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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辛苦了,此法律人真會鑽角
警察辛苦了。
警察大哥辛苦了,遇到這種鯛民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4條1.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2.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穿制服、出示證件,只要一個有做到就合法,不是大聲就叫懂法律喔~
讚!說的真好,同意😮
自己為是懂點法律的無聊人,浪費警力,為人民服務真正意議(我向警察至敬👍👍🎉)
這位駕駛者,懂法條就是保護自己的人生安全,加油了,
讀一點法律就靠杯‘這種人就需要非正常處理’不需要跟他廢話
簡單的事搞得這麼複雜,中二正義魔人....鄰居同事們小心這種人!!
這不算強制罪,問路或是推銷員推銷路人時,自主性停下來,而且沒有用武力方式阻止開車或阻止走開,也是自己停下車,所以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為了保護了自己,把事情做得更複雜。
真的
懂一點法律常識,對執法人員刁成這樣,最好自己都不要有事須要找警察。
這聲音好耳熟 是那個 退休警察那位帥哥嗎
警察這麼怕出示警員證,是在怕什麼?😂
聽聲音有一種乃哥的感覺
幫他填寫資料的警察真有耐心、好理性
我覺得他好帥🤣🤣🤣
真的很佩服警察跟這種以為自己懂法律可以爲所愈為刁難警察,社會敗類
回來複習這個逆風到爆的影片 看幾次都覺得好好笑 跟我大學有個同班的人一樣 莫名其妙😂
明知道是警察,自己找麻烦而已,太空闲了,無藥可救
會講妨礙我的~~~就是自以為自己很懂~~才會講這樣~~~~現在警察就在細說所有細項~~你還不知道自己被雕了~~~你真的很懂~?~??~?~
小兄弟 法律不是這樣搞的……警察辛苦了
可以快速過去的硬要多停20分鐘好棒棒耶
社會底層 沒事找事做
警察有權懷疑任何人~~~~
警察被唬倒了,其中一位員警有出示警員證, 就可將不配合民眾帶至警察機關查證身份三小時。 而且有著警服與編號就視同警察身份了, 而且在公共場所攔檢並沒有強制罪問題, 民眾有義務配合。
警員好有耐心。真厲害
遇到肖ㄟ,聽他的聲音,我都快暴怒了!
你要去看美國的警察執法影片,才會知道甚麼是依法行政
明明就10秒就通過的東西要把雙方搞成這樣
應該找同事送警員證過來,臨檢時間多,難道他有酒駕拒檢?
在你緊急需要警察的時候,你就在慢慢核對編號
浪費國家資源.-.
懂法律是又怎樣,只是在沒事找事做而已,吃飽太閒是你的自由,但真的沒有必要刁難警察,🙄只是突顯跟詮釋一位很沒有水準的讀書人而已,三分鐘就能通過的事,實在沒必要浪費時間!😂
笑死員警叫他走時,下一秒直接被攔下
今天當您權益受損甚至受到傷害時,您對到場的警員也是會如此態度嗎?
如果我是警察的話,也清楚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我就會乖乖寫 不多說 慢慢笑,等等再跟同事談天說笑
現代版的酒駕毒蟲荒唐鏡,知法玩法不犯法
所以以後警察要先出示警察證件給歹徒看才能開始追
ㄜ⋯⋯平民也有權逮捕通緝犯⋯⋯
帥警,有耐心
警察好有耐心也好帥
懂法律就是不一樣!懂你妹⋯⋯開窗臨檢10秒鍾,你要花20-30分鍾,你時間真多!
這傢伙心裡有鬼!可能平時壞事做多了!
估計是吃飽太閒.....時間太多!跟警察玩了快十五分鐘
這種人給他大外割揍一頓再說吧…連執勤也要找碴
對阿,懂法律結果自己找自己麻煩,這就是『懂法律』的頭殼小。
警察讓你走了啊 甚麼攔你下來 自己走下來在那邊吵="= 你懂法律好棒棒 但真正的法律人才不會像你這樣學半套還抓著一個法條就覺得自己好棒棒
懂法律的要停比較久早上都不用上班是嗎?簡單事情複雜處理
人民是對的牠是對的警察教育訓練有問題
原來,書都讀到背上,就是這麼回事xDD
我覺得他只懂皮毛後面一堆流程他根本不知道…警察法規…交通法規…臨檢條例…
後面的說不定酒駕 剛好開心的開走了
第一句:你要幹嘛!就覺得此人在睜眼說瞎話!
根本就是找麻煩,,,,吃飽閒著
真的有病,既然沒做虧心事配合就好在那浪費大家時間。
有夠搞笑,配合他們就好,找自己麻煩、浪費自己時間
該不會是調虎離山技@@ 通緝犯已經過去! 完了……警察大人全被矇了
釋字535號講要出示證件,但釋字535號後催生了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也講應出示證件「或應著制服」,不管是釋字535號或警察職權行使法4條,目的在於能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現場有警車、有大批制服警察,難道你還無法辨識他們是執法人員嗎?
只對了一件事:警方不能隨意開車門
法律可以欺負人 也可以保護人 是把雙面刃 用法律據理力爭固然重要 但作為人道德.同理的心也是基本 浪費社會資源
無聊的人真的很多,以為警察愛臨檢?是因上層指示他們必須出勤,主要是要抑制犯罪及酒駕,為民服務還在那邊當台灣鯛
這個人真的精神有問題。 明明警察 要查酒駕。 搞成這樣。浪費資源
現在你妨礙公務~~~~~就這麼簡單
警察好辛苦!
一聽到不合法就不酒測了,100%有酒駕
yt查「備份」讓一天的壞心情直接散掉
可以看到一群小丑真的好開心
哎呀得理不饒人五六個警察應付你一個你就算不願意警民合作人家都說要放你走了你還堅持不放過這些警察
臨檢點本來就能攔吧...制服也能代表證件證明警員身分吧....還是說五年前跟現在不一樣?
原po的態度真的不行.... 還敢po上網討眾人厭~一個簡單的臨檢,若本身沒違規,警察也不至於刁難,馬上讓你走!警察是看你樣子也沒違規 懶得跟你計較,乾脆讓你離開算了,你卻認為自己懂法律,要警察出示證件, 一堆警察我就不信沒人帶証件,警察看你沒違規,也懶得理你, 你卻自以為得意! 還得理不饒人....浪費自己時間還浪費別人時間! 簡單事搞到這麼複雜!
警察加油,幸苦了。
是不是有點被害妄想😂😂😂窗戶跟車門是敏感帶嗎w
他一定有喝酒才這樣玩警察蒙混過關
看留言的幾乎大家都對這位先生感到反感但其實如果警察第一時間先出示警員證,那這位先生不就會開窗配合了填寫異議書的警員,他自己也說沒帶警員證,如果路邊的是假警察要搶劫綁架呢!各位可以去看看美國警察執勤被駕駛反駁的影片,他們可以不出示id證明的當然這位先生也可以直接開窗,然後警察看看就沒事走了
中肯
拜託你去翻個法條 警察職權法第4條,他根本不懂法在那找麻煩,麻煩看一下"或"
拜託 這是在台灣你有看過一群非警察 然後裝成警察 然後在路上攔車 做路檢嗎如果這輩子都沒看過的話 有需要去質疑一大群警察的身分嗎還是你曾經碰到一大群歹徒 裝成警察的樣子 都身著警察服裝 然後對你做了什麼傷害你的事情嗎如果連一件都沒有 有必要去質疑一大群身穿警察服裝的警察嗎
警員怕出示警員證,這是哪齣戲碼?😂😂😂(又沒做壞事
警察大哥好阿莎力 好親民 ⋯唉 只是遇到⋯
真的是社會毒瘤 唉
得了便宜還賣乖,標題竟然還下「懂法律就不一樣」是特別讀這幾條來找碴吧!
有些人就是生活太美滿,要找點樂子來解解悶,不然就是有被害妄想症~
這樣沒有比較厲害好嘛? 配合很難?
警察好辛苦
這路人真白*
這一定是退休學長啊🤣
好大的官威
車主好盧
沒違法幹嘛怕臨檢啊 有事嗎
這影片標題應該是 你看!如何找臨檢員警麻煩
說的一點也沒錯🎉🎉
警職法第4條就已經說了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你是聽不懂嗎 人家警察要跟你解釋在那邊當刁民
法律是保護自己不是浪費社會資源在那沒事找事吧
警察辛苦了 這懂得法律條例是叫做刁難嗎
呃…請問 你不是說沒出示證件可以拒絕 啊員警也讓你走了啊 請問是在…?
很閒嗎?
期待這些警察的教育單位,能多關心給予警察進修教學,諸如程序基本權…等,不是只有手段正當,而是促使能更完善達到行政目的。並使行政處分有達合憲。 本人善意大膽推定版主應是想透過這次臨檢促進警察專業能力提升,與原處分機關發揮行政法上自省功能,以期未來人民確實能受植基於憲法第22條個別化、一般化程序基本權,以及憲法第23條公益衡平原則的實踐,而得真實保障,版主,辛苦了,警員們也要請多加油在要求警政教育訓練機關給予更周全法學教育環境,鍛鍊法律邏輯,畢竟是在執法,並非兒戲。再者,一般警察訓練養成過程,畢竟不是和司律養成教育著重在複雜邏輯問題問題處理,雙方為的都是希望法規範能真正有助公益之實踐。
路检嘛何必呢?
...厚看就知道是警察了😅
點個頭3秒就過去了,繞了一大圈 警察那有差跟你耗錢也是照領
這個民眾生活壓力是不是很大?如果每個人都這麼番 那就不用臨檢抓酒駕通緝犯了 真的他媽的頭腦敲到 操
大家都知道他的身分證號碼了!
法律不是這樣用的 身為法律人我為你感到可悲
但他也沒有錯啊!他自己覺得他的自由被受到限制,他要求員警做的事員警也只能認了阿
他自由哪有被限制 看一看身分證而已又沒怎樣
@@og5r456 而且警察已經叫他可以離開了,但他自己又下車存心要找警察麻煩,超爆笑又矛盾的行為!🤪
Google "人民開車被警察臨檢可以拒絕嗎?警察路邊臨檢的正當法律程序是什麼?""三、針對A要求警察B出示警員證,否則不願配合臨檢的行為依照前述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之規定,警察B只要出示警察人員服務證或穿著制服擇一即可,既然警察B已經身著制服,他當然不用再出示證件,假如警察B已經告知臨檢事由,A如果僅以警察B未出示證件為由拒絕配合臨檢,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警察唯一問題是被老屁孩唬住了
台灣的警察真是ooxx
車窗搖下來 確定你有沒有違法就放你走了 在那邊硬要欸
就是有一些不尊重公權力的人!台灣的治安才會如此的亂! 你去大陸叫他們出示警員證 他沒給妳兩棍我讓你當孫子敲!
影片中,有可觀版主言詞有主張程序基本權之請求權基礎存在之事實,並非無據惹事,警察也有積極基於職權判斷餘地想要值勤的對不特定對象值勤,無故意怠惰勤務事實,未經救濟程序判決確定,先避免對版主或警員做有錯推定或心證,請大家給予雙方肯定其正向意旨,本人至期佳音為禱。
我想應該很難喔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這件事情發生的時候 法律規定是規定要出示警員證 後來才修法成制服或警員證的
@@林念生 請不要說謊、或請查證再說搜尋全國法規資料庫都有資料影片事件發生在2019年,也就是民國108年警察職權行使法民國92年6月25日制定公布全文 32 條;並自92年12月1日施行後又在100 年 04 月 27 日修正第15條第4條沒有修正紀錄,也就是自92年就已發布,你說的不是事實
這樓要頂上去⋯ 刁民還沾沾自喜==
這影片是駕駛人自己拍的嗎?~?~~?
挖 懂得多好棒喔......結果在旁邊多浪費10分鐘給他拍拍手人家就是在工作互相配合一下而已
不配合警員也會有相關責任吧 好討厭這種
妨礙公務罪
來林森北遇遇看中山分局的偵查隊
要求看警察證件,還算合理,但車主的態度太爛了吧
警察辛苦了,此法律人真會鑽角
警察辛苦了。
警察大哥辛苦了,遇到這種鯛民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4條
1.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2.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穿制服、出示證件,只要一個有做到就合法,不是大聲就叫懂法律喔~
讚!說的真好,同意😮
自己為是懂點法律的無聊人,浪費警力,為人民服務真正意議(我向警察至敬👍👍🎉)
這位駕駛者,懂法條就是保護自己的人生安全,加油了,
讀一點法律就靠杯‘這種人就需要非正常處理’不需要跟他廢話
簡單的事搞得這麼複雜,中二正義魔人....
鄰居同事們小心這種人!!
這不算強制罪,問路或是推銷員推銷路人時,自主性停下來,而且沒有用武力方式阻止開車或阻止走開,也是自己停下車,所以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為了保護了自己,把事情做得更複雜。
真的
懂一點法律常識,對執法人員刁成這樣,最好自己都不要有事須要找警察。
這聲音好耳熟 是那個 退休警察那位帥哥嗎
警察這麼怕出示警員證,是在怕什麼?😂
聽聲音有一種乃哥的感覺
幫他填寫資料的警察真有耐心、好理性
我覺得他好帥🤣🤣🤣
真的很佩服警察跟這種以為自己懂法律可以爲所愈為刁難警察,社會敗類
回來複習這個逆風到爆的影片 看幾次都覺得好好笑 跟我大學有個同班的人一樣 莫名其妙😂
明知道是警察,自己找麻烦而已,太空闲了,無藥可救
會講妨礙我的~~~就是自以為自己很懂~~才會講這樣~~~~現在警察就在細說所有細項~~你還不知道自己被雕了~~~你真的很懂~?~??~?~
小兄弟 法律不是這樣搞的……警察辛苦了
可以快速過去的硬要多停20分鐘好棒棒耶
社會底層 沒事找事做
警察有權懷疑任何人~~~~
警察被唬倒了,其中一位員警有出示警員證, 就可將不配合民眾帶至警察機關查證身份三小時。 而且有著警服與編號就視同警察身份了, 而且在公共場所攔檢並沒有強制罪問題, 民眾有義務配合。
警員好有耐心。真厲害
遇到肖ㄟ,聽他的聲音,我都快暴怒了!
你要去看美國的警察執法影片,才會知道甚麼是依法行政
明明就10秒就通過的東西要把雙方搞成這樣
應該找同事送警員證過來,臨檢時間多,難道他有酒駕拒檢?
在你緊急需要警察的時候,你就在慢慢核對編號
浪費國家資源.-.
懂法律是又怎樣,只是在沒事找事做而已,吃飽太閒是你的自由,但真的沒有必要刁難警察,🙄
只是突顯跟詮釋一位很沒有水準的讀書人而已,三分鐘就能通過的事,實在沒必要浪費時間!😂
笑死員警叫他走時,下一秒直接被攔下
今天當您權益受損甚至受到傷害時,您對到場的警員也是會如此態度嗎?
如果我是警察的話,也清楚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我就會乖乖寫 不多說 慢慢笑,等等再跟同事談天說笑
現代版的酒駕毒蟲荒唐鏡,知法玩法不犯法
所以以後警察要先出示警察證件給歹徒看才能開始追
ㄜ⋯⋯平民也有權逮捕通緝犯⋯⋯
帥警,有耐心
警察好有耐心也好帥
懂法律就是不一樣!懂你妹⋯⋯開窗臨檢10秒鍾,你要花20-30分鍾,你時間真多!
這傢伙心裡有鬼!可能平時壞事做多了!
估計是吃飽太閒.....時間太多!跟警察玩了快十五分鐘
這種人給他大外割揍一頓再說吧…連執勤也要找碴
對阿,懂法律結果自己找自己麻煩,這就是『懂法律』的頭殼小。
警察讓你走了啊 甚麼攔你下來 自己走下來在那邊吵="= 你懂法律好棒棒 但真正的法律人才不會像你這樣學半套還抓著一個法條就覺得自己好棒棒
懂法律的要停比較久
早上都不用上班是嗎?
簡單事情複雜處理
人民是對的牠是對的警察教育訓練有問題
原來,書都讀到背上,就是這麼回事xDD
我覺得他只懂皮毛後面一堆流程他根本不知道…警察法規…交通法規…臨檢條例…
後面的說不定酒駕 剛好開心的開走了
第一句:你要幹嘛!
就覺得此人在睜眼說瞎話!
根本就是找麻煩,,,,吃飽閒著
真的有病,既然沒做虧心事配合就好在那浪費大家時間。
有夠搞笑,配合他們就好,找自己麻煩、浪費自己時間
該不會是調虎離山技@@ 通緝犯已經過去! 完了……警察大人全被矇了
釋字535號講要出示證件,但釋字535號後催生了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也講應出示證件「或應著制服」,不管是釋字535號或警察職權行使法4條,目的在於能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現場有警車、有大批制服警察,難道你還無法辨識他們是執法人員嗎?
只對了一件事:
警方不能隨意開車門
法律可以欺負人 也可以保護人 是把雙面刃 用法律據理力爭固然重要 但作為人道德.同理的心也是基本 浪費社會資源
無聊的人真的很多,以為警察愛臨檢?是因上層指示他們必須出勤,主要是要抑制犯罪及酒駕,為民服務還在那邊當台灣鯛
這個人真的精神有問題。 明明警察 要查酒駕。 搞成這樣。浪費資源
現在你妨礙公務~~~~~就這麼簡單
警察好辛苦!
一聽到不合法就不酒測了,100%有酒駕
yt查「備份」讓一天的壞心情直接散掉
可以看到一群小丑真的好開心
哎呀得理不饒人
五六個警察應付你一個
你就算不願意警民合作
人家都說要放你走了
你還堅持不放過這些警察
臨檢點本來就能攔吧...制服也能代表證件證明警員身分吧....還是說五年前跟現在不一樣?
原po的態度真的不行.... 還敢po上網討眾人厭~
一個簡單的臨檢,若本身沒違規,警察也不至於刁難,馬上讓你走!
警察是看你樣子也沒違規 懶得跟你計較,乾脆讓你離開算了,你卻認為自己懂法律,要警察出示證件, 一堆警察我就不信沒人帶証件,警察看你沒違規,也懶得理你, 你卻自以為得意! 還得理不饒人....浪費自己時間還浪費別人時間! 簡單事搞到這麼複雜!
警察加油,幸苦了。
是不是有點被害妄想😂😂😂
窗戶跟車門是敏感帶嗎w
他一定有喝酒才這樣玩警察蒙混過關
看留言的
幾乎大家都對這位先生感到反感
但其實如果警察第一時間先出示警員證,那這位先生不就會開窗配合了
填寫異議書的警員,他自己也說沒帶警員證,如果路邊的是假警察要搶劫綁架呢!
各位可以去看看美國警察執勤被駕駛反駁的影片,他們可以不出示id證明的
當然這位先生也可以直接開窗,然後警察看看就沒事走了
中肯
拜託你去翻個法條 警察職權法第4條,他根本不懂法在那找麻煩,麻煩看一下"或"
拜託 這是在台灣
你有看過一群非警察 然後裝成警察 然後在路上攔車 做路檢嗎
如果這輩子都沒看過的話 有需要去質疑一大群警察的身分嗎
還是你曾經碰到一大群歹徒 裝成警察的樣子 都身著警察服裝 然後對你做了什麼傷害你的事情嗎
如果連一件都沒有 有必要去質疑一大群身穿警察服裝的警察嗎
警員怕出示警員證,這是哪齣戲碼?😂😂😂(又沒做壞事
警察大哥好阿莎力 好親民 ⋯唉 只是遇到⋯
真的是社會毒瘤 唉
得了便宜還賣乖,標題竟然還下「懂法律就不一樣」
是特別讀這幾條來找碴吧!
有些人就是生活太美滿,要找點樂子來解解悶,不然就是有被害妄想症~
這樣沒有比較厲害好嘛? 配合很難?
警察好辛苦
這路人真白*
這一定是退休學長啊🤣
好大的官威
車主好盧
沒違法幹嘛怕臨檢啊 有事嗎
這影片標題應該是
你看!如何找臨檢員警麻煩
說的一點也沒錯🎉🎉
警職法第4條就已經說了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你是聽不懂嗎 人家警察要跟你解釋在那邊當刁民
法律是保護自己不是浪費社會資源在那沒事找事吧
警察辛苦了 這懂得法律條例是叫做刁難嗎
呃…請問 你不是說沒出示證件可以拒絕 啊員警也讓你走了啊 請問是在…?
很閒嗎?
期待這些警察的教育單位,能多關心給予警察進修教學,諸如程序基本權…等,不是只有手段正當,而是促使能更完善達到行政目的。並使行政處分有達合憲。 本人善意大膽推定版主應是想透過這次臨檢促進警察專業能力提升,與原處分機關發揮行政法上自省功能,以期未來人民確實能受植基於憲法第22條個別化、一般化程序基本權,以及憲法第23條公益衡平原則的實踐,而得真實保障,版主,辛苦了,警員們也要請多加油在要求警政教育訓練機關給予更周全法學教育環境,鍛鍊法律邏輯,畢竟是在執法,並非兒戲。再者,一般警察訓練養成過程,畢竟不是和司律養成教育著重在複雜邏輯問題問題處理,雙方為的都是希望法規範能真正有助公益之實踐。
路检嘛何必呢?
...厚看就知道是警察了😅
點個頭3秒就過去了,繞了一大圈 警察那有差跟你耗錢也是照領
這個民眾生活壓力是不是很大?如果每個人都這麼番 那就不用臨檢抓酒駕通緝犯了 真的他媽的頭腦敲到 操
大家都知道他的身分證號碼了!
法律不是這樣用的 身為法律人我為你感到可悲
但他也沒有錯啊!他自己覺得他的自由被受到限制,他要求員警做的事員警也只能認了阿
他自由哪有被限制 看一看身分證而已又沒怎樣
@@og5r456 而且警察已經叫他可以離開了,但他自己又下車存心要找警察麻煩,超爆笑又矛盾的行為!🤪
Google "人民開車被警察臨檢可以拒絕嗎?警察路邊臨檢的正當法律程序是什麼?"
"三、針對A要求警察B出示警員證,否則不願配合臨檢的行為
依照前述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之規定,警察B只要出示警察人員服務證或穿著制服擇一即可,既然警察B已經身著制服,他當然不用再出示證件,假如警察B已經告知臨檢事由,A如果僅以警察B未出示證件為由拒絕配合臨檢,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警察唯一問題是被老屁孩唬住了
台灣的警察真是ooxx
車窗搖下來 確定你有沒有違法就放你走了
在那邊硬要欸
就是有一些不尊重公權力的人!台灣的治安才會如此的亂! 你去大陸叫他們出示警員證 他沒給妳兩棍我讓你當孫子敲!
影片中,有可觀版主言詞有主張程序基本權之請求權基礎存在之事實,並非無據惹事,警察也有積極基於職權判斷餘地想要值勤的對不特定對象值勤,無故意怠惰勤務事實,未經救濟程序判決確定,先避免對版主或警員做有錯推定或心證,請大家給予雙方肯定其正向意旨,本人至期佳音為禱。
我想應該很難喔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這件事情發生的時候 法律規定是規定要出示警員證 後來才修法成制服或警員證的
@@林念生
請不要說謊、或請查證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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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事件發生在2019年,也就是民國108年
警察職權行使法
民國92年6月25日制定公布全文 32 條;並自92年12月1日施行
後又在100 年 04 月 27 日修正第15條
第4條沒有修正紀錄,也就是自92年就已發布,你說的不是事實
這樓要頂上去⋯ 刁民還沾沾自喜==
這影片是駕駛人自己拍的嗎?~?~~?
挖 懂得多好棒喔......
結果在旁邊多浪費10分鐘
給他拍拍手
人家就是在工作互相配合一下而已
不配合警員也會有相關責任吧 好討厭這種
妨礙公務罪
來林森北遇遇看中山分局的偵查隊
要求看警察證件,還算合理,但車主的態度太爛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