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馬路三寶頭好痛!與馬路三寶交手的斑斑血淚,到底多瞎多誇張?律師教你完美應對!|《女王大人克補》1-14/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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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4 окт 2024
- 👑「馬路三寶行行好!別再出來害人了好嗎~」
📌節目來賓:JR、曾智希、李懿、楊佩潔、簡大為律師
📌本集精彩內容:
開車上路~這款的馬路三寶最讓人受不鳥~~~~
楊佩潔機車騎上汽車道~竟做出荒唐行徑來挽救?!
小黃司機瘋狂鬼切~讓JR差點客死異鄉?!
曾智希好心停等路人~竟遭羞辱手勢當面問候?!
司機恍神不當駕車?竟讓李懿差點被卡車迎面對撞?!
生活上遇到這些交通亂象怎麼辦?
邀請帥哥律師來解答!
這些和馬路三寶交手的斑斑血淚,到底有多瞎多誇張~請鎖定《女王大人》~
⏰週一到週五 每晚8點
📍 緯來綜合台26《女王大人》 - Развлечения
贊成城哥的質疑與說法 , 台灣的公民與道德本就有問題且都知法犯法啊 ! 都過4/3還得讓直行車很容易造成路口混亂 , 雖然自己不會開車也不會騎車 , 但這修法太過於矯枉過正了 !
支持城哥選立法委員 導正台灣的亂象與亂源💪💪💪💪💪
所以台灣的立法院都是腦筋邏輯有問題的 , 才會有這麼多.......
政治一般人還是別碰的好
開心有智希❤
智希分享的故事,如果是我遇到 我也會很生氣😠
現行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係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醉態駕駛罪」,依照法院實務見解,「動力交通工具」通常指汽車或機車,至於自行車並非「動力交通工具」,所以酒後騎自行車,雖然不會成立刑法第185條之3的刑責,但仍需要面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行政責任,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行政罰鍰。
現在的禮讓行人的法規真的沒有一個配套,如果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規隨意闖紅燈,那開車騎車的人不就永遠是最雖小的人,因為是駕駛沒有禮讓違規的路人,真的是修法修半套,修得亂七八糟,搞什麼東西,爛
因為被外國媒體嘲笑了才急著修法啊...(想想我們台灣記者報導過幾次了政府有動嗎)
律師說撞到人沒受傷逃逸,沒刑法185之4,跟實務見解不符呢
行人闖紅燈就是不對 因為有紅綠燈都不能硬闖 硬闖就是誰的問題 (還有如果交通很亂 就算綠燈 行人也多看來車 走光 才過綠燈
最新的交通法規,是只要綠燈,在確定對向沒車的情況下,是可以不用等左轉燈的
食古不化的腳痛部和行人地獄並非浪得虛名😊
最基礎民生的交通與法規都2266了,一個小島上各地又有各自的作法,你還期待政府能做出什麼大事?
曾智希分享的故事真的聽了超氣阿😡
我也遇過這種人還說有本事你撞我🙄🙄🙄
那我可以路上拍&上傳 ((自認自己可以在斑馬線划手機
对付这样回话肯定气死她🤣
這律師有實務經驗?
突然看到台湾的法律有些 好奇怪
智希,这种大婶应该叫她有种把床搬来摆在斑马路上睡咯!
既然是这位大婶路权,下次遇到这种人直接跟喊话叫这种人把贩桌也摆上去顺便吃饭。
牙齒白到好可怕
氣機車也很討厭 明明就是在市區 馬路入虎口 就是學不會慢速 還在哪裡說個屁
智希是花瓶耶
知道鬼島法律多爛了吧
真的~
喜歡馬路三寶?社會責任何在?
香港人看了這集很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