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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說沒有政治因素,誰信啊!
B dreamer 只剩鬼。
只能說國民黨和新黨自食惡果!當初的加害者成了今日的被害者,怪誰?
不是已经转型正义了吗?你们不是民主法治的地方吗?原来一切都是喊爽的
只剩台独!
young 蔡英文下台後就不要後悔
徐佳青顧左右而言它,避重就輕,令人失望.民進黨這樣幹會大失民心.
虚假青自己在一个节目中说,有时我这样说,因为我是个职业的政治人物,也就是说她说谎是因为自己是政治人物。特恶心的一政客,为自己说谎和欺骗找借口。
B dreamer 他就一装逼大屎!
B dreamer 民进党上台之后所作所为早就失民心了,执政无能,贪污案不了了之。
說真的,亮給你看證件你也不知道真假
B dreamer 民粹黨利用司法、權謀,當他們的遮羞布。
惡質檢察官知法違法,需嚴懲!謝謝公視開這節目給百姓有真知道的新聞,,
感謝吳教授的說明!清楚分明,容易理解!
看過好多吳景欽老師的文章評論,再看到他今天對本質法意與法律人權的堅持,真的令人敬佩與感動。
twelvemast 在台湾 能摸着良心 一以贯之 就足够令人感动了
一到佳清发言的时候,我就跳过
證人不是被告為什麼要搜索、鎖喉還是調查局把證人當成被告拘提搜索已經是慣行作法?
第一,徐佳菁的拍招蒐證,根本與王炳忠案是不同的模式,完全無法類比。徐小姐是在搜索過程中拍照,而王炳忠則是在搜索行為開始前,時間點完全不同,如何類比?第二,台灣智庫董姓委員的評論完全失焦,這個案子會有爭議處,是程序,是過程好嗎?不是適用法條的問題,關間諜法何事?第三,民進黨在野時為何不提間諜法,直到今天執政後,忽然蹦出要創製這個法?甚至要跟對岸去比較誰能完全監控嗎?第四,過去民進黨非常強調人權,但是在本案討論中,兩位民進黨代表則絕口不提“人權”,難不成真的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侵犯人權 證人當被告!
台奸也是需要人權的
新党 and 新黨青年軍 漢廷,炳忠 and 明正, you are awesome, you are Hero, may your dream come true and bring peace to all Chinese Nation.
吳教授講得太好了 司法改革應該從調查局開始
徐佳青又再鬼扯惹!抗傳才能即拘 第一次傳證人而已 應到案是8:30 王柄忠並沒抗傳啊!凌晨6點多就先定罪王抗傳 要提前抓人“這是啥小政府!徐佳青到底再公鯊小!?
真理大学的副教授真不错👍
有良心、有正義的師長~~難得啊!學生的福氣,國家的福氣~
真理大學教授,讚👍!希望更多人有共識,
照佳青委員的説法我們台灣的人民從小學就應該開始有法學課程了
我看了那麼多台 這位主持人的問法 我覺得最公正 ~公平~
檢調單位是最應該遵重人權,請尊重每一個人,無罪推定啊!
民進黨終於說出這次拘押新黨比國民黨時代還要惡霸。
檢查官濫權,法官當橡皮圖章,人權有何保障
吳教授,讚!
檢調人員知法、玩法,嚴重違反人權,法官用橡皮圖章幫凶,我們的司法還停留在戒嚴時期,原地踏步,讓人感到既心寒又恐怖,司法改革,刻不容緩。
主持人綠色,但還算公道中立!起碼讓人看得起!
利用國家公權力的橡皮圖章法官,濫權檢查官,濫權調查局, 違反程序正義, 違反偵查不公開精神, 違反 證據法則, 造成白色恐怖, 讓人民感到恐怖害怕, 嚴重危害人權, 這一事件 , 更加突顯 程序正義與轉型正義 的急迫性 , 事實證據 , 人民眼睛是雪亮的 ,别再欺矇人民。
知法犯法 濫用職權 最可惡 也最可怕
有明確的證據才能搜索拘提,此事件違反程序正義,檢調也需要好好整頓改革。
真理大学教授你可以得100分。
今天錄製品質很差欸…一直斷斷續續的
怕被查水表
還是教授比較清楚,偵查不公開是規範公務員,法務部長也太不專業了.....
違法濫權的檢調單位,迫害無辜的人民,甚至欺騙了社會大眾,是可以被接受的嗎?
真是相由心生 親綠的人怎麼都沒一個人樣的呢 也沒什麼奇怪 他們本來就無恥
檢調知法不照法,濫權至此,人民太沒有保障!
太誇張了吧!證人為何會被當做被告一樣拘提?!政府是要將白色恐怖重現江湖了嗎?
嚴懲違法濫權檢察官才能遏止
檢調帶頭違法濫權,違反程序正義,猶如白色恐怖,如何叫人民守法,政府應即刻嚴懲違法濫權之檢調相關人員。
法制國家本應嚴守證據法則、程序正義、偵查不公開,不管執政是誰,檢調單位實不應淪為政黨的打手才是。
徐佳青,习惯性地翻白眼是时间就是无话可说,还在睁眼说瞎话。她的每后一句话都能打脸她的前一句话。能厚颜到这种地步,非民进党也
檢查官濫權,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知法犯法,應受懲處。
主持人很客觀公正
🤙🤙🤙
口口聲聲轉型正義問民進黨說了算
蕭有福 你终于明白民主是什么了,就是民进党做主啊!幸福吧,意不意外,高不高兴。
司法要真改革,要人權,要程序正義
公允、价值、人权、客观。主持人素质极高。如果台湾人的社会是如此的冷静平实,有谁说打台湾,爱惜还怕少了。
偵查不公開,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 不是指 "證人"
程序正義是保護人權,司法檢調人員要遵循。
又是一件媒體未審先判案件, 檢調再次違反偵查不公開喔! 違法官員要重懲啊 !
檢調黑手又出現,恐怖又將蔓延,這些濫權的檢察官人民一定要出來反對他們
現在的檢察官權力過大而浮濫起訴,應該要有懲戒機制,以免造成百色恐怖。
程序正義是司法最重要的,通知書、傳票、拘票一起使用,這是重大程序違法,白色恐怖的手段。
王定宇是什么都知道,深度参与啊。
wu Joel 王大明白
就是他在操作的。
wu Joel 王定宇才是真正巔覆國家安全的一條狗。
檢調濫權違反程序正義,沒有人權概念,辦案粗糙,等同白色恐怖,難道人民要生活在恐怖的環境。
檢調偵辦案件,一定要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不然跟中共有何差別?這是基本人權,人人平等,勿妄勿縱,有罪就依法送辦!
司法改革有迫切的必要,才可保障人權,不會一再發生檢察官濫權,違法搜查偵辦的人權迫害悲劇。
很明顯有程序問題,濫權事實就如吳教授所言,真正的改革勢在必行。
這絕對不是個案,再次見證檢調的偵查不公開,違法羈押的違法事證!
我們的司法是個笑話又不是現在才存在不依法的檢調,會忘記證據的恐龍法官,一堆為方便行事只會蓋章的公務員只會選舉不會治國的一堆政治人物我門的法治理想只在天上還有很多像我這樣只敢在這說的鴕鳥謝謝吳教授,我支持司法改革
濫權、違法程序正當原則,知道是陋習卻無人能治,政府究竟都在做些什麼事情
轉移焦點,偷換概念,明明是政治壓迫,卻被有意的引導到程序和法律瑕疵上,民進黨真是玩弄權謀的高手!!!
吳景欽副教授說的對,檢察官的權力過大。怎麼有檢察官一次就把所有票開好(搜索、傳喚、拘提),程序是不對的。檢察官應該是公權力最後的把關者,結果竟然只是當個橡皮印章,司法真的要改革!
受不了這種違法又不正義的事不斷發生 卻又無人可以說清楚或受懲罰
現在竟然濫權檢查官 、調查局做到這樣的違反程序正義、違反偵查不公開,嚴重侵犯人權啊!
檢調人員要守法
司法改革人民自立自強自己做!公投第一案:獨立檢察官民選!!! 檢察總長民選!!! 讓檢察署獨立!!!
支持
没鸡巴用!
知道知道 !在中國低端鸡巴沒地方用 哈哈哈
這是公法私用。
重要回覆kadg ka你是智障還是白癡?
這是甚麼司法??? 甚麼國家的制度??? 要對方當證人,結果完全違法程序正義,變成拘提,逮捕,這跟對岸到底哪裡在不一樣了??? 小英總統說好的人權呢???
王炳忠爸媽都被抓?!
祖宗牌位都收走?!
濫用職權,人權在哪?
是非公道,在人心
這簡直就是橡皮章法官、濫權檢查官、濫權調查局,都違反了証據法則和程序上的正當性!新政府的轉型正義呢?還在欺矇人民!!!
民眾法律條文通常都不清楚,經過法律教授的解說,我們終於明白關鍵在哪裡,否則各說各話,淪為口水戰。
檢調的權力過大,違反程序正義,罔顧普世人權,台灣距離民主法治國家還很遙遠
沒有程序就沒有正義,濫權檢查官,嚴重傷害民主法治國家。
程序正義開倒車!這國家怎麼了!?人民當自強!!
以後換國民黨執政比照辦理。看您們怎麼說。哈哈
總統承諾的司法轉型正義,什麼時候可以兌現!
國安單位已經全面執政, 不然你要怎樣? 吃相難看違反程序正義, 一定要公布這些指導核發的檢察官等相關人員.
以為老百姓都不懂何謂程序正義嗎?執法者,請拿出尊重憲法精神的道德良心。
程序正義應嚴守 才能保障人權
檢察官濫權一定要嚴加懲罰,這是國家的亂源!
偵查過程有很大的瑕疵,違反程序正義,檢調便宜行事,沒有人權觀念,預設人民有罪,知法違法甚至規避法律,應該要有檢調違法懲處機制,否則任何一個民眾都會遭此司法迫害的威脅。
政黨的輪替看到的是無能換無恥!大庭廣眾下黑白顛倒、是非不分!大言不慚!
明年用選票吧!終結綠色恐怖!
橡皮圖章法官,濫權檢查官,濫權調查局,到現在台灣還這樣,不懂程序正義,一直違反偵查不公開,還敢說自己很民主化?太糟糕了👎
如果我是民進黨 我還真不敢上電視!
司法應獨立,淪為政治打手,全民之悲
公務人員要依法以人為本來行事,不要老是用一些文字遊戲來愚弄人民,認錯改過真的有這麼難嗎?
第二個徐佳青和第四個董立文直接跳過
亂七八糟的政府人民都拿它沒辦法嗎?
恐怖喔!恐怖喔!還被對岸笑沒有人權,看得出來司法國是會議果然是在大拜拜,找專家學者來背書而已
27:12 吳景欽副教授說得很好啊。而且檢察官確實便宜行事,所謂他字案真的很瞎。
檢察官,法官濫權違反程序正義原則,無司法人權,跟戒嚴時期無兩樣,不是要有證據才能辦案嗎?這是押人取供。
強烈支持如果拿不出任何證據,就告法官枉法裁判罪,檢調濫權追訴罪!!
很多人都說可以錄影、拍照,不能直播。然後,錄影完的檔案再被扣走,這樣可以保障自身權益??
會以違反國安法來約談這些不具任何公職身分的人,若是說洩密明顯層級不夠,不可能掌握到機密最有可能的理由是仲介台灣青年去大陸被吸收後回台,將來這些人可能從民代助理慢慢成為候選人從政,或是考取公職進入公家機關,所以才會查扣「統派青年組織圖」,但是這些人也不過是預備軍而已,尚未做到違法國安法的事,因此不能羈押法辦,搜索只為掌握資訊以上純屬臆測
搜索百姓很英雄,違反正當程序很狗熊。
美國搜索票是由法院來核發,法院核發搜索票(warrant)必須秉於相當合理根據(probable cause),而合理根據並非需要有超越合理的懷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只需有合理的相信即符合聲請搜索票之條件,搜索票必需明示搜索之人事、時、地、物。否則,則違反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之立法精神。原則上,搜索或扣押倘若未事先獲得法院之審核,則是不合理(unreasonable)和違憲的(unconstitutional)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2199,&job_id=151402&article_category_id=2203&article_id=76355
台湾就不用证据啦,直接一句话就放了。天天要被调查者侦查不公开,结果自己放话也绿色媒体。台湾司法?哈哈,井里的笑话。
有錯就應該要承認,硬ㄠ實在看不下去了,執政黨不是在強調,程序正義與轉型正義,怎麼得了失憶症?
哪有兩張不同地的傳票 拘票一起給 搜索指定時間未到就開始強制搜索 台灣司法素質越來越低了
这个节目和主持人比较公道!!难得!台湾的民主法治需要这样的客观公正媒体
王炳忠搜索案觀察遵守時間與法律是文明的指標中華民國真是非常落後國家。美國法官簽發搜索票有人事時地物。時間不對,蒐證違法,證據無效。台灣檢察官與警察人搜索民宅,侵犯人民隱私權,對遵守搜索票時間,居然這麼無知。檢查官真的要多看美國影集,Law and order法網游龍。判刑20年。多關一天,違法。少關一天,違法。多一分鐘違法。少一分鐘違法。
你是不認識8點半三個字嗎,這個叫做沒有規定到幾點幾分?執法單位的程序瑕疵在所有法治國家都是很嚴重的事,如果你承認中華民國不是的話,那又另當別論不用引導什麼輿論,只要用民進黨過往的標準就可以了。如果你說這個標準是偽君子的話,那我也欣然附和就好。
Anthony 檢調今天的做法跟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期對社會的迫害方式有什麼差別嗎?今天這些被抓的人過去怎麼不說話?過去冷漠,今天拿什麼立場要求社會支援?你的分析,也適用於拿來觀察共產黨對待李明哲的方式。可惜今天新黨被抓的青年軍,曾經替李明哲說過話嗎?
关键是台湾太脏了,你要抓人就直接抓人,弄这些有的没的,还弄个证人身份,被请去。中国古代说的,鸿门宴就是如此。你要抓人,就用嫌疑人的身份来。抓人就是抓人,正大光明的来嘛。但是台湾人是用一个证人的身份来诈骗来着。真是一场好戏,原来证人是这样的,原来,请是这样的请的,原来如此。长见识了。原来,台湾的法官是诈骗犯来着。
Grunberd S 你沒看到票上的時間? 哇哇 好猛喔 什麼都不用遵守 甚至瞎說沒有 請趕快登基 宣佈帝制啦 垃圾人
young 所以,跟对岸不过是五十笑百步。不知道很多人哪来的优越感?
檢調的搜索拘提明明是違反程序正義及人權,還是矇著眼說一切合法,是合誰的法?
程序有問題,濫權到有如回到白舍恐怖的年代,現在是綠舍恐怖嗎?
這個案件說沒有政治因素,誰信啊!
B dreamer 只剩鬼。
只能說國民黨和新黨自食惡果!當初的加害者成了今日的被害者,怪誰?
不是已经转型正义了吗?你们不是民主法治的地方吗?原来一切都是喊爽的
只剩台独!
young 蔡英文下台後就不要後悔
徐佳青顧左右而言它,避重就輕,令人失望.民進黨這樣幹會大失民心.
虚假青自己在一个节目中说,有时我这样说,因为我是个职业的政治人物,也就是说她说谎是因为自己是政治人物。特恶心的一政客,为自己说谎和欺骗找借口。
B dreamer 他就一装逼大屎!
B dreamer 民进党上台之后所作所为早就失民心了,执政无能,贪污案不了了之。
說真的,亮給你看證件你也不知道真假
B dreamer 民粹黨利用司法、權謀,當他們的遮羞布。
惡質檢察官知法違法,需嚴懲!
謝謝公視開這節目給百姓有真知道的新聞,,
感謝吳教授的說明!清楚分明,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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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elvemast 在台湾 能摸着良心 一以贯之 就足够令人感动了
一到佳清发言的时候,我就跳过
證人不是被告
為什麼要搜索、鎖喉
還是調查局把證人當成被告拘提搜索已經是慣行作法?
第一,徐佳菁的拍招蒐證,根本與王炳忠案是不同的模式,完全無法類比。徐小姐是在搜索過程中拍照,而王炳忠則是在搜索行為開始前,時間點完全不同,如何類比?
第二,台灣智庫董姓委員的評論完全失焦,這個案子會有爭議處,是程序,是過程好嗎?不是適用法條的問題,關間諜法何事?
第三,民進黨在野時為何不提間諜法,直到今天執政後,忽然蹦出要創製這個法?甚至要跟對岸去比較誰能完全監控嗎?
第四,過去民進黨非常強調人權,但是在本案討論中,兩位民進黨代表則絕口不提“人權”,難不成真的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侵犯人權 證人當被告!
台奸也是需要人權的
新党 and 新黨青年軍 漢廷,炳忠 and 明正, you are awesome, you are Hero, may your dream come true and bring peace to all Chinese Nation.
吳教授講得太好了 司法改革應該從調查局開始
徐佳青又再鬼扯惹!抗傳才能即拘 第一次傳證人而已 應到案是8:30
王柄忠並沒抗傳啊!凌晨6點多就先定罪王抗傳 要提前抓人“這是啥小政府!徐佳青到底再公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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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良心、有正義的師長~~難得啊!學生的福氣,國家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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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佳青委員的説法我們台灣的人民從小學就應該開始有法學課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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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單位是最應該遵重人權,請尊重每一個人,無罪推定啊!
民進黨終於說出這次拘押新黨比國民黨時代還要惡霸。
檢查官濫權,法官當橡皮圖章,人權有何保障
吳教授,讚!
檢調人員知法、玩法,嚴重違反人權,法官用橡皮圖章幫凶,我們的司法還停留在戒嚴時期,原地踏步,讓人感到既心寒又恐怖,司法改革,刻不容緩。
主持人綠色,但還算公道中立!起碼讓人看得起!
利用國家公權力的橡皮圖章法官,濫權檢查官,濫權調查局, 違反程序正義, 違反偵查不公開精神, 違反 證據法則, 造成白色恐怖, 讓人民感到恐怖害怕, 嚴重危害人權, 這一事件 , 更加突顯 程序正義與轉型正義 的急迫性 , 事實證據 , 人民眼睛是雪亮的 ,别再欺矇人民。
知法犯法 濫用職權 最可惡 也最可怕
有明確的證據才能搜索拘提,此事件違反程序正義,檢調也需要好好整頓改革。
真理大学教授你可以得100分。
今天錄製品質很差欸…一直斷斷續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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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教授比較清楚,偵查不公開是規範公務員,法務部長也太不專業了.....
違法濫權的檢調單位,迫害無辜的人民,甚至欺騙了社會大眾,是可以被接受的嗎?
真是相由心生 親綠的人怎麼都沒一個人樣的呢 也沒什麼奇怪 他們本來就無恥
檢調知法不照法,濫權至此,人民太沒有保障!
太誇張了吧!證人為何會被當做被告一樣拘提?!政府是要將白色恐怖重現江湖了嗎?
嚴懲違法濫權檢察官才能遏止
檢調帶頭違法濫權,違反程序正義,猶如白色恐怖,如何叫人民守法,政府應即刻嚴懲違法濫權之檢調相關人員。
法制國家本應嚴守證據法則、程序正義、偵查不公開,不管執政是誰,檢調單位實不應淪為政黨的打手才是。
徐佳青,习惯性地翻白眼是时间就是无话可说,还在睁眼说瞎话。她的每后一句话都能打脸她的前一句话。能厚颜到这种地步,非民进党也
檢查官濫權,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知法犯法,應受懲處。
主持人很客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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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口聲聲轉型正義問民進黨說了算
蕭有福 你终于明白民主是什么了,就是民进党做主啊!幸福吧,意不意外,高不高兴。
司法要真改革,要人權,要程序正義
公允、价值、人权、客观。主持人素质极高。如果台湾人的社会是如此的冷静平实,有谁说打台湾,爱惜还怕少了。
偵查不公開,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 不是指 "證人"
程序正義是保護人權,司法檢調人員要遵循。
又是一件媒體未審先判案件, 檢調再次違反偵查不公開喔! 違法官員要重懲啊 !
檢調黑手又出現,恐怖又將蔓延,這些濫權的檢察官人民一定要出來反對他們
現在的檢察官權力過大而浮濫起訴,應該要有懲戒機制,以免造成百色恐怖。
程序正義是司法最重要的,通知書、傳票、拘票一起使用,這是重大程序違法,白色恐怖的手段。
王定宇是什么都知道,深度参与啊。
wu Joel 王大明白
就是他在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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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濫權違反程序正義,沒有人權概念,辦案粗糙,等同白色恐怖,難道人民要生活在恐怖的環境。
檢調偵辦案件,一定要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不然跟中共有何差別?這是基本人權,人人平等,勿妄勿縱,有罪就依法送辦!
司法改革有迫切的必要,才可保障人權,不會一再發生檢察官濫權,違法搜查偵辦的人權迫害悲劇。
很明顯有程序問題,濫權事實就如吳教授所言,真正的改革勢在必行。
這絕對不是個案,再次見證檢調的偵查不公開,違法羈押的違法事證!
我們的司法是個笑話又不是現在才存在
不依法的檢調,會忘記證據的恐龍法官,
一堆為方便行事只會蓋章的公務員
只會選舉不會治國的一堆政治人物
我門的法治理想只在天上
還有很多像我這樣只敢在這說的鴕鳥
謝謝吳教授,我支持司法改革
濫權、違法程序正當原則,知道是陋習卻無人能治,政府究竟都在做些什麼事情
轉移焦點,偷換概念,明明是政治壓迫,卻被有意的引導到程序和法律瑕疵上,民進黨真是玩弄權謀的高手!!!
吳景欽副教授說的對,檢察官的權力過大。怎麼有檢察官一次就把所有票開好(搜索、傳喚、拘提),程序是不對的。檢察官應該是公權力最後的把關者,結果竟然只是當個橡皮印章,司法真的要改革!
受不了這種違法又不正義的事不斷發生 卻又無人可以說清楚或受懲罰
現在竟然濫權檢查官 、調查局做到這樣的違反程序正義、違反偵查不公開,嚴重侵犯人權啊!
檢調人員要守法
司法改革人民自立自強自己做!
公投第一案:獨立檢察官民選!!! 檢察總長民選!!! 讓檢察署獨立!!!
支持
没鸡巴用!
知道知道 !在中國低端鸡巴沒地方用 哈哈哈
這是公法私用。
重要回覆
kadg ka
你是智障還是白癡?
這是甚麼司法??? 甚麼國家的制度??? 要對方當證人,結果完全違法程序正義,變成拘提,逮捕,這跟對岸到底哪裡在不一樣了??? 小英總統說好的人權呢???
王炳忠爸媽都被抓?!
祖宗牌位都收走?!
濫用職權,人權在哪?
是非公道,在人心
這簡直就是橡皮章法官、濫權檢查官、濫權調查局,都違反了証據法則和程序上的正當性!新政府的轉型正義呢?還在欺矇人民!!!
民眾法律條文通常都不清楚,經過法律教授的解說,我們終於明白關鍵在哪裡,否則各說各話,淪為口水戰。
檢調的權力過大,違反程序正義,罔顧普世人權,台灣距離民主法治國家還很遙遠
沒有程序就沒有正義,濫權檢查官,嚴重傷害民主法治國家。
程序正義開倒車!這國家怎麼了!?人民當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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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單位已經全面執政, 不然你要怎樣? 吃相難看違反程序正義, 一定要公布這些指導核發的檢察官等相關人員.
以為老百姓都不懂何謂程序正義嗎?執法者,請拿出尊重憲法精神的道德良心。
程序正義應嚴守 才能保障人權
檢察官濫權一定要嚴加懲罰,這是國家的亂源!
偵查過程有很大的瑕疵,違反程序正義,檢調便宜行事,沒有人權觀念,預設人民有罪,知法違法甚至規避法律,應該要有檢調違法懲處機制,否則任何一個民眾都會遭此司法迫害的威脅。
政黨的輪替看到的是無能換無恥!大庭廣眾下黑白顛倒、是非不分!大言不慚!
明年用選票吧!終結綠色恐怖!
橡皮圖章法官,濫權檢查官,濫權調查局,到現在台灣還這樣,不懂程序正義,一直違反偵查不公開,還敢說自己很民主化?太糟糕了👎
如果我是民進黨 我還真不敢上電視!
司法應獨立,淪為政治打手,全民之悲
公務人員要依法以人為本來行事,不要老是用一些文字遊戲來愚弄人民,認錯改過真的有這麼難嗎?
第二個徐佳青和第四個董立文直接跳過
亂七八糟的政府人民都拿它沒辦法嗎?
恐怖喔!恐怖喔!還被對岸笑沒有人權,看得出來司法國是會議果然是在大拜拜,找專家學者來背書而已
27:12 吳景欽副教授說得很好啊。而且檢察官確實便宜行事,所謂他字案真的很瞎。
檢察官,法官濫權違反程序正義原則,無司法人權,跟戒嚴時期無兩樣,不是要有證據才能辦案嗎?這是押人取供。
強烈支持如果拿不出任何證據,就告法官枉法裁判罪,檢調濫權追訴罪!!
很多人都說可以錄影、拍照,不能直播。然後,錄影完的檔案再被扣走,這樣可以保障自身權益??
會以違反國安法來約談這些不具任何公職身分的人,若是說洩密明顯層級不夠,不可能掌握到機密
最有可能的理由是仲介台灣青年去大陸被吸收後回台,將來這些人可能從民代助理慢慢成為候選人從政,或是考取公職進入公家機關,所以才會查扣「統派青年組織圖」,但是這些人也不過是預備軍而已,尚未做到違法國安法的事,因此不能羈押法辦,搜索只為掌握資訊
以上純屬臆測
搜索百姓很英雄,違反正當程序很狗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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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則違反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之立法精神。原則上,搜索或扣押倘若未事先獲得法院之審核,則是不合理(unreasonable)和違憲的(unconstitutional)
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2199,&job_id=151402&article_category_id=2203&article_id=76355
台湾就不用证据啦,直接一句话就放了。
天天要被调查者侦查不公开,结果自己放话也绿色媒体。台湾司法?
哈哈,井里的笑话。
有錯就應該要承認,硬ㄠ實在看不下去了,執政黨不是在強調,程序正義與轉型正義,怎麼得了失憶症?
哪有兩張不同地的傳票 拘票一起給 搜索指定時間未到就開始強制搜索 台灣司法素質越來越低了
这个节目和主持人比较公道!!难得!台湾的民主法治需要这样的客观公正媒体
王炳忠搜索案觀察
遵守時間與法律是文明的指標
中華民國真是非常落後國家。
美國法官簽發搜索票有人事時地物。
時間不對,蒐證違法,證據無效。
台灣檢察官與警察人搜索民宅,侵犯人民隱私權,對遵守搜索票時間,居然這麼無知。
檢查官真的要多看美國影集,
Law and order法網游龍。
判刑20年。
多關一天,違法。
少關一天,違法。
多一分鐘違法。
少一分鐘違法。
你是不認識8點半三個字嗎,這個叫做沒有規定到幾點幾分?執法單位的程序瑕疵在所有法治國家都是很嚴重的事,如果你承認中華民國不是的話,那又另當別論
不用引導什麼輿論,只要用民進黨過往的標準就可以了。如果你說這個標準是偽君子的話,那我也欣然附和就好。
Anthony
檢調今天的做法跟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期對社會的迫害方式有什麼差別嗎?
今天這些被抓的人過去怎麼不說話?過去冷漠,今天拿什麼立場要求社會支援?
你的分析,也適用於拿來觀察共產黨對待李明哲的方式。可惜今天新黨被抓的青年軍,曾經替李明哲說過話嗎?
关键是台湾太脏了,你要抓人就直接抓人,弄这些有的没的,还弄个证人身份,被请去。
中国古代说的,鸿门宴就是如此。
你要抓人,就用嫌疑人的身份来。抓人就是抓人,正大光明的来嘛。
但是台湾人是用一个证人的身份来诈骗来着。
真是一场好戏,原来证人是这样的,原来,请是这样的请的,原来如此。
长见识了。
原来,台湾的法官是诈骗犯来着。
Grunberd S 你沒看到票上的時間? 哇哇 好猛喔 什麼都不用遵守 甚至瞎說沒有 請趕快登基 宣佈帝制啦 垃圾人
young 所以,跟对岸不过是五十笑百步。不知道很多人哪来的优越感?
檢調的搜索拘提明明是違反程序正義及人權,還是矇著眼說一切合法,是合誰的法?
程序有問題,濫權到有如回到白舍恐怖的年代,現在是綠舍恐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