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加入釋憲戰局?詹森林問倒黃謀信 黃國昌嘆「可憐」:被推出去當砲灰【C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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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9 сен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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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幕更正:影片00:39、03:42處字幕模糊處應為,做違憲的審查或「疑義」,特此更正。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 陳儀潔、韓羽婕、李文成、王聿瀠、陳巧紜、林佑威、施建宏、蔣銘葇/台北報導
    #藐視國會罪 #黃國昌 #法務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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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8/6 【國昌直播SP】憲法法庭後的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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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8/6 憲法法庭言詞辯論 朝野戰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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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379

  • @matuser
    @matuser Месяц назад +201

    法務部就做功課不認真
    勇敢把255條一起宣告違憲立場就穩了😂

  • @user-kt3lt8on1k
    @user-kt3lt8on1k Месяц назад +274

    這位詹大法官先生起碼擔的起大法官這個封號👍👍👍👍

    • @GAVIN760101
      @GAVIN760101 Месяц назад +68

      我覺得不要太共情,因為之前出具的暫停執行他也是同意的人之一。警察局也有黑臉白臉的說法,直接看每次每個法官的行為吧

    • @AyaneruKawaii
      @AyaneruKawaii Месяц назад +32

      @@GAVIN760101 起碼他在這問題上維持執行該有的職責
      還是給予肯定啦

    • @akirahayashi5566
      @akirahayashi5566 Месяц назад +61

      我想說,詹森林大法官確實有學養,但我認為他的風骨終究還是會屈服於民進黨。
      理由:看看本案暫時處分,當時只有他挑戰聲請人,但最後投反對票的人沒有他。

    • @user-no7mo9pu3p
      @user-no7mo9pu3p Месяц назад +9

      我認同你的說法與讚許這位詹大法官森林、在這不是15位大法官該出來的憲法法庭他展現了超然中立、沒有政治力介入侵犯、客觀詢問、顯然民敬黨毀憲亂政的佈局獨裁的想法越來越難達成了、我相信將來主大法官會是這位詹大法官森林、那位徐什麼宗力的⋯嗯就這樣

    • @user-iv6sd6kn7f
      @user-iv6sd6kn7f Месяц назад +8

      先等最後結果在說吧

  • @vivienchung-re6nx
    @vivienchung-re6nx Месяц назад +41

    憲法法庭真的很荒謬,叫法務部出庭當相對人,然後對上的聲請人是牠的頂頭上司:行政院⋯🙄 這有意義嗎? 你敢公開指出你現任老闆的缺失喔?!
    法務部這哪裡是出來當相對人的,這明擺著是叫出來讓行政院多加一名打手的!

  • @user-bk1nu1te3x
    @user-bk1nu1te3x Месяц назад +88

    今天臺灣五權五院有特別預算的行政院、壓案吃案的監察院、盲腸酬庸的考試院,再來這樣司法院?請問台灣五院唯一由人民選出的民意代表都無法監督!臺灣還是民主國家嗎?!
    說個大實話,“民主”“進步”任何“積極作為”都不該是民進黨今天這樣,不論是已經經過了八年、又或是一直搞對立......,任何掌握大權的為國為民的“積極作為”都不該是如此!

    • @GAVIN760101
      @GAVIN760101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別說積極作為,他們還倒退

    • @user-bd7ur5ud4x
      @user-bd7ur5ud4x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還有共產黨的立法院

    • @Fujiankinmen
      @Fujiankinmen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個人利益比來的重要

    • @CH-zv9zi
      @CH-zv9zi Месяц назад +9

      因為以前監察院還有功能,現在監察院根本就是總統自己人哪會有用,我自己督我自己,當然是輕輕放下

    • @user-he3dt8hw2z
      @user-he3dt8hw2z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user-bd7ur5ud4x😂😂😂如果人民選出來的多數是共產這也是民主結果。
      講這種謊你祖先不會丟臉嗎?

  • @u687626
    @u687626 Месяц назад +110

    感覺詹森林有買到壞蛋,趁機拿出來電一電,吐口氣也爽。

    • @p06forest
      @p06forest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笑死 有那種感覺

    • @banana-pig
      @banana-pig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肯定是沒有吃到甜頭 所以不爽

    • @yagamilight594
      @yagamilight594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搞不好那時候詹森林大法官也買不到雞蛋xd

  • @chifong15
    @chifong15 Месяц назад +92

    詹大法官真的受人尊敬!!講出小市民的心聲。

    • @matuser
      @matuser Месяц назад +20

      詹也沒有講什麼心聲
      就是法務部瞎扯法條被老師質問而已
      詹還是穩穩綠營戰將

    • @user-fc1cc9il7x
      @user-fc1cc9il7x Месяц назад +13

      @@matuser 至少兩次我覺得詹也有刁難黃國昌,但是對基本事實,綠色的造謠跟蒙騙,他至少不會像是尤大法官那樣直接就拿起來用...
      這就是基本良知,所以我還算肯定詹大法官,當然決策最後會投誰是另一說,但是至少再陳述意見方面他算客觀了..
      如果全部大法官都是尤大法官那樣直接把綠色陣營論述拿來逼問立法院,立法院要自己自清自己是合憲,還要面對一堆假問題,那才是可悲。

    • @Connie-kh4tc
      @Connie-kh4tc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matuser 還老師哩? 這種老師誤人子弟

    • @user-fr9gv7tj9l
      @user-fr9gv7tj9l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Connie-kh4tc您老師不就好厲害

    • @suelynlin6384
      @suelynlin6384 Месяц назад

      裝的

  • @airforcesneil
    @airforcesneil Месяц назад +46

    「虛偽之標記或其他表示者」有明確客觀的標準
    「虛偽陳述」為主觀判定,違反明確原則
    檢查官在查商品來源,在法院裡問商家:「雞蛋產地哪裡來的?品質為什麼這麼差?」具有明確客觀的標準
    立法院在查商品來源,國會上問農業部:「雞蛋產地哪裡來的?品質為什麼這麼差?」為主觀判定,違反明確原則
    這雙標得太明顯了吧

    • @irisrau9139
      @irisrau9139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條列式的比較, 更顯出聲請人的荒謬之處

    • @gyygy
      @gyygy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法務部自己都偷換概念,有問題最終也是回到他們底下檢察官要去查

  • @user-yk3rd7kn3t
    @user-yk3rd7kn3t Месяц назад +430

    只能說....到現在還相信民進黨的人....
    不是壞到極點....就是蠢到極點...!!.............

    • @user-ku4ne2gb5k
      @user-ku4ne2gb5k Месяц назад

      會不會相信被民進黨統治,比共產黨好?

    • @user-my2gv5xr2j
      @user-my2gv5xr2j Месяц назад +21

      多數是壞、少數是蠢

    • @user-ez5rv7yo8s
      @user-ez5rv7yo8s Месяц назад +32

      @@user-my2gv5xr2j 我覺得蠢的居多..因為他們拒絕另外一種聲音

    • @shingolin
      @shingolin Месяц назад

      @@user-my2gv5xr2j 我反而覺得多數是蠢或是不會去查詢及辯證,壞的反而是少數,之所以會覺得很多,是因為這些壞的都是極端民進黨支持者,所以表態比較明顯

    • @user-bd7ur5ud4x
      @user-bd7ur5ud4x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你看過鏡子嗎

  • @csmsamuel731
    @csmsamuel731 Месяц назад +134

    如此重要性的院際間會議,法務部部長不敢親自出席,派個常務次長??
    鄭銘謙,敢稱部長??丟臉,瞧不起你!!!

    • @Connie-kh4tc
      @Connie-kh4tc Месяц назад

      喔! 說一句我認為他不是不敢來,是不屑與黃對話,因為黃不懂,說了也是白說。
      浪費時間,黃可以告他藐視法庭

    • @bearwu3275
      @bearwu3275 Месяц назад +9

      謝龍介分析,鄭銘謙曾擔任過台南地檢署檢察長,被認為與賴清德關係不錯,彼此之間的情誼應是來自2004年賴清德還是立委時,被3名男子當街痛毆,當時承辦檢察官就是鄭銘謙,後來鄭銘謙對三人求處重刑。

    • @ghootes
      @ghootes Месяц назад +17

      ⁠@@Connie-kh4tc有夠好笑的,憲法法庭是跟黃國昌對話哦,這種留言你好意思寫出來哦

    • @ghootes
      @ghootes Месяц назад +9

      @@Connie-kh4tc所以法務部次長最後跟黃國昌對話了哦?

    • @user-nm7yz5le7s
      @user-nm7yz5le7s Месяц назад +9

      ​@@Connie-kh4tc
      法務部長 是大法官邀請來的唷!
      綠衛兵腦就是直接黃國昌模式了嗎? 哈哈哈

  • @user-oy4mx7jc4l
    @user-oy4mx7jc4l Месяц назад +52

    255和141條的邏輯基本是差不多的,那怎麼沒提釋憲,用在官員上的就不通了喔。那麼偽證和強制傳喚證人到法庭作證應該也是要宣告違憲。

    • @user-vk5gi7lr4s
      @user-vk5gi7lr4s Месяц назад

      大法官還在法庭念這種法官有用嗎?養這些人沒用啦

    • @shao-honglai6553
      @shao-honglai6553 Месяц назад

      用在綠官聲身上當然違憲啊!
      怎能不違憲!

  • @user-bz5ze8sw5d
    @user-bz5ze8sw5d Месяц назад +42

    憲法法庭 已經 完整演示 一次,什麼是公堂之上 鬧笑話,憲法法庭 已經淪為 法律一言堂了,所有法規 法律 自治條例 各項 大小條例 只要有違憲疑慮 都能申請釋憲囉

    • @y.c1556
      @y.c1556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確實可以吧,不過前提是大法官們是公正中立的,更何況我們的憲法真的有些地方過時需要修改了

    • @user-wt2jg1fx7p
      @user-wt2jg1fx7p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可以,是在靠北,憲法最大啊

    • @vivienchung-re6nx
      @vivienchung-re6nx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是可以申請釋憲,但,憲法法庭是不是受理,是由大法官說了算。 所以又回到原點:顏色要對! 綠能你不能啊!

    • @leeritenour
      @leeritenour Месяц назад

      讓人瞠目結舌

  • @user-eg9kk3up1j
    @user-eg9kk3up1j Месяц назад +17

    直覺是,詹森林大法官也是想查雞蛋!!可能買過或吃到臭蛋,有怨恨

    • @user-iv6sd6kn7f
      @user-iv6sd6kn7f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那他當時就不該投贊成暫時處分

    • @user-eg9kk3up1j
      @user-eg9kk3up1j Месяц назад

      @@user-iv6sd6kn7f 依憲法法庭的答詢內容,只能替詹解釋為調查權要提高到院會層級,而不是委員會層級。

  • @user-eq3zb3fb1t
    @user-eq3zb3fb1t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鄭銘謙剛上任 黃國昌還在審視他時
    對他還是算蠻客氣的 他也還在掙扎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 他開始護航綠黨後
    國昌就說過一句關鍵的批判
    鄭銘謙 就是看顏色辦事的法務部長了
    事實也是這樣沒錯 那 就沒什麼好說了
    質詢台見囉 反正你要護航 民進黨爛事不會少幹
    你準備被電到飛起來吧

  • @ChenChuang-fx6kw
    @ChenChuang-fx6kw Месяц назад +36

    主觀?客觀?乾脆就說意識型態好了啦!民進黨最會拗,早已經不是新聞了

  • @陳陳-l5z
    @陳陳-l5z Месяц назад +18

    感谢您持续更新,我宁愿交易股票市场,因为这样更赚钱。尽管我自己很少交易,但我每周平均能赚 34,500 美元。

    • @Donghait
      @Donghait Месяц назад

      感谢维多利亚女士

    • @Donghait
      @Donghait Месяц назад

      她可以在线

    • @Donghait
      @Donghait Месяц назад

      这是她的线路 ID。

    • @Donghait
      @Donghait Месяц назад

      Faithonline 就是这样

    • @Xiaosheng12
      @Xiaosheng12 Месяц назад

      在和她交易筹集到 325,000 美元后,我在美国买了一栋新房子和一辆车🇺🇸🇺🇸还支付了我儿子(奥斯卡)的手术费。荣耀归于维多利亚夫人

  • @PlatoonHung
    @PlatoonHung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十盛奶茶案件完美對應了詹大法官的解釋!誰被誤導?針對什麼質疑?誰虛偽陳述?誰該被處罰?這不就是很明確的事情嗎!法務部是覺得喝到奶茶的消費者會去網紅留言區質疑奶茶的性別認同喔??真的把人民當白癡...

  • @p06forest
    @p06forest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找法務部當相對人,然後上級機關坐在對面,這還能講什麼

  • @peter0702
    @peter0702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詹森林是死忠廢死,但終究是個有尊嚴的學者。反觀尤某

  • @akirahayashi5566
    @akirahayashi5566 Месяц назад +27

    我想說,詹森林大法官確實有學養,但我認為他的風骨終究還是會屈服於民進黨。
    理由:看看本案暫時處分,當時只有他挑戰聲請人,但最後投反對票的人沒有他。

    • @raphael3308
      @raphael3308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好像只有那位女法官有對一條投下反對票

    • @gthotasd
      @gthotasd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沒錯,
      反而是蔡大法官投下反對

    • @p06forest
      @p06forest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raphael3308還有一個張大法官加入

    • @user-nu2uu7gx7d
      @user-nu2uu7gx7d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gthotasd 看過不同意見書後,就知道投不同意只是裝的,不同意見書裡面有一段如下
      而上開關於處分前提要件之規定均經本裁定宣告暫時停止適用,各該純屬處罰效果之處分規定已無適用之可能,其規範功能因此空洞化,自無造成「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可言。
      不同意見書應該是不同意的原因,怎麼會出現處分要件均經本裁定宣告暫時停止適用,那不就表明你知道暫時處分會通過,或是你的不同意見書是投票後才寫的。
      改正部分:
      最後一句的→或是你的不同意見書是投票後才寫的,不好意思打錯了,是不同意的原因是投票後才寫的。

  • @bearwu3275
    @bearwu3275 Месяц назад +7

    詹森林大法官,早年取得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學士、碩士,嗣於擔任律師業務數年,赴德國法蘭克福大學取得法學博士,返臺後任教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

  • @a123456304
    @a123456304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這大法官問的很精準❤

  • @kakayaki
    @kakayaki Месяц назад +61

    還是詹森林稍微中立一點

    • @benwu8124
      @benwu8124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跟魷魚𡙡比就是不同檔次

    • @sakikimi3145
      @sakikimi3145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稍微中立""" 也不足以當大法官XD

    • @GAVIN760101
      @GAVIN760101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我覺得不要太共情,因為之前出具的暫停執行他也是同意的人之一。警察局也有黑臉白臉的說法,直接看每次每個法官的行為吧

    • @sakikimi3145
      @sakikimi3145 Месяц назад +17

      @@GAVIN760101
      這讓我想到 ,甲魚跟洽吉...
      質詢、YT 罵歸罵 批歸批
      事情到了要表決~終究會歸隊~

    • @gthotasd
      @gthotasd Месяц назад +11

      只是開庭時有稍微中立,
      實際上,暫時處分,他是投贊成票的

  • @user-ts5uu2bw1e
    @user-ts5uu2bw1e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笑死,我看直播的時候看到法務部代表愣了一下😂😂😂

  • @user-cg1xf7dl3x
    @user-cg1xf7dl3x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照法務部的說法當證人也會有主觀錯誤的認知,那如何說明證人說謊涉及偽證罪?

  • @travel0147
    @travel0147 Месяц назад +11

    商品之原產國是客觀的? 最近就有一個很有爭議的案例阿, 十盛鮮奶茶 的 鮮奶原產地不就吵很兇了。照法務部的解釋那麼十盛是違規標示產地不清囉?

  • @user-zr1yp1ke9p
    @user-zr1yp1ke9p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謝謝詹大法官解釋,法務部會後會研議將255條提出違憲審查。

    • @chiriansiero
      @chiriansiero Месяц назад

      照這樣審下去六法全書只剩半本了

  • @bearmike
    @bearmike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因為他自己覺得釋憲就是錯的啊!
    他只是為了他這份薪水被找來當打手!

  • @user-qr7pj3ym4j
    @user-qr7pj3ym4j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法務部都在問A達B,
    就好像現在問你雞蛋是哪個國家買的,結果你回答我雞蛋是哪隻雞生的跟本不重要???

  • @王安安-p3o
    @王安安-p3o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大法官應秉持公道維護憲政

  • @user-tx7ct8nt7e
    @user-tx7ct8nt7e Месяц назад +11

    讀法律的、在台灣被大法官的法律水平給蒙上低低的層次了

  • @conanhsu7553
    @conanhsu7553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歷史會檢驗這次釋憲案大法官們的高見的。他們的歷史定位就是這一次了

  • @leeritenour
    @leeritenour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都已經預設立場,先畫靶再射箭了,是要釋什麼憲?這政府真丟臉,還敢說民主。

  • @user-qb9hf6wj8c
    @user-qb9hf6wj8c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這是獨裁

  • @clairelin9981
    @clairelin9981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詹大法官這個問題詢問的很明確!我也一直不懂?這條有什麼問題?如果不明確,就該定義清楚!希望頭腦清楚的大法官不會被施壓😢

  • @user-op2qw9ug8x
    @user-op2qw9ug8x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以後立法院只負責蓋章給錢,行政院想怎麼花預算就怎麼花,事後立委也不能過問,因為國會調查權違憲😂

  • @pippyjustin5545
    @pippyjustin5545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這位副部長,如沒政治力干擾,我認為他更適合出任法務部長

    • @chiriansiero
      @chiriansiero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的確,台灣最大的問題之一:外行領導內行

  • @user-gj9sp4rs1g
    @user-gj9sp4rs1g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當獨裁已成為事實 革命就是義務

  • @momohuang9160
    @momohuang9160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憲法法庭主要是對"個人"法律和憲法解釋救濟..
    1憲法法庭及行政院..不是由人民授權..是官派..算公務員
    2立法院是人民授權..民選
    行政院沒有人民授權..逾越民主制度..公務員..居然說人民選的代表..立法院立法違憲..憑甚麼笑死
    滑天下之大稽 ... 鬧了天下民主最大的笑話...可進史冊..

  • @user-qb9hf6wj8c
    @user-qb9hf6wj8c Месяц назад

    加油,雞蛋最容易查,能挖出來,其他案件就有機會

  • @MLYT8
    @MLYT8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這個大法官是吃到壞蛋?怎麼問法務部這麼困難的題目?雞蛋產地是機密資料,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 @帳號已刪
    @帳號已刪 Месяц назад

    爸爸:去買雞蛋
    兒子;去那買
    爸爸:便利超商
    兒子:雞蛋買好囉
    爸爸:去那間買的
    兒子:主觀客觀的判斷
    爸爸:你系供三小那買的啦

  • @irisrau9139
    @irisrau9139 Месяц назад

    謝謝小編把憲法法庭的影片和國昌老師的評論放在一起, 這樣更好懂.

  • @user-fi3em6xh3z
    @user-fi3em6xh3z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詹森林就法論法,尤伯祥不可理喻。

  • @h1j41j41j4
    @h1j41j41j4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感覺現在各級單位都好亂,有點不知道自己到底該站甚麼角色甚麼立場,只能一昧的迎合執政黨的立場。

  • @rick51012
    @rick51012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我們刑法怪的地方可多了

  • @linuxrh90
    @linuxrh90 Месяц назад +22

    詹森林 在大法官裡面 才叫中立 他還算是對的起這個位置

    • @Takodachi002
      @Takodachi002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相比之下,確實是比其他大法官中立非常多

    • @gthotasd
      @gthotasd Месяц назад

      沒有喔,
      他在暫時處分是投下贊成票的

    • @irisrau9139
      @irisrau9139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庭上的表現是一回事, 還是要看他最後投什麼票

    • @user-kt4zg4fz3h
      @user-kt4zg4fz3h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irisrau9139沒錯,人是他,鬼是他,還想當神。

  • @lunc1473
    @lunc1473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看下來目前就這詹森林大法官比較中立就事論事,其他的立場太明確了...

  • @jinglai7729
    @jinglai7729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法務部代表真尷尬😂😂😂

  • @user-qt8fh7yo9x
    @user-qt8fh7yo9x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奇怪
    問雞蛋原產國或品質
    跟公務員主觀上錯誤認知有什麼關係?
    事實是什麼就是什麼
    不是都有書面資料嗎?

  • @zx612042
    @zx612042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法務部丟臉

  • @user-qh4ze6bf4x
    @user-qh4ze6bf4x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雞蛋原產國 哪邊出的就哪邊出的 產品那哪邊做的就哪邊做的 不是就主觀事實嗎 突然雞蛋變客觀 你真的知道你自己說什麼嗎 我的天啊 快吐學雪了

  • @user-mm1br1qe5k
    @user-mm1br1qe5k Месяц назад

    詹看起來是為人民著想的法官👍👍👍

  • @user-ct2rx3pj1t
    @user-ct2rx3pj1t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這次長也是蠻混的 大法官就是問你255條跟141條法律(構成要件)之分解 兩者有何不同?
    次長答非所問 不知道當初是如何通過司法特考的!?

  • @user-ho4hb3vv8o
    @user-ho4hb3vv8o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主觀的評斷構成藐視國會罪
    是違憲的
    那請問客觀的是誰?
    你反質詢
    藐視國會
    做虛偽的答詢
    不該被懲處嗎?

  • @user-dk1us7fe6v
    @user-dk1us7fe6v Месяц назад

    憲法沒有與時俱進如何有藍白喜歡的判決?

  • @user-zb3xu8nj1k
    @user-zb3xu8nj1k Месяц назад

    我覺得老師這場打得漂亮,尤其電爆姓尤的,然後太扯了吧法務部來當相對人,硬要塞一個自己人進來就對了吧???

  • @suhuanzhen_truth
    @suhuanzhen_truth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現在能做的,只能盡量把神扯的大法官讓更多人看見其荒唐,注定會違憲

  • @user-xc2kf3ty3n
    @user-xc2kf3ty3n Месяц назад

    笑死人了,問東廠答西廠

  • @DDT9527
    @DDT9527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會不會有這種可能,部長不來就推個砲灰出來隨便回答甚至不知道怎麼回答,都無所謂,因為民進黨已經知道結果了。

    • @bruchh
      @bruchh Месяц назад

      是的 過個場而已

    • @chiriansiero
      @chiriansiero Месяц назад

      錯了,法務部法學涵養最高的就是這位黃次長。部長來只是亂解釋法條丟人現眼,所以沒有人敢讓他來。

  • @richardhuang4596
    @richardhuang4596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位大法官,很專業客觀公正,終於看到比較正常的大法官了。

  • @CK-gd3lb
    @CK-gd3lb Месяц назад

    5:55 原來法務部認為公務員會對自己的工作內容產生主觀上誤解

  • @Mr-Chim
    @Mr-Chim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無法窮舉白名單,這是典型黑名單的概念,請法務部舉一例證即可,證明哪一類的質詢會導致不明確的結論是果然存在的,進而督促將法條修正之。而不是在一個例子都舉不出來的情況下,去想像所謂的不明確「可能」存在。其實詹大法官很清楚地點出一個事實,刑法乃透過立院提告、檢方起訴、法院審理的過程,本就會汰除所有不明確的可能。

    • @user-kq6kx8xw4v
      @user-kq6kx8xw4v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他們舉了很多幻想,但是實際案例沒有,反質詢申請方小鮮肉還想問什麼反質詢的定義
      結果馬上遇到蘇貞昌在那叫什麼

  • @user-xh8dd9pn1m
    @user-xh8dd9pn1m Месяц назад

    問雞蛋哪裡來,回雞蛋沒問題,大法官就是這個意思😂,說的就是你這搞裡頭次長

  • @rz-ho4vq
    @rz-ho4vq 29 дней назад +1

    民進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 @SSStatham
    @SSStatham Месяц назад

    詹森林大法官🎉🎉🎉🎉

  • @GiantRadfahrer
    @GiantRadfahrer Месяц назад

    法務部水準~可憐啊台灣的法律

  • @user-zz1jh3zk5v
    @user-zz1jh3zk5v Месяц назад +7

    這屆大法官塊界認了,是否效法NCC卸任委員,做的良心是,不要再被民進黨控制了,留點名聲給後代子孫好嗎?

  • @gashuvafen4208
    @gashuvafen4208 Месяц назад

    怎覺得~~國昌委員是被[立法委員]耽誤的~~~正港[大法官]人材!

  • @a5852419
    @a5852419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大法官 笑死

  • @user-lv3hh6ul8p
    @user-lv3hh6ul8p Месяц назад

    瀆職啦!! 得知道而不知道之業務細項 沒有藐視國會 就是瀆職 你自己拿一樣去認

  • @abbott168lin6
    @abbott168lin6 Месяц назад

    225條和141條積分後得到分布層面,或微分後會構成甚麼要素??

  • @user-hz5pt7rg9z
    @user-hz5pt7rg9z Месяц назад

    身為部長當然是有功自己攬,有事推給部下😂

  • @user-xd1iy7tl7d
    @user-xd1iy7tl7d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連司法機關都變成民進黨的打手

  • @user-vm3yb5mz9l
    @user-vm3yb5mz9l Месяц назад

    法部部長應知道立場站不住出席對他不利

  • @jimkang2147
    @jimkang2147 Месяц назад

    判刑是司法的職責,真有藐視國會罪也是司法院 法官來判,怎麼會是國會自己來判藐視國會罪? 立法院違憲了啦

  • @user-mh8jh6co1d
    @user-mh8jh6co1d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說實話有那麼困難嗎? 7:05

  • @IgnoreTW
    @IgnoreTW Месяц назад

    真不懂他們再比什麼
    到底要依循構成要件,還是要依循內容,還是怎麼比都不對,乾脆依循客觀事實
    拿東比西,不知道再比什麼鬼

  • @ctchannel-rl1ch8lt9s
    @ctchannel-rl1ch8lt9s Месяц назад

    哇塞,這樣一來刑法是不是一堆違憲條文啊?民進黨就一起聲請釋憲吧

  • @cyberdrunk2077
    @cyberdrunk2077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有啥好吵的 莫名其妙
    要限定範圍 就依照業務範圍規範?
    負責機關或下屬機關處理的事 被問了好好講不要說謊不行?😂😂
    如果上去整天只能回答不知道 不清楚 事後回去了解的 那社會自有公評

  • @shao-honglai6553
    @shao-honglai6553 Месяц назад

    可憐 公務員被推出來當炮灰😂

  • @six69966
    @six69966 Месяц назад

    大法官
    還是很公允的在處理
    五造之間的相關問題癥結

  • @dereklee4479
    @dereklee4479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詹大法官至少比較就事論事的,其他大法官就⋯⋯

  • @ryankao7645
    @ryankao7645 Месяц назад

    所以你大法官就是覺得空殼公司進過期蛋撈國難財是合理的一件事,監察院八年來動起來幾次有符合民意對政府施政舞弊要嚴懲的無奈嗎?立法委員 落實民意代議監督政府,大法官這樣玩弄解釋,鼓勵政府逃避監督,大法官憑哪一點可以這樣辜負民意期待,不如公投啊!

  • @Esther-bu8go
    @Esther-bu8go Месяц назад

    大法官也知道民間的壓力!許多大法官還要繼續活下去,他們也要考慮往後的生涯規劃!

  • @user-mc7xe1xn2j
    @user-mc7xe1xn2j Месяц назад

    法務部在用重點~這兩字提示大法官? 我笑爛了

  • @user-vq1xi9bb7u
    @user-vq1xi9bb7u Месяц назад

    被問到傻住

  • @jeffreytheu
    @jeffreytheu Месяц назад

    The balance of justice has disappeared without a trace. When will Taiwan have neutrality, fairness, and justice? The whole Taiwan Civilians are in a state of confusion, and the sun is scorching red. Let's take care of our own lives.

  • @user-ht1rj2ck4w
    @user-ht1rj2ck4w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些領取台灣人民的稅金官員真是將自己的官坐的很小ㄟ,正事不幹成為傳聲筒

  • @justin19820812
    @justin19820812 Месяц назад

    拿好處了嘛~~不做點事~說得過去嗎~~
    上面那些人真的是侮辱大法官三個字!!!!~噁心!!!!~

  • @user-hv4qu4zx8s
    @user-hv4qu4zx8s Месяц назад

    詹森林的聲音
    好適合拿來配以前的港片😂

  • @zyfixLu
    @zyfixLu Месяц назад

    阿怎麼沒有人針對255條提出違憲裁判申請?
    大法官難道一條判違憲,一條判合憲?😂

  • @JOHNSONKEYE
    @JOHNSONKEYE Месяц назад

    在大法官面前耍大刀😂

  • @user-mx7sr5kn5g
    @user-mx7sr5kn5g Месяц назад

    討論依法論法 投票遵從党意
    最理性的論述 最感性的行動
    我覺得這樣不行 但我這樣做了

  • @lyu9453
    @lyu9453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沒安非他命+五克大麻煙 沒辦法說出這樣的話

  • @user-jg3cf7xi4o
    @user-jg3cf7xi4o Месяц назад

    知道他想表達什麼,但是虛偽陳述也不一定能判刑阿,通通都說我不知道不就好了,如何證明我知不知道這件事😂

  • @xfenrisww
    @xfenrisww Месяц назад

    法務部位置坐在那邊我真的是越看越奇怪

  • @GloriousTaiwan113
    @GloriousTaiwan113 Месяц назад

    真的很噁心🤮

  • @ianzheng6662
    @ianzheng6662 Месяц назад

    結論,綠能你不能,裁判、球證、球員都是我的人,你叫什麼叫!

  • @chenchichi12
    @chenchichi12 Месяц назад

    可悲的青鳥😂

  • @ioritree
    @ioritree Месяц назад

    法務部可以包一包回家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