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績實境秀】EP.012 央行打房導致買方解約?第二戶限貸 6 成讓房仲措手不及?政策變化阿濱如何解決這集告訴你!(解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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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 фев 2025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752

  • @Mr.Bin_0903
    @Mr.Bin_0903  Месяц наза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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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prilSun45
    @AprilSun45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28

    哇!你真是好人!這麼用力幫雙方解決困難,最重要是你有同理心

  • @andy31520
    @andy31520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6

    處理得當!佩服!這就是房仲存在的價值,也在這兩位朋友兼客戶的心中埋下了善的種子

  • @kikimai2002
    @kikimai2002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2

    我2014賣台北房,銀行可貸9成。買家突然反悔不買,原本可以跟對方要求賠償。後來我看對方辛苦,我就不追究,不用付一毛賠償金額,直接解約。也因為這樣很慶幸沒賣,現在價格又翻倍。

    • @jhwen1212
      @jhwen1212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好心有好報

  • @rhl9406
    @rhl9406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3

    我也是第二戶,5月底簽約,6月初代書就幫我送件跑貸款,6/10看到新聞整個傻眼,6/14銀行回覆已收件的不受新政策影響,所以7成確定貸過,直到正式對保簽約完才大鬆一口氣,如果貸款只剩6成,我原本準備的裝修費全部都只能填補貸款的缺口,買房果然還是要多準備一點錢

  • @黃敏修-z8v
    @黃敏修-z8v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7

    買方運氣真的很好,合約白紙黑字竟然還能夠全身而退,至少也包個100,000給房仲。房仲真的幫了大忙。

  • @king537201218
    @king537201218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8

    客觀角度看,我覺得你是位不錯的從業人員,你順利的幫助買賣雙方解決問題,這是房屋仲介存在的價值。
    但是站在主觀角度上看,接盤的人買貴了30萬,我想沒有一個買方是能接受的,你所謂的因為政策及市場條件下,只是把未來的價格提早賣出,這就是一個很大的盲點,台灣的房價在沒有人為因素干擾下每年穩定的5%成長是正常的,每個仲介都是預期看漲的情況下大家都要賣明年的價格,導致房價提早漲了20年。站在買賣雙方的立場你是成功的解決了他們的問題,但是在市場及淺在客群下這樣的作法是非常不公平的操作方式,也間接造成買賣雙方的投機心態,早知道可以賣1130幹嘛賣1100,既然買了1130,那我就要賣到1330,是吧。😮

    • @bret4757
      @bret4757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9

      可以理解你說的事情,但價格是由市場決定,市場是買賣雙方決定,如果接盤的人覺得合理買賣就會成交。
      如果每個人都認為只值1100,自然不會有人用1130成交,我知道你覺得不合理,明明東西就只值1100,
      但是就是笨蛋花1130,有成交了就是變成行情,那我覺得你要怪的是那些不做功課瞎買的買家。
      現在房價上漲就是因為明明太貴還一堆傻子搶購,你不買還有其他傻子買,最後大家怕買不到只好一起當傻子。

    • @Mr.Bin_0903
      @Mr.Bin_0903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7

      我並沒有提早賣出,當時這類「競品」在短短5天內長了20幾萬,屋主如果沒賣他只會覺得自己賣便宜了,我如果不用這種方式談判,最後的結果就會是,買方賠錢給屋主,而屋主因為預期心理會請我接著賣高(金額一定會超過30萬而且我還很有可能沒辦法幫新的買方議價)最後演變成三方都吃虧

    • @ExactlyOne
      @ExactlyOne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Mr.Bin_0903 滿合理的解釋~

    • @許哲愷-c8m
      @許哲愷-c8m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如果買方去查到原本只賣1100,結果賣他1130,那仲介就難看了

    • @momosong66
      @momosong66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看到這篇的那個新屋主心裡應該不舒服,有時候不是覺得價格合理,是因為只能這價格買不然買不到

  • @user-yestaet
    @user-yestaet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9

    感謝分享
    政府會做這麼緊急的限貸政策,想必有事情要發生了。

    • @luthuthu
      @luthuthu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因為炒翻天已經民怨四起 再不處理就不用選了?

    • @user1317a8
      @user1317a8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不是有事要發生,恐怕事已發生,現在是減損而以,後面就知道了

    • @aha2464
      @aha246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user-yestaet 政府沒發布限貸令 是銀行快沒額度做房貸了

    • @user-ay8234
      @user-ay823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大戶人家都賣得差不多了
      所以政府可以動手了
      可以看看新北議員多少人再賣房就知道了😂

    • @chuan-shenlin7
      @chuan-shenlin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天理難容的高房價!
      6月去看屋,仔細計算,有這樣的心得。

  • @robertluo539
    @robertluo539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5

    阿賓好厲害,可以即時分析的如此有道理,什麼叫專業,這就是專業

  • @katypusa6584
    @katypusa6584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1

    這位房仲的危機處理方式值得讚許。其實最大的問題是政府,新政策今天宣布,明日即刻執行,確實打亂許多人的計畫。人民按著政府制定的遊戲規則計畫了三成的自備款買第二屋何錯之有?也許降低一成大家會覺得是買方自己錢準備的不夠要怪買房自己,但是若政府突然宣布第二戶不能貸款,那就不會害死一堆人嗎?
    重點是沒有宣導期就直接宣布即刻執行,那簡直就是挖坑人民掉入啊。
    政府如果有宣導期,讓百姓有所適從,就不會有這些糾紛。

    • @chuan-shenlin7
      @chuan-shenlin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相信深藏危機,不得不如此。

  • @linkzelda5729
    @linkzelda5729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0

    這房仲 大推,前面雙方已經破局,賣方要買方,去跟地下錢莊借錢,就可知,賣方並不想管買方死活,房仲將兩方分開從中協調,並退一步讓利給買賣雙方,這才是真房仲,不像那些鑽法規漏洞痛宰雙方,並只想不做事裝忙,又只想從中牟利上下其手的房仲好太多了:sloth:

    • @123memo6
      @123memo6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真的,房仲其實也可以不理買家死活

    • @vlai4965
      @vlai4965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123memo6要理阿。房仲拿到70萬的%數遠低於預期1100萬的%數

    • @630MUSD
      @630MUSD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已經簽約,違約的後果是買方自負。
      能協調一下已經很好了。

  • @cchen745
    @cchen745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1

    阿濱很靈活的解決問題,如果交易不成阿濱什麼都沒有還在幫買賣雙方的降低損失;真的專業👍房子買賣找到阿濱

  • @華庭-v8g
    @華庭-v8g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5

    第一間先賣掉不知賺多少
    笑死人,不值同情

  • @sh0800000
    @sh0800000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2

    新出政策 最好是要提早幾個月宣告 幾月幾日正式實施 比較妥當|
    讓大家有個緩衝期做準備

    • @ST-hy1mf
      @ST-hy1mf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當然要殺的投資客措手不及阿

    • @ST-hy1mf
      @ST-hy1mf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Finch_Finday 這政策早就存在數十年,只是近期觸發而已,台積電狂漲跟法令有什麼關西?

  • @黃建閎-o5s
    @黃建閎-o5s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05

    新青安本來就是要幫助沒房的人買一間自住房,自己要買第二間還沒錢,怪什麼政府

    • @rjor999
      @rjor999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7

      第二戶六成跟新青安一點關係沒有,腦是拿來用的

    • @doggie0519
      @doggie0519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好檸檬的討論版

    • @billychung5373
      @billychung537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3

      你應該沒買過房 , 新青安跟第二戶六成一點關係都沒有

    • @浴-c1j
      @浴-c1j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

      笑死腦攤搞不清楚新青安還上來噴哈哈

    • @midorilin4134
      @midorilin4134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6

      有可能要換屋
      所以像我就必須先把第一間房子賣掉
      再去買第二間
      中間等裝潢再去租房子

  • @ST-hy1mf
    @ST-hy1mf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錢拿不出來代表本來就沒能力買房,想開槓桿,獲利再賣的一堆,難怪房價炒這麼高,政府讚啦!

  • @陶麒安
    @陶麒安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簽房子的買賣契約,是屬於買賣雙方的契約,有一方不履行合約是可對其採取要求賠償。屋主是可主張全部沒收,假如有進履保金額需買賣雙方同意才可動用。這片子謝老闆處理的很好,讓買方少損失幾十萬。是很好的專業房仲。

    • @陶麒安
      @陶麒安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謝老闆處理的非常好,但屋主方也用了ㄧ些談判技巧。回話的內容遇到更專業的人士,這屋主會很不好過。本人曾是房仲,公司在10多年前就遇過類似的事。屋主最後是求買方剛高抬貴手還付了20萬的紅包給買方才解決。就是遇到非常專業的人。在見面談解約時內容令買方非常不舒服。我是知道如道內容。這超過房仲專業。以謝老闆的經驗來說是非常好,以另一種方法而言有待商確。

  • @echnyu224
    @echnyu22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2

    買房合約要備註條件,
    如果「銀行核貸不足應予解約」
    這房仲專業,調解技巧很棒。

    • @瑞仁吳-w3u
      @瑞仁吳-w3u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能解除合約好事啊!那就請仲介去吃土,某子寄人養...

    • @irenewang1486
      @irenewang1486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斡旋時就要寫了

  • @ggggeeeee
    @ggggeeeee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4

    合約應該可以寫房屋貸款成數不足無條件解約才對

  • @黃子容-r5f
    @黃子容-r5f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未來買房需要一次到位
    若要要當換屋族先求有再求好
    需先賣掉、再買,中間租屋

  • @土巴樂-p2m
    @土巴樂-p2m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感謝濱哥分享經驗,受益良多

  • @張景銘-n6z
    @張景銘-n6z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現在房價漲到高點,買方不通常會在簽約前說明,銀行確定會貸款,合約才成效?這樣三方都很頭大,仲介服務賺6%,寫貸款不足,買方要想辦法補,這樣的仲介有點沒辦好雙方的事,如果是銀行最高就放貸多少,買方硬要買,這樣是買方要想辦法去籌錢

  • @李小珠-x9n
    @李小珠-x9n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9

    這個法律很好,就是不要讓投資客當假人頭,很多非常多炒房是房仲公司自己開當投資客非常的多,新聞都有說一個假人頭賺3%的傭金,聽說投資客假人頭一次賺十幾萬,很多仲介騙賣方不懂,便宜賣了100萬,然後假人頭貸款很多間,貸款不過,又換了另一個假人頭買主,仲介都沒有通知,最後就說你不同意已經換了買主,你拿不到你賣房子的錢,有些房仲的嘴,騙人的鬼,房仲的話能相信,廁所的大便可以挖來吃

  • @林和成-c2j
    @林和成-c2j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優質影片 讓我學到更多 謝謝

  • @nandosu0117
    @nandosu011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真的很屌的處理。果斷力、溝通力、執行力,全部都展現出來。

  • @Yaenya
    @Yaenya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7

    政府是幫助青年購買第一房!
    這人分明想投資,就要承擔投資的風險,怎麼怪政府,人民納稅的錢,不是用來讓這些貪得無厭的人亂使用,投資-定有風險,有賺有賠,簽了合約,現在就要認賠啊!還想要什麼?

    • @伊齡
      @伊齡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對!就是打這些貪心的人

    • @張毓政
      @張毓政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說的太好

    • @ssfgdsfgfsdh
      @ssfgdsfgfsdh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買房自住,而不是買房投資。

    • @porterhuang9451
      @porterhuang945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沒錯!自己的貪唸造成的,買方活該,還怪東怪西

  • @bret4757
    @bret4757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4

    我如果是這買家,我一定包紅包給房仲,幫他解決一個超大問題

    • @hui7351
      @hui735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這真的要

  • @經邦潘-w7c
    @經邦潘-w7c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7

    第一户增貸,或換其他家人名字先貸再想辦法,個人覺得應該是買家本來就後悔買這間房子了

    • @gracelee7510
      @gracelee7510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其他房子先去增貸1

    • @vlai4965
      @vlai4965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現在增貸 檯面上不能進房市

    • @gracelee7510
      @gracelee7510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vlai4965 是沒錯,貸出來不能直接轉到有關房地產相關流向

    • @Babu61313
      @Babu61313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房子增貸的錢不能用在買房好嗎。被查到就慘了

    • @gracelee7510
      @gracelee7510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Babu61313 知道啦~覺得自己的錢不偷不強,為何要搞得偷偷摸摸的

  • @hansluo5678
    @hansluo5678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6

    仲介費不收,不可能!一般仲介才不在乎賣方的70 或35萬補償,他只在乎他的4% +2%.

    • @hansluo5678
      @hansluo5678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影片應該是假的是演的,但仲介說理的是真的,他的分析很好,真實的社會是應該像我遇到的一樣。
      我買了第二天就後悔了,我找了仲介及賣方,我準備了十萬元甚至提升至二十萬賠償賣方,那一天賣方沒出現,由仲介轉達,他說他要我賠一百萬,然後仲介也說他的仲介費28萬一毛不可少,這才是真實社會。
      我和太太討論,不如我們撐一下,如果撐不過去一年二年賣了也不過賠一百多萬。
      我們挺過了,這麼多年過去已經變成我們家人間有趣話題。

    • @eddie75ism
      @eddie75ism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話題呀,最近很夯,且若一開始不錄影一開始不會開頭說政府的問題,正常來講應該是屋主會很開心收走訂金之類了,來個幾組這種人,我就差不多賺了房子

    • @3938-z1z
      @3938-z1z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hansluo5678
      買方要堅持,合約之特約事項加註:貸款貸不到,雙方合同無條件解除。
      斡旋金、定金均無條件退款,保護買方。

    • @3938-z1z
      @3938-z1z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hansluo5678吸血房仲

    • @3938-z1z
      @3938-z1z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eddie75ism買方要堅持,合約之特約事項加註:貸款貸不到,雙方合同無條件解除。
      斡旋金、定金均無條件退款,保護買方。

  • @劉一一-k7x
    @劉一一-k7x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9

    處理得真好 給你個讚 這就是 房產規劃師 的價值 你不是仲介 你是規劃師

    • @梁燕輝-e2t
      @梁燕輝-e2t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還不是出問題

    • @Mr.Bin_0903
      @Mr.Bin_090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梁燕輝-e2t 哪裡出問題?

    • @浴-c1j
      @浴-c1j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Mr.Bin_0903 酸民不要理他

    • @vlai4965
      @vlai4965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你把房仲標準看低了。其實這才是基本房仲能力(多贏思維+為了6%仲介費)

  • @panwillson1074
    @panwillson107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要避免這問題房仲很重要
    最好在簽約時提前跟買方告知
    簽約時加註 貸款成數不足及無法貸款時買賣自動解除
    以上就不會發生
    不過大部分,應該是幾乎房仲都不會這樣跟買方說

  • @SAM-nf2cl
    @SAM-nf2cl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5

    第二間應該不能貸款,才合理吧😂
    房子是住的不是炒的😢

    • @張大姐-j6u
      @張大姐-j6u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可以,但是要提早講,那我也相信屋主就不會買了不是嗎?

  • @蔡尚麟-e8g
    @蔡尚麟-e8g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老實說我之前本來覺得阿賓開發跟帶看很粗糙,但這解約做的不錯👍

  • @sally72
    @sally72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9

    買方沒準備足夠的錢才是主因。房仲對買家說的話 就是臺灣房價越來越高的原因 持房產成本太低 利率低

    • @libradon2760
      @libradon2760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怎樣才算是足夠的錢,你根本無從知道銀行會願意核貸多少,除非以後都準備超過5成的頭期款。

  • @浮雲-r8h
    @浮雲-r8h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1

    阿濱好為買賣方著想,還好一星期內有順利賣掉了,好寫實的房仲日常。

    • @梁燕輝-e2t
      @梁燕輝-e2t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為了錢

    • @MaiDaTaiWan
      @MaiDaTaiWan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梁燕輝-e2t人活著,不就都是為了錢努力嗎?😂

    • @浴-c1j
      @浴-c1j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梁燕輝-e2t 對啦,全世界就你最聖人不用賺錢

    • @昇-s1e
      @昇-s1e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其實手上就有另一組客人了,話術下多花30萬

    • @Mr.Bin_0903
      @Mr.Bin_0903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昇-s1e 想太多了,我不幹這種事的,當下解決問題都來不及了

  • @kevinhwweng7847
    @kevinhwweng7847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2

    所以請教一個問題 : 政府訂法令的時程依據是啥? 為什麼紅單禁轉就是延後執行 搞一堆投機客趕在去年6月底買房? 為什麼舊制賣房所得稅降低門檻可以追朔往前 害已經成交的還要多繳稅? 為什麼這個第二戶限貸又是即期執行 害談到一半的案子違法履行到底?

    • @Lunp2008
      @Lunp2008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問題就是你沒錢為甚麼還要買第二户,你缺房子嗎

    • @張大姐-j6u
      @張大姐-j6u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Lunp2008你這個問題才好笑,如果哪天政府說,現在房市太熱了,不管第幾戶全部都要全款買房不能貸款,你要笑他們為何買1000萬的房子時沒有1000萬嗎

    • @manyes7577
      @manyes7577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kevinhwweng7847 不爽搬離台灣阿

    • @Lunp2008
      @Lunp2008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張大姐-j6u 我講的是如果你沒有錢,就不要硬撐著買第二套
      如果政府真的訂新政策,我也覺得很好喔,一樣笑啊,哈哈

    • @李寶忠
      @李寶忠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manyes7577靠北三小

  • @故我在我思-k6u
    @故我在我思-k6u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4

    已經可以預見一段時間後的社會問題了, 當房價一旦停住不漲, 違約事件必定排山倒海而來

    • @Mr.Bin_0903
      @Mr.Bin_0903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目前違約事件已經很常發生了...

    • @王小翔-w4r
      @王小翔-w4r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如果是要買來自住的是要違什麼約?

  • @3938-z1z
    @3938-z1z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買方要堅持,合約之特約事項加註:貸款貸不到,雙方合同無條件解除。
    斡旋金、定金均無條件退款,保護買方。
    買房終身大事,一定要堅持加註,避免貸款貸不下來、還賠違約金🎉

  • @hw3296
    @hw3296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所以後來接手的買家買貴了30萬。要是我是接手的買家很氣到吐血。

  • @donfan7953
    @donfan795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9

    新青安原意本來就是針對首購族
    而且除了新青安是沒有其他房貸可以用了嗎?
    支持站在賣方立場,
    自備款不足本來就是買方問題

    • @劉一一-k7x
      @劉一一-k7x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看來得下架這個政府才有辦法了

    • @梁燕輝-e2t
      @梁燕輝-e2t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劉一一-k7x
      國民黨比較好
      你是不是爬帶

    • @999bear
      @999bear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民.X黨官員各各往大陸跑,一堆高官側翼與家人整天在大陸做生意,立委在大陸有曉三,包貳奶,卻打著抗.中保台的名號! [ 得到大量低成本的選票 ]

    • @05130513ify
      @05130513ify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風水總得輪流轉

  • @jasontsai2948
    @jasontsai2948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這買方兩手一攤的態度…走合約可以不鳥買方的好嗎 當合約是什麼 要怎樣就怎樣 簽合約做什麼呢 如果今天是屋主突然反悔不賣 買方你會放過屋主嗎?

    • @vlai4965
      @vlai4965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買方又不是沒來由。她被政策陰到。

  • @cocojojoroes
    @cocojojoroes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我之前賣一間房 買方也是貸款成數不足 房仲告訴我解約沒收的錢房仲一樣要抽% 後來買方去籌錢 最後成交 所以影片中的房仲很有良心 沒有兩頭賺 買方應該包個大紅包給他

  • @f123340405
    @f123340405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3

    泰國第二戶是不能貸款(禁止炒房) 台灣應該要學學 房子是拿來住的不是拿來炒的

    • @VirgoTw_1990
      @VirgoTw_1990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政府狗官:房地產是經濟火車頭😂

    • @82456011
      @8245601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台灣 找人頭來買

  • @kali247
    @kali247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其實是有時間可以處理第一間,願不願意處理而已,政府也沒有強迫你買第二間,風險自己評估不難..

    • @a855099
      @a855099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真的,非年輕人且買第2間房,要是我是賣方,不會同意解約談條件。

  • @Jackmagicig
    @Jackmagicig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1

    很簡單啊,原屋主借1成給買方,等交屋再質押設定1成給賣方,讓買方慢慢還錢就解決了😊

    • @JACK-gb4kj
      @JACK-gb4kj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對!我就這樣過(60萬)5年

    • @山上來的-x4u
      @山上來的-x4u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

      原屋主就是在裝死裝沒錢阿,就是要討一筆😂😂😂

    • @龍龍-v2y
      @龍龍-v2y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山上來的-x4u不錯了 咬買方110萬都剛剛好

    • @bloodfish0614
      @bloodfish0614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原屋主不認為業會回到自己身上

    • @123memo6
      @123memo6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你看原屋主態度就知道了,他只看利益

  • @kissrise
    @kissrise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現在很多政策實行都嘛先辦了再說,出事了再改,從老人福利的愛心卡可以全刷,結果被洗錢刷光才改單趟限額,再到開放全民檢舉違規,結果造成私怨跟拍檢舉、貨運跟大眾運輸司機的維生困難,都嘛一再地表示政策都是先做了再說、有問題再改,而沒有相應的配套措施...
    也許幾個月後可能還會再修..但這期間受影響的買賣雙方就是只有一個字:「衰」

  • @kennesshsu8438
    @kennesshsu8438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6

    能處理到三贏 厲害👍

  • @莊慶煌-e6m
    @莊慶煌-e6m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5

    新青安造成購買人,多付約40~5O%房價,建商賺爆了!

  • @無名-p9p
    @無名-p9p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前年房價暴漲時朋友買林口,屋主寧願賠錢也要把房子收回加價賣

  • @edison810405
    @edison810405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1

    好慘....
    真的慘....
    老實說以現在的房價差一成就差很多
    我覺得見面談真的很難談,最好還是分開談
    總之是好的結果就好

  • @祐豪張-p9x
    @祐豪張-p9x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阿濱厲害👍

  • @DA_LE28
    @DA_LE28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8

    這叫打房?笑死,買第二戶的一律不予貸款,夫妻連坐,我就不相信這樣房市還不會崩😂

    • @伊齡
      @伊齡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 @evilrock0211
      @evilrock0211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可以先離婚😂

    • @王小翔-w4r
      @王小翔-w4r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evilrock0211那就先離了再說

    • @張毓政
      @張毓政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senone123
      @senone123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evilrock0211離婚有風險

  • @Jigglypuff2025
    @Jigglypuff2025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善用修繕貸款及彈性貸/透明服務真的很好~ 雖然沒成交

  • @文忠陳-j5n
    @文忠陳-j5n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發揮仲介業者最大的價值,處理的很棒

    • @vlai4965
      @vlai4965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不知道100個有沒有1個阿濱這水準😂

  • @lu133123
    @lu13312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哇哇,很棒的實境案例,看得我好緊張,但是阿濱真的很厲害,很專業,佩服你唷~~讚

  • @chenjames9061
    @chenjames9061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想看市場更多斷頭

  • @李董
    @李董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我也是在這間店成交的。忽然降一成真的累。1200以下一定要先吃下來,新青安首購族隨便都賣的掉的好物件。

  • @123memo6
    @123memo6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一個禮拜賣出,壓力可不小,可能房仲背後也不得已偷偷讓利一點給新買家了

    • @Mr.Bin_0903
      @Mr.Bin_0903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這種糾紛案難免會折到服務費...

    • @chuan-shenlin7
      @chuan-shenlin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原來如此

  • @ethan_tang924
    @ethan_tang924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之前做的時候成交時的見面談
    我完全不懂店長在講什麼
    有聽沒有懂,我整個人狀況外看不懂 哈哈
    看了你的影片稍微懂了一點點見面談的來來去去是在做什麼了

  • @hsitseng0630
    @hsitseng0630 11 дней назад +1

    舊房子不能增貸嗎? 錢去股市轉一圈就乾淨了

  • @a0920279988
    @a0920279988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7

    我也被影響了,但我買的總價是桃園新屋costco附近電梯四房34坪總價363萬,我用六成房貸,1.5成裝潢貸(2.99%)綁約1年。

    • @awei2943
      @awei294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總價才363萬?

    • @rjor999
      @rjor999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這種總價也要貸,也太誇張了吧!

    • @caprictrue
      @caprictrue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到底槓桿開多大

    • @OOJJJQQ
      @OOJJJQQ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這總價太扯了吧?

    • @Amo-cb8yy
      @Amo-cb8yy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awei2943 34坪?你應該少打個0吧?

  • @shokanful
    @shokanful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解除合約 都應該可以 但是在雙方合理下解除合約。
    付款的一成內賠償是合理35萬也是很多。

  • @Justice_comes_from_God
    @Justice_comes_from_God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為何買方有房子不先去抵押貸款,什麼利益都想沾,又要別人都配合她?

  • @樂樂-t5y
    @樂樂-t5y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政府政策很好,打炒房的買賣雙方

  • @vuso7588
    @vuso7588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第二戶貸款改6成就拿不出錢,是買房人的問題,合約就寫了貸款不足你自己要出,問題都是別人的。

    • @Babu61313
      @Babu61313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你說的沒錯貸款又不是100%通過

  • @陳懿鳳
    @陳懿鳳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可以將新買的房子換成家庭其他成員,如果先生沒買房可以換買他名字,再夫妻贈與回來,或信貸補差額?

  • @蔡易縉-e1c
    @蔡易縉-e1c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9

    這影片看起來有點假ㄟ,是我的錯覺嗎?

    • @AndyChen-j1l
      @AndyChen-j1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買方賣方很像在唸劇本,有點話劇社的感覺

    • @poppinWillie
      @poppinWilli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有點演

    • @eddie75ism
      @eddie75ism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AndyChen-j1l比女的差,說真的我要是女的,你都認為會賺了,你買起來啊,

    • @piorepiore
      @piorepior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1:33 買方一來,口氣聽起來就像演的 -_-lll,直接就下拉看留言

    • @cathy1697
      @cathy169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光是買賣雙方同意拍攝,就不太合理了

  • @fuxi81-yi
    @fuxi81-yi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買方直接吃掉兩成頭期款就好啦,220萬上法院也值得

  • @vicchen6026
    @vicchen6026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依合約履保金直接就變違約金了.....只能說賣方真的是好人,仲介人也很好,買房真的要多多考慮是否能承擔,有個萬一銀行信貸的額度要能扛過去

  • @UserUser-bp4ov
    @UserUser-bp4ov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認真解決雙方問題的阿濱好帥。

  • @陳小揚-t5b
    @陳小揚-t5b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協調屋主降價到買房買房自備款夠就好,不是很多人說不一定每個人都得買房

    • @Mr.Bin_0903
      @Mr.Bin_0903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這點也有談過了,但屋主已經不願意在降了所以才有這支影片出來😢

    • @鄭郭明修
      @鄭郭明修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屋主要是不收違約就已經很佛心了,還要降價,難喔
      您沒看上面也有人覺得一週沒處理起來,屋主要照收的

    • @user-nf3kd7qg8i
      @user-nf3kd7qg8i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如果樓主是屋主。你真的願意降價嗎😂 少賺一百萬ㄟ

  • @伯緯鄭
    @伯緯鄭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為什麼賣方會接受這個條件啊?幫忙多賣30萬最終獲利還要扣房地合一,如果吃掉買方的違約金就算吃一半也淨賺50?可以請阿濱開示一下嗎?

  • @lan9473
    @lan947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包漲?跌怎麼辦,全責嗎?

  • @Cliff-h1v
    @Cliff-h1v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負責認真的很棒,旦這幾年說老實的,大環境大廠電子業景氣大好旦中下游中小企業並非大好,在加上倒帳率增加個家行庫放款時更加小心,6年前幾百萬買3房,現在沒1千很難買的到,對銀行來講錢不變,借出去的對像變的很重要,因為倒帳率太高不是每個人想要就可以,所以買房錢記得打量一下自己的口袋

  • @robertluo539
    @robertluo539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買家因為阿賓的策略,解約居然連一元都不用賠,真的是奇蹟,說真的35萬雖然不多,但也很好用了,可以去日本好幾次了

    • @hui7351
      @hui735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買家真的要包紅包給阿賓才對

    • @eddie75ism
      @eddie75ism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說真的我寧願一開始打死拿110萬違約金,房子我繼續賣遇到一樣的我繼續賺違約金

  • @愛玟-k9h
    @愛玟-k9h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善良的仲介人員,買方要謹慎先到銀行去查可貸金額,才決定下定金

  • @garychen1268
    @garychen1268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宣布以前其實就有新聞出來!
    當時的條件是二房降成數跟高總價門檻二擇一
    如果簽約前有提醒客戶
    6/10簽約距離6/14還有時間可以趕快找銀行送審就不適用新制
    這不就沒事嗎?

    • @張大姐-j6u
      @張大姐-j6u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你不覺得政策不能完全沒有緩衝時間嗎?

  • @tojungtseng1873
    @tojungtseng187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垃圾政府該下台換人換黨了。

  • @davidliu1914
    @davidliu191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財政部重申不影響首購族

  • @古道烏龍茶
    @古道烏龍茶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2

    以前借錢給朋友,生小孩急用錢 換來一句:沒錢 你不會賣房子喔?? 在這學到一句 貸款不夠? 你不會去跟地下錢莊借喔! 真是別人小孩死不完。

    • @何世紹
      @何世紹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叫人去跟地下錢莊借錢,會不會有報應

  • @林子瀚-b9p
    @林子瀚-b9p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請問差110萬信貸都貸不下來 還敢買房

  • @wei16688
    @wei16688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水泥十年前158元現在170,鋼筋十年前17.5K現在20K,銅十年前每磅3.3美金現在3.9,十年平均漲不到一成,現在工人實領日薪跟十年前也漲不到一成甚至根本沒變,土地呢早早低價囤地再利用政府標售土地或左手賣右手炒高地價,地價這十年都誰在炒在囤都是建商,十年前500至1000萬的房價現在建商哄抬成了1500至3000萬,開價都是成本三四倍,無良建商只會不斷在媒體放話甚麼物料漲缺工房價還會漲房價很難跌,就是騙就會騙

    • @曹永昌-x4p
      @曹永昌-x4p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就是建商在騙人。你真的是專業

    • @chuan-shenlin7
      @chuan-shenlin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房租、吃的、用的物價,多數亂炒高!

    • @chuan-shenlin7
      @chuan-shenlin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這幾年房價、物價亂炒高,神明們讓我知道祂們嫌惡這樣的現象,甚至透過我對當事人勸導。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是替人著想的賺錢方式,也是上天容許的方式。若是貪財或亂撈,上天會取走,當事人白忙一場或有天災懲治,極不划算。希望大家莫作諸惡,奉行眾善,讓人們都能安居樂業。

  • @loveid0303
    @loveid0303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順利解決最重要
    希望這政府官員
    不要在自以為是
    多考量影響層面

  • @nonam-f5g
    @nonam-f5g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3

    還有房子可以去設定貸款,兩方都投資客...

  • @吳帆-n3h
    @吳帆-n3h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應該合約上
    要特別註明
    如果是
    銀行貸款不過
    或是
    銀行利率問題
    買方可退還斡旋
    或是
    屋主願意降價

    • @w02040
      @w02040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利率問題?哈哈

  • @黃思學-s5e
    @黃思學-s5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八月這一波更慘⋯政府沒有政策規定,但銀行沒錢了⋯

    • @法蘭克-u4k
      @法蘭克-u4k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應該不能說銀行沒錢,是銀行放款的融貸限度已達央行上限規定?

  • @tsaishenlin4186
    @tsaishenlin4186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每個都想貸高那不如少一點多貸一個正常人,但狀況這樣,能處理就好

  • @sosorso
    @sosorso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8

    看完終於知道房仲怎麼炒房了👍🏼

    • @Mr.Bin_0903
      @Mr.Bin_0903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哪裡炒房?屋主想賣高買方想買低這叫人性,我已經盡力為雙方協調了

    • @藍藍-d9i
      @藍藍-d9i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他腦袋不好是小朋友​@@Mr.Bin_0903

    • @藍藍-d9i
      @藍藍-d9i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房仲是最希望低房價,才能一直成交賺服務費,腦袋不太好喔。

    • @hui7351
      @hui735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Mr.Bin_0903阿賓也可以讓買家賠錢不幫忙的,你看晚上十點半還在橋事情

  • @沈琳晶-d9p
    @沈琳晶-d9p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每次買房,都要謹慎!但對於政府政策更動,也是很頭大!
    不小心就賠錢了!

  • @gh888888
    @gh888888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哪裡擾民??這政策本來就不是銀行願意接受的......根本增加風險
    一般人想投資賺錢沒錯....請手骨粗再來談投資

  • @hansluo5678
    @hansluo5678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央行很棒,務必有效打擊房價。

    • @ogkw320
      @ogkw320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別鬧了。有很棒嗎? 根本沒打到房。利率升到5%以上我才相信是打房。

  • @2auiioji1
    @2auiioji1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優質房仲,值得學習
    也謝謝買賣雙方願意公開將真實案例分享給大家

  • @Skincarecenter888
    @Skincarecenter888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買房後一點週轉金都沒有那真膽子大,還是我太保守了😅

  • @阿堯-b3q
    @阿堯-b3q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台灣人是不是應該要加強一下契約精神。
    自己白紙黑字寫的,出問題了又不想承擔後果。
    當然要賠一百一十萬每個人都會心痛。
    但合約就寫這樣當初自己同意簽了,怎麼一堆留言在那邊說賣方沒良心會有業障的話。
    加強契約精神不是單指承擔契約內容。
    另一方面是去加強對契約內容的完善補充。
    當初為何不加一條若非因買賣雙方個人因素而導致違約則直接終止契約無需賠償。

  • @羊羊-n6o
    @羊羊-n6o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2

    解決方式蠻好的 但假如我是屋主 我還是會堅持一星期沒賣掉的話
    要求買方賠70萬

    • @鄭郭明修
      @鄭郭明修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只能說將心比心

    • @睿寧
      @睿寧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將心比心,我就會叫買方賠​@@鄭郭明修

    • @hui7351
      @hui735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屋主厚道

  • @tony82502002
    @tony82502002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問一個笨問題 買方不是要自備頭期款 解約賠70萬 頭期款不能拿來賠嗎?

    • @雅婷陳-i1r
      @雅婷陳-i1r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其實可以,但她不願意。正常人都不會想要在沒買到房子的情況下突然噴70萬,然後什麼都沒得到。

  • @sh0800000
    @sh0800000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聽一聽 買方好像還有爸爸住的老家
    那就用老家設定抵押 跟銀行借一成出來啊!!

  • @小柏-r2x
    @小柏-r2x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不管什麼政策,都不影響仲介賺飽飽😂

  • @葉臣偉
    @葉臣偉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古道:官逼民反,這個世道真的需要你這樣子的人!賠償三十五萬一個受薪的基本人民要存多久!善的循環很讚!

    • @Mr.Bin_0903
      @Mr.Bin_0903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感謝支持!我會讓善的循環繼續下去!

    • @伊齡
      @伊齡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反個屁,你們這些炒房人,福利本來就不是給一般人用,偏偏要玩怪誰

    • @Mr.Bin_0903
      @Mr.Bin_090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伊齡 看妳留言這麼踴躍,歡迎妳加我的LINE,我們可以一起聊聊妳的想法

  • @1yesyes1
    @1yesyes1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3

    半夜看這個,比看驚悚片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