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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主播講的一樣,建商沒不小心放火真的好良心了
我猜.他的防火巷或空地比早就加蓋了.結果新建商申請時.地籍圖上是可以通行的.最後舊屋主以前的加蓋把自己給封死了?!
正確答案 建商蓋那麼大一片不會笨到不懂法規 .所以釘子戶都不敢吭
建築執照怎麼發的?有很大問題?原住戶必有通道可行,建商圍堵報復有故意殺人之意圖。
大多舊房建到滿,反觀新屋只要合法就一定有空地比,原住戶的道路或許一直都是別人的私有土地,那你說是誰的問題呢
還是一樣是政府的問題,都市規劃的時候本來蓋房就要預留通路,如果通路規劃在私有土地上本來就不能蓋
我也好奇這樣建築可以過安檢?這間蓋多久了?
自做自受, 媒體还怪對方,是釘子户的問題
在買屋或蓋屋時應該都是自己注意目前在走的出入的路到底是已經政府單位管轄所屬還是只是自己認為的既定道路如果產權不是自己的很容易有糾紛如果屬於後者那很容易引起影片中的問題寸土寸金的情況下建商不是做慈善事業的不會無緣無故留下足夠的路地平白讓無路的住戶走所以才會有那句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有時候一條路的地坪市價好幾百萬這樣的利益要建商自己損失換一下立場一般是做不到的而且建商在蓋屋堵路時非一小時兩小時就能完成一定會和裡面的屋主有接觸過至於談的內容只怕外人無從知曉有良無良只怕聽一面之辭恐難有公道認定
屋主--->建商--->黑道--->官員~都有問題
這房子很奇怪啊,如果本身沒有鄰路,那就是他自己這間房子本身的問題了。
台灣很多早期農地變建地.所以如果土地在中間會有周圍都是別人土地情況發生.務農只能借路走.至今台灣農地還是有很多借路的狀況.正常都是家族分割賣給外人居多(被包圍在中間.一看就知道開價過高沒人要買.一般大部分都會便宜出掉.給旁邊土地收購)
先把違建的部分拆一拆,如還沒有路可出入,只好把房子改小。
講的房子好像一天長出來的 笑死
誰跟我一樣無聊,6年前的新聞還在看🤪所以台灣城市規化可以這麼醜, 因為早期農業時代根本沒規畫。雖然是私有土地。但是政府必須出面做協調,這樣會擋到其它房子出入的建案也能批下來?誰批的?這種事我只有在中國跟台灣看過... 現在屋主唯一能做的是蓋一間更高的樓,樓頂蓋停機坪,買一台直升機唄。或者要求政府開路,或政府以公告地價收購土地,並加上賠償金😂
我跟你一樣無聊.不過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跟你一樣無聊,除了可憐之人,就是貪阻礙地球旋轉。
我沒有跟你一樣無聊,但有件事我必須說原則上她就算有錢買也不能開直升機,因為住宅地是禁飛區,就算未列禁飛區,直升機的噪音之大很容易被檢舉,所以這招治標不治本
要不要挖個地道阿?順便當忍者龜😅😅😅😅
看6年前是那個無能的當總統啊?
自己拆房騰道路或買土地開道路而不是什麼事都裝弱勢要別人幫忙而福利自己佔,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一些釘子戶,都想大撈一筆,到最後,有的卻是兩頭空。
最後賺的永遠是建商。都市建設就是當年官商勾結的政策。合法搶民宅 用公告地價跟地主收購 而建商卻用市價賣掉。
會被叫釘子戶,就是因為被建商收購沒成功才會被這麼叫,至於是因為獅子大開口要過多錢沒成功亦或是單純住習慣不想搬家這就要看狀況了
歐邁帝 人都死了還怎麼虧
如果是你家那要都更,用公告地價跟你徵收你同意嗎?然後旁邊的都被徵收完了,建商直接把你包圍,不給你有路可以出入,原來你行走的路全部都被蓋房子用完,這樣是不肯被徵收的人錯誤嗎?如果今天建商用市價購買那些房屋跟土地,應該就不會有那麼多爭議了,就是因為全部都要用最省錢的公告地價來收購,台北市公告地價跟市價的價差有多少錢,自己去查看看
你怎天真認為建商是用公告地價那麼便宜的價格去和釘子戶談買賣?建商又不是政府,是沒公權力用公告地價或公告現值強硬去將他人私有土地徵收的,當然是只能按市價甚至市價加幾成去和地主談買賣。可能是這戶地主獅子大開口要太多,談不攏,建商最後只好放棄,在已收購不完整面積土地上蓋起房子出售。可能是這戶房屋正位於內部,而周圍都已是建商收購的土地,建商要怎麼規劃使用是建商的自由和權力,談不上建商違法。當初屋主應該花錢跟建商買一條出入道路用地的,當然建商也有權力拒絕出售。只能說這戶屋主笨,沒有智慧審時度勢一番,評量一下對自家情況利與不利,也不知在堅持什麼,不懂適可而止最後與建商合建或出售,才有今日這種尷尬局面。日後這戶若要重蓋,非常困難。不僅面積要縮小,建材工人要怎麼出入施工是個大問題?想必也沒有營造公司願意做吧?!只能說這戶人家把自己搞死,將這塊土地變得沒有價值。
@@user-jq3cc9vw5b 通常是加碼一起蓋後房子通常也升值多數狀況是雙贏
@@user-jq3cc9vw5b終於看到懂法的人了!
這種建照跟本不能發,消防法規過不了,一定是管商勾結!
誰發建照誰有掛勾
不懂不要裝懂~~~~如果真的建的有問題,政府是可以強制拆除的~一定是走法律灰色地代~
說不懂不要裝懂的傢伙?你就很懂?這一看就是有問題建築,不是官商勾結不然是什麼?官員已經腐敗了,少在那邊提灰色地帶。
很多都是舊建築的問題,現在地幾乎只能往內退幾米蓋40-60%預留逃生消防通道,其餘住一到三,容積獎勵讓你蓋3-5樓甚至住四蓋大樓,很多舊的自己都蓋滿沒預留,而且從影片中可看出,他只有家門口出去,是新透天的後面,空拍可看到都是臨路退縮,釘子戶出去他家外圍牆是紅磚,看來是加蓋的,新透天花那麼多戶不太可能走違法,驗不過無法買賣轉移,建商跟建築設計師超蓋也不太可能,屋主跟鄰居有糾紛會告建商,也懷疑自己的土地所有權坪數是否小於其他戶鄰居,通常違建是屋主二次加工增建後院或頂樓違建增加樓層
大巨蛋都蓋的起來了還有什麼不可能
防火巷怎沒留活路
當中應有人佔用防火巷,不知是釘子戶還是新建屋?
這就叫釘子戶活該啦,自找麻煩
陳建森 看那樣家境一定也不好拿個200 300出去租房子 還不如住自己老家 打字也動動腦 87一堆
@@-B--gw8gv 原來有建商跟你買地為了蓋新樓就必須賣哦,長知識了
@@user-xe3or3xz4e 不一定要賣啊,但現在爽了啊
建商也是無良!
為什麼大家都同意拆遷唯獨只有這一家!不值得同情⋯⋯
沒有違法,請查袋地通行權,若原出入與此建案土地無關系,土地分割後產生之袋地通行,需由分割土地人協商。重點是原出入那間房子被法拍才造成的無法通行。
台北這種事就不會發生 因為台北新建案要申請使用執照 必須周邊鄰房屋主都蓋章同意才可以申請核發使用執照 若是周邊鄰房屋主有一間屋主沒蓋章 就算蓋好房子也申請不到使用執照 而且這種建照圖建管處根本不可能核准 因為沒留下消防通道
請問是哪一條法規規定,我剛核下來2張使照有沒有這規定
@@aa530824 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釘子戶為什麼不搬走?1,是為了拿更高的錢?後果自負責。2,有其他值得同情的理由?建商建屋前當釐清,給予出路。釘子戶是否有佔有防火巷或公共用地的部分?這是早期住屋常犯的偷吃步。釘子戶尋找協助或提告前應當自我評估和釐清這些基本問題。
說真的如果合法其實也不能怎麼樣
等下....你家所有的出入口根本不是直接被封阿.你蓋房子只要一天????這些天你人哪去了?
對很多釘子戶而言,錢不是重點,重點是對老家的感情,那裡有他們的回憶,所以不願意搬走。你們不是釘子戶,怎麼知道釘子戶是為了錢還是為了回憶?
我也這麼覺得房子住的舒服最重要又不只錢的問題建商這樣還可以蓋才有問題
就我所看到聽到的釘子戶 都是打著守護家園的口號要錢好奇的問 房子蓋成著樣 沒有問題嗎???
結果有處理嗎?唉
建商收購要不要賣本來是地主意願最大,就一堆無關人事諷刺人家是愛錢的釘子戶。留言讓我長知識了哇
貪財死建商,不想改建是地主權利,還被污名化
地主也沒有對這戶人家怎麼樣啊
@@user-km7fo6lh6k 就是有無關人事在酸地主不賣房給建商啊
真的
🤔建商也蓋完,也沒逼丁子戶啊!
房子之間不是都必須要留有救難通道,但越來越多房子未蓋有通道改完幾乎充分利用空間毫不留救難通道,讓許多救災救護難以實行。
救難通道都被違建占了。
這建商有問題吧,即使是有釘子戶,要蓋也要留相關逃生空間,這是怎麼過檢的
重點在於防火巷不見了
所以你覺得建商亂蓋使照下的來???? 肯定是原屋主自己違建阿 拜託有點腦
這個就是法令不足的地方 蓋房子的人也沒有錯地是他的要怎麼管人家呢?
這是在哪裡? 十年了 這裡變得如何?
地袋權 該建案已違法開發
袋地通行權 該腦沒有開發
这房子又不是一天冒出来的
講的好像房子是早上起來就有了。又不是麥田圈
沒有建築線...就要認命跟別人合建
也許是屋主 獅子大開口 建商 才把路封起來
自主管理最佳地點
問一下,你後悔嗎?
這種是合法建築?
我比較好奇這樣能過? 有誰能出面說說看?
大家心里都有底啦
大家都說建商的錯⋯事情沒搞懂就下定論⋯這寫留言素質還佔大多素,這才是真正可怕的事!
這要擔心的是透天住戶 萬一人家心一橫 放把大火延燒起來 那才可怕
看留言 為什麼釘子户一定要被歸類成貪心 貪小便宜?
為什麼沒去想政府為何沒介入?已經上新聞了!最合理答案就是防火巷被釘子戶蓋違建,釘子戶這麼笨.不會告政府.為何釘子戶大部分會被公審,大部分都是私心(建商收購.給新房子(可能1:1,可能給錢 並有優惠價優先承購等等).房價上升.居住品質提升為何不要?
如果土地四至不臨路,在他人土地上有通行權喔
呵!不是應該要有防火巷麼?這麼一點縫隙都沒有呢?
建商肯定照自己因有的位置图耒建造,釘子戶才会没路出入,除非钉子戶把自己的房子改小才能有宽大的空間以便出入,不能怪建商,一切只能怪自己,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
建商會這麼狠心,我看屋主問題也很大,獅子大開口惹怒建商,不懂見好就收,不然為何針對一戶。
想也知到是官商勾結的成分居多,官阿,看到錢啊,理智線都斷了
股瘋 建商買土地蓋房子建商一定會跟周邊住戶阿ㄙㄟ子想也知道是這個住戶自己有問題🤨
看起來不是只有一個建商,誰要讓是個問題,就算現在要釋出,最多也就只能是天井
台湾建筑规划有问题。马来西亚房子绝对没有这样的问题。房子周围应该有10尺的空间,防止火灾烧到隔壁房子。而且一定有出入口让消防车可救火。
马来西亚三流東南亞國家.....
@@fcliou 又是一个井底蛙。
Anthony Tay 人家也是用簡體字的
@@user-et7pm7fd2x 用简体字不一定就是大陆人。新马人繁简都会用。
Anthony Tay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新馬人說你們自己的國家是三流國家?
前因後果是什麼?
六年了問題解決了嗎?
可惜了
釘子戶肯定有暖心的故事
自己不賣人家的地當然也不讓妳過……
有因就有果
你的報應就是我
誰通過的出面道歉⋯⋯
現在的建案可以這樣蓋?沒有看到防火巷的3米距離耶失火的找誰算?
防火巷被釘子戶蓋滿了
那妳平常怎麼出去??
沒有留下供人出入的路,所以建商違法無誤~住戶應該去告建商才對,而不是去找什麼委員還是議員來投訴.
釘子戶也沒付過路費給建商阿
@@user-en2ue3hc6j 建商本來就要留
這個一看就建商不對不想賣就釘子戶啊消防是怎樣檢過的,又是一起官商勾結
怎麼一堆人在罵建商? 釘子戶死有餘辜啦
這不就是當釘子戶的代價嗎?
法律規定要留通路 給他過 不留的話 可以提告 新聞有報導過
所以就要任這些釘子戶獅子大開口嗎?
你怎麼知道他有獅子大開口
@@user-lx4bk8ph5c 不賣房子,就叫獅子大開口,你是當事人嗎?還是建商代表,通路權是規定。
這個有問題才對, 消防法規怎麼過的
這不就是奸商所希望的
把自家一樓縮一些可以嗎
官商勾結這比大陸還邪惡 ,東京紐約都有大樓中間的小房子就曉得尊重,財大氣粗斷子絕孫。
貪心屋主遇到無良建商
真的我也這樣覺得
消防過不了吧
活該這種事發生丁子戶
如果人死掉建商要負責吧
火災 ? 建商 官員會高興得睡不著😢而且 立馬澄清 火不是我放的 😅
選擇性心臟病
那些只會說屋主愛錢所以不搬走招到報應的傢伙一定沒有童年回憶。可憐社會現在人冷漠無情~
那戶的情況是他屋子周圍都是私人土地,屋主住那多年,會不知?早該脫手就要脫手,還一直想保住祖屋,這是屋主的決定,自己要去承擔。
這違法
當初買一買就好了
當時應該就知道,自己的地前後都無路,周圍都是私人土地,自己又沒錢把路買下來,你要求別人的土地開一條路給你嗎?當初能脫手早該脫手,現在把自己卡死
台灣都市這麼凌亂有大半成都是因為早期土地劃分不清楚,現今原有的釘子戶又不願意都更或各個都獅子大開口,真的是出必有因,人心總是貪。
消防隊學長辛苦了
建商沒錯啊?難道我要用我的地給你走嗎?要跟你買你又不要想占人便宜?
台北這種事就不會發生 因為台北新建案要申請使用執照 必須周邊鄰房屋主都蓋章同意才可以申請核發使用執照 若是周邊鄰房屋主有一間屋主沒蓋章 就算蓋好房子也申請不到使用執照 而且這種建照圖建管處根本不可能核准 因為沒預留消防通道
依建築技術規則第110-1條規定:建築物應自基地後側面之境界線,退縮淨寬1.5公尺以上之空地為防火間隔。
防火間隔為確保鄰棟(幢)建築物或基地於火災發生時,火源不致蔓延至他處,消防人員並能迅速隔離火勢以防止災害的擴大,所規定的最小淨寬度;基此、防火間隔作用在於失火時,消防隊能迅速在防火間隔中拉出一條水線,期使消防人員救火作業時能便利救人救火,以及住戶能借此順暢逃生通道安全逃生;因此法律乃規定建築基地如果未面臨二條四公尺以上寬度的道路時,必須留設一公尺半以上的防火間隔,基地內不同幢的建築物也必須留設三公尺以上的防火淨寬。
邏輯上好像怪怪的 我的房子要不要賣你憑什麼決定 (或許中間很多因素諸如:條件談不攏等)但是最後決定權還是屋主爽不爽賣啊
所以我要用我的地給你防火?你來當我鄰居好嗎?
違法了吧
想辦法讓全社區求妳賣就行了
心臟病發兩個小時都沒事.....
江信 这倒是可能的,患者身边多数带着救命药, 能撑好阵子。
真是太過份了。
自己沒有路當初就該配合都更.死不配合現在才在那邊火災怎麼辦.當時的硬氣在哪了呢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應該是屋主自己獅子大開口怨不得別人
自己的房子不能自己決定要不要賣,建商收購就一定要賣🤷♀️
老房子根本就不安全了 拆除重蓋也會經過評估 像這樣全部人都同意重建的狀況下 就一個釘子戶就是因為太貪心 而且也不願意花錢買用路權 怪誰?台灣就是這種人太多都更才會這麼慢
@@user-en2ue3hc6j 給的錢都不夠買房子誰願意阿?
@@user-en2ue3hc6j 真的,老子不想賣乾你屁事
@@Li-ij7xe 沒說你非要賣房,但你總要評估好自己的後路,影片都放給你看了,要說你房子賣不賣干人屁事,那我房子蓋起來你沒路走又干我屁事,既然大家互不相干那就好好享受這出門無路的生活吧
@@linbinhan 你沒看出關鍵,一般房子一定都是蓋在臨路地,而路地是不能蓋任何建築的,所以房子蓋完沒路走只有兩種情況,一是建商故意蓋在路地擋住出路,那麼就可以檢舉,二是住戶的房子本來就不是臨路地,那麼就不能怪建商
釘子戶大部分就是,獅子大開口,念舊,祖醋,建商不可能壓榨,壓榨結果一半以上是無法協商的不然其他全部是怎麼協商好的,少數還是服從多數的好
除非您房子的位子在出口點會更有利
有因必有果
爽
活該
市長下台
活該 釘子戶
不能憑遍面之詞、除了官商勾結不給人活路的奸商貪官,還有這戶人家當初要被徵收時是不是也是獅子大開口,才造成今天這樣的局面呢?
這是你活該當初不當釘子戶不就沒事了
沒有釘子戶、只有貪建商。
有些事物 錢怎麼也買不來
有些事物 最後還是會自己開價
@@-B--gw8gv 那我要長生不老 有賣嗎?
可能房子位子 不怎好 建商價錢又出太低 如果他們搬家 那些錢 或許也買不到 其他房子 甚至要租所以 應該是故意 封死的吧..(不賣我 我就搞死妳的概念吧 ...0.0
台北建商願意兩戶換一戶也不要,如果每個建商都好心,最後大家都只能去買桃園通勤
可憐人必有可惡之處
一出生就小兒麻痺的人有可惡之處嗎?你還是閉嘴吧
自私自利
貪心活該
每天出門訓練跑酷
跟主播講的一樣,建商沒不小心放火真的好良心了
我猜.他的防火巷或空地比早就加蓋了.結果新建商申請時.地籍圖上是可以通行的.最後舊屋主以前的加蓋把自己給封死了?!
正確答案 建商蓋那麼大一片不會笨到不懂法規 .所以釘子戶都不敢吭
建築執照怎麼發的?有很大問題?
原住戶必有通道可行,建商圍堵報復有故意殺人之意圖。
大多舊房建到滿,反觀新屋只要合法就一定有空地比,原住戶的道路或許一直都是別人的私有土地,那你說是誰的問題呢
還是一樣是政府的問題,都市規劃的時候本來蓋房就要預留通路,如果通路規劃在私有土地上本來就不能蓋
我也好奇這樣建築可以過安檢?這間蓋多久了?
自做自受, 媒體还怪對方,是釘子户的問題
在買屋或蓋屋時
應該都是自己注意
目前在走的出入的路
到底是已經政府單位管轄所屬
還是只是自己認為的既定道路
如果產權不是自己的
很容易有糾紛
如果屬於後者
那很容易引起影片中的問題
寸土寸金的情況下
建商不是做慈善事業的
不會無緣無故留下足夠的路地
平白讓無路的住戶走
所以才會有那句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有時候一條路的地坪
市價好幾百萬
這樣的利益
要建商自己損失
換一下立場
一般是做不到的
而且建商在蓋屋堵路時
非一小時兩小時就能完成
一定會和裡面的屋主有接觸過
至於談的內容只怕外人無從知曉
有良無良只怕聽一面之辭
恐難有公道認定
屋主--->建商--->黑道--->官員~都有問題
這房子很奇怪啊,如果本身沒有鄰路,那就是他自己這間房子本身的問題了。
台灣很多早期農地變建地.所以如果土地在中間會有周圍都是別人土地情況發生.務農只能借路走.至今台灣農地還是有很多借路的狀況.正常都是家族分割賣給外人居多(被包圍在中間.一看就知道開價過高沒人要買.一般大部分都會便宜出掉.給旁邊土地收購)
先把違建的部分拆一拆,如還沒有路可出入,只好把房子改小。
講的房子好像一天長出來的 笑死
誰跟我一樣無聊,6年前的新聞還在看🤪
所以台灣城市規化可以這麼醜, 因為早期農業時代根本沒規畫。雖然是私有土地。但是政府必須出面做協調,這樣會擋到其它房子出入的建案也能批下來?誰批的?這種事我只有在中國跟台灣看過... 現在屋主唯一能做的是蓋一間更高的樓,樓頂蓋停機坪,買一台直升機唄。或者要求政府開路,或政府以公告地價收購土地,並加上賠償金😂
我跟你一樣無聊.不過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跟你一樣無聊,除了可憐之人,就是貪阻礙地球旋轉。
我沒有跟你一樣無聊,但有件事我必須說原則上她就算有錢買也不能開直升機,因為住宅地是禁飛區,就算未列禁飛區,直升機的噪音之大很容易被檢舉,所以這招治標不治本
要不要挖個地道阿?順便當忍者龜😅😅😅😅
看6年前是那個無能的當總統啊?
自己拆房騰道路或買土地開道路而不是什麼事都裝弱勢要別人幫忙而福利自己佔,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一些釘子戶,都想大撈一筆,到最後,有的卻是兩頭空。
最後賺的永遠是建商。都市建設就是當年官商勾結的政策。合法搶民宅 用公告地價跟地主收購 而建商卻用市價賣掉。
會被叫釘子戶,就是因為被建商收購沒成功才會被這麼叫,至於是因為獅子大開口要過多錢沒成功亦或是單純住習慣不想搬家這就要看狀況了
歐邁帝 人都死了還怎麼虧
如果是你家那要都更,用公告地價跟你徵收你同意嗎?然後旁邊的都被徵收完了,建商直接把你包圍,不給你有路可以出入,原來你行走的路全部都被蓋房子用完,這樣是不肯被徵收的人錯誤嗎?如果今天建商用市價購買那些房屋跟土地,應該就不會有那麼多爭議了,就是因為全部都要用最省錢的公告地價來收購,台北市公告地價跟市價的價差有多少錢,自己去查看看
你怎天真認為建商是用公告地價那麼便宜的價格去和釘子戶談買賣?建商又不是政府,是沒公權力用公告地價或公告現值強硬去將他人私有土地徵收的,當然是只能按市價甚至市價加幾成去和地主談買賣。可能是這戶地主獅子大開口要太多,談不攏,建商最後只好放棄,在已收購不完整面積土地上蓋起房子出售。可能是這戶房屋正位於內部,而周圍都已是建商收購的土地,建商要怎麼規劃使用是建商的自由和權力,談不上建商違法。當初屋主應該花錢跟建商買一條出入道路用地的,當然建商也有權力拒絕出售。只能說這戶屋主笨,沒有智慧審時度勢一番,評量一下對自家情況利與不利,也不知在堅持什麼,不懂適可而止最後與建商合建或出售,才有今日這種尷尬局面。日後這戶若要重蓋,非常困難。不僅面積要縮小,建材工人要怎麼出入施工是個大問題?想必也沒有營造公司願意做吧?!只能說這戶人家把自己搞死,將這塊土地變得沒有價值。
@@user-jq3cc9vw5b
通常是加碼
一起蓋後房子通常也升值
多數狀況是雙贏
@@user-jq3cc9vw5b終於看到懂法的人了!
這種建照跟本不能發,消防法規過不了,一定是管商勾結!
誰發建照誰有掛勾
不懂不要裝懂~~~~
如果真的建的有問題,政府是可以強制拆除的~
一定是走法律灰色地代~
說不懂不要裝懂的傢伙?你就很懂?這一看就是有問題建築,不是官商勾結不然是什麼?官員已經腐敗了,少在那邊提灰色地帶。
很多都是舊建築的問題,現在地幾乎只能往內退幾米蓋40-60%預留逃生消防通道,其餘住一到三,容積獎勵讓你蓋3-5樓甚至住四蓋大樓,很多舊的自己都蓋滿沒預留,而且從影片中可看出,他只有家門口出去,是新透天的後面,空拍可看到都是臨路退縮,釘子戶出去他家外圍牆是紅磚,看來是加蓋的,新透天花那麼多戶不太可能走違法,驗不過無法買賣轉移,建商跟建築設計師超蓋也不太可能,屋主跟鄰居有糾紛會告建商,也懷疑自己的土地所有權坪數是否小於其他戶鄰居,通常違建是屋主二次加工增建後院或頂樓違建增加樓層
大巨蛋都蓋的起來了還有什麼不可能
防火巷怎沒留活路
當中應有人佔用防火巷,不知是釘子戶還是新建屋?
這就叫釘子戶活該啦,自找麻煩
陳建森 看那樣家境一定也不好拿個200 300出去租房子 還不如住自己老家 打字也動動腦 87一堆
@@-B--gw8gv 原來有建商跟你買地為了蓋新樓就必須賣哦,長知識了
@@user-xe3or3xz4e 不一定要賣啊,但現在爽了啊
建商也是無良!
為什麼大家都同意拆遷唯獨只有這一家!不值得同情⋯⋯
沒有違法,請查袋地通行權,若原出入與此建案土地無關系,土地分割後產生之袋地通行,需由分割土地人協商。
重點是原出入那間房子被法拍才造成的無法通行。
台北這種事就不會發生 因為台北新建案要申請使用執照
必須周邊鄰房屋主都蓋章同意才可以申請核發使用執照
若是周邊鄰房屋主有一間屋主沒蓋章
就算蓋好房子也申請不到使用執照
而且這種建照圖建管處根本不可能核准
因為沒留下消防通道
請問是哪一條法規規定,我剛核下來2張使照有沒有這規定
@@aa530824 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釘子戶為什麼不搬走?
1,是為了拿更高的錢?後果自負責。
2,有其他值得同情的理由?建商建屋前當釐清,給予出路。
釘子戶是否有佔有防火巷或公共用地的部分?
這是早期住屋常犯的偷吃步。
釘子戶尋找協助或提告前應當自我評估和釐清這些基本問題。
說真的如果合法其實也不能怎麼樣
等下....你家所有的出入口根本不是直接被封阿.你蓋房子只要一天????這些天你人哪去了?
對很多釘子戶而言,錢不是重點,重點是對老家的感情,那裡有他們的回憶,所以不願意搬走。
你們不是釘子戶,怎麼知道釘子戶是為了錢還是為了回憶?
我也這麼覺得房子住的舒服最重要又不只錢的問題建商這樣還可以蓋才有問題
就我所看到聽到的釘子戶 都是打著守護家園的口號要錢
好奇的問 房子蓋成著樣 沒有問題嗎???
結果有處理嗎?唉
建商收購要不要賣本來是地主意願最大,就一堆無關人事諷刺人家是愛錢的釘子戶。
留言讓我長知識了哇
貪財死建商,不想改建是地主權利,還被污名化
地主也沒有對這戶人家怎麼樣啊
@@user-km7fo6lh6k 就是有無關人事在酸地主不賣房給建商啊
真的
🤔建商也蓋完,也沒逼丁子戶啊!
房子之間不是都必須要留有救難通道,但越來越多房子未蓋有通道改完幾乎充分利用空間毫不留救難通道,讓許多救災救護難以實行。
救難通道都被違建占了。
這建商有問題吧,即使是有釘子戶,要蓋也要留相關逃生空間,這是怎麼過檢的
重點在於防火巷不見了
所以你覺得建商亂蓋使照下的來???? 肯定是原屋主自己違建阿 拜託有點腦
這個就是法令不足的地方 蓋房子的人也沒有錯地是他的要怎麼管人家呢?
這是在哪裡? 十年了 這裡變得如何?
地袋權
該建案已違法開發
袋地通行權 該腦沒有開發
这房子又不是一天冒出来的
講的好像房子是早上起來就有了。又不是麥田圈
沒有建築線...就要認命跟別人合建
也許是屋主 獅子大開口 建商 才把路封起來
自主管理最佳地點
問一下,你後悔嗎?
這種是合法建築?
我比較好奇這樣能過? 有誰能出面說說看?
大家心里都有底啦
大家都說建商的錯⋯事情沒搞懂就下定論⋯這寫留言素質還佔大多素,這才是真正可怕的事!
這要擔心的是透天住戶 萬一人家心一橫 放把大火延燒起來 那才可怕
看留言 為什麼釘子户一定要被歸類成貪心 貪小便宜?
為什麼沒去想政府為何沒介入?已經上新聞了!最合理答案就是防火巷被釘子戶蓋違建,釘子戶這麼笨.不會告政府.為何釘子戶大部分會被公審,大部分都是私心(建商收購.給新房子(可能1:1,可能給錢 並有優惠價優先承購等等).房價上升.居住品質提升為何不要?
如果土地四至不臨路,在他人土地上有通行權喔
呵!不是應該要有防火巷麼?
這麼一點縫隙都沒有呢?
建商肯定照自己因有的位置图耒建造,釘子戶才会没路出入,除非钉子戶把自己的房子改小才能有宽大的空間以便出入,不能怪建商,一切只能怪自己,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
建商會這麼狠心,我看屋主問題也很大,獅子大開口惹怒建商,不懂見好就收,不然為何針對一戶。
想也知到是官商勾結的成分居多,官阿,看到錢啊,理智線都斷了
股瘋 建商買土地蓋房子
建商一定會跟周邊住戶阿ㄙㄟ子
想也知道是這個住戶自己有問題🤨
看起來不是只有一個建商,誰要讓是個問題,就算現在要釋出,最多也就只能是天井
台湾建筑规划有问题。马来西亚房子绝对没有这样的问题。房子周围应该有10尺的空间,防止火灾烧到隔壁房子。而且一定有出入口让消防车可救火。
马来西亚三流東南亞國家.....
@@fcliou 又是一个井底蛙。
Anthony Tay 人家也是用簡體字的
@@user-et7pm7fd2x 用简体字不一定就是大陆人。新马人繁简都会用。
Anthony Tay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新馬人說你們自己的國家是三流國家?
前因後果是什麼?
六年了問題解決了嗎?
可惜了
釘子戶肯定有暖心的故事
自己不賣人家的地當然也不讓妳過……
有因就有果
你的報應就是我
誰通過的出面道歉⋯⋯
現在的建案可以這樣蓋?沒有看到防火巷的3米距離耶失火的找誰算?
防火巷被釘子戶蓋滿了
那妳平常怎麼出去??
沒有留下供人出入的路,所以建商違法無誤~
住戶應該去告建商才對,而不是去找什麼委員還是議員來投訴.
釘子戶也沒付過路費給建商阿
@@user-en2ue3hc6j 建商本來就要留
這個一看就建商不對
不想賣就釘子戶啊
消防是怎樣檢過的,又是一起官商勾結
怎麼一堆人在罵建商? 釘子戶死有餘辜啦
這不就是當釘子戶的代價嗎?
法律規定要留通路 給他過 不留的話 可以提告 新聞有報導過
所以就要任這些釘子戶獅子大開口嗎?
你怎麼知道他有獅子大開口
@@user-lx4bk8ph5c 不賣房子,就叫獅子大開口,你是當事人嗎?還是建商代表,通路權是規定。
這個有問題才對, 消防法規怎麼過的
這不就是奸商所希望的
把自家一樓縮一些可以嗎
官商勾結這比大陸還邪惡 ,東京紐約都有大樓中間的小房子就曉得尊重,財大氣粗斷子絕孫。
貪心屋主遇到無良建商
真的我也這樣覺得
消防過不了吧
活該這種事發生丁子戶
如果人死掉建商要負責吧
火災 ? 建商 官員會高興得睡不著😢而且 立馬澄清 火不是我放的 😅
選擇性心臟病
那些只會說屋主愛錢所以不搬走招到報應的傢伙一定沒有童年回憶。可憐社會現在人冷漠無情~
那戶的情況是他屋子周圍都是私人土地,屋主住那多年,會不知?早該脫手就要脫手,還一直想保住祖屋,這是屋主的決定,自己要去承擔。
這違法
當初買一買就好了
當時應該就知道,自己的地前後都無路,周圍都是私人土地,自己又沒錢把路買下來,你要求別人的土地開一條路給你嗎?當初能脫手早該脫手,現在把自己卡死
台灣都市這麼凌亂有大半成都是因為早期土地劃分不清楚,現今原有的釘子戶又不願意都更或各個都獅子大開口,真的是出必有因,人心總是貪。
消防隊學長辛苦了
建商沒錯啊?
難道我要用我的地給你走嗎?
要跟你買你又不要
想占人便宜?
台北這種事就不會發生 因為台北新建案要申請使用執照
必須周邊鄰房屋主都蓋章同意才可以申請核發使用執照
若是周邊鄰房屋主有一間屋主沒蓋章
就算蓋好房子也申請不到使用執照
而且這種建照圖建管處根本不可能核准
因為沒預留消防通道
依建築技術規則第110-1條規定:建築物應自基地後側面之境界線,退縮淨寬1.5公尺以上之空地為防火間隔。
防火間隔為確保鄰棟(幢)建築物或基地於火災發生時,火源不致蔓延至他處,消防人員並能迅速隔離火勢以防止災害的擴大,所規定的最小淨寬度;基此、防火間隔作用在於失火時,消防隊能迅速在防火間隔中拉出一條水線,期使消防人員救火作業時能便利救人救火,以及住戶能借此順暢逃生通道安全逃生;因此法律乃規定建築基地如果未面臨二條四公尺以上寬度的道路時,必須留設一公尺半以上的防火間隔,基地內不同幢的建築物也必須留設三公尺以上的防火淨寬。
邏輯上好像怪怪的 我的房子要不要賣你憑什麼決定 (或許中間很多因素諸如:條件談不攏等)但是最後決定權還是屋主爽不爽賣啊
所以我要用我的地給你防火?
你來當我鄰居好嗎?
違法了吧
想辦法讓全社區求妳賣就行了
心臟病發兩個小時都沒事.....
江信 这倒是可能的,患者身边多数带着救命药, 能撑好阵子。
真是太過份了。
自己沒有路當初就該配合都更.死不配合現在才在那邊火災怎麼辦.當時的硬氣在哪了呢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應該是屋主自己獅子大開口怨不得別人
自己的房子不能自己決定要不要賣,建商收購就一定要賣🤷♀️
老房子根本就不安全了 拆除重蓋也會經過評估 像這樣全部人都同意重建的狀況下 就一個釘子戶就是因為太貪心 而且也不願意花錢買用路權 怪誰?台灣就是這種人太多都更才會這麼慢
@@user-en2ue3hc6j 給的錢都不夠買房子誰願意阿?
@@user-en2ue3hc6j 真的,老子不想賣乾你屁事
@@Li-ij7xe
沒說你非要賣房,但你總要評估好自己的後路,影片都放給你看了,要說你房子賣不賣干人屁事,那我房子蓋起來你沒路走又干我屁事,既然大家互不相干那就好好享受這出門無路的生活吧
@@linbinhan 你沒看出關鍵,一般房子一定都是蓋在臨路地,而路地是不能蓋任何建築的,所以房子蓋完沒路走只有兩種情況,一是建商故意蓋在路地擋住出路,那麼就可以檢舉,二是住戶的房子本來就不是臨路地,那麼就不能怪建商
釘子戶大部分就是,獅子大開口,念舊,祖醋,建商不可能壓榨,壓榨結果一半以上是無法協商的不然其他全部是怎麼協商好的,少數還是服從多數的好
除非您房子的位子在出口點會更有利
有因必有果
爽
活該
市長下台
活該 釘子戶
不能憑遍面之詞、除了官商勾結不給人活路的奸商貪官,還有這戶人家當初要被徵收時是不是也是獅子大開口,才造成今天這樣的局面呢?
這是你活該當初不當釘子戶不就沒事了
沒有釘子戶、只有貪建商。
有些事物 錢怎麼也買不來
有些事物 最後還是會自己開價
@@-B--gw8gv 那我要長生不老 有賣嗎?
可能房子位子 不怎好 建商價錢又出太低
如果他們搬家 那些錢 或許也買不到 其他房子 甚至要租
所以 應該是故意 封死的吧..
(不賣我 我就搞死妳的概念吧 ...0.0
台北建商願意兩戶換一戶也不要,如果每個建商都好心,最後大家都只能去買桃園通勤
可憐人必有可惡之處
一出生就小兒麻痺的人有可惡之處嗎?
你還是閉嘴吧
自私自利
貪心活該
每天出門訓練跑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