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公平與公義:生物演化能說明公平的要求,卻不能﹍〈哲學五厘米〉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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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9 сен 2024
  • 70.公平與公義:生物演化能說明公平的要求,卻不能﹍
    平等可能始於原始社會的博奕效應:初民生活於小部落階段,彼此需要互惠利他,才能夠分工合作,由於部落的人數較少,互惠利他的作用非常有效,任何背信的行為,立即會被群族唾棄。,依生物鏈理論,人又不能獨自求生,所以必須依存於群體,而公平(fairness)是必然產物。現代社會則需要公義(justice),讓彼此不認識的民眾能「合理地」共同生活。如何是「合理地」共同生活就是政治反思的任務。
    陶國璋(中文大學哲學系兼任教授)、周保松(中文大學政治行政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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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3

  • @傾城-f3d
    @傾城-f3d 6 лет назад +2

    周保松(中文大學政治行政系副教授)對良知看法:
    如何介定一個人有良知有道德能力的主體?
    如果一個人,能夠運用一些道德意願,去進行一些道德思考和道德判斷,同時能夠在進行道德判斷時候,能夠產生相應的道德行動,因為一個人覺得某件事情不正確,所以產生相應的道德行動,最後會有相應的道德情感。換言之,一個人能夠運用道德意願,進行道德判斷,再基於判斷而行動,同時具備相應的道德情感。有這些特徵的主體,就會是一個moral agent,一個道德能動者,一個道德的存有。
    我覺得我們可以反求諸己,問問自己,我們是否這樣一個的存有,我可以這樣說,我們大部分人,在日常生活中,其實每天都是如此生活。人不僅僅是滿足動物性的需求,飲飽食醉和食色之欲,看到報紙新聞,有不公義事情時會憤憤不平,義憤填膺,覺得離譜不公平,當我們作這些判斷時候,正正彰顯我們是一個道德主體。我相信只有極少數人欠缺這些道德情緒。
    所以我們可以在具體的道德判斷中有很多爭論,但作為道德主體某意義上不是人自己的選擇,是因為我們拋擲在道德社群中,在正常環境生活中,自然慢慢發展成為一個道德人。
    陶國璋(中文大學哲學系兼任教授)補充
    不是主觀的感受,用哲學家的模式說法,一個道德行為有一個很重要的時間性,即一種堅持,孟子言: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所欲所惡,不是一念之間成聖成賢,反是一種整生的修行和堅持。在一些傑出的政治人物,如曼德拉,他的道德良知不在於看不看到的問題,而是那一種堅持,離開人最初生物性要求安全,妥協和穩定,這一種堅持甚至要求衝擊生死關係。......而為什麼可以超越生存原則去實踐道德行為?這則不再是生物本能模式。
    周保松(中文大學政治行政系副教授)再補充:
    這一種堅持在體會人的反思性,因為堅持某些原則價值的原因,在於千錘百鍊,反覆思考後,覺得一些原則價值是正確,此可見其反思性的一面。
    另外,這些原則價值令人在艱難時繼續走下去,因為這些原則價值進入了人的心靈中,不再是抉擇問題,而在深層面定義一個人的身份認同。
    所以一個真正的道德主體,不是只在某時某刻做到一些要求,而是整生中的一個實踐過程,當中涉及自我的身份認同和肯定,是相當重要的。

  • @communistfucker4201
    @communistfucker4201 6 лет назад +1

    公民社会本身就稳定,只有丛林法则社会才要大力维稳

  • @user-sf5gg3xh2u
    @user-sf5gg3xh2u 6 лет назад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