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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寵物店取得鄰居同意很合理 有的人怕氣味和吵,先取得同意再裝潢比較好。二樓若真的讓寵物店整修陽台後又反悔,倘若是事實非常不應該 。
執照要先裝潢好有相關可營業的設備後,市政府會實地檢驗後才能發照,所以裝潢是先於同意權的
@@Alleeeweee 如果真是這樣,不是很理解這個先後到底算不算是正常?,因為照這個案例來說,如果先拿到同意書再裝潢設備,要是檢查不通過起碼店家還是可以改善之後再請人來檢查到通過吧?但若是鄰居不同意,店家是完全沒有任何處理方式的也?
餐廳沒味道嗎?為何不受限?
@@Alleeeweee 沒有吧 地點選好就可以先申請營業登記等文件,相關文件就能開始跑了,後面才是裝潢
@@btoyloo亡者可能沒想到有人這麼龜毛吧
宮廟搬過來隔壁後,沒有一天好眠的,假日放送敲鑼打鼓鞭炮套餐,每天路邊燒金紙,導致開放空間跟曬衣服都是金紙灰燼反應一下還被恐嚇,後來他們終於改環保金爐,基本平日會聽到練習敲鑼打鼓,晚上時常在門口抽煙聊天(沒錯,在我家門口),開宮廟這個都不用依法問過鄰居跟樓上嗎?😅😅😅😅😅😅
若是出入太複雜,家人身體健康不適.....等狀況。建議遠離 !平安是福。
我家旁邊也是宮廟能理解你的痛苦,但是還好隔壁算是友善的廟,人都客氣鄰居,唯一就是節慶真的滿吵的,車子也會停到我家樓下,甚至擺桌宴,廟會活動那種😂😂😂
公廟還有烤肉店都應該要先取得鄰居同意才能開設,錢他們在賺,臭味是鄰居在吸,壞的是鄰居的肺
狗貓遠遠看就好,要開在我家旁邊一樣不簽,不過比起來真的覺得宮廟最應該要鄰居同意。至於400萬就輕生…..我覺得很不負責任,跟政策有什麼關係,評估風險與還款能力,才400就輕生,那倒不如現在爛爛薪水8年不就有,不覺得超不值嗎,可憐了四個小孩。
「宗教」政府不敢管「宗教+黑道」政府更不敢管宮廟比寵物店吵多了!報警警察只說要去環保局陳情環保局又說如果噪音出現的時間不是晚上11點到隔日早上6點他們也不能怎樣......
寵物店還好吧 最討厭是宮廟
我最不喜歡的是餐廳,尤其是自助餐
寵物店會吵有味道, 餐廳就沒有? 這是個什麼法?
@@sherryland101 餐廳還很會養小強和米奇,還會外擴
@@user-re4ve1cn6v 有餐廳的地方蟑螂都超多
真的
請餐廳, 宮廟也同樣比照辦理吧 ! 寵物店比很多其他行業好太多了, 為何獨獨針對毛小孩?
賺錢的是人 不是狗
住宅區開寵物店會有半夜擾民的疑慮
歧視動物
1個是吃飯的,1個是消災的,寵物沒智商又臭又吵。
@@in9955二樓住戶應該就是你這種人
我希望設置在住宅區的宮廟也能搬走.....相比之下, 寵物店似乎好一點
如果你曾住在過設置有寵物旅館的樓上, 相信我那絕對是你的惡夢!
宮廟設置在住宅區本就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絕對無建物使用執照,可以直接跟市府公寓大廈管理科、民政局檢舉,你不知道嗎?
最開始就不應該放寬這個法,不放寬就不會有人賭命,這都是當初修法放寬的錯
你整個講到重點,就是市政府不斷放寬住宅區營業項目,甚至後來放寬餐廳在住宅區營業的規定,2014年以前既存餐廳除非有重大損鄰事件,否則暫緩勒令停業。只有2014年以後新設的可直接檢舉。台灣人居住品質每況愈下,住宅區樓下什麼店都有,甚至一堆製造環境髒亂、空氣汙染跟噪音的商店,然後被外國人盛讚台灣生活好便利........😒😒😒
這起事件只能提醒將來想開業要先取得同意書再砸錢 還有租約期也要考慮
本來就該這樣不是嗎 開店前的事先評估與先簽完同意書在做修繕與開店裝修,況且修繕跟開店裝修費都不是小數目,如果口頭答應就可以成立,幹嘛要白紙黑字簽合約書,沒有白紙黑字簽定本來就會有反悔的風險
現在講這些都是事後諸葛,就是亡者原先認為一切程序都可順利完成沒想到卡在一個龜毛的鄰居
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真的是非常官方的說法
我最受不了他的地方就是滿口官腔、做作的語調與重音。
@@senegalparrotsonly Me too !怕陳XX當選,改投他。沒有人性化的官腔官調,真後悔犧牲了我的一票,不,家族的N票。
笑死,國恥無雙賴清德
@@senegalparrotsonly 不知道在講啥小
萬安講話本來就是這樣
我覺得這法條沒有問題吧~的確可能會影響到鄰居,要拿到左右上方鄰居的同意,應該是好的,以免日後的糾紛,這次的事件,重點應該在於二樓究竟有沒有提過有條件同意的明示或暗示,如果有~那最大的問題就是二樓的良心,如果沒有~那最大的問題是這爸爸沒拿到同意書前就不該先花錢裝潢~
肯定是有,才會有幫鄰居修繕的後續。鄰居不提出修繕陽台的事,誰會知道他家陽台怎樣
鄰居的阿桑覺得很OK,他說隔音做的很不錯!記者有訪問到隔壁的。
我覺得不太可能....隔音你要還做上面 上面隔音 養過 都知道 小團體流浪狗聲音真的很可怕
台灣阿桑同不同意我不知道,可是她知道二樓一定不同意,現在人又死了,出來講這種話,就台灣人的偽善。
@@GEW473隔壁鄰居都簽了啊!偽善什麼啊~😂二樓他不簽那是因為他覺得OK啊我又沒違法,至於你他嘛的要去死還是怎樣~關我屁事啊!!這種人心態就這樣啦!
@@xinlix 同感,聽她講百分百贊成,有種奇怪的感覺......
@@沙舟 那你就不應該拿人手短要吃又要喝。
每次聽蔣萬安的回話 感覺有聽跟沒聽 沒啥兩樣 然後我的生命就又浪費一些時間了
蔣公子:每六十秒,就有一分鐘過去....
一分鐘比較短60秒比較長
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
真的是有講跟沒講一樣
有哲任就是沒有責任
哈哈哈哈哈樓上笑死
政策殺人,都更也只要三分之二的同意就可以施行,買賣土地只要超過三分之二的同意就可以成立,不同意者就把土地價金提交給法院暫存,土地就可以過戶,開個寵物用品店還要全体同意就不合理,
如果你願意隨時聽到持續不停的小狗大狗的叫聲,早上開門見到寵物店門口有個紙箱,打開是棄養小貓小狗,然後寵物店老店因數量太多沒人 認養,偷偷開個門縫,讓小狗小貓出門,整個附近多好幾隻流浪貓狗,然後一些善心人再騎機車在來餵食,召來蟑螂螞蟻老鼠。
法規需要鄰居同意沒有問題啊,媒體不要碰到單一事件就在那邊亂帶風向。
裝潢前二樓口頭表示說我會同意啊😂 沒帶風向啊~ 二樓還說自己很愛貓狗呢 以前還養過的故事 裝潢完再來不簽 你說呢?
@@33twhome口頭證明。跟誰說。跟你說的嗎
@@33twhome一樓說你修的。拿出收據來
你真的相信沒人同意的情況,寵物店老闆會幫房東修陽台?如果只是這種,台灣好人也太多,怎麼沒人來幫我修陽台@@Xhxllxnxll這一定是房東看人家好騙才口頭答應的啊
別幫著噁心房東護航
如果樓下巷弄搞傳統露天巿場, 吵鬧不堪呢?? 也該比照開寵物店辦理嗎?? 我等著看政府怎麼做.....
還有宮廟謝謝
我不是要針對蔣政府,也不是要針對民進黨政府,而是這個問題由來已久,從來沒有政府能夠對這個問題解決,我看看誰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菜市場不需要營業登記證也不是宮廟是嫌惡設施
台灣加油
一開始沒承諾答應 店家會承租 裝修 開店? 顯然是2樓 說謊 北市政府沒有作為吧
108請聽好,那時不知台北市長是誰呢🤔🤔🐸
@@cocoThe-ls1bo 不管市長是誰,現在別扯政治
所以一樓有拿出繳款收據證明嗎
合約呢好多法盲哦
我覺得寵物店乾脆就不要放寬設置在住宅區了,自然不會有這樣的問題再發生!左右上並非唯一的影響人,附近樓層都會被影響,憑什麼讓他們決定多數人的生活品質跟安寧
經典有講等於沒講
沒辦法因為是法治國家按照法律走
行政院那些人也這樣,上行下效
官方話就是癈話
台灣請加油
不然要看黨證辦事嗎?就是依法辦理阿
2F有權一開始就拒絕. 但是給店家期待並投入裝潢後再反悔~ 逼迫店主處於絶境. 不該單純以自殺結案.檢警應深入原因.
開在商業區就沒有這些問題,寵物店開在住宅區光噪音就是一個擾鄰因素,本來就不該是想開就開,取得鄰居同意是最基本的要求。
不管啦 死者最大
本來就是呀= = 誰會先裝潢好 再去申請營業登記.... 都是先問好 才會辦理 然後沒問題再裝潢 這就是道德綁架...要當老闆的人 為什麼 都不去了解一下...還是被房東跟2F住戶欺騙 這是兩碼子事情 要不要檢調去調查清楚 看看房東跟2F住戶 是否刻意隱瞞騙人之類的? 規定是死的 除非有人不照規定走 還是被人惡意誆騙!!
房東跟2F住戶是親戚
本來就是啊 差你一個來開店😂
@@千尋大智慧 這也太陰險了吧(他們的房產財富不知道怎麼得來的?)。
我自己有開三間店的經驗都是先裝潢好才辦營業登記因為營業登記流程結束就要開始繳稅如果裝潢需要一兩個月等於裝潢這段時間都要繳稅😅其他新聞中也有提到在裝潢前二樓有口頭答應 可以 是裝潢好後又反悔
@@惟禎嗯 1樓之前提過2樓都說好,之後老闆完成任務後,2樓又不簽同意書了。
官員法條推卸責任。可以就可以。不行就不行。要左鄰右舍同意?是哪招。那如果房子賣了呢 要找新屋主再同意一次嗎?社區充電樁也是。安全與否。是用投票決定的?30年老社區過了。3年新社區投票沒過。路上隨便抓個人問。也知道新的比舊的安全。卻反而不能裝?
問題在還沒拿到同意前就花幾百萬裝潢吧 怎麼知道會不會遇到這種死不簽的😢
真的,文件法規先跑好再花錢裝潢才不會這樣被卡
我也覺得這也太猴急了點
錯了喔,1.2樓是親屬,他們本來就知道租客要做寵物店,然後讓他們裝潢,事後裝潢好反悔。租客並不是事後才報備,另外,裝潢需要好幾個月,幾個月時間1.2樓會不知道在裝潢?所以,1.2樓的說法真的很妙很玄,很像靈異故事。
@@vhh8143😂有開店過的應該都明白為什麼沒有等文件跑完要先簽租約,租約簽下去就開始每個月扣錢了,簽完租約才能開始跑文件(營登、同意書等等等)想當然為了節省每個月一直耗損的時間和租金,正常一般都會裝潢先進場這就是台灣開店的矛盾點房東…租約就是個問題😂衰一點遇到糟糕房東(明明知道自己的店面無法營登或者其它問題,還之情不告知硬要租)遇到這種約簽下去都是3年以上的😂真的會哭死,什麼超瞎的事都有
猜測是沒太了解法規, 就下去了, 然後等申請時, 被告知如何, 才在那補. 做生意就是如此, 你不知道哪裏有坑, 等你踩了才學到了. 但有時不一定能緩過來. 政府應多開創業輔導班/講座等, 鼓勵創業, 能帶動經濟降低失業率, 但也要幫這些人少踩些坑.
真正需要做的是區域劃分,住宅就純住宅,商業區純商業,不要混在一起
早早睡都更要到6000年
你怎做?台灣就這麼小小地擠一堆人,現在的環境你要重搞分離,哪個官員敢做應該離死不遠吧,就像汽機車也是爆量,誰敢降牌照核發
為什麼我家樓下開卡拉Ok不用左鄰右舍同意?
因為業主有管道😂❤
對呀,為什麼不用我同意
對啊!那也很吵,而且出入複雜,不過曾聽過有人因為鄰居抗議,和沒有辦理營業執照而關門。
@@白板-k1b 而且三不五時酒客亂吼亂叫,還有老婆來找老公大吵一架的,真複雜。
@@eu8047 可憐。
1F指控2F那請拿出有付錢裝修的證據,沒有的話只是在情勒而已,無法理解可以在沒有證據狀況下就可以指控他人
外來生物 何時 修法 沙處分 很愛簽(作秀) 零安樂 的 政客
有看過 其他的 寵物店 把 鳥 放在騎樓 養,在公車 上 還聽到 聲音,鄰居 會不會 頭痛。
法規沒問題,要開店的人理應了解相關法規再動工,把所有的過錯推到一個不願簽字的人身上算什麼?
不算什麼,如果二樓沒有一點愧疚,那或許天災某天降臨在二樓身上時,看電視的路人甲乙丙丁也會說…罪有應得😮
沒取得同意就貿然行動,那是誰的問題…
有政治背景的 就是比較好喬😂
建管的許多業務都需要簽連帶關係人的同意書才能申辦,所以被勒索是常有所聞的事!
若真如當事者所說,與對方有所協議。但對方事後反悔,那真的很不應該! 但反過來想在沒有取得營登及鄰居同意書前為何要先動工呢? 願此件案件能圓滿落幕!
左右和後方住戶 是最直接承受戶 而正上方住戶 通常只有噪音和氣味如此惡法 燒烤店 居酒屋 飲料店 早餐店 起步通通要這樣做???其實 機車行 車輛維修 才是更要如此 因為無論 噪音 氣味 髒亂 皆在這些行業之上(最好立法通過 政客和罪犯 不管租或買 均需全體住戶同意 方可入住)
麻煩的事,變凶宅了,死去的靈魂會回到寵物店,當初不准同意的,鬼魂會徘徊不去,這不大好。
還能每晚敲天花板,酥服~
一樓屋主收房租不顧鄰居的感受,吃到苦果。
條文內容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二樓對於寵物店老闆代為修繕陽台水管 承諾簽同意書部分 有否構成詐欺? 至少不當得利部分 法律該有處置吧!
詐騙都沒判多重,詐騙死亡的受害人更多,還想用詐欺罪來辦?
@@南雲真司 阿彌陀佛 要相信人間有因果
誰出錢修的,這麼簡單的事情查不出來?
我覺得這個法規不合理,違憲!我取得房屋使用權,應該就有法規內的使用權利,如果影響其他左鄰右舍,噪音、環境衛生等違反法律規範,可以檢舉跟要求改善,但你不能說合法設立要別人同意我才能執業,這才可能真的違憲!而且後面更會衍生很多問題,如果經營到一半有問題,是可以反悔呢?還是⋯,如果鄰居換人呢?你要經過住的人同意、還是所有權人?想出這條規範的人根本就是在避事~你不想要你家左鄰右舍有惡鄰居,就做好人際關係,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全部買下來,你愛怎樣就怎樣!
這是屬於台北市的自治條例
你都提到法規內的使用權了不是嗎?
住宅區設置確實不是所有人都喜歡
為何堅持要把寵物店開在住宅區...換個不用簽同意書的地方不好嗎?
房租便宜啊
@@城武金-i3y 5萬租金沒有便宜啊
@@城武金-i3y 5萬房租
不要在住宅區開店,如同不要在農地蓋工廠。多數台灣人都是違規仔,不讓違規就是別人的錯
住宅區開不開店看土地使用區分與規範,有規範准許可以開設特定行業~不是不能開。不是人家開就變成你字裡行間的違規仔!
所以2019年 科市府 立的爛法?😮
宮廟也管一下吧寵物店至少不會堵塞交通沿路出巡凌晨放炮 通通不用睡😅
業主未獲得絕對的同意就砸下資金,這算失策。 慎之
我覺得開始應該是做寵物用品,後來才想在原址增加寵物美容和住宿相關業務
本來就照法令...現在都先公審一方嗎?台灣媒體喜歡搞這樣???現在二樓都說從未答應媒體要道歉???
二樓的你睡了嗎 ? 全台灣的人都睡不著
政府該介入處理就要介入,失去一條命誰該負責
有看到1樓拿出幫2樓修繕的證據嗎?都只是嘴巴講,大眾對這件事應該要有所認知的是「人要給錢追而不是追著錢跑」!不是順利開店錢就會進來,根本沒有留後路給自己創業失敗下場一定很慘!!
寵物店是嫌惡設施,必須先取得鄰居同意書再裝潢
重點是根本不該“”先“”簽約。為何大家把重點搞混了。當初選店,辦理公司登記時就會送審,約3~7天內會知道結果,然後再承租?住戶本來就有拒絕的權力。究竟誰在說謊?真的有人因此過世,還是一齣戲?大眾冷靜點,不需公審。
整件事情也模糊不清取得同意後能取消的嗎?還是沒取得同意就先蓋?如果取得同意還能取消同意那取得同意就沒屁用了那確實是樓上的問題如果是先斬後奏就是自己一開始沒搞清楚
其他新聞提到。裝潢前口頭同意 裝潢後才又反悔
台灣宮廟神壇私設情況也該管管了吧?
重點只有一個就是二樓害死人。其他都是偽命題。
那很多種店在住宅區都應該經過鄰居同意才對,比如卡拉Ok酒吧,飲食店,機車行,
問一個沒開過店沒經驗的啥屁用
在台灣開寵物店簡直是血淚史啊! 連命都沒了 。
荒謬的法令規定!
鐵工廠(鐵皮屋、鐵鋁窗業者)也都應該強制複查滾出住宅區..
爭議點在於事前.
不要設在住宅區就好了,氣味和噪音有些人真的無法接受。
除非要有能力把左右鄰和樓上買下,自己簽同意書
兩任市長智商差距100
進香團最吵
每個人都有複雜的一面,我們往往無法完全了解他人的處境和動機。
只要環境惡臭..就開罰就好了....就算同意不注意衛生...也是問題
租金燒錢卡死 租店人!!!!! 死的很不值得!!!!! 又是一條怨魂!!!!! 政府相關部門單位有積極處理嗎? 當事人白死了嗎?
這種回答真的是白白浪費了自己的生命~
自己做,自己承擔,不要凡事都缷責!
住商分開辦理就沒這種事了
台北 寸土寸金 給住商分開?不要笑話了好嗎? 科市長都沒辦法😮
本來就不應該放寬就不會有今天的憾事了
開店要取得鄰居同意這規定很不合理 市府應該要訂定相關產業的規範 只要符合規範 都不應該拒絕但如果違法規範 無法在限期內改善 被停業的話 復業要鄰居同意 我就覺得合理
只有台北市需要格鄰同意,我在新竹老家隔壁就是動物醫院也沒要求同意,造成最大問題是來客違停的問題,其他氣味或動物吵鬧根本沒有,講難聽這法條就是岐視
龍安-92小時候出生到5-6歲,我不曾見過生母楊李罔,對養祖母陳猪母沒有什麼印象、養母陳石妹過世後⋯⋯8歲我離開鶯歌中湖國小祖母黃阿甜家⋯⋯回桃園讀東門國小之後、養父王保輝開始每年帶我回生父母楊庚登、楊李罔桃園新埔六街過年。由於政府掏空我楊庚登、陳猪母、王保輝三個娘家遺產繼承權,所以我以三種葡萄酒製作方式來詮釋自己生命 :1. 葡萄肉被吃掉、以葡萄皮製作葡萄酒:微酸、感不到甜味。2. 以葡萄全部捏碎製作葡萄酒:微甜氣泡發酵中。3. 以整顆葡萄搭配部份捏碎殘渣⋯⋯製作葡萄酒,微甜、清楚沒有太多雜質。結論:1. 以工研醋瓶盛裝、味道最酸。2. 以小瓶紅標米酒瓶盛裝 … 發酵效果最假。3. 以手工餅乾玻璃罐盛裝整顆葡萄發酵中⋯⋯口味有待確認。政府以司法ATM侵害養女繼承權、位移掏空國有地、分裂國家、造成山河破碎 …. 天理難容。
🐒市長 我們需要安全及和平的國民 如今還要面臨4年的危機動盪 生活在恐懼之中 你選輸了 說要負責任 我們不期望你耶 只希望你別出來亂了 自以為是的認為自己還有什麼影響力嗎 說真的 媒體為啥還要報導你呢 很想吐耶
侯友宜是在笑個屁啊
人都輕生了 章萬安是在笑什麼?
這條是在誰任內核准的?機車行跟小火鍋都不用樓上同意?
妥適?奇怪耶,這業者根本衰小呀。不是本就在房東申請地別許可的時候就該搞定的東西,為什麼會等到人家租了才來說?先罰房東再說吧!既然你說住宅區有疑慮,一樓店面所有權人應該就禁止申請職業用途。以後誰買一樓拿來營業用都該開罰。
宮廟跟寵物店,我會選擇寵物店!迷之音:有沒有豆干店>
萬安有講跟沒講一樣
為什麼不能像拆遷一樣達到多少比例就可以😢 我家樓下要是有家寵物店我開心死了為什麼就是有人不喜歡小動物😢
如果修法左右2戶樓上一戶3戶只要有2戶同意這樣不就可以解決,這樣再也不會被刁難
阿兩位是在笑三小
所以還是得細心一點,就怕遇到2樓這種死不認帳的,老闆太相信她了但如果家屬能夠真的提出相關證明,例如請幫2樓裝潢的業者證明有幫2樓裝潢要是真的有裝潢,2樓還這樣,那真的是可惡至極,吃人夠夠
然後宮廟敲鑼打鼓放鞭炮燒金紙都沒人管
寵物的正義魔人多到法規跟著改,公廟沒正義魔人,有些出入的還是達官貴人誰敢管😂😂😂
蔣萬安有講跟沒講一樣,搞笑的官方的說法,這個新聞大部分住戶都同意,只有二樓一戶不同意,這樣就不行,開一個寵物美容與寵物旅館拿著營業照還要全部同意,這種爛規定實在不合理,再說了這家要開寵物旅館與美容也在內湖有半年時間了,聽好耶有半年之久了,大部分鄰居都沒說甚麼,也沒抗議,訂那種死法規,死政策誰都會訂,108年爛法規怎麼看都覺得很嚴格,哪有放寬,爛法規
聽聽就好,這個法案對市長沒啥利益;估計要連任才會拿出來談
台北市有事!賴清德負責。
沒有人覺得房東有問題嗎?死者沒有取得同意書,就同意簽約,如果是先租下後才決定開寵物店就是死者的問題。
拆一甲子的殯儀館 就很快 很輕鬆
這附近房價一定.....。不好說
這是件悲傷的事,願往者安息。是否有懂法律的人來解釋一下,口頭約定若有人證,具備法律效力嗎?
早日安息,反正這個世界也不是很好,國家有監獄,整個世界是大監獄,離開這個大監獄,去天堂就好。
好想哭,我們的法律保護不了一個守法的公民,卻保護者殺人放火的殺人犯跟貪污的政治犯,還有詐欺的騙子。
開業要上下左右同意 有點難誰會無條件同意這份人情債要如何解決
不是啊,阿你讓他營業,之後有環境髒亂,或噪音污染,可以向環保局檢舉阿,不要說什麼不可能,一次罰不怕,10次我就不信他不怕,你一直不讓他開業,沒錢跑去自殺,這個法規有比較好嗎
下次記得先問好再開業
鄰居在頂樓養鴿子才需要鄰居同意書吧!寵物店又不會像在住宅區養鴿子一樣噁心🤮
開店要左右鄰居同意 這樣會增加鄰居卡油的機會吧 那這就是人治不是法治了
小聲問一下 。開店要左右鄰居同意 ,這有沒有違憲。
這個報導很奇怪,法令設計得不ˋ完善,導致人民因遵循與使用法律授與的權限發生了憾事,怎麼沒有提到對當初設計、審核與通過法律的相關單位究責呢?立法機關薪水是不是太好賺呵?
因為是柯文哲改的阿,全台只有這裡這樣,地方法
父親做了超出能力的事孩子和同居人疏於注意父親的憂鬱症狀不要出事了就只想找個人怪寵物店的房東很倒楣什麼爛法令?現在的鄰居同意同意的人以後搬走了新搬來的鄰居不同意天天檢舉要怎麼辦?北市住三規定不能開設寵物店!108年修法放寬是錯的!去找接受關說修訂地方自治單行法規的議員討命去!
妳還真是天才,「後來的」要搬來前看不到已存在的寵物店嗎?
我就問...為何一定要開在住宅區...再來去增加自己的困擾
好官腔
寵物店跟宮廟比起來?寵物店還好吧?這種小案子還要花時間來找方法解決?有事嗎?能不能有點效率?要百姓人民繳稅的時候效率一百!啊這種事情怎麼一點效率都沒有?
經營寵物店取得鄰居同意很合理 有的人怕氣味和吵,先取得同意再裝潢比較好。
二樓若真的讓寵物店整修陽台後又反悔,倘若是事實非常不應該 。
執照要先裝潢好有相關可營業的設備後,市政府會實地檢驗後才能發照,所以裝潢是先於同意權的
@@Alleeeweee 如果真是這樣,不是很理解這個先後到底算不算是正常?,因為照這個案例來說,如果先拿到同意書再裝潢設備,要是檢查不通過起碼店家還是可以改善之後再請人來檢查到通過吧?但若是鄰居不同意,店家是完全沒有任何處理方式的也?
餐廳沒味道嗎?為何不受限?
@@Alleeeweee 沒有吧 地點選好就可以先申請營業登記等文件,相關文件就能開始跑了,後面才是裝潢
@@btoyloo亡者可能沒想到有人這麼龜毛吧
宮廟搬過來隔壁後,
沒有一天好眠的,假日放送敲鑼打鼓鞭炮套餐,每天路邊燒金紙,
導致開放空間跟曬衣服都是金紙灰燼
反應一下還被恐嚇,
後來他們終於改環保金爐,
基本平日會聽到練習敲鑼打鼓,
晚上時常在門口抽煙聊天
(沒錯,在我家門口),
開宮廟這個都不用依法問過鄰居跟樓上嗎?😅😅😅😅😅😅
若是出入太複雜,
家人身體健康不適.....等狀況。
建議遠離 !平安是福。
我家旁邊也是宮廟能理解你的痛苦,但是還好隔壁算是友善的廟,人都客氣鄰居,唯一就是節慶真的滿吵的,車子也會停到我家樓下,甚至擺桌宴,廟會活動那種😂😂😂
公廟還有烤肉店都應該要先取得鄰居同意才能開設,錢他們在賺,臭味是鄰居在吸,壞的是鄰居的肺
狗貓遠遠看就好,要開在我家旁邊一樣不簽,不過比起來真的覺得宮廟最應該要鄰居同意。至於400萬就輕生…..我覺得很不負責任,跟政策有什麼關係,評估風險與還款能力,才400就輕生,那倒不如現在爛爛薪水8年不就有,不覺得超不值嗎,可憐了四個小孩。
「宗教」政府不敢管
「宗教+黑道」政府更不敢管
宮廟比寵物店吵多了!
報警警察只說要去環保局陳情
環保局又說
如果噪音出現的時間不是
晚上11點到隔日早上6點
他們也不能怎樣......
寵物店還好吧 最討厭是宮廟
我最不喜歡的是餐廳,尤其是自助餐
寵物店會吵有味道, 餐廳就沒有? 這是個什麼法?
@@sherryland101 餐廳還很會養小強和米奇,還會外擴
@@user-re4ve1cn6v 有餐廳的地方蟑螂都超多
真的
請餐廳, 宮廟也同樣比照辦理吧 ! 寵物店比很多其他行業好太多了, 為何獨獨針對毛小孩?
賺錢的是人 不是狗
住宅區開寵物店會有半夜擾民的疑慮
歧視動物
1個是吃飯的,1個是消災的,寵物沒智商又臭又吵。
@@in9955二樓住戶應該就是你這種人
我希望設置在住宅區的宮廟也能搬走.....相比之下, 寵物店似乎好一點
如果你曾住在過設置有寵物旅館的樓上, 相信我那絕對是你的惡夢!
宮廟設置在住宅區本就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絕對無建物使用執照,可以直接跟市府公寓大廈管理科、民政局檢舉,你不知道嗎?
最開始就不應該放寬這個法,不放寬就不會有人賭命,這都是當初修法放寬的錯
你整個講到重點,就是市政府不斷放寬住宅區營業項目,甚至後來放寬餐廳在住宅區營業的規定,2014年以前既存餐廳除非有重大損鄰事件,否則暫緩勒令停業。只有2014年以後新設的可直接檢舉。台灣人居住品質每況愈下,住宅區樓下什麼店都有,甚至一堆製造環境髒亂、空氣汙染跟噪音的商店,然後被外國人盛讚台灣生活好便利........😒😒😒
這起事件只能提醒將來想開業要先取得同意書再砸錢 還有租約期也要考慮
本來就該這樣不是嗎 開店前的事先評估與先簽完同意書在做修繕與開店裝修,況且修繕跟開店裝修費都不是小數目,如果口頭答應就可以成立,幹嘛要白紙黑字簽合約書,沒有白紙黑字簽定本來就會有反悔的風險
現在講這些都是事後諸葛,就是亡者原先認為一切程序都可順利完成沒想到卡在一個龜毛的鄰居
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
真的是非常官方的說法
我最受不了他的地方就是滿口官腔、做作的語調與重音。
@@senegalparrotsonly Me too !怕陳XX當選,改投他。沒有人性化的官腔官調,真後悔犧牲了我的一票,不,家族的N票。
笑死,國恥無雙賴清德
@@senegalparrotsonly 不知道在講啥小
萬安講話本來就是這樣
我覺得這法條沒有問題吧~的確可能會影響到鄰居,要拿到左右上方鄰居的同意,應該是好的,以免日後的糾紛,
這次的事件,重點應該在於二樓究竟有沒有提過有條件同意的明示或暗示,
如果有~那最大的問題就是二樓的良心,
如果沒有~那最大的問題是這爸爸沒拿到同意書前就不該先花錢裝潢~
肯定是有,才會有幫鄰居修繕的後續。鄰居不提出修繕陽台的事,誰會知道他家陽台怎樣
鄰居的阿桑覺得很OK,他說隔音做的很不錯!記者有訪問到隔壁的。
我覺得不太可能....隔音你要還做上面 上面隔音 養過 都知道 小團體流浪狗聲音真的很可怕
台灣阿桑同不同意我不知道,可是她知道二樓一定不同意,現在人又死了,出來講這種話,就台灣人的偽善。
@@GEW473隔壁鄰居都簽了啊!偽善什麼啊~😂二樓他不簽那是因為他覺得OK啊我又沒違法,至於你他嘛的要去死還是怎樣~關我屁事啊!!
這種人心態就這樣啦!
@@xinlix 同感,聽她講百分百贊成,有種奇怪的感覺......
@@沙舟 那你就不應該拿人手短
要吃又要喝。
每次聽蔣萬安的回話 感覺有聽跟沒聽 沒啥兩樣 然後我的生命就又浪費一些時間了
蔣公子:每六十秒,就有一分鐘過去....
一分鐘比較短60秒比較長
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
真的是有講跟沒講一樣
有哲任就是沒有責任
哈哈哈哈哈樓上笑死
政策殺人,都更也只要三分之二的同意就可以施行,買賣土地只要超過三分之二的同意就可以成立,不同意者就把土地價金提交給法院暫存,土地就可以過戶,開個寵物用品店還要全体同意就不合理,
如果你願意隨時聽到持續不停的小狗大狗的叫聲,早上開門見到寵物店門口有個紙箱,打開是棄養小貓小狗,然後寵物店老店因數量太多沒人 認養,偷偷開個門縫,讓小狗小貓出門,整個附近多好幾隻流浪貓狗,然後一些善心人再騎機車在來餵食,召來蟑螂螞蟻老鼠。
法規需要鄰居同意沒有問題啊,媒體不要碰到單一事件就在那邊亂帶風向。
裝潢前二樓口頭表示說我會同意啊😂
沒帶風向啊~ 二樓還說自己很愛貓狗呢 以前還養過的故事 裝潢完再來不簽 你說呢?
@@33twhome口頭證明。跟誰說。跟你說的嗎
@@33twhome一樓說你修的。拿出收據來
你真的相信沒人同意的情況,寵物店老闆會幫房東修陽台?如果只是這種,台灣好人也太多,怎麼沒人來幫我修陽台@@Xhxllxnxll
這一定是房東看人家好騙才口頭答應的啊
別幫著噁心房東護航
如果樓下巷弄搞傳統露天巿場, 吵鬧不堪呢?? 也該比照開寵物店辦理嗎?? 我等著看政府怎麼做.....
還有宮廟謝謝
還有宮廟謝謝
我不是要針對蔣政府,也不是要針對民進黨政府,而是這個問題由來已久,從來沒有政府能夠對這個問題解決,我看看誰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菜市場不需要營業登記證
也不是宮廟是嫌惡設施
台灣加油
一開始沒承諾答應 店家會承租 裝修 開店? 顯然是2樓 說謊 北市政府沒有作為吧
108請聽好,那時不知台北市長是誰呢🤔🤔🐸
@@cocoThe-ls1bo 不管市長是誰,現在別扯政治
所以一樓有拿出繳款收據證明嗎
合約呢
好多法盲哦
我覺得寵物店乾脆就不要放寬設置在住宅區了,自然不會有這樣的問題再發生!左右上並非唯一的影響人,附近樓層都會被影響,憑什麼讓他們決定多數人的生活品質跟安寧
經典有講等於沒講
沒辦法因為是法治國家按照法律走
行政院那些人也這樣,上行下效
官方話就是癈話
台灣請加油
不然要看黨證辦事嗎?就是依法辦理阿
2F有權一開始就拒絕. 但是給店家期待並投入裝潢後再反悔~ 逼迫店主處於絶境. 不該單純以自殺結案.檢警應深入原因.
開在商業區就沒有這些問題,寵物店開在住宅區光噪音就是一個擾鄰因素,本來就不該是想開就開,取得鄰居同意是最基本的要求。
不管啦 死者最大
本來就是呀= = 誰會先裝潢好 再去申請營業登記.... 都是先問好 才會辦理 然後沒問題再裝潢 這就是道德綁架...要當老闆的人 為什麼 都不去了解一下...還是被房東跟2F住戶欺騙 這是兩碼子事情 要不要檢調去調查清楚 看看房東跟2F住戶 是否刻意隱瞞騙人之類的? 規定是死的 除非有人不照規定走 還是被人惡意誆騙!!
房東跟2F住戶是親戚
本來就是啊 差你一個來開店😂
@@千尋大智慧 這也太陰險了吧(他們的房產財富不知道怎麼得來的?)。
我自己有開三間店的經驗
都是先裝潢好才辦營業登記
因為營業登記流程結束就要開始繳稅
如果裝潢需要一兩個月
等於裝潢這段時間都要繳稅😅
其他新聞中也有提到在裝潢前
二樓有口頭答應 可以
是裝潢好後又反悔
@@惟禎嗯 1樓之前提過2樓都說好,之後老闆完成任務後,2樓又不簽同意書了。
官員法條推卸責任。可以就可以。不行就不行。要左鄰右舍同意?是哪招。那如果房子賣了呢 要找新屋主再同意一次嗎?
社區充電樁也是。安全與否。是用投票決定的?30年老社區過了。3年新社區投票沒過。路上隨便抓個人問。也知道新的比舊的安全。卻反而不能裝?
問題在還沒拿到同意前就花幾百萬裝潢吧 怎麼知道會不會遇到這種死不簽的😢
真的,文件法規先跑好再花錢裝潢才不會這樣被卡
我也覺得這也太猴急了點
錯了喔,1.2樓是親屬,他們本來就知道租客要做寵物店,然後讓他們裝潢,事後裝潢好反悔。
租客並不是事後才報備,另外,裝潢需要好幾個月,幾個月時間1.2樓會不知道在裝潢?
所以,1.2樓的說法真的很妙很玄,很像靈異故事。
@@vhh8143😂有開店過的應該都明白為什麼沒有等文件跑完
要先簽租約,租約簽下去就開始每個月扣錢了,簽完租約才能開始跑文件(營登、同意書等等等)
想當然為了節省每個月一直耗損的時間和租金,正常一般都會裝潢先進場
這就是台灣開店的矛盾點
房東…租約就是個問題😂
衰一點遇到糟糕房東(明明知道自己的店面無法營登或者其它問題,還之情不告知硬要租)
遇到這種約簽下去都是3年以上的😂
真的會哭死,什麼超瞎的事都有
猜測是沒太了解法規, 就下去了, 然後等申請時, 被告知如何, 才在那補.
做生意就是如此, 你不知道哪裏有坑, 等你踩了才學到了. 但有時不一定能緩過來.
政府應多開創業輔導班/講座等, 鼓勵創業, 能帶動經濟降低失業率, 但也要幫這些人少踩些坑.
真正需要做的是區域劃分,住宅就純住宅,商業區純商業,不要混在一起
早早睡
都更要到6000年
你怎做?台灣就這麼小小地擠一堆人,現在的環境你要重搞分離,哪個官員敢做應該離死不遠吧,就像汽機車也是爆量,誰敢降牌照核發
為什麼我家樓下開卡拉Ok不用左鄰右舍同意?
因為業主有管道😂❤
對呀,為什麼不用我同意
對啊!那也很吵,而且出入複雜,不過曾聽過有人因為鄰居抗議,和沒有辦理營業執照而關門。
@@白板-k1b 而且三不五時酒客亂吼亂叫,還有老婆來找老公大吵一架的,真複雜。
@@eu8047 可憐。
1F指控2F那請拿出有付錢裝修的證據,沒有的話只是在情勒而已,無法理解可以在沒有證據狀況下就可以指控他人
外來生物 何時 修法 沙處分
很愛簽(作秀) 零安樂 的 政客
有看過 其他的 寵物店 把 鳥 放在騎樓 養,
在公車 上 還聽到 聲音,
鄰居 會不會 頭痛。
法規沒問題,要開店的人理應了解相關法規再動工,把所有的過錯推到一個不願簽字的人身上算什麼?
不算什麼,如果二樓沒有一點愧疚,那或許天災某天降臨在二樓身上時,看電視的路人甲乙丙丁也會說…罪有應得😮
沒取得同意就貿然行動,那是誰的問題…
有政治背景的 就是比較好喬😂
建管的許多業務都需要簽連帶關係人的同意書才能申辦,所以被勒索是常有所聞的事!
若真如當事者所說,與對方有所協議。但對方事後反悔,那真的很不應該! 但反過來想在沒有取得營登及鄰居同意書前為何要先動工呢? 願此件案件能圓滿落幕!
左右和後方住戶 是最直接承受戶
而正上方住戶 通常只有噪音和氣味
如此惡法 燒烤店 居酒屋 飲料店 早餐店 起步通通要這樣做???
其實 機車行 車輛維修 才是更要如此 因為無論 噪音 氣味 髒亂 皆在這些行業之上
(最好立法通過 政客和罪犯 不管租或買 均需全體住戶同意 方可入住)
麻煩的事,變凶宅了,死去的靈魂會回到寵物店,當初不准同意的,鬼魂會徘徊不去,這不大好。
還能每晚敲天花板,酥服~
一樓屋主收房租不顧鄰居的感受,吃到苦果。
條文內容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樓對於寵物店老闆代為修繕陽台水管 承諾簽同意書部分 有否構成詐欺? 至少不當得利部分 法律該有處置吧!
詐騙都沒判多重,詐騙死亡的受害人更多,還想用詐欺罪來辦?
@@南雲真司 阿彌陀佛 要相信人間有因果
誰出錢修的,這麼簡單的事情查不出來?
我覺得這個法規不合理,違憲!
我取得房屋使用權,應該就有法規內的使用權利,如果影響其他左鄰右舍,噪音、環境衛生等違反法律規範,可以檢舉跟要求改善,但你不能說合法設立要別人同意我才能執業,這才可能真的違憲!
而且後面更會衍生很多問題,如果經營到一半有問題,是可以反悔呢?還是⋯,如果鄰居換人呢?你要經過住的人同意、還是所有權人?想出這條規範的人根本就是在避事~
你不想要你家左鄰右舍有惡鄰居,就做好人際關係,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全部買下來,你愛怎樣就怎樣!
這是屬於台北市的自治條例
你都提到法規內的使用權了不是嗎?
住宅區設置確實不是所有人都喜歡
為何堅持要把寵物店開在住宅區...換個不用簽同意書的地方不好嗎?
房租便宜啊
@@城武金-i3y 5萬租金沒有便宜啊
@@城武金-i3y 5萬房租
不要在住宅區開店,如同不要在農地蓋工廠。多數台灣人都是違規仔,不讓違規就是別人的錯
住宅區開不開店看土地使用區分與規範,有規範准許可以開設特定行業~不是不能開。不是人家開就變成你字裡行間的違規仔!
所以2019年 科市府 立的爛法?😮
宮廟也管一下吧
寵物店至少不會堵塞交通
沿路出巡凌晨放炮 通通不用睡😅
業主未獲得絕對的同意就砸下資金,這算失策。 慎之
我覺得開始應該是做寵物用品,後來才想在原址增加寵物美容和住宿相關業務
本來就照法令...
現在都先公審一方嗎?台灣媒體喜歡搞這樣???
現在二樓都說從未答應媒體要道歉???
二樓的你睡了嗎 ? 全台灣的人都睡不著
政府該介入處理就要介入,失去一條命誰該負責
有看到1樓拿出幫2樓修繕的證據嗎?都只是嘴巴講,大眾對這件事應該要有所認知的是「人要給錢追而不是追著錢跑」!不是順利開店錢就會進來,根本沒有留後路給自己創業失敗下場一定很慘!!
寵物店是嫌惡設施,必須先取得鄰居同意書再裝潢
重點是根本不該“”先“”簽約。
為何大家把重點搞混了。
當初選店,辦理公司登記時就會送審,約3~7天內會知道結果,然後再承租?
住戶本來就有拒絕的權力。究竟誰在說謊?
真的有人因此過世,還是一齣戲?
大眾冷靜點,不需公審。
整件事情也模糊不清
取得同意後能取消的嗎?
還是沒取得同意就先蓋?
如果取得同意還能取消同意
那取得同意就沒屁用了
那確實是樓上的問題
如果是先斬後奏就是自己一開始沒搞清楚
其他新聞提到。裝潢前口頭同意
裝潢後才又反悔
台灣宮廟神壇私設情況也該管管了吧?
重點只有一個就是二樓害死人。其他都是偽命題。
那很多種店在住宅區都應該經過鄰居同意才對,比如卡拉Ok酒吧,飲食店,機車行,
問一個沒開過店沒經驗的啥屁用
在台灣開寵物店簡直是血淚史啊! 連命都沒了 。
荒謬的法令規定!
鐵工廠(鐵皮屋、鐵鋁窗業者)也都應該強制複查滾出住宅區..
爭議點在於事前.
不要設在住宅區就好了,氣味和噪音有些人真的無法接受。
除非要有能力把左右鄰和樓上買下,自己簽同意書
兩任市長智商差距100
進香團最吵
每個人都有複雜的一面,我們往往無法完全了解他人的處境和動機。
只要環境惡臭..就開罰就好了....就算同意不注意衛生...也是問題
租金燒錢卡死 租店人!!!!! 死的很不值得!!!!! 又是一條怨魂!!!!! 政府相關部門單位有積極處理嗎? 當事人白死了嗎?
這種回答真的是白白浪費了自己的生命~
自己做,自己承擔,不要凡事都缷責!
住商分開辦理就沒這種事了
台北 寸土寸金 給住商分開?不要笑話了好嗎? 科市長都沒辦法😮
本來就不應該放寬就不會有今天的憾事了
開店要取得鄰居同意這規定很不合理 市府應該要訂定相關產業的規範 只要符合規範 都不應該拒絕
但如果違法規範 無法在限期內改善 被停業的話 復業要鄰居同意 我就覺得合理
只有台北市需要格鄰同意,我在新竹老家隔壁就是動物醫院也沒要求同意,造成最大問題是來客違停的問題,其他氣味或動物吵鬧根本沒有,講難聽這法條就是岐視
龍安-92
小時候出生到5-6歲,我不曾見過生母楊李罔,對養祖母陳猪母沒有什麼印象、養母陳石妹過世後⋯⋯8歲我離開鶯歌中湖國小祖母黃阿甜家⋯⋯回桃園讀東門國小之後、養父王保輝開始每年帶我回生父母楊庚登、楊李罔桃園新埔六街過年。由於政府掏空我楊庚登、陳猪母、王保輝三個娘家遺產繼承權,所以我以三種葡萄酒製作方式來詮釋自己生命 :1. 葡萄肉被吃掉、以葡萄皮製作葡萄酒:微酸、感不到甜味。2. 以葡萄全部捏碎製作葡萄酒:微甜氣泡發酵中。3. 以整顆葡萄搭配部份捏碎殘渣⋯⋯製作葡萄酒,微甜、清楚沒有太多雜質。結論:1. 以工研醋瓶盛裝、味道最酸。2. 以小瓶紅標米酒瓶盛裝 … 發酵效果最假。3. 以手工餅乾玻璃罐盛裝整顆葡萄發酵中⋯⋯口味有待確認。政府以司法ATM侵害養女繼承權、位移掏空國有地、分裂國家、造成山河破碎 …. 天理難容。
🐒市長 我們需要安全及和平的國民 如今還要面臨4年的危機動盪 生活在恐懼之中 你選輸了 說要負責任 我們不期望你耶 只希望你別出來亂了 自以為是的認為自己還有什麼影響力嗎 說真的 媒體為啥還要報導你呢 很想吐耶
侯友宜是在笑個屁啊
人都輕生了 章萬安是在笑什麼?
這條是在誰任內核准的?機車行跟小火鍋都不用樓上同意?
妥適?奇怪耶,這業者根本衰小呀。不是本就在房東申請地別許可的時候就該搞定的東西,為什麼會等到人家租了才來說?先罰房東再說吧!既然你說住宅區有疑慮,一樓店面所有權人應該就禁止申請職業用途。以後誰買一樓拿來營業用都該開罰。
宮廟跟寵物店,我會選擇寵物店!
迷之音:有沒有豆干店>
萬安有講跟沒講一樣
為什麼不能像拆遷一樣達到多少比例就可以😢 我家樓下要是有家寵物店我開心死了為什麼就是有人不喜歡小動物😢
如果修法左右2戶樓上一戶3戶只要有2戶同意這樣不就可以解決,這樣再也不會被刁難
阿兩位是在笑三小
所以還是得細心一點,就怕遇到2樓這種死不認帳的,老闆太相信她了
但如果家屬能夠真的提出相關證明,例如請幫2樓裝潢的業者證明有幫2樓裝潢
要是真的有裝潢,2樓還這樣,那真的是可惡至極,吃人夠夠
然後宮廟敲鑼打鼓放鞭炮燒金紙都沒人管
寵物的正義魔人多到法規跟著改,公廟沒正義魔人,有些出入的還是達官貴人誰敢管😂😂😂
蔣萬安有講跟沒講一樣,搞笑的官方的說法,這個新聞大部分住戶都同意,只有二樓一戶不同意,這樣就不行,開一個寵物美容與寵物旅館拿著營業照還要全部同意,這種爛規定實在不合理,再說了
這家要開寵物旅館與美容也在內湖有半年時間了,聽好耶有半年之久了,大部分鄰居都沒說甚麼,也沒抗議,訂那種死法規,死政策誰都會訂,108年爛法規怎麼看都覺得很嚴格,哪有放寬,爛法規
聽聽就好,這個法案對市長沒啥利益;估計要連任才會拿出來談
台北市有事!賴清德負責。
沒有人覺得房東有問題嗎?死者沒有取得同意書,就同意簽約,如果是先租下後才決定開寵物店就是死者的問題。
拆一甲子的殯儀館 就很快 很輕鬆
這附近房價一定.....。不好說
這是件悲傷的事,願往者安息。是否有懂法律的人來解釋一下,口頭約定若有人證,具備法律效力嗎?
早日安息,反正這個世界也不是很好,國家有監獄,整個世界是大監獄,離開這個大監獄,去天堂就好。
好想哭,我們的法律保護不了一個守法的公民,卻保護者殺人放火的殺人犯跟貪污的政治犯,還有詐欺的騙子。
開業要上下左右同意 有點難
誰會無條件同意
這份人情債要如何解決
不是啊,阿你讓他營業,之後有環境髒亂,或噪音污染,可以向環保局檢舉阿,不要說什麼不可能,一次罰不怕,10次我就不信他不怕,你一直不讓他開業,沒錢跑去自殺,這個法規有比較好嗎
下次記得先問好再開業
鄰居在頂樓養鴿子才需要鄰居同意書吧!
寵物店又不會像在住宅區養鴿子一樣噁心🤮
開店要左右鄰居同意 這樣會增加鄰居卡油的機會吧 那這就是人治不是法治了
小聲問一下 。開店要左右鄰居同意 ,這有沒有違憲。
這個報導很奇怪,法令設計得不ˋ完善,導致人民因遵循與使用法律授與的權限發生了憾事,怎麼沒有提到對當初設計、審核與通過法律的相關單位究責呢?立法機關薪水是不是太好賺呵?
因為是柯文哲改的阿,全台只有這裡這樣,地方法
父親做了超出能力的事
孩子和同居人疏於注意父親的憂鬱症狀
不要出事了就只想找個人怪
寵物店的房東很倒楣
什麼爛法令?
現在的鄰居同意
同意的人以後搬走了
新搬來的鄰居不同意
天天檢舉要怎麼辦?
北市住三規定不能開設寵物店!
108年修法放寬是錯的!
去找接受關說修訂地方自治單行法規的議員討命去!
妳還真是天才,「後來的」要搬來前看不到已存在的寵物店嗎?
我就問...為何一定要開在住宅區...再來去增加自己的困擾
好官腔
寵物店跟宮廟比起來?寵物店還好吧?這種小案子還要花時間來找方法解決?有事嗎?能不能有點效率?要百姓人民繳稅的時候效率一百!啊這種事情怎麼一點效率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