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辛读老子】--道德经 第十一章,三十辐共一毂 | 易学洪辛老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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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5 ноя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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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sianghsienwang2542
    @hsianghsienwang2542 4 года назад

    道德經(2020EW)
    第十一章 有無 (僅供參考)
    【原文】
    卅楅同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也。
    然埴而為器,當其無,有埴器之用也。
    戶牖,當其無,有室之用也。
    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註】
    1. 採用《馬王堆·老子乙道經》本文。因《馬王堆·老子甲道經》缺字不完整。
    2. 楅,車輪橫輻。以木有所逼束也『說文解字注』。
    3. 轂,車輪中心的圓木。
    4. 有車之用,形成車子的功用。
    5. 然,古同燃。
    6. 當其無,承受空無的部份。當,承受。如:“敢做敢當”。
    7. 埴,黏土。
    8. 有埴器之用,形成陶器的功用。
    9. 戶牖,門窗。牖,窗户。
    10. 有室之用,形成房屋的功用。
    11. 有之,譬指君王擁有權力、武力、財富、法律等國家實質資源。
    12. 為利,譬指應該運用於福國利民的事。
    13. 無之,譬指君王能捨棄自身權力名利。
    14. 為用,譬指可以建立穩定和諧的國家。
    【語釋】
    三十根輻木條,集中固定在車軸橫木上,藉以支撐其他空無部份,便能產成車子的功用。
    燒製陶土作為器皿,藉以承受其內部的空間,便能產成器皿的效用。
    窗門也是一樣道理,藉以支撐牆的空洞,便能產成房屋的用處。
    所以,當我們擁有東西的時候,要善加利用以產生好處。而施捨它們的時候,更能換取有它們的用處。
    【要義說明】
    道德經本章目的,說明君王對於自身擁有的權力名利,不僅要懂得善加利用以獲得好處,也要懂得分享以產生用處。
    換句話說,君王如果只想守著權力名利,不但沒什麼好處,也發揮不出什麼用處。
    聖君安民治國的道理,就是在『有』『無』的兼顧運用,才得以支撐起一個國家。
    進一步可理解的是,道德經勸解君王,不是基於宗教行善訴求,而是基於『德』。
    什麼是『德』呢?
    莊子已釋明,『德者,成和之修也』。
    對於君王而言,是指如何與人民和諧相處。
    如何可為有德的聖君呢?
    這正是道德經本章所說的方式,要懂得善加利用自身權力名利,或者能分享佈施。
    如此一來,用處在於能團結民心鞏固國家,好處在於能讓自己政權得以確保。
    所以,『德』是君主能懂得『利者兩利,害則兩害』的理性思考,而不同於宗教家的無私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