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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該嚴懲濫權官員,才不會下一位詹老師、黃媽媽事件.......
太可怕了!戒嚴時期的警察臨檢過國中生外出買宵夜的我,問了幾句就沒事了!怎麼現在的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還敢如此知法犯法!
我現在看到警察都盡量不看他們!
原本台灣的警察很鴨霸!妨礙公務是何標準?憲法是母法保障人民自由,公民權是比公權力更高尚的主張,警察是刑法偵查範圍敢公然違憲無視大法官解釋文535條內容遵行更詳細說明盤查、臨檢、搜索必須要有搜索票的狀態,警政署仍挑戰公民權,屢屢官官相護連同檢察官甚或法官都違背憲法精神;警察從小都沒做錯事犯過錯更別遑論披著國家制服卻勾結地方勢力笑談台灣廉政署都不是獨立監督公務體系的無權過問服務連絡政治署聯絡警政署的腐敗體制;世界民主自稱國家有台灣公務員薪資比人民最低薪資高好幾倍的荒唐社會偽善政腐!沒有政治家的台灣能稱民主,沒有專業中立的國會有如小丑劇,老生常駐政黨利益在宣誓當下與民心相背的不用功立委近十成就是拖敗害慘台灣止步不前的水深火熱環境大悶鍋!人才能高就外國爲何屈就自己在台灣變奴才。公民素質不佳助長公務腐朽國不像國家又難以成家,台灣人民的悲哀
希望官員都能良心覺醒!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民主、真法治、真人權」的國家!
台灣需要更多人像詹老師,勇敢站出來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另外,桃園地檢署也該檢討反省,寫出那種不起訴員警的理由,真令人懷疑,是不是檢察官欠員警很多錢?還是那司法官的證照是用雞腿換來的?他X的 警察職權行使法 是有分故意過失喔!?
這是犯了…斯德哥爾摩症的檢察官,在官官相護…!!! (真希望這檢察官的親屬,能夠親身經歷警察犯罪執法的過程)! 如此才會清醒 !
遭到濫權違法的無良警察凌虐詹老師,欽佩詹老師勇敢站出來説出真相。
為正義發聲人士愈多,世局愈趨光明.有希望的未來在於共德共好的良心!
這種濫權警察 應該 被免職 沒有資格 繼續做警察 !!!
濫權無極限~
竹北黑警:誰錄影就盤查誰
又是惡意執法,這樣的警察問題很大,故意找碴,這樣的警察該考核,汰除不適任員警真的那麼難嗎?😮😮😮以前也曾被挑釁惡意臨檢,就因為他是警察......對被害女士深有同感❤台灣就是警察國家,處處是法又處處不用罰,看他高興😨🤮
(警察 是全國唯一犯罪率最高的部隊) ! (只要將警察犯罪問題解決.處理掉之後,全台灣的犯罪率就可以下降一半了)…!
警察的濫權,讓人民受害
整天在那邊亂攔亂查,治安有變好嗎?建議在警察局裡面休息,不要出來擾民,一個月還不是領7.8萬,大家都好過
由這位警察自我主觀認定就為所欲為的對待一位落單女子,感覺警察行徑就像是“有牌照的流氓”,警察素質需提升,法治水準需加油!
可惡的警察!警員自己拿錢出來賠!還有將警員送入監獄,關到死!因爲警察挑戰國家的憲法!
不適任
今天你不站出來明天換你被迫害
握有公權力濫用職權,人民要勇敢站出來抵抗,才不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這根本就是暴力執法!
軍警消防都是生死高壓工作,好像不像國外要定期心理醫師輔導評分…
這位女老師表現的非常值得大家尊崇和鼓勵的!也很高興這位不合理不合法的警員被合理的懲處了!在講述過程的內容中,曾一再說的到警局後就被戴上手鐐腳銬是讓我覺得聽來不太順耳的詞,是說錯了嗎?
公樸上下人權淡薄,有權者濫用公權力頻繁發生,導致人權受迫害,這是非常荒謬。根本皆無資格當公樸的條件,上下公樸須受充分良心和人權教育。
全民都需要良心覺醒
大家要勇於檢舉警察爛權執法過當
講求人權的民進黨就是如此行事去辦妨礙公務
這位警察最後判什麼刑?
唉!警察呀!
南無阿彌陀佛!現在的人心都越來越往勢利,欺善怕惡
法官判太輕了 支持上訴到底那位警察活該啦 剛好而已 真的是有夠奇怪莫名其妙 無故違法臨檢盤查人民 大爆氣動手打人罵人抓人告人 還故意刁難人民拘留9小時(戴上手銬腳鐐) 一想到這件事情 我就非常生氣不爽
我最多一個月被路上臨檢盤查,超過11次,我有次被臨檢證件也給看了,也不讓我走,也不說,讓我傻傻等了10分鐘,然後他一個同事才送來酒測器,還測三次,我也沒喝酒啊!害我上班遲到。還有一次被酒測7次還不放過我,硬拗說我喝酒,我明明沒喝酒,把我搞的很憤怒,雙方發生口角,我氣到飆罵他,握拳想打那位在台北監獄外馬路上臨檢我的員警。後來他才放軟,自行離開,還跟我說,你可以去投訴我,我回說:我幹嘛投訴你,我又不是吃飽沒事幹。
警察本來就是有罪推論,才沒在讀法律的
啊!這位警察已經免職處分了!這年頭當警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比較好的!
警察有夠過份*壞透😤
彼此,彼此,弟兄平安,1,條子不死台灣不會好,2,台灣不需要死條子,一個不留,3,戒嚴時期是軍人最大,何時死條子當老大了,套句達爾伯格的名言,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當死條子,他是一個公務人員,他自己不守法時,林信吾大師兄,就會出來替天行道,兩個死條子的狗頭被砍斷,就是最好的例子,人人都可以是林信吾,你們認同嗎?今日暫時交通至此,共勉之,感謝主,
打擊犯罪真是警察濫權的好理由!臺灣絕大多數人也認同警察為了打擊犯罪而侵犯隱私權甚至人權是必需的!公權力的浮濫就是放任、默許、甚至讚同導致的!因為受害者是少數,所以就成為弱勢了!
法院認證~很蠢😂😂😂
詹老師的受害,這是台灣人民都要受害的嗎?
他們能害詹老師就能害任何一個人。公權力作惡可不管你姓不姓詹。
所以警察身上的密錄器,是擺好看的,現在不是有一堆美國警察,因密錄器抓出很多人民不知道的內幕嗎?(yt警張時刻)希望能有法律規定,當員警出外職勤時,必須強制打開密錄器,回交裝備後統一抽驗檢查,這類批著員警外衣的害群芝麻,不知道還有多少,石沈大海的。
看來可疑這理由可以嗎?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當警察向人民盤查時,人民可以要求警察表明身分,而且問明白為什麼要盤查。如果警察說不出所以然,不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各款的話,警察的行為,就是違法盤查,人民可以嚴正拒絕出示證件。
台灣守望者先驅
比這惡劣無數倍的事情是中國每天都在普遍普發生的。所以臺灣朋友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民主自由,我們已經無救,你們是中華文明的最後一點火種。
執政者以良心執政 人民有福
學歷問題
人民保母?金餒有牌流氓為什麼俗稱叫有牌流氓 懂了嗎😂跟共產制度有何不同!?大陸公安不就這樣?!
老師做法有錯 不應該逞口頭之快 面對警察 有好的方式處理 而不是罵蠢 警察自我舉證不足會有這種結果不意外 當街臨查警察本來就該舉證 當街被臨查 自己也要懂的舉證 而不是只會罵蠢
就民进党没问题😂😂😂
警察職權行使法,大大大於憲法囉
上樑不正下樑歪。
為什麼不報身分?
台灣的警察真的這麼爛嗎? 其實很多國家的警察都被譴責,但是沒有警察的地方豈不更可怕!我移民美國已經三十幾年,還沒移民的時候有一次開車,因為路上塞車很嚴重,寸步難行,我就開路肩,沒多久被警察抓到,他問我為什麼要開路肩是不是有急事?我馬上順著他的話説,我父親年紀大現在生病,所以我急著帶他去醫院,他就説好,這次原諒你,下次不要這樣了!我真的印像深刻,那裏有這麼體貼的警察。所以説不要因為部分壞警察,把所有警察都抹黑了,如果沒有警察我們的社會秩序會怎樣呢?
他們憑什麼對人民實施暴力,是以個人喜好來執法嗎,難怪會有些反彈的行為,
這種警察!是警察之恥!
警界之恥!可恥!敗壞警風!
政府應該嚴懲濫權官員,才不會下一位詹老師、黃媽媽事件.......
太可怕了!戒嚴時期的警察臨檢過國中生外出買宵夜的我,問了幾句就沒事了!怎麼現在的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還敢如此知法犯法!
我現在看到警察都盡量不看他們!
原本台灣的警察很鴨霸!妨礙公務是何標準?憲法是母法保障人民自由,公民權是比公權力更高尚的主張,警察是刑法偵查範圍敢公然違憲無視大法官解釋文535條內容遵行更詳細說明盤查、臨檢、搜索必須要有搜索票的狀態,警政署仍挑戰公民權,屢屢官官相護連同檢察官甚或法官都違背憲法精神;警察從小都沒做錯事犯過錯更別遑論披著國家制服卻勾結地方勢力笑談台灣廉政署都不是獨立監督公務體系的無權過問服務連絡政治署聯絡警政署的腐敗體制;世界民主自稱國家有台灣公務員薪資比人民最低薪資高好幾倍的荒唐社會偽善政腐!沒有政治家的台灣能稱民主,沒有專業中立的國會有如小丑劇,老生常駐政黨利益在宣誓當下與民心相背的不用功立委近十成就是拖敗害慘台灣止步不前的水深火熱環境大悶鍋!人才能高就外國爲何屈就自己在台灣變奴才。公民素質不佳助長公務腐朽國不像國家又難以成家,台灣人民的悲哀
希望官員都能良心覺醒!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民主、真法治、真人權」的國家!
台灣需要更多人像詹老師,勇敢站出來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另外,桃園地檢署也該檢討反省,寫出那種不起訴員警的理由,真令人懷疑,是不是檢察官欠員警很多錢?還是那司法官的證照是用雞腿換來的?他X的 警察職權行使法 是有分故意過失喔!?
這是犯了…斯德哥爾摩症的檢察官,在官官相護…!!! (真希望這檢察官的親屬,能夠親身經歷警察犯罪執法的過程)! 如此才會清醒 !
遭到濫權違法的無良警察凌虐詹老師,欽佩詹老師勇敢站出來説出真相。
為正義發聲人士愈多,世局愈趨光明.有希望的未來在於共德共好的良心!
這種濫權警察 應該 被免職 沒有資格 繼續做警察 !!!
濫權無極限~
竹北黑警:誰錄影就盤查誰
又是惡意執法,這樣的警察問題很大,故意找碴,這樣的警察該考核,汰除不適任員警真的那麼難嗎?😮😮😮以前也曾被挑釁惡意臨檢,就因為他是警察......對被害女士深有同感❤台灣就是警察國家,處處是法又處處不用罰,看他高興😨🤮
(警察 是全國唯一犯罪率最高的部隊) ! (只要將警察犯罪問題解決.處理掉之後,全台灣的犯罪率就可以下降一半了)…!
警察的濫權,讓人民受害
整天在那邊亂攔亂查,治安有變好嗎?建議在警察局裡面休息,不要出來擾民,一個月還不是領7.8萬,大家都好過
由這位警察自我主觀認定就為所欲為的對待一位落單女子,感覺警察行徑就像是“有牌照的流氓”,警察素質需提升,法治水準需加油!
可惡的警察!
警員自己拿錢出來賠!
還有將警員送入監獄,關到死!
因爲警察挑戰國家的憲法!
不適任
今天你不站出來明天換你被迫害
握有公權力濫用職權,人民要勇敢站出來抵抗,才不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這根本就是暴力執法!
軍警消防都是生死高壓工作,好像不像國外要定期心理醫師輔導評分…
這位女老師表現的非常值得大家尊崇和鼓勵的!也很高興這位不合理不合法的警員被合理的懲處了!在講述過程的內容中,曾一再說的到警局後就被戴上手鐐腳銬是讓我覺得聽來不太順耳的詞,是說錯了嗎?
公樸上下人權淡薄,有權者濫用公權力頻繁發生,導致人權受迫害,這是非常荒謬。根本皆無資格當公樸的條件,上下公樸須受充分良心和人權教育。
全民都需要良心覺醒
大家要勇於檢舉警察爛權執法過當
講求人權的民進黨就是如此行事去辦妨礙公務
這位警察最後判什麼刑?
唉!警察呀!
南無阿彌陀佛!現在的人心都越來越往勢利,欺善怕惡
法官判太輕了 支持上訴到底
那位警察活該啦 剛好而已 真的是有夠奇怪莫名其妙 無故違法臨檢盤查人民 大爆氣動手打人罵人抓人告人 還故意刁難人民拘留9小時(戴上手銬腳鐐)
一想到這件事情 我就非常生氣不爽
我最多一個月被路上臨檢盤查,超過11次,我有次被臨檢證件也給看了,也不讓我走,也不說,讓我傻傻等了10分鐘,然後他一個同事才送來酒測器,還測三次,我也沒喝酒啊!害我上班遲到。還有一次被酒測7次還不放過我,硬拗說我喝酒,我明明沒喝酒,把我搞的很憤怒,雙方發生口角,我氣到飆罵他,握拳想打那位在台北監獄外馬路上臨檢我的員警。後來他才放軟,自行離開,還跟我說,你可以去投訴我,我回說:我幹嘛投訴你,我又不是吃飽沒事幹。
警察本來就是有罪推論,才沒在讀法律的
啊!這位警察已經免職處分了!這年頭當警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比較好的!
警察有夠過份*壞透😤
彼此,彼此,弟兄平安,1,條子不死台灣不會好,2,台灣不需要死條子,一個不留,3,戒嚴時期是軍人最大,何時死條子當老大了,套句達爾伯格的名言,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當死條子,他是一個公務人員,他自己不守法時,林信吾大師兄,就會出來替天行道,兩個死條子的狗頭被砍斷,就是最好的例子,人人都可以是林信吾,你們認同嗎?今日暫時交通至此,共勉之,感謝主,
打擊犯罪真是警察濫權的好理由!臺灣絕大多數人也認同警察為了打擊犯罪而侵犯隱私權甚至人權是必需的!
公權力的浮濫就是放任、默許、甚至讚同導致的!因為受害者是少數,所以就成為弱勢了!
法院認證~很蠢😂😂😂
詹老師的受害,這是台灣人民都要受害的嗎?
他們能害詹老師就能害任何一個人。公權力作惡可不管你姓不姓詹。
所以警察身上的密錄器,是擺好看的,現在不是有一堆美國警察,因密錄器抓出很多人民不知道的內幕嗎?(yt警張時刻)
希望能有法律規定,當員警出外職勤時,必須強制打開密錄器,回交裝備後統一抽驗檢查,這類批著員警外衣的害群芝麻,不知道還有多少,石沈大海的。
看來可疑這理由可以嗎?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當警察向人民盤查時,人民可以要求警察表明身分,而且問明白為什麼要盤查。如果警察說不出所以然,不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各款的話,警察的行為,就是違法盤查,人民可以嚴正拒絕出示證件。
台灣守望者先驅
比這惡劣無數倍的事情是中國每天都在普遍普發生的。所以臺灣朋友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民主自由,我們已經無救,你們是中華文明的最後一點火種。
執政者以良心執政 人民有福
學歷問題
人民保母?金餒有牌流氓
為什麼俗稱叫有牌流氓 懂了嗎😂
跟共產制度有何不同!?
大陸公安不就這樣?!
老師做法有錯 不應該逞口頭之快
面對警察 有好的方式處理 而不是罵蠢
警察自我舉證不足會有這種結果不意外
當街臨查警察本來就該舉證
當街被臨查 自己也要懂的舉證 而不是只會罵蠢
就民进党没问题😂😂😂
警察職權行使法,大大大於憲法囉
上樑不正下樑歪。
為什麼不報身分?
台灣的警察真的這麼爛嗎? 其實很多國家的警察都被譴責,但是沒有警察的地方豈不更可怕!我移民美國已經三十幾年,還沒移民的時候有一次開車,因為路上塞車很嚴重,寸步難行,我就開路肩,沒多久被警察抓到,他問我為什麼要開路肩是不是有急事?我馬上順著他的話説,我父親年紀大現在生病,所以我急著帶他去醫院,他就説好,這次原諒你,下次不要這樣了!我真的印像深刻,那裏有這麼體貼的警察。
所以説不要因為部分壞警察,把所有警察都抹黑了,如果沒有警察我們的社會秩序會怎樣呢?
他們憑什麼對人民實施暴力,是以個人喜好來執法嗎,難怪會有些反彈的行為,
這種警察!是警察之恥!
警界之恥!可恥!敗壞警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