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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其實問題是在民主化多次修憲下多次剝奪了考監兩院下的結果, 作為獨立的監察機構其實有許多發展空間:例如把反貪調查和行政失當申訴也納入範圍, 容許監察院派出機關有刑事調查權, 而監察委員的組成可以由各級地方議會間接互選或者改由北、中、東、南四大選區直選, 也就是把監察院改成上議院般的存在, 每六年改選一半委員,強化其民主成分, 增強穩定性, 又能減低立法院政黨惡鬥帶來的影響.而考試院確實可以縮小規模,但同時亦可擴大業務, 例如審核或公證外國專業資格等當然最重要的是要確立兩院頭頭的獨立性,可以要求考、監兩院院長必須沒有政黨或軍事背景, 由素人學者出任,反而能將藍綠惡鬥限縮於行政立法兩院
這樣好像比較好
也比較像國父的願景,監察院要有可以獨立處理公務員的能力。
五權分立是國父參考外國的三權分立而來得,有點像是故意做出區別,五權分立中的監察院與考試院,有些地方與行政院功能重複。
但總歸一句,就是要修憲了只能看看有沒有團體能給立委壓力去修改,或者立委自發修憲囉!
其實被冷凍的國民大會就是憲法裡規定的上議院,地位在五院之上,總統之下
三年後看到這篇 看看現在發生的狀況 問題就是監察院該做的事都不做 擺爛 完全是政治酬庸單位
對啊,國民黨不給修憲呀
@@AndesignTW四年完全執政也擺爛不休,何況這還是他們多年主張😮💨
@@AndesignTW 四年完全執政可以安排派系酬傭,自肥多好。監察院還能做政治追殺
其實考試、監察兩院的牙齒,已經被廢掉了「國民大會」就是這兩院的牙齒觀察這部五權憲法的架構,其實有把「管人」跟「管事」分開行政立法,負責對事為主的項目;總統國大,負責管人為主的項目以前考試委員,還有行政院長,都是由總統提名,經過國民大會同意,才能就任而監察委員則是國民大會自己提名國大跟監委,就像是錦衣衛一樣,專門看有沒有人在亂搞的或許每個縣市區域選出一名國大代表,就能讓體制比較正常了
選你正解~國民大會在省會虛極化後就解散了!而且感覺解散的同時 總統的權利就更大了
以前監察委員也是選舉出來的,國民大會、立法院和監察院是中華民國的三個國會
@@被你拋棄的哀傷 以前監察委員是由立法委員選舉產生,所以監察委員本身也有民意基礎。擁有人民對行政機關的監督授權。但是修憲之後把監察委員變成總統的酬庸單位,權力來源是總統不再是人民。這種單位已經喪失它原來設計的意義,配合這次國會改革,把調查權回歸議會之後廢除監察院並沒有不妥。
考試院主管公務員及國家考試多少有作用吧 !
我大學的時候曾經修過政治制度史中國歷代提拔官員 還有監察制度 不斷的演變每次新的制度出現都是為了改變前一個制度的積病但是制度久了 就會出現問題 於是不斷的循環其實很多時候 制度不是不好 而是實行制度的人有問題考試權和監察權確實都需要留著 也要獨立於三權之外支持修改憲法 讓這兩權修正成可以真正公正的運作~
美國檢查總長都是選舉產生,下面人手自己帶,簡單說為了選票,他不敢做不公不義之事。公務人員也是美國更透明,去California transparancy,誰拿多少薪水一清二楚,考試、任用資格也一清二楚,弄個十幾名閒差根本沒必要?
@@YuShawStang 民族性不同 而且不生在美國 你又知道那些官員是否的公正 台灣的政客會為了選票而不敢作不公不義的事情?我的留言是說 把制度設置的更健全 你覺得不需要這麼多閒差 那就是需要調整的地方
@@YuShawStang 不一定,聯邦檢察總長aka司法部長算是政治任命
為了避免酬庸,製造一個讓人酬庸的單位。應該獨立監察的單位,卻由行政單位提名……
呵呵,就現在執政黨的狀況有可能嗎?
監察院現在最可惜的,就是沒有真的可以執行懲處的力量,所以即使有很多是有意義的糾舉或彈劾,對那些官員們根本不痛不癢,像侯寬仁當初被糾出七大違法辦案,現在還不是坐到聯政署副署長的位子
因为五院制就是按照一党专政设计的,如果一党专政,监察院就有用了,因为负责党内党员的纪律清廉。
看看過去八年,在一黨獨大的狀態下,原本應該要相互制衡的五權,變成歡樂和諧的五權。由自己人立法及修法,然後自己人再依法行政,接著自己人再說好棒棒,完全徹底展現集權政府的悲哀。
蔡英文任期的考試院院長都是國民黨籍/無黨籍的,賴清德任期將要提名的也是國民黨籍的司法院院長就更加好笑,全部都是無黨籍的監察院就更更更好笑了,除了陳菊,蔡英文第一任期的監察院院長是無黨團結聯盟(泛藍陣營)籍的行政院是總統自己提名的,我不提名自己人難道我要提名習近平嗎?讓反對派癱瘓國家,令國家空轉?那麼我辛辛苦苦選總統幹什麼?還有,歷史上行憲後唯一一位無黨籍行政院院長在蔡英文任內,那位院長名字叫林全。(張善政後來加入國民黨了,且當時是看守內閣,不能算)立法院院長這個就不需要解釋了吧我是執政黨我為什麼不能提名自己人?況且也沒提名多少自己人,蔡完全執政的第一任期用很多國民黨人哦
綠共就是這樣鴨霸
修憲不是一黨獨大就能辦到,修憲要3/4立委,多讀書
以前監察委員是由立法委員之間選舉產生,所以監察委員本身也有民意基礎。擁有人民對行政機關的監督授權。但是修憲之後把監察委員變成總統的酬庸單位,變成由總統任命的行政官不再是民代,權力來源是總統不再是人民。這種單位已經喪失它原來設計的意義,配合這次國會改革,把調查權回歸議會之後廢除監察院並沒有不妥。
B.我覺得重點不是兩個院太廢,是政府賦予它的功能性太少導致他們看起來很廢,只要好好修法還給他們應該有的權利,而不是像什麼監督職責之後只能告老師這種雞肋的事情至於提出適任的人選......只要是個人都會有立場,所以只要是和自己相反立場的人,永遠都不會是適任人選,提適任人選是很不切實際的事情XD
1. 考試院的問題在於,考試院非直接任用公務員之機關,如果任用公務員的機關沒有足夠權限來管理公務員,那根本很難達到行政目的。事實上各行政機關都想法設法想要架空考試院,所以各機關之人事行政局很大程度取代了考試院的功能。2. 修憲相當困難,四分之三立委還不是最難的,最難的是公民複決。3. 不能實質架空憲法機關之權限,大法官已經做過解釋。避免行政權架空司法,或立法架空司法。因為雖然這件例子中監察院是讓人討厭,但若某個權力可以架空監察院,不就代表也可以架空司法院或其他院嗎?那權力制衡會完全崩潰
對,最難的不是立委動員,而是你各位會去投票嗎?一旦要投,還要牽扯到要包裹投,還是逐條制定的問題,上次投了十張建議公投,已經相當驚人。我是認為可以分批制定,分批投票,花個四年、八年完成整個政府的轉型。
台灣司法還用別人架空嗎? 都快被黑道滲透完了吧。 真的相信台灣司法獨立? 審判都沒有政治因素參入其中? 那麼天真?
問題就在修憲之後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就可,球員裁判都是自己人,怎麼彈劾?當初修憲就不應該給總統這個權力才對,既然要超然獨立,那為什麼是用總統任命的方式呢,更奇怪的是原本由監察院行使的彈劾權跟人士同意權又還給立法院,那這院到底還能幹嘛🙄
畢竟以前有個層級更高的國民大會,"可能"可以比立法院同意好一點不過現在縮到臺灣來了...
其實在修憲之前,監委的產生是各省市的市議員互選產生,算是某種程度上的民意代表,只是為什麼修憲後要把它改掉的原因我就不清楚了,希望有大大能解答。
ICAC的廉政专员是特首定的,但不妨碍曾荫权被送进赤柱。。。。梁振英也差点被赶下台。
@@陳致勳-q7j 因為「動員戡亂時期」的「萬年國代」包括國大代表、立委、監委在內。
大法官不也是總統提名立院同意?總統提名不代表這個人不能公正獨立吧
2024年5月29號了,監察院和考試院還是一樣廢
幾十年前他們勇敢的罵萬年國會是討人厭的廢物,現在他們都擠在一個院裡當廢物。他們活成最討人厭的樣子了。
D:也可以幫老虎植牙,讓他們有可以抗衡的武器,還有那個把監察院改成針對人權的感覺也不錯,但還是要有武器
D 拉,沒給人家牙齒就說人家沒用就要殺掉是什麼邏輯,為啥不給他牙齒看看他到底能不能發揮作用 XD
然後黃國昌任監察院院長,放他去咬那群狗官,咬出來全部抄家
個人認為考監兩院沒有民意基礎,給予過大的權利不一定是好事畢竟誰也不能保證老虎一定不會咬錯人
@@賴壬沁 那改由地方議會選出監委,是否就有民意基礎
@@陳楷翔-i6s 憲法本文是那樣規定
最重要的是,你各位會不會出來投票?而且修憲一旦啟動,最好還是整個政府體制一起改造比較好,不要又變成漏洞一堆或半調子或根本無法實行的憲法,例如領土。這樣一來,就要考慮是要包裹投票,還是逐條複決,當然最好還是逐條處理,然後分批投票,花個四年八年把整個政府全面轉型。這段時間可能會很痛苦、很混亂,但也可能其實很平靜,總之做了才知道。
很困難~想維持現狀的經濟、鴿派,只會把你當成偏激的左派、不想出來投票。或者投你反對票!所以這些根本很難改動……(部份覺得很難改動、會怕;常態只有罵罵、而不會作為;少數就是既得利益兼掌權,不容你改動。順便抹黑打壓!)
修個同婚法都一堆人該該叫了(明明立專法也是他們意見,還是說不尊重公投?智障嗎),還修憲勒 別期望台灣人民了
我猜,現在是怕提出修憲議案後,又被杯葛拖時間。 還不如先處理其他事(礦業法,居住正義...),事分輕重緩急。
其實我一直認為執政黨不提已經很可惡了,為什麼在野黨連提都不提 ?難道兩黨都怕以後沒酬庸單位了
在憲政問題上,韓國瑜真的是台灣民主的英雄與典範,在誰都覺得不可思議的情況下,促成台灣史上第一次、民選直轄市長的罷免!過去可能會覺得公投要過很難,罷免要過更難,如今呢?罷免已經載入歷史,所有執政者都已經開始警惕,下一步就是公投,我對於台灣人能否繼續進一步發揚亞洲民主之光,發動有如光榮革命一般的憲改、制憲工程,還是有點希望的。回顧一下歷史:2000年以前,有人會認為陳水扁會當選嗎?2004年,陳水扁會不會被推翻或是死於意外呢?2008年國民黨順利拿回政權,而民進黨幾乎潰散?2012年誰都覺得國民黨執政穩了,民進黨毫無希望。歷史在這12年間穩定度過,似乎有很多危機,但都化險為夷。接下來是驚濤駭浪的12年,好像所有事情都會在瞬間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情勢可說是一天比一天兇險,而且難以捉摸。2014年318學運爆發,年底,民進黨執政四都,國民黨的敗亡從此開始。2016年,台灣史上第一個女總統誕生,民進黨情勢一片大好,似乎有江山萬年鞏固之勢。2018年,誰能想到韓國瑜會奇襲高雄成功,你去問問2016年的高雄人,誰會相信自己竟然會主動放棄民進黨?2019年韓國瑜宣布競選總統,打破所有民選首長最快參選總統的紀錄,去問問2018年選擇國民黨的台灣人,你們可以接受你們的縣市長上任三個月就宣布參選總統的嗎?2020年,蔡英文在佔盡天時地利人和的優勢下,以史上最高票連任成功,這在2018年或2016年看來都是極其荒誕,不可能的事,你去跟2012年的馬英九說,你的對手將於八年後碾碎國民黨,看看馬英九會選擇繼續對付陳水扁,還是直接對蔡英文下手。回到如今,我們高雄人才在不久前手起刀落,結束這場鬧劇,甚至連同議長這個國民黨大老也不小心一併處理了,幾乎瓦解了國民黨在高雄的最後一點基礎。你去跟2018年的韓國瑜說,你會是壓跨國民黨的稻草,他只會說你瘋了,他覺得他正要成為國民黨下一個救世主!現在,歷史的巨輪還在軌道上,正過了一半,我是估計這麼一個大混亂時代應該會持續到2024甲辰年,所以別以為憲法很難動,說不定不久之後,我們就會有一個舉世稱羡的全新憲法誕生。就像同婚、豬瘟、鼠疫、武肺、口蹄疫等重大議題一樣,取得重大成就。
如果真的廢不了,那就要組織轉型,成為一個真正有功能的組織了
你認為陳菊堪此任?
先不管肉餅能不能做事,至少讓兩院先有實權,比閒在那邊好
@@lu230 陳菊有實權,豈不更槽,你知道她要了多少職位嗎
@@lu230 要兩院有實權,先把監院停權
我覺得立法院和監察院應該要像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或是英國上下議院才能讓監察院不被架空而且都要建立在民意基礎上
其實原本的監察院一開始並不會有今天這樣的問題,因為原本監察院的提名同意權是在國民大會手上,而且原本的總統無權任命監察院的委員、院長、副院長等人,因為監察院原本是省級議會再次選舉產生的。然後原本的監察院是可以彈劾正副總統的,只是要國民大會同意。(一切的問題的源頭都是第二次國共內戰戰敗了,搞了一堆修憲,讓政府架構直接瘸了。)
B. 改回以前,監察委員由選舉產生,並由監察委員自己選舉出正副院長,使其具有民意基礎;並把一些權力如關於司法院、考試院的人事審核權拿回來。
覺得五院委員都該由直選產生,院長再由委員投票產生。
@@TheStevenno3 五院直選倒不需要啦,但真的比較建議監察院乾脆直接由選舉產生,而不要廢掉監察院
B,應當要注意的是,監察委員代表性不足的問題,事實上"是增修條文造成的",在憲法原文當中,監察委員和國大代表、立委一樣是由全民選出,另外,47憲法原文中的行政權實際上也不是雙首長制,而更接近於內閣制
推
我認為志祺要討論考監這議題可能要找一下當初孫文五權憲法的制度 現在台灣施行的憲法是李登輝90年代開啟的憲法增修條文 考監特別是監察已經跟當時差很多了
沒錯,看完原憲法後,我真的不知道當初修憲是怎麼弄得,把一個重要的監察機關給修到瘸腿的,讓監察院裡外不是人。
我可以理解考試院的存在意義,因為公務人員考試系統獨立出來可以減少行政院的權力而且也行之有年,獨立出來沒有意見,可是監察院真的可以廢掉,納稅給容易成為政治鬥爭工具的機構真的會怒。
監察院(監察御使)這個只有在帝制才能發揮其作用,畢竟御史的彈劾權要搭配一個中立各黨不靠的皇帝,才有用,而且裁決權只有皇帝,這個職位在民主社會,總統沒有對官員的裁決權的情況下,如同虛設
說實在的 小黨罵也就算了國民黨過去幾十年也是推自己人上去監委啊 根本沒資格罵吧XDDDD我覺得五權還是三權 應該就是看哪個方法比較能讓他們握有的權力獨立運行 不受干涉
應該這些委員全變成選的,然後擴大他們實權
改就是要改,沒有沒資格罵的問題吧⋯⋯
既然他們都認定監察院長和監察委員是酬庸了為何不是針對制度著手討論而是上演這場鬧劇光這點就讓很多希望廢兩院的人不指望他們了
國民黨這樣做情有可原,因為那時共產主義太容易滲透了,民主真的是會亂掉,由其是失去大陸的心結。只是做的太過火,但反觀民進黨我沒什麼好說的。自稱民主進步結果當現在執政黨把在野黨打成狗吃屎,在野黨監督執政黨明明就是民主國家的日常,結果在野黨犯個錯講的好像殺人放火一樣,順便助長台灣價值民粹,我是真的不知道如何吐槽他們腦中的民主進步定義。
不過權力的取捨也非常重要,我也看過一些人說過效率不好的問題(對沒錯就是對岸的),仔細想想也是,所以監察這種事非常需要加以討論
10幾年前的公民課,在背五院功能時,老師直接說監察跟考試院就是兩個沒什麼屁用的東西🤣🤣🤣🤣🤣
笑死😆😂😅😊😮😢🎉❤
五年級
說得簡直是太棒了👏😂
实际上每一部分的权利都是争出来的,如同美国的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权,其实大法官也是总统任命的,但是最终独立争得了自己机构的权利。监察院由于先天被前几任总统所不容,刻意虚化,党派惯性使得很难再释宪给它比较大的独立性了。考试院其实在一个社会高度分裂的状态下,可以利用考题对官吏选拔进行控制,是一个非常大的权利的。只是由于人事的原因,,似乎已经没有机会发展出自己的权利了。...
就自以為比美國聰明自己發明的阿
立委跟民代真的很需要有一個單位特別去監督而且有犯罪紀錄應該不能擔任這樣才對吧!!!另外交通部 廢體協 廢不過是另外一種廢法就是~~~
立委跟民代真的感覺比總統還有權!真的覺得該有個單位負責
Huang Amber 立委民代最直接的監督方法還是公民不要耍智障
民選代議士如果還有更高位階的行政力量可以干預,那不就是專制....
@@aaaaaaa9665 感覺應該是需要有調查權,就是比警察還要大與獨立的機關,但很難辦到就是了
交通部是真的爛
看到封面第一個想法到底是動詞的廢還是形容詞的廢😂
廢監察院跟立法權的擴張相關,覺得要有完整配套再來進行,台灣民意機關並沒有參、眾議院的互相制衡體制,廢院後所有權利都會集中於立法委員,立委原本的權力就已經很大,大上加大真的好嗎?這也是需要深思的。仔細詳閱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針對許多冤獄、勞工、社福等人權案件是有調查權的展現和他的影響力在的,曾協助多位冤獄的人發聲,印象中有一個騎機車偷竊案件還是監察院調查後才找到真正的犯人。這是某些國際專家建議人權委員會設在監察院的原因(當然也有一派是認為應該完全獨立或設於總統府),但很可惜的確很多政治性的案件把監察院的這一面掩蓋,淪為政治打手。總之,認為可以廢院,但是立法權的擴張需要警惕,若不廢最重要的是黨派的平衡和委員的中立或人權代表性。
我也是認為依照目前立委的素質,把權力加給他們,台灣會亂,還不如保持現狀。至於未來要怎麼走,我認為直接朝參院的形式發展就好。只是依照其他國家參院通常是州級或省級選舉,台灣如果要打造一個適當的參院體制,勢必連地方政府制度都要修改,要大幅簡化、重整地方政府,然後再以新的地方政府規模來建立新的參眾兩院。但這涉及的利益太龐大,台灣人要有充分的決心才可能辦成。
覺得這問題反而要看人民能不能選出好一點的民意代表或是罷免權的行使
@@shps100606講得好!
原來那兩院就是「告老師」的作用阿當時分五權立意應該是好的,但兩院權力可能不夠大要馬擴權要馬廢除,應該就是這樣
廢除以後就靠黨證走天下了
ROC憲法: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也就是說其實以前的設計還是有經過(間接)選舉啦
我覺得問題在於考監兩院的制衡力不夠、民意基礎不夠。監察院更應該不止注重公務員的監察,還應該有對類似國安問題的監察,有類似國家警察的搜查權和逮捕權,並且應當1/3總統提名,2/3立委提名,以防止國家一黨獨大時制衡不夠。考試院更應該接收所有公務員考試,並且針對所有考試中違法行為進行檢調,因為是社會公平不涉及公務機關,可以維持總統任命。
畢竟我國有國安會這種黑機關,就不指望監院能變成CIA那樣了
以前的監察院好像是從選舉而來 把他的制度改成民間直選 具有一定的民意基礎
陳建斌 國安會不是廢除了嗎?
看不懂這句話耶! "應當1/3總統提名,2/3立委提名,以防止國家一黨獨大時制衡不夠" 一黨獨大不是指總統跟立法院都同一黨的時候的說法嗎?
MT Lee 個人認為立委即使是一黨獨大也不會佔據超過3/4席次這樣,如果能部分從立委提名一個是有民意基礎,另一個是也能保障在野黨有人能夠進去,我想的大概是依靠黨派在立院的比例來從各黨提名這個樣子,不可否認還是會由執政黨主導,但也要給在野黨制衡的途徑。
D 我只想先說~學過憲法就知道監院的精髓是「審計」審計長真TMD大
全台灣沒有任何一毛錢可以不經過審計長處理的……
大部分國家的審計長都沒人敢惹......
香港的審計處處長也是超大權力DER
A.廢除2院 修改立院為上下議院 這個行之多年且可用的制度 把考監2院的權力回歸民意&立院1下議院由全民直選.2上議院由當選的委員推舉委任直選(人數較少由他們執行 考監2院的權責)
A雖然我覺得廢不了,畢竟監考兩院的空缺,很適合編排、安撫及維持執政黨內勢力平衡。
我之前有修過憲法的課程,因此想在這邊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目前監察院最嚴重的問題大概是無法制衡立法院。根據釋字14號所述,中央或地方的民意代表不為監察權行駛的對象,也就是說監察院無權調查或糾彈立法委員和縣市議員等民意代表。造成立法院可藉由監察委員的人事同意權來制衡監察院,但監察院卻因為不能糾彈立法委員而失去制衡的力量,以至於立法監察二院之間有巨大的權力落差。(釋字3號:「在制憲者之意,當以立監委員為直接或間接之民意代表,均不認其為監察權行使之對象。」) 而且大部分監察委員的提名落在一任總統的任期內(馬英九在2014年提名22人、蔡英文也預計要提名29個人),尤其當一個政黨全面執政,同時擁有總統與立院多數時,監察院就可能成為某特定政黨的政治工具,立場上不可避免地偏向特定政黨,或在行使職權時被政黨左右,而難以最為一個獨立憲政機關來運作。
BCD 我覺得應該要透過修憲,給予考試、監察院適當的權利,並且皆改為公民投票,讓我們選出能公正為國舉才、能夠認真監察行政的人--相信公民不會讓這兩院完全被執政黨操縱的。也希望監察院能有實質權利,不只是「告老師」而已。
考試院說實在的,現在企業化的概念在古代不存在。所以廢考試院我是贊成。要用甚麼樣的人就自己去找,不適任就該踢掉,而不是鐵飯碗至於監察院不該廢,因為彈劾跟糾舉的必要性要跟立法院切割,但是少了執行面的部份甚至有效遏止的方法。立院是掌控預算,如果監察院可以直接參予人事考核執行的部分應該就是武器了吧哈哈哈
不過 現行的監察權 非常好玩 居然是是1946年1月31日 政治協商會議決議 由毛澤東的中共提出的監察院同意權以及由全國各省市議會、蒙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依法選出180人,任期6年,連選得連任的監察委員選舉條件但事實上當時毛澤東之所以會會正式提出監察院的監察權擴張 主要就是希望能正視監察 監督KMT的國民政府的貪汙腐敗以及瀆職行為 後來制憲國民大會也經過了 正式成為成文憲法結果就是長達73年 監察院跟其監察權 無法發揮 本來希望達到的監察 監督政府的職能 畢竟 戒嚴時代 監察權就只是用來對付黨外國大跟立委 保障KMT統治權的內行廠
还有这种冷知识
Shoran Liu 其實多數台灣人也不知道,長知識了
鑑於我國行政院跟立法院常常濫權無人監督(例如種種弊案或通過破壞體制的前瞻特別條例),兩院不用廢,但組織架構及規模要調整。監察院:應將法務部調查局與廉政署移到監察院(增加調查權),讓監察委員有將有兵,發揮監察權監督制衡行政權與立法權的功能;考試院:考試委員最小化,7個名額足以(包括院長及副院長),考選部跟銓敘部(取才公正性)對於文官獨立非常重要,絕對不可廢。我記得越南籍學弟對我說:很羨慕你們政府體制設計中有考試院,越南政府是各部會各自出題取才,考生不但無所適從,很難準備,而且考試公正性一直受到質疑...
我覺得監察院委員改用各縣市議會選舉(同之前憲法的概念一樣),而非總統提名,這樣也會有點參議院的概念。至於考試院,既然要選公務人員,不然也把選委會放入考試院底下。然後以後行政院長要提名部長人選給總統之前要過考試院同意,這樣也可以避免部長酬庸或是失職部長。
和我想的一樣,其實原本的監察院就是由各省議會選舉出來的,我真的想不同到底當初國民大會修憲是怎麼想的,居然修出了一個瘸腳憲法,怎麼會去想要擴大總統職權?
考試委員一個禮拜不只開一次會,有關法案的細節會各別成立小組審查會、全院審查會。各項考試也會有相關的審查會議。制度沒有問題,總統提名的人選才是。本屆考試委員具人事專業的一個都沒有。誰的問題?國家考試之所以迄今還能夠維持拔擢人才、社會流動的功能,院級機關的獨立運作功不可沒。否則執政者任用私人何以控制?即使是當年的李煥家庭,也是要有一個名義上的甲等特考才能踏入公部門進而成為政務官。近年要用人連考試跟作作樣子的審查都不用了呢!破壞文官制度的人反而說獨立機關擋路?屆時考試院廢除以後,實施聘用人員人事條例,真正實現了不用考試也能用人,以後祖宗八代沒勢力,親朋好友沒關係,公部門一定擠不進去。到時候執政黨想酬庸就酬庸,等著看好了。至於權力制衡?立法院監督行政院是制衡?那立法委員的消極不審議法案跟囂張跋扈,民意真的有在監督?
D.五權憲法的時空背景是大中國地區,在制訂時應該沒想到會在一個小島上行憲吧?今天的影片也應該考量一下制憲與行憲時的時空背景。一般民眾不懂監察委員跟審計部權限有多大,真實可以監督預算執行的其實是監察院審計部,大多數的民代不論是專業或做事方式都不好說...;我個人反對監察權併入立法院,民代濫權跟行政機關濫權一樣可怕。當公務員才會知道考試院跟監察院是重要的,考試院長掌管國家專門人員及政府員工任用考試、銓敘、職系職組認定等等,避免被首長進用過多機要職(政治任命.俗稱靠關係);保障文官制度在民選首長輪替時,依然能保有穩定的運作。個人意見,五權分立確實有制衡作用,公務員畢竟是少數,一般民眾大概對這兩院無感才會想廢除吧?如果可以強化監察跟考試兩院的權力,應該可以讓五權運作更完善。
考試可精簡,可權力不可縮小
那這樣重點在於誰要監督考試院跟監察院
我倒是蠻認同考試院,台灣的國家考試還算中立,也沒甚麼舞弊。但國外國家考試,政府帶頭走後門層出不窮,台灣雖然浪費一點薪水,但更公平,公正,很划得來。
C 考 監 兩院真的沒有功用嗎?這2個都是屬於監督的項目,可是人員任命由於近幾年總統跟立法委員都是一黨獨大,變成球員兼裁判直接架空;至於修憲不過是變成政治永動機定時刷一下存在感。
稍微想一下由總統來提名人選的制度適不適合吧…………至少這點要改……
以前人也球員兼裁判吧
@@huangborayr.b4322 我是用憲法來看的話 監察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監察委員互選之 所以一定不是總統提名 應該說他是建議 只不過監察委員都是前民進黨
监察院可以改成ICAC、纪检委的形式,独立运作,向总统负责,常驻各政府机关,给予执法权,考试院可以跟劳动部合并,设立公务员局。。这就完美了。
何天雨 說的對不過我認為監察委員的提選能改成只有第二大黨和剩下的小黨能提名人選,任期改成4年(和中央同步
從前聽過有個字眼「第六權」,最初愕了一下,然後完全哭笑不得…描述新聞媒體的「第四權」,本來就不是權力而是Estate,正確翻譯應是第四階級,指貴族、僧侶、平民以外的社會階級,翻譯史上留下來的問題就算了(功利主義躺著中槍)因應中華民國五權憲法而把這"擠"到「第六權」更是錯上加錯,看到我都不知該哭還是該笑了
D.不用廢呀~ 這麼酬庸的位子超讚的。多讀書努力進公務員,多增加交友圈廣結"善緣",人人都有機會去考監兩院
超爽ㄉ~~~~
我突然不想躺平了
考试院应改名为考成院,主要监督公务员的表现和升迁并公开其功绩,以杜绝结党营私.监察院应该像立法院有选举选出,主要监督政府的合理开支,以杜绝贪污,违法者移送司法机关.
以前上課,老師講幹話時說考試院跟監察院就是錢多事少離家近,導致認真的課堂內容早已忘光,只記得這幾個字😅
多虧目前的立法院,特地回頭來複習這一集了
不分區立委全部丟到監察院分區立委留在立法院變成一個類似參、眾議院的形式如何?
我支持這種想法
乾脆廢考監,同時把立法院改成兩院
更正一下是區域立委不叫分區立委
這點子不錯。
其實監察院最初的設計就是仿照歐美國家的參議院或上議院啊🤣依照最原始的五權分立機制,立法院由人民直選的立法委員組成、監察院則由各地方議會間接選舉出的監察委員組成,前者負責「民意上達」、後者負責「監督施政」,概念上和兩院制相似,只是把參(上)議院當成獨立於立法權之外的第四權機關。
若要廢除應先把制衡權利賦予考試院、監察院活化並達到的成效,勿淪為政客打手院對院制衡,勿為反對而反對,提出良好建言並實踐使其進步若成效不佳,才有討論廢除的問題如果把監察院的彈劾權、糾舉權、調查權移轉至考試院,讓考試院會如何?考試任用、調查並糾舉或彈劾不適任(制衡立法院、行政院、其他各院)讓立法院確實立法、行政院依法行政、司法院依法判決讓原有檢察官體系直轉至監察院既有調查權及偵查權 會如何?既有專業及制衡的權利
D:考試院還有存在的價值可以確保公務人員考試的公正性,至於監察院真的沒什麼用。
前面的我可以認同,但後面想提出我的看法:讓監察跟司法合併這樣不僅可以調查公務員的疏失還能直接懲處。
有呀,用來對付政敵呀踫到政敵,就用堅察的理由,逼前任元首退位呀
如果監察院能擁有部分判決權就好,像國民法官那樣,或是能協助法官對國民法官事前進行法律知識架構或培訓也行,或是人員培訓丟給考試院也行
我覺得可以不用廢,不過考試 監察的武器要給,現在這樣真的沒甚麼用
可是就怕給了武器後會濫用
可以改成ICAC或者纪检委的形式,独立运作,向总统负责,常驻各政府机关
@@rew23145 濫用就罷免
@@miku3920 你確定每個都那麼容易罷免?
@@iandmyself1235 對,會變成什麼問題都要全民大選,最後大家都會對投票無感而不去投票。就跟之前吵手機警報可不可以報地震大雨以外的東西一樣
考試院可以併入立法院。但監察院不僅不可廢掉,還要擴大其功能。政黨希望廢掉,因為政黨有政黨的利益,但不是人民的利益。首先,監委應該民選,而不是執政黨球員兼裁判。總統任命,就是球員兼裁判。總統本身就是球員。所以,監察院正副院長,應該由監委互選。監委應該民選。民選監委歷任越多次,將得到越優渥的退休條件,以獎勵盡職的監委。監察院設有調查單位,讓監察制度可以直接跳過"直政黨經營的調查局",直接調查官員和民代。國民兩黨把監察制度玩成無用,然後再當成"無用之物"來處理。國家的貪瀆案件,更多是沒被揭發的,或是被包庇的。在政治清明的角度來看,人民不必跟著政黨走。人民應該有"專屬人民"的監察體系。這是"人民的眼睛",不可廢除。
監委民選恐怕會造成民選的東廠, 警備總部, KGB. 民選的監委要如何超越黨派運作, 而不變成政黨打手?
把監察院改成不支薪的單位,久了就自然消失了!
你是說 省議會嗎...?
考試院在國家考試標準這塊還是有一定必要性,只是要不要在院級還是可以降編為部收進行政院或立法院,也是一個方法
選A。感謝你們辛苦製作這期影片;希望頻道團隊日後若有機會,能多給點相關數據。比方:考監兩院近年預算金額、考試院vs行政院人事總處、龐大的軍公教退休金掌管單位為何...等。志祺團隊做的內容一向都很讓人刮目相看,但老實說這期看完有點空虛。大多數觀眾沒耐心聽太多細節,但若把兩院能掌管"錢"、"人"大概到什麼程度提一下,也許會更有共鳴。有時悶不吭聲的單位,搞不清楚是做啥的單位,越是...奧妙,不是褒義的那種奧妙...
憲法本來是給全大陸設計的,分省考試是很艱巨的工作,還有管理龐大的公務員系統,沒有獨立的院級機關,單純的行政權根本管不住官員,監察院本來是按省選舉的是一個特殊的議會,就是防止立法院天天彈劾,現在立法院經常打架,都已經很亂了,還是需要一個議會來監督,只是沒有民意基礎很多事情很難做。台灣把憲法修成這樣,地方一點點,很難說要不要廢考監。
提醒志祺喔,現在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已經改成「懲戒法院」了唷!
不是喔公懲會是改名「懲戒法院」,原本設置於司法院內部的「職務法庭」也歸併至懲戒法院下了,可以參照法官法47條。負責法官、檢察官之懲戒等事宜。而懲戒法院下除了職務法庭外,又設「懲戒法庭」,掌管一般公務員懲戒案件(但不含法官),也改成一級二審制,前不久都有新聞。而職務法庭則是去年就改一級二審制了,並且採用「參審制」,可讓社會公正人士參與審判,有類似志祺最近廣告國民法官的概念。
打錯字啦,歹勢🤣
D考試院看起來像在打雜但是,總要需要一群會打雜的人,就如同在便利商店店員一樣不認為該廢除,就跟很多機關一樣,都需要有一群服務人員來幫助大眾=監察院就是公務員中的警察,但是無法直接執法(進行制裁)-跟執政黨相同的人,就會說多數暴力強行檢舉跟執政黨反對的人,也能用多數暴力強行檢舉立意看起來是良好的互相制衡但是國民黨當初也都是自己人,所以就沒有……自己人掩護自己人的問題?不給監察院行動權限的理由,我猜是為了制衡反對者三不五時以查水錶的形式騷擾非國民黨的執政者也為了避免自己人網內互打===先說結論,存廢我都可以彼岸花運動真的很有造事感,純粹搞事的我不太在乎政見,因為你還沒上台,不知道究竟執行上的問題存在必須強化這兩個的存在廢除必須併入其他機關存在廢除要通過修憲,修憲敏感就只能走存在我覺得,考試院存在的動機就很充足了「純粹的打雜,就像超商店員」考試院不一定要很有存在感,但一定要有「完全處理公務人員考選」這項的能力存廢我覺得都可以,只要原本的功能不受影響的話-監察院則是……有點被炒作了因為,如果不跟執政黨同步,就會無法順利執行政策國民黨過去的白色恐怖就是例子所以,為了發展當然是為了選自己人上去綠這邊存廢我覺得像「反威權者」而藍這邊我覺得是「反對反對者」而且藍方論述真的很有「我不管啦我就是反對」的無賴感如果要存,那就要賦予強化或者用修憲,直接廢掉這個尷尬的機關-白方立場有點詭異,不評論。有人一直失言跟食言黃方立場是好的,但是現況有點問題,也常常被其他流彈打到重傷
B 寧可多花一點錢 畢竟我不相信把考監回歸後 那些立委能好好做事 除非他們先把揭弊者保護法修訂好 畢竟我們在這塊跟英美國家比起來還是不足的 把考監廢了之後 我認為問題更大
@@貝民主 別開玩笑了 立委只會打架 作秀 該修的法都不修 礦業法 揭弊者法案 還有工輔法修成那樣 真給他們只會放在那邊 除非113席全是跟黃國昌一樣的 不然監察權給他們 也是都不會用
一、滿妙的,每次我們都覺得「因為外國沒有」所以主張廢除監察院,但外國卻有不少國會斟酌參考臺灣,設立類似的監察單位.....其實這次疫情,不就證明了,不一定「外國有的」才是正確的......二、我是主張廢考試院、讓考試院業務比造大考中心設立,考銓的部分大可以放在立法院或是行政院;監察院可以保留,但是要給足夠的武器,業務範圍也不能只限於公務人員。三、我認為兩黨更介意的,應該是「修憲」這件事,考監這種近乎動搖國體信仰的事,如果列入修憲,那麼變更國體、國旗、國號,就會變成有前例可循的可能任務了......
歐盟有 Court of Auditors, 有 Ombudsman, 加拿大中央政府有 Auditor General, 安大略省政府有 Auditor General 及 Ombudsman. 美國有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這些機構都是監察權的機構. 為何外國有, 台灣不能有?
這讓我回想起八年前考基測前後公民老師就有說要廢監察了 因為權力真的不夠獨立
討論人家的存廢之前,要不要做一下功課?台灣的憲法至公佈以來修訂了幾次,在民國八十年修憲之後,監察院因為兩岸分治的事實,所以監察院委員的選舉制度變為總統提名。民國八十年是個什麼概念?那年台灣正式宣佈結束動員戡亂,同一年法國將拉法葉艦賣給台灣(然後掀起了另一場政治醜聞)在原本的空一格國父思想裡,五權憲法就是來解決清朝顢頇、官官相護的沈痾爛瘡,將原本的三權分立關於公務員『任用、獎敘、彈劾、糾舉』獨立出來,創造一個獨立於三權之外的體系,專門對幹一進公門深似海的公職體系,其中目的就是要徹底防止公務人員任用與職權行使的時候,有任何損有公平利益的可能性。監察院、考試院要廢與否要討論的是人家的原本的功能是否有在現在偽三權分立的台灣,運作的好嗎?來,我分享一則新聞,這個新聞發生也不久,就在九年前,一名任職於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技師戴立紳,因為揭弊自己部門的貪瀆,最後全案廉正署調查啟動,卻讓所謂窩裡反的戴立紳被自己的長官以及同事們霸凌,要求他去掃廁所,不給他休息時間,一路凌辱到最後,戴立紳先生得到的,因為舉證有實,相關人等受到不定的逞處,自己也因此有罪而因為公務人員法被免職。如果在一個五權分立正常運作的國家,公務人員的糾舉與彈劾,其相關責任內容,不是進入一般司法程序的,而是監察介入,要知道,司法程序是相當漫長而且有很深厚司法運作機制,這對於一個國家是必須的,但對於一個真正屬於監察獨立體系,卻有牛刀殺雞的嫌疑。考試與監察到底要不要廢,這個真的非常專業,但在台灣目前的偽三權,各位好滿意嗎?你難道沒有看到這個三權相互制衡的結果,就是彼此都負擔過重,很多地方頭重腳輕嗎?你難道沒看到立法委員管天管地還要上節目談論天下?你沒有發現立委權限過大過大過超大嗎?你難道沒看到行政院跟他的八部好夥伴已經焦頭爛額,有時候還要出來處理考試相關問題,你說考試監察是酬庸,啊現在三權沒有??我最捨不得講的就是司法院,看起來很屌,但每次都被立法院拿出來擋刀,幹其實有超多事情是立法院有好好運作的時候,根本跟司法院無關好嗎?請他媽的看看最近的通姦罪廢除,到底關司法院什麼鳥事?逼的大法官一定出來擋刀啊!?監察院跟考試院到底要不要廢,非常值得討論,但台灣從來沒有讓五權憲法中的監察與考試真正發揮作用過,從來沒有。因為這兩院,台灣有很多法案急需要創立,因為那些本來是監察與考試的權限。希望大家看這些有時候很內容農場的影片的同時,要留意人家有沒有完整敘述事實,這已經不是我第一次抓到這個團隊沒有好好整理資料,用一些看起來中立卻實際帶風向的作品了,這點很不可取。
外國民主社會的三權分力之所以行之有效,是因為還有媒體作為非常強力的第四權。國父當年的環境,媒體可能還不夠力,即使放在現今,不論是前線人員自身水平,業界生態,還是群衆素養,所滋生的媒體都還差些。
B~除了廢院也可以把院的效能提升到最好呀,就是給藥治療老虎,使牠長出牙齒的概念
浪費公帑,監察院與考試院,希望立法院諸公,投票廢止
A就算修憲太難,也可以透過預算和業務縮編,讓考監兩院虛級化,並由行政和立法兩院承接那些預算和業務
監察權沒有懲治權利這我真的現在才知道,謝謝志祺~我個人覺得監察院本身的權利應該要擴充,至少應該能行使懲治的權利,不然監察是監察個鬼啊🙄而且應由選舉產生而不是總統任命,以避免球員兼裁判或當政治打手。
說真的,本身從事跟新聞相關職業,5年來行政立法司法都常去,唯獨考試監察完全沒去過。
考試院解方:1.行政院減少政治任命(如中油董座等,交由"高階文官團制度"人擔任)2.考試院推薦人選,由行政院圈定3.高階文官團制度4.考試院由第二大黨擔任5.總統虛位化..行政權副署權歸行政院監察院解方:1.成為國會.立法破局的關鍵力量2.監察院民選(也可由立委參選.人民複決)3.立法使監察院可指揮檢察官(有牙齒的老虎)4.全國公務員含民選市長.代表都歸監察院監督5.立法院公聽制度建立和實施我個人的想法辣~~~~
建議你把憲法(共175條)、憲法增修條文(共12條)看完,再來表達『解方』目前考試院、監察院在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及第7條都有明文規定『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若要改變成民選、另立制度,等於違背憲法,須【修憲】才能實施監察院在憲法本文寫得很死,完全沒變動的空間所以,在修憲的前提下,很多事都會卡關不能做!
@@luciya1217 我認為解方還在國大,如果國大能解封...那其他都很好解決...這只是我的想法啦,畢竟不是法律相關學系...單純只是興趣研究>
@@人羽-v3t 有興趣研究建議要去找資料來看,不然.....只是自說自話,法無依據形同法盲就不好了,現在RUclips有很多影片,如【公民叮】ruclips.net/video/FXozdZVrSjw/видео.html ;很多8年級的基礎(拿分好用)的知識建議去學習學習。
@邱俊堂 這個要請立委去提案吶....由113席立委來說的算,去求立委吧~~.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如下: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luciya1217 抱歉,但我很好奇...如果技術性恢復國大(例如任務型國大,複選國大代表等,那其他限制國大權力的法條不就形同違憲(?)大法官能否對處置這些法條?限制憲法本文的增條憲法,如果國民和五院高度贊同,可以不可以到大法官會議裡面被打破?(您說的公民叮我常看,但法條和具體法治政府間的運作,好像不是書上寫的這麼簡單>
不是廢不廢除的問題,是想不想做好的問題。監察委員由政黨得票比例提名,可獨立行使職權,行駛職權時,有告知院長的義務,不需要院長的同意。
在太陽花時事實上有人去攻佔監察院可是沒被注意到xd
不是行政院嗎?
記得那時候好像很快就被拖出去了~
回歸三權分立制衡的架構。 配套是改行內閣制,避免立委們只有黨意沒有民意,要當政務官,必須先選上立委,要當國營事業/附屬事業董事長必須通過任何類科的高考三級考試始能任用,解決政治酬庸問題。文人執政是孫文設立國民大會的最初構想,但是當官前必須先通過科舉考試在現代有實施上的困難,這也是考試院功能被質疑的地方。考試院的銓敘部、保訓會和基金監理會併入行政院的幕僚單位[人事行政總處]並且再設置獨立機關,法治權由[人事行政總處]執掌,考試院的考選部改隸行政法人[人力資源發展中心] 然後整併大學/高中考試中心,專門舉辦公職/就業/升學的綜合考試業務,不受立法院監督,達到考選用留一體化同時避免用人受政治力干預。監察院併入立法院並設立人權保障委員會,立委可以對失職官員(政治任命的政務官像是部長/政務次長/局處首長等等)提出彈劾,立委1/4提案經院會1/2表決通過即成案,該名政務官必須在表決通過後的48小時內向閣揆提辭呈,六天後回到立法院當立委質詢。至於常任文官(簡薦委/技正/總監/營運長等等)則是移送司法院懲戒庭審理,至於雇員依據勞基法處裡)。
完了風向要變了
雖然很多人對於吵酬庸的議題弄到煩躁而想要廢考監,但也必須要想想廢考監有可能會引發怎樣的後果?考試院:獨立於行政院之外,掌管公務人員考試、任用、銓敘、退撫、保障、培訓等事項,如果通通回歸行政權底下,難保對於行政中立不會有不良的影響?監察院:獨立於立法院之外,主管彈劾、糾舉、審計等事項,如果通通回歸立法權,固然提升了民意基礎,但是否個別立委權力將大幅凌駕行政部會首長之上,部會決策動輒得咎,陷入滾木或肉桶等政治性決策,無法做出真正專業理性的分析判斷?(請對照本次全球防疫工作陳部長以及他國之處理方式)
最近看完柯文哲的廣播訪談側拍 很簡單只要總統不提名就好🤣
重點是為什麼一定要讓一個有爭議的人當院長. ,整個就是怪!!!!
希望柯文哲上任後可以廢這兩院😂
考試院彈性大不用急著廢,監察院則有廢除或修正的必要,監察院的設立是怕沒有完全執政的情況吧。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在5/22改名成懲戒法院了
A.就如志祺有提到 全世界根本沒有一個國家用五權分立 像志淇有提到考試院每年只有開一次會 監察院只有糾舉 彈劾 無法對失職的公務人員做懲處 每年又花在考試監察上不少錢 不如廢了!
C,權限不夠應該是立法增加權限並修法讓人選更適合,而不是所幸切掉,反正我是不放心讓監察權回歸立法啦,考試權亦同
賦予權力甚至可以監督立法委員跟議員跟總統級行政官員,還有甚麼要廢的問題,往立意去做,達到國父孫中山的理想,自然沒有廢除的問題,讓兩院有可以咬人的牙齒。搞得兩院像被拔了牙齒的單位,當然有這一些問題。法官跟警察都有異類,何況是兩院。異類也不是說好不好,重點是,兩院有其權跟力,自然功能就出來了。
作为一个中国人,真的好羡慕你们,都在讨论民主制度下这么细枝末节的东西了......
幾個人對我們來說都很重要!
其實也不用太羨慕民主過頭的國家缺點也一一浮現上來了這應該不用說了是哪些地方
考試該廢回歸行政院 因為真的沒有用處監察需壯大與司法合併同時具有監察及懲罰之權力且不分區立委劃分至監察院擔任監察之工作(除了原本的公務員之外、議員、民意代表、立委也該列入監察之對象)並改名為監察委員(或司法委員)區域立委則繼續於立法院作業這樣除了形成四權分立還能形成像美國一樣參、眾議院互相制衡院長需以優秀法官、刑警高層,並擁有專業法律知識者擔任完全脫離政治體系
監察院會變成沒民意基礎,也是修憲造成的
A,比起改正機關要耗費的實際成本(計畫到執行),還是廢了省事。
廢除考試院會不會讓公務員考試失去中立,更容易被做手腳呢?🤔
以我自己讀法律的心得我認為A應該回歸正常民主國家的三權分立台灣太小了不適合那種大中國的憲法況且7次修憲之前還有個國民大會呢監察權應該還給立法委員否則他們監督官員就會綁手綁腳每件事要彈劾糾舉糾正都要移送監察院考試權就直接還給行政院就好了不需要增設一個這麼高層級的院來處理這樣考試的事務只須降為部或是像中選會那樣的獨立機關就夠了
我堅決反對廢除考試院、監察院!五權憲政體制應繼續維持下去,但人事方面,我認為應該要由無黨籍人士擔任比較好。
我覺得讓無黨籍擔任根本沒差吧?有些人雖然無黨籍 但是自身立場有夠深藍深綠的 根本沒用
陳菊退黨了,是無黨籍歐~
@@weishiangchung9102 但是我覺得讓藍綠人士來當,恐怕會產生更多爭議。
要找的是沒偏頗的人,陳菊現在也無黨啊,重點不在無黨,在於人的立場
@@NAKAYAMA_11_12 你的說法,有種未射箭先畫靶的概念,而且還用「清流」的概念來判斷是非。
要不然全民選出監察院,律師團體提名,好嗎?考試院也由全台校長提名,全民選出!交給專業,和全民!
DPP: 應該要廢除考監兩院還是DPP: 應該要以不提名的方式讓考監兩院退場又是DPP: 我要提名考監兩院的委員
不提名違反憲法這個大法官有釋憲過只有不修憲就一定得提名這個背景必須理解當初釋憲的背景是阿扁時期監察院空轉大法官作成釋字表示違憲
選前喊廢考監,選後塞好塞滿,台灣價值滿滿。
國民黨最沒資格喊酬庸。資進黨最沒資格喊改革。改到肥菊都當監嚓院長。真是杰出的一手。
謝謝DPP,我們一起支持
B拉 畢竟成立一個院也不是多容易的事,但是應該增監考兩院的職權
五權的立意是好的,如果考試、監察院有 "正常的" 行使職權一定能讓社會更加進步,只是政府都喜歡把沒專業能力的人擺到不對的位置,坐領乾薪,這就是酬庸,要廢除的不是兩院,是政治酬庸的陋習。黃國昌才是監察院長的最佳人選,可是這樣會讓一堆人被抓去關,所以不可能。
兩年過去了 還是沒動!喊喊口號都說說而已!
塔綠班跟國瑜黨一家親
監察權存在有其必要只是需要進行組織法的修改讓遴選制度更加的公平例如由各縣市地方議會選出一人代表該縣市監察其他縣市及中央運作等。歐美類似機構的問責署、審計院大都直接隸屬於國會但也常被詬病成為國會『選民服務』幫手這在許多政治學論文探討上也是不時提起方法有很多端看從何角度切入
說個笑話,政黨輪替都鮮少能翻出前朝的弊案了(你看被罷免的高雄市長他在任時有翻出陳菊什麼嗎),監察院能幹啥?
監察委員及監察院院長應該改由人民直接選舉,並賦予人民罷免監察委員權利。甚至,立法院正副院長及縣市議會正副議長都應改由人民直選以避免目前常見的賄選及亮票亂象。
B. 其實問題是在民主化多次修憲下多次剝奪了考監兩院下的結果, 作為獨立的監察機構其實有許多發展空間:例如把反貪調查和行政失當申訴也納入範圍, 容許監察院派出機關有刑事調查權, 而監察委員的組成可以由各級地方議會間接互選或者改由北、中、東、南四大選區直選, 也就是把監察院改成上議院般的存在, 每六年改選一半委員,強化其民主成分, 增強穩定性, 又能減低立法院政黨惡鬥帶來的影響.
而考試院確實可以縮小規模,但同時亦可擴大業務, 例如審核或公證外國專業資格等
當然最重要的是要確立兩院頭頭的獨立性,可以要求考、監兩院院長必須沒有政黨或軍事背景, 由素人學者出任,反而能將藍綠惡鬥限縮於行政立法兩院
這樣好像比較好
也比較像國父的願景,監察院要有可以獨立處理公務員的能力。
五權分立是國父參考外國的三權分立而來得,有點像是故意做出區別,五權分立中的監察院與考試院,有些地方與行政院功能重複。
但總歸一句,就是要修憲了
只能看看有沒有團體能給立委壓力去修改,或者立委自發修憲囉!
其實被冷凍的國民大會就是憲法裡規定的上議院,地位在五院之上,總統之下
三年後看到這篇 看看現在發生的狀況 問題就是監察院該做的事都不做 擺爛 完全是政治酬庸單位
對啊,國民黨不給修憲呀
@@AndesignTW四年完全執政也擺爛不休,何況這還是他們多年主張😮💨
@@AndesignTW 四年完全執政可以安排派系酬傭,自肥多好。監察院還能做政治追殺
其實考試、監察兩院的牙齒,已經被廢掉了
「國民大會」就是這兩院的牙齒
觀察這部五權憲法的架構,其實有把「管人」跟「管事」分開
行政立法,負責對事為主的項目;總統國大,負責管人為主的項目
以前考試委員,還有行政院長,都是由總統提名,經過國民大會同意,才能就任
而監察委員則是國民大會自己提名
國大跟監委,就像是錦衣衛一樣,專門看有沒有人在亂搞的
或許每個縣市區域選出一名國大代表,就能讓體制比較正常了
選你正解~國民大會在省會虛極化後就解散了!而且感覺解散的同時 總統的權利就更大了
以前監察委員也是選舉出來的,國民大會、立法院和監察院是中華民國的三個國會
@@被你拋棄的哀傷 以前監察委員是由立法委員選舉產生,所以監察委員本身也有民意基礎。擁有人民對行政機關的監督授權。但是修憲之後把監察委員變成總統的酬庸單位,權力來源是總統不再是人民。這種單位已經喪失它原來設計的意義,配合這次國會改革,把調查權回歸議會之後廢除監察院並沒有不妥。
考試院主管公務員及國家考試多少有作用吧 !
我大學的時候曾經修過政治制度史
中國歷代提拔官員 還有監察制度 不斷的演變
每次新的制度出現都是為了改變前一個制度的積病
但是制度久了 就會出現問題 於是不斷的循環
其實很多時候 制度不是不好 而是實行制度的人有問題
考試權和監察權確實都需要留著 也要獨立於三權之外
支持修改憲法 讓這兩權修正成可以真正公正的運作~
美國檢查總長都是選舉產生,下面人手自己帶,簡單說為了選票,他不敢做不公不義之事。
公務人員也是美國更透明,去California transparancy,誰拿多少薪水一清二楚,考試、任用資格也一清二楚,弄個十幾名閒差根本沒必要?
@@YuShawStang 民族性不同 而且不生在美國 你又知道那些官員是否的公正 台灣的政客會為了選票而不敢作不公不義的事情?
我的留言是說 把制度設置的更健全 你覺得不需要這麼多閒差 那就是需要調整的地方
@@YuShawStang 不一定,聯邦檢察總長aka司法部長算是政治任命
為了避免酬庸,製造一個讓人酬庸的單位。應該獨立監察的單位,卻由行政單位提名……
呵呵,就現在執政黨的狀況有可能嗎?
監察院現在最可惜的,就是沒有真的可以執行懲處的力量,所以即使有很多是有意義的糾舉或彈劾,對那些官員們根本不痛不癢,像侯寬仁當初被糾出七大違法辦案,現在還不是坐到聯政署副署長的位子
因为五院制就是按照一党专政设计的,如果一党专政,监察院就有用了,因为负责党内党员的纪律清廉。
看看過去八年,在一黨獨大的狀態下,原本應該要相互制衡的五權,變成歡樂和諧的五權。由自己人立法及修法,然後自己人再依法行政,接著自己人再說好棒棒,完全徹底展現集權政府的悲哀。
蔡英文任期的考試院院長都是國民黨籍/無黨籍的,賴清德任期將要提名的也是國民黨籍的
司法院院長就更加好笑,全部都是無黨籍的
監察院就更更更好笑了,除了陳菊,蔡英文第一任期的監察院院長是無黨團結聯盟(泛藍陣營)籍的
行政院是總統自己提名的,我不提名自己人難道我要提名習近平嗎?讓反對派癱瘓國家,令國家空轉?那麼我辛辛苦苦選總統幹什麼?還有,歷史上行憲後唯一一位無黨籍行政院院長在蔡英文任內,那位院長名字叫林全。(張善政後來加入國民黨了,且當時是看守內閣,不能算)
立法院院長這個就不需要解釋了吧
我是執政黨我為什麼不能提名自己人?況且也沒提名多少自己人,蔡完全執政的第一任期用很多國民黨人哦
綠共就是這樣鴨霸
修憲不是一黨獨大就能辦到,修憲要3/4立委,多讀書
以前監察委員是由立法委員之間選舉產生,所以監察委員本身也有民意基礎。擁有人民對行政機關的監督授權。但是修憲之後把監察委員變成總統的酬庸單位,變成由總統任命的行政官不再是民代,權力來源是總統不再是人民。這種單位已經喪失它原來設計的意義,配合這次國會改革,把調查權回歸議會之後廢除監察院並沒有不妥。
B.我覺得重點不是兩個院太廢,是政府賦予它的功能性太少導致他們看起來很廢,只要好好修法還給他們應該有的權利,而不是像什麼監督職責之後只能告老師這種雞肋的事情
至於提出適任的人選......只要是個人都會有立場,所以只要是和自己相反立場的人,永遠都不會是適任人選,提適任人選是很不切實際的事情XD
1. 考試院的問題在於,考試院非直接任用公務員之機關,如果任用公務員的機關沒有足夠權限來管理公務員,那根本很難達到行政目的。事實上各行政機關都想法設法想要架空考試院,所以各機關之人事行政局很大程度取代了考試院的功能。
2. 修憲相當困難,四分之三立委還不是最難的,最難的是公民複決。
3. 不能實質架空憲法機關之權限,大法官已經做過解釋。避免行政權架空司法,或立法架空司法。因為雖然這件例子中監察院是讓人討厭,但若某個權力可以架空監察院,不就代表也可以架空司法院或其他院嗎?那權力制衡會完全崩潰
對,最難的不是立委動員,而是你各位會去投票嗎?
一旦要投,還要牽扯到要包裹投,還是逐條制定的問題,上次投了十張建議公投,已經相當驚人。
我是認為可以分批制定,分批投票,花個四年、八年完成整個政府的轉型。
台灣司法還用別人架空嗎? 都快被黑道滲透完了吧。 真的相信台灣司法獨立? 審判都沒有政治因素參入其中? 那麼天真?
問題就在修憲之後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就可,球員裁判都是自己人,怎麼彈劾?當初修憲就不應該給總統這個權力才對,既然要超然獨立,那為什麼是用總統任命的方式呢,更奇怪的是原本由監察院行使的彈劾權跟人士同意權又還給立法院,那這院到底還能幹嘛🙄
畢竟以前有個層級更高的國民大會,"可能"可以比立法院同意好一點
不過現在縮到臺灣來了...
其實在修憲之前,監委的產生是各省市的市議員互選產生,算是某種程度上的民意代表,只是為什麼修憲後要把它改掉的原因我就不清楚了,希望有大大能解答。
ICAC的廉政专员是特首定的,但不妨碍曾荫权被送进赤柱。。。。梁振英也差点被赶下台。
@@陳致勳-q7j 因為「動員戡亂時期」的「萬年國代」包括國大代表、立委、監委在內。
大法官不也是總統提名立院同意?
總統提名不代表這個人不能公正獨立吧
2024年5月29號了,監察院和考試院還是一樣廢
幾十年前他們勇敢的罵萬年國會是討人厭的廢物,現在他們都擠在一個院裡當廢物。
他們活成最討人厭的樣子了。
D:也可以幫老虎植牙,讓他們有可以抗衡的武器,還有那個把監察院改成針對人權的感覺也不錯,但還是要有武器
D 拉,沒給人家牙齒就說人家沒用就要殺掉是什麼邏輯,為啥不給他牙齒看看他到底能不能發揮作用 XD
然後黃國昌任監察院院長,放他去咬那群狗官,咬出來全部抄家
個人認為考監兩院沒有民意基礎,給予過大的權利不一定是好事
畢竟誰也不能保證老虎一定不會咬錯人
@@賴壬沁 那改由地方議會選出監委,是否就有民意基礎
@@陳楷翔-i6s 憲法本文是那樣規定
最重要的是,你各位會不會出來投票?
而且修憲一旦啟動,最好還是整個政府體制一起改造比較好,不要又變成漏洞一堆或半調子或根本無法實行的憲法,例如領土。
這樣一來,就要考慮是要包裹投票,還是逐條複決,當然最好還是逐條處理,然後分批投票,花個四年八年把整個政府全面轉型。
這段時間可能會很痛苦、很混亂,但也可能其實很平靜,總之做了才知道。
很困難~想維持現狀的經濟、鴿派,
只會把你當成偏激的左派、不想出來投票。
或者投你反對票!
所以這些根本很難改動……
(部份覺得很難改動、會怕;
常態只有罵罵、而不會作為;
少數就是既得利益兼掌權,不容你改動。順便抹黑打壓!)
修個同婚法都一堆人該該叫了(明明立專法也是他們意見,還是說不尊重公投?智障嗎),還修憲勒 別期望台灣人民了
我猜,現在是怕提出修憲議案後,又被杯葛拖時間。 還不如先處理其他事(礦業法,居住正義...),事分輕重緩急。
其實我一直認為執政黨不提已經很可惡了,為什麼在野黨連提都不提 ?難道兩黨都怕以後沒酬庸單位了
在憲政問題上,韓國瑜真的是台灣民主的英雄與典範,在誰都覺得不可思議的情況下,促成台灣史上第一次、民選直轄市長的罷免!
過去可能會覺得公投要過很難,罷免要過更難,如今呢?罷免已經載入歷史,所有執政者都已經開始警惕,下一步就是公投,我對於台灣人能否繼續進一步發揚亞洲民主之光,發動有如光榮革命一般的憲改、制憲工程,還是有點希望的。
回顧一下歷史:
2000年以前,有人會認為陳水扁會當選嗎?
2004年,陳水扁會不會被推翻或是死於意外呢?
2008年國民黨順利拿回政權,而民進黨幾乎潰散?
2012年誰都覺得國民黨執政穩了,民進黨毫無希望。
歷史在這12年間穩定度過,似乎有很多危機,但都化險為夷。
接下來是驚濤駭浪的12年,好像所有事情都會在瞬間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情勢可說是一天比一天兇險,而且難以捉摸。
2014年318學運爆發,年底,民進黨執政四都,國民黨的敗亡從此開始。
2016年,台灣史上第一個女總統誕生,民進黨情勢一片大好,似乎有江山萬年鞏固之勢。
2018年,誰能想到韓國瑜會奇襲高雄成功,你去問問2016年的高雄人,誰會相信自己竟然會主動放棄民進黨?
2019年韓國瑜宣布競選總統,打破所有民選首長最快參選總統的紀錄,去問問2018年選擇國民黨的台灣人,你們可以接受你們的縣市長上任三個月就宣布參選總統的嗎?
2020年,蔡英文在佔盡天時地利人和的優勢下,以史上最高票連任成功,這在2018年或2016年看來都是極其荒誕,不可能的事,你去跟2012年的馬英九說,你的對手將於八年後碾碎國民黨,看看馬英九會選擇繼續對付陳水扁,還是直接對蔡英文下手。
回到如今,我們高雄人才在不久前手起刀落,結束這場鬧劇,甚至連同議長這個國民黨大老也不小心一併處理了,幾乎瓦解了國民黨在高雄的最後一點基礎。你去跟2018年的韓國瑜說,你會是壓跨國民黨的稻草,他只會說你瘋了,他覺得他正要成為國民黨下一個救世主!
現在,歷史的巨輪還在軌道上,正過了一半,我是估計這麼一個大混亂時代應該會持續到2024甲辰年,所以別以為憲法很難動,說不定不久之後,我們就會有一個舉世稱羡的全新憲法誕生。
就像同婚、豬瘟、鼠疫、武肺、口蹄疫等重大議題一樣,取得重大成就。
如果真的廢不了,那就要組織轉型,成為一個真正有功能的組織了
你認為陳菊堪此任?
先不管肉餅能不能做事,至少讓兩院先有實權,比閒在那邊好
@@lu230 陳菊有實權,豈不更槽,你知道她要了多少職位嗎
@@lu230 要兩院有實權,先把監院停權
我覺得立法院和監察院
應該要像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
或是英國上下議院
才能讓監察院不被架空
而且都要建立在民意基礎上
其實原本的監察院一開始並不會有今天這樣的問題,因為原本監察院的提名同意權是在國民大會手上,而且原本的總統無權任命監察院的委員、院長、副院長等人,因為監察院原本是省級議會再次選舉產生的。然後原本的監察院是可以彈劾正副總統的,只是要國民大會同意。(一切的問題的源頭都是第二次國共內戰戰敗了,搞了一堆修憲,讓政府架構直接瘸了。)
B. 改回以前,監察委員由選舉產生,並由監察委員自己選舉出正副院長,使其具有民意基礎;並把一些權力如關於司法院、考試院的人事審核權拿回來。
覺得五院委員都該由直選產生,院長再由委員投票產生。
@@TheStevenno3 五院直選倒不需要啦,但真的比較建議監察院乾脆直接由選舉產生,而不要廢掉監察院
B,應當要注意的是,監察委員代表性不足的問題,事實上"是增修條文造成的",在憲法原文當中,監察委員和國大代表、立委一樣是由全民選出,另外,47憲法原文中的行政權實際上也不是雙首長制,而更接近於內閣制
推
我認為志祺要討論考監這議題可能要找一下當初孫文五權憲法的制度 現在台灣施行的憲法是李登輝90年代開啟的憲法增修條文 考監特別是監察已經跟當時差很多了
沒錯,看完原憲法後,我真的不知道當初修憲是怎麼弄得,把一個重要的監察機關給修到瘸腿的,讓監察院裡外不是人。
我可以理解考試院的存在意義,因為公務人員考試系統獨立出來可以減少行政院的權力而且也行之有年,獨立出來沒有意見,可是監察院真的可以廢掉,納稅給容易成為政治鬥爭工具的機構真的會怒。
監察院(監察御使)這個只有在帝制才能發揮其作用,畢竟御史的彈劾權要搭配一個中立各黨不靠的皇帝,才有用,而且裁決權只有皇帝,這個職位在民主社會,總統沒有對官員的裁決權的情況下,如同虛設
說實在的 小黨罵也就算了
國民黨過去幾十年也是推自己人上去監委啊 根本沒資格罵吧XDDDD
我覺得五權還是三權 應該就是看哪個方法比較能讓他們握有的權力獨立運行 不受干涉
應該這些委員全變成選的,然後擴大他們實權
改就是要改,沒有沒資格罵的問題吧⋯⋯
既然他們都認定監察院長和監察委員是酬庸了
為何不是針對制度著手討論而是上演這場鬧劇
光這點就讓很多希望廢兩院的人不指望他們了
國民黨這樣做情有可原,因為那時共產主義太容易滲透了,民主真的是會亂掉,由其是失去大陸的心結。只是做的太過火,但反觀民進黨我沒什麼好說的。自稱民主進步結果當現在執政黨把在野黨打成狗吃屎,在野黨監督執政黨明明就是民主國家的日常,結果在野黨犯個錯講的好像殺人放火一樣,順便助長台灣價值民粹,我是真的不知道如何吐槽他們腦中的民主進步定義。
不過權力的取捨也非常重要,我也看過一些人說過效率不好的問題(對沒錯就是對岸的),仔細想想也是,所以監察這種事非常需要加以討論
10幾年前的公民課,在背五院功能時,老師直接說監察跟考試院就是兩個沒什麼屁用的東西🤣🤣🤣🤣🤣
笑死😆😂😅😊😮😢🎉❤
五年級
說得簡直是太棒了👏😂
实际上每一部分的权利都是争出来的,如同美国的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权,其实大法官也是总统任命的,但是最终独立争得了自己机构的权利。
监察院由于先天被前几任总统所不容,刻意虚化,党派惯性使得很难再释宪给它比较大的独立性了。
考试院其实在一个社会高度分裂的状态下,可以利用考题对官吏选拔进行控制,是一个非常大的权利的。只是由于人事的原因,,似乎已经没有机会发展出自己的权利了。...
就自以為比美國聰明自己發明的阿
立委跟民代真的很需要有一個單位特別去監督
而且有犯罪紀錄應該不能擔任這樣才對吧!!!
另外
交通部 廢
體協 廢
不過是另外一種廢法就是~~~
立委跟民代真的感覺比總統還有權!真的覺得該有個單位負責
Huang Amber 立委民代最直接的監督方法還是公民不要耍智障
民選代議士如果還有更高位階的行政力量可以干預,那不就是專制....
@@aaaaaaa9665 感覺應該是需要有調查權,就是比警察還要大與獨立的機關,但很難辦到就是了
交通部是真的爛
看到封面第一個想法
到底是動詞的廢還是形容詞的廢😂
廢監察院跟立法權的擴張相關,覺得要有完整配套再來進行,台灣民意機關並沒有參、眾議院的互相制衡體制,廢院後所有權利都會集中於立法委員,立委原本的權力就已經很大,大上加大真的好嗎?這也是需要深思的。
仔細詳閱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針對許多冤獄、勞工、社福等人權案件是有調查權的展現和他的影響力在的,曾協助多位冤獄的人發聲,印象中有一個騎機車偷竊案件還是監察院調查後才找到真正的犯人。這是某些國際專家建議人權委員會設在監察院的原因(當然也有一派是認為應該完全獨立或設於總統府),但很可惜的確很多政治性的案件把監察院的這一面掩蓋,淪為政治打手。
總之,認為可以廢院,但是立法權的擴張需要警惕,若不廢最重要的是黨派的平衡和委員的中立或人權代表性。
我也是認為依照目前立委的素質,把權力加給他們,台灣會亂,還不如保持現狀。
至於未來要怎麼走,我認為直接朝參院的形式發展就好。
只是依照其他國家參院通常是州級或省級選舉,台灣如果要打造一個適當的參院體制,勢必連地方政府制度都要修改,要大幅簡化、重整地方政府,然後再以新的地方政府規模來建立新的參眾兩院。
但這涉及的利益太龐大,台灣人要有充分的決心才可能辦成。
覺得這問題反而要看人民能不能選出好一點的民意代表或是罷免權的行使
@@shps100606講得好!
原來那兩院就是「告老師」的作用阿
當時分五權立意應該是好的,但兩院權力可能不夠大
要馬擴權要馬廢除,應該就是這樣
廢除以後就靠黨證走天下了
ROC憲法: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
。
也就是說其實以前的設計還是有經過(間接)選舉啦
我覺得問題在於考監兩院的制衡力不夠、民意基礎不夠。監察院更應該不止注重公務員的監察,還應該有對類似國安問題的監察,有類似國家警察的搜查權和逮捕權,並且應當1/3總統提名,2/3立委提名,以防止國家一黨獨大時制衡不夠。考試院更應該接收所有公務員考試,並且針對所有考試中違法行為進行檢調,因為是社會公平不涉及公務機關,可以維持總統任命。
畢竟我國有國安會這種黑機關,就不指望監院能變成CIA那樣了
以前的監察院好像是從選舉而來 把他的制度改成民間直選 具有一定的民意基礎
陳建斌 國安會不是廢除了嗎?
看不懂這句話耶! "應當1/3總統提名,2/3立委提名,以防止國家一黨獨大時制衡不夠" 一黨獨大不是指總統跟立法院都同一黨的時候的說法嗎?
MT Lee 個人認為立委即使是一黨獨大也不會佔據超過3/4席次這樣,如果能部分從立委提名一個是有民意基礎,另一個是也能保障在野黨有人能夠進去,我想的大概是依靠黨派在立院的比例來從各黨提名這個樣子,不可否認還是會由執政黨主導,但也要給在野黨制衡的途徑。
D
我只想先說~
學過憲法就知道監院的精髓是「審計」
審計長真TMD大
全台灣沒有任何一毛錢可以不經過審計長處理的……
大部分國家的審計長都沒人敢惹......
香港的審計處處長也是超大權力DER
A.廢除2院 修改立院為上下議院 這個行之多年且可用的制度 把考監2院的權力回歸民意&立院
1下議院由全民直選.2上議院由當選的委員推舉委任直選(人數較少由他們執行 考監2院的權責)
A
雖然我覺得廢不了,畢竟監考兩院的空缺,很適合編排、安撫及維持執政黨內勢力平衡。
我之前有修過憲法的課程,因此想在這邊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
目前監察院最嚴重的問題大概是無法制衡立法院。根據釋字14號所述,中央或地方的民意代表不為監察權行駛的對象,也就是說監察院無權調查或糾彈立法委員和縣市議員等民意代表。造成立法院可藉由監察委員的人事同意權來制衡監察院,但監察院卻因為不能糾彈立法委員而失去制衡的力量,以至於立法監察二院之間有巨大的權力落差。
(釋字3號:「在制憲者之意,當以立監委員為直接或間接之民意代表,均不認其為監察權行使之對象。」)
而且大部分監察委員的提名落在一任總統的任期內(馬英九在2014年提名22人、蔡英文也預計要提名29個人),尤其當一個政黨全面執政,同時擁有總統與立院多數時,監察院就可能成為某特定政黨的政治工具,立場上不可避免地偏向特定政黨,或在行使職權時被政黨左右,而難以最為一個獨立憲政機關來運作。
BCD 我覺得應該要透過修憲,給予考試、監察院適當的權利,並且皆改為公民投票,讓我們選出能公正為國舉才、能夠認真監察行政的人--相信公民不會讓這兩院完全被執政黨操縱的。也希望監察院能有實質權利,不只是「告老師」而已。
考試院說實在的,現在企業化的概念在古代不存在。所以廢考試院我是贊成。要用甚麼樣的人就自己去找,不適任就該踢掉,而不是鐵飯碗
至於監察院不該廢,因為彈劾跟糾舉的必要性要跟立法院切割,但是少了執行面的部份甚至有效遏止的方法。
立院是掌控預算,如果監察院可以直接參予人事考核執行的部分應該就是武器了吧哈哈哈
不過 現行的監察權 非常好玩 居然是是1946年1月31日 政治協商會議決議 由毛澤東的中共提出的監察院同意權以及由全國各省市議會、蒙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依法選出180人,任期6年,連選得連任的監察委員選舉條件
但事實上當時毛澤東之所以會會正式提出監察院的監察權擴張 主要就是希望能正視監察 監督KMT的國民政府的貪汙腐敗以及瀆職行為 後來制憲國民大會也經過了 正式成為成文憲法
結果就是長達73年 監察院跟其監察權 無法發揮 本來希望達到的監察 監督政府的職能 畢竟 戒嚴時代 監察權就只是用來對付黨外國大跟立委 保障KMT統治權的內行廠
还有这种冷知识
Shoran Liu 其實多數台灣人也不知道,長知識了
鑑於我國行政院跟立法院常常濫權無人監督(例如種種弊案或通過破壞體制的前瞻特別條例),兩院不用廢,但組織架構及規模要調整。
監察院:應將法務部調查局與廉政署移到監察院(增加調查權),讓監察委員有將有兵,發揮監察權監督制衡行政權與立法權的功能;
考試院:考試委員最小化,7個名額足以(包括院長及副院長),考選部跟銓敘部(取才公正性)對於文官獨立非常重要,絕對不可廢。
我記得越南籍學弟對我說:很羨慕你們政府體制設計中有考試院,越南政府是各部會各自出題取才,考生不但無所適從,很難準備,而且考試公正性一直受到質疑...
我覺得監察院委員改用各縣市議會選舉(同之前憲法的概念一樣),而非總統提名,這樣也會有點參議院的概念。
至於考試院,既然要選公務人員,不然也把選委會放入考試院底下。
然後以後行政院長要提名部長人選給總統之前要過考試院同意,這樣也可以避免部長酬庸或是失職部長。
和我想的一樣,其實原本的監察院就是由各省議會選舉出來的,我真的想不同到底當初國民大會修憲是怎麼想的,居然修出了一個瘸腳憲法,怎麼會去想要擴大總統職權?
考試委員一個禮拜不只開一次會,有關法案的細節會各別成立小組審查會、全院審查會。各項考試也會有相關的審查會議。制度沒有問題,總統提名的人選才是。本屆考試委員具人事專業的一個都沒有。誰的問題?
國家考試之所以迄今還能夠維持拔擢人才、社會流動的功能,院級機關的獨立運作功不可沒。否則執政者任用私人何以控制?即使是當年的李煥家庭,也是要有一個名義上的甲等特考才能踏入公部門進而成為政務官。近年要用人連考試跟作作樣子的審查都不用了呢!破壞文官制度的人反而說獨立機關擋路?
屆時考試院廢除以後,實施聘用人員人事條例,真正實現了不用考試也能用人,以後祖宗八代沒勢力,親朋好友沒關係,公部門一定擠不進去。到時候執政黨想酬庸就酬庸,等著看好了。
至於權力制衡?立法院監督行政院是制衡?那立法委員的消極不審議法案跟囂張跋扈,民意真的有在監督?
D.五權憲法的時空背景是大中國地區,在制訂時應該沒想到會在一個小島上行憲吧?今天的影片也應該考量一下制憲與行憲時的時空背景。
一般民眾不懂監察委員跟審計部權限有多大,真實可以監督預算執行的其實是監察院審計部,大多數的民代不論是專業或做事方式都不好說...;我個人反對監察權併入立法院,民代濫權跟行政機關濫權一樣可怕。
當公務員才會知道考試院跟監察院是重要的,考試院長掌管國家專門人員及政府員工任用考試、銓敘、職系職組認定等等,避免被首長進用過多機要職(政治任命.俗稱靠關係);保障文官制度在民選首長輪替時,依然能保有穩定的運作。
個人意見,五權分立確實有制衡作用,公務員畢竟是少數,一般民眾大概對這兩院無感才會想廢除吧?如果可以強化監察跟考試兩院的權力,應該可以讓五權運作更完善。
考試可精簡,可權力不可縮小
那這樣重點在於誰要監督考試院跟監察院
我倒是蠻認同考試院,台灣的國家考試還算中立,也沒甚麼舞弊。
但國外國家考試,政府帶頭走後門層出不窮,
台灣雖然浪費一點薪水,但更公平,公正,很划得來。
C 考 監 兩院真的沒有功用嗎?這2個都是屬於監督的項目,可是人員任命由於近幾年總統跟立法委員都是一黨獨大,變成球員兼裁判直接架空;至於修憲不過是變成政治永動機定時刷一下存在感。
稍微想一下由總統來提名人選的制度適不適合吧…………
至少這點要改……
以前人也球員兼裁判吧
@@huangborayr.b4322 我是用憲法來看的話 監察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監察委員互選之 所以一定不是總統提名 應該說他是建議 只不過監察委員都是前民進黨
监察院可以改成ICAC、纪检委的形式,独立运作,向总统负责,常驻各政府机关,给予执法权,考试院可以跟劳动部合并,设立公务员局。。这就完美了。
何天雨 說的對
不過我認為監察委員的提選能改成只有第二大黨和剩下的小黨能提名人選,任期改成4年(和中央同步
從前聽過有個字眼「第六權」,最初愕了一下,然後完全哭笑不得…
描述新聞媒體的「第四權」,本來就不是權力而是Estate,正確翻譯應是第四階級,指貴族、僧侶、平民以外的社會階級,翻譯史上留下來的問題就算了(功利主義躺著中槍)
因應中華民國五權憲法而把這"擠"到「第六權」更是錯上加錯,看到我都不知該哭還是該笑了
D.不用廢呀~ 這麼酬庸的位子超讚的。多讀書努力進公務員,多增加交友圈廣結"善緣",人人都有機會去考監兩院
超爽ㄉ~~~~
我突然不想躺平了
考试院应改名为考成院,主要监督公务员的表现和升迁并公开其功绩,以杜绝结党营私.监察院应该像立法院有选举选出,主要监督政府的合理开支,以杜绝贪污,违法者移送司法机关.
以前上課,老師講幹話時說考試院跟監察院就是錢多事少離家近,導致認真的課堂內容早已忘光,只記得這幾個字😅
多虧目前的立法院,特地回頭來複習這一集了
不分區立委全部丟到監察院
分區立委留在立法院
變成一個類似參、眾議院的形式如何?
我支持這種想法
乾脆廢考監,同時把立法院改成兩院
更正一下是區域立委不叫分區立委
這點子不錯。
其實監察院最初的設計就是仿照歐美國家的參議院或上議院啊🤣
依照最原始的五權分立機制,立法院由人民直選的立法委員組成、監察院則由各地方議會間接選舉出的監察委員組成,前者負責「民意上達」、後者負責「監督施政」,概念上和兩院制相似,只是把參(上)議院當成獨立於立法權之外的第四權機關。
若要廢除應先把制衡權利賦予考試院、監察院
活化並達到的成效,勿淪為政客打手
院對院制衡,勿為反對而反對,提出良好建言並實踐使其進步
若成效不佳,才有討論廢除的問題
如果把監察院的彈劾權、糾舉權、調查權移轉至考試院,讓考試院會如何?
考試任用、調查並糾舉或彈劾不適任(制衡立法院、行政院、其他各院)
讓立法院確實立法、行政院依法行政、司法院依法判決
讓原有檢察官體系直轉至監察院既有調查權及偵查權 會如何?
既有專業及制衡的權利
D:考試院還有存在的價值可以確保公務人員考試的公正性,至於監察院真的沒什麼用。
前面的我可以認同,但後面想提出我的看法:讓監察跟司法合併這樣不僅可以調查公務員的疏失還能直接懲處。
有呀,用來對付政敵呀
踫到政敵,就用堅察的理由,逼前任元首退位呀
如果監察院能擁有部分判決權就好,像國民法官那樣,或是能協助法官對國民法官事前進行法律知識架構或培訓也行,或是人員培訓丟給考試院也行
我覺得可以不用廢,不過考試 監察的武器要給,現在這樣真的沒甚麼用
可是就怕給了武器後會濫用
可以改成ICAC或者纪检委的形式,独立运作,向总统负责,常驻各政府机关
@@rew23145 濫用就罷免
@@miku3920 你確定每個都那麼容易罷免?
@@iandmyself1235 對,會變成什麼問題都要全民大選,最後大家都會對投票無感而不去投票。
就跟之前吵手機警報可不可以報地震大雨以外的東西一樣
考試院可以併入立法院。但監察院不僅不可廢掉,還要擴大其功能。政黨希望廢掉,因為政黨有政黨的利益,但不是人民的利益。首先,監委應該民選,而不是執政黨球員兼裁判。總統任命,就是球員兼裁判。總統本身就是球員。所以,監察院正副院長,應該由監委互選。監委應該民選。民選監委歷任越多次,將得到越優渥的退休條件,以獎勵盡職的監委。監察院設有調查單位,讓監察制度可以直接跳過"直政黨經營的調查局",直接調查官員和民代。國民兩黨把監察制度玩成無用,然後再當成"無用之物"來處理。國家的貪瀆案件,更多是沒被揭發的,或是被包庇的。在政治清明的角度來看,人民不必跟著政黨走。人民應該有"專屬人民"的監察體系。這是"人民的眼睛",不可廢除。
監委民選恐怕會造成民選的東廠, 警備總部, KGB. 民選的監委要如何超越黨派運作, 而不變成政黨打手?
把監察院改成不支薪的單位,久了就自然消失了!
你是說 省議會嗎...?
考試院在國家考試標準這塊還是有一定必要性,只是要不要在院級還是可以降編為部收進行政院或立法院,也是一個方法
選A。感謝你們辛苦製作這期影片;希望頻道團隊日後若有機會,能多給點相關數據。比方:考監兩院近年預算金額、考試院vs行政院人事總處、龐大的軍公教退休金掌管單位為何...等。志祺團隊做的內容一向都很讓人刮目相看,但老實說這期看完有點空虛。大多數觀眾沒耐心聽太多細節,但若把兩院能掌管"錢"、"人"大概到什麼程度提一下,也許會更有共鳴。有時悶不吭聲的單位,搞不清楚是做啥的單位,越是...奧妙,不是褒義的那種奧妙...
憲法本來是給全大陸設計的,分省考試是很艱巨的工作,還有管理龐大的公務員系統,沒有獨立的院級機關,單純的行政權根本管不住官員,監察院本來是按省選舉的是一個特殊的議會,就是防止立法院天天彈劾,現在立法院經常打架,都已經很亂了,還是需要一個議會來監督,只是沒有民意基礎很多事情很難做。台灣把憲法修成這樣,地方一點點,很難說要不要廢考監。
提醒志祺喔,現在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已經改成「懲戒法院」了唷!
不是喔
公懲會是改名「懲戒法院」,原本設置於司法院內部的「職務法庭」也歸併至懲戒法院下了,可以參照法官法47條。負責法官、檢察官之懲戒等事宜。
而懲戒法院下除了職務法庭外,又設「懲戒法庭」,掌管一般公務員懲戒案件(但不含法官),也改成一級二審制,前不久都有新聞。而職務法庭則是去年就改一級二審制了,並且採用「參審制」,可讓社會公正人士參與審判,有類似志祺最近廣告國民法官的概念。
打錯字啦,歹勢🤣
D
考試院看起來像在打雜
但是,總要需要一群會打雜的人,就如同在便利商店店員一樣
不認為該廢除,就跟很多機關一樣,都需要有一群服務人員來幫助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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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就是公務員中的警察,但是無法直接執法(進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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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執政黨相同的人,就會說多數暴力強行檢舉
跟執政黨反對的人,也能用多數暴力強行檢舉
立意看起來是良好的互相制衡
但是國民黨當初也都是自己人,所以就沒有……自己人掩護自己人的問題?
不給監察院行動權限的理由,我猜是為了制衡反對者
三不五時以查水錶的形式騷擾非國民黨的執政者
也為了避免自己人網內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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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存廢我都可以
彼岸花運動真的很有造事感,純粹搞事的
我不太在乎政見,因為你還沒上台,不知道究竟執行上的問題
存在必須強化這兩個的存在
廢除必須併入其他機關存在
廢除要通過修憲,修憲敏感就只能走存在
我覺得,考試院存在的動機就很充足了
「純粹的打雜,就像超商店員」
考試院不一定要很有存在感,但一定要有「完全處理公務人員考選」這項的能力
存廢我覺得都可以,只要原本的功能不受影響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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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則是……有點被炒作了
因為,如果不跟執政黨同步,就會無法順利執行政策
國民黨過去的白色恐怖就是例子
所以,為了發展當然是為了選自己人上去
綠這邊存廢我覺得像「反威權者」
而藍這邊我覺得是「反對反對者」
而且藍方論述真的很有「我不管啦我就是反對」的無賴感
如果要存,那就要賦予強化
或者用修憲,直接廢掉這個尷尬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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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方立場有點詭異,不評論。有人一直失言跟食言
黃方立場是好的,但是現況有點問題,也常常被其他流彈打到重傷
B 寧可多花一點錢 畢竟我不相信把考監回歸後 那些立委能好好做事 除非他們先把揭弊者保護法修訂好 畢竟我們在這塊跟英美國家比起來還是不足的 把考監廢了之後 我認為問題更大
@@貝民主 別開玩笑了 立委只會打架 作秀 該修的法都不修 礦業法 揭弊者法案 還有工輔法修成那樣 真給他們只會放在那邊 除非113席全是跟黃國昌一樣的 不然監察權給他們 也是都不會用
一、滿妙的,每次我們都覺得「因為外國沒有」所以主張廢除監察院,但外國卻有不少國會斟酌參考臺灣,設立類似的監察單位.....其實這次疫情,不就證明了,不一定「外國有的」才是正確的......
二、我是主張廢考試院、讓考試院業務比造大考中心設立,考銓的部分大可以放在立法院或是行政院;監察院可以保留,但是要給足夠的武器,業務範圍也不能只限於公務人員。
三、我認為兩黨更介意的,應該是「修憲」這件事,考監這種近乎動搖國體信仰的事,如果列入修憲,那麼變更國體、國旗、國號,就會變成有前例可循的可能任務了......
歐盟有 Court of Auditors, 有 Ombudsman, 加拿大中央政府有 Auditor General, 安大略省政府有 Auditor General 及 Ombudsman. 美國有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這些機構都是監察權的機構. 為何外國有, 台灣不能有?
這讓我回想起八年前考基測前後公民老師就有說要廢監察了 因為權力真的不夠獨立
討論人家的存廢之前,要不要做一下功課?
台灣的憲法至公佈以來修訂了幾次,在民國八十年修憲之後,
監察院因為兩岸分治的事實,所以監察院委員的選舉制度變為總統提名。
民國八十年是個什麼概念?那年台灣正式宣佈結束動員戡亂,
同一年法國將拉法葉艦賣給台灣(然後掀起了另一場政治醜聞)
在原本的空一格國父思想裡,五權憲法就是來解決清朝顢頇、官官相護的沈痾爛瘡,
將原本的三權分立關於
公務員『任用、獎敘、彈劾、糾舉』獨立出來,
創造一個獨立於三權之外的體系,專門對幹一進公門深似海的公職體系,
其中目的就是要徹底防止公務人員任用與職權行使的時候,有任何損有公平利益的可能性。
監察院、考試院要廢與否
要討論的是人家的原本的功能是否有在現在偽三權分立的台灣,運作的好嗎?
來,我分享一則新聞,這個新聞發生也不久,就在九年前,
一名任職於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技師戴立紳,因為揭弊自己部門的貪瀆,
最後全案廉正署調查啟動,卻讓所謂窩裡反的戴立紳被自己的長官以及同事們霸凌,
要求他去掃廁所,不給他休息時間,一路凌辱到最後,
戴立紳先生得到的,因為舉證有實,相關人等受到不定的逞處,
自己也因此有罪而因為公務人員法被免職。
如果在一個五權分立正常運作的國家,公務人員的糾舉與彈劾,其相關責任內容,
不是進入一般司法程序的,而是監察介入,
要知道,司法程序是相當漫長而且有很深厚司法運作機制,這對於一個國家是必須的,
但對於一個真正屬於監察獨立體系,卻有牛刀殺雞的嫌疑。
考試與監察到底要不要廢,這個真的非常專業,但在台灣目前的偽三權,各位好滿意嗎?
你難道沒有看到這個三權相互制衡的結果,就是彼此都負擔過重,很多地方頭重腳輕嗎?
你難道沒看到立法委員管天管地還要上節目談論天下?
你沒有發現立委權限過大過大過超大嗎?
你難道沒看到行政院跟他的八部好夥伴已經焦頭爛額,
有時候還要出來處理考試相關問題,你說考試監察是酬庸,啊現在三權沒有??
我最捨不得講的就是司法院,看起來很屌,但每次都被立法院拿出來擋刀,
幹其實有超多事情是立法院有好好運作的時候,根本跟司法院無關好嗎?
請他媽的看看最近的通姦罪廢除,到底關司法院什麼鳥事?逼的大法官一定出來擋刀啊!?
監察院跟考試院到底要不要廢,非常值得討論,
但台灣從來沒有讓五權憲法中的監察與考試真正發揮作用過,從來沒有。
因為這兩院,台灣有很多法案急需要創立,因為那些本來是監察與考試的權限。
希望大家看這些有時候很內容農場的影片的同時,要留意人家有沒有完整敘述事實,
這已經不是我第一次抓到這個團隊沒有好好整理資料,
用一些看起來中立卻實際帶風向的作品了,這點很不可取。
外國民主社會的三權分力之所以行之有效,是因為還有媒體作為非常強力的第四權。
國父當年的環境,媒體可能還不夠力,即使放在現今,不論是前線人員自身水平,業界生態,還是群衆素養,所滋生的媒體都還差些。
B~除了廢院也可以把院的效能提升到最好呀,就是給藥治療老虎,使牠長出牙齒的概念
浪費公帑,監察院與考試院,希望立法院諸公,投票廢止
A
就算修憲太難,也可以透過預算和業務縮編,讓考監兩院虛級化,並由行政和立法兩院承接那些預算和業務
監察權沒有懲治權利這我真的現在才知道,謝謝志祺~我個人覺得監察院本身的權利應該要擴充,至少應該能行使懲治的權利,不然監察是監察個鬼啊🙄而且應由選舉產生而不是總統任命,以避免球員兼裁判或當政治打手。
說真的,本身從事跟新聞相關職業,5年來行政立法司法都常去,唯獨考試監察完全沒去過。
考試院解方:
1.行政院減少政治任命(如中油董座等,交由"高階文官團制度"人擔任)
2.考試院推薦人選,由行政院圈定
3.高階文官團制度
4.考試院由第二大黨擔任
5.總統虛位化..行政權副署權歸行政院
監察院解方:
1.成為國會.立法破局的關鍵力量
2.監察院民選(也可由立委參選.人民複決)
3.立法使監察院可指揮檢察官(有牙齒的老虎)
4.全國公務員含民選市長.代表都歸監察院監督
5.立法院公聽制度建立和實施
我個人的想法辣~~~~
建議你把憲法(共175條)、憲法增修條文(共12條)看完,再來表達『解方』
目前考試院、監察院在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及第7條都有明文規定『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若要改變成民選、另立制度,等於違背憲法,須【修憲】才能實施
監察院在憲法本文寫得很死,完全沒變動的空間
所以,在修憲的前提下,很多事都會卡關不能做!
@@luciya1217 我認為解方還在國大,如果國大能解封...那其他都很好解決...這只是我的想法啦,畢竟不是法律相關學系...單純只是興趣研究>
@@人羽-v3t 有興趣研究建議要去找資料來看,不然.....只是自說自話,法無依據形同法盲就不好了,現在RUclips有很多影片,如【公民叮】ruclips.net/video/FXozdZVrSjw/видео.html ;很多8年級的基礎(拿分好用)的知識建議去學習學習。
@邱俊堂 這個要請立委去提案吶....
由113席立委來說的算,去求立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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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如下: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luciya1217 抱歉,但我很好奇...如果技術性恢復國大(例如任務型國大,複選國大代表等,那其他限制國大權力的法條不就形同違憲(?)
大法官能否對處置這些法條?
限制憲法本文的增條憲法,如果國民和五院高度贊同,可以不可以到大法官會議裡面被打破?
(您說的公民叮我常看,但法條和具體法治政府間的運作,好像不是書上寫的這麼簡單>
不是廢不廢除的問題,是想不想做好的問題。
監察委員由政黨得票比例提名,可獨立行使職權,行駛職權時,有告知院長的義務,不需要院長的同意。
在太陽花時事實上有人去攻佔監察院
可是沒被注意到xd
不是行政院嗎?
記得那時候好像很快就被拖出去了~
回歸三權分立制衡的架構。 配套是改行內閣制,
避免立委們只有黨意沒有民意,要當政務官,必須先選上立委,要當國營事業/附屬事業董事長必須通過任何類科的高考三級考試始能任用,解決政治酬庸問題。
文人執政是孫文設立國民大會的最初構想,但是當官前必須先通過科舉考試在現代有實施上的困難,這也是考試院功能被質疑的地方。
考試院的銓敘部、保訓會和基金監理會併入行政院的幕僚單位[人事行政總處]並且再設置獨立機關,法治權由[人事行政總處]執掌,
考試院的考選部改隸行政法人[人力資源發展中心] 然後整併大學/高中考試中心,專門舉辦公職/就業/升學的綜合考試業務,
不受立法院監督,達到考選用留一體化同時避免用人受政治力干預。
監察院併入立法院並設立人權保障委員會,立委可以對失職官員(政治任命的政務官像是部長/政務次長/局處首長等等)提出彈劾,
立委1/4提案經院會1/2表決通過即成案,該名政務官必須在表決通過後的48小時內向閣揆提辭呈,六天後回到立法院當立委質詢。
至於常任文官(簡薦委/技正/總監/營運長等等)則是移送司法院懲戒庭審理,至於雇員依據勞基法處裡)。
完了風向要變了
雖然很多人對於吵酬庸的議題弄到煩躁而想要廢考監,
但也必須要想想廢考監有可能會引發怎樣的後果?
考試院:獨立於行政院之外,掌管公務人員考試、任用、銓敘、退撫、保障、培訓等事項,
如果通通回歸行政權底下,難保對於行政中立不會有不良的影響?
監察院:獨立於立法院之外,主管彈劾、糾舉、審計等事項,
如果通通回歸立法權,固然提升了民意基礎,但是否個別立委權力將大幅凌駕行政部會首長之上,部會決策動輒得咎,陷入滾木或肉桶等政治性決策,無法做出真正專業理性的分析判斷?(請對照本次全球防疫工作陳部長以及他國之處理方式)
最近看完柯文哲的廣播訪談側拍 很簡單只要總統不提名就好🤣
重點是為什麼一定要讓一個有爭議的人當院長. ,整個就是怪!!!!
希望柯文哲上任後可以廢這兩院😂
考試院彈性大不用急著廢,監察院則有廢除或修正的必要,監察院的設立是怕沒有完全執政的情況吧。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在5/22改名成懲戒法院了
A.就如志祺有提到 全世界根本沒有一個國家用五權分立 像志淇有提到考試院每年只有開一次會 監察院只有糾舉 彈劾 無法對失職的公務人員做懲處 每年又花在考試監察上不少錢 不如廢了!
C,權限不夠應該是立法增加權限並修法讓人選更適合,而不是所幸切掉,反正我是不放心讓監察權回歸立法啦,考試權亦同
賦予權力甚至可以監督立法委員跟議員跟總統級行政官員,還有甚麼要廢的問題,往立意去做,達到國父孫中山的理想,自然沒有廢除的問題,讓兩院有可以咬人的牙齒。搞得兩院像被拔了牙齒的單位,當然有這一些問題。法官跟警察都有異類,何況是兩院。異類也不是說好不好,重點是,兩院有其權跟力,自然功能就出來了。
作为一个中国人,真的好羡慕你们,都在讨论民主制度下这么细枝末节的东西了......
幾個人對我們來說都很重要!
其實也不用太羨慕
民主過頭的國家缺點也一一浮現上來了
這應該不用說了是哪些地方
考試該廢
回歸行政院 因為真的沒有用處
監察需壯大
與司法合併
同時具有監察及懲罰之權力
且不分區立委劃分至監察院
擔任監察之工作
(除了原本的公務員之外、議員、民意代表、立委也該列入監察之對象)
並改名為監察委員(或司法委員)
區域立委則繼續於立法院作業
這樣除了形成四權分立
還能形成像美國一樣參、眾議院
互相制衡
院長需以優秀法官、刑警高層,並擁有專業法律知識者擔任
完全脫離政治體系
監察院會變成沒民意基礎,也是修憲造成的
A,比起改正機關要耗費的實際成本(計畫到執行),還是廢了省事。
廢除考試院會不會讓公務員考試失去中立,更容易被做手腳呢?🤔
以我自己讀法律的心得我認為A
應該回歸正常民主國家的三權分立
台灣太小了不適合那種大中國的憲法
況且7次修憲之前還有個國民大會呢
監察權應該還給立法委員
否則他們監督官員就會綁手綁腳
每件事要彈劾糾舉糾正都要移送監察院
考試權就直接還給行政院就好了
不需要增設一個這麼高層級的院
來處理這樣考試的事務
只須降為部
或是像中選會那樣的獨立機關就夠了
我堅決反對廢除考試院、監察院!五權憲政體制應繼續維持下去,但人事方面,我認為應該要由無黨籍人士擔任比較好。
我覺得讓無黨籍擔任根本沒差吧?有些人雖然無黨籍 但是自身立場有夠深藍深綠的 根本沒用
陳菊退黨了,是無黨籍歐~
@@weishiangchung9102 但是我覺得讓藍綠人士來當,恐怕會產生更多爭議。
要找的是沒偏頗的人,陳菊現在也無黨啊,重點不在無黨,在於人的立場
@@NAKAYAMA_11_12 你的說法,有種未射箭先畫靶的概念,而且還用「清流」的概念來判斷是非。
要不然全民選出監察院,律師團體提名,好嗎?
考試院也由全台校長提名,全民選出!
交給專業,和全民!
DPP: 應該要廢除考監兩院
還是DPP: 應該要以不提名的方式讓考監兩院退場
又是DPP: 我要提名考監兩院的委員
不提名違反憲法
這個大法官有釋憲過
只有不修憲就一定得提名
這個背景必須理解
當初釋憲的背景是阿扁時期監察院空轉
大法官作成釋字表示違憲
選前喊廢考監,選後塞好塞滿,台灣價值滿滿。
國民黨最沒資格喊酬庸。
資進黨最沒資格喊改革。
改到肥菊都當監嚓院長。真是杰出的一手。
謝謝DPP,我們一起支持
B拉 畢竟成立一個院也不是多容易的事,但是應該增監考兩院的職權
五權的立意是好的,如果考試、監察院有 "正常的" 行使職權一定能讓社會更加進步,
只是政府都喜歡把沒專業能力的人擺到不對的位置,坐領乾薪,這就是酬庸,
要廢除的不是兩院,是政治酬庸的陋習。
黃國昌才是監察院長的最佳人選,可是這樣會讓一堆人被抓去關,所以不可能。
兩年過去了 還是沒動!喊喊口號都說說而已!
塔綠班跟國瑜黨一家親
監察權存在有其必要
只是需要進行組織法的修改
讓遴選制度更加的公平
例如由
各縣市地方議會選出一人
代表該縣市
監察其他縣市及中央運作等。
歐美類似機構的問責署、審計院大都直接隸屬於國會
但也常被詬病成為國會
『選民服務』幫手
這在許多政治學論文
探討上也是不時提起
方法有很多
端看從何角度切入
說個笑話,政黨輪替都鮮少能翻出前朝的弊案了(你看被罷免的高雄市長他在任時有翻出陳菊什麼嗎),監察院能幹啥?
監察委員及監察院院長應該改由人民直接選舉,並賦予人民罷免監察委員權利。
甚至,立法院正副院長及縣市議會正副議長都應改由人民直選以避免目前常見的賄選及亮票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