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集字幕】1.吳子嘉BNT 案一審敗訴說明2.川普的保護費,賴政府如何面對?3.柯文哲案遲遲未動,賴清德壓力山大?【董事長開講】20240718 吳子嘉 張禹宣 陳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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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4 окт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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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吳子嘉BNT 案一審敗訴說明
    2.川普的保護費,賴政府如何面對?
    3.柯文哲案遲遲未動,賴清德壓力山大?
    陳振東:對於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502號判決的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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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長開講 #吳子嘉 #吳董 #張禹宣 #吳子嘉 #陳振東 #BNT #BNTR疫苗 #川普 #保護費 #賴清德 #柯文哲 #民進黨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40

  • @ericwang4962
    @ericwang496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2

    董事長加油!禹宣奪冠先加油!

  • @ginogino6495
    @ginogino649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0

    『吳董開講.禹宣同行』硬核有料,吃瓜必看!加油!❤❤❤😊😊😊

  • @江文勤
    @江文勤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2

    吳董加油

  • @ycy72193991
    @ycy7219399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5

    董事長好勇敢

    • @小熊96
      @小熊9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ycy72193991 他们两个是挺徐巧芯的,其实就是渣,物以类聚。

  • @允呈劉
    @允呈劉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9

    吳董一定要拼贏

  • @曾茗匯
    @曾茗匯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吳董智商高到令人欽佩找年輕智商高反應又快節目一定會更精彩有質感祝你两節目日日高聲為人民發生感謝你們的合作為人民謨福利

  • @LuisLaino1
    @LuisLaino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很多人被誤導,以為"封存30年“就是被列為機密文件?
    事實上;國家檔案封存30年是指封存檔案不得於30年內銷毀,封存30年指的是公文的保存問題,封存30年其實就是「保存」30年,,根據《檔案法》第12條規定:「定期保存之檔案未逾法定保存年限或未依法定程序,不得銷毀」。
    (保存30年並不是不能公開30年,隨時都可以查,證據保存越久,真相越明!)

  • @小姐張-e2s
    @小姐張-e2s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吳董加禹宣,每次看完,心情超好。後浪,前浪。

  • @Huihing-m2o
    @Huihing-m2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幹話聯盟開講.加油

  • @楊大正-q1p
    @楊大正-q1p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1

    跟北京釋出善意良機!
    董事長智慧!

  • @xiaoyanlin2180
    @xiaoyanlin218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懂事长有智慧支持你的见解,左右蓬原就是为了自保为了人民别受灾难。中国是为了台胞人民给出善意,不想自己人打自己人中了别人的圈套,统一是为了民族复兴需要大家共同出力,也不是为中国某个领导人,台湾人民也不要为某些当权者利益而甘愿做别人的棋子来抗中。我们生活在外国也盼望早日见到祖国统一共同享受经济发展红利,共同为下一代谋幸福

  • @HCY-e3v
    @HCY-e3v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付再多的保護費也沒有用、未來台灣年輕人會當三年兵。

  • @清水正义
    @清水正义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董事长加油,你就是未来台湾特首!

  • @samlee8088
    @samlee8088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請問可否考慮後加字幕呢🙇‍♂️,直播時應該會很困難, 但如果好像小弟看重播的香港人有時候會聽不懂全文喔😓

  • @允呈劉
    @允呈劉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5

    吳董,禹宣厲害,加油

  • @n9877-y1q
    @n9877-y1q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真的,的確是 一個醜聞 啥事啊?? 43元美元 減去 30 美元 。 未曾先估價嗎? 都不用議價? 間差額非常大金額還為什麼 要封存 30年?? 為什麼? 金錢勝過名譽嗎?? 連帶衛福部名譽嗎?

    • @LuisLaino1
      @LuisLaino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2020年 林全報價BNT每劑78.36元美元!!2020年10月月30日東洋提出正式公文,數量及價格為200萬劑、每劑78.36美元,不含冷鏈費用及稅金,金額太高了,陳時中沒有辦法同意,東洋也於同年11月3日對外宣布採購案無法繼續。
      政府跟BNT原廠接洽的時候,是2020年底,那個時候疫苗還沒出來,全世界都在搶疫苗,是賣方市場,我們只買500萬劑,當然比較貴! 到了2021年7月,疫苗已經出來了,也出給大買家歐盟、日本、加拿大、美國了,那個時候價錢就會降下來;郭台銘他們買1500萬劑,數量比較大,而且郭台銘口頭和BNT說會再訂3000萬劑疫苖,所以價錢降很正常!
      2020年 BNT原廠與以色列洽談的價格一劑是60美元,以色列除了出2倍高價,還願意用全國人民的得病樣本做爲給藥廠的測驗樣本作為交易條件,所以藥廠願意賣給以色列。以色列衛生部長艾德斯坦(Yuli Edelstein)告訴《金融時報》:「我們如果沒提這個條件,那些藥廠連看都不會看以色列一眼,只會想先找市場更大的地方、賣出疫苗。」 這些大廠疫苗的售價本來就沒有佛心, 高價,就有機會優先獲得!以色列就是出了高價所以最優先!

    • @LuisLaino1
      @LuisLaino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很多人被誤導,以為"封存30年“就是被列為機密文件?
      事實上;國家檔案封存30年是指封存檔案不得於30年內銷毀,封存30年指的是公文的保存問題,封存30年其實就是「保存」30年,,根據《檔案法》第12條規定:「定期保存之檔案未逾法定保存年限或未依法定程序,不得銷毀」。
      (保存30年並不是不能公開30年,隨時都可以查,證據保存越久,真相越明!)

  • @滋滋肥
    @滋滋肥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1

    建議吳董事長成立政黨"台灣打弊黨"一定有不分區的權力和資源,志在監督不在執政。

  • @joannelee1191
    @joannelee119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吳董加油,再上訴!合約上本就買貴了,如果買成了呢

    • @LuisLaino1
      @LuisLaino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2020年 林全報價BNT每劑78.36元美元!!2020年10月月30日東洋提出正式公文,數量及價格為200萬劑、每劑78.36美元,不含冷鏈費用及稅金,金額太高了,陳時中沒有辦法同意,東洋也於同年11月3日對外宣布採購案無法繼續。
      政府跟BNT原廠接洽的時候,是2020年底,那個時候疫苗還沒出來,全世界都在搶疫苗,是賣方市場,我們只買500萬劑,當然比較貴! 到了2021年7月,疫苗已經出來了,也出給大買家歐盟、日本、加拿大、美國了,那個時候價錢就會降下來;郭台銘他們買1500萬劑,數量比較大,而且郭台銘口頭和BNT說會再訂3000萬劑疫苖,所以價錢降很正常!
      2020年 BNT原廠與以色列洽談的價格一劑是60美元,以色列除了出2倍高價,還願意用全國人民的得病樣本做爲給藥廠的測驗樣本作為交易條件,所以藥廠願意賣給以色列。以色列衛生部長艾德斯坦(Yuli Edelstein)告訴《金融時報》:「我們如果沒提這個條件,那些藥廠連看都不會看以色列一眼,只會想先找市場更大的地方、賣出疫苗。」 這些大廠疫苗的售價本來就沒有佛心, 高價,就有機會優先獲得!以色列就是出了高價所以最優先!

    • @LuisLaino1
      @LuisLaino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藍白共鳴者配合中共大外宣造謠抹黑防疫成功的蔡政府,誣衊蔡政府防疫不力,並誣告蔡總統、蘇院長、疫情指揮官陳時中等人 貪瀆、擋疫苗、圖利、殺人…等罪共62案,北檢全部查無不法簽結!!台灣司法終還其清白! ! 不需要再抹黑!

  • @小小兵-u3w
    @小小兵-u3w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1

    台灣要不要付保護費先放一邊
    美國先把已付費
    未交付的武器先交貨再說

  • @春滿潘
    @春滿潘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吳董好棒苦民所苦加油

  • @emilyang08
    @emilyang08 23 дня назад

    董事长大方向上思路很清晰

  • @jlee666
    @jlee66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吳董吵架沒輸過相告没赢過!告輸没出半毛錢'因財產全脱手没半毛!台灣第一相打雞!

  • @再次偉大
    @再次偉大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吳董的(無意論)會被法官打槍的..畢竟吳董這類的官司已經輸N場了..若照吳董(無意)的去辯解..那以後天下大亂.除非是初犯不然真的非常非常困難..
    吳董的官司關鍵是證人的證詞.

  • @王昆池-k4w
    @王昆池-k4w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人民的懷疑,官員不該釋疑嗎?一般人民對法令必需完備,才能質疑嗎?

  • @tzu621
    @tzu62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謝謝!

  • @普行
    @普行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青天、白日、滿地紅。
    自由,平等!博愛!!

  • @柯紀孟森
    @柯紀孟森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努力按讚🙏留言.分享
    👍👍👍👍👍👍👍👍

  • @ChiungwenHsu
    @ChiungwenHsu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董事長加油

  • @chenstark5772
    @chenstark577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買武器?沒人要當兵 有什麼用!

  • @joe66615joe66615
    @joe66615joe6661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真拿了30億,一定待在台灣啦,國外也有黑道,國外也有政客,你身上有巨額款,難道國外的地方人士會不知道嗎?

  • @陳小涵-d2w
    @陳小涵-d2w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8

    吳董還可以再上訴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檢舉&告發,行政院盜匪橫行
      如附件所示
      金管會對於前述所犯罪行都沒有否認,可見知之甚詳[且不違背其本意],畏罪卸責並承認就是利用偏離指標犯案( 我一開始就明確拒絕了),但這些都是重大刑案,豈可枉法包庇, 請問蔡英文是否有收過 統一期貨,期貨公會 期交所 的 政治獻金, 那貪污治罪條例就已經成立 (共犯包庇缷責)

  • @myrondong792
    @myrondong79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全台灣的人都知道衛福部的合約沒執行但有價差,怎麽能咬文嚼字來迫害言論自由😅

  • @吳燕碧-h1u
    @吳燕碧-h1u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二位加油

  • @小花喵-j9t
    @小花喵-j9t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看來300萬太少,下次判賠3000萬才夠

  • @Abc-sq2xe
    @Abc-sq2xe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幫你高調

  • @李勝男-x1p
    @李勝男-x1p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两面討好~講得好,台湾的命。

  • @郭龐克
    @郭龐克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3

    契約沒成不就是貪污未遂嗎?買票未遂都能成立了!貪污未遂不辦?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檢舉&告發,行政院盜匪橫行
      如附件所示
      金管會對於前述所犯罪行都沒有否認,可見知之甚詳[且不違背其本意],畏罪卸責並承認就是利用偏離指標犯案( 我一開始就明確拒絕了),但這些都是重大刑案,豈可枉法包庇, 請問蔡英文是否有收過 統一期貨,期貨公會 期交所 的 政治獻金, 那貪污治罪條例就已經成立 (共犯包庇缷責)

    • @LuisLaino1
      @LuisLaino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2020年 林全報價BNT每劑78.36元美元!!2020年10月月30日東洋提出正式公文,數量及價格為200萬劑、每劑78.36美元,不含冷鏈費用及稅金,金額太高了,陳時中沒有辦法同意,東洋也於同年11月3日對外宣布採購案無法繼續。
      政府跟BNT原廠接洽的時候,是2020年底,那個時候疫苗還沒出來,全世界都在搶疫苗,是賣方市場,我們只買500萬劑,當然比較貴! 到了2021年7月,疫苗已經出來了,也出給大買家歐盟、日本、加拿大、美國了,那個時候價錢就會降下來;郭台銘他們買1500萬劑,數量比較大,而且郭台銘口頭和BNT說會再訂3000萬劑疫苖,所以價錢降很正常!
      2020年 BNT原廠與以色列洽談的價格一劑是60美元,以色列除了出2倍高價,還願意用全國人民的得病樣本做爲給藥廠的測驗樣本作為交易條件,所以藥廠願意賣給以色列。以色列衛生部長艾德斯坦(Yuli Edelstein)告訴《金融時報》:「我們如果沒提這個條件,那些藥廠連看都不會看以色列一眼,只會想先找市場更大的地方、賣出疫苗。」 這些大廠疫苗的售價本來就沒有佛心, 高價,就有機會優先獲得!以色列就是出了高價所以最優先!

    • @LuisLaino1
      @LuisLaino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藍白共鳴者配合中共大外宣造謠抹黑防疫成功的蔡政府,誣衊蔡政府防疫不力,並誣告蔡總統、蘇院長、疫情指揮官陳時中等人 貪瀆、擋疫苗、圖利、殺人…等罪共62案,北檢全部查無不法簽結!!台灣司法終還其清白! ! 不需要再抹黑!

  • @adamchen5525
    @adamchen552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買賣契約沒完成,聽完就知誰在胡説八道了 不是嗎?

  • @The884694
    @The884694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500萬要還了嗎

  • @允呈劉
    @允呈劉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就是有貓膩

  • @曾嘉樂-x4o
    @曾嘉樂-x4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不止要自備狗糧,還加碼溜狗費.....狗兒子溜不溜

  • @玉萍-e5b
    @玉萍-e5b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講一次告一次” 告告告!

  • @n9877-y1q
    @n9877-y1q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民進黨自以為是。 告訴小瑛啦! 鄭文燦,一直都倍受載關注 並且還要看下一個環節的結果。

  • @sueliu8943
    @sueliu894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

  • @evenlee1439
    @evenlee1439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吳董一定可以打敗他們😊

  • @janelee1278
    @janelee1278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

  • @mlee7542
    @mlee754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大官「貪污」一種是貪給自己拿了現金才算貪污嗎?一種貪給他人「給共犯換官位換資源不算貪污」?法官包庇貪官手法太粗糙太混蛋!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檢舉&告發,行政院盜匪橫行
      如附件所示
      金管會對於前述所犯罪行都沒有否認,可見知之甚詳[且不違背其本意],畏罪卸責並承認就是利用偏離指標犯案( 我一開始就明確拒絕了),但這些都是重大刑案,豈可枉法包庇, 請問蔡英文是否有收過 統一期貨,期貨公會 期交所 的 政治獻金, 那貪污治罪條例就已經成立 (共犯包庇缷責)

    • @LuisLaino1
      @LuisLaino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2020年 林全報價BNT每劑78.36元美元!!2020年10月月30日東洋提出正式公文,數量及價格為200萬劑、每劑78.36美元,不含冷鏈費用及稅金,金額太高了,陳時中沒有辦法同意,東洋也於同年11月3日對外宣布採購案無法繼續。
      政府跟BNT原廠接洽的時候,是2020年底,那個時候疫苗還沒出來,全世界都在搶疫苗,是賣方市場,我們只買500萬劑,當然比較貴! 到了2021年7月,疫苗已經出來了,也出給大買家歐盟、日本、加拿大、美國了,那個時候價錢就會降下來;郭台銘他們買1500萬劑,數量比較大,而且郭台銘口頭和BNT說會再訂3000萬劑疫苖,所以價錢降很正常!
      2020年 BNT原廠與以色列洽談的價格一劑是60美元,以色列除了出2倍高價,還願意用全國人民的得病樣本做爲給藥廠的測驗樣本作為交易條件,所以藥廠願意賣給以色列。以色列衛生部長艾德斯坦(Yuli Edelstein)告訴《金融時報》:「我們如果沒提這個條件,那些藥廠連看都不會看以色列一眼,只會想先找市場更大的地方、賣出疫苗。」 這些大廠疫苗的售價本來就沒有佛心, 高價,就有機會優先獲得!以色列就是出了高價所以最優先!

    • @LuisLaino1
      @LuisLaino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藍白共鳴者配合中共大外宣造謠抹黑防疫成功的蔡政府,誣衊蔡政府防疫不力,並誣告蔡總統、蘇院長、疫情指揮官陳時中等人 貪瀆、擋疫苗、圖利、殺人…等罪共62案,北檢全部查無不法簽結!!台灣司法終還其清白! ! 不需要再抹黑!

  • @101sunandnight
    @101sunandnight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第一:確認有價差是董事長最重要的目的。第二:法官判輸也沒錯,因為你沒辦法證明他有拿1億甚至30億,如果說圖利廠商可能就不會被判輸。

  • @徐碧蓮-n3b
    @徐碧蓮-n3b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 @ChiungwenHsu
    @ChiungwenHsu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我住在美國,但是我是看我們台灣的節目,現在看到片頭是我們的女副總統的影片,第一次看到,

  • @ChiungwenHsu
    @ChiungwenHsu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不用怕,還有機會,每次我們都壓錯寶,也許這次又壓錯了,現在我看到RUclips 片頭前的廣告,出現了現任女副總統的談話

  • @李勝男-x1p
    @李勝男-x1p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禹宣~很強,前途無量吳董有了傅人。

  • @飛魚軌道車
    @飛魚軌道車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我在想川普的言語似乎不是川普原來本人意思,而是有人建議川普才是。🙄🙄🙄那個人沒猜錯應該是俄羅斯補丁,因為這言論方向與態度很明顯不是美國體制該有的。🙄🙄🙄反而是給我滿滿濃濃的俄羅斯補丁的味道。

  • @MH-yc9ol
    @MH-yc9ol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我好贊同董事長對中美台的詮釋,新加坡就操作得很好,台灣也可以的。

  • @chenjack-rk3xk
    @chenjack-rk3xk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张宇轩是出生牛犊不怕虎

  • @jackchang7987
    @jackchang798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吳董,公佈判決書,法官名字,全民公審法院

  • @janetyang3844
    @janetyang3844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1

    提醒賴喪...打一下 慶富案!

    • @小明-l6d
      @小明-l6d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人都跑到天涯海角去了🙄🙄🙄🙄

  • @ZengbaoZhuo
    @ZengbaoZhu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妈妈桑 好贴切的的形容词😂

  • @建毅呂-s9f
    @建毅呂-s9f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吳董等你是正能量邪不勝正,天地正義永護您。

  • @kab0921
    @kab092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吳子嘉只有他的民調是真的
    其他的評論絶大多數都是假的。

  • @小明-l6d
    @小明-l6d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1

    其實川普還有一個稱號,大家忘了,嘴砲川普

  • @邱煜程-n2z
    @邱煜程-n2z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謝謝董事長讓人民知曉疫苗的真相

  • @stevenchu1216
    @stevenchu121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笑死人😂全世界基于台积电

  • @xsGvup
    @xsGvup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就長這麼大還不知道看病 那我懷疑從小就有病囉😮

  • @chienchun1021
    @chienchun102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56:43 爺爺,我來了!

    • @llc4452
      @llc445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戰盟簽到處 下次開播準備爆破

    • @wwe321654
      @wwe321654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爺爺,我來了

    • @BB-jn2sh
      @BB-jn2sh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爺爺,我來了

    • @kazake18
      @kazake18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爺爺課的金比這隻狗欠的錢還多不知道幾百倍 笑死

    • @didsake
      @didsake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爺爺,我來了!

  • @kdsh3903
    @kdsh390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买贵了和贪污了可不是 同一回事喔

  • @user-whatawonderfulworld888
    @user-whatawonderfulworld888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0

    ⚠️⚠️⚠️醫師娘九月退休,為何這麼巧 柯某九月赴美⁉️
    境管啦‼️

  • @jptw666
    @jptw66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又被限流,流言自動被刪??

    • @黃淑真-n4p
      @黃淑真-n4p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目前留言被删很正常(1450已進化到可任意删留言)
      台灣言論自由是個笑話

    • @黃淑真-n4p
      @黃淑真-n4p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剛回應你的留言也被删了
      yt留言被删、被遮蔽變成日常

  • @cus6215
    @cus621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

  • @小熊96
    @小熊9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你造谣造的人家连市长都没选上,当然要罚的了。你是揭弊还是造谣,我们还是能分辨的。

  • @蘇家俊-c4k
    @蘇家俊-c4k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吳董跟宣哥真的很好

  • @李昱璇-h8o
    @李昱璇-h8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

  • @ZachMarquis
    @ZachMarquis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把木可給抓了

  • @林顯哲-k7g
    @林顯哲-k7g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要講疑似⋯

  • @ylpp3838
    @ylpp3838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

  • @于家福
    @于家福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未遂」?

  • @wwhsiung7759
    @wwhsiung7759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1

    我跟高虹安並不相識但是我知道 高虹安是郭台銘培養出來的,已經很有錢了何必為區區40幾萬而貪污,高虹安並沒有把錢放到自己的口袋,且無犯案動機也沒有預謀犯案。
    就民主正當人權法律角度來看,我認為高虹安沒有將助理費私入口袋且其助理都知道情況之下,在法律上來觀點,高虹安並無貪污企圖,且在助理知道的情況下亦無侵佔的企圖,這是行政上使用經費的程序錯誤的問題!我也是學法律的只是在不同的國家,高虹安有國際人權保護,可以到美國國際法庭打人權破害官司,假如真是這樣的話台灣的法院可能要賠償高虹安的人權傷害費用高達千萬美!

    • @再次偉大
      @再次偉大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照你的邏輯..謝國樑的哥哥不比高更有錢N倍.還搞內線交易?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檢舉&告發,行政院盜匪橫行
      如附件所示
      金管會對於前述所犯罪行都沒有否認,可見知之甚詳[且不違背其本意],畏罪卸責並承認就是利用偏離指標犯案( 我一開始就明確拒絕了),但這些都是重大刑案,豈可枉法包庇, 請問蔡英文是否有收過 統一期貨,期貨公會 期交所 的 政治獻金, 那貪污治罪條例就已經成立 (共犯包庇缷責)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請問可以幫我 談判嗎?
      我沒有被騙( 明確表示拒絕,也沒有簽署), 卻在獲利的狀態下被搶劫, 被拒絕帳 且禁止自行平倉,
      及發生實際的爭搶行為
      或幫我理定策略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檢舉依[賭博罪][搶劫罪][加重詐欺罪][圖利罪][偽證罪][強制罪],[叫唆犯罪] [販賣假商品][買空賣空][誘騙交易][教唆偽造文書][哄抬價格牟利罪]提告 期交所,期貨公會,政期局,金管會 ,統一期貨,官商勾結 違法包庇
      請求 檢察署依法提起公訴
      绝不允許任何人覬覦人民的財產,圖利券商罔顧法律,詐欺搶劫
      避險.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假碰磁真搶劫,昔有貪官[毀堤淹田].逼迫農民[自願]賤賣土地,今有強盜[毀法搶劫](叫唆賭博,攔路搶劫)(我早已拒絕且拒絕簽署)統一期貨,謊話連篇 逼人至死,選擇權是[結算差價之契約],差1元少半毛都是犯罪,定有刑責
      台灣不是獨裁國家,法律並沒有授權公務員[舞弊][强制賭博][強制搶劫][損害法益]的權力,公務人員舞弊詐欺
      所有快速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行政責任(怠惰)
      刑事責任(瀆職失職)
      犯罪事實:金管會坦承[搶劫一空]
      (陳椒華立委 6月14號記者會)
      期交所已坦承所謂應全部砍倉,其目的是為了
      1,搶劫沒有履約風險,無保証金義務的買方契約(毁約背信)
      2,搶劫交易人獲利的部位(見利忘義)
      3,搶劫交易人做對方向獲利的部位(趁亂搶劫)
      4,[逆向結算][逆向搶劫],並以[反向][炒作]偏離價格去搶劫做對獲利的交易人(違反法律,法1.2.3.4.5)
      5,南下列車去搶劫北上列車,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25萬保證金,被搶劫2千5百萬,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一,江永昌立委[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二,曾銘宗委員=>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造假)
      6,搶劫超額保証金,合法交易的交易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交易人)
      7,搶劫違法交易的交易人,[誘騙交易=設圈套][透支交易],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
      8,搶劫[依法律規定繳交保證金的人]
      9,搶劫被偏離指標所影響的人(縱火打劫)(假碰磁真搶劫)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違法逼倉]
      10,,搶劫有[結算權力],[結算法益]及[結算市值]的合約
      11.搶劫及[損害交易人法益]
      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13,搶劫期交所白纸黑字[承諾]無須保證金的部位
      14,法益不會憑空消失,一定有人搶走了, 獲利不會憑空而來=>搶劫所得
      19, 金管會畏罪却責說不是強制、
      但交易人的部位被強制搶劫一空
      20,[車手]期貨商(自證己罪)[欺騙賭博][強制賭博]、[強制搶劫]、[強制]拒絕繳款,[強制禁止自行平倉],[損害法益][妨害他人行使杈力]
      24, 垂直價差單 被強制砍倉+強盜搶劫, 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且全世界都不敢違法搶劫的 金融弊案, [土匪演場戲]就把他搶了
      29, 交易人[相信政府] [會依法結算] [會依法限期追繳],[ 會依法逐日計算], 才會進場交易, 任何貪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不恪遵法律結算]
      35,石油公司賣出期貨,他有沒有風險指標的義務?=>沒有、
      有沒有偏離价格的義務=>沒有,
      交易人購買的部位,可以被搶劫損害法益嗎?=>否=>有國家的法律保護交易人的權利與法益,
      石油公司只須在期貨商遵法發出[明確金額]及[確切時間期限]繳交[法律所規定的保証金]即可,
      偏離指標,价格操控,假冒的保証金(短收虛增).都是違法逼倉賭博犯罪行為.(法律:使人行無義務之事)
      30,期交法73條, 法律規定不得簽訂全杈委託書, 所以[罪犯]必然涉案其中, 交易人有無受到欺瞞詐騙, 很容易證明
      ( 銀行開戶偷渡貸款合約)( 醫院掛號偷渡開刀同意書),狸貓換太子, 掛羊頭賣狗肉
      33,風險指標負6千%到100%只要一秒(同一秒)[所有數據都沒有变,只有期交所自己私下調高保証金)
      34, [ 財產受憲法保障,法益受法律保護]
      只有[賭博]或[詐欺], 才會有坐地起价[拒絕繳款], [強制禁止自行平倉]的[強制搶劫]行為
      36,罪犯空手套白狼,買空賣空搞詐欺,
      結算差價之契約(標的物明確 法律程序嚴謹 )那裡容許你貪官勾結又騙又搶,
      多行不義必自弊,心術不正, 結夥搶劫
      1江永昌立委,有法依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
      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
      3,陳椒華立委=>(記者會)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定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
      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持續追問中
      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
      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契約詐欺)
      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
      (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
      採[逐日計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監守自盜,忽大忽小之詐術,強制搶劫
      8,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
      (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
      最晚在發生追繳保證金負數, 無法追繳時, 就應該發現錯誤, 罪犯反而叫唆犯罪強制縱火搶劫 毀屍滅跡, 所以0206必然是舞弊詐欺
      下列案件,係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一)被害人係一個或一個以上之金融機構,而侵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二)對金融機構信用有重大危害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之主要或關鍵之犯罪行為(例如:詐欺、偽造文書、洗錢等罪)係在金融機構營業體系內進行之案件。😊😅
      (四)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財金主管機關監督業務範圍內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包括銀行局、檢查局及證券期貨局)及中央銀行依其主管機關權責認定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其他嚴重危害金融機構營運或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證1.2.3)
      2、多次強迫交易的;(數萬筆)
      3、社會影響惡劣的;(證1,2,3)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證1,2,3)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證1.2,....,)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證1,2,3,4)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1項第4、5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縱令雙方並無爭吵,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第 17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几兩,说幾兩就几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犯罪事實 總共65項, 因為罄竹難書 另案檢舉
      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本質),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每日收市後,期貨結算所會根據收市價,計算每日結算價(Settlement Price),來釐定未平倉合約[市值], 稱為逐日計算

    • @劉安安妮
      @劉安安妮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民進黨的讀稿機詐騙台灣專利怎麼取得的,世界奇蹟

  • @Bkue7414
    @Bkue7414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42:13 因為老美屌大😂😂

  • @kevin55062250
    @kevin5506225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500萬呢

  • @郭龐克
    @郭龐克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來自路透社的路邊消息……

  • @marvinchang7077
    @marvinchang707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之前要向美國買武器美國不肯賣,大家一陣亂駡!現在肯賣台灣武器,被你們說成收保護費!莫名其妙!

  • @user-fg8ns5ud9l
    @user-fg8ns5ud9l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BNT43 元一劑如何算出? 沒有人拿回扣嗎? 貪污未遂也是貪污, 鄭文燦案不也是如此嗎?

    • @LuisLaino1
      @LuisLaino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2020年 林全報價BNT每劑78.36元美元!!2020年10月月30日東洋提出正式公文,數量及價格為200萬劑、每劑78.36美元,不含冷鏈費用及稅金,金額太高了,陳時中沒有辦法同意,東洋也於同年11月3日對外宣布採購案無法繼續。
      政府跟BNT原廠接洽的時候,是2020年底,那個時候疫苗還沒出來,全世界都在搶疫苗,是賣方市場,我們只買500萬劑,當然比較貴! 到了2021年7月,疫苗已經出來了,也出給大買家歐盟、日本、加拿大、美國了,那個時候價錢就會降下來;郭台銘他們買1500萬劑,數量比較大,而且郭台銘口頭和BNT說會再訂3000萬劑疫苖,所以價錢降很正常!
      2020年 BNT原廠與以色列洽談的價格一劑是60美元,以色列除了出2倍高價,還願意用全國人民的得病樣本做爲給藥廠的測驗樣本作為交易條件,所以藥廠願意賣給以色列。以色列衛生部長艾德斯坦(Yuli Edelstein)告訴《金融時報》:「我們如果沒提這個條件,那些藥廠連看都不會看以色列一眼,只會想先找市場更大的地方、賣出疫苗。」 這些大廠疫苗的售價本來就沒有佛心, 高價,就有機會優先獲得!以色列就是出了高價所以最優先!

    • @LuisLaino1
      @LuisLaino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藍白共鳴者配合中共大外宣造謠抹黑防疫成功的蔡政府,誣衊蔡政府防疫不力,並誣告蔡總統、蘇院長、疫情指揮官陳時中等人 貪瀆、擋疫苗、圖利、殺人…等罪共62案,北檢全部查無不法簽結!!台灣司法終還其清白! ! 不需要再抹黑!

  • @yankeeslakers4ev
    @yankeeslakers4ev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30:47 elite念起來應該比較像痾立

  • @普行
    @普行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謹言慎行。
    🙏🙏🙏🙏🙏加油!

  • @洪介雯
    @洪介雯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當時不是講得震天響😂

  • @飛魚軌道車
    @飛魚軌道車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

  • @普行
    @普行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

  • @kdsh3903
    @kdsh390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台湾有f35大陆的飞机出不了海?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shengfujuan4505
    @shengfujuan450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法院認證的造謠者
    判賠還不懂反省也是很可笑

    • @活水加元
      @活水加元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民進黨的法院判賠剛好而已

    • @shengfujuan4505
      @shengfujuan450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活水加元 喔?你是在指國民黨時期根本藍營各種護短的林益世收賄案嗎?

  • @吳燕碧-h1u
    @吳燕碧-h1u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董事長加油不做虧心事不怕加油

  • @jinglebellalin132
    @jinglebellalin13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吳董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