
直接犯罪就好 再說如果他一職跑的話 射死他不建得警察有罪
面對歹徒 ,跟面對手無寸鐵的抗議群眾是2種完全不同態勢...真的是很無言
怎麼搞得跟GTA的警察一樣
1.為何只見後面少數員警著避彈衣.都不懂保護自己了如何來保護人民
2.有數次機會能使用警棍擊破車窗把人拖下車.何況全程疑犯未曾反擊.最後疑犯喪命.顯然處理過程太過.將心比心.若是家人就這樣莫名其妙被....有誰能心服!
搶匪悠閒的逃,警察悠閒的追悠閒的開槍悠閒的抓
其實第一次成功截停賊車時,只要叫停在前面的小黃的士不要開走,就制止以後的一場大追逐。
那個分享影片的人也很怪!說笨警追笨賊那你追給我看你多有技術和知識
真的蠻…
台灣警察除非真的真的真的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對"人"開槍,警察為了不造成太大恐慌又不能太激烈,重點還有個白木在後面跟
加油吧你當警察! 我支持你的看法 會批評一定很會做!
該車拒攔檢(第一台警車不能跟丟目標,否則無法告知其他警員支援位子)。
但附近有(學校),所以員警眼見匪徒被車擋住無法前進,所以冒風險向前攔阻!
##其實畫面到這裡時。。。。這兩位員警已經違反規定。
1:值勤員警必須穿著防彈背心!該名員警裝備不完整。只需通知位子讓其他有穿防彈背心的警員來圍捕,不應該自己一人向前,避免歹徒為了奮力一搏掏槍或是土製炸彈與警方拼命。。該員警蓋國旗的機率很高。(現在一般警用手槍被設置短距離/威力弱)
2:跟車太近,匪徒認為已經躲不過了,(若有槍就會為了阻擾警車繼續跟監而開槍)
3:已經近距離確定歹徒沒有持有槍械的可能,應該用警車去碰撞攔截。
4:冒險的警員為什麼找到機會就試圖攔下歹徒?答"左轉有國中跟小學,前面有西門町,在不快點攔阻恐發生更嚴重的問題。
5:轎車拒捕~追上前就該對空鳴槍警告對方立刻熄火下車,若駕駛企圖繼續行駛,
瞄準駕駛的小腳開槍,隔著車門板金降低威力。
6:爆胎是為了讓歹徒無法加速逃逸。開一槍就夠了,多開幾槍也無法阻止汽車前進。
7:來了那麼多人包圍歹徒了,為何不用警車將歹徒的汽車前後夾緊???為何有那麼多警察要對他開槍???他並沒有任何武器。
8:試問。。。。身上中彈還繼續聽到射擊聲,請問誰不想跑???最後的一口氣將車慢慢開進了一條死巷子裡面,被警方繼續開槍,拖出車外。
9:有聽到有人說:還會動耶。[難道他該死嗎?]
[他只是在賣場門口順手牽羊拿走涼蓆沒付錢而已]。不想被抓所以拒捕,然後就被開槍。一般人都會認為 他沒有拿出危險武器 也沒有攻擊人,警方因該會用車衝撞逼車子到牆邊。~!!但沒有阿~~都一直讓他有空位可以開走。最後惹來一大群警察對著他那台破爛車子開槍~最後死在一條死胡同。
10:也許。。。。他突然去偷走一件涼蓆。。。。也許。。他不是拿它來躺的。
你怎麼知道他是偷草蓆?
在沒有搜身搜車之前,如何確定真的沒有武器?
影片多半在市區,如果因為擋車或衝撞造成其他意外跟損傷誰負責?
@ip0312
我覺得你說的沒錯,執法要留活口,
不過重點是對方要想活命才行,
警察都掏槍要他下車了,他還不下來,
這就沒辦法了...
這人完全可用在不斃命的前提下被逮捕,他開車不是很快,而且中途有停車,完全有逮捕的機會!
是因警察太膽小,不敢破門而入!
警察受到太多限制,才導致耗費太多時間,真的該修法,讓警察更好辦事,如此也可保護在街上的百姓。
在0:36其實是可以抓到人的,去阻擋前方的車行進,用警棍直接破窗,把人拖出來就好。可惜沒有人去阻擋車子。
記得沒錯的話
本身那位逃跑的嫌犯好像有前科 被通緝的樣子
被警方看到 追逐中 但不支到對方身上有沒帶槍
當然會 危險戒備 但最後好像 才得知對方好像 沒有防身武器 被射中多槍 在項子中 流血過多 死亡
叫嫌犯的前車貨車司機別開車 後面警車貼嫌犯車屁股 他能開去哪裡?
猛阿!!! 要不要請憲兵隊 他企圖衝撞員警 公共危險 妨礙公務 不聽勸告 直接往他手臂開槍 或在停車時用槍托 撞擊玻璃 還有這位駕駛 以後看到警察圍捕嫌犯 通緝犯 之類的 盡量離遠一點阿!!! 道時候你們反而會害警察背業務過失傷害罪(致死罪)
這個警察的真的很好但是太善良了啦😂
不管美國警察還是台灣警察都儘量不用槍射人, 除非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 但是美國警察的車子比較好, 而且還有防撞桿,可以盡量撞別人... 台灣沒那個配備.所以只好慢慢追了. 我也看過美國警察花很久時間追嫌犯過. 還有台灣因為槍枝違法, 所以警察並不是天天和有槍枝的嫌疑犯打交道,並不會天天練槍法. 而且手槍本來就不是很準的. 美國平均手槍射擊的距離大約只有2.1公尺而已
看到一起繞圈圈那個畫面....抱歉我笑了~
是說跟車的是記者還是一般民眾?
片頭一開始,那位警察近距離開了幾槍,還有在車輛行駛追逐當中開的那幾槍,難道說都是”打空包彈”嗎?槍法還真是…。而且警察還真是勇猛ㄟ!他們自己都沒穿”防彈背心”,難道說就不怕車上的人突然”放冷槍”嗎?就連機動性比較好的警用機車也不太敢近距離追逐(可能大家都沒穿防彈衣,怕被匪徒放冷槍吧)
但這未免也太瞎了吧!路上幾乎沒甚麼車,匪徒車速也不快,竟然可以從台北市追到新北市,又回到台北市,追捕了20公里,那麼多的線上警用汽機車在路上追逐,竟然還沒辦法將匪徒立即攔下逮捕。
這則警匪追逐的新聞畫面,感覺有點印象,好像是很多年前,電視新聞有報導過。但最後為何會是消防局的警消前來收屍呢?
我個人認為 很早警察就有辦法逮捕嫌犯了 片中多次嫌犯卡在車陣中但一綠燈 前方及左右車輛卻開走了 這行為根本就是在幫助嫌犯逃逸 我甚至認為當時開走的車也必須開罰
難道都沒有人發現這台車上的是記者嗎...
是一群"自以為有公權力的記者"耶!
好像自己也是正義的化身,什麼"只有一台警車和我們在追他",有夠厚顏無恥的!
是怎麼發現的啊~好厲害
+林燕 他有寫
往水箱開槍跳彈的機率比較大,畢竟朝那裏打引擎蓋下面硬邦邦的東西多了
因為如果把玻璃敲破的話 可能會讓裡面的人會受傷 也有可能玻璃掉到地面上造成不便 射輪胎是比較沒有危險的 也盡可能讓車子無法前行!
明明很简单一件事 搞得 😂。 佩服。 警棍破窗 不行的话都有好几个机会用警车顶住牠车尾就可以直接强上啦 当警察还柔柔弱弱的。看得我佩服
@commonsense1911 確實在那大台北交通擁塞的地區派增緩追上嫌疑車輛確實是有它的難度, 不過若是有空警隊提供地面警車輛訊息, 應該會比較容易.
不一定 有可能他的玻璃是特殊的玻璃 也有可能他把槍藏在油門那或著是隱密的地方,反正 真的有太多不確定因素 加上那邊是人車都很多的交通要道 如果讓嫌犯開槍或著是進行槍戰 要及時封鎖現場也不可能呀!台灣警察扛不下那種責任呀.
??? Isn't illegal to follow emergency veichle(within 100m) when the siren is on?
如果每個人都像他那樣不鳥警察,那警方如何執法?而且一開始的員警不是笨警,只是比較敬業,應該是新進人員吧?有時候大家可以認真思考一下,國家和法律已經站在罪犯那一邊了,如果我們再不挺警察,到時候連警察都很無力感了,吃大虧永遠是我們社會大眾。
什麼都要學國外!為什麼這不學國外?讓台灣警察更能行使正義的權力!而不是一直保護做奸犯科的人!
台灣警察應call上台,然後要求支援及set roadblock
Se fosse no Brasil, tinha morrido a muito tempo
說句實話,台灣警察會這樣怪誰?下面就一群整天躲在電腦前,上網胡亂酸的酸民,台灣會進步嗎?
請問那些自作聰明的朋友,你不用槍,你用什麼欄,用車,撞爛你要拿自己薪水去付耶?抓一個壞人你能賺錢嗎?社會是現實的。不要只拿你書裡或網路上察到的資料自以為是的當成專家。
台灣是不能跟其他民主國家相提並論的,其他國家珍惜的人權,台灣則是濫用人權。
臺灣政府根本不想給予警察,如同國外警察的權利和制度,看看人家吧?打擊壞人,人家媒體和官員和一般百姓都會熱烈鼓掌,台灣呢?媒體為了搏版面,批評警方作為,刻意只訪問兇嫌家屬,企圖炒作出執法過當的新聞,完全不理會受害家屬的感受。酸民在網路上,不論看到什麼都想酸一下,好像不酸嘴巴會受不了。官員沒自主性,就這樣被牽著鼻子走,然後懲處警員,這樣惡性循環,台灣警察有多好,我不相信!!
@mj5421 經驗豐富喔~ 下次出來為這些警察演講一場吧!傳授一下您豐富的經驗
1.對輪胎進行射擊
2.對引擎進行射擊
3.再不行就就打到呼壹細
3:30的時候 前面那間是警察局嗎....??
難以想像如果一天來個2次~那會怎麼樣呢??是不是該想個能夠快速逮捕犯人的方法~
我們繳的稅就是養這一群喔
警察真的是很辛苦也很危險,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圍捕並殺死一條人命,試問這名罪犯到底犯下什麼讓人氣憤之事,倒不如換成鄭捷,連續射個51槍痛快吧!
@TheCkyi 我相信警察一定有苦衷 如果撞車 對方沒事 到時候又說警察怎樣怎樣 要你陪 只是一開始影片中的那位警察真的有點誇張到 開那麼多槍居然制止不了 另外逃逸的嫌犯也自己看不清狀況 硬要逃逸 也難免警察會有更大的動作
警察已經很辛苦了!如果這些社會敗類不要做錯事,那就不會有今天這種事情了!追根究底,還不都是因為犯人犯錯才會被打死。警察也是人也有家庭,別再讓他們勞累了好嗎?哀欸~~~
台灣應該有像香港警方也在使用的統一道路號誌控制系統
只要把該區的交通號誌都調為紅燈, 把賊車困在車陣不就可以了吧....
用得上追20公里嗎......
那些說用車撞的,車壞了誰賠?國家願意賠的話他們會不願意嗎?國家都不挺警察了= =
那些說開水箱的,可能警察不知道吧(聳肩,或許該列入受訓?
拜託,要反駁的話理由也好一點吧= =不要只會馬後砲
像,嫌犯沒有開很快沒有衝撞,不該開槍至死,這樣的理由就不錯
勞斯動眾警大大辛勞那個狼投胎了沒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 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 前項情形於必要時,得併使用其他經核定之器械。
其實 在美國追補這種開車的逃犯 美國有一種警用的器具 只要放在輪胎前 讓車子輾過那台車的輪子就爆胎了.
少了這種工具 當台灣警察真的很辛苦!!
最後他會動是因為他在抽蓄....是身體上的反應
歹徒開很慢其實可以用警車前後包抄把他攔下來, 或是利用停紅燈時叫前車不要開走,把他攔下來, 反覆 好幾次 停下來在車前開槍又看他開走真是很搞笑 ,在市區開50幾槍如果流彈打到其他人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況且他也沒有橫衝直撞只是 慢慢開 不想停車而已, 實在沒有必要把他開槍打死, 警察訓練的sop很有問題,還是根本就沒有訓練?????
呂盈震 說的很好, 照這樣子看這傢伙非窮兇惡極之人, 雖然逃避臨檢但是落跑的車速也合情合裡, 並無傷及無辜路人的意圖, 這麼好對付的歹徒居然像是凌遲一樣被打死, 萬一碰到亡命之徒怎麼辦?
對車開槍還可以但對人有點過火
51槍換作他家人看他們怎麼想
Hum... 最後那是遊行嗎... 這麽多人追那一個......
太扯!
為什麼只對後右輪開那麼多槍 其他的三輪怎都不開呢?
人家美國都直接用MIP(以警車前輪猛力由右向左或由左向右的撞嫌犯車後輪,讓嫌犯車徹底180度大轉彎與警車相反方向,加以阻擋。)
兩三下就好了,真是沒用。
以後一個月發給每個警察一包橡皮筋好了
要做竹槍嗎
先快速打破車窗,再爬入車內抓人,再找支援,可能比較快!
如果政府給警察多權力,那人民被打,會說警察打人,然後上法院(現在就有打人的例子),給警察太少權力只能窮追逃犯。各有好壞,也不能說甚麼..
抓賊的效率有開單的千分之一,台灣就有救了。
在美國,警方會對空鳴槍警告你,如果還動的話,就格殺勿論,我在美國親眼看過,前後只花40幾秒而已~
連轟那個有點扯 好像是在打殭屍喔!!
設身處地想一下,追了二三十分鐘了,堅不停車、堅不下車,請問你怎麼讓他停下來,並且下車?
說真的,9mm 的子彈【阻進力】不足,所以才會發生這種中彈後還活蹦亂跳,似乎沒什麼影響的狀況,換做是步槍彈的話,他大概就停在路邊了吧。只是,動用到步槍的話,那流彈的問題就.....
我覺得警方應該先用,警車擋住歹徒的車前後包抄,讓歹徒不能開,接著所有員警躲在警車後面持槍待命 ,並已擴音器命令歹徒下車,同時聯絡附近分局持防彈盾牌過來,如歹徒不下車,就必須進行攻堅,持盾牌以警棍將歹徒的車窗敲破,另一名員警持盾牌持槍跟上...持槍的員警確認歹徒無槍枝時,開車門..再將其制伏,若有槍...對空鳴槍予以警告,若不從以手腳四支先予以射擊並制伏.....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如果歹徒有人質並殺了人質,我覺得應該要當場擊斃...有些國家是要先回報上級,是否下達格殺令......但我看這個歹徒沒有人質,沒有槍枝,沒有撞警察.....但他掛了,我知道警察很辛苦,做什麼都不對,但畢竟沒有充分的理由要他死....
@tairyore 同意...台灣就是受太多輿論壓力...假設警察當街一槍暴頭斃命~記者會說警察手段殘忍~執勤過當...當街處決疑犯! (雖然平常被那些遊手好閒愛衝業績開紅單的交通警察很不爽....)
標題下的很精準
我想警察一開始是柔性勸導,盡量不動武...最後打傷(死)笨賊,要怪就怪那個笨賊自己不乖乖聽話,要怪就怪那個笨賊自己做錯事
那些批評警察的人
既然都覺得警察不會抓人 那為何不去考一考當上警察
與其在這批評 那不如自己去當警察 向他們證明"你"到底比他們多行
拒捕本來自己就要負擔風險,出甚麼事也是他自找的.
不要把新聞跟政治扯在一起 我記得當時 他是先偷車 還去追撞其他車 把前後保險桿都撞壞 才去偷床墊 之後又偷7-8樣東西 不斷接到報案的警方才追逐 才被記者遇到.
為什麼不跟前方的大車子說一下暫時別開 先捉掉這傢伙再讓他們走呢。。 警應該有這權利吧, 讓市民幫忙一下不就好嗎-0-??
要先除去恐龍法官百姓才有好日子過,不然只保護壞人,好人就活該倒楣。
人家是正在執行,並不是笨,不要一想到什麼話就講什麼話!
所謂的講人權.將警方的行動力降到最低.做起事來制手制腳.
從我方面看警方目的是威嚇.迫其投降.
在不知目標的行動.目的.火力.一切為未知數下.只能退而求其次
攻擊他的行動力.所以警方的動作是正確的!
如果背的不是人民保母的名字而是黑幫械鬥的話.
直接圍堵.並往駕駛座連擊.將是解決這場追截事件最快方法!!
哇!簡直是驚險一瞬間!
警察為什麼沒有拿自動步槍來打呢?
或是用AK47來射他的輪胎!
太帥了吧!跟電影裡的情節一模一樣!
警察超酷的!
最後那台車闖進巷弄裡撞上房子的鐵門
那個歹徒在巷弄中落網了!
那個歹徒中槍了流血了!
AK-47是共產軍方在用的......
你傻啦!這又不是演電影~
此話沒錯...
但我覺得有時候打破規矩
也不是什麼壞事
雖然我不清楚那個人犯了什麼罪
但他本來就該認罪了
都被攔成這樣還硬要跑
而且我想如果只是小事
警察不會持槍的
原來是偷草蓆的竊賊而已,不想被抓的後果是被打死,最笨是為了草蓆失去一條性命
抱歉 實在太逗趣了XD
你說的十再是太好了!!!!
@Akie313 美国不同,如果任何警铃响了(警车,救护,消防,类似的),所有车一定要停下来,可以去路边的一定要去路边,不可以的就停下来,所以不会怎样伤人,美国普通地方没啥路人的,也不会有事故
恩 是實上這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情形的,除非對方照成警務人員的生命安全,否則只能識警對空鳴槍
緊張刺激的警匪追逐場面
真逗!
在美國逃犯的車停下來時根本就不會一直拿槍指者他說下車!下車!的
車一停下來早就拿著槍開門把嫌犯直接拉下車壓倒在地板上了
追節犯人的技術要訓練,必要時一定要用警車測撞匪車,逼匪車停下來
在美國開車拒捕也是一樣會被擊斃的 因為你不知道開車的有沒有槍
公家機關待久了人會變的,如同之前幾位提到的,推過攬功是常態,所以我並不太介意車子的運用(撞或擋),但用槍的謹慎 技術 知識真的很缺乏,或許我們台灣敢跑到底笨賊不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