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園變墓園!私有土地出現21座墳墓-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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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4 сен 2024
  • 【民視即時新聞】家園好端端地怎麼會變成墓園呢?台北市內湖的一戶王姓民眾,在汐止第八公墓旁,有一塊5024平方公尺的土地,2年前要辦理土地過戶的時候,赫然發現私有土地上,竟然有21門墳墓,誇張的是,1年前還蓋了一座新的墓,區公所甚至還希望王家人提供土地無償使用,讓王家人無法接受。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341

  • @user-nx8fg2rk6e
    @user-nx8fg2rk6e 6 лет назад +165

    公所:你老婆可以給我無償使用嗎? 這就是 無恥的公務員

    • @musicboy206
      @musicboy206 6 лет назад +4

      我覺得他們會回 可以

    • @user-he8we5zd2k
      @user-he8we5zd2k 6 лет назад +3

      回可以的應該都是快退休的吧⋯⋯

    • @user-xe5ix3iv1r
      @user-xe5ix3iv1r 6 лет назад +3

      我確定的是,公所的辦事員他的家可以讓大家無償使用

    • @yoyo-cheng6957
      @yoyo-cheng6957 6 лет назад +1

      你的薪水可以給我無常使用嗎?

  • @wendypeiwenyeh
    @wendypeiwenyeh 6 лет назад +94

    區長講話好輕巧啊!一句道歉協商就算了嗎!道歉的嘴臉也無誠意,這麼大的錯誤,你區長的位子,還好意思坐下去啊!

    • @yunwenwang816
      @yunwenwang816 6 лет назад +5

      它都是滿口謊言,前面說後面就變而且還翻臉無情,大家要主持公道

    • @user-rd7zt9po9z
      @user-rd7zt9po9z 6 лет назад

      區長,是市長派任 ?

    • @yunwenwang816
      @yunwenwang816 6 лет назад +4

      @@user-rd7zt9po9z這個 區長是事務官,具公務人員資格,由市長任免。

    • @user-rd7zt9po9z
      @user-rd7zt9po9z 6 лет назад +1

      @@yunwenwang816 謝謝您

    • @muguetle8640
      @muguetle8640 4 года назад

      當初的區長不是現在這個,他是幫忙擦屁股的

  • @user-zh3hs2ct4i
    @user-zh3hs2ct4i 6 лет назад +119

    狀告新北市官商勾結 公務人員瀆職

    • @user-kz3zc6vl5o
      @user-kz3zc6vl5o 6 лет назад +9

      宋鳳昭 公務員過太爽導致
      如果有刑責看他們還敢不敢馬虎

    • @user-zh3hs2ct4i
      @user-zh3hs2ct4i 6 лет назад +3

      墳葬區有地籍資料及地圖可以核對,何況,土葬已明令禁止。如果是豪門,就不怕罰款。以臺北市政府而言,柯文哲會當場發飆怒斥公務人員失職

    • @cooperhuan5202
      @cooperhuan5202 6 лет назад

      新北市?

    • @user-lt2dy1yy7v
      @user-lt2dy1yy7v 6 лет назад

      @@user-zh3hs2ct4i 新北市朱市長不會嚴格

  • @鐮刀
    @鐮刀 6 лет назад +72

    你老婆要不要讓人無償使用

  • @user-lg5tw2vw8u
    @user-lg5tw2vw8u 6 лет назад +166

    直接把公所改成靈骨塔阿

  • @user-qq4hw6xc3g
    @user-qq4hw6xc3g 6 лет назад +50

    你家的土地給別人無償使用啦!公所長!今年聽到最好笑的笑話。

    • @user-bq5ie2ms3t
      @user-bq5ie2ms3t 6 лет назад +6

      黃惠貞 不是笑話是台灣也有匪類工誤人員

    • @user-qq4hw6xc3g
      @user-qq4hw6xc3g 6 лет назад +4

      張儒 有呀!辜家,連家。在蔣介石年代,只要沒有人登記的土地,能A就A呀!

    • @user-bq5ie2ms3t
      @user-bq5ie2ms3t 6 лет назад

      黃惠貞 我南投土地久沒回去 也是多了幾座墳墓。是找誰討公道?

    • @user-qq4hw6xc3g
      @user-qq4hw6xc3g 6 лет назад +1

      ponfocus 非常的邪惡。人民只有被壓炸,一個都跑不掉。

    • @user-qq4hw6xc3g
      @user-qq4hw6xc3g 6 лет назад

      張儒 政商關係要良好呀!鄉村公權力想怎麼玩你也得認呀!

  • @user-zu5mj1ym8r
    @user-zu5mj1ym8r 6 лет назад +18

    來人呀,把這位瀆職的公務員,派去墓園當園長

  • @user-mx6oh4dn6e
    @user-mx6oh4dn6e 6 лет назад +17

    貼單在墓牌上,處理真是草率!

  • @user-li4mt3bp6y
    @user-li4mt3bp6y 3 года назад +4

    這個是私人土地,地主有權利要求全部家屬遷葬,如果不配合者,地主可以強制遷移。

  • @twmre3518
    @twmre3518 6 лет назад +33

    你在墓碑上貼有洨用,裡面的人是會自己出來搬走是不是?

    • @rainbow4913
      @rainbow4913 6 лет назад +2

      scp- 999 也許是要等家人來掃墓的時候才聯絡的到,畢竟以前想怎麼蓋就怎麼蓋,也不用留電話,直接把墳墓挖掉也不好吧,地主算是很有良心了。

    • @BJC1129
      @BJC1129 6 лет назад

      啊不然要怎麼聯絡家屬?把裡面的人挖起來問?

    • @cowculator175
      @cowculator175 6 лет назад

      scp- 999 6666666XD

    • @user-lt2dy1yy7v
      @user-lt2dy1yy7v 6 лет назад +1

      @@BJC1129 汐止區公所有資料查得出來啦。

  • @user-hl1kc3fv1k
    @user-hl1kc3fv1k 6 лет назад +45

    界線不清楚也是理由,乾脆把墳墓蓋在,總統府,也說界線不清楚。

    • @maxymzful
      @maxymzful 6 лет назад

      陳弘名 是新北市政府吧

    • @MesterYi
      @MesterYi 6 лет назад

      我覺得可以。。。

    • @12130818
      @12130818 6 лет назад

      總統府早期內是私有墓地....,現在還剩一個墓園....

    • @user-hl1kc3fv1k
      @user-hl1kc3fv1k 6 лет назад

      @@12130818 😲

  • @user-mc8kq3ri8v
    @user-mc8kq3ri8v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這要去調查自己跟鄰地房子使用執照,研究卷宗資料的道路及法定空地座落位置。
    訴訟方面應屬民事排除侵害或袋地通行權或回復所有權。
    依民事訴訟提起袋地通行權+排除侵害,解決權利濫用的問題。

  • @iiii3985
    @iiii3985 6 лет назад +56

    這就是台灣的 公 務 員

    • @user-kz3zc6vl5o
      @user-kz3zc6vl5o 6 лет назад +1

      QQ m 我台灣人我認同

    • @s11285sert
      @s11285sert 6 лет назад +2

      可笑的公務員還以這種事為榮,就跟老三寶一樣賊喊捉賊

    • @user-fq3se3iz8f
      @user-fq3se3iz8f 6 лет назад +3

      18%沒了 就開始擺爛

    • @jimmy72035
      @jimmy72035 6 лет назад

      認真幹的新聞也不會報他啊 你也看不到

    • @xing2166
      @xing2166 6 лет назад

      不要以偏概全,如果全部都是 那認真做事的不就稀有貨了?稀有貨才會被媒體報出來,正確說法應該是臺灣少數公務員

  • @myfreddy0518
    @myfreddy0518 6 лет назад +7

    區長 不然你家無條件變墓園好不好? 不然21門會變成無主孤魂 謝謝區長... 然後區公所會把責任推給21門的子孫

  • @user-ck9yd3fj6h
    @user-ck9yd3fj6h 6 лет назад +13

    記過調職?所以還是繼續當公務員?真好命耶....羡慕....私人企業早開除了,唉… 台灣公務員就是這樣好命

    • @user-tn8wo7yd1i
      @user-tn8wo7yd1i 6 лет назад

      所以才被稱(鐵飯碗),只要是公家機關人員,犯錯....最慘只是被調到鄉下偏遠地區....爽爽的領原本的薪資。

    • @user-pl2nq3ow6h
      @user-pl2nq3ow6h 6 лет назад

      真的幹公務員都吃什麼長大,像是法官判刑,被害人白白被關好幾年重審無罪,結果國賠都是納稅人的錢,你看公務員判刑誤判,都可以拍拍屁股不甘他的事

    • @Lily0317
      @Lily0317 6 лет назад +1

      爽哦 我們就是這樣 我在鄉下每天打電動月領6萬
      不爽你來考啊!沒實力、不努力、不用功讀書,考不到在那邊哭哭
      可悲

  • @yizhang2831
    @yizhang2831 6 лет назад +24

    台灣這麼小還能搞錯,混甚麼吃的?

  • @willchenazhi4266
    @willchenazhi4266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區公所役員應當以辱職罪法辦

  • @user-rr3vm3pi4b
    @user-rr3vm3pi4b 6 лет назад +13

    國賠?叫那位被調職的拿錢出來賠,以及相關人等,年終全部扣起來賠,出事都推給土地的鑑界,認識的朋友都吃過虧,打了好幾年的官司,運氣好的拿的回來,運氣差的,還會當庭被法官酸,最後花錢買回最快,所以不免懷疑你們是過太爽了,螺絲鬆掉

    • @user-fq3se3iz8f
      @user-fq3se3iz8f 6 лет назад

      真的要立這樣子的法案,什麼國賠呀!國家哪有錢,還是黨產嗎?

    • @yunwenwang816
      @yunwenwang816 6 лет назад

      而且這個當區長姓徐的私下還會做些讓你很驚豔的手段,不知道良心是什麼做的

    • @user-iy5pu8pw1v
      @user-iy5pu8pw1v 6 лет назад

      冬至 真的!官官相互

    • @user-pl2nq3ow6h
      @user-pl2nq3ow6h 6 лет назад

      很多公務員作業疏失都要國賠,納稅人的錢,法官誤判白白被關好幾年也國賠,他們公務員很喜歡拍拍屁股不甘他們的事,納稅人的錢就不是錢,淦真的一堆垃圾公務員

    • @user-lt2dy1yy7v
      @user-lt2dy1yy7v 6 лет назад

      @@user-pl2nq3ow6h 你內行😂

  • @natural6332
    @natural6332 6 лет назад +2

    區長的道歉真的好有誠意

  • @user-hm4om8qo6d
    @user-hm4om8qo6d 6 лет назад +4

    那塊地風水太好了
    大家搶著用

  • @boblin6938
    @boblin6938 6 лет назад +1

    太誇張了吧....
    私人所有土地,竟然還敢要求無償使用....你土匪阿....
    太誇張了.....這算侵占了吧,隔年還增加....公務員都這樣爽爽度日麻

  • @user-wz1my3it3e
    @user-wz1my3it3e 6 лет назад +1

    真夭壽欸這公所,不然公所買下來,而且這裡變陰地

  • @user-oh2xx8yg6d
    @user-oh2xx8yg6d 6 лет назад +9

    公所要不要讓人無償使用,直接在公所上面蓋墓地

  • @a0561578
    @a0561578 6 лет назад

    變更地目就要蓋好幾個章.要修個墓也要申請.隨隨便便就可以在私地蓋墓地.然後隨隨便便就找個人(調職)處分.只有隨隨便便的媒體才會相信

  • @user-kj5qr1qp5c
    @user-kj5qr1qp5c 6 лет назад +2

    其實王家你們可以回區公所說 區公所你們的妻女可以讓我無償使用嗎

  • @user-nv3ek5wv5l
    @user-nv3ek5wv5l 6 лет назад +5

    誇張政府無極限

  • @yangjamie1022
    @yangjamie1022 2 года назад

    不用國賠,上法院告侵占,並以違章處理,執行署強制拆除或依法判墳墓施作人逕行拆除。

  • @user-fs7ue1fv3m
    @user-fs7ue1fv3m 6 лет назад +2

    欸欸欸等等,為什麼你的公告貼在別人的墓碑上啊

  • @user-iy7bw8sq4x
    @user-iy7bw8sq4x 6 лет назад +6

    你家你老婆你的車你的財產可以給我無償使用嗎?依照你的邏輯絕對可以

  • @wwuukkmm2518
    @wwuukkmm2518 6 лет назад +4

    一門收個幾十萬.......不給錢就全刨掉

  • @swers0326
    @swers0326 Год назад

    都叫地主無償給公所使用了 怎麼可以界線搞不清楚 而且墓地是要購買的 沒產權就能隨便下葬喔

  • @BBGDVIP
    @BBGDVIP 6 лет назад +1

    很荒謬 在別人家的土地蓋墓 扯到一個新境界

  • @Izumiyaki
    @Izumiyaki 6 лет назад +4

    這種公務員還能留嗎
    公務員招考 應該多釋出幾個職缺了

  • @user-lj8qq3vj1f
    @user-lj8qq3vj1f 6 лет назад +2

    一般政府會先購置私人士地轉為公有土地,再規劃做成馬路、公園或墓地,在鄉下我看到都是這樣,且政府買的士地價錢會高於市價多一點,有可能一種原因,前地主錢花完,沒錢時再反控訴政府私侵占私人士地求國家賠償。另一種原因政府接洽是前地主的家屬的某一位,收到錢沒有告知前地主私有土地轉為公有土地。

  • @user-db7br1tk8n
    @user-db7br1tk8n 6 лет назад +5

    誇張,直接告

  • @user-tv8qd1xk5d
    @user-tv8qd1xk5d 6 лет назад

    現在都靈骨塔了
    請問是哪個達官貴人非要蓋個私人別墅墓園的?

  • @linbaysidaiwanlan
    @linbaysidaiwanlan 6 лет назад +1

    看看這些公務員!可惡至極!

  • @user-fq3se3iz8f
    @user-fq3se3iz8f 6 лет назад +4

    請不要國賠好嗎!那些是承辦人員的錯誤,因該叫他們自己賠才對呀!

    • @yunwenwang816
      @yunwenwang816 6 лет назад +1

      國賠可代位求償,大家鼓勵受害者提出會請政風一起移送德位不配行政區長與課長已退休及現任相關承辦人員,要他們從自己歷年的薪水來賠送懲戒

    • @user-lt2dy1yy7v
      @user-lt2dy1yy7v 6 лет назад +1

      @@yunwenwang816 沒法度,地主拖太久日子己結告上法院,法院會調查汐止區公所公務員

  • @user-zr8od6un7h
    @user-zr8od6un7h 6 лет назад +2

    哎 這些公務員 讓台灣有救了

  • @davidho1485
    @davidho1485 6 лет назад +9

    請政府多宣導植存葬。
    即:將骨灰裝在一紙袋中,然後放入挖好的土洞,再回填上泥土。數月後紙袋與骨灰融入泥土,回歸自然。
    故副總統李元簇先生即採取此葬法。其豁達胸襟,令人景仰,值得國人效法。

    • @davidho1485
      @davidho1485 6 лет назад +2

      靈堂最好以古典音樂(西樂或唐樂)代替誦經。🎶🎶🎶🎶🎶

    • @user-ct8ox8vb3l
      @user-ct8ox8vb3l 6 лет назад

      I-Pin Ho 王母娘娘叫你吃屎,剛好那邊變成聚陰地。

  • @user-dk2uq6rm7w
    @user-dk2uq6rm7w 2 года назад

    王太太
    趕快把自己的地給蓋起來吧
    簡單方便的鐵皮搭建也行
    目標是妳自已的土地保護好
    或是用水泥磚頭砌成也可以
    不然都蓋墓了
    還有什麼用自己的地自已保護
    動作要快
    請人幫忙😠

  • @user-vz9zv2fd3n
    @user-vz9zv2fd3n 6 лет назад

    一錯再錯,這公所是養老單位嗎?

  • @Aaaaaaah121
    @Aaaaaaah121 6 лет назад

    這什麼公務員,你家給我蓋墓可以嗎,一定要上新聞才會開始解決問題

  • @user-fi6xp6ot4o
    @user-fi6xp6ot4o 6 лет назад +1

    燒好,放公所不就解決了往樓上放

  • @stevenchen5827
    @stevenchen5827 6 лет назад +3

    誇張到爆= =

  • @user-up6qs7nb2o
    @user-up6qs7nb2o 6 лет назад

    公所的經費如果能提供無償使用就好。

  • @user-lt2dy1yy7v
    @user-lt2dy1yy7v 6 лет назад

    金山,銀山有寶塔五星級很多位子空的,風水好。

  • @user-cp2vh9up5t
    @user-cp2vh9up5t 6 лет назад +1

    真誇張

  • @wyattjan7263
    @wyattjan7263 6 лет назад

    沒事啊! 限期遷移或出高價租金,不然直接挖墳啊!

  • @lmgnefsewpouychql8419
    @lmgnefsewpouychql8419 6 лет назад

    這是有多粗心,自己的土地被蓋了 21 座墳墓才發現 。不過在墳墓旁不會有人敢住及蓋房,除非全部墳墓拆除

  • @user-jf6xj8bn8r
    @user-jf6xj8bn8r 6 лет назад

    調職?喔。。。知法犯法只是這樣處理。。台灣讚啦

  • @user-cd1wd8mv4x
    @user-cd1wd8mv4x 5 лет назад

    太扯 叫那位失職人員自己陪!!! 不準全民買單

  • @4ncai
    @4ncai 6 лет назад

    可以申請國賠
    但區公所的公務員該罰的也要罰

  • @user-wm8tb5vu9y
    @user-wm8tb5vu9y 6 лет назад +2

    告侵佔!

  • @po-chunchang7559
    @po-chunchang7559 6 лет назад

    這能直接拆掉嗎?死人還與活人爭地,莫名其妙。

  • @user-ym2kr2qs4u
    @user-ym2kr2qs4u 6 лет назад +2

    這樣要國賠
    我繳的錢才不要這樣做國賠

  • @user-mx6oh4dn6e
    @user-mx6oh4dn6e 6 лет назад +8

    天兵公務員

  • @HH-ml5ek
    @HH-ml5ek 6 лет назад

    如果人家以後要賣土地 還賣的出去嗎

  • @Kamikaze1201
    @Kamikaze1201 6 лет назад

    直接拆啊!反正是死人住的,撿起來進塔不就好了?國家蓋靈骨塔還比較划算。

  • @MC-hz3et
    @MC-hz3et 6 лет назад +9

    這就是公務員的素質啊~
    講話的口吻跟目前執政黨沒兩樣

  • @user-jc1or6co9k
    @user-jc1or6co9k 6 лет назад

    那樣式不錯

  • @kiukiu1040
    @kiukiu1040 6 лет назад +2

    開什麼玩笑? 道歉, 記過, 接著無償使用? 全部挖出來. 放在區長家.

  • @lukesluo7972
    @lukesluo7972 6 лет назад +24

    是我就叫推土機全剷平!
    怎會有那麼自私的人!

    • @user-se7xq9fh3m
      @user-se7xq9fh3m 6 лет назад +1

      主意是好,但是這會害了自己喔~。以風水來說為請示仙人就亂移動後果是無法想像。

    • @user-mb3mj5ok6i
      @user-mb3mj5ok6i 6 лет назад

      仔 仔 那是影響葬在那後人的風水,通知下了,不遷就挖出來堆路邊就好了,台灣那麼多建築蓋在墳場上面也沒啥影響

    • @user-se7xq9fh3m
      @user-se7xq9fh3m 6 лет назад

      @@user-mb3mj5ok6i 大膽的請問你?你要是在睡覺睡的很熟,突然有人跟你說你睡的是別人的床要你起來還床位,這樣的事情要來個幾次你覺得會如何,在者觀你的長輩葬在這邊要挖出來牽到別處,而且錢又要自己花,我在簡單的說後面導致你後面的一切命運,你會怎麼想?說個更不禮貌的,你最愛的女人被搶!請問你的心情?

    • @user-pb8tl8iy9u
      @user-pb8tl8iy9u 6 лет назад +6

      要我也是鏟平!風水?!去你的風水!變鬼就可以合理侵佔嗎?拆了會有麻煩?神不管嗎?神難到也是非不分嗎?那這種信仰的邏輯在那?信仰跟迷信是兩碼事!

    • @user-se7xq9fh3m
      @user-se7xq9fh3m 6 лет назад

      @@user-pb8tl8iy9u 你誤會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說要剷平可以,但是也要請專業的老師把仙人請出來,難後在做後面的所有事物。
      這樣才會比較好

  • @user-el5ps9ud1y
    @user-el5ps9ud1y 6 лет назад +2

    好啊...那總統府也讓我們無償使用蓋房子阿!!

  • @user-bi2ko5fg4t
    @user-bi2ko5fg4t Год назад

    所以四年了,現在呢

  • @gn00332263
    @gn00332263 6 лет назад

    把21座墓上插滿5星旗,政府就會把他拆掉了,而且效率很快

  • @HolaHola-cq9lg
    @HolaHola-cq9lg 6 лет назад

    是不會把骨灰挖起來 , 放在區長家喔

  • @user-og8oo3fu1f
    @user-og8oo3fu1f 4 года назад

    落扣,二姨丈的,墳墓啊! 有三十年,沒有回到,台北縣政府部門的,墳墓園了。

  • @yoyo-cheng6957
    @yoyo-cheng6957 6 лет назад

    就貼公告2020年 強制遷拆啊 沒人掃的墓地就清掉吧…(既然說要牽墓沒里你就是沒人看到=沒人在掃=不需要存在

  • @user-ur3ei8lf9e
    @user-ur3ei8lf9e 6 лет назад

    哎呀,直接向她买起来不就完事了吗?

  • @user-lw4cc6ht8n
    @user-lw4cc6ht8n 6 лет назад

    地界不清楚?推給量地界的嗎?

  • @jimheng6592
    @jimheng6592 6 лет назад

    错就认,认了就做啊,赔偿啊。什么叫私人土地。还无偿使用,可以再白目一点。

  • @user-iy5pu8pw1v
    @user-iy5pu8pw1v 6 лет назад

    就跟鄉公所配合申請靈骨塔用地!賺翻了

  • @user-hl3cs6uk8j
    @user-hl3cs6uk8j 6 лет назад

    要換做是我也美送,不然薪水怎麼不無償提供給地主使用

  • @muguetle8640
    @muguetle8640 4 года назад

    這公所太誇張,應該地主要請求國賠

  • @user-vv7fw9mi8l
    @user-vv7fw9mi8l 6 лет назад +4

    這樣以後有人敢買嗎?

    • @rainbow4913
      @rainbow4913 6 лет назад

      看三小影片 人是你殺的嗎?每塊地上都有可能死過人埋過人啊,而且是祖先又不是什麼亂葬岡

    • @jacky651119
      @jacky651119 6 лет назад

      台北信義區

  • @rleioutalf
    @rleioutalf 6 лет назад

    看到留言 感到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是笑話

  • @ss8825252
    @ss8825252 6 лет назад

    這好像不是道歉就可以解決的事情捏

  • @user-yb5lk4ed3p
    @user-yb5lk4ed3p 6 лет назад

    可以收購租金

  • @penny84520
    @penny84520 6 лет назад

    我覺得直接貼在墓碑上有點沒禮貌啊⋯⋯

  • @kendy0311
    @kendy0311 6 лет назад

    公所有的賠償了@@
    私人土地耶!!

  • @juoan0524
    @juoan0524 6 лет назад

    公所人員完全沒有一個敬重道德心 把公告貼在人家墓碑上超沒品德水準

  • @user-mr3pf1cz8b
    @user-mr3pf1cz8b 6 лет назад

    先下手為強,然後政府徵收土地便宜又時會。
    反正蓋上去你也不敢睡!哇勒誇張高手過招一次搞定佩服佩服

  • @bird860415
    @bird860415 6 лет назад

    這樣國賠嗎
    公務員不用出喔....

  • @pinhongye7722
    @pinhongye7722 6 лет назад

    這區公所真的太扯了!!!

  • @hansachang7360
    @hansachang7360 6 лет назад

    直接把墓地全部直接拆掉就好阿

  • @user-qc7jm7ux8b
    @user-qc7jm7ux8b 6 лет назад

    如果侵占國有地就會吃官司,你一個公所這樣做不用吃官司,告下去

  • @iw6957
    @iw6957 6 лет назад

    哇那要不要把你家後院變成墓地看看是什麼感覺?

  • @user-vk6rq7ng9k
    @user-vk6rq7ng9k 6 лет назад

    違章建築是否該拆了

  • @clivepan
    @clivepan 6 лет назад

    誰簽核批准蓋公墓的官員全部下台啦!

  • @user-re3xt4sy4g
    @user-re3xt4sy4g 6 лет назад

    地點太近了

  • @kolcol666
    @kolcol666 6 лет назад

    這區公所非常可惡 還把人資料貼在墓碑上

  • @user-sg8yf4xd3j
    @user-sg8yf4xd3j 6 лет назад

    私有土地講那麼多幹嘛 直接叫挖土機拆了不就好了
    墓園的家屬話說 換他們去跟公所協商阿

  • @bobfq5164
    @bobfq5164 3 года назад

    收租金就好了~一年3萬...21墓地 1年就63萬!

  • @user-ub1mx9yr1h
    @user-ub1mx9yr1h 6 лет назад

    反正即期遷墓嘛,不遷也可以但是要付費,然後我還要在旁邊蓋夜店,每年清明嗨到底,看你怎麼掃墓

  • @SIMtudios
    @SIMtudios 6 лет назад

    新北市長朱立倫在幹嘛?
    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既然地是她人所有,就不應該要求無償使用,
    你可以買下來 承租或是其他方式,
    應該要向新北市政府求償,公務員故意或過失要有所處分.

    • @user-lt2dy1yy7v
      @user-lt2dy1yy7v 6 лет назад

      朱市長不會管這件事在忙事情拜票。

  • @user-sp1mh4wu4c
    @user-sp1mh4wu4c 6 лет назад

    記過調職?應該開除移送辦才是吧

  • @upupup7875
    @upupup7875 6 лет назад

    太誇張

  • @user-hc1ld6kj4p
    @user-hc1ld6kj4p 6 лет назад +3

    ㄔ人夠夠

  • @user-hh3di9nc3o
    @user-hh3di9nc3o 6 лет назад

    還要求國賠呀,退回又有錢拿。有吃又有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