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ang8964 聯合國也不曾說過火星上有人, 但聯合國曾經視中華民國為一主權獨立國家,且至今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 寫的仍是 Republic of China, 而不是 PRC. 蔣介石的代表們當初的不合法性,不在於 Republic of China 不是個國家,而是在於這個國家的領土當時僅止於臺澎金馬,卻要取得整個大陸領土及人民的代表性。當時的美國曾建議蔣介石僅以代表臺澎金馬的代表性加入聯合國,但被蔣的漢賊不兩立的立場而拒絕了。 這就是前面說聯合國不曾説過中華民國不是國家,的真實原意。只是後來中共仗著2758號決議文就要扭曲並進而否定我國的國家身份,如今美國的國會已特別透過法案說明2758號決議文。
7:46 帥化民,“美國早就認定台灣很難守得住”
16:02 辛亥百年,雙邊領導人發表談話的影片
黃年,“希望習近平看到此書化解兩岸問題”
25:23 John Mearsheimer
26:01 Jeffery sachs
U.S Policy &"West's False Narrative
26:43 王健壯先生,“台灣,不能在夢遊裡抗中保台”
29:21 寇健文,思沙龍活動,“習近平這個人,從個人特質,看20大之後的新時局”
30:51 年代向前看訪問顏慶章,“中共經濟得了多重器官衰竭症”
33:16 陸續,“我們與法西斯的距離”
33:44 陳長文先生,“九二共識三十年”--一國良制
34:11. Foreign Affairs " Taiwan can't rely on daddy America to solve it's problem"
感謝老師精湛講解
53:25 開始講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R.O.C憲政早就不符合所在屬地事實了~
R.O.C這個中國政權自1949離開M.I.C創國領土根基就.......👻
台大的OCW憲法我最喜歡聽湯老師的
1:14:10 馬英九總統「2015年世界國際法學會與美國國際法學會亞太研究論壇」開幕典禮致詞:
首先,中華民國憲法是在1947年國共內戰爆發前制定施行,因而是「一個中國」憲法。中共政權在1949年成立,未能取代繼續於臺灣存在的中華民國政府,因此以國際法而言,國家繼承沒有完成,雙方均主張整個中國係己方領土,至少在各自的憲法上係如此,當海峽兩岸終於開始相互和平對等展開交往時,在能夠更進一步深化之前,必須對「一個中國」問題找出處理方案,因此雙方代表於1992年底會面商討對「一個中國」問題達成共識,即是雙方均遵守「一個中國」原則,但可以各自解釋「一個中國」的意涵,所以自此「一中各表」被稱為「九二共識」。對我方而言,「一個中國」當然係指中華民國,大陸則可自行採取解釋,這是標準的「求同存異」作法。
但是我們同時也面臨一個法律難題,即在兩岸分治之後,中華民國政府無法承認己方領土上有另一個民族國家存在,而自另一方面,無視在100浬之外的中國領土已存在另一個統治當局也不切實際,所以我們提出「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概念,簡稱「兩個互不」。
兩岸關係因此不是國與國關係,因為任一方均不視他方為外國,而是一種特殊的關係,不是由雙方外交部處理,而是由特別設置的部會級單位處理,在臺灣,該單位是「行政院大陸事務委員會」;在大陸,則是「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事實上兩個部會的首長上週末才在金門舉行兩天會議,這是他們每半年舉行一次的定期諮商,在會中他們以彼此的正式官銜相互稱呼。
九二並無共識,會談時雖有上述擱置爭議,各自表述的認知。
但在簽署書面文件時,我方僅僅是在我方簽字處,落款日期時以中華民國的年月日簽署
對方即拒絕簽署。根本是嘴裡說擱置爭議,各自表述,但真正白紙黑字時,完全不容許各自表述的空間。
中共若真有誠意,他也可在自己的日期以自己的年號簽署,而不是拒簽
另外,我國於停止動員臨時條款,改為憲法增修條文時,即已定調國家已呈現分裂狀態,已不再是一個中國,且當時的李登輝也說了,是特殊國與國關係,馬英九一直堅持 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
除了無視當時九二會談時,根本連簽字時都沒有共識,而且他的一中階堅持,恐怕還是違憲
@@冠中黃-m6q 很少有不罵人又寫那麼多的,方便留個聯繫方式,我們聊一聊嗎?我很感興趣
ruclips.net/video/iZ1GKRHNz6g/видео.htmlsi=2FWl84gizlND76-E&t=275
@@冠中黃-m6q
1:23:30 請問領土之下領海概念來源是哪裡呢?好像是21世紀新訂立的國際法。🤔後修的法律如何能來管理之前聲張的十一段線、或者大陸提的九段線?
關於美國是否拋棄台灣,文昭的一期節目,與曹董事長有對話,曹興誠董事長提的說法是,美國並沒有放棄台灣,美國放棄的是中華民國。
我的理解是,對於美國而言,留下台灣是盟友這件事很重要,但並沒有重要到需要付出太大的成本。
正如湯老師提到的,美國跟大陸,到底誰獲得台灣的驅動力更強,是可以討論的。也就是不能用二分法,不管是認為只要一打起來美國會立刻放棄,或是一打起來美國會不顧一切代價守護台灣,這兩種想法都是不符合實際的。
美國一直以來都是在計算成本與收益的比較,第一次的放棄中華民國,可能是因為馬歇爾來調停之後,給了“支持國民黨也不能太有收益”的結論吧。
而韓戰的爆發,讓中華民國的存在收益又變大了。
但等到主要敵人是蘇聯時,支持中華民國的收益又變低(因為這是二選一問題),但台灣這個盟友的收益還是很高的,因此通過了台灣關係法。
如果理解了美國是看成本與收益來做決策的,那麼台灣的決策,就是得想辦法讓美國的收益最大化。
不論美國是否在做“榨乾台灣最後價值”這種事,台灣都得給出“留住我們才是你最大收益”的底氣。
對於民主國家的決策,把它單純的看成單一價值的結果,並不正確。它是各方不同觀點競爭之後的結果,所以此一時和彼一時,並不會全然只是計算成本與收益的比較所產生的結果。
至於美國是否放棄中華民國,若是,美國大可在1958年之後,確定中共無對外戰爭能力之後,全力支持臺獨,而不是從始至今,美國都表明不支持臺獨。
對於開羅會議的內容,臺灣歸還中華民國,對美國而言是否仍是有效的協議,此部份恐有待日後解密。畢竟以戰後中國的狀況,承不承認有效實屬尷尬,但在戰後條約上,美國卻刻意協助當時中華民國政府,做了進可攻退可守的設計,使當時的中華民國得以有立足之地,也使得中共只要侵犯臺灣,即是國際事務,各國得以介入,以保臺灣(或中華民國的存在)
而且美國自始至今的態度一直都是,臺灣問題由兩岸和平解決,不支持臺獨。(實則希望最終回歸中華民國而非現今的中共)
至於馬歇爾調停,或許美國當時對中華民國政府的貪腐很是失望,但要以此説美國放棄中華民國,也是超出事實。可以看一下中共自己拍攝的 一號目標,這部影片,馬歇爾調停所造成的錯誤,有絕大部份是中共當時算計運作的結果,而非馬歇爾調停當初的原意,等大勢已定,美國發現錯誤,也為時已晚。
想請問老師使用的課本為湯教授自己出版的對話憲法嗎?
1:41:10 釐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即係中華民國😂😂😂精彩👍👍👍
聯合國並沒有說我們不是國家
聯合國也並沒有説火星上沒有人😂
@@schang8964
聯合國也不曾說過火星上有人,
但聯合國曾經視中華民國為一主權獨立國家,且至今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 寫的仍是 Republic of China, 而不是 PRC.
蔣介石的代表們當初的不合法性,不在於 Republic of China 不是個國家,而是在於這個國家的領土當時僅止於臺澎金馬,卻要取得整個大陸領土及人民的代表性。當時的美國曾建議蔣介石僅以代表臺澎金馬的代表性加入聯合國,但被蔣的漢賊不兩立的立場而拒絕了。
這就是前面說聯合國不曾説過中華民國不是國家,的真實原意。只是後來中共仗著2758號決議文就要扭曲並進而否定我國的國家身份,如今美國的國會已特別透過法案說明2758號決議文。
@@冠中黃-m6q 邏輯混亂,你看看你寫的前後兩句話能是一個意思嗎?
我蠻好奇邏輯混亂的部分是哪裡,因為我並沒有找到不合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