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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這理論如果給過的話,那以後遊戲公司都可以主張他們發布消息的時候現場都沒玩家,所以沒詐騙到任何人
律師反應超快,我去湯姆熊是為了買代幣 XDDD
這才是神邏輯反觀黑橘律師什麼88-1言論
應該有遇過類似的白癡回答
律師厲害
笑死
要是律師 反應不夠快 早就回家吃自己了 就沒人要找他了
其實藍鑽的那個理論是遊戲產業常用的手段了,大家可以回想一下,如果有玩過手遊的,應該都不難發現,所有手油的抽卡都必須要先購買某一種像是石頭之類的代幣,然後在用代幣抽卡,幾乎不存在直接用現金抽卡的機制,實際上就是為了規避消費爭議的問題,還有退款機制上,手由停運能夠退款的也只有石頭,抽出來的東西也都不能退款也是這個原因
其實是可以退款的 只是帳號會被消失
用現金抽,然後愈稀有的裝備跟虛寶私下去用現金賣給其他玩家,得到多出的金錢利益。有沒有很像什麼?
柏青哥 三店機制啊
契約爭執步驟:step1債權存在不存在 step2未屆清償期 step3已履行債務 step4消滅時效兩邊爭執債權契約的履行內容蠻正常,律師工作不是贏,是收錢因為行規都是先收錢再辦事。辦事當然要辦好辦滿,才能達到實質有效辯護。(以前某個刑法老師說的)釋字509界定誹謗罪的第3項所誹謗之是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那個真實需要證明程度僅達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即可。因此在花如此多錢情況下驗證,橘子不敢告刑事,極大機率告不成。只敢告民事,也因為民事要左右法官心證的舉證程度比刑事還要低。
特特一直辛苦了🥺🥺終於能贏這戰真的炒雞開心!!啊還是要好好吃飯(;´༎ຶД༎ຶ`)
~
笑死,完美預測單利動作,真朋友
橘子是想凹說 你被詐騙的是藍鑽不是台幣 所以懲罰性賠償應該是賠你5倍藍鑽 你們都搞錯重點了
湯姆熊這個比喻真到位
因為不知道哪裡曝光度高所以在這邊留言。遊戲橘子吃相難看,完全不知悔改。3/11有網友花了87120抽楓之谷的幸運寶箱4840抽,發現官方公告的一抽期望值是3.84顆核心寶石,但實際抽出來只有3.3顆。其他網友跟直播主整理出來的期望值也是落在3.3左右。網友分析這樣的機率要10的61次方個人去抽,才可能抽出這個結果。明顯是遊戲橘子又公告不實了。詳細:【心得】幸運寶箱機率與實際抽取經驗差距甚大?希望大家可以多多關注 不要讓遊戲橘子吃人夠夠。
特哥辛苦了!希望各位玩家都能加油
丁特長的好帥好可愛,超愛聽丁特講橘子的案件,橘子根本是滑天下之大稽
感覺特哥這邊的東西準備得很齊全,水果484已經知道賠定了所以開始凹定義,凹多少少多少?
你們兩個的互動真的好可愛
原來我換完籌碼然後你詐賭我不能告你,因為我已經買籌碼了
在香港普通法,大律師不可因為自己的個人觀念阻礙他們為市民提供法律服務,要堅守「不可拒聘原則」的專業守則。不知道台灣是不是
民事訴訟部分,一、二審採律師獨佔主義,訴訟代理人原則上是律師。因為是「代理」可以不用律師,但針對二審判決上訴三審則是原則律師強制代理。刑事訴訟部分,則是有強制辯護規定,在符合民事訴訟法31條1項各款情形下,若被告無律師,審判長應指定律師或公設辯護人,為被告辯護。就算非強制辯護案件,依同法27條1項,被告及犯罪嫌疑人得隨時選任辯護人。刑事訴訟的辯護倚賴權,有被釋字654號大法官解釋確認為刑事被告的防禦權之一,要滿足才能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保障憲法16條的訴訟權。民事訴訟雖沒有如此,但未來修法有朝一、二審也採律師強制代理的方向,草案目前在立法院,下一波修法可能會通過。
去估狗那間律師事務所,他簡介已經變成位於台北的垃圾場了笑死
哪一家叫什麼名字呀 感謝
@@yuchihchang0226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
遊戲橘這波操作,看起來是要立法規定所有遊戲不得使用虛擬貨幣了😂你能想像楓幣等值的情況嗎
第一天衝回去把楓幣兌現,直接財富自由
16:26 好像是難得沒說自己被康
所以赌场也是卖代币的地方,合法的咯?
律師好強😂😂😂
阿特 你很久沒跟華輪雙排了
真的 我其實以前滿愛看他打lol他滿強的 現在他都玩戰棋 也許有甚麼原因吧
如果為了賺律師費硬ㄠ可以被視為是對工作付出,那職業殺手受聘去殺人絕對是合情合理沒有任何該受指責的地方
職業有白的就有做黑的 駭客 醫生都是🤔
如果殺這個職業是合法的話
@@StesnyRaven 如果律師是在替合法行為辯護的話
@@林柏宇-y1m 這樣的律師估計會餓死
刑事訴訟法31條還有強制辯護案件,被告沒請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釋字654號大法官解釋理由書,揭示憲法第16條規定人民有訴訟權。旨在確保人民有受公平審判之權利。為達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刑事被告應享有充分防禦權,包括選任信賴之辯護人。更是要求須使刑事被告受其選任辯護人協助之權利,達到實質有效保護始能發揮防禦權之功能。就算是民事訴訟的訴訟代理人,依民事訴訟法68條1項也是原則應委任律師為之,揭示民事訴訟一、二審律師獨佔主義,三審更是律師強制代理。請律師全力為當事人實質有效辯護,是人民的辯護倚賴權已經被憲法所承認。
幫大家科普一下雖然直接這樣看橘子是在凹我看他敗訴的機率也很大啦但是在法律上主張買藍鑽而不是買紫布其實是有道理的背後有蠻複雜的法律問題就不細談了舉個其他例子很多遊戲都會有「轉點」的機制例如以前英雄聯盟要先買「貝殼幣」再轉成「聯盟幣」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要這麼麻煩,不直接儲值在英雄聯盟就好了這是因為遊戲公司可以藉此規避消保法跟網路連線遊戲定型化契約的法規可以有效地減少消費引發的法律問題
用藍鑽買遊戲內的商品算不算契約?
@電圖三甲30劉泰麟 用錢買藍鑽,用藍鑽買紫布。有藍鑽才能買紫布,機率不對造成紫布數量不對,未完全履行契約。1.藍鑽買紫布契約本旨無法履行,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或解約2.賠藍鑽,但買藍鑽的契約本旨在本案是為購買紫布,既無法達成之後要履行的契約。則買藍鑽的債之本旨目的不達,可解約。回復原狀、損害賠償。所以要賠錢。
湯姆熊好屌 直接變硬幣大盤商因為你買了我們硬幣所以借你玩我們酷酷的機台
當然阿,斗內給阿特是增加他的不法所得欸
樹根一綁回溫泉躺
有道德怎麼當律師?接到了就是要打贏,為了道德幫壞人打輸官司然後自己變成打不贏官司的律師然後沒人敢請最後自己吃土
台灣刑事訴訟,檢察官平均定罪率約95%-96%間,所以刑事要打贏,除非是在一些構成要件達成、蒐證困難的犯罪,不然就是那個檢察官偵查有問題搞砸一堆證據。我有聽過當了五年律師打刑事訴訟案件只打贏一件的故事。
@@Kevin-oi9tl 有沒有贏是一回事,反正只要案子接了,律師目標就只有贏,律師才不會因為雇主是個垃圾就不想贏,只要能提高贏的機會就行,才沒有道德不道德這回事
@@akumanoinori3324 贏當然是最好,在刑事如果明知不會贏還是會勸就認罪,有無罪答辯跟有罪答辯,有罪答辯就是換較輕的刑責。
所以去劉肥他們公司上班,對就只是上班,給了學歷歷練應徵到後,工作就什麼也不用做了。因為老闆訴求只有進去的門檻而不是進公司創造的價值。難怪橘子公司那麼多人想進去🥳🥳🥳🥳🥳🥳
有人會用台幣買完一間湯姆熊的代幣嗎?然後造成整間湯姆熊不能正常營業被告的嗎?
牛
笑死,律師不愧是律師
輸出最低的在那邊無情追擊zz
可悲胖子沒辦法 有夠討厭
湯姆熊 噹死甘嘛大律師 笑死
11:56 偷臭
16:07 樹根一綁 全家死光
6:57
請問什麼是暖台
不就是直播重點前先開起來聊天或做一點比較不重要的事水水時間讓觀眾聚集一下嗎?
@@chunwenteng9833 不是
那不是客廳吧 他直播是房間打掉的哈ㄇ
天意不可違是不是星凱阿
這些財團的律師可說是毫無倫理道德喪盡天良,這種骯髒錢都要賺 ==
橘子這樣鬼扯能看嗎?法院快教訓橘子吧犯眾怒了
被告剛好而已😂
橘子這種話都講得出來可見其多可悲且心虛
特哥還是有點誤會,我覺得是他沒有發現理解他想要的跟訴訟標的不一致才會產生落差。如果你是請求損害賠償返還“金錢”那對面當然是那這些理由來堵你的嘴,畢竟橘子確實履行了他的出賣方義務,即“交付特哥藍鑽”,因此橘子沒有理由要返還金錢;但如果特哥是請求的比如說是橘子惡意修改幾率的不當得利之類的,才比較有機會成功。當然原則上是恢復原狀(藍鑽),例外不能回復才以金錢賠償。
如果你這個能成那以後沒有人願意老實做生意了 網路賣海鮮 寄臭魚爛蝦 出事了給你點數
那總共有幾個債權行為?
開個房仲賣一堆爛房子便宜一點然後點數至 賣出去不喜歡給你點數 呵呵
@@StesnyRaven 如果你是用錢買的當然要退錢,但如果你是用點數買的當然只能退點數,也不過分吧
@@rushina5204 怎麼可能不過分出進去的不是錢??原本就是要買那個商品硬要在那邊繞!!
另外我想再問一個問題,丁特你是否有買賣橘子股票過?有沒有在你跟橘子的爭議期間進出過橘子股票?
也太還笑了吧
偶而才看一下影片,為什麼這陣子都是玩中國的伺服器啊?
真的是祝他們賺錢吃藥,一輩子吃不好的那種
橘子真的在看看台灣玩家的底下在哪欸
橘子的律師到底怎麼敢講出那種話阿xD 把法官當智障嗎??
真的不要臉的髒東西,看來黑橘給法務的薪水超級高才能不經大腦睜眼說瞎話,不禁讓人懷疑怎麼考到律師執照的
笑死,什麼企業顧什麼律師說什麼話
先鋒= =
北七黑橘
這顆水果智商是不是比史萊姆還低
遊戲橘子律師怎麼這麼低能~XD
橘子公司真噁心 還是賺大錢
從黑心公司口中講出的垃圾理由
頭香 真香
什麼水平~被雷文單殺
就是看橘子蝦雞八講。哈哈哈
橘子可憐啊 跟樂X公司一樣啊。一個機率 一個亂封。去查證 都叫玩家提供原因資料。提供個屁資料都在他們公司是要提供啥 真的爛到可以
史丹利真的越玩越差
橘子到底在講三小,真的有夠能凹 上訴浪費司法資源, 花個500 1000萬和解順便請特哥工商不好嗎,口袋名譽都賺爛
垃圾黑橘
7777❤
到底為什麼不能告橘子詐欺?
刑法339條詐欺罪,是定式犯罪。客觀上要1.施用詐術 2.使人陷於錯誤 3.並交付財物。4.行為人獲得財物 5.被害人整體財產受損害且這一串構成要件要有貫穿的因果關係,被害人的財損跟行為人的獲利承現鏡像關係。問題 因懷疑測試橘子的遊戲中獎機率,算不算陷於錯誤,就算有施用詐術的情形下? 都有懷疑是造假是有詐,是為了應證。 對方律師可能在這個點爭執,只要一個要件不滿足,就不構成。
2
頭
1
最可憐的還是一堆人還是持續捐款給破爛橘子 笑死
你是否代言過天堂M,收了多少代言費,這個要不要公佈給觀眾知道?
一直在消費橘子,應該沒有遊戲公司敢給你代言了。
你有看過接工商的直播主玩了這麼久嗎?甚至丟了有近千萬進去 是不是接商案才玩的一看便知 身為台灣遊戲界的龍頭帶頭這樣睜眼說瞎話沒問題的話 以後其他公司也會紛紛效仿 就你出來洗地👍🏻
美女姐姐你有看過當初丁特紫布那幾個影片嗎 丁特已經給遊戲橘子很多協商機會了 是這種大公司一直不把人當人看 當初補償一下丁特就沒這些問題 簡單一個道理 說一個謊要用更多謊來圓你這該不會是丁黑的小號吧或是劉柏園家的千金之類的😅
第一,直播主玩遊戲直播,官代言不會這麼可憐還要花錢自己抽第二,兩件事要混淆為一件事在法律上說不過去例如你幫香奈兒代言香水 結果香奈兒賣你的香水不純導致權益受損吉他一波然後反而檢討你這樣子以後沒公司要找你代言...什麼邏輯
他根本沒代言過m,代言的是w....笑死
特哥請好好吃飯,辛苦啦
橘子這理論如果給過的話,那以後遊戲公司都可以主張他們發布消息的時候現場都沒玩家,所以沒詐騙到任何人
律師反應超快,我去湯姆熊是為了買代幣 XDDD
這才是神邏輯
反觀黑橘律師什麼88-1言論
應該有遇過類似的白癡回答
律師厲害
笑死
要是律師 反應不夠快 早就回家吃自己了 就沒人要找他了
其實藍鑽的那個理論是遊戲產業常用的手段了,大家可以回想一下,如果有玩過手遊的,應該都不難發現,所有手油的抽卡都必須要先購買某一種像是石頭之類的代幣,然後在用代幣抽卡,幾乎不存在直接用現金抽卡的機制,實際上就是為了規避消費爭議的問題,還有退款機制上,手由停運能夠退款的也只有石頭,抽出來的東西也都不能退款也是這個原因
其實是可以退款的 只是帳號會被消失
用現金抽,然後愈稀有的裝備跟虛寶私下去用現金賣給其他玩家,得到多出的金錢利益。有沒有很像什麼?
柏青哥 三店機制啊
契約爭執步驟:step1債權存在不存在
step2未屆清償期
step3已履行債務
step4消滅時效
兩邊爭執債權契約的履行內容蠻正常,律師工作不是贏,是收錢因為行規都是先收錢再辦事。辦事當然要辦好辦滿,才能達到實質有效辯護。(以前某個刑法老師說的)
釋字509界定誹謗罪的第3項所誹謗之是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那個真實需要證明程度僅達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即可。因此在花如此多錢情況下驗證,橘子不敢告刑事,極大機率告不成。只敢告民事,也因為民事要左右法官心證的舉證程度比刑事還要低。
特特一直辛苦了🥺🥺
終於能贏這戰真的炒雞開心!!
啊還是要好好吃飯(;´༎ຶД༎ຶ`)
~
笑死,完美預測單利動作,真朋友
橘子是想凹說 你被詐騙的是藍鑽不是台幣 所以懲罰性賠償應該是賠你5倍藍鑽 你們都搞錯重點了
湯姆熊這個比喻真到位
因為不知道哪裡曝光度高所以在這邊留言。
遊戲橘子吃相難看,完全不知悔改。
3/11有網友花了87120抽楓之谷的幸運寶箱4840抽,
發現官方公告的一抽期望值是3.84顆核心寶石,
但實際抽出來只有3.3顆。
其他網友跟直播主整理出來的期望值也是落在3.3左右。
網友分析這樣的機率要10的61次方個人去抽,才可能抽出這個結果。
明顯是遊戲橘子又公告不實了。
詳細:
【心得】幸運寶箱機率與實際抽取經驗差距甚大?
希望大家可以多多關注 不要讓遊戲橘子吃人夠夠。
特哥辛苦了!希望各位玩家都能加油
丁特長的好帥好可愛,超愛聽丁特講橘子的案件,橘子根本是滑天下之大稽
感覺特哥這邊的東西準備得很齊全,水果484已經知道賠定了所以開始凹定義,凹多少少多少?
你們兩個的互動真的好可愛
原來我換完籌碼然後你詐賭我不能告你,因為我已經買籌碼了
在香港普通法,大律師不可因為自己的個人觀念阻礙他們為市民提供法律服務,要堅守「不可拒聘原則」的專業守則。不知道台灣是不是
民事訴訟部分,一、二審採律師獨佔主義,訴訟代理人原則上是律師。因為是「代理」可以不用律師,但針對二審判決上訴三審則是原則律師強制代理。
刑事訴訟部分,則是有強制辯護規定,在符合民事訴訟法31條1項各款情形下,若被告無律師,審判長應指定律師或公設辯護人,為被告辯護。
就算非強制辯護案件,依同法27條1項,被告及犯罪嫌疑人得隨時選任辯護人。
刑事訴訟的辯護倚賴權,有被釋字654號大法官解釋確認為刑事被告的防禦權之一,要滿足才能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保障憲法16條的訴訟權。
民事訴訟雖沒有如此,但未來修法有朝一、二審也採律師強制代理的方向,草案目前在立法院,下一波修法可能會通過。
去估狗那間律師事務所,他簡介已經變成位於台北的垃圾場了笑死
哪一家叫什麼名字呀 感謝
@@yuchihchang0226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
遊戲橘這波操作,看起來是要立法規定所有遊戲不得使用虛擬貨幣了😂
你能想像楓幣等值的情況嗎
第一天衝回去把楓幣兌現,直接財富自由
16:26 好像是難得沒說自己被康
所以赌场也是卖代币的地方,合法的咯?
律師好強😂😂😂
阿特 你很久沒跟華輪雙排了
真的 我其實以前滿愛看他打lol他滿強的 現在他都玩戰棋 也許有甚麼原因吧
如果為了賺律師費硬ㄠ可以被視為是對工作付出,那職業殺手受聘去殺人絕對是合情合理沒有任何該受指責的地方
職業有白的就有做黑的 駭客 醫生都是🤔
如果殺這個職業是合法的話
@@StesnyRaven 如果律師是在替合法行為辯護的話
@@林柏宇-y1m 這樣的律師估計會餓死
刑事訴訟法31條還有強制辯護案件,被告沒請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釋字654號大法官解釋理由書,揭示憲法第16條規定人民有訴訟權。旨在確保人民有受公平審判之權利。為達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刑事被告應享有充分防禦權,包括選任信賴之辯護人。
更是要求須使刑事被告受其選任辯護人協助之權利,達到實質有效保護始能發揮防禦權之功能。
就算是民事訴訟的訴訟代理人,依民事訴訟法68條1項也是原則應委任律師為之,揭示民事訴訟一、二審律師獨佔主義,三審更是律師強制代理。
請律師全力為當事人實質有效辯護,是人民的辯護倚賴權已經被憲法所承認。
幫大家科普一下
雖然直接這樣看橘子是在凹
我看他敗訴的機率也很大啦
但是在法律上主張買藍鑽而不是買紫布其實是有道理的
背後有蠻複雜的法律問題就不細談了
舉個其他例子
很多遊戲都會有「轉點」的機制
例如以前英雄聯盟要先買「貝殼幣」再轉成「聯盟幣」
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要這麼麻煩,不直接儲值在英雄聯盟就好了
這是因為遊戲公司可以藉此規避消保法跟網路連線遊戲定型化契約的法規
可以有效地減少消費引發的法律問題
用藍鑽買遊戲內的商品算不算契約?
@電圖三甲30劉泰麟 用錢買藍鑽,用藍鑽買紫布。有藍鑽才能買紫布,機率不對造成紫布數量不對,未完全履行契約。
1.藍鑽買紫布契約本旨無法履行,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或解約
2.賠藍鑽,但買藍鑽的契約本旨在本案是為購買紫布,既無法達成之後要履行的契約。則買藍鑽的債之本旨目的不達,可解約。回復原狀、損害賠償。
所以要賠錢。
湯姆熊好屌 直接變硬幣大盤商
因為你買了我們硬幣所以借你玩我們酷酷的機台
當然阿,斗內給阿特是增加他的不法所得欸
樹根一綁
回溫泉躺
有道德怎麼當律師?
接到了就是要打贏,為了道德幫壞人打輸官司然後自己變成打不贏官司的律師然後沒人敢請最後自己吃土
台灣刑事訴訟,檢察官平均定罪率約95%-96%間,所以刑事要打贏,除非是在一些構成要件達成、蒐證困難的犯罪,不然就是那個檢察官偵查有問題搞砸一堆證據。我有聽過當了五年律師打刑事訴訟案件只打贏一件的故事。
@@Kevin-oi9tl 有沒有贏是一回事,反正只要案子接了,律師目標就只有贏,律師才不會因為雇主是個垃圾就不想贏,只要能提高贏的機會就行,才沒有道德不道德這回事
@@akumanoinori3324 贏當然是最好,在刑事如果明知不會贏還是會勸就認罪,有無罪答辯跟有罪答辯,有罪答辯就是換較輕的刑責。
所以去劉肥他們公司上班,對就只是上班,給了學歷歷練應徵到後,工作就什麼也不用做了。
因為老闆訴求只有進去的門檻
而不是進公司創造的價值。
難怪橘子公司那麼多人想進去🥳🥳🥳🥳🥳🥳
有人會用台幣買完一間湯姆熊的代幣嗎?然後造成整間湯姆熊不能正常營業被告的嗎?
牛
笑死,律師不愧是律師
輸出最低的在那邊無情追擊zz
可悲胖子沒辦法 有夠討厭
湯姆熊 噹死甘嘛大律師 笑死
11:56 偷臭
16:07 樹根一綁 全家死光
6:57
請問什麼是暖台
不就是直播重點前先開起來聊天或做一點比較不重要的事水水時間讓觀眾聚集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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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客廳吧 他直播是房間打掉的哈ㄇ
天意不可違是不是星凱阿
這些財團的律師可說是毫無倫理道德
喪盡天良,這種骯髒錢都要賺 ==
橘子這樣鬼扯能看嗎?
法院快教訓橘子吧
犯眾怒了
被告剛好而已😂
橘子這種話都講得出來
可見其多可悲且心虛
特哥還是有點誤會,我覺得是他沒有發現理解他想要的跟訴訟標的不一致才會產生落差。如果你是請求損害賠償返還“金錢”那對面當然是那這些理由來堵你的嘴,畢竟橘子確實履行了他的出賣方義務,即“交付特哥藍鑽”,因此橘子沒有理由要返還金錢;但如果特哥是請求的比如說是橘子惡意修改幾率的不當得利之類的,才比較有機會成功。當然原則上是恢復原狀(藍鑽),例外不能回復才以金錢賠償。
如果你這個能成那以後沒有人願意老實做生意了 網路賣海鮮 寄臭魚爛蝦 出事了給你點數
那總共有幾個債權行為?
開個房仲賣一堆爛房子便宜一點然後點數至 賣出去不喜歡給你點數 呵呵
@@StesnyRaven 如果你是用錢買的當然要退錢,但如果你是用點數買的當然只能退點數,也不過分吧
@@rushina5204 怎麼可能不過分出進去的不是錢??原本就是要買那個商品硬要在那邊繞!!
另外我想再問一個問題,丁特你是否有買賣橘子股票過?有沒有在你跟橘子的爭議期間進出過橘子股票?
也太還笑了吧
偶而才看一下影片,為什麼這陣子都是玩中國的伺服器啊?
真的是祝他們賺錢吃藥,一輩子吃不好的那種
橘子真的在看看台灣玩家的底下在哪欸
橘子的律師到底怎麼敢講出那種話阿xD 把法官當智障嗎??
真的不要臉的髒東西,看來黑橘給法務的薪水超級高才能不經大腦睜眼說瞎話,不禁讓人懷疑怎麼考到律師執照的
笑死,什麼企業顧什麼律師說什麼話
先鋒= =
北七黑橘
這顆水果智商是不是比史萊姆還低
遊戲橘子律師怎麼這麼低能~XD
橘子公司真噁心 還是賺大錢
從黑心公司口中講出的垃圾理由
頭香 真香
什麼水平~被雷文單殺
就是看橘子蝦雞八講。哈哈哈
橘子可憐啊 跟樂X公司一樣啊。一個機率 一個亂封。去查證 都叫玩家提供原因資料。提供個屁資料都在他們公司是要提供啥 真的爛到可以
史丹利真的越玩越差
橘子到底在講三小,真的有夠能凹 上訴浪費司法資源, 花個500 1000萬和解順便請特哥工商不好嗎,口袋名譽都賺爛
垃圾黑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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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為什麼不能告橘子詐欺?
刑法339條詐欺罪,是定式犯罪。客觀上要
1.施用詐術 2.使人陷於錯誤 3.並交付財物。4.行為人獲得財物 5.被害人整體財產受損害且這一串構成要件要有貫穿的因果關係,被害人的財損跟行為人的獲利承現鏡像關係。
問題 因懷疑測試橘子的遊戲中獎機率,算不算陷於錯誤,就算有施用詐術的情形下? 都有懷疑是造假是有詐,是為了應證。
對方律師可能在這個點爭執,只要一個要件不滿足,就不構成。
2
頭
1
最可憐的還是一堆人還是持續捐款給破爛橘子 笑死
你是否代言過天堂M,收了多少代言費,這個要不要公佈給觀眾知道?
一直在消費橘子,應該沒有遊戲公司敢給你代言了。
你有看過接工商的直播主玩了這麼久嗎?甚至丟了有近千萬進去 是不是接商案才玩的一看便知 身為台灣遊戲界的龍頭帶頭這樣睜眼說瞎話沒問題的話 以後其他公司也會紛紛效仿 就你出來洗地👍🏻
美女姐姐你有看過當初丁特紫布那幾個影片嗎 丁特已經給遊戲橘子很多協商機會了 是這種大公司一直不把人當人看 當初補償一下丁特就沒這些問題 簡單一個道理 說一個謊要用更多謊來圓
你這該不會是丁黑的小號吧
或是劉柏園家的千金之類的😅
第一,直播主玩遊戲直播,官代言不會這麼可憐還要花錢自己抽
第二,兩件事要混淆為一件事在法律上說不過去
例如你幫香奈兒代言香水 結果香奈兒賣你的香水不純導致權益受損吉他一波
然後反而檢討你這樣子以後沒公司要找你代言...什麼邏輯
他根本沒代言過m,代言的是w....笑死
特哥請好好吃飯,辛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