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死刑辯論闖關「廢死」?台灣百合公義協會理事長徐紹展籲:三審定讞必須執行死刑【C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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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8 фев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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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37名待決死刑犯提出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將於23日開庭辯論,在這場「世紀生死辯」之前,曾於去年發起「執行死刑公投案」的台灣百合公義協會理事長徐紹展特別呼籲,為被害者及被害者家屬的人權、中華民國台灣的法律,三審定讞的死刑被告,依法必須執行死刑,台灣百合公義協會也將直接推動修法,期待各界支持。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 陳儀潔、韓羽婕、李文成、王聿瀠、陳巧紜、林佑威、施建宏/台北報導
#廢死 #死刑 #台灣百合公義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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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定讞沒有執行是執法單位的失職
蓄意殺人者根本沒有人權可言
這不是只是失職喔
你說 審判期間.拖時間..效率不張.
那是失職.或有其它解釋緩頰
但 判刑確定 不執行...
這可是動搖 律法制度呀.
@@cheng07191 就是說啊,台灣一堆通過的法律死不執行。因為民眾觀感不佳啊。
對吧。
@@cheng07191那應該可以說是十字路口跟廢死團體的"陰謀"吧!故意不執行確定無疑問的死刑,這樣子把死刑的嚇阻功能"閹割"掉然後欺騙社會說死刑不會減少犯罪率,對重大犯罪沒有嚇阻效果
廢死假道學,殺人償命,法律制裁,天經地義
支持執行
那些不是自己家人受害
假道學的廢死聯盟 超級噁心
苗博雅都可以當議員選立委了,不用太意外
所以你是嗎?
@@changchia-huan2177苗博雅
苗說反正又不是死我家人😂
@@changchia-huan2177我是 怎麼了?
絕對保留死刑並立刻執行!!!
我支持,犯罪者必付出代價
有一種自稱是國家。然後沒進入聯合國。但是整天在遵守外國法律。好不好笑
馬英九時代的兩公約施行法是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喔
@@Powertake666 兩公約跟死刑沒有直接關係 是政府敢不敢而已 公約是保障人權 但不是無限制的人權
@@Powertake666 執政黨全面執政八年不會把它廢掉是嗎? 喔我忘了~牠們忙著16分鐘全速通過貪汙除罪化~good job🤭
也沒有都遵守啦,選擇性遵守,重機上國道三讀通過1X年了就沒在遵守。
@@alleywang1204 兩公約施行法讓判死刑的條件更嚴格,怎麼會說跟死刑沒有直接關係?
死刑犯法都已判褫奪公權,哪來的人權
敢殺人就得償命,沒什麼好說的。
刑法§36把他限定在為公務人員和為公職人員候選人而已 其他權利都還在
苗博雅這時候就不DC了
這幾天造神造得很爽~
他不就是選擇性演出嗎?
現在正在猛打徐巧芯勒...看不見看不見看不見...
苗博雅就是因為支持廢死才沒選上的😂
@@漁兒魚餌他去研究徐巧芯內褲什麼牌子了
支持廢死的,因為死的都不是他們家的人,才敢在那風涼話。
殺人者沒有所謂的人權。如果有,那被害者的人權在哪?
讚成死刑
認同該執行死刑
支持死刑
大選兩位提倡執行死刑卻讓支持廢死的當選,以及荒謬的開票過程,還看不出原因嗎?
經過3審就已經是尊重他的人權
廢死聯盟實在可惡那麼殺人犯就住在他家或者社區看他反應如何
先解決廢死聯盟0
520又會特赦一波,不意外會有一堆牛鬼蛇神跑出來💀
520後大拇指就不抖了🤣
憲法人權人人平等壞人就判死刑不然法律一就盪然無存
死刑犯在監獄壽終正寢
這是哪門子的死刑犯
台灣司法最大的問題,在於法院覺得自己是教育單位。
制度也有大影響,關係到法官的升遷😢
不是教育單位,是聖人單位
不是宗教團體嗎?
說的好,但更貼切的說,是當政者要給老百姓洗腦。是洗腦 !
蓄意殺人犯有人權?
死刑犯有人權?
憑甚麼!
這點實在不同意
繳稅養這些已三更三審的殺人犯,悲哀
今天說一個好笑的笑話: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
😢😢
必需找回司法正義來保護善良百姓,不能讓司法成為壞人的保護傘!
已形成了😭
殺人犯人權? 他們就沒尊重過別人的人權了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建議
把任何阻擋死刑的偽君子團體 送進去跟死刑犯一起生活三個月
證據確足的應該是就立馬執行
殺人者在殺死對方的時候同時也把自己的人權給殺死了所以這些殺人犯已經喪失了人權
人民拒絕幾個政客來決定廢死存在啦!
認同🎉
2020年10月28日晚間,一名就讀長榮大學學士課程三年級的馬來西亞籍女學生,於返回校外宿舍時遭人強擄,性侵殺害後棄屍在高雄市阿蓮區的山區。 此案引起台灣及馬來西亞的關注。 嫌犯梁OO在臺灣法院一審、二審中宣判死刑,三審撤銷發回,遺棄屍體罪、強制性交未遂罪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4個月。
這是多麼荒謬的事情啊
被害者跟誰要人權?
別在犯罪邊緣徘徊,怕什麼有死罪?
只判了4年4個月?
太離譜了。
支持死刑留下還是有必要的
重大違法的犯人,怎能享有民主權利!?
在健全的司法制度下,要被判處死刑仍要經過漫長的審判。
人權的保障只限於監獄生活。
罪孽輕重、是否可教化,也仍可在漫漫的審判過程中酌情審度。
死刑存在的意義就是:
1. 讓被害者及其家屬從復仇的鎖鏈中解放出來,可以回歸正常生活。
2. 威懾世人,奉勸大家要奉公守法。
廢除死刑只會使社會歪風更加猖狂,治安更加不穩而已。
應該是修法,這些蓄意不執行的官員,視為行政怠墮判刑,同時也視為共犯一起判刑處理!
大法官的工作是誰給的?不是人民給的,當然不必聽人民的聲音,聽從蔡就可以了。另外,有人主張廢不廢死應公投決定,但須知蔡英文藐視民意強推同婚時,顯示民進黨在意同性戀的人權遠大於受害者的人權,推公投時要讓人民知道這點。
徐理事長❤加油
法律沒有賦予人民剝奪其她人生命的權利
死刑定讞,表示惡性重大,罪証確鑿,就該執行,以慰被害人在天之靈。支持廢死者,只是做秀,讓人覺得他們很清高,有悲天憫人的胸襟,不會感同身受的。
很認同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
當法律沒有守住底線時
就是跟人民說你可以沒有底線去做任何事
死刑有存在的必要。絕不支持廢除。
台灣連勞工人權都顧不好了,還要顧那些死刑犯,真的笑死
大法官本就不可被民意撼動.只能由憲法去解釋司法權.就如司法判案看證據說話.況且大法官是立委同意的自打嘴巴的立委.為何不能討論關到死誰說要放出來.例如關:要做工養自己.不做工關黑房不可出國家養.死簡單活受罪苦...
立委懶得研議而已(研議累人沒選票).有配套何來治安不安....法官只判刑不算殺人? 那執行的警察呢?殺人陰影誰又替他們想
一句話 死的不是官員就這樣 死的是普通人民 管你這麼多
死的是重要人士時 趕緊來修法
當看到那些影片和現場旁人 指證兇手當場行兇殺人 導致別人死亡時
卻還可以用一堆理由 說要保障人權 結果還給他們很多機會繼續拖時間 拖到後面不用死刑
這讓我覺得 給予這樣的人權是否有問題?
而官員卻不想去承擔什麼下達死刑責任啊 卻可以漠視受害者家屬的痛
跟黃國昌講的一樣,法務部長根本兩面手法!
表面說支持死刑,實際上根本沒在執行!
法務部長應該由徐理事長來做!!比一堆肥貓領錢不做事好太多!!
就該死的憲法不清不楚,直接修改憲法殺人都唯一死刑、且需鞭刑
死刑不能解決犯罪問題
但是可以解決有問題的人
你不用當聖人去憐憫惡人
憐憫寬恕是神的工作
只需要你執行正義的程序
上帝跟閻羅王會親自面試
不用你假好心
講的真好,政府聽到了嗎
死刑並沒有違憲,因為死囚的身分不是中華民國國民,而是中華民國罪犯,並不享有憲法定義對國民的權利與義務。
罪犯可以殺人,為何不能被死刑?被害人的法律地位,與殺人犯不均等喔!明顯違反憲法保障的平等權,無誤。國家的刑罰權,源自於人民的授權,尤其被害人家族的復仇權,轉移給國家代辦。廢死的‘’前提‘’,是沒有罪犯殺人!這個前提做不到,那廢死論調,違反人權平等與法律平等,只是胡扯淡。人權其實就是“人性尊嚴”,即使被害人死了,也要保護其人權,那就是維護死刑的刑罰執行。
美國也廢死 因為那些殺人犯早就被警察就地正法 根本不用判刑
有法就是要遵守
無法遵守就是要修法
請帶領我們再辦一次大遊行,讓當今執政當局看到全民的聲音,重視關注這個議題。
1更新蓄意殺人強姦殺人隨意殺人三審定案就判死刑
保護罪犯人人有責,罪犯就是中華民國台灣最重要的瑰寶。
支持死刑,一命換一命相信菩薩或基督都會贊成,這不是以暴制暴,有想過受害家屬的心痛,也有過不去而自殺的!
一定支持你
自己廢死就廢死
不要談不出什麼邏輯理論就把人權高掛嘴邊
死刑犯人權我同意,但人權跟執不執行死刑有何關係?
法律就訂在那邊,這是法律政策問題,不是人權問題
如果這麼有人權意識,以後判無期徒刑給你養阿
死刑過得比我們好
關於廢死議題,我只支持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廢死要有配套。現在完全沒有配套,猛虎養著還是猛虎,不會變成綿羊,執政者只給人民把老虎放生還是繼續圈養兩個選項,對公平正義及治安都毫無助益。
太棒了這段我要截圖,遇到不清醒的人就可以分享!謝謝你!
法務部是因殺人者家是權貴人士、不敢執行死刑,所以乾脆不要執行死刑嗎
終歸一句:40.05%的選擇,8年執政黨養處一堆嗜血人民,看到被害人流血也是極其保護加害者
担白講死刑也無法讓被害者有公道
不過法律也在那裡
不論是否留下死刑
都應該透明有制度的執行
也才是真的給死刑犯人權
基本的殺人就償命!
從牠殺人那刻起!就不配擁有人權!
當人殺人,兇手就已經放棄人權了
太扯 死刑犯還壽終正寢... 有死刑跟沒死刑一樣 真的是國家悲哀
應該除的是毀謗罪,高官貴人或閒置有錢人做壞事怕被說,只要告就勝訴,明明就是公認事實就被告不能說,只要有錢告不管是好壞,就勝訴,大家都不敢講真話,妨礙進步,寧願大家完全言論自由,從小到大都是大聲講實話謊話,人人都平等發言,你罵我我就罵回去,怕被說,都不敢做壞事,總比被身體傷害的合算,不滿的心聲話一開口講完,心情爽,省了刀劍相向,大家都練就一身好口才,君子動口不動手。👍👍台灣人才會進步神速啦!就是不能講白,大家鑽法律漏洞,這種無關緊要又礙事的法可以廢除了。
所以現在是怎樣💢殺人的有人權。被殺的就該死是吧💢😡
受刑人的人權應該是保障在程序上,例如可上訴,而非保障基本人權,在犯下罪行、受審判決,就要依法行事,為他們犯下的罪負責,不然法不法,國不國。以前白色恐怖常有冤獄,現在很少,又有救濟程序。真被判死刑的,幾乎都是重大事件犯罪,新聞報導人盡皆知,沒有冤枉,這個狀態下,為什麼還需要廢死?還被害者公道很難?這就是在無限上崗人權。道貌岸然假君子。
法治社會卻沒有法律可以懲罰這些罔顧性命的人,笑死
該還的就該還有那麼困難嗎,下輩子投胎做兄弟😄
可以發起人民公投嗎?8成民眾支持維持死刑,為何少部分的人可以去操控廢死?人民出來公投!
廢不廢死,關係人命最高問題,死刑犯沒有人權,只有人命。
欠錢要還殺人償命天經地義講那些幹話
死刑犯住監獄不用繳稅
受害者家屬還要繳稅養他😅
5個苗博雅按不喜歡
憲法抵觸廣大民意如何解釋?
善良的老百姓,每天從早工作到晚,汗流浹背,累的半死只賺一点点薪水,結果國家卻要求這些善良的百姓,把賺來的錢的一部分當作税金繳給國家,然後國家卻是把這些血汗銭拿來供養作姦犯科殺人放火罪大悪極的壞人,天理何在? 被害人和他的家屬的人權在哪裡呢?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可以解決有問題的人
但我們應該嘗試去解決問題
@@jaylin6757社會或許對不起他們
但也應該付最後的責任讓他們不要再做更多的惡
就讓社會來承擔這個殺人的惡吧
@@jaylin6757確實要嘗試解決問題,但眼下情況是問題的洞越來越大,有人處理嗎
@@迷茫的羊 確實
既然三審定讞了,就必須執行!否則就不要定讞就好
重大社會案件的死刑犯怎麼可以壽終正寢 被害者的正義何在 為什麼被害者不能壽終正寢 卻要被兇嫌毫無人性的終結掉 民進黨政府是在鼓勵大家都變成兇嫌嗎
廢死刑無非是浪費公帑罷了
😤😤😤😤😡😠🤬🤬🤬🤬😠😡😤
沒死刑 關出來就是大哥了
殺傷,入獄,假釋,出獄,殺傷,入獄~
真的出來又是一條好漢
不是在講死刑嗎?哪有死刑犯能被假釋的?
那就要看背景硬不硬和錢錢多不多,還有臉皮厚不厚了
死刑定讞就要執行
這是法律規定
違反交通規則闖紅燈、超載、酒後開車是不是要罰錢
違反規定不去繳錢
政府會放過他們嗎?
為什麼政府違反了規定
一而再再而三
為死刑執行死刑
拖延時間
這表示此相關部門失職
要全數做處分
革職
現在那些低能兒做法是搬出憲法 根據法律優位原則 憲法最大啊 你懂嗎 例如人身自由是受憲法保護 所以警察抓你進去關 有沒有違憲?懂意思嗎?
被殺的沒人權,殺人的有人權 🙄
什麼時候要廢除那些破壞體制的人!
重新道德教育,不希望殺人事件發生,每一個人都是國家的力量。
說一句實在的殺死人犯要有人權,可是誰給被害者人權,被害人都不是人嗎
當壞人是出於故意的,你還能認為他有人權嗎?置被害者於何地?
三年死三個 在台灣嗎 台灣現在在落後地方嗎 太扯了
台灣就像是一個充滿bug的程式卻還可以運作
當你犯下殺人案子當下~你已經失去人權的資格~~這些法官在幫壞人找罪逃~~法官你就該背下他的罪~~這世不報~你的子孫一定會報
政治攻防工具而已 就跟抗中保台一樣
廢死提議是藍綠立委提議投票後出來決定八年後大家後悔,但選舉前一堆人要反但你看到現在的立委都是馬戲團至此沒人提議反廢死
今天不論是怎樣的刑罰,其基本的作用在於有效遏止犯罪,當今天法律讓人產生了我殺人,頂多十年二十年就出來,血賺不虧的時候,就已經在側面上表現出了犯罪分子對法律的輕視,人為什麼相信法律,就是覺得遵守法律可以讓自己獲得安全保障,但今天如果法律沒辦法保護他人的同時,人們為何還要守法!
加油,台灣是要進步!但在倡談人權時,請對等,一個殺人犯的人權是否等於一個家庭的人權?
你知道為甚麼不殺嗎? 因為可以拿來轉移焦點,當執政黨有甚麼惹怒民怨的事情 這時候死刑犯就很好用了 看是要投放媒體讓人權團體跟大眾吵架 或是殺幾個人來解民怨 大家就會忘記當初的民怨是甚麼了。 所以阿 死刑犯很珍貴的 嘻嘻
台灣的現況就是法律的公平正義淪喪,教育的禮義廉恥、道德倫常蕩然無存。
我個人相信這就是政府施政無能無方後導致的社會亂象。
😮加油。說的真好。非常讚成殺人判死刑。天經地義。想想被害人的心情啊。
憑什麼要跟聯合國一樣,我們台灣人民超過ㄧ半以上支持死刑,我們做台灣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