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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就能減輕刑期,手段何其殘忍,凶手已妖魔化,一句可教化,真能回頭,放回社會再犯又如何處理。
每個殺人犯都說可教化,我就問這麼多年來,法律何曾真的教化過什麼殺人犯
再怎麼年輕也是不可以殺人。表示這些人心狠手辣,一輩子也是壞這種人不可以原諒。只要他敢殺人就不可原諒!
其實這些檢查官法官為了面子非要把責任(民事賠償)推給老闆、縱觀中華民國有司法機關 以來頭次有這種烏龍判決、那希望以後相關案件都要依此判決、要不然對當事人是非常不公平及無理的、真是他X的恐龍🤮
法官拿好處了嗎?四人共同正犯 不承認也是有罪 有一個不是當年在當兵嗎?以當年軍法 早槍斃了 難道 審判法官 要替 這群殺人犯 承擔一切後果 等著報應吧?一個養好好的孩子 被弄死了 天理何在啊!
家庭如果很溫暖,遇到困難孩子是不會不回家的,爸爸媽媽也是做的不夠,但也要原諒爸爸,這應該也是爸爸唯一能繼續為孩子做的
殺2個人又說謊想害別人,還可教化嗎?
鬼神是存在的,了解宇宙生命關係,不迷鬼神。殺害生靈,寃魂相髓怎麼會好呢?
威示忌雪碧橡木水果甜酒,邱大哥品味水準高danny介紹台灣次於美國,台灣限定版口味配合適當料理人間美味,如仙如夢果然銷路寛廣❤❤❤❤😮😮😮
媽媽嘴店的老闆娘~很精明
真的是可惡。被害人就當冤魂20幾年。父親還一直當這個被害者還在人世。當知道自己女兒離世的那天。那感覺情何以堪,希望爸爸加油。身體健康。
殺人成了禪屁?回頭是屁😅😅😅
如果做父親的可以給女兒多一點關懷和包容 很可能結局不會是這樣.
對呀,為什麼不回家?因為覺得爸爸只會罵她不會幫忙😞
這個老爸也應該要該抓去關幾年,因為女兒17歲未成年未盡監護責任!
重看發現北檢喜歡用三姑六婆的問話方式問話再加上自己的想要當編劇的夢想~東拼西湊~這種素質的法官真恐怖!😂😂話說阿!台灣啟示錄的內容空洞還會反覆說!全靠配樂充場面!嘿!配樂先生小姐~你往電影節發展應該早就得獎🏅了
第二段更叫人傻眼 法院判店長..“未建立通報機制” 這啥鬼啊? 這擺明就是法官為人轉移世人針對 “檢警單位的業務過失”所做的判決 ,以 判決店長罪名. 來掩飾 檢警單位的業務過失之責.... 不是ㄇ ??哈~ 檢警雙方 沒道歉... 媒體ㄋ 也跟著沒道歉?? 無恥之徒警方 是憑什麼抓人ㄋ...??檢方 憑哪些證據下令抓人與羈押ㄋ..??法院判定未涉案歐.... 就這 ?? 店長無罪... 那誰才有罪? 殺人案有殺人犯領罪 那誰來還給店長 該給店長的公道...“名譽受損侮辱之罪” 又是誰 該負其責 受其任ㄋ....? 檢方 警方 媒體 各個都是成了..(以筆殺人未遂?
那個檢察官現在還在立法院當立委喔!!! 這種檢察官還在修我們的法
為什麼不想想爸爸教育方式錯了..然後再想想當時的年輕人的心境,誰年輕不衝動..?但他們太狠了..但終歸他們最後也沒有再犯什麼案件..他們也是害怕,才乖乖生活..誰會這麼有勇氣去面對去自首你我都會做到嗎?連我都不覺得自己有勇氣..😢並沒有幫誰說話但法官好像判的也沒有不合理因為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那法官怎麼判都是錯..只能想想是不是每個人都有問題..?但最可憐的還是那個女孩…但每一件事都有前因後果,不是嗎?😢😢😢
怎麼死的都不是法官的小孩 凌虐 殺人居然是思慮不周 這些法官都會幫兇手找理由 以法官的標準 殺人犯乾脆都沒罪好了
單靠自白就判死我也覺得不夠公正謝的人格我的理解大概是自卑男女都會追求外表可以符合潮流標準 女的就要雞蛋臉雙眼皮魔鬼身材等男的就要六塊肌濃眉大眼殺氣等的如果自己天生就完全沒有這些條件還是除了整形否則是不可逆的情況 妳還要跟人競爭的生存下去 那在同樣要偽裝出符合社會期待的臉孔下 是同儕競爭對手的質疑跟自我認同的壓力一起擠出來的笑容身段這樣的心理狀態下性格會變得極端無情我覺得是合理但是殺人就是錯的沒有理由人類要和諧安定所以才訂定規範罰則來限制人的言行破壞規則的無論妳有什麼委屈 妳都該遵循這樣的共識否則有法律做什麼 人人為所欲為不是很符合自然嗎但是每個人只要自己看了不開心羨慕嫉妒恨的隨意奪取妳的生命財產妳要嗎
爛法,比印度還不如
聲音真好聽 耳朵懷孕雙胞胎😻
我喜歡故事的內容可不可以把背景音樂再小聲一點
背景音樂真的太大聲
為什麼死者的鬼魂都不會去找那些兇手~ 讓他們快活了22年
怎麼都一直重複的故事
一切都是廢死聯盟所產生出來的無聊蠢問題,他們真是所謂的麻煩製造者
第一段 影片ㄉ狗血 應該潑灑在法官身上影片爸爸~ 應該 當庭告知法官 ....不用再給罪犯判任何刑期 判定犯罪之罪責確定就可 很感謝法官 因此也無須法官再判刑責 然而我想親自體會罪犯20多年來內心譴責 相對的 我也會讓罪犯也來感受一下與我相同的感受 一個為人父母“喪子之痛”的感受.... 所以請求法官允許 讓我親自去 奪其子之命 法院判我14年入獄服刑 請求法官允許 看法官怎回 ~靠
要不是那通電話 這冷案很難破
臺灣法律沒路用
鬼島司法,莫名其妙 !
究竟是為了什麼要幫兇手打碼?保護加害者?
😅
為什麼不回家,這老北真的可悲~媽媽嘴案件才知道 警方辦案根本不專業,洩密案情給記者做亂做新聞~
年輕就能減輕刑期,手段何其殘忍,凶手已妖魔化,一句可教化,真能回頭,放回社會再犯又如何處理。
每個殺人犯都說可教化,我就問這麼多年來,法律何曾真的教化過什麼殺人犯
再怎麼年輕也是不可以殺人。表示這些人心狠手辣,一輩子也是壞這種人不可以原諒。只要他敢殺人就不可原諒!
其實這些檢查官法官為了面子非要把責任(民事賠償)推給老闆、縱觀中華民國有司法機關 以來頭次有這種烏龍判決、那希望以後相關案件都要依此判決、要不然對當事人是非常不公平及無理的、真是他X的恐龍🤮
法官拿好處了嗎?
四人共同正犯 不承認也是有罪
有一個不是當年在當兵嗎?
以當年軍法 早槍斃了
難道 審判法官 要替 這群殺人犯 承擔一切後果 等著報應吧?
一個養好好的孩子 被弄死了 天理何在啊!
家庭如果很溫暖,遇到困難孩子是不會不回家的,爸爸媽媽也是做的不夠,但也要原諒爸爸,這應該也是爸爸唯一能繼續為孩子做的
殺2個人又說謊想害別人,還可教化嗎?
鬼神是存在的,了解宇宙生命關係,不迷鬼神。
殺害生靈,寃魂相髓怎麼會好呢?
威示忌雪碧橡木水果甜酒,邱大哥品味水準高danny介紹台灣次於美國,台灣限定版口味配合適當料理人間美味,如仙如夢果然銷路寛廣❤❤❤❤😮😮😮
媽媽嘴店的老闆娘~很精明
真的是可惡。被害人就當冤魂20幾年。父親還一直當這個被害者還在人世。當知道自己女兒離世的那天。那感覺情何以堪,希望爸爸加油。身體健康。
殺人成了禪屁?回頭是屁😅😅😅
如果做父親的可以給女兒多一點關懷和包容 很可能結局不會是這樣.
對呀,為什麼不回家?因為覺得爸爸只會罵她不會幫忙😞
這個老爸也應該要該抓去關幾年,因為女兒17歲未成年未盡監護責任!
重看發現北檢喜歡用三姑六婆的問話方式問話再加上自己的想要當編劇的夢想~東拼西湊~這種素質的法官真恐怖!
😂😂話說阿!台灣啟示錄的內容空洞還會反覆說!全靠配樂充場面!
嘿!配樂先生小姐~你往電影節發展應該早就得獎🏅了
第二段更叫人傻眼 法院判店長..“未建立通報機制” 這啥鬼啊? 這擺明就是法官為人轉移世人針對 “檢警單位的業務過失”所做的判決 ,以 判決店長罪名. 來掩飾 檢警單位的業務過失之責.... 不是ㄇ ??
哈~ 檢警雙方 沒道歉... 媒體ㄋ 也跟著沒道歉?? 無恥之徒
警方 是憑什麼抓人ㄋ...??
檢方 憑哪些證據下令抓人與羈押ㄋ..??
法院判定未涉案歐.... 就這 ??
店長無罪... 那誰才有罪? 殺人案有殺人犯領罪
那誰來還給店長 該給店長的公道...“名譽受損侮辱之罪” 又是誰 該負其責 受其任ㄋ....? 檢方 警方 媒體 各個都是成了..(以筆殺人未遂?
那個檢察官現在還在立法院當立委喔!!! 這種檢察官還在修我們的法
為什麼不想想爸爸教育方式錯了..
然後再想想當時的年輕人的心境,
誰年輕不衝動..?但他們太狠了..
但終歸他們最後也沒有再犯什麼案件..
他們也是害怕,才乖乖生活..誰會這麼有勇氣去面對去自首
你我都會做到嗎?連我都不覺得自己有勇氣..😢
並沒有幫誰說話但法官好像判的也沒有不合理
因為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
那法官怎麼判都是錯..
只能想想是不是每個人都有問題..?
但最可憐的還是那個女孩…
但每一件事都有前因後果,不是嗎?😢😢😢
怎麼死的都不是法官的小孩 凌虐 殺人居然是思慮不周 這些法官都會幫兇手找理由 以法官的標準 殺人犯乾脆都沒罪好了
單靠自白就判死我也覺得不夠公正
謝的人格我的理解大概是自卑
男女都會追求外表可以符合潮流標準 女的就要雞蛋臉雙眼皮魔鬼身材等男的就要六塊肌濃眉大眼殺氣等的
如果自己天生就完全沒有這些條件還是除了整形否則是不可逆的情況 妳還要跟人競爭的生存下去 那在同樣要偽裝出符合社會期待的臉孔下 是同儕競爭對手的質疑跟自我認同的壓力一起擠出來的笑容身段
這樣的心理狀態下性格會變得極端無情我覺得是合理
但是殺人就是錯的沒有理由
人類要和諧安定所以才訂定規範罰則來限制人的言行
破壞規則的無論妳有什麼委屈
妳都該遵循這樣的共識
否則有法律做什麼 人人為所欲為不是很符合自然嗎
但是每個人只要自己看了不開心羨慕嫉妒恨的隨意奪取妳的生命財產妳要嗎
爛法,比印度還不如
聲音真好聽 耳朵懷孕雙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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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音樂真的太大聲
為什麼死者的鬼魂都不會去找那些兇手~ 讓他們快活了22年
怎麼都一直重複的故事
一切都是廢死聯盟所產生出來的無聊蠢問題,他們真是所謂的麻煩製造者
第一段 影片ㄉ狗血 應該潑灑在法官身上
影片爸爸~ 應該 當庭告知法官 ....不用再給罪犯判任何刑期 判定犯罪之罪責確定就可 很感謝法官 因此也無須法官再判刑責 然而我想親自體會罪犯20多年來內心譴責 相對的 我也會讓罪犯也來感受一下與我相同的感受 一個為人父母“喪子之痛”的感受.... 所以請求法官允許 讓我親自去 奪其子之命 法院判我14年入獄服刑 請求法官允許
看法官怎回 ~靠
要不是那通電話 這冷案很難破
臺灣法律沒路用
鬼島司法,莫名其妙 !
究竟是為了什麼要幫兇手打碼?保護加害者?
😅
為什麼不回家,這老北真的可悲~媽媽嘴案件才知道 警方辦案根本不專業,洩密案情給記者做亂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