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社宅「6年限制」隱憂 孩童就學中斷.長者更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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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5 окт 2024
- 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要實踐居住正義,照顧年輕人以及弱勢族群,但因為數量不足,又有附帶條件,一般戶最長只能住6年,優先戶最長12年,期滿後,有些長者更衰老了,也有2寶爸,正在唸國中的孩子,搬家的時候,正好要考學測,想爭取依照內政部最新規定換約,卻碰壁,聽到消息,全家人情緒都很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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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居住正義#弱勢族群
看起來也是有解法,可以先搬出去住一會兒,重新排隊再搬回來,本來社宅就是公共資源,需要講求公平性,你們已經很幸運住社宅6年了,這6年來其他沒排到社宅的家庭不也是得花費高租金在外租屋,公共資源有限,不可能讓你一家一直占用。在外租屋也是可能遇到房東不讓你續租,租屋族本來就要承擔搬家的可能風險,況且當初社宅的條款清清楚楚,已經很幸福讓你有明確承租期限不用臨時搬家了,在合約快到期時就該想解法了,不要只會情緒勒索...
延長不就又會遇到大學學測? 再繼續延長??
然後還有第2個小孩也會遇到學測 我看延長不完了......
一開始不就知道最多6年? 現在拿小孩出來凹....... 後面排隊的都不用住了??
哈哈哈,您說得太好了!
喜歡嗎,叫你爸爸買給你啊
6年應該要存點錢,而不是享受社會住宅,就輕鬆花費金錢,其他人也是有困境排隊
社宅6年還是要付跟黑市房租差不多的租金~是能存到啥?搬來搬去問題更多~甚麼問體也沒解決~
@@e7clubplay239 那怎一堆人排隊??
一開始租的時候不就知道最多只能6年了,如果擔心小孩銜接為何不在三年前小孩一年級就先搬走適應環境
不是你想的這樣,
1.[法律]內政部行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
第11條第2項
社會住宅租賃及續租期限,合計最長不得超過六年。但符合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得延長為十二年
2.[合約]租賃合約
第十八條第十項 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者,總租期得延長十二年
3.[續租文件]住都續租問與答
註明第十三條申請人續租當時符合續租申請資格及具有社宅法第4條所稱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之一,則以優先戶資格續租.
4.[住都公告]住都中心續約公告
承租人具優先戶身者,續租以3次為限,總租期得延長12年
5.[事實]目前已經有多為社宅住戶在第一次續約的時候有一般戶轉優先戶,足以證明住都是允許並同意一般戶轉優先戶,現在和二寶家庭增值的點是在住都的神邏輯不允許二寶家庭在第二次續約的時候一般戶轉優先戶。
社宅都明定遊戲規則了,住進去前應該都知道了,如果為你破例,勢必也犧牲後面排隊人的權益,難道候補的都沒小孩,他們就不擔憂!換言之,現社宅戶的都搞求助而破例延長,社宅也不用搞了,都給你們住就好了!!
6年變12年?後來要不要變成20年?難到要讓你住一輩子嗎?別人都不用住嗎?
窮還生就是在害人.卻被說成偉大
窮人都不生小孩,台灣人就滅絕了吧,台灣現在已經少子化,人口負成長了,而且沒有窮人生小孩誰幫有錢人打工?
兩件事不衝突的
當然不衝突啊,照規矩來就好了啊,到期就搬走,哪那麼多廢話,耍賴只會讓人家更瞧不起啦
那其他本來可以抽到的6年後住的人,卻露宿街頭的怎麼辦?好不容易抽到了,卻因為抽到6年的人自私的想要永遠住,甚至成為二房東,雖然是我也想永遠住,抽到真爽。
當初就知道了,一定會很多人想要住永遠
說穿了還是人性貪婪及怠惰,社會住宅規定就明寫在那,在申請入住之前會不知道年限?
六年時間讓民眾進行準備,結果什麼事情都沒做,等年限到才以小孩為藉口來情緒勒索。
台灣房價上漲的速度是存錢遠遠追不上的,當初選社會住宅,而不是忍痛買房就註定了未來只能搬出去。我多少朋友10年前就在等房價下跌,等來只有絕望....
情勒是很高端的技術,真想學會
@@jiahansu幸好我當初沒聽朋友說再過五年房價下跌再買房,我當時買的房現在價格漲一倍了
@@jiahansu
要看地段,狼多肉少地段當搶手
社宅應該是救急不救窮,憑甚麼這些人的福利要由全民買單,我也想住社宅,但是我的資格不允許,因為我名下有房子但那是長輩為了節稅轉到我名下,我還是在外縣市工作租屋,我還不是安分地努力工作去付貴死人的房租,這些人憑甚麼一句因為我是弱勢,所以大家要優待這些人,根本一點也不公平
怪誰 你不會去怪長輩喔
什麼叫做臨時?被迫? 你簽約時候 難道沒 眼 看?
不是早就知道規定了嗎?
還有錢可以學鋼琴....還不搬出去
社宅的最大問題就是蓋的不夠多
蓋的數量不夠多才會限制居住期限
早知道會很多人租社宅.....
會不想搬走...北市社宅租...才多少錢
最主要的(是新房是新房是新房)才最大主因
人性就是這樣
後面沒抽籤到都不用租了嗎...
得了便宜還賣乖,後續家當要去哪,難道是別人的問題喔
當你們提出這些要求的時候,想一下你們是在多少人中幸運有這個機會住進來,後面還有多少人還在苦苦等待中籤的那天。
蓋更多才有解...
所以說 沒錢為什麼還要生小孩?
因為會幻想小孩能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也算是盡到社會責任 增加人口的部份 不算壞事 社會政府該做的補上就行
@@GaoGao0617 想養好一個孩子是需要錢的 社會責任是很廣的 不是單純生就好 你那是老觀念了
生育是人類本能,你自己可以不生但是沒必要去情勒別人沒錢不能生
@@as12134 你是不是不知道什麼叫做情勒?多看點書吧
如果沒有房子住 千萬不要生小孩嘿
是在哭三? 社宅就是租屋阿,好好笑不是住久了就變你的ㄟ 沒錢生什麼小孩
就你有小孩? 就你想打破規定住12年? 就你最聰明
又不是臨時才知道時間
本來就要提早準備😅只是房子真的很難找
。。。先不說窮不窮。。。
社會住宅本來就是福利政策,必須維持一定的公平性。
有限的社會住宅,需要幫助的人那麼多,能使用6年已經很幸運了。
得到社會住宅6年的幫助,該多為條件更差沒排上社會住宅的人想想吧!
社宅若沒有「限制」,依臺灣人的性格,這個社宅就變成你家了!
正確喔😂😂😂
以後就會說,我住了6年。這間有優先購買權.......
然後有可能變二房東,被捉到後肯定又哭又鬧
住6年還存不到錢???
因為他們把應該存的錢拿去養小孩拿去奢侈了
每年該出國二次的錢還有每個月吃大餐的錢這些他們不想省,該享受的他們是不會對自己吝嗇的,至於花納稅人錢蓋的社宅他們一定是抓緊緊的能享受的利益能用盡量用
當然存不到,住社宅裡超會享受的很多喔,找些社宅住戶群組混進去你就知道了
社宅沒有比較便宜,單純只是比較好的環境...
台灣社會
人們擁有的房子
據統計,普遍有空屋現象(即沒人居住)
社宅應該是要多蓋
多建設社宅到
社宅普遍有空屋現象,才是
(也就是社宅屋多到住不滿)
孩童就學中斷很嚴重嗎? 換到別的學區 小孩一樣能就學且學習良好 這個不是理由 政府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符合多數人的居住正義 不用為少數人貪心的要求而去做改變 對的政策就要落實去執行
社宅是公共財…………
那麼想繼續住就自己去買房子……
在那邊賣慘是怎樣?本來就是讓你暫時有地方住而已…
買房租房都嫌貴,然後都不用自己努力喔????有那麼爽的事?
自私、一堆藉口
難道要住到往生
沒錢就不要結婚、生小孩
爽完就該換人了 遊戲規則很清楚 別情勒又無賴
主要是 蓋得不夠多
不是蓋的不夠多
是大家偏往某些地方搶
全台有24萬社宅需求 只有3萬新建戶讓大家要去搶 給6年已經很寬鬆 有比你更弱勢排不到 沒錢替自己跟孩子考慮一下 窮人階級更容易複製 窮三代的人很多
得寸進尺 哈哈
沒錢就別生。不會計算嗎
租期限制還是必要的,但是特殊況狀(有2名未成年的家庭、年長老人)還是給予續租機會比較好,房價超高、租金也超高,一個家庭要在外面租屋,房租至少2萬起跳,一般人很難扛得住
畢竟社會住宅四到八年才會蓋一批,每次只有選舉才會有建社會住宅的動機,選上就不會有新的社會住宅生出來,到下次選舉前有連任需求的人才會再蓋一批...
你延長12年~到時再延長18年~搞清楚合約明定!!!別在那邊五四三!!!
政府應該要讓每個人都住得起房子 超過家庭人口數的房子就應該強制徵收 才不會有錢人一堆房子 有些人連房子都沒有
那個8坪等了2年多情何以堪,你們當初住的時候,就該遇料到今天,6年變12年,12年再變幾年,要不要拖到你買樂透中頭獎為止?
啊⋯明明就沒有能力給小孩穩定的環境還生小孩⋯
那麼擔心社宅期限到的問題,那就不要住社宅啊!那這些問題就沒有啦
第一殯儀用地是國家的就是最佳社宅基地😁
給你6年時間還買不起房?
住了六年.要在出去租屋.生活品質降到零.但如果要讓小孩不哭,就快去找房子...住小一點 板橋社宅漲租金.最後也是通過
溫水煮青蛙,被社宅比較低的租金麻痺了,六年後沒存到買房的錢,搬家後得面對高額的租金,兩頭空,
買房趁年輕,有小孩家庭更是如此。
這就是為什麼絕大多數人只要撐得起的都會買房的原因,因為年輕不買老了是要住哪裡?
怪你一直都不長進,為什麼要生?以後是要變成你的永久產權嗎?
終於講到這點,社宅就是只能住6年,租約結束還是得買房,社會住宅只是個假議題,買房還是剛需
剛好卡在階段性的時間點要搬出,那不會提早搬提早規劃?!😂
我看到了人性的貪婪
每天都在哭?!那外面租不到的連在社宅裡面每天哭的機會都沒有😒所以我並不認為這種有什麼好同情的!!!
盧秀燕的社會住宅是給哪些有錢人去投資的
趕緊趁這買房,租不如買
每個人都該至少有一個自己能從生到死居住的地方 就算坪數不大
還有比你更慘的人們
社會住宅就不夠多,這是沒有辦法的,所以現在一堆包租代管,充當社會住宅,政府取得土地成本太高了,建的太偏僻,民眾又不租
......政府多蓋點社宅啊?
不然還有很多人要進住欸
沒資格的人連住都住不到
憑啥政府出錢蓋房讓你花低價住終身
沒錢就別住雙北
笑死人了,難道附近是沒有房子了嗎?
留言罵受訪民眾不知足的,是不是忘記罵一罵政府社宅蓋得不夠,才會排擠排隊中的權益?
住進社宅以後不打算買房的,幾乎都想永居,他們誰管你後面有多少人在排隊,甚至還有異想天開的說社宅若有賣就把自己住的信義區這間社宅買下來
社會住宅是給那些有錢人去投資的不要再被騙了
不能貧窮繼承嗎
就自己不拚
搞成貧窮是自己的正義
還是不要生孩子~自己找住的都比有小朋友方便多了
社宅「6年限制」隱憂?那麼延長至「12年限制」就無憂了嗎? 更大的隱憂,應該是"新青安五年寬限期"到期之後,因為繳不起房貸所造成的違約、法拍以及各種社會問題吧?
意見那麼多就別住了吧
不是可以買下來??
政府鼓勵大家生小兒補助一二萬能幹嘛!
攔政府官員
不說買房,連租房也在ㄍㄞ,拜託別生,當他們的小孩很可憐。
全家去睡路邊
搬去住之前 不是都知道只能住幾年了? 說的一副好委屈的樣子..........
沒房子還敢生啊
請神容易,送神難
鳩佔鵲巢 就是了
這6年限制真的不合理,確實應該研議延長12年,因為說坦白的,即便是社會住宅目標是照顧弱勢族群,但「正常繳租」是維持社宅正常運作的最基本要求,就有些弱勢族群到後來即便租金已經有減免了,還是無法正常繳租,應該也要尋求配套方案,譬如公務機關服務記點換取租金折抵(失業)。而那些正常繳租又規規矩矩按照管理規約的住戶,也是提升社會住宅管理品質的優良住戶,應該也要有續租延長機制的優先權才對!!
窮還生
夠爽了還靠腰,很多人要抽還抽不到,結果住6年的不想搬上新聞搞情勒。真他媽過太爽。
要怪政府的話麻煩這邊投民進黨的人自己道歉。
還想組自救會咧,到底誰被害呢,還沒住進去,喊正義,草,住進去之後,我就是正義,打從住進去那一刻就想耍賴了啦
窮人都生2個
延到600年好了 笑死
一堆藉口欸
笑死人了,難道附近是沒有房子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