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假買房真詐騙?還是買賣糾紛? 當事者雙方「首次對質」!《夢想街之全能事務所》 - 假買房詐騙案EP01 網路獨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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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30 сен 2024
- 假買房真詐騙?還是買賣糾紛?揭「超完美合約」的恐怖內幕!不符流程察覺異狀!林茂樹機警攔截,指控差點屋財兩失!?賣屋糾紛受害者不只林董一人!奇怪..為何都是這位沈代書?詐騙?糾紛?羅生門! 為何要求先過戶再付款?..雙方首次對質!詐騙?糾紛?羅生門! 林董質疑..這麼巧買家代書電話都是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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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林荗樹的踢爆,一般人很難和這些人週旋
這律師那一家的應該也公布一下
律師上節目還用英文名
好像有點心虛
詐騙就詐騙,沒給尾款律師還有那麼多話可以講,台灣到底怎麼了?可不可以撤銷律師及代書資格呢?玩法賺錢,真的很糟糕!連賣方代書都很不專業啊~我賣房是合約一條一條看,代書都覺得我機車,但誰管妳啊~我就是要一條一條看,保障自己權益
明明就是詐騙,不安好心,無恥
我剛剛Google沈代書的資料,發現他的email帳號也是Eric!?這也太巧哈哈
謝謝報導。謝謝林董揭露 林董請你幫助他們 大家太慘了
政府應該趕緊介入這些案子
因為牽涉金額動輒幾千萬以上, 沒搞好到時候有人因為負債而自殺
也要重新修法, 避免有心人士繼續鑽漏洞
房子拿去抵押貸款出來就好。。
直接陶空房子。
買方拿了弄不出錢來就沒用了~
就像最後蔡律師講的~這個有問題的合約~這間代書事務所都不去改正,只是一副"我們沒有法律責任就好"的嘴臉~
這個A驢克~中間有幾段都在模糊焦點~
這樣的代書事務所,早晚關門
作為一個專業的律師,Eric應該公布一下律師事務所以及真實姓名吧?
Wei Eric 張香堯律師
@@妮杭 聽說他之前是檢察官?
@@user-reneesun 偶改名了,他考上司法特考,可以做律師檢查官法官,可以先做法官,退休再做律師,😂
這律師沒有公佈姓名居然用英文
@@mary-ks2hh 吧?
太離譜的代書,政府要趕快介入去協助,不然不知還要有多少人受害,這律師會用連號及說法根本不是買房正常程序
這個律師凹到都結巴了
買方是非善意買家。詐騙手法就是用第一手的交易去融資,再去完成下一手的交易。
林茂樹林董超帥,代表正義的一方,加油加油!這位Eric真是能言善辯。觀眾是有分辨能力的喔!
同一個代書可以搞到手上40幾件買賣案件有問題,然後還讓賣方組成自救會,實在是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秤目結舌。看來有必要再深入探討。
新聞出來後。受害者才聯絡上林董的。。
還理直氣壯出來講,如果不判重一點,台灣真的沒救了
蘇聖淵小姐 妳不要隨便臆測,還沒經過調查呢
律師就是共犯,合約就是他擬的
請公佈eric律師的真實姓名~
王宏吉 張香堯律師
過程真的不合理,學到了,只能說詐騙意圖很明顯,但還是要等法院判決才知道結果...只是這集團電話連號的意圖是甚麼搞不大懂?直接留下證據.....
合理懷疑集團啟動此計劃分工時,同夥某人去幫大家臨櫃申請電信號碼做聯繫使用時(通常犯罪者不會用自己的身份申請),百密一疏選到了連號(律師、代書、買家都連號)留下了關連,極有可能剛說的連號號碼都不是用他們本人名子申請的,當然這個揣測需檢調用公權力去查才會請楚了。
好可怕,賣屋真要小心。
以後賣房子,交印鑑證明及權狀就要收足8成款,簽約10%,交印鑑權狀要收70%,尾款20%,尾款要交出印鑑後二個月付清。一般民間付款方式,賣交出印鑑權狀,買方交不出80%款的買主,那會出問題,把把你的物建拿去貸款。也有賣方要求簽約10%,交權狀印鑑80%,尾款10%。並做銀行履保。也可以在合約要求寫下尾款沒付清前,本建物不得向金融機構做融資貸款。最主要的是往後如產生任何稅金由那一方支付。要寫清楚。
想問中華地政士聯合事務所都是用這個合約?
還是沈咨凡自己寫的合約,認為雙方不會細看,再叫買賣雙方簽?
買方律師怎可用外國名字來本案談事情,外國人就比較不一樣?
這律師凹的好辛苦阿
合約沒違法、要求買方過戶也沒問題
但是連續40個以上受害者
『買方快速過戶後,馬上抵押高利貸拒絕付尾款』這才是詐騙的重點
電話號碼只差一碼的代書跟律師
想要切割關係,當法官白癡嗎?
我跟你講,就因為合約沒違法 客戶過戶也沒問題,代書跟律師才敢這樣,連續電話號碼不能代表甚麼,只能說有嫌疑,但你在法庭上面無法明確舉證有串通詐騙的事實,代書跟律師基本上不會有罪,人家就是他媽玩法律的,才敢這樣鑽漏洞,法官也不可能因為他自己也覺得這兩位代書律師有問題就定他罪,還是得看直接的證據
沈代書明知受害者拿不到尾款
還打電話通知被害人參加"說明會"讓集團進行二次詐騙
被害人錄音都有,這夠明確了
律師知道危險,只承認事前擬了合約
但是合約造成多數人損失
要把尾款前過戶,推給雙方協議有難度
沒談到重點 尾款就沒給賣方阿 合約自擬就是為了前面過程順利且合法而代書還沒事(欺負一般人不會細看那麼多文字就算當下看也會看漏除非是高手) 就算被告也難詐欺成立頂多民事賠償 但你強制執行的到嗎(早就準備好了你根本執行不到錢的) 所以才會有受害者 沒完成尾款交付的話 幾乎就是要詐你拿你的房子換錢 提告詐欺要成立有門檻 要提出對方施行的詐術 通常提不出來就不成立 這一點就讓詐欺者有套利的可能
真的很敢,合約文字也用得很精確。相當的卑鄙
請節目趕快追下去
林董讚~夠硬。。這律師一直在鑽法律漏洞。。
國家敗類
這個契約就充滿陷阱,這位ER律師的說法也有一堆問題。
台湾的律師就是這水準聽到以上就明白這是集團還硬拗撿調應立既介入這律師擺明是同集團
對。追究刑責~
以我的理解,完稅款那邊合約文字有問題。我覺得林董他雖然表達亂亂的但是他提醒我們賣房要提高警覺。還有節目不應該請對方律師來連線,他只能針對法律程序來提告。但大家知道林董違約是為了保障自己財產交易安全!所以我覺得節目的主題要清楚,就是教民眾如何防範,而不是請雙方來吵架的!
法律無法保障賣方,即便有地籍異動即時通,還是難防詐騙,應修法在賣方完全拿到尾款後才能過戶!現在雖然有履保,但有些買方就是不會自己去匯頭期款進履保,交由代書或房仲去匯頭期款都不是安全的!房仲拿錢跑掉的大有人在!
是詐騙 先報案吧!
在法律的立場上賣方是輸家打官司會打輸的,這是這一些下流律師在玩的法律字眼。
那個不敢透漏出真實姓名的買律師,很閃爍的說明了
買所付訂金2,000,000是訂金也是算付給買方繳稅的錢,
只要買方付了訂金2,000,000就有權利去辦過戶了。
主持人特別指出,在簽約的時候,
買方賣方還有雙方的代書,都聽到,看到,契約而且還一條一條的唸出來
並做錄音,其實這個逐條唸條款和錄音的行為
在房屋買賣當中就很可疑了.
個人曾經碰到兩件類似的案子都小輸,
一個是出租房子給略懂法律的租客,他很了解台灣的法律是保護
弱勢租客被認為是弱勢。
所以我賠錢送客。
另一個案子是很懂法律的律師向我借錢
他寫的不是叫做『借據」
叫做『借款契約』
這兩個是不一樣的打官司是打不贏的
所以我又損失了一筆錢.
碰到存心詐你的人- 孽緣
生氣 憤怒沒用。
慢慢打官司,別氣傷身。
知法玩法,這一套一定是有人玩出來,發現沒問題啊!就繼續玩。火燒不到他,因為他熟讀他滾瓜爛熟。今天是法律有問題。
Eric , 利用專業狡辯, 如果有公義, 為何這是律師擴大名氣的機會, 卻不敢報真實姓名, 我們要求節目公佈詐騙集團律師的名字,
這擺明就是知法玩法,做賊還做的振振有詞,法律應該也要納入陪審制,現今網路發達也可納入民調。
扯什麼使用權~無家可歸~把人家的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貸了款以後,再把房子過回到人家名下,房子所有權當然還是人家的~講這不是廢話~
無緣無故被追債,當然有家歸不得
律師有好有壞,這一集感覺特別深刻!!!
公佈買方委任律師Eric的真實全名。。
想紅讓他紅~
張香堯律師
沈咨凡代書
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好那不是詐騙來說一切依照合約 那依合約 中間款 尾款也要付啊 不然就是詐騙 這不是詐騙什麼才是詐騙?不能依加害人都拿不出逐條念和約的錄音 玩文字遊戲 就騙人房產啊
大家記住了姓沈的代書 中華地政 絕對不要給他們辦 還有一定要找兩位代書 預約保證要公證
欺負小老百姓不懂過戶的流程
沒錯
欺負一般小百姓對法律不專.搞得人心惶惶都不敢買賣房。
一般有經驗的代書都知道銀行購屋貸款,都大至上5到7成內,拿1成以就貸款支付尾款,都是危險的契約,陷入詐騙的機會太大,應該會提醒賣家的。這個代書大有問題。
即使合約是合法的
但是出現了問題
第二次就該修補漏洞
為何讓漏洞一直存在?
就是因為能分到好處
專業律師跟林董事長非專業人士對質。
本身就存在資訊不對稱~
還好林董夠硬。。還不怕事~
台灣的法律,不保護好人,也不保護壞人,只保護懂得法律的人。
這林俊誠跟代書沈咨凡,角色扮演都在裡面都,沒有用內政部版本,律師也有問題,另外註明但書條款
看完新聞才回來看這集 覺得這律師真是敢講 幫詐騙集團辯護⋯⋯
這些人詐騙都不怕法院,最後詐騙都不會有事,只能說欠尾款,只要賣方給印鑑章+印鑑證明,被過戶就完蛋了
最後會跟張淑晶一樣抓進去關,不要太囂張
買家林先生自己精通代書 律師,,,找沈代書是車手概念, 找律師只是念念當時合約.不管有沒有不合常理
我们這買賣房屋,我要通过市局,和银行的律师,确定没问题了,才会批准,银行会和市镇局连系,调查清楚,買賣双方没问题了银行才会借钱給買方,还清給賣方,都用银行的律师,,買賣双方必须出面僉约!
買方(出資方)+代書+律師=完美詐騙; 律師就是幫合約做最後完美避罪的, 如果律師的品德有問題, 這將是台灣律師界的悲哀
請問那個Eric 律師全名叫什麼 讓大家知道一下
合約內容雙方一定要看清楚才簽,雖然合約內容有問題但雙方卻簽了約,最慶幸是房子沒過戶成功吧。這個代書太賤了完全避開法律問題但他作為代書的道德操守完全不合格。
謝震武律師節目上說過 你們都不相告 那我吃啥三小
老油條都能被騙的團團轉、一般市井小民遇到了不就要跳樓了
天地良心啊!
這個律師是冒牌的吧
買方擬定這種合約內容真的怪怪
用這種可以動手腳的合約內容...
茂樹哥也比較理虧...
就是合約沒看清楚嘛........
私契本來就是雙方協議,覺得怪怪還簽?
買方律師的觀點其實沒啥錯的
就這件案子來說,買方是可以自行過戶的,因為認同合約內的所有條款,所以雙方都在合約上簽了名不是嗎?
茂樹哥好像有提出停止買賣的什麼方式(抱歉沒看的很清楚),這種單方面停止契約的行為也構成違約的條件...
茂樹哥的代書有提到買方跑去民間借貸
呃...這個確實不太可能發生,但是這位林姓買方買了一堆房子,銀行怎麼可能貸款給他8成......除非他很好野拉...
再來就是,其實只要貸款貸的下來...誰管你去找誰貸款,不是嗎.....
提出個人客觀的小小觀點
看法官怎麼判定囉~~~科科
請愛用各大房仲..
荒謬的鬧劇 雙方代書都有問題 律師也很搞笑 現場來賓也外行
律師叫什麼中文名字啦!不敢用真名見人哦
肖像權? 偷拍? 刑事罪犯?
先撇開買方/林先生是否為詐騙集團 :
1.( 影片7:20 )
買賣合約書的付款內容,「雙方於各自繳完土地增值稅、契稅之後,買方即辦理登記過戶,於稅單核下後15日內才付完稅款。」
( 正常的流程,應是於匯入完稅款且完稅後、以及買方銀行核貸對保之後,才進行過戶)
---- 但是林董簽了這買賣合約書( 理論說,他同意了 )。
2. ( 影片37:10 )
雙方於買賣合約書約定,「本買賣雙方同意由買方自行辦理相關移轉事宜並申報實價登錄。」
常識都知道,買賣流程是由第三方中立代書辦理買賣流程,林董還撥電話給簽約當時時自己請的廖代書確認,簽約時是否逐條解釋買賣內容,結果廖代書說:「無,因為我到的時候已經遲到2個小時 ⋯」
---- 但林董還是簽了這個買賣合約書(理論說,他同意了)。
林董三個小小的失誤
1. 不懂買賣交易流程、錯失重要的條約內容還簽了約
2. 雇了一個簽約遲到兩小時的代書,無法為自己把關流程
3. 沒找專業的仲介公司把關,不然根本不會有這些問題
這個 eric 跟慶學很熟哦, 慶學慶學的叫; 他就是要故意導向是糾紛, 其實是詐騙, 把大家都當笨蛋嗎?
我看懂了!这就是組织犯罪嫌疑的手段。
1-合約法院公證 2-賣房前先行設定抵押權或是拉高3-買方全額款項付清(剩餘他項抵押)雙方同行過戶4-雙方各聘代書同時履行流程 ....腦力激盪中,還有很多辦法
最重要的原點~大型交易不要省不需要省的費用,例如:公證費、代書費、仲介服務費等等
嗯,讚
請公佈eric律師的真實姓名~
請公佈Eric律師的真實姓名~
請公佈Eric律師的真實姓名~
黃maggie 即是沈之凡一個人裝二個角色扮演!
用口唸出,買和賣這兩個字很容易分不清楚吧。所以就算錄音拿出來,也是各自解讀。
我倒覺得這個律師很專業
他的說法完全聚焦在法律面上
過戶很簡單小學生都會,只要重要文件證件印章配備齊全,送税捐處地政。所以要用正常代書,銀行履保,及正常合約。不然任意給印鑑證明,印鑑章,正本房子土地所有權狀,身份證影本,小學生都能過户。
台湾買賣房屋法令好乱
其他的案例成交完又怎樣,現在談的是這40幾個還沒拿到錢的人阿!又在混淆視聽
26:38 可憐喔,被主持人打臉,對法條這麼不熟嗎?
太可怕了 165反詐騙 不能幫忙嗎?
就算依約 中尾款 都沒付錢的 這不是詐騙什麼是詐騙
做律師賺這種黑心錢
騙騙騙,不怕有報應
這律師跟代書跟買方 手機是連號的XDDDDDD
對拉~剛好拉~機率是多低 連號XDDD
感謝鬼扯
我在国外买房掉进了买房陷阱,6个月不能买房
想到一個人女的,惡房東。
應用交易及法律漏洞掩護非法
17分40秒...對方在檢視節目手上擁有多少資料 . ...
律師多怕被知道真名? 還叫A瑞克? 開庭時 法官會叫你A瑞克嗎 ? 17:58 所以A瑞克 你在當中扮演的角色是什麼?? 😂 這個律師能掰的能力可以加入1450
哇勒...法院不是保護玩法律的詐騙就詐騙.走法律邊緣還在坳...一條龍...處理
詐騙太可惡! 八代子孫有報應,絕對倒楣!
這個艾瑞克 一直啊來啊去的 真的是超級不討喜的
尾款?
什麼時候進帳?
睜眼說瞎話欸!台灣法律都沒用了!
人在做天在看
我真覺得 台灣人頭腦真不簡單.
買方律師張香堯 大家注意
看的出來國泰銀行對他很積極
真的好敢
太誇張了..
林董去銀行把所有房屋款項2000萬貸出來。
對方一定要去貸款或拿2000萬出來。
否則算違約。。除了200萬拿下來。
還可以再要求賠償~
聽不懂
硬ㄠ的律師
世界上有態度誠懇卻睜眼説瞎話的律師,真是開眼界了
25:37有說姓名吧
26:40這邏輯也很好笑
不平等難道看不出來嗎?
鑑定完畢!詐騙無誤。
Eric律師講了這麼多, 結果今年六月他的委託人都被判刑, 我比較好奇是, 主嫌與代書都被判刑, 代理律師有無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