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is ridiculous,以巴戰爭只是一宗家產爭奪案。 4000年前古近東游牧民族一個家庭,亞伯拉罕妾侍的二房人與大婆的一房人爭地,各自捧出神明來作護身符。 今天的以巴(哈)戰爭純悴政治利益,根據 叢林法則弱肉強食,宗教領袖應該有清晰的頭腦,不要被政治愚弄,將宗教擺上枱! [ 烏克蘭又如何?不是每天都有孤兒寡婦被殺嗎? 宗教領袖不去關心?上帝不去理會嗎? 因為烏克蘭是高加索的民族,不是上帝的選民嗎?
There is nothing wrong about your information. But your presentation shows how biased you are. After watching your presentation , I just feel like I just watched a propaganda video of Palestinians or an Israel hater! I just can’t believe CCHC post such videos!
Thanks for your personal opinion. I just based on historical facts to present what others have not shown to the general public. Propaganda? Would you please let me know which part of my presentation is wrong? Biased? You or me? You can simply point out any point I have not based on historical events. Maybe you are just another person who blindly supports Israel without reason. For your information, I don't hate Israel. I have lived and studied in Israel. I respect them as God's chosen people.
多謝蘇博士精彩的分享,令我明白以巴衝突的歷史背景,獲益良多。唯一我覺得有商榷的部分是結尾時,蘇博士嘗試以逆權侵佔的法律概念,判定巴勒斯坦的土地誰屬,似乎並不恰當。首先,逆權侵佔屬於土地法的範疇,它的出現是為了善用珍貴的土地資源,避免荒廢。當原來的業權人不珍惜土地,法庭就它交給長期使用和管理這片土地的佔用人。然而,以色列人在二千多年前是因為戰敗而失去這片迦南地,繼而被迫離開、流散各地。這種環境與逆權侵佔的法律基礎相去甚遠。
笫二,逆權侵佔最初是習慣法(common law)的概念,由不同的案例 (precedents) 發展而成。但是習慣法下的權利不是基本人權,並非牢不可破,立法機關可以透過立法取代和修改。蘇博士引用香港法例,將逆權侵佔私人土地的最低年限由二十年改為十二年便是很好的例子。其實,近代的法律發展,已經逐漸以業權登記(land title registration)方法確立業權,不再奉行逆權侵佔的法律理念。
第三,每當一個國度取代另一個國度,例如透過戰爭,除非新的政權承認舊國度所訂的規則,否則一切作廢,不會存在英國是否受制於清朝或明朝時期簽訂的土地契約。
最後,即使退一萬步,假設逆權侵佔適用於解決巴勒斯坦土地誰屬的問題。以色列在1948年開始,佔領了巴勒斯坦至今超過60年,按蘇博士對逆權侵佔的理解,這片土地是否已經應該屬於以色列呢?
雖然我寫了這麼多,但是我仍然覺得以色列政府太過不人道,以巴之間的世仇只會愈演愈烈。願天父憐憫這片土地上所有的人民。
哈馬斯先撩者賤,明知以色列會大報復自己又唔夠打最後受害嘅係平民
蘇博士說得很有道理!
感謝蘇博士的資訊,佐證生動活潑,令我更理解今次巴以衝突的前因後果,但願雙方能早日停火,不要再傷害平民百姓🙏
大家有沒有想過,巴勒斯坦人很可能是以色列民之一,而現在的猶太人郤才是混雜其他民族的異族,看,在新約時代,希律是以東人,郤能成為猶大地的王,加上要成為猶太人並不難,只要與一名猶太人結婚,或信奉猶太教便可,而巴勒斯坦人郤是住在當地世世代代,只是在奧圖曼時期,被強迫成為回教徒,日子久了,語言也改變為阿拉伯語,實際,他們是Arab-Jew,他們亦有可能是撒馬利亞人的後代,只是在新約之後信奉基督,而遠離族群,而後來被迫接受回教信仰,最後便成為今天的巴勒斯坦人,從尼希米時代至今,超越2000年有多,加上現在的猶太種類很多,那參與錫安主義的一群,手段一般給人不好的印象,留意,聖經已告訴我們,有一批假猶太不安好心要信徒站錯邊。
由上帝來判斷吧,我不想再爭論😓
Daniel -- God is my judge願神在你我中間審判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世上一個義人也沒有!包括你和我,同意吗?
這些大道理我當然同意,但請你不要迴避我的問題。直至目前為止,你沒有回答我提出的任何問題。
博士的道理認真有趣,戰爭需要大家平等先可以戰爭,真係只有你才想得到,我哋人類戰爭一直都是勝者為王架啦!戰勝國話晒事係正常合理的事,中東戰爭巴勒斯坦每次都是先打以色列,而且每次都輸,輸左比人哋欺壓有不合理嗎?巴勒斯坦人自殺式襲擊以色列,以色列才起圍牆來管制巴勒斯坦人出入,這樣才防禦自殺式襲擊又有何不妥呢?博士講D又唔講D,不夠中肯喎!資料唔齊就搵齊先講,教錯人好大罪架!
請問你,我喺講座入面幾時講過「戰爭需要大家平等先可以戰爭」呢?
邊個話畀你聽「中東戰爭巴勒斯坦每次都是先打以色列」?
第一次中東戰爭:1948年「以色列獨立戰爭」 1948年5月14日,英國結束在巴勒斯坦地區的託管。猶太人宣佈建立以色列國 ,以色列周邊的阿拉伯國家迅速聯合起來,試圖用軍事力量,把以色列這個剛成立的國家摧毀消滅。
第二次中東戰爭:1956年「蘇伊士運河危機」/「西奈戰爭」 1956年7月26日,埃及宣佈將蘇彝士運河收歸國有,英國、法國和以色列準備軍事介入。10月29日,以色列不宣而戰,幾個小時後英法出於運河航運安全發表了最後通牒,要求兩國立即停火,並從運河兩岸各向後撤退10公里,以色列表面接受停火卻繼續入侵,兩天後佔領了加薩地帶和整個西奈半島,並迅速向運河區挺進。英法以三國的行動遭到國際社會的普遍指責。在強大的國際壓力下英法兩國被迫接受停火決議。11月7日,在埃及停火。以色列也在11月8日同意撤出西奈半島。但是在1957年3月以色列才從西奈半島和加薩撤出。
第三次中東戰爭:1967年「六日戰爭」 1967年6月5日,以色列先發制人,襲擊埃及、約旦和敘利亞。僅僅一個上午,埃及空軍幾近覆滅,約旦空軍瞬間消失。第二天以色列空軍又撲向大馬士革等空軍基地,消滅了近一半的敘利亞飛機。至此三個阿拉伯國家的空軍完全癱瘓,以色列徹底掌握了制空權,為戰爭的勝利奠定了基礎。
第四次中東戰爭:1973年「贖罪日戰爭」 1973年10月6日至10月26日,起源於埃及與敘利亞分別攻擊六年前被以色列佔領的西奈半島和戈蘭高地。戰爭的頭一至兩日埃敘聯盟佔了上風,但此後戰況逆轉。至第二周,敘軍退出戈蘭高地。在西奈,以軍在兩軍之間攻擊,越過原來的停火線蘇彝士運河,直到聯合國停火令生效為止。
第五次中東戰爭:1982年「黎巴嫩戰爭」 以色列在其駐英國大使被巴勒斯坦槍手槍擊重傷後,出動陸海空軍100,000多名部隊,對黎巴嫩境內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和敘利亞軍隊發動了大規模的進攻,幾天時間就佔領了黎巴嫩的南半部。
總括來說,五次以阿戰爭中,起碼有兩次是由以色列發動的(第二、第三次中東戰爭;第五次有爭議)。並不是如你所說「中東戰爭巴勒斯坦每次都是先打以色列」。
你有冇諗過點解巴勒斯坦人要自殺式襲擊以色列呢?你認為起圍牆圍住唔屬於以色列人嘅地方係一件正確嘅事咩?
你又知唔知道,其實以色列喺立國前後都進行過好多恐怖襲擊呢?哈馬斯今次殺平民嘅行動係值得譴責。不過如果你將歷史拉遠一啲嚟睇,以色列喺立國前後,其實都係同哈馬斯一樣,做咗一啲恐怖襲擊--去阿拉伯人嘅村莊屠殺村民;放炸彈炸死英國人;暗殺英國官員;殺埋瑞典皇族;甚至同埋納粹行埋一齊。詳情請參考: 大衛王酒店爆炸案(en.wikipedia.org/wiki/King_David_Hotel_bombing)、代亞辛村大屠殺事件(en.wikipedia.org/wiki/Deir_Yassin_massacre)、伊貢 Irgun (en.wikipedia.org/wiki/Irgun)、同埋萊希 Lehi (en.wikipedia.org/wiki/Lehi_(militant_group))。
如果要譴責,就要兩邊都一齊譴責,因為兩邊都做過相同嘅恐怖襲擊。更加嚴重嘅係,而家以色列不成比例嘅報復--狂轟濫炸,喺現代人權標準係唔可以接受嘅,所以歐洲好多個國家有咁多抗議以色列嘅示威。
資料唔齊就喺度留言,「教錯人好大罪㗎!」
講者的觀點給人的印象:1. 以色列比巴勒斯坦更不講理,更兇殘。2. 按逆權侵佔的現代普通法,巴勒斯坦應該完全擁有今天以色列領土。
這是不負責任的偷換概念。
請問你,我如何「不負責任偷換概念」呢?請問我偷換了什麼概念?不要單有指控或結論,而沒有證據支持。
你我皆活在普通法下的逆權侵佔法律管治之中。我沒有說「巴勒斯坦應該完全擁有今天以色列的領土」,我只是說兩邊都有理據。
我將事實理據陳述出來,你大可以用證據反駁我。
林以諾博士【以巴衝突】基督徒是否要盲撐以色列人 ?
ruclips.net/video/AmQuws4OBfo/видео.html
@@stonespeak7613
以色列上帝是全能的上帝,祂手握制萬物生死的絕對權柄。祂選擇以色列人在塵世當祂的代理民族,執行祂的聖令與指示。如果以色列人沒有得到以色列上帝的屠殺聖令。以色列軍隊不敢從空海陸各方,用精準炸彈、火箭、大炮、子彈屠殺大多數是婦女兒童在內的迦薩平民。
蘇博士最好不要採用聖經的偏見當證據,討論以巴糾紛與衝突。
這是以色列上帝的意志要以色列軍隊屠殺平民,攻佔迦薩。
信以色列上帝的蘇博士最好不要對此說三道四,指指點點的。
弟兄姊妹,有些資料需要澄清一下,讓大家知道:
1. 巴勒斯坦是一個地方名,即聖經所說的迦南地,是神給以色列人的應許地,所以,以色列人復國是神所命定的(耶30:10-11)。
2. 以色列未重新復國以前,住在這地的有猶太人和阿拉伯人,他們都可以被稱為巴勒斯坦的居民,這地在歷史中曾被多個國家统治或管理。所以嚴格來說,並沒有巴勒斯坦人,因為巴勒斯坦並非一個國家。
3. 巴勒斯坦自治政府成立於1996年1月20日,現處於約旦河西岸,但他們跟哈馬斯恐怖組織全無關係,也沒有能力控制他們。
4. 在末日必有很多戰爭,因為這是主耶穌的预言,但一切發動戰爭的人或國家,都是出於魔鬼撒旦,因為主耶穌是和平之子。
5. 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當效法主耶穌基督,作和平之子!
2. 「沒有巴勒斯坦人,因為巴勒斯坦並非一個國家」。根據你的邏輯,那麼也「沒有香港人,因為香港並非一個國家」。
1988年11月,在阿爾及爾舉行的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次特別會議宣布成立巴勒斯坦國。
2012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67/19號決議授予巴勒斯坦國非會員觀察員國地位,巴勒斯坦並獲得可於國際刑事法庭控告以色列的權利。
2014年10月30日,瑞典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國家地位,成為第一個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國的北歐與歐盟國家。
2014年12月17日,歐洲議會也以498票贊成、88票反對、111票棄權,原則上支持承認巴勒斯坦國的國家地位。
至今有包含瑞典、英國、法國、愛爾蘭、西班牙、葡萄牙等國會都已表決通過承認巴勒斯坦國的國家地位。
部分東歐國家在共產黨統治時期已承認巴勒斯坦國家地位。
3.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下有兩大派別,分別是法塔赫和哈馬斯。哈馬斯起初只是穆斯林兄弟會在巴勒斯坦的一個支派,影響力很小,因注重在中下層群眾中發展成員,在清真寺、醫院、學校等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而漸漸獲得深厚的群眾基礎。
2006年1月26日,哈馬斯在巴勒斯坦第二次立法委員會選舉中獲得132個席位中的74席(56%),遠遠超過其他黨派,法塔赫僅獲45席(34%)。 3月28日,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宣佈,哈馬斯提交的新政府組建方案獲得通過。
2007年,哈馬斯在與法塔赫的一系列衝突中獲勝。2007年6月,哈馬斯奪取了加沙走廊控制權,法塔赫退守約旦河西岸。
1. 關於應許之地的討論,可參考陳崇基牧師的分享
以巴衝突的反思 (2)
ruclips.net/video/giSEqlRniIQ/видео.html
3. 恐怖組織
哈馬斯今次殺平民嘅行動係值得譴責。不過如果將歷史拉遠一啲嚟睇,以色列喺立國前後,其實都係同哈馬斯一樣,做咗一啲恐怖襲擊--去阿拉伯人嘅村莊屠殺村民;放炸彈炸死英國人;暗殺英國官員;殺埋瑞典皇族;甚至同埋納粹行埋一齊。詳情請參考:
大衛王酒店爆炸案(en.wikipedia.org/wiki/King_David_Hotel_bombing)、
代亞辛村大屠殺事件(en.wikipedia.org/wiki/Deir_Yassin_massacre)、
伊貢 Irgun (en.wikipedia.org/wiki/Irgun)、
萊希 Lehi (en.wikipedia.org/wiki/Lehi_(militant_group))。
如果要譴責,就要兩邊都一齊譴責,因為兩邊都做過相同嘅恐怖襲擊。更加嚴重嘅係,而家以色列不成比例嘅報復--狂轟濫炸,喺現代人權標準係唔可以接受嘅,所以歐洲好多個國家有咁多抗議以色列嘅示威。
那麼住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也是巴勒斯坦人嗎?
ruclips.net/video/C12eF5w-5w8/видео.htmlfeature=shared
哈馬斯之子改信耶穌
It is ridiculous,以巴戰爭只是一宗家產爭奪案。 4000年前古近東游牧民族一個家庭,亞伯拉罕妾侍的二房人與大婆的一房人爭地,各自捧出神明來作護身符。
今天的以巴(哈)戰爭純悴政治利益,根據 叢林法則弱肉強食,宗教領袖應該有清晰的頭腦,不要被政治愚弄,將宗教擺上枱!
[
烏克蘭又如何?不是每天都有孤兒寡婦被殺嗎? 宗教領袖不去關心?上帝不去理會嗎? 因為烏克蘭是高加索的民族,不是上帝的選民嗎?
感謝博士精彩準確的分享,我今日先知原來貝京總理係被人行刺的,我仲以為佢係1992年心臟病發死的。
對不起,可能我講得唔清楚。被行刺的以色列總理是拉賓;貝京/比金(Begin)是心臟病發死的。
求求天主盡快驅走內塔尼亞胡的心魔!🙏🏼🙏🏼🙏🏼
皆因事奉繁多,不能一一解答你的問題,煩請你從聖經自找答案。人人必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不只是你,我的事奉也不少。你不能一一解答我的問題,但你卻有時間迴避問題,顧左右而言他,想必花了不少的時間。
但願你在講台上能發放正確的信息,引導弟兄姊妹了解聖經和現今的時局。
也願你不會對未信的人說:「皆因事奉繁多,煩請你從聖經自找答案。」
There is nothing wrong about your information. But your presentation shows how biased you are. After watching your presentation , I just feel like I just watched a propaganda video of Palestinians or an Israel hater!
I just can’t believe CCHC post such videos!
Thanks for your personal opinion. I just based on historical facts to present what others have not shown to the general public.
Propaganda? Would you please let me know which part of my presentation is wrong?
Biased? You or me? You can simply point out any point I have not based on historical events. Maybe you are just another person who blindly supports Israel without reason.
For your information, I don't hate Israel. I have lived and studied in Israel. I respect them as God's chosen people.
今天跟昨天一樣:希伯來人:神已經將迦南地賜給我們,並吩咐將這地不潔的外邦人無論男女老少都一並剪除⋯⋯今天作為基督徒都難為正邪定分界⋯⋯
關於神賜迦南地給猶太人的論述,你也可以參考陳崇基牧師的講道:
(中文字幕)以巴衝突的反思 (2) - 陳崇基牧師
ruclips.net/video/giSEqlRniIQ/видео.html
他為孤兒寡婦伸冤,又憐愛寄居的,賜給他衣食。所以你們要憐愛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申命記10:17-19)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出埃及記22:21)
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利未記19:33-35)
你們要按著以色列的支派彼此分這地。要拈鬮分這地為業,歸與自己和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就是在你們中間生養兒女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們如同以色列人中所生的一樣。他們在以色列支派中要與你們同得地業。外人寄居在那支派中,你們就在那裡分給他地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以西結書47:22-23)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路加福音6:27-36)
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箴言10:12)
@@stonespeak7613 你好,我有看陳崇基牧司這篇。你寫這些聖經給我,是否表示我沒有看過這些經文!?,總結問題是舊約以色列強調自己是神唯一的選民,並神𧶽給他們迦南地,地上一直居住的不潔外邦人要通通滅絕⋯⋯這是一貫當時的中東人做法,我想說的是舊約以色列就像當時的中東各國一樣,把自己說成是神的揀選,是神的指派去消滅異族;但到了新約就完全改變,成了為敵人祝福禱告,令今天的信徒心中納突,究竟如何看待舊約所說的(神的啟示)⋯⋯
由上帝來判斷吧,我不想再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