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疑涉詐騙恐嚇上百案,Dcard遭警方搜索,隱私保障界線在哪裡?【時事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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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8 янв 2024
- DCARD在去年11及12月兩度遭到檢警持搜索票搜索,到底這個事件應該怎麼看待才是對的呢?是不是檢警這樣做真的會危害到民眾的個資及言論自由呢?今天我們就藉著這個事件一起來了解相關的法律議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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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政府用中介法限制人民言論自由!
也是某些人:詐騙猖獗,政府都沒有立法去管制!
他們就是一個矛盾復合體😂說要的也是他,說不要的也是他😂結果你看這不就好笑了?政府怎能好好做事?😂然後刁民再去怪政府
@@fayechen1928 好好看完數位中介法與相關爭議,再來討論好嗎?
@@maxandfu3 呃...是能怎麼討論我就問?==光只是個草案就被抹黑成這樣?還叫別人看過再討論?==?
如果,真的可以討論的話,那大家是不是應該要針對"問題"來提出可行的辦法?結果明明台灣需要"類似於"數位中介法的法規,結果呢,現在直接全部屎光光?請問有誰在討論的?很多人狀況外的就很希望相關法規全部屎光不是嗎?
9:30 瑩真律師的總結已說明得很清楚,不再贅述,這就是為什麼需要的原因。
你要有認知『謊言、假新聞、假訊息對民主社會是絕對有害的』,既然對社會有害,為什麼台灣人卻因為錯誤認知而無視這重要議題???外國也有類似的法律,如果不需要那為何崇尚自由的歐美也需要相關法律???
數位中介法的問題是言論責任被推到服務提供方,所以服務提供商還要先進行言論審查,否則等同犯法?
在其他方面多數人看法趨向一致(儘管服務提供商要付出更大代價來審查),但在政治部份就很有問題!
甚麼樣的訊息屬於違法?由誰界定?界定者能不能被信任?會不會有偏向?合理懷疑的訊息屬不屬違法?
其他部份也並非全無問題,如某人推出收益很好的項目廣求投資,那服務提供商難道要先調查其背景公司是不是屬於詐騙?
營利導向的公司最好的做法是甚麼?乾脆有點問題就全封了,不是最快最方便嗎?這不會壓制言論自由?
既然有部分爭議,為什麼不就較無爭議的部分提列出來?而不是一個大雜燴,要過全過,不過都不要!最後才怪責都是這些刁民的錯
@@fayechen1928 這就有點有趣了,數位中介法並非完全不好,但很多內容確實有問題爭議!
被推翻了沒人再討論不該是政府的問題嗎?就有問題部分再檢討或擱置爭議項目,剩下的仍然可行!現在沒人討論怎麼會怪反對者了?
難道非得要全盤接受才行?
言論自由不包含詐欺、辱罵、造謠、恐嚇等犯法行為喔
所以呢?民進黨政府正在詐騙你。讓你失去言論自由怎麼不說。
來給瑩真按讚支持加油。💕
低卡卡民平常互告妨害名譽,那資料給的叫一個乾脆,結果涉及到詐騙案時就一反常態🙄
真的需要我們國家另行立法,要求這些跨國平台負起該有的責任。
跨國平台真的沒再怕的,頂多撤出台灣,以UBER為例,UBER違法經營累積罰款二十多億,最後打贏行政官司,公路總局撤銷所有罰單,雖然說管轄權移交地方政府開罰,但以公開資訊來看,也沒有地方政府開罰,表面上是UBER配合政府轉型,但實際上就是原地合法而且不需受罰。
另行立法真的有用嗎? 一開始不是說刑法裡有規定了,那再立一個新法真的有可以管到境外公司嗎?
首先要有一個概念,法律要有執行權力(軟硬實力)才有意義,例如:拿中華民國的法律去要求美國企業配合,美國會理你嗎?
但美國拿美國國內法301條款要中華民國或其他國家等企業,要該企業求配合其貿易國內政策,弱國企業敢說不嗎?
中興、華為、台積電現在變怎樣?
@@timtomli你是說民進黨沒執行力喔!
現在立委都開詐騙集團提供的車子。連房子也是。被抓到也不用關。政府還會幫詐騙集團開後門立法使詐騙集團無罪,詐騙的錢也幫詐騙集團藏錢。有律師幫詐騙集團辯護。囚禁七天才叫犯罪。
這些都是問題。但綠師不會說。
感謝瑩真律師用簡單的例子講解法條,幫助釐清錯誤見解,對於零基礎準備法緒真的幫助很大😭
笑死!瑩真的影片對準備法緒幫助很大?那你法緒怎麼還考這麼低分?
謝謝!
謝謝律師講解。
所以"避免危害國家安全、經濟秩序或社會秩序情節重大"之中,這次法院的搜索票應該是因為了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詐騙事件...應該兩個都有吧)兩者而核發的吧?
8:43 強調了非公務機關...讓我聯想到公司化的臺鐵。民營的媒體、交通設施都算欸
電信公司全中
申請搜索票就好啦,在那邊吵什麼,依規申請就是了,哪來那麼多意見,申請後低卡不是就提供了嗎?還報給記者。跟本沒意義,是想盧到不想申請搜索票就去要資料嗎?
難怪噢!!!
言論自由的保障是在你是無犯罪嫌疑的人民的情況下,如果有明確的犯罪嫌疑,檢調也有查明是否有相關涉案,那當然不用保障你的言論自由啊~~畢竟你的言論自由是在侵害其他人唄~~
不是本來就必須要搜索票才可以調閱資料
不然隨便一個警察想要誰的個資就乖乖交出來???
Dcard是假匿名又不是第一天知道
電磁紀錄的搜索、扣押的範圍、方式應該也需要做出調整了
👍👍👍👍👍
馬櫻酒都能監聽立法院長了,一般人有問題哪有不能監聽的道理
憲政奇蹟😂😂
應該要強化網路警察的編制
沒用啦!真薪水小偷,駭客都防不了。
確實…..駭客知道要搞早就….
我覺得跨國平台本來就是個灰色地帶,除了本部/總公司所在的國家外,其他國家在調查犯罪時都很難要他們配合,這部分不只台灣,全世界都一樣
不過這次DCARD事件會這麼受到關注我倒是不意外,畢竟台灣人對所謂的隱私/個資保護還存在很大的錯誤觀念,大家都以為拿出隱私保護/個資保護這類牛頭不對馬嘴的理由就可以在網路上肆無忌憚的亂發言論,甚至從事非法行為,而警察就拿他們沒轍
多謝瑩真律師針對這些錯誤觀念做了很詳細的解釋
多少猖獗的犯罪躲在言論自由的背後囂張橫行⋯⋯⋯⋯
放心 !
絕對查不到、
絕對查不到錢。
生日快樂
D卡 老闆
民眾不分區立委
操作風向 又不負責
😤😤😤
媒體捕風捉影跟大眾知識普遍不足造成恐慌,當下一直有人發給我說Dcard要完了之類的,當下只有覺得就照程序流程,也只是提供特定名單的資料,完全不懂有什麼大驚小怪
請問律師,在YT上的留言區裡面,說其他人是智障,算不算公然侮辱呢?
所以數位發展部在幹什麼?
在網路上看到很多粉的發言應該是小時候非高高玩太多了然後家長又沒接好, 還以為唐鳳跟小英已經支配整個網路了, 甚至還可以控制腦波, 哪需要甚麼搜索票呢
怎麼覺得飛高高的比喻很可愛😂😂😂
@@LawyerAngela 講太白話等等我被告🙃
低卡的公然侮辱案件幾乎都是亂告🤣
就等著收不起訴通知書就好,DCARD太多訟棍了
只有投賴才能改變
說個賴比蔡更好的理由吧
賴能改變蔡完全執政八年所無法解決的理由是?
@@maxandfu3 說實話我也不覺得投賴能改變 跨國平台法律也難管 這件事也算新 小英要改也追不上選舉 同樣的我也想不到另外兩位候選人比小英更好的理由
是釣魚嗎⋯⋯根本反拉票吧
這個不就是民進黨去查的嗎 我們再繼續苦四年吧 要感謝你
說個笑話 司法改革
毒樹果實理論
現在的滴卡都會某粉佔據了
加上滴卡後台很硬就是了
想騙人的不要用Dcard 不想被騙的用Dcard
不去抓詐騙,只會搞一些有的沒的
倒讚檢舉高歌離席
白目
只有投賴 才能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