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5分鐘懶人包】客觀評論、沒有立場、沒有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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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 дек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6

  • @星域-m2h
    @星域-m2h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商三560%不是總量上限,是指基準容積上限

    • @cpman5226
      @cpman522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星域-m2h 感謝補充

  • @hsiao0817
    @hsiao081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說的太好了~簡單明瞭!

    • @cpman5226
      @cpman522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謝謝認同🙂

  • @garycapit465
    @garycapit46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60%不是上限喔~懶人包包錯了~

    • @cpman5226
      @cpman522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garycapit465 嗯嗯是基準容積率 感謝提醒,那這樣問題就是都市計畫法能否給予容積率了,但目前看來沒有寫得很清楚

  • @wtcheng692
    @wtcheng69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洗白是没用的,柯的人設已崩壞。柯非建築出身,所以不過問京華容積率。若此說成立,除醫療外,柯在台北的交通、教育、經濟等,统统不應過問蓋章可也。

    • @cpman5226
      @cpman522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wtcheng692 應該是說當下不應過問,但經過議員提醒後,應該要發現這個案子比較怪而去看
      所以應該不會沒研究
      只是到底柯心中是認定一定違法而執意執行
      還是覺得灰色地帶,且都有開會,所以大家應該覺得還算合法
      我想留下歷史風評我把案件解決了的美名而蓋章的
      但如果是後者可能就跟圖利罪有討論空間🙂

    • @wtcheng692
      @wtcheng69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cpman5226 要蓋章批准,但「不應過問」,除非議員「提醒」?呵呵,高見高見,你自便好了。

    • @cpman5226
      @cpman522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wtcheng692 可能我用詞比較不精準,抱歉
      我想表達的是說正常情況下因為交給共識決且為了避免爭議不應干涉,所以一定是上簽核的時候簡單問一下,通常沒啥問題就蓋章了,但議員覺得怪怪的向政府提出疑惑時,我猜柯還是會下去看
      但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柯知道程度所以不預設立場,所以我其實並不是認為柯沒有涉嫌圖利,而是覺得圖利罪的認定是否過於主觀,還是感謝您的留言一起討論這件事唷🙂

    • @wtcheng692
      @wtcheng69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cpman5226 明白。

    • @michellesong2208
      @michellesong2208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柯説「不知道」的意思是「交給相關單位依法辦理後,沒有干涉都委會」,可以查證還有會議紀錄⋯經手的有行政責任,但不是對價關係、沒有金流證據,就事論事很難?
      很多人支持超越藍綠不是只支持單一個人,有什麼好人設崩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