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CC字幕】陳耀祥備詢場面火爆 黃國昌: 你把NCC拉起來跟立法院對幹|TVBS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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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9 апр 2024
- #黃國昌#陳耀祥#備詢#NCC#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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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陳耀祥太囂張
背後有老大支持
不然小弟敢如此囂張
他要是民メ黨的主席,肯定,保証比任何一個民X黨的人更獨。賴的臺獨務實工作者和陳恐怕會被比下去。@@user-ql3cj1ix3k
NCC就是有這種官員丟臉無恥
什麼是藐視國會,這就是藐視國會!
囂張的陳耀祥,那個嘴臉
這就是民進黨的官員
騙神蘇光頭立下的優良示範😂
各种诡辩
是合議制還是首長制?都說錯了 是獨裁制
NCC,監察院,一起廢除,如果廢不掉就把預算全刪。
數發部也請加入廢除或預算刪除,看看數發部成立後只會到處1. 全球旅遊 2. 外包業務 3. 點麵線,有需要養這種肥貓嗎?
@@parkeryang6211裏面還半數是沒有公務人員資格耶!花我們的錢養網軍!
@@johnjue4611數發布很難廢掉,直接預算全刪除啦
*雙手雙腳贊成 !*
依[賭博罪][搶劫罪][詐欺罪][圖利罪][偽證罪][強制罪],提告 期交所,期貨公會,證期局,金管會 ,期貨商,官商勾結 違法包庇
請求 檢察署依法提起公訴
人民的財產絕不允許,任何人利用職務圖利券商罔顧法律,詐欺搶劫
請問政風是誰? 有無移送檢調?
經過我多年多次檢舉. 請問辦案到哪個程度了
請問啟動調查機制了嗎? 為何沒有人跟我聯絡?
假碰磁真搶劫,昔有貪官[毀堤淹田].逼迫農民[自願]賤賣土地,今有強盜[毀法搶劫](分道賭博,攔路搶劫)(我早已拒絕且拒絕簽署)統一期貨,謊話連篇 逼人至死,偽證罪 圖利罪 賭博罪 強制罪 結夥強劫 叫唆犯罪 利益輸送,加重詐欺罪,教唆偽造文書,哄抬價格牟利罪,濫權賺黑心錢,選擇權是[結算差價之契約],差1元少半毛都是犯罪,定有刑責
台灣不是獨裁國家,法律並沒有授權公務員[舞弊][强制賭博][強制搶劫][損害法益]的權力,公務人員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每日收市後,期貨結算所會根據收市價,計算每日結算價(Settlement Price),來釐定未平倉合約[市值], 稱為逐日計算制度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
價格操縱是指以獲取不當利益或轉嫁風險為目的,濫用職權操縱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製造證券、期貨市場假象,誘導或者致使投資者在不瞭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證券、期貨投資決定,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行為。
所有快速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行政責任(怠惰)瀆職罪,
刑事責任(瀆職失職)[結夥搶劫] [賭博][加重詐欺罪][叫唆犯罪][損害法益]
犯罪事實:金管會坦承[搶劫一空]
(陳椒華立委 6月14號記者會)
期交所已坦承所謂應全部砍倉,其目的是為了
1,搶劫沒有履約風險,無保証金義務的買方契約
2搶劫無須保證金的部位(毁約背信)
3搶劫交易人獲利的部位(見利忘義)
4,搶劫交易人做對方向獲利的部位(趁亂搶劫)(註, 本應依法結算), 被強盜攔路搶劫
5,[逆向結算][逆向搶劫],並以反向炒作偏離價格去搶劫順向交易人,南下列車去搶劫北上列車(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及詐欺罪),法律嚴格規定了結算制度
6,搶劫超額保証金,合法交易的交易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交易人
7,搶劫違法交易的交易人,[誘騙交易][透支交易],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
8,搶劫依法律規定繳交保證金的人
9,非法搶劫偏離指標所影響的部位(縱火打劫)(假碰磁真搶劫)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違法逼倉],違法結算)商品詐欺、買空賣空,[積極的虛構事實][消極的隐匿事實]
全世界法規(包括台灣),都有嚴格規定須依照結算价計算,否則就僅僅是買空賣空詐欺的賭博契約
10,,搶劫有結算權力,結算法益及結算價值的合約
11.搶劫及損害交易人法益(貪贓枉法)
12,法律嚴格規定,必須依法結算
13.無差別搶劫交易人部位,違反金保法,
14金保法,必須為有利於交易人之裁判 (因為交易人可能遭受到隱匿欺瞞誤會詐欺=>另案檢舉
15、結算差價之契約,必須依法結算
16.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
本來是期交所要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自編自導自演搶劫交易人
貪官舞弊不認帳, 下令强盜縱火搶劫毀昆滅跡,可惜法益不會憑空消失,一定有人搶走了(罪証明確)
17,石油公司賣出期貨,他有沒有風險指標的義務?=>沒有、
有沒有偏離价格的義務=>沒有,
交易人購買的部位,可以被搶劫損害法益嗎?=>否=>有國家的法律保護交易人的權利與法益,
石油公司只須在期貨商遵法發出[明確金額]及[確切時間期限]繳交[法律所規定的保証金]即可,
任何指標,价格操控,假冒的保証金(短收虛增).都是違法逼倉賭博犯罪行為.(法律:使人行無義務之事)
18期貨安全規則的制定是數百年的血和淚定下來的
主管機關心術不正,毀法搶劫
19, 金管會畏罪却責說不是強制、
但交易人的部位被強制搶劫一空
20,[車手]期貨商(自證己罪)[強制賭博]、[強制搶劫]、強制罪,[損害法益]
21, 買空賣空 無論是正面表列或者是負面表列, 都是詐欺罪
22, 誘骗交易[=設圈套](證1,2,3),[透支交易] ,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
23, 期貨商空手套白狼,
24, 垂直價差單 被強制砍倉+強盜搶劫, 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且全世界都不敢違法搶劫的 金融弊案, 土匪演埸戲就把他搶了
25, 為了 利益輸送 圖利券商+价格操縱, 量身訂做的賭博詐欺契約
26. 偏離價格 價格操縱, 是詐騙集團 自编自導自演 的金融犯罪( 違反立法院法律, 及全世界交易規則金融法規)
27, 狸貓換太子
28, 掛羊頭賣狗肉
29, 交易人[相信政府] [會依法結算] [會依法限期追繳],[ 會依法逐日計算], 才會進場交易, 任何貪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舞弊詐欺],[不依法結算]
30,期交法73條, 法律規定不得簽訂全杈委託書, 所以[罪犯]必然涉案其中, 交易人有無受到欺瞞詐騙, 很容易證明
下列案件,係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一)被害人係一個或一個以上之金融機構,而侵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二)對金融機構信用有重大危害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之主要或關鍵之犯罪行為(例如:詐欺、偽造文書、洗錢等罪)係在金融機構營業體系內進行之案件。
(四)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財金主管機關監督業務範圍內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包括銀行局、檢查局及證券期貨局)及中央銀行依其主管機關權責認定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其他嚴重危害金融機構營運或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證1.2.3)
2、多次強迫交易的;(數萬筆)
3、社會影響惡劣的;(證1,2)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證1,2)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證1.2,....,)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證1,2,3,4)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1項第4、5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縱令雙方並無爭吵,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第 170 條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第 17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几兩,说幾兩就几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明確的強盜搶劫.還狡辯
明顯安全管理 有 嚴重問題
犯罪事實 總共65項, 因為罄竹難書 另案檢舉
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本質),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如果賴總統真的辦貪官.真的辦0206[毁法][假碰磁真搶劫][賭博][詐欺][强制][叫唆犯罪]偽造图利]強盜搶劫利益輸送事件,我就承認我看错民進黨,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本質)
😮
陳耀祥是社會的公敵
光看陳耀祥的回答我都快要中風了,
站在質詢台上的黃國昌真厲害
黃國昌戰神欸
無恥的政客 人民這樣都能忍?
40% 忍耐與原諒(限定綠色)的數字
想太多了 投票結果顯示 人民只是喜歡黃國昌質詢的血流成河畫面 ,
對於改變行政風氣,是根本上的不願意
有很多人想法是這樣,哇讚哦官員終於被嘴了,投票日到了,唉呦這個綠色抗中保台就投這個,回去繼續看他們罵
這位NCC主委真是囂張到目中無人
40%的最愛
陳耀祥一副"你在那叫什麼"的囂張態度,一定是得到掃把蘇的真傳
支持黃國昌問政的方式加油
咆哮嗎? 爛透了!
@@user-ye5jp8gy7w今天他如果咆哮的是我愛民進黨,你就會說棒透了 笑死
@@user-ye5jp8gy7w 至少護航立委好多了,讓我們知道這種官員都有人支持,實在大開眼界
@@user-ye5jp8gy7w咆哮?做那麼爛不用罵 一副無所謂的態度 就是欠罵
@@user-ye5jp8gy7w我問一下你民進黨貪污的法案都不審,你為何可以投得下去這種黨,別跟我說抗中保台,民眾黨比綠的還能夠守護,因為你不斷的被這些綠色政客撈幾億進他們口袋你卻渾然不知
陳耀祥有很多東西可以查!
最認真的立委,謝謝老師一直為國家付出
認真專業的立委,面對無賴的官員
支持黃國昌加油愛你
這麼囂張才能當東廠機構
國昌老師修理得好👍
感謝黃國昌為台灣人民發聲
真心感謝有國昌老師的把關
正義的咆嘯最爽快
8年過太爽了 爽到現在還是那張臉
凍結預算,通過國會藐視權,政客藐視民意選出的民意代表,早下台,人民之福
黃國昌讚
因為這個主委,藐視國會罪更應該趕快訂立!
看國昌懲奸除惡。真是大快人心!!!這條撥亂反正之路不好走。但我會一直相挺國昌老師。
國昌老師加油🎉🎉🎉🎉🎉🎉🎉
感謝黃國昌立委讓我們明白了許多真相,原來許多官員都是在混日子的。國家中央官員竟然不守中立還得向黨團報到,是聽從上方指示行事?!個人是不懂官場之道,但聽起來就是不合理,怪怪的!
要大法官釋憲.NCC有罪必須查.
大法官也是😂😂
不用到大法官,叫監察院處理他就好
大法官也是他們的人
@@835evan監察院跟大法官都是同個老闆。
現在大法官也是少數民意執政黨的總統來提名,所以左手右手都是東廠!
獨立機關不獨立,只為黨服務!!
獨立為民進黨服務
😂😂😂😂😂😂
好像回到以前台灣戒嚴時期,時空倒轉?
像中共。。黨比國大
國昌委員你好棒正義使者。加油!
國民黨官員備詢有這樣嗎?
支持冥盡黨的人~你們能告訴所有人這樣的官員像話嗎?
NCC 解散吧
dpp不可能解散自己打手的
太爽了~替全國人民出一口氣
沒出到吧,只告訴大家政府有多爛,但官員一皮天下無敵擺爛薪水可能比你我都高
合議制....結果陳耀祥自己下決定,神奇了。
‼️獨任制:是指審判法院由一個法官單獨組成。其優點是因為只有一名法官審判此案件,因為只有一名法官審理案件,所以容易恣意擅斷。
‼️合議制:是指審判法院有‘’數名法官‘’共同組成。優點是因為需要三到五名法官合議,故能集思廣益,判決亦較為慎重。
牠一個人代表全部的人
所以NCC只要一個人就可以了
其他人都可以遣散了
就跟柯髒髒一樣啊。全黨都他一個人在講,超認真插嘴。吳造謠也是一樣😂
@@chelseychen666 你說的是素上法上的合議制,他這裡的合議制,是指獨立機關由委員會形式組成,職權行使方式是合議行使,免於專斷獨裁,而這就是獨立機關的合法要件之一
這主委厲害,讓大家血壓瞬間飆高
莊瑞雄你在干擾什麼 爛東西
屏東選出的立委
國昌委員加油
支持黃國昌 替人民發聲
嘖嘖嘖.....如此官員~
國昌委員加油。
台灣的發展就栽在這些官員的手上😄
NCC的預算先凍結,在廢NCC
一人扛起,官越做越大👏👏這就是現今政治環境
支持國昌老師
囂張的官員!把NCC、監察院、數發部,預算先凍結,也通通都廢了吧!👎👎👎
黃委員💪💪💪👍👍👍👏👏👏🎉🎉🎉
陳耀祥 太囂張了抓去關啦
噹 的好爽 哈哈哈哈
太囂張了!
NCC陳耀祥把52台還給中天還給我們啦!
成立國會藐視罪吧!
陳耀祥以前面對椒華委員的質詢也是這種傲慢的態度! 莊瑞雄又再完美詮釋一次什麼叫綠能你不能XD 你按麥克風就不是干擾議事?吳思瑤怎麼這個時候不來跳針問莊瑞雄為什麼亂按麥克風發言?
陳主委讓大家看到,甚麼叫做:士大夫之無恥!
重點是居然還要回大學當老師
怎麼可以傲慢到這種程度...
火力真強 立院咆嘯王
國昌加油
慘CC
這個官員 真的是 太囂張了!!~ 昨天的無賴,加上今天的囂張..... 瞠目結舌~
前一刻 說 「我決定的」,後一刻 又說 「合議制」... 七月半還沒到,就已經聽到鬼話了...
‼️獨任制:是指審判法院由一個法官單獨組成。其優點是因為只有一名法官審判此案件,因為只有一名法官審理案件,所以容易恣意擅斷。
‼️合議制:是指審判法院有‘’數名法官‘’共同組成。優點是因為需要三到五名法官合議,故能集思廣益,判決亦較為慎重。
戰神無所畏懼的讚👍
陳耀祥有恃無恐
背後有老大支持
不然小弟敢如此囂張
不能沒有國昌老師
什麼都不知道可以當主委好爽哦😂😂😂
能不要養閒人讓費人民錢
究竟要如何才能制止NCC 這樣恣意妄為的言論啊? 唱秋到一個不行捏
老黃加油 讚
國會聽證調查制度、藐視國會罪ㄧ定要過我不想再看到這麼傲慢的官員了!
我看一分鐘就受不了關掉了,完全沒有東西可以制衡他們超囂張
雖然NCC很可惡,還是希望國昌立委保重身體!!
國昌立法委員支持你加油
支持
要下台的官員 一般來說 比較不會惹是非 平安下莊 最好 ... 但卻反其道而行 給了 藍+白 通過 國會改革的正當性 , 這不是給 某人 找麻煩嗎 ? ....🤔
看起來蔡沒在管賴的死活,甚至還有點在點火燒他
陳耀祥表現不錯,520準備升官
自己選的 吞下去吧 國昌老師繼續當立委 為人民發聲
爽
這種自宮的太監機構,受質詢時是在囂張什麼~看
國泰民安,全國老百姓人民們,才能安居樂業過日子的,台灣才會發大財。百姓人民們,跟,國家,一起來加油啦~讚!讚!讚!讚!
一堆東廠
陳耀祥太嫩了,那麼容易就被老師的態度激怒XDD
讚
砍了ncc的預算 !!!
執政黨東廠NCC應該廢除
龍頭立法院長,韓國瑜,副院長江啟臣,立法院不分區立委,立委員,跟,全國老百姓人民們,一起來加油啦~讚!讚!讚!
滿解氣的😊
中華民國萬歲萬萬歲國民黨,團結一條心龍頭,院長韓國愉,副院長江啟臣,跟,百姓人民們,一起來加油啦~讚!讚!讚!
黃國昌委員讚
推
獨裁傲慢的NCC陳主委,眼中無代表尊重民意。
大快人心啊
黄國昌質詢就是讚
🎉
大家全部都要硬起來,要,團結一致,及,一條心,才能,下架:貪污,貪腐,貪官,詐騙集團無能,民進黨團員,全部都下台。台灣才會出頭天,台灣人民才會真好過日子的。大家一起來加油啦~讚!讚!讚!
2013年1月7日,陳耀祥以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出席永社「自由媒體與民主永續」座談會,發表「媒體壟斷,民主就會沉淪」一文,有以下四大主題:
一、自由媒體是民主政治的基礎
二、媒體壟斷是民主政治崩潰的開始
三、自由媒體受憲法制度性保障
四、結論-香港媒體的前車之鑑 |
幫我報警 這個陳耀祥是假的,真的已經消失了
依[賭博罪][搶劫罪][詐欺罪][圖利罪][偽證罪][強制罪],提告 期交所,期貨公會,證期局,金管會 ,期貨商,官商勾結 違法包庇
請求 檢察署依法提起公訴
人民的財產絕不允許,任何人利用職務圖利券商罔顧法律,詐欺搶劫
請問政風是誰? 有無移送檢調?
經過我多年多次檢舉. 請問辦案到哪個程度了
請問啟動調查機制了嗎? 為何沒有人跟我聯絡?
假碰磁真搶劫,昔有貪官[毀堤淹田].逼迫農民[自願]賤賣土地,今有強盜[毀法搶劫](分道賭博,攔路搶劫)(我早已拒絕且拒絕簽署)統一期貨,謊話連篇 逼人至死,偽證罪 圖利罪 賭博罪 強制罪 結夥強劫 叫唆犯罪 利益輸送,加重詐欺罪,教唆偽造文書,哄抬價格牟利罪,濫權賺黑心錢,選擇權是[結算差價之契約],差1元少半毛都是犯罪,定有刑責
台灣不是獨裁國家,法律並沒有授權公務員[舞弊][强制賭博][強制搶劫][損害法益]的權力,公務人員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每日收市後,期貨結算所會根據收市價,計算每日結算價(Settlement Price),來釐定未平倉合約[市值], 稱為逐日計算制度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
價格操縱是指以獲取不當利益或轉嫁風險為目的,濫用職權操縱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製造證券、期貨市場假象,誘導或者致使投資者在不瞭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證券、期貨投資決定,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行為。
所有快速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行政責任(怠惰)瀆職罪,
刑事責任(瀆職失職)[結夥搶劫] [賭博][加重詐欺罪][叫唆犯罪][損害法益]
犯罪事實:金管會坦承[搶劫一空]
(陳椒華立委 6月14號記者會)
期交所已坦承所謂應全部砍倉,其目的是為了
1,搶劫沒有履約風險,無保証金義務的買方契約
2搶劫無須保證金的部位(毁約背信)
3搶劫交易人獲利的部位(見利忘義)
4,搶劫交易人做對方向獲利的部位(趁亂搶劫)(註, 本應依法結算), 被強盜攔路搶劫
5,[逆向結算][逆向搶劫],並以反向炒作偏離價格去搶劫順向交易人,南下列車去搶劫北上列車(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及詐欺罪),法律嚴格規定了結算制度
6,搶劫超額保証金,合法交易的交易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交易人
7,搶劫違法交易的交易人,[誘騙交易][透支交易],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
8,搶劫依法律規定繳交保證金的人
9,非法搶劫偏離指標所影響的部位(縱火打劫)(假碰磁真搶劫)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違法逼倉],違法結算)商品詐欺、買空賣空,[積極的虛構事實][消極的隐匿事實]
全世界法規(包括台灣),都有嚴格規定須依照結算价計算,否則就僅僅是買空賣空詐欺的賭博契約
10,,搶劫有結算權力,結算法益及結算價值的合約
11.搶劫及損害交易人法益(貪贓枉法)
12,法律嚴格規定,必須依法結算
13.無差別搶劫交易人部位,違反金保法,
14金保法,必須為有利於交易人之裁判 (因為交易人可能遭受到隱匿欺瞞誤會詐欺=>另案檢舉
15、結算差價之契約,必須依法結算
16.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
本來是期交所要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自編自導自演搶劫交易人
貪官舞弊不認帳, 下令强盜縱火搶劫毀昆滅跡,可惜法益不會憑空消失,一定有人搶走了(罪証明確)
17,石油公司賣出期貨,他有沒有風險指標的義務?=>沒有、
有沒有偏離价格的義務=>沒有,
交易人購買的部位,可以被搶劫損害法益嗎?=>否=>有國家的法律保護交易人的權利與法益,
石油公司只須在期貨商遵法發出[明確金額]及[確切時間期限]繳交[法律所規定的保証金]即可,
任何指標,价格操控,假冒的保証金(短收虛增).都是違法逼倉賭博犯罪行為.(法律:使人行無義務之事)
18期貨安全規則的制定是數百年的血和淚定下來的
主管機關心術不正,毀法搶劫
19, 金管會畏罪却責說不是強制、
但交易人的部位被強制搶劫一空
20,[車手]期貨商(自證己罪)[強制賭博]、[強制搶劫]、強制罪,[損害法益]
21, 買空賣空 無論是正面表列或者是負面表列, 都是詐欺罪
22, 誘骗交易[=設圈套](證1,2,3),[透支交易] ,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
23, 期貨商空手套白狼,
24, 垂直價差單 被強制砍倉+強盜搶劫, 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且全世界都不敢違法搶劫的 金融弊案, 土匪演埸戲就把他搶了
25, 為了 利益輸送 圖利券商+价格操縱, 量身訂做的賭博詐欺契約
26. 偏離價格 價格操縱, 是詐騙集團 自编自導自演 的金融犯罪( 違反立法院法律, 及全世界交易規則金融法規)
27, 狸貓換太子
28, 掛羊頭賣狗肉
29, 交易人[相信政府] [會依法結算] [會依法限期追繳],[ 會依法逐日計算], 才會進場交易, 任何貪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舞弊詐欺],[不依法結算]
30,期交法73條, 法律規定不得簽訂全杈委託書, 所以[罪犯]必然涉案其中, 交易人有無受到欺瞞詐騙, 很容易證明
下列案件,係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一)被害人係一個或一個以上之金融機構,而侵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二)對金融機構信用有重大危害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之主要或關鍵之犯罪行為(例如:詐欺、偽造文書、洗錢等罪)係在金融機構營業體系內進行之案件。
(四)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財金主管機關監督業務範圍內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包括銀行局、檢查局及證券期貨局)及中央銀行依其主管機關權責認定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其他嚴重危害金融機構營運或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證1.2.3)
2、多次強迫交易的;(數萬筆)
3、社會影響惡劣的;(證1,2)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證1,2)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證1.2,....,)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證1,2,3,4)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1項第4、5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縱令雙方並無爭吵,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第 170 條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第 17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几兩,说幾兩就几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明確的強盜搶劫.還狡辯
明顯安全管理 有 嚴重問題
犯罪事實 總共65項, 因為罄竹難書 另案檢舉
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本質),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如果賴總統真的辦貪官.真的辦0206[毁法][假碰磁真搶劫][賭博][詐欺][强制][叫唆犯罪]偽造图利]強盜搶劫利益輸送事件,我就承認我看错民進黨,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本質)
😅😮
查有無圖利 瀆職行為 繩之於法
40%的選擇
‼️獨任制:是指審判法院由一個法官單獨組成。其優點是因為只有一名法官審判此案件,因為只有一名法官審理案件,所以容易恣意擅斷。
‼️合議制:是指審判法院有‘’數名法官‘’共同組成。優點是因為需要三到五名法官合議,故能集思廣益,判決亦較為慎重。
這位陳先生好大的官威,強詞奪理
聽說還是大學的教授⋯這樣還可以教學生什麼?
當負面教材。
可以誤人子弟
教學生唬爛
教怎麼囂張啊,走對的路
同情台北大學的學生
我很喜歡欣賞國昌老師的質詢風格,但突然有個感覺,質詢中加入太多鞭打的效果,或許可以幾次就單問問題,對方不回答拖時間,就叫對方下去🤣
黃委員講的好
感謝
陳耀祥當官前參與「反旺中紅媒」運動,
陳耀祥當官後建立「黨政軍直營媒體」,
陳耀祥國家隊非常努力推動「藐視國會罪」法案囉~😊😊
這不是藐視國會什麼是藐視國會
不給...就凍結預算,不用給薪水了😎😎😎
人在做 天在看,囂張沒有落迫久,多行不義必自斃,官德不配位,必有災殃。
很簡單:不知道,有違法送檢調。
請問誰有權力送檢調?還是NCC。
立法院調資料,不是行政事務,主委自己可以ㄧ人決定,而是要多數決。
什麼是行政事項?很簡單,就是不與其他機關,也與其他NCC委員職權無關的事項,才是主委自己決定,例如換冷氣ㄧ台,等等。
立法院調資料,怎麼會是行政事項?
所以這個單位已經無存在價值,原因是獨權,不受控制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