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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被以半夜出來買串燒很可疑為由被攔下來,不給異議單不報姓名不給錄音錄影然後大聲叫我交出身份證,這種的是警察還是披著警服的流氓?衷心希望這幾年警員教育有改善啦,雖然看警察上層整天搞政治的蠢樣我看很難
偷偷告訴你 打110轉督察組
現在還是有這樣的警察
沒有,這些垃圾永遠不會改變的
其實如果你真的沒犯罪就讓他查,這樣真的比較快,如果我是警察,我會主張你不讓我盤查代表你可能是通緝犯,來合理我的盤查。
@@voicedouble_8238 你要盤查我就該拿出合理的理由,半夜出門買消夜=嫌疑犯的公式並不成立,他態度好的話我頂多念兩句也不是不願意給他查,你今天一副就是來找碴的樣子那我寧可上法院也不要讓你如願,國家給你公權力可不是讓你對民眾為所欲為
個人建議遇到覺得不合理盤查的應對:1.開啟自拍錄影2.詢問盤查身份的理由(如果是交通違規等理由則與警職法無關,不適用下面程序)3.請求給予異議表4.取得異議表後配合盤查身份,不包括物品檢查5.事後拿異議表向督察單位求證其盤查理由是否合適,再看是否要提起訴訟備註:全程請平和應對,不要粗口或動手,變成妨礙公務得不償失
像我不配合就是因為警察常常不合理盤查就算了,但口氣跟態度還是非常差,那種感覺我就好像被當作是犯人一樣被冒犯到,所以我不想配合,即便配合比較快,但我的自尊不能被這種垃圾屈辱,要是他們很有禮貌,我也當大家方便那你就查啊。問題就是警察那種死態度,像在訓學弟一樣,糟糕
高概率被盤查的方法在米国:是黑人在生港:穿黑衣在忠郭:想維權
在香港,只要你是走在街上的年輕男性,你便會成為差人的獵物
曾經一個星期被截查三次
直接尋釁滋事15天
精闢
幹樓主超屌,完全把各國口音都學得惟妙惟肖,跟著唸瞬間變成該國人
香港的經驗告訴大家,永遠不要在法律條文上預留過大權力予政府機關,然後妄想他們會自律去約束自己。掌握權力的人總會傾向把權力用到最盡,最初少一點權,他們至少還得花點時間修法奪權
C吧 遇到警察臨檢我都會問一下為什麼就跟去菜市場要問一斤多少錢一樣因為不老實的太多了警察跟菜販都很辛苦沒錯但那不是可以騙人的理由
香港警察:拒絕便是心中有鬼!拒絕便是有潛在危險顛覆國家!
錯了...... 在香港拒絕=拒捕+防礙警務~~之後你反問要拒捕也先要有罪,他們還能說因為你拒捕所以捉你😆👍 香港的現時法治
13% 是為了業績
七七:警察看到路人長得兇,就能隨意臨檢嗎?林鄭月娥:可以
盤查理由,你戴著口罩很可疑!
警察也只能要求你報身份證號啊民眾這個也不配合#咎由自取
林鄭月娥:我才沒有這樣說過好嗎
我常常走在路上被莫名被停下來臨檢 有時候警察很沒禮貌...有時候還是便衣 我不知道自己哪裡看起來不正常
香港人穿黑衣服丶年輕人,警察就會查
錯了 只要是年輕人就會查
不是被打嗎
為什麼專查年輕人?
@@The_world_that_No_dreams 2019年至今
我上次衹是不小心穿了黑衣就被查6uo
A.我有一次騎車半路突然想起忘記買東西,所以直接左迴轉掉頭往回騎結果不久後就被騎車員警攔下盤查,看駕照行照我就問不是雙黃線,迴轉沒事吧,我只是忘記買東西而已員警才跟我說,他是因為看到我在他們前面迴轉,以為我是不想遇上警察說實話我轉時完全沒發現前面有員警,更不用躲警察但我認為他盤查我的理由十分合理,做賊心虛嘛~~~~台灣警察真的沒這麼糟糕,好警察還是占多數的,但你說有沒有老鼠屎,那也一定會有有時可以多問一下,看看他為什麼盤查你,也可以避免自己下次因為一樣的行為被盤查畢竟上班快遲到時,被警察盤查而遲到,這種理由老闆肯定不聽
可能你長得比較乖乖牌傳夾腳拖+刺青在臉上下次警察就會要搜你包搜你車了
推 一堆濫權的警察,亂盤查,另外補充一下,偵查不公開是拘束檢警的,跟人民無關。
大家別認為又沒怎樣,給他查一下。我們是法治國家好嗎?別辜息養奸
還有辯護人跟告訴代理人喔
沒錯,謝謝補充!
但志祺在影片中提到在警局裡不能錄影是正確的只是理由並非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因是警局屬於政府機關場所裡面可能有很多法律上應保密的資料像是民眾個資 偵查中的卷證等如果讓人民隨意在政府機關內錄影就有可能會讓這些資料散布出去而警察在偵查犯罪中不能錄影理由是基於偵查不公開沒錯像是如果警察在詢問犯嫌時 犯嫌不能用手機對偵訊過程進行錄影原因是上面的行為其實就等同於閱卷而偵查中犯嫌是沒有閱卷權的以上拙見 供參
我沒被盤查過,但認為這集真的該推,加強民眾的法學觀念,信任度?說笑了,志祺沒講到如何辨別真假的警察,以前也不是沒有發生過這種社會事件
如果被盤查完的確是沒問題的人都會被政府賠償相應時間的誤工費的話,我相信基本上沒人會拒絕盤查
但是這樣警察可能會有上級的壓力,反而變得綁手綁腳不敢盤查
我不同意,守法的正常人,即使付他誤工費,仍有可能因種種緣故不樂意被盤查甚至搜身。你看看志祺舉的例子就能明白。
這樣也要成本,如果因此加稅人民不一定樂意
如果賠償過低,誰願意啊
我都在我很閒的時候用夾鏈袋裝太白粉給他們查啦,很爽阿,每次看我有刺青就要查,看誰時間多
"怎麼可以把個人權益,看的比社會治安還要重要?"沒有個人權益,哪來的社會治安,有的也只是權力者,可以放心濫權的心安而已。
是喔 不盤查何來資料 難道你要跟朋友來往跟客戶來往不需要資料? 如果個人利益大於社會秩序 我以後就沿路按喇叭對他人叫囂 購買大聲公 警察不能管也不能查我
@@easonis 看來你完全陷入你個人的認知世界了。要有個人權益,就不能盤查? 是哪一段話會讓你有這樣想法的?當然可以盤查,但前提是要有犯罪的證據,或非常可能會發生犯罪的證據(其實這點才是主要的爭議)。
@@easonis 而且台灣並沒有法律規定,出門要帶身份證,只要口頭報身份就可以了,警察本來就有配備可以查個資,這些合乎法律的規範,就是個人權益,而你所舉的例子,沒有一項屬於個人權益,不知道你所提的行為,是哪一個法律付予的個人權益?
@@easonis 有些執法者素質不好,對法律的條文不熟,這種人要如何把法執好呢? 又有些在執法者在執法時,因對方不配合,所以自己亂擴大解釋法條,其實是拉不下這個臉,因為有權力者,常會在長期享有權力之後,會自認為高人一等,而做出侵犯他人權益的事情。這也就是我們認為民主體制,會比專制體制好的主要原因,因為不管是什麼黨或什麼人,只要是長期握有權力,就很容易會腐敗。(只要是人,都一樣的)
@@easonis 為何要有社會治安? 目地不就是要保護民眾的個人權益,所以才說:沒有個人權益,哪來的社會治安。拿著維護社會治安的藉口,來侵犯民眾的個人權益,那不是權力者在濫權,那是什麼?
連拒絕盤查都可以被帶回警局至多三小時那些闖入警局被大家說是黑幫的那群人,卻可以跟警局和解
其實簡單說態度很重要,如果警察態度好大部分人都會配合,相反的如果你沒帶安全帽闖紅燈之類被警察抓,如果你態度好,大部分警察會給你相對輕的判罰甚至只是口頭警告。所以『語』人為善很重要
真的清白的民眾敢失控在法庭上對法官大喊我是清白的你真無聊嗎有人告你你就是是得乖乖依法走程序#警察後來也失控了給人家腳鐐手銬
歐美警察都是先態度好...後續就後續再處理
我们大马人民如果在街上突然被警察拦截的话 就已经知道我们要给kopi钱了😂
木油丁政府
@@io5362 希望下任是赛沙迪当首相
真的?!可以偷偷錄影去舉報嗎?
@@hsiaowen0808 比起录影,钱更容易解决问题
你應該用「賄賂」,不是每個人都懂你在說什麼 尤其是不同國家的人
偵查不公開拘束的是執法人員而不包括受臨檢人哦。警察不得據此要求人民於臨檢時停止錄音錄影。
法檢字第102045037802.若民眾於向司法警察機關檢舉或接受刑事案件調查時,得自行錄音或錄影,恐有礙上開立法目的,是民眾應不得自行錄音、錄影‧然後在機關內則是要遵守機關規定,機關內部可以才可以‧
@@ineedyoungboy 感謝補充
@@ineedyoungboy (一)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雄秩字第68號裁定認為「…公務員以個人身份於公共場域得否主張隱私權保障,端視主觀上有無隱私之主觀期待以及依社會 通念是否認為合理者。查本案員警2 人於前揭時間在高雄市 ○○區○○○路00號前,因被移送人2 人所騎乘之系爭機車 後車燈改裝予以攔停開罰,已如前述,員警2 人既於上開公眾往來之道路執行公務,而此等公權力公開行使之情形,該 執法之公務員依一般通念當無客觀合理之隱私期待…」(判決全文寫得相當精彩,有興趣的看倌可以自行搜尋閱讀),依據這號裁定,員警在公共場所執行公務,不得主張隱私權,所以裁定拍攝警察的民眾不罰。法院認定,員警在公共場所執行公務,不得主張隱私權,所以錄音錄影是沒問題喔。(二)法務部在108年7月9日做出法檢字第 10800111190 號行政函示,其要旨為「司法警察機關進行刑事案件調查時,現場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其他民眾, 並非遵守偵查不公開主體,渠等並無遵守偵查不公開義務;又被告、犯罪 嫌疑人或民眾在刑案調查現場錄音、錄影、或公開傳輸影音資料,目前似 無法律明文禁止」。法務部都推翻自已的解釋,以目前法無明文禁止,無偵查不公開的義務。
B.除非警察擁有合理的搜查理由否則一律都不給檢差,畢竟人民本身就應該擁有隱私權且刑法是道德的最低底線,不應該因為他人用三言兩語就輕易帶過就任意橫行否則以後警察隨隨便便都可對他人盤查
不是說不支持警察執法,重點要有道理有法源依據,像是老師那件事就覺得非常不尊重人,自己不太確定法律條文,還拿法律來壓別人
有牌流氓聽過?
警察只要求報身份證女師法盲還生氣氣我覺得她刁民但事後警察帶回局裡的行為變成是警察生氣氣在復仇
@@99988Q 沒有合理理由 警察也沒出身分證明,可以拒絕報身分證的阿
6:41 但實際上有很多案例都是民眾要求異議單但員警根本沒帶還說要回警局拿(規定是要隨身帶的) 9:00 「偵查不公開」超常在臨檢或路邊盤查時 警察唬爛民眾不能拍攝的藉口順帶一提警察要搜索你的條件是 1.有搜索票 2.懷疑有危險物品 3.現行犯(通緝犯也可,但前科、假釋、戒癮治療都不行) 4.同意搜索 通常警察會用話術要求你『自己打開來』給他看,但理論上事後會叫你簽一張『自願搜索同意書』才會成立(所以如果被搜了記得看清楚文件別亂簽)雖然這些執法過當/濫權的事件層出不窮,也是基層員警被績效跟制度壓榨下的結果,但也不是知法犯法的理由
我記得沒帶異議單是要記申誡的在警局可以請在警局的同仁送來,在還沒填寫異議單之前警察理當不能帶回警局的
從留言就可以看得出來台灣警察到底有多少是有憑有據的在執行他們的公務了。雖然網路上有很多自保的方式,但很多警察不知道是怕面子掛不住 還是覺得自己的身份不容質疑,都會想辦法跟流氓一樣把你激怒,讓你犯錯甚至像上面許多留言說的用盡各種方式不讓你錄影。當然,最後就都是新聞上看到的那樣。我相信台灣還是有很多用心的基層,但說實在真的遇過太多以上這種的了。
我不喜歡警察人前裝正義 人後做壞事這就是我對警察的觀感
希望能夠提高大家這方面的意識,尤其是警察自己,例如必須提出理由(先不説合不合理)、民衆不服時開一張異議單,然後盡量保持禮貌,這樣大家就沒有什麽理由拒絕了吧,除非自己心虛而已
志淇你把警察盤查這件事情真的講輕了其實對人民的盤查還是有分對於警察而言 大多數其實也不敢碰一般平民 頂多只是會利用人民對法律的無知與對執法的恐懼讓對方屈服但是對於有案底的人 根本就像是券養罪犯養自己業績在經營 (尤其是煙毒犯 因為高再犯率 但這個高再犯率也根本就是一般人和警察一手打造讓人無法好好生存)這一兩年我一值感受到警察對於罪犯高度的仇恨感後來我才發現 過去說的警察績效似乎根本就沒有改革但 不管有改還是沒改 不管是仇視 或是 業績 對於社會對於已經服刑後的人都是一種危害所以 什麼社會安全網的 隔離有什麼用把事情都丟給政府解決 這樣真的沒有用------------------------------------------------------------而不知道你們是否有想過 為什麼我們被要求要信任警察我相信大家都有信任遭背叛的時候 那種無助的心情警察也不是第一天再搞這種文化 (不只台灣 全世界應該都是差不多的)難道一定得要用這種冒犯他人的方式來辦案 不冒犯別人 不恐嚇別人就沒有手段了嗎?我不認為在現在這種時代區區隱私權限制就可以把偵辦案件的全部方式給搗毀警民可以配合 很多犯罪也並不需要這樣通通關起來其實很多犯罪者都比一般人能力要強上許多 (不然怎麼敢動手 XD)與其要我相信警察不如請警察證明他們在辦案的時候 沒有任何可能做任何小動作不然怎麼談信任 (所以別談信任了 想想風險控管吧)
我住三重,有次我中午去天台旁邊吃飯,看到兩坨黑衣人在互相嗆聲,其中有些人還拿西瓜刀,我沒看完,但是我吃完飯出來,看到路邊有沾血的衛生紙,大概打起來了,回家路上就被盤查了...,大概因為我也穿黑衣服,而且一次4名警察,被盤查的當下我心情並沒有很不爽,遇到的警察很有禮貌,問題是旁邊路人一直看的感覺就😅
D,看地區,當地警察風評如果差的話先做好找律師的準備,當地法院風評差的話根本不打算去剛Google了《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五條︰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前項所稱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及告訴代理人以外,依其法定職務於偵查程序為訴訟行為或從事輔助工作之人員。沒寫民眾是受限制者
警察隨時注意可疑的人,是好事但也是壞事,要判斷好
但是警察遇到黑道反而不敢執行公權力...警察都不準民眾錄音錄影,理由是妨礙公務...
樓主你說的是有知名度的大咖...遇到8+9和小咖的還不是照樣臨檢
D:我比較想知道這件事後續警察有受到什麼處分嗎?
+1
+1
不了了之了吧~案發當時就連中壢分局長的發言都很無腦,這無腦的言論更令人火大,這分局長都有問題了,火不會燒到分局層級。我記得警察想和女老師和解,女老師第二次到派出所時所有的警察臉上馬上變得和靄可親,和女老師被拷在派出所時有天壤之別。
告訴你一個可怕的事實警職法沒有罰則
@@阿魯巴吉魯巴 本來就是不會有啊……
很喜歡這個議題,多瞭解法律更能保護好自己。
3:35 「合理懷疑」=看警察心情決定
其實,真的拒絕盤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警察的態度問題。如果,態度良好,尊重被盤查者,拒絕的情形,應當就少之又少了。
阿不就剛好那個女老師沒懷孕 或者被摔的人不是有什麼生病的人摔出好歹來 是會賠命嗎?
你說的沒錯,萬一女老師是孕婦,摔下去就嚴重了,很多人都在罵那個女老師,說是她不配合,還聽到有人說女老師長得像外勞所以才被盤查,聽了超白眼
外勞又不會怎樣
一堆人都不知道什麼叫憲法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AoMira3671 你相信這種鬼話?
@@我家羊排 必須讓這種鬼話成為現實
人類一旦拿到權力是很可怕的,尤其是有公權力的警察,別怪民眾不信任警察,他們自己要檢討。
沒做虧心事,一定坦蕩蕩配合檢查。但前提是對方真的是警察。我同事曾在離開郵局時被陌生人攔住,對方自稱是便衣,在她身上聞到K味,要她出示身份證件,我同事說「好啊~我們一起去警局,我就讓你查。」對方就離開了...
警察要盤查前沒有出示自己的證件本身就很奇怪0.0
膚色比較深應該指的是在工地上班,被曬得皮膚黝黑的人我曾有一次中午午休時間出門買飯,在等紅綠燈時,警察過來盤查在我旁邊的機車騎機車的是兩個工人雙載,皮膚黑黑的,衣服也因為工作的關係弄得破破髒髒的警察開口第一句話就是「有沒有喝酒」工地人很愛上班偷喝酒的印象真的是深植人心
A.不過要看對警察的信任度。臺灣警察還是在服務人民。如果是香港就會拒絕
之後就畀人告阻差辦公
台灣警察是服務黑道
@@bo-junhuang104 香港警賊服務有權勢者,包括黑幫
@@bo-junhuang104 好過香港警犬 警黑合作 共匪打手
經盤查後發現沒有犯罪事實就發一百塊(類似驗證合格的小補貼)我相信大家就會配合的XD
一百塊我覺得太簡單,像是這位老師被耽誤的時間就遠遠不只值這個價值。3分鐘還好說,配合一個行為有問題(不論是脅迫或是受訓不足)的警察,浪費半個、一個小時我相信很多人都覺得不值得。(Ps按最低時薪160元算,休息日加班,2小時以內者,薪資須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也就是每小時214元)補償是一個非常值得討論的議題!
這樣大家就會故意行為乖張誘使警察盤查XD
@@Uchihajun 但對每個員警只能試一次,試過幾天之後,附近配出所的員警應該都認識你了😂
@@alexhung2532 這個老師如果耐住性子發揮一點點EQ報個身份證號碼是會怎樣警察就只能單純問問你身份證號而已#不過帶回局裡拷手拷腳超過3小時這個人民絕對要提告
@@99988Q EQ不是用在這的!維護自身的權益不受損害,跟EQ真的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想起以前只是在全家領了錢,跑到隔條街的小七買飲料就被盤查身分(汗
警察問我為什麼要跑到別家買飲料我還真不知道這麼回 錢包還還被翻出來看了個光 有夠莫名其妙
@@uparupa_bass為什麼要去別家買飲料🤣🤣他可能會主張你在洗錢之類的
想喝的飲料只有7-11有錯了嗎🤣
他們懷疑你是詐欺車手,因為車手常常在一間超商領錢後,再跑到附近的超商買東西消磨時間,以便等待詐欺上游指示後繼續領錢
懷疑你是詐騙車手
B:個人以爲如果雙方都依據既合情的解釋原因又合理的依據程序搜查,那麽我肯定配合。但如果警員既不解釋又不回應質疑那就必須要拒絕搜查,往小說是保護自己免受公權力侵犯,往大說是維護國家程序正義和司法健康,公民的義務是維護社會不是維護權力者。
我有個大學認識的人是南部來的8+9,平常言行舉止就是一付流氓樣,抽菸發酒瘋嚼檳榔虧妹樣樣都來,學校是名不見經傳的某科大。當年去考警察落榜,結果那幾年擴招3000多位他居然就上了,現在爽領公務員薪水。不是說沒有專業執法的警察,但你們覺得那幾年擴招進去的警察平均素質會好到哪裡?
韓國有陣子也是這樣
警察播放迪士尼的音樂就好了選我正解
這招美國警察用過,好像沒用😂😂。台灣.....可以試試看
@@Xi_Jinping64 美警是播泰勒絲呦
@@貓奴路過 概念一樣,都是同一招~版權警告~
學起來!每個人都可以說:#我不同意搜索 ~
謝謝菁琪律師教我的 我不同意搜索
毒品犯:感謝菁琪律師的教學 我不同意搜索
@@洛克-q4q 這是個人權益
館長應該被盤查過很多次
警察不敢啦~台灣的警察很孬的,看到像館長這種很壯的身材就不太敢上前,除非有幾個警察在場,還有警察不是館長的對手。
警察會找看起來好欺負的
警察: 先生 你騎車剛剛歪歪的 盤檢一下(路不平:有異議單嗎?警察:我沒帶: :(
剛剛5點去買肉燥飯 路上被攔 警:先生,麻煩旁邊停 我:好 (停車)怎麼了?警:有帶證件嗎?我:沒有 請問怎麼了?攔查我的理由是?警:你安全帽沒扣我:我有扣啊,把一指插進帽帶 警:哦~不好意思 把你的馬尾看成帽帶 以為你沒扣安全帽 沒事了~
8:49誤導哦,偵查不公開是指進入司法階段。執法的時候是可以拍攝的,執法可以公開,尤其是臉面。請做更正謝謝。
就故意想要洗白啊你覺得他會不知道?
@@wudao1204 洗白鴿子?台灣的鴿子爛透了
大法官釋憲,警察的肖像權是被保護的,可以拍攝警察的警員編號,制服,但是臉是不可以拍的,你查一下,臉面的部分
@@aa846301 執行公務沒有肖像權好嗎 釋憲你講第幾號出來看看啦
@@傑洛士-l6g 689
我覺得這很難界定實質必要性~最好的方式也許是不要限制警察的行為經驗動作~但必須要讓警察為自己的判斷及行為負全責
等一下就會有一群 到時候出事不要找警察 的人來吵架了👌
B,依法行政是很重要的,不能光靠不合理的"我認為"來做為盤查依據。當然也不是每位警察都是壞脾氣,若遇到態度較好以及當下我不趕時間的話,與他寒暄幾句當作交個朋友也是挺好的。
A配合盤查,我目前遇到的盤查,警察人員態度都很和善,加上我親友有當警察,我當下的態度都會是很正面的配合,還沒遇到得理不饒人的警察。不過透過這影片,了解到法律對人民的保障,之後會先確認警察盤查的目的與合理性,怕有人利用民眾有這樣怕麻煩的心態詐騙獲取利益。
有個東西叫作訴願,也就是人民對公務員的處理不滿意的時候可以投訴,如果執法過當甚至還可以告國家不過當下還是不要反抗比較好,不然會變成妨礙公務
藉由主題分享個自身小故事去年底我憂鬱症發作時有一天和朋友聊完天回家路上覺得還是心裡很憂鬱 所以到離家走路3分鐘的公園坐在椅子上大哭了半個小時後來好不容易整理好情緒後才起身想往附近便利商店走去買個飲料結果走到公園邊緣的人行道才發現有兩個警員在等我出來後來就看了一下身分證登記後和我小聊了一下放我走其實一般情況下真的會覺得很雞掰但那天被排查的狀態下我覺得滿暖心的然後一個月後錢包掉了走進警局直接被認出來是上次在公園大哭的女孩又是另個故事了(´・ ・`)
醉翁之意不在酒。
男生的話就沒人理了
男人的話直接上前盤查,還等你哭完(X
我選B,因為真的遇過行徑誇張的警察給我的家人造成麻煩和心理負擔如果警察不依法行政,我寧可現場和事後花時間精力追究其責任也絕不會自認倒楣放過
我以前遇到的是我騎車等紅燈時警察剛好騎車左轉過去後突然迴轉回來要查我身份還看我機車後車廂,看完之後我問他為什麼要查我?警察回我說因為我看起來像通緝犯……真當全部的人都是通緝犯嗎?
我也碰過 還拿我的菸出來聞 說是K煙 媽的有病!以前不懂得維護自己權益就開車廂 也給他拿菸查口袋
通常現在警察不會隨意攔查畢竟民眾對法的觀念有所提升!畢竟警職法就是這樣模稜兩可你不能說他引用錯誤畢竟你經過警察面前走的更快或者神情怪異都可以懷疑你,但是沒有警職法警察在盤查的時候就會超級縮小,可能一個通緝犯走在警察面前警察都不能抓所以這種東西還是需要好好的調整。
然而不少警察對法規不清不楚無根據就隨便盤查根本毫無專業都不知道警專.警大怎麼畢業的還是上級長官有再施壓逆
我國警察作為執法人員取得職位居然不用考刑事訴訟法 也難怪程序正義被忽視
以前的台灣警察考試不會考任何法律的喔,是直到近幾年才把刑法跟行政程序法劃進考試範圍而已但是猜猜怎麼著?很多老警察會直接跟菜鳥說,如果遇到有人不配合就隨便找一條罪名堵就對了,不管到哪裡,警察就是這樣一群糟糕東西^^
@@壇妖 好扯,這些算基本的東西吧,執法人員連法都不懂
@@張詠智-h9r 他們真的都不懂,國考也不考這些的,之前我被攔下來盤查,因為對方不是穿制服我當場拒絕,還被威脅要告妨害公務。
@@壇妖 這種老警察真的是警界之恥 還要用人民的納稅錢養 唉
雙方情緒都要控制好,現在的警察很會激怒人,要注意別被他們激怒了
警察盤查 雙重標準 選擇性執法警察國家法律不全警察法盲
只能說很多時候警察的尊嚴就是被自己丟掉的,怨不得別人!對違法臨檢盤查的容忍度是零。警察代表國家本來就應該受到最嚴格的檢視,不認為有什麼不對!
D,莫名其妙,我又沒犯罪,幹嘛配合盤查,提異議,錄影,如果警察硬是要查,那就事後打訴訟,就算警察最後沒被判賠,那也一樣可以麻煩死他
還有一個案例是民眾開車等對向來車先過,因為路邊有違停無法直接開過去,結果警察以為是該民眾違停,過來盤查,然後說壓到他的腳,要用妨礙公務告此駕駛。
好像每次盤查都會因為跟身份證照片差異太大而被警察拖了更長時間的我至少只要理由合理 也只有查驗身分 沒多做甚麼的話都還算忍受範圍
外表性別辨識度低算是合理的理由嗎?!
啊 不是 那是時間拖更久的原因一般都是因為附近有案件發生 合理理由是這種
窩覺得還是改一下好了 雖然常被認錯性別也是事實((ry
@@cocoremi 那也是蠻扯的XD
跟他們拿異議單,會推遲說身上沒帶,要請你跟他們回去,跟他們說,請你們現在回去拿異議單(因為他要直接誘拐你至警局而已不要上他們的言語挑釁陷阱,他們就是在等你駡他們,他們方便直接壓制你(可以的話不要說台語,因為在他們的眼裡台語是二流而且容易起爭議
簡單講你態度好我就好配合,你態度差我就不配合
我是警察我選B而且也強烈建議大家一定要選B你無法得知警察抄登你的資料後拿去做甚麼用途,像是近期敝單位高層在要求ATM附近車手盤查件數(須留民眾個資及電話),很多同仁會藉由你違停或是反詐騙宣導而抄登民眾資料,實際上填上盤查疑似車手紀錄表,來應付高層的要求,雖然資料不會外流都是內部業務資料,但盤查抄登資料理由與實際上資料的處理不同,只是在滿足高層不合理的要求(逼你一周一定要交幾件盤查件數這樣)。
A 但是太突然或莫名其妙的話會請警方出示警方證件
法無規訂即可為,法有規訂不可為,法訂職權必執行。現今國際通說,執法者過度執法即是犯罪,所有未有明確(合理懷疑)即現場懷疑人客觀事實與犯罪現場或即將發生犯罪之可能情況, 有明確連續足以讓執法者合理懷疑之事證。否則執法者的執法行為已超過法律附於的法定權限。
马来西亚人遇到这件事的想法:kopi 钱!
偵查不公開才不是給一般路上的行政警察用的= =適用對象是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白話文就是檢察官,法警跟律師)
現在被盤查只要說你是黑道或是你有黨政就沒事了
朋友在當警察,原本也是內向害羞的人,兇會讓民眾不舒服,但容易讓罪犯現原形,我想是兩權相害的選擇。
但問題在很多鴿子的觀念他可以兇啊酸啊~民眾感覺到被侵犯被冒犯了卻不行欸
在YT上可以找到很多美國警察非法或惡意盤查民眾的影片(附翻譯)台灣已經是相對有善的了 當然有些警察執行上有遐思
酒測臨檢倒也沒問題,但沒違規被追上攔下,真的心裡超不爽又不能表現出來,尤其是在高速這種大家車速都不慢的地方,盤查完沒事還要小心把車開回道上,感覺增加了開車的危險…
之前在網咖打LOL被例行檢查,打到螢幕黑掉了我才拿身分證
我幾年前上班快遲到的途中被攔,拿出手機想要通知公司主管會晚點到,結果手機就被警察搶走了,雖然最後有歸還手機,但是憤恨的心情一直延續到現在都尚未平息,我一輩子都會記得且對任何警察無法完全信任。
我身體不好宅家+疫情整年沒出過幾次門,遇不到警察盤查倒是N年前去地下街前被賣愛心筆的兩隻蒼蠅勾勾迪過~ =.=
感覺愛心筆 強行推銷是值得報導的題目!
沒搜索票千萬別隨意讓“警察”搜車,不是裡面有沒有東西,而是“警察”會亂丟你東西,東西摔壞了也不道歉,要異議單還會罵你不配合。
支持提告跟申訴處理 支持上訴到底
偵查不公開是針對執法人員吧?
其實還可以打110,直接幫警察叫支援,少數行為可能有偏差的警察,有同事在旁也會收斂.再者打110會留記錄,警察一般都會比較認真處理.最後不管怎樣情緒都要控制好,這年頭只要情緒一上來幾乎就輸了.
有被查驗身分過~~因為和警察都喜歡畫畫然後就聊起來了...
警察無故臨檢是違法的行為支持提告 支持上訴到底 另外也可以申訴處理 人民本來就有拒絕人民本來就沒有義務要配合臨檢不配合臨檢或拒絕臨檢也不代表別人做賊心虛
警察可以態度好一點不要老是跟人民對立你們也是公民不用高高在上也不要老是吃案遇到陳情請用心處理對得起這份高薪好嗎
警察薪水很高嗎?風險也很高吧?
@@frank76543210able 基層至少8開頭內勤更穩定所以快去報考
@@sophisticatedbrian9849 痾…我不想跟一堆人起衝突,也不想去解決別人的紛爭,更不想有生命危險🤣
以前當憲兵就有提到535號釋憲 說憲兵跟警方實行查驗身份 不得強制搜身搜車問題就是有一些警察會用奧步 就是恐嚇不同意就告你"妨害公務"但要注意 公務員法跟警察法有規定 "妨害公務"成立前提是公務員“依法”執行公務且 5:36 說的警察濫權我自己就遇到過 警方拿不合法的搜索票(依法要有法院 法官 檢察官三者的簽名跟官防證明其合法效力) 就說要闖住住家盤查 查不到只有一句:我們查錯人 而會發生這種事 就是警'方非常不合理的"績效"累積制
笑死 讓我想到那個外國黑人用法律知識懟走兩個警察的影片
會配合的都是因為沒有給自己造成太大困擾過,我就看你每個月每天都被以行跡可疑盤查你還配不配合(警察執法要有依據,他盤查你要依據什麼什麼法所以盤查你,『行跡可疑』已有先例被認為是不合法的)台灣相對問題比較不嚴重,但在如美國已有各種種族歧視引起的違法盤查,也有不少解說,有想要自保的可以查查看
建議先去"美警日常3.0"多看幾片,奴民們才上來大放厥詞,雖然台灣比較沒有種族歧視,但保障自己基本人權的常識還是要有的,不要什麼事都那麼努力爭著做義和團
其實有.…..只是針對東南亞的外國人~
是不用像美警日常影片裡的人那麼誇張,可是該爭取的權益還是要爭取
台灣法律跟美國一樣?
@@Witch-of-Mercury 台灣基本人權比較低?
@@Witch-of-Mercury 台灣很多法盲常常會說「如果是美國警察早就已經開槍了,台灣警察已經很溫和了」之類的,但真實情況是美國警察常常因為濫權執法而被告上法院,美國各級政府更是時不時就要為濫權執法的警察擦屁股、支付鉅額賠償金。
B_我願意盡力協助維安,但不表示接受"被犧牲"!1.公權力比酒精更容易讓人迷失自我,適時適度的"抵抗"不失為一種善意提醒。2.我國法律採無罪推定,但較有績效的犯罪偵防則否,所以警察相當難為。3.法治教育從小落實可以減少警民衝突,也可以降低犯罪率。
最討厭的就是一攔下來就問有喝酒吼,阿最近因為什麼事再跑法院啊~
一 .根本重點在於警察人員根本不熟悉警察職權行使法與相關解釋,何謂合理懷疑?這不確定法律概念有多少員警真的明白?你遇到基層員警請他們背出大前提:警職法6-8+合理懷疑實務見解小前提:我的行為構成何合理懷疑結論:能否開啟查證身份的作為?二.員警組成可分為警大畢業生,這類人程度等於台灣頂大,你在路上遇不到,而警專畢業生,這群人是基礎員警的主幹,但問題是此群體在過去警專名額幾乎無限制時招收的素質根本私立學店,能期待他們依法行政嗎?今天出事的員警多少是內軌警專生?外軌警你還能期待他們懂法
等等,膚色比較深!?老兄讓我翻翻現在民國幾年
意思是有些歧視警察會有這樣的偏見我覺得這次說的語氣不夠清楚
台灣的情況,「膚色深」意指兩個族群,「外籍移工」與「原住民」。台灣的歧視與警察違法,也是很嚴重的。(嘆
古語有云:「阿Sir做嘢,唔駛你教。」好漢不吃眼前虧...
有個RUclips頻道叫美警日常
順便看黑人rap的天賦
警察盤查當然還是會支持,畢竟有些有問題的人不特別查是查不出來的,不過流程真的是要再檢討
我還因為男生長頭髮在香港機場被盤查勒~
之前就被刁難過講難聽的警察就是歧視我的外觀我身上有過敏藥物 警察拿去搜玩 竟然嗆我 處方籤要隨身攜帶我聽都沒聽過!就像案例的警察其實是歧視移工 然後誤把皮膚黑的老師當移工去找她麻煩 結果找不到台階下就惱羞成怒的 刁難起那個女老師 激將到女老師不高興 再來找個理由大外割 上銬
這算什麼,在對岸你根本沒選擇,問都不會問。
引战是吧?比不上美国直接掏枪
@@佛剑分说-m6m 美國直接掏槍?你還能活著在這裡留言?
@@肥宅阿兵哥 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我又不是美国人。
@@佛剑分说-m6m 喔~ 那你很懂耶~ 韭菜割~
@@佛剑分说-m6m 我腦子有問題,被對岸警察害的,怎麼樣?
對於違規濫權的警察予以汰除,是最有效防止警察濫權的方法。
如果只是出示駕照或身份証覺得還好
偵查不公開的地方講錯了,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 5 條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沒有原告、被告、或其他沒有關係的路人,所以如果有人跟你說基於偵查不公開要求你刪除證據或不得洩漏的話,這個人不是蠢就是壞,蠢的是沒有這個知識,壞的是想用權力蒙騙你逼迫你不得發聲罷了
曾經被以半夜出來買串燒很可疑為由被攔下來,不給異議單不報姓名不給錄音錄影然後大聲叫我交出身份證,這種的是警察還是披著警服的流氓?衷心希望這幾年警員教育有改善啦,雖然看警察上層整天搞政治的蠢樣我看很難
偷偷告訴你 打110轉督察組
現在還是有這樣的警察
沒有,這些垃圾永遠不會改變的
其實如果你真的沒犯罪就讓他查,這樣真的比較快,如果我是警察,我會主張你不讓我盤查代表你可能是通緝犯,來合理我的盤查。
@@voicedouble_8238 你要盤查我就該拿出合理的理由,半夜出門買消夜=嫌疑犯的公式並不成立,他態度好的話我頂多念兩句也不是不願意給他查,你今天一副就是來找碴的樣子那我寧可上法院也不要讓你如願,國家給你公權力可不是讓你對民眾為所欲為
個人建議遇到覺得不合理盤查的應對:
1.開啟自拍錄影
2.詢問盤查身份的理由(如果是交通違規等理由則與警職法無關,不適用下面程序)
3.請求給予異議表
4.取得異議表後配合盤查身份,不包括物品檢查
5.事後拿異議表向督察單位求證其盤查理由是否合適,再看是否要提起訴訟
備註:全程請平和應對,不要粗口或動手,變成妨礙公務得不償失
像我不配合就是因為警察常常不合理盤查就算了,但口氣跟態度還是非常差,那種感覺我就好像被當作是犯人一樣被冒犯到,所以我不想配合,即便配合比較快,但我的自尊不能被這種垃圾屈辱,
要是他們很有禮貌,我也當大家方便那你就查啊。問題就是警察那種死態度,像在訓學弟一樣,糟糕
高概率被盤查的方法
在米国:是黑人
在生港:穿黑衣
在忠郭:想維權
在香港,只要你是走在街上的年輕男性,你便會成為差人的獵物
曾經一個星期被截查三次
直接尋釁滋事15天
精闢
幹樓主超屌,完全把各國口音都學得惟妙惟肖,跟著唸瞬間變成該國人
香港的經驗告訴大家,永遠不要在法律條文上預留過大權力予政府機關,然後妄想他們會自律去約束自己。
掌握權力的人總會傾向把權力用到最盡,最初少一點權,他們至少還得花點時間修法奪權
C吧
遇到警察臨檢我都會問一下為什麼
就跟去菜市場要問一斤多少錢一樣
因為不老實的太多了
警察跟菜販都很辛苦沒錯
但那不是可以騙人的理由
香港警察:拒絕便是心中有鬼!拒絕便是有潛在危險顛覆國家!
錯了...... 在香港拒絕=拒捕+防礙警務~~之後你反問要拒捕也先要有罪,他們還能說因為你拒捕所以捉你😆👍 香港的現時法治
13% 是為了業績
七七:警察看到路人長得兇,就能隨意臨檢嗎?
林鄭月娥:可以
盤查理由,你戴著口罩很可疑!
警察也只能要求你報身份證號
啊民眾這個也不配合
#咎由自取
林鄭月娥:我才沒有這樣說過好嗎
我常常走在路上被莫名被停下來臨檢 有時候警察很沒禮貌...有時候還是便衣 我不知道自己哪裡看起來不正常
香港人穿黑衣服丶年輕人,警察就會查
錯了 只要是年輕人就會查
不是被打嗎
為什麼專查年輕人?
@@The_world_that_No_dreams 2019年至今
我上次衹是不小心穿了黑衣就被查
6uo
A.我有一次騎車半路突然想起忘記買東西,所以直接左迴轉掉頭往回騎
結果不久後就被騎車員警攔下盤查,看駕照行照
我就問不是雙黃線,迴轉沒事吧,我只是忘記買東西而已
員警才跟我說,他是因為看到我在他們前面迴轉,以為我是不想遇上警察
說實話我轉時完全沒發現前面有員警,更不用躲警察
但我認為他盤查我的理由十分合理,做賊心虛嘛~~~~
台灣警察真的沒這麼糟糕,好警察還是占多數的,但你說有沒有老鼠屎,那也一定會有
有時可以多問一下,看看他為什麼盤查你,也可以避免自己下次因為一樣的行為被盤查
畢竟上班快遲到時,被警察盤查而遲到,這種理由老闆肯定不聽
可能你長得比較乖乖牌
傳夾腳拖+刺青在臉上
下次警察就會要搜你包搜你車了
推 一堆濫權的警察,亂盤查,
另外補充一下,偵查不公開是拘束檢警的,跟人民無關。
大家別認為又沒怎樣,給他查一下。
我們是法治國家好嗎?別辜息養奸
還有辯護人跟告訴代理人喔
沒錯,謝謝補充!
但志祺在影片中提到
在警局裡不能錄影是正確的
只是理由並非基於偵查不公開
原因是警局屬於政府機關場所
裡面可能有很多法律上應保密的資料
像是民眾個資 偵查中的卷證等
如果讓人民隨意在政府機關內錄影
就有可能會讓這些資料散布出去
而警察在偵查犯罪中不能錄影
理由是基於偵查不公開沒錯
像是如果警察在詢問犯嫌時
犯嫌不能用手機對偵訊過程進行錄影
原因是上面的行為其實就等同於閱卷
而偵查中犯嫌是沒有閱卷權的
以上拙見 供參
我沒被盤查過,但認為這集真的該推,加強民眾的法學觀念,信任度?說笑了,志祺沒講到如何辨別真假的警察,以前也不是沒有發生過這種社會事件
如果被盤查完的確是沒問題的人都會被政府賠償相應時間的誤工費的話,我相信基本上沒人會拒絕盤查
但是這樣警察可能會有上級的壓力,反而變得綁手綁腳不敢盤查
我不同意,守法的正常人,即使付他誤工費,仍有可能因種種緣故不樂意被盤查甚至搜身。
你看看志祺舉的例子就能明白。
這樣也要成本,如果因此加稅人民不一定樂意
如果賠償過低,誰願意啊
我都在我很閒的時候用夾鏈袋裝太白粉給他們查啦,很爽阿,每次看我有刺青就要查,看誰時間多
"怎麼可以把個人權益,看的比社會治安還要重要?"
沒有個人權益,哪來的社會治安,有的也只是權力者,可以放心濫權的心安而已。
是喔 不盤查何來資料 難道你要跟朋友來往跟客戶來往不需要資料? 如果個人利益大於社會秩序 我以後就沿路按喇叭對他人叫囂 購買大聲公 警察不能管也不能查我
@@easonis 看來你完全陷入你個人的認知世界了。
要有個人權益,就不能盤查? 是哪一段話會讓你有這樣想法的?
當然可以盤查,但前提是要有犯罪的證據,或非常可能會發生犯罪的證據(其實這點才是主要的爭議)。
@@easonis 而且台灣並沒有法律規定,出門要帶身份證,只要口頭報身份就可以了,警察本來就有配備可以查個資,
這些合乎法律的規範,就是個人權益,而你所舉的例子,沒有一項屬於個人權益,不知道你所提的行為,是哪一個法律付予的個人權益?
@@easonis 有些執法者素質不好,對法律的條文不熟,這種人要如何把法執好呢?
又有些在執法者在執法時,因對方不配合,所以自己亂擴大解釋法條,其實是拉不下這個臉,因為有權力者,常會在長期享有權力之後,會自認為高人一等,而做出侵犯他人權益的事情。
這也就是我們認為民主體制,會比專制體制好的主要原因,因為不管是什麼黨或什麼人,只要是長期握有權力,就很容易會腐敗。(只要是人,都一樣的)
@@easonis 為何要有社會治安? 目地不就是要保護民眾的個人權益,所以才說:沒有個人權益,哪來的社會治安。
拿著維護社會治安的藉口,來侵犯民眾的個人權益,那不是權力者在濫權,那是什麼?
連拒絕盤查都可以被帶回警局至多三小時
那些闖入警局被大家說是黑幫的那群人,卻可以跟警局和解
其實簡單說態度很重要,如果警察態度好大部分人都會配合,相反的如果你沒帶安全帽闖紅燈之類被警察抓,如果你態度好,大部分警察會給你相對輕的判罰甚至只是口頭警告。
所以『語』人為善很重要
真的
清白的民眾敢失控在法庭上對法官大喊我是清白的你真無聊嗎
有人告你你就是是得乖乖依法走程序
#警察後來也失控了給人家腳鐐手銬
歐美警察都是先態度好...後續就後續再處理
我们大马人民如果在街上突然被警察拦截的话 就已经知道我们要给kopi钱了😂
木油丁政府
@@io5362 希望下任是赛沙迪当首相
真的?!可以偷偷錄影去舉報嗎?
@@hsiaowen0808 比起录影,钱更容易解决问题
你應該用「賄賂」,不是每個人都懂你在說什麼 尤其是不同國家的人
偵查不公開拘束的是執法人員而不包括受臨檢人哦。警察不得據此要求人民於臨檢時停止錄音錄影。
法檢字第10204503780
2.若民眾於向司法警察機關檢舉或接受刑事案件調查時,得自行錄音或錄影,恐有礙上開立法目的,是民眾應不得自行錄音、錄影‧
然後在機關內則是要遵守機關規定,機關內部可以才可以‧
@@ineedyoungboy 感謝補充
@@ineedyoungboy
(一)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雄秩字第68號裁定認為「…公務員以個人身份於公共場域得否主張隱私權保障,端視主觀上有無隱私之主觀期待以及依社會 通念是否認為合理者。查本案員警2 人於前揭時間在高雄市 ○○區○○○路00號前,因被移送人2 人所騎乘之系爭機車 後車燈改裝予以攔停開罰,已如前述,員警2 人既於上開公眾往來之道路執行公務,而此等公權力公開行使之情形,該 執法之公務員依一般通念當無客觀合理之隱私期待…」(判決全文寫得相當精彩,有興趣的看倌可以自行搜尋閱讀),依據這號裁定,員警在公共場所執行公務,不得主張隱私權,所以裁定拍攝警察的民眾不罰。
法院認定,員警在公共場所執行公務,不得主張隱私權,所以錄音錄影是沒問題喔。
(二)法務部在108年7月9日做出法檢字第 10800111190 號行政函示,其要旨為「司法警察機關進行刑事案件調查時,現場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其他民眾, 並非遵守偵查不公開主體,渠等並無遵守偵查不公開義務;又被告、犯罪 嫌疑人或民眾在刑案調查現場錄音、錄影、或公開傳輸影音資料,目前似 無法律明文禁止」。
法務部都推翻自已的解釋,以目前法無明文禁止,無偵查不公開的義務。
B.除非警察擁有合理的搜查理由否則一律都不給檢差,畢竟人民本身就應該擁有隱私權
且刑法是道德的最低底線,不應該因為他人用三言兩語就輕易帶過就任意橫行
否則以後警察隨隨便便都可對他人盤查
不是說不支持警察執法,重點要有道理有法源依據,像是老師那件事就覺得非常不尊重人,自己不太確定法律條文,還拿法律來壓別人
有牌流氓聽過?
警察只要求報身份證
女師法盲還生氣氣我覺得她刁民
但事後警察帶回局裡的行為變成是警察生氣氣在復仇
@@99988Q 沒有合理理由 警察也沒出身分證明,可以拒絕報身分證的阿
6:41 但實際上有很多案例都是民眾要求異議單但員警根本沒帶還說要回警局拿(規定是要隨身帶的)
9:00 「偵查不公開」超常在臨檢或路邊盤查時 警察唬爛民眾不能拍攝的藉口
順帶一提警察要搜索你的條件是 1.有搜索票 2.懷疑有危險物品 3.現行犯(通緝犯也可,但前科、假釋、戒癮治療都不行) 4.同意搜索
通常警察會用話術要求你『自己打開來』給他看,但理論上事後會叫你簽一張『自願搜索同意書』才會成立(所以如果被搜了記得看清楚文件別亂簽)
雖然這些執法過當/濫權的事件層出不窮,也是基層員警被績效跟制度壓榨下的結果,但也不是知法犯法的理由
我記得沒帶異議單是要記申誡的
在警局可以請在警局的同仁送來,在還沒填寫異議單之前警察理當不能帶回警局的
從留言就可以看得出來台灣警察到底有多少是有憑有據的在執行他們的公務了。
雖然網路上有很多自保的方式,但很多警察不知道是怕面子掛不住 還是
覺得自己的身份不容質疑,都會想辦法跟流氓一樣把你激怒,讓你犯錯
甚至像上面許多留言說的用盡各種方式不讓你錄影。當然,
最後就都是新聞上看到的那樣。
我相信台灣還是有很多用心的基層,但說實在真的遇過太多以上這種的了。
我不喜歡警察
人前裝正義 人後做壞事
這就是我對警察的觀感
希望能夠提高大家這方面的意識,尤其是警察自己,例如必須提出理由(先不説合不合理)、民衆不服時開一張異議單,然後盡量保持禮貌,這樣大家就沒有什麽理由拒絕了吧,除非自己心虛而已
志淇你把警察盤查這件事情真的講輕了
其實對人民的盤查還是有分
對於警察而言 大多數其實也不敢碰一般平民
頂多只是會利用人民對法律的無知與對執法的恐懼讓對方屈服
但是對於有案底的人 根本就像是券養罪犯養自己業績在經營
(尤其是煙毒犯 因為高再犯率 但這個高再犯率也根本就是一般人和警察一手打造讓人無法好好生存)
這一兩年我一值感受到警察對於罪犯高度的仇恨感
後來我才發現 過去說的警察績效似乎根本就沒有改革
但 不管有改還是沒改 不管是仇視 或是 業績 對於社會對於已經服刑後的人都是一種危害
所以 什麼社會安全網的 隔離有什麼用
把事情都丟給政府解決 這樣真的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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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知道你們是否有想過 為什麼我們被要求要信任警察
我相信大家都有信任遭背叛的時候 那種無助的心情
警察也不是第一天再搞這種文化 (不只台灣 全世界應該都是差不多的)
難道一定得要用這種冒犯他人的方式來辦案 不冒犯別人 不恐嚇別人就沒有手段了嗎?
我不認為在現在這種時代區區隱私權限制就可以把偵辦案件的全部方式給搗毀
警民可以配合 很多犯罪也並不需要這樣通通關起來
其實很多犯罪者都比一般人能力要強上許多 (不然怎麼敢動手 XD)
與其要我相信警察
不如請警察證明他們在辦案的時候 沒有任何可能做任何小動作
不然怎麼談信任 (所以別談信任了 想想風險控管吧)
我住三重,有次我中午去天台旁邊吃飯,看到兩坨黑衣人在互相嗆聲,其中有些人還拿西瓜刀,我沒看完,但是我吃完飯出來,看到路邊有沾血的衛生紙,大概打起來了,回家路上就被盤查了...,大概因為我也穿黑衣服,而且一次4名警察,被盤查的當下我心情並沒有很不爽,遇到的警察很有禮貌,問題是旁邊路人一直看的感覺就😅
D,看地區,當地警察風評如果差的話先做好找律師的準備,當地法院風評差的話根本不打算去
剛Google了《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五條︰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
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前項所稱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及告訴代理人以外,依其法定職務於偵查
程序為訴訟行為或從事輔助工作之人員。
沒寫民眾是受限制者
警察隨時注意可疑的人,是好事但也是壞事,要判斷好
但是警察遇到黑道反而不敢執行公權力...
警察都不準民眾錄音錄影,理由是妨礙公務...
樓主你說的是有知名度的大咖...遇到8+9和小咖的還不是照樣臨檢
D:我比較想知道這件事後續警察有受到什麼處分嗎?
+1
+1
不了了之了吧~案發當時就連中壢分局長的發言都很無腦,這無腦的言論更令人火大,這分局長都有問題了,火不會燒到分局層級。
我記得警察想和女老師和解,女老師第二次到派出所時所有的警察臉上馬上變得和靄可親,和女老師被拷在派出所時有天壤之別。
告訴你一個可怕的事實
警職法沒有罰則
@@阿魯巴吉魯巴 本來就是不會有啊……
很喜歡這個議題,多瞭解法律更能保護好自己。
3:35 「合理懷疑」=看警察心情決定
其實,真的拒絕盤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警察的態度問題。如果,態度良好,尊重被盤查者,拒絕的情形,應當就少之又少了。
阿不就剛好那個女老師沒懷孕 或者被摔的人不是有什麼生病的人
摔出好歹來 是會賠命嗎?
你說的沒錯,萬一女老師是孕婦,摔下去就嚴重了,很多人都在罵那個女老師,說是她不配合,還聽到有人說女老師長得像外勞所以才被盤查,聽了超白眼
外勞又不會怎樣
一堆人都不知道什麼叫憲法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AoMira3671 你相信這種鬼話?
@@我家羊排 必須讓這種鬼話成為現實
人類一旦拿到權力是很可怕的,尤其是有公權力的警察,別怪民眾不信任警察,他們自己要檢討。
沒做虧心事,一定坦蕩蕩配合檢查。
但前提是對方真的是警察。
我同事曾在離開郵局時被陌生人攔住,對方自稱是便衣,在她身上聞到K味,要她出示身份證件,我同事說「好啊~我們一起去警局,我就讓你查。」
對方就離開了...
警察要盤查前沒有出示自己的證件本身就很奇怪0.0
膚色比較深應該指的是在工地上班,被曬得皮膚黝黑的人
我曾有一次中午午休時間出門買飯,在等紅綠燈時,警察過來盤查在我旁邊的機車
騎機車的是兩個工人雙載,皮膚黑黑的,衣服也因為工作的關係弄得破破髒髒的
警察開口第一句話就是「有沒有喝酒」
工地人很愛上班偷喝酒的印象真的是深植人心
A.不過要看對警察的信任度。臺灣警察還是在服務人民。如果是香港就會拒絕
之後就畀人告阻差辦公
台灣警察是服務黑道
@@bo-junhuang104 香港警賊服務有權勢者,包括黑幫
@@bo-junhuang104 好過香港警犬 警黑合作 共匪打手
經盤查後發現沒有犯罪事實就發一百塊(類似驗證合格的小補貼)我相信大家就會配合的XD
一百塊我覺得太簡單,像是這位老師被耽誤的時間就遠遠不只值這個價值。
3分鐘還好說,配合一個行為有問題(不論是脅迫或是受訓不足)的警察,浪費半個、一個小時我相信很多人都覺得不值得。
(Ps按最低時薪160元算,休息日加班,2小時以內者,薪資須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也就是每小時214元)
補償是一個非常值得討論的議題!
這樣大家就會故意行為乖張誘使警察盤查XD
@@Uchihajun 但對每個員警只能試一次,試過幾天之後,附近配出所的員警應該都認識你了😂
@@alexhung2532
這個老師如果耐住性子
發揮一點點EQ
報個身份證號碼是會怎樣
警察就只能單純問問你身份證號而已
#不過帶回局裡拷手拷腳超過3小時這個人民絕對要提告
@@99988Q
EQ不是用在這的!維護自身的權益不受損害,跟EQ真的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想起以前只是在全家領了錢,跑到隔條街的小七買飲料就被盤查身分(汗
警察問我為什麼要跑到別家買飲料我還真不知道這麼回 錢包還還被翻出來看了個光 有夠莫名其妙
@@uparupa_bass為什麼要去別家買飲料🤣🤣他可能會主張你在洗錢之類的
想喝的飲料只有7-11有錯了嗎🤣
他們懷疑你是詐欺車手,因為車手常常在一間超商領錢後,再跑到附近的超商買東西消磨時間,以便等待詐欺上游指示後繼續領錢
懷疑你是詐騙車手
B:個人以爲如果雙方都依據既合情的解釋原因又合理的依據程序搜查,那麽我肯定配合。但如果警員既不解釋又不回應質疑那就必須要拒絕搜查,往小說是保護自己免受公權力侵犯,往大說是維護國家程序正義和司法健康,公民的義務是維護社會不是維護權力者。
我有個大學認識的人是南部來的8+9,平常言行舉止就是一付流氓樣,抽菸發酒瘋嚼檳榔虧妹樣樣都來,學校是名不見經傳的某科大。當年去考警察落榜,結果那幾年擴招3000多位他居然就上了,現在爽領公務員薪水。
不是說沒有專業執法的警察,但你們覺得那幾年擴招進去的警察平均素質會好到哪裡?
韓國有陣子也是這樣
警察播放迪士尼的音樂就好了
選我正解
這招美國警察用過,好像沒用😂😂。台灣.....可以試試看
@@Xi_Jinping64 美警是播泰勒絲呦
@@貓奴路過 概念一樣,都是同一招~版權警告~
學起來!每個人都可以說:#我不同意搜索 ~
謝謝菁琪律師教我的 我不同意搜索
毒品犯:感謝菁琪律師的教學 我不同意搜索
@@洛克-q4q 這是個人權益
館長應該被盤查過很多次
警察不敢啦~台灣的警察很孬的,看到像館長這種很壯的身材就不太敢上前,除非有幾個警察在場,還有警察不是館長的對手。
警察會找看起來好欺負的
警察: 先生 你騎車剛剛歪歪的 盤檢一下(路不平
:有異議單嗎?
警察:我沒帶
: :(
剛剛5點去買肉燥飯 路上被攔
警:先生,麻煩旁邊停
我:好 (停車)怎麼了?
警:有帶證件嗎?
我:沒有 請問怎麼了?攔查我的理由是?
警:你安全帽沒扣
我:我有扣啊,把一指插進帽帶
警:哦~不好意思 把你的馬尾看成帽帶 以為你沒扣安全帽 沒事了~
8:49誤導哦,偵查不公開是指進入司法階段。執法的時候是可以拍攝的,執法可以公開,尤其是臉面。請做更正謝謝。
就故意想要洗白啊
你覺得他會不知道?
@@wudao1204 洗白鴿子?台灣的鴿子爛透了
大法官釋憲,警察的肖像權是被保護的,可以拍攝警察的警員編號,制服,但是臉是不可以拍的,你查一下,臉面的部分
@@aa846301 執行公務沒有肖像權好嗎 釋憲你講第幾號出來看看啦
@@傑洛士-l6g 689
我覺得這很難界定實質必要性~最好的方式也許是不要限制警察的行為經驗動作~但必須要讓警察為自己的判斷及行為負全責
等一下就會有一群 到時候出事不要找警察 的人來吵架了👌
B,依法行政是很重要的,不能光靠不合理的"我認為"來做為盤查依據。
當然也不是每位警察都是壞脾氣,若遇到態度較好以及當下我不趕時間的話,與他寒暄幾句當作交個朋友也是挺好的。
A配合盤查,我目前遇到的盤查,警察人員態度都很和善,加上我親友有當警察,我當下的態度都會是很正面的配合,還沒遇到得理不饒人的警察。
不過透過這影片,了解到法律對人民的保障,之後會先確認警察盤查的目的與合理性,怕有人利用民眾有這樣怕麻煩的心態詐騙獲取利益。
有個東西叫作訴願,也就是人民對公務員的處理不滿意的時候可以投訴,如果執法過當甚至還可以告國家
不過當下還是不要反抗比較好,不然會變成妨礙公務
藉由主題分享個自身小故事
去年底我憂鬱症發作時有一天和朋友聊完天回家路上覺得還是心裡很憂鬱
所以到離家走路3分鐘的公園坐在椅子上大哭了半個小時
後來好不容易整理好情緒後才起身想往附近便利商店走去買個飲料
結果走到公園邊緣的人行道才發現有兩個警員在等我出來
後來就看了一下身分證登記後和我小聊了一下放我走
其實一般情況下真的會覺得很雞掰
但那天被排查的狀態下我覺得滿暖心的
然後一個月後錢包掉了走進警局直接被認出來是上次在公園大哭的女孩又是另個故事了(´・ ・`)
醉翁之意不在酒。
男生的話就沒人理了
男人的話直接上前盤查,還等你哭完(X
我選B,因為真的遇過行徑誇張的警察給我的家人造成麻煩和心理負擔
如果警察不依法行政,我寧可現場和事後花時間精力追究其責任也絕不會自認倒楣放過
我以前遇到的是我騎車等紅燈時警察剛好騎車左轉過去後突然迴轉回來要查我身份還看我機車後車廂,看完之後我問他為什麼要查我?警察回我說因為我看起來像通緝犯……真當全部的人都是通緝犯嗎?
我也碰過 還拿我的菸出來聞 說是K煙 媽的有病!以前不懂得維護自己權益就開車廂 也給他拿菸查口袋
通常現在警察不會隨意攔查畢竟民眾對法的觀念有所提升!畢竟警職法就是這樣模稜兩可你不能說他引用錯誤畢竟你經過警察面前走的更快或者神情怪異都可以懷疑你,但是沒有警職法警察在盤查的時候就會超級縮小,可能一個通緝犯走在警察面前警察都不能抓所以這種東西還是需要好好的調整。
然而不少警察對法規不清不楚
無根據就隨便盤查根本毫無專業
都不知道警專.警大怎麼畢業的
還是上級長官有再施壓逆
我國警察作為執法人員取得職位居然不用考刑事訴訟法 也難怪程序正義被忽視
以前的台灣警察考試不會考任何法律的喔,是直到近幾年才把刑法跟行政程序法劃進考試範圍而已
但是猜猜怎麼著?很多老警察會直接跟菜鳥說,如果遇到有人不配合就隨便找一條罪名堵就對了,不管到哪裡,警察就是這樣一群糟糕東西^^
@@壇妖 好扯,這些算基本的東西吧,執法人員連法都不懂
@@張詠智-h9r 他們真的都不懂,國考也不考這些的,之前我被攔下來盤查,因為對方不是穿制服我當場拒絕,還被威脅要告妨害公務。
@@壇妖 這種老警察真的是警
界之恥 還要用人民的納稅錢養 唉
雙方情緒都要控制好,現在的警察很會激怒人,要注意別被他們激怒了
警察盤查 雙重標準 選擇性執法
警察國家
法律不全
警察法盲
只能說很多時候警察的尊嚴就是被自己丟掉的,怨不得別人!對違法臨檢盤查的容忍度是零。警察代表國家本來就應該受到最嚴格的檢視,不認為有什麼不對!
D,莫名其妙,我又沒犯罪,幹嘛配合盤查,提異議,錄影,如果警察硬是要查,那就事後打訴訟,就算警察最後沒被判賠,那也一樣可以麻煩死他
還有一個案例是民眾開車等對向來車先過,因為路邊有違停無法直接開過去,結果警察以為是該民眾違停,過來盤查,然後說壓到他的腳,要用妨礙公務告此駕駛。
好像每次盤查都會因為跟身份證照片差異太大而被警察拖了更長時間的我
至少只要理由合理 也只有查驗身分 沒多做甚麼的話都還算忍受範圍
外表性別辨識度低算是合理的理由嗎?!
啊 不是 那是時間拖更久的原因
一般都是因為附近有案件發生 合理理由是這種
窩覺得還是改一下好了 雖然常被認錯性別也是事實((ry
@@cocoremi 那也是蠻扯的XD
跟他們拿異議單,會推遲說身上沒帶,要請你跟他們回去,跟他們說,請你們現在回去拿異議單(因為他要直接誘拐你至警局
而已不要上他們的言語挑釁陷阱,他們就是在等你駡他們,他們方便直接壓制你(可以的話不要說台語,因為在他們的眼裡台語是二流而且容易起爭議
簡單講你態度好我就好配合,你態度差我就不配合
我是警察我選B而且也強烈建議大家一定要選B
你無法得知警察抄登你的資料後拿去做甚麼用途,像是近期敝單位高層在要求ATM附近車手盤查件數(須留民眾個資及電話),很多同仁會藉由你違停或是反詐騙宣導而抄登民眾資料,實際上填上盤查疑似車手紀錄表,來應付高層的要求,雖然資料不會外流都是內部業務資料,但盤查抄登資料理由與實際上資料的處理不同,只是在滿足高層不合理的要求(逼你一周一定要交幾件盤查件數這樣)。
A 但是太突然或莫名其妙的話會請警方出示警方證件
法無規訂即可為,法有規訂不可為,法訂職權必執行。
現今國際通說,執法者過度執法即是犯罪,所有未有明確(合理懷疑)即現場懷疑人客觀事實與犯罪現場或即將發生犯罪之可能情況, 有明確連續足以讓執法者合理懷疑之事證。否則執法者的執法行為已超過法律附於的法定權限。
马来西亚人遇到这件事的想法:kopi 钱!
偵查不公開才不是給一般路上的行政警察用的= =
適用對象是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白話文就是檢察官,法警跟律師)
現在被盤查只要說你是黑道或是你有黨政就沒事了
朋友在當警察,原本也是內向害羞的人,兇會讓民眾不舒服,但容易讓罪犯現原形,我想是兩權相害的選擇。
但問題在很多鴿子的觀念他可以兇啊酸啊~民眾感覺到被侵犯被冒犯了卻不行欸
在YT上可以找到很多美國警察非法或惡意盤查民眾的影片(附翻譯)
台灣已經是相對有善的了 當然有些警察執行上有遐思
酒測臨檢倒也沒問題,但沒違規被追上攔下,真的心裡超不爽又不能表現出來,尤其是在高速這種大家車速都不慢的地方,盤查完沒事還要小心把車開回道上,感覺增加了開車的危險…
之前在網咖打LOL被例行檢查,打到螢幕黑掉了我才拿身分證
我幾年前上班快遲到的途中被攔,拿出手機想要通知公司主管會晚點到,結果手機就被警察搶走了,雖然最後有歸還手機,但是憤恨的心情一直延續到現在都尚未平息,我一輩子都會記得且對任何警察無法完全信任。
我身體不好宅家+疫情整年沒出過幾次門,遇不到警察盤查
倒是N年前去地下街前被賣愛心筆的兩隻蒼蠅勾勾迪過~ =.=
感覺愛心筆 強行推銷是值得報導的題目!
沒搜索票千萬別隨意讓“警察”搜車,不是裡面有沒有東西,而是“警察”會亂丟你東西,東西摔壞了也不道歉,要異議單還會罵你不配合。
支持提告跟申訴處理 支持上訴到底
偵查不公開是針對執法人員吧?
其實還可以打110,直接幫警察叫支援,
少數行為可能有偏差的警察,有同事在旁也會收斂.
再者打110會留記錄,警察一般都會比較認真處理.
最後不管怎樣情緒都要控制好,這年頭只要情緒一上來幾乎就輸了.
有被查驗身分過~~因為和警察都喜歡畫畫然後就聊起來了...
警察無故臨檢是違法的行為
支持提告 支持上訴到底 另外也可以申訴處理
人民本來就有拒絕
人民本來就沒有義務要配合臨檢
不配合臨檢或拒絕臨檢也不代表別人做賊心虛
警察可以態度好一點
不要老是跟人民對立
你們也是公民
不用高高在上
也不要老是吃案
遇到陳情
請用心處理
對得起這份高薪好嗎
警察薪水很高嗎?風險也很高吧?
@@frank76543210able
基層至少8開頭
內勤更穩定
所以
快去報考
@@sophisticatedbrian9849 痾…我不想跟一堆人起衝突,也不想去解決別人的紛爭,更不想有生命危險🤣
以前當憲兵就有提到535號釋憲 說憲兵跟警方實行查驗身份 不得強制搜身搜車
問題就是有一些警察會用奧步 就是恐嚇不同意就告你"妨害公務"
但要注意 公務員法跟警察法有規定 "妨害公務"成立前提是公務員“依法”執行公務
且 5:36 說的警察濫權我自己就遇到過 警方拿不合法的搜索票(依法要有法院 法官 檢察官三者的簽名跟官防證明其合法效力) 就說要闖住住家盤查 查不到只有一句:
我們查錯人
而會發生這種事 就是警'方非常不合理的"績效"累積制
笑死 讓我想到那個外國黑人用法律知識懟走兩個警察的影片
會配合的都是因為沒有給自己造成太大困擾過,我就看你每個月每天都被以行跡可疑盤查你還配不配合(警察執法要有依據,他盤查你要依據什麼什麼法所以盤查你,『行跡可疑』已有先例被認為是不合法的)
台灣相對問題比較不嚴重,但在如美國已有各種種族歧視引起的違法盤查,也有不少解說,有想要自保的可以查查看
建議先去"美警日常3.0"多看幾片,奴民們才上來大放厥詞,雖然台灣比較沒有種族歧視,但保障自己基本人權的常識還是要有的,不要什麼事都那麼努力爭著做義和團
其實有.…..只是針對東南亞的外國人~
是不用像美警日常影片裡的人那麼誇張,可是該爭取的權益還是要爭取
台灣法律跟美國一樣?
@@Witch-of-Mercury 台灣基本人權比較低?
@@Witch-of-Mercury 台灣很多法盲常常會說「如果是美國警察早就已經開槍了,台灣警察已經很溫和了」之類的,但真實情況是美國警察常常因為濫權執法而被告上法院,美國各級政府更是時不時就要為濫權執法的警察擦屁股、支付鉅額賠償金。
B_我願意盡力協助維安,但不表示接受"被犧牲"!
1.公權力比酒精更容易讓人迷失自我,適時適度的"抵抗"不失為一種善意提醒。
2.我國法律採無罪推定,但較有績效的犯罪偵防則否,所以警察相當難為。
3.法治教育從小落實可以減少警民衝突,也可以降低犯罪率。
最討厭的就是一攔下來就問有喝酒吼,阿最近因為什麼事再跑法院啊~
一 .
根本重點在於警察人員根本不熟悉警察職權行使法與相關解釋,何謂合理懷疑?這不確定法律概念有多少員警真的明白?
你遇到基層員警請他們背出
大前提:警職法6-8+合理懷疑實務見解
小前提:我的行為構成何合理懷疑
結論:能否開啟查證身份的作為?
二.
員警組成可分為警大畢業生,這類人程度等於台灣頂大,你在路上遇不到,而警專畢業生,這群人是基礎員警的主幹,但問題是此群體在過去警專名額幾乎無限制時招收的素質根本私立學店,能期待他們依法行政嗎?今天出事的員警多少是內軌警專生?外軌警你還能期待他們懂法
等等,膚色比較深!?
老兄讓我翻翻現在民國幾年
意思是有些歧視警察會有這樣的偏見
我覺得這次說的語氣不夠清楚
台灣的情況,「膚色深」意指兩個族群,「外籍移工」與「原住民」。
台灣的歧視與警察違法,也是很嚴重的。
(嘆
古語有云:「阿Sir做嘢,唔駛你教。」
好漢不吃眼前虧...
有個RUclips頻道叫美警日常
順便看黑人rap的天賦
警察盤查當然還是會支持,畢竟有些有問題的人不特別查是查不出來的,不過流程真的是要再檢討
我還因為男生長頭髮在香港機場被盤查勒~
之前就被刁難過
講難聽的警察就是歧視我的外觀
我身上有過敏藥物 警察拿去搜玩 竟然嗆我 處方籤要隨身攜帶
我聽都沒聽過!
就像案例的警察
其實是歧視移工 然後誤把皮膚黑的老師當移工去找她麻煩
結果找不到台階下
就惱羞成怒的 刁難起那個女老師
激將到女老師不高興 再來找個理由大外割 上銬
這算什麼,在對岸你根本沒選擇,問都不會問。
引战是吧?比不上美国直接掏枪
@@佛剑分说-m6m 美國直接掏槍?你還能活著在這裡留言?
@@肥宅阿兵哥 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我又不是美国人。
@@佛剑分说-m6m 喔~ 那你很懂耶~ 韭菜割~
@@佛剑分说-m6m 我腦子有問題,被對岸警察害的,怎麼樣?
對於違規濫權的警察予以汰除,是最有效防止警察濫權的方法。
如果只是出示駕照或身份証
覺得還好
偵查不公開的地方講錯了,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 5 條
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
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沒有原告、被告、或其他沒有關係的路人,所以如果有人跟你說基於偵查不公開要求你刪除證據或不得洩漏的話,這個人不是蠢就是壞,蠢的是沒有這個知識,壞的是想用權力蒙騙你逼迫你不得發聲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