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1999.10.06_綁架殺害白曉燕要犯陳進興槍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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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0 сен 2024
  • 犯下綁架並勒贖殺害白曉燕的陳進興,6日晚間九點四十分已經在台北看守所槍決。而今晚要被槍決的死刑犯一共有四人,陳進興因為要捐贈器官,所以是第一個槍決。陳進興一共被判了五個死刑,創下治安史上的記錄,陳進興今天終於被槍決,這名滿身罪孽的人,最後還是在司法正義下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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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37

  • @Tina-hi5hr
    @Tina-hi5hr 4 года назад +137

    如果白曉燕現在還活著,已經40歲了,說不定白冰冰當阿嬤了呢!那三個歹徒竟然對一個17歲的女孩子下手,根本不是人,雖然他們三個已經死了,但白冰冰內心的痛永遠不會消失

    • @user-cr8gp9sp6o
      @user-cr8gp9sp6o 2 года назад +2

      如果還活著那就是怪物了,尋找屍體也要費一翻功夫。

    • @user-kb6mw8wy6l
      @user-kb6mw8wy6l Год назад +11

      @@user-cr8gp9sp6o 看來,妳沒看清楚別人在打什麼文章

    • @yuip2460
      @yuip2460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user-cr8gp9sp6o樓主說的是如果沒有被殺掉...不是殺掉了還活著..

    • @馮博文-n1i
      @馮博文-n1i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國民黨德政,
      侯友宜辦的.

  • @oscarchen435
    @oscarchen435 3 года назад +43

    放到2021年 有沒有可能被判無罪呢
    想到這裡就覺得好可怕

    • @lurashida1284
      @lurashida1284 2 года назад +8

      不會,因為殺太多人了

    • @c-diagnosis
      @c-diagnosis 2 года назад +8

      @@lurashida1284 會被判死刑應該無庸置疑,但放到今日,在廢死團體阻攔下,會不會實際"執行"槍決卻很難說

    • @user-rm6ur5wi6p
      @user-rm6ur5wi6p Год назад

      尤其是畜牲民進黨表面上說不廢死但私下跟廢死聯盟勾結,做些判死刑卻不槍決的骯髒事。

    • @dontknowi467
      @dontknowi467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怎麼可能無罪
      頂多死刑 不會執行而已

  • @user-op5ux4fi2y
    @user-op5ux4fi2y 7 лет назад +37

    終於看到他的死刑影片,因為之前都是知道他已經死了,如何去死的這段影片沒看過,而今天終於看到這個人的後果~~

  • @joypan4762
    @joypan4762 6 лет назад +50

    好恐怖 人還是要做好事 珍惜當下

  • @gamerchen5715
    @gamerchen5715 3 года назад +33

    我還記得陳進興被槍決那一天
    我小學二年級
    那天我媽帶我們吃晚餐
    我還記得是吃米糕還油飯
    店裡的電視就在撥陳被槍決的新聞
    店老闆看新聞就說早該槍決了還拖這麼久

    • @user-hw6cg9qd4g
      @user-hw6cg9qd4g 2 года назад +10

      我還記得當天槍決八個。

    • @howardshaw1857
      @howardshaw1857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user-hw6cg9qd4g ???真的有这么多吗

    • @user-vk1he6po2w
      @user-vk1he6po2w 2 года назад +13

      @@howardshaw1857 1999年10月6日 許方源、陳進興、陳文海、 王進發、王春芳、楊金合、劉興寶、石水木被槍決,創下台灣一天最多的槍決人數

    • @user-rm6ur5wi6p
      @user-rm6ur5wi6p Год назад

      @@user-vk1he6po2w 民進黨跟廢死聯盟和外國人權團體氣到捏蛋自殺。

  • @user-zh2tl1kc6v
    @user-zh2tl1kc6v 2 года назад +13

    一個人犯罪,被處決還要勞師動眾這麼多人,弄得這麼隆重,很好死了!

    王奕涓 Tina
    1 年前
    如果白曉燕現在還活著,已經40歲了,說不定白冰冰當阿嬤了呢!那三個歹徒竟然對一個17歲的女孩子下手,根本不是人,雖然他們三個已經死了,但白冰冰內心的痛永遠不會消失
    36
    Oscar Chen
    7 個月前
    放到2021年 有沒有可能被判無罪呢
    想到這裡就覺得好可怕
    9」

  • @user-xe2oy2lb9q
    @user-xe2oy2lb9q 3 года назад +15

    如果刑場沒凌虐,這個社會每天必定會死一堆百姓

  • @sabella3454
    @sabella3454 3 года назад +15

    不知道為什麼要自找死路
    為什麼就不能好好做人呢

  • @user-fv9grjjsjn
    @user-fv9grjjsjn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希望不要廢除死刑,該死的人一個都不可以放過

  • @Ryan40356
    @Ryan40356 Год назад +7

    結果數十年來風水輪流轉,現在的法律都被犯人還有黑金司法人員制裁

  • @jason79i
    @jason79i 3 года назад +25

    唉!死前還吃香喝辣的,真是可惡!

    • @chenyuho
      @chenyuho Год назад +3

      他沒吃的樣子 只抽了兩根菸

  • @wulinhun
    @wulinhun 7 лет назад +15

  • @user-gq1zf6of1d
    @user-gq1zf6of1d 2 года назад +7

    是非曲直終有數、善惡到頭須現形。

    • @seslee4069
      @seslee4069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業報有時是報在現世,而有時則報在來世,則有時會報在好幾世,就如同佛在經上所講的那樣:
      縱經千百劫
      所造業不消
      因緣會遇時
      果報仍自受

  • @discover72812
    @discover72812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死有餘辜

  • @tsayaamei
    @tsayaamei 2 года назад +9

    死前還能那麼爽真的沒人權

  • @kiayds3266
    @kiayds3266 4 года назад +15

    永遠無法投胎

  • @user-gy8kd3db8c
    @user-gy8kd3db8c 2 года назад +8

    沒打麻醉應該滿痛的

    • @user-rm6ur5wi6p
      @user-rm6ur5wi6p Год назад +2

      方保芳診所的死者也是沒麻醉就被槍殺了

    • @lucastsai222
      @lucastsai222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哪知道醫院會不會給他用更強的

    • @user-gy8kd3db8c
      @user-gy8kd3db8c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Zootopia1989 還是有點痛覺吧,但是是瞬間的

  • @user-ln9lf6yh3e
    @user-ln9lf6yh3e 4 года назад +11

    永遠不要讓他做人

  • @liuliu6912
    @liuliu6912 6 лет назад +50

    被判5個死刑就應該打5槍
    作惡多端的小鳥第一個打!

  • @yunsuiwuyue
    @yunsuiwuyue 3 года назад +4

    够狠的。

  • @user-pc1mm5ph7b
    @user-pc1mm5ph7b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陳進興命案,桃園縣觀音鄉,大山口檳榔店

  • @user-uz3qv6pe3x
    @user-uz3qv6pe3x 3 года назад +21

    也要朝爛鳥那裡再一槍

    • @user-ku1jh8pp4z
      @user-ku1jh8pp4z 2 года назад +2

      不錯的主意👍👍👍

    • @seslee4069
      @seslee4069 2 года назад +2

      @@user-ku1jh8pp4z 那就乾脆把他給閹割掉當太監這樣豈不是更便捷?

    • @user-ku1jh8pp4z
      @user-ku1jh8pp4z 2 года назад +2

      @@seslee4069 哈哈!真的 讓他👀的到吃不到 🤣🤣🤣

    • @葉樣
      @葉樣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不就是碉堡了😂

  • @wansingli4872
    @wansingli4872 2 года назад +4

    善惡到頭终有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然未報。時晨未到

  • @user-pc1mm5ph7b
    @user-pc1mm5ph7b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陳進興命案,梁志忠

  • @user-bn8nh7nv3e
    @user-bn8nh7nv3e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NO

  • @user-pc1mm5ph7b
    @user-pc1mm5ph7b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陳進興命案,溫錦輝

  • @FULLCLOTH
    @FULLCLOTH Год назад +1

    利用【中華民國_司法】來說明【陳進興(1958年/01月/01日~1999年10月/06日)】。
    中華民國刑法(立法於:1928年=中華民國十七年):
    第一編:總則。
    第七章:數罪併罰。
    第50條=(數罪併罰與限制):
    第一項: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第一款、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第二款、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第三款、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第四款、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第二項: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五十一條規定定之。
    第55條=(想像競合犯):
    第一項: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
    第二編:分則。
    第五章: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三項=(加重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罪):
    犯前二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犯之。
    第二款、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
    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
    第226條-之1(第222條+第271條)=(強制性交猥褻等罪之殺人重傷害之結合罪):
    第一項: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條之罪,而故意殺害被害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使被害人受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
    ※第271條=(普通殺人罪)。
    第二十二章:殺人罪。
    第271條=(普通殺人罪):
    第一項: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三項: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六章:妨害自由罪。
    第304條/第一項=(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第306條=(侵入住居罪):
    第一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第二項: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第三十三章:恐嚇擄人勒贖罪。
    第348條/第一項(第347條+第271條)=(一等_擄人勒贖結合罪):
    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第271條=(普通殺人罪)。
    ※第347條=(擄人勒贖罪)。

  • @nqlzcaht9123
    @nqlzcaht9123 5 лет назад +13

    槍決20年了

    • @izonechu2257
      @izonechu2257 3 года назад +3

      @@user-gp7zp9xy2q 他是說從1999年到2019

  • @user-hu2ku5rj6q
    @user-hu2ku5rj6q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環境所逼,倒霉了就走了,走了就走了。

  • @我叫檸檬
    @我叫檸檬 Год назад

    環境所逼

  • @user-bn8nh7nv3e
    @user-bn8nh7nv3e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死不眠目!

  • @user-bn8nh7nv3e
    @user-bn8nh7nv3e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許倉

  • @Jshaung0812
    @Jshaung0812 Год назад

    先打末梢,懶覺也要打一槍

  • @user-ed7hq8pr9d
    @user-ed7hq8pr9d 2 года назад

    我是林孟億在全世界永久性大量宣傳布施海濤法師就大有錢了切記!

  • @user-rm6ur5wi6p
    @user-rm6ur5wi6p 2 года назад +7

    蔡英文哭哭喔!心肝寶貝被槍決了喔!

    • @user-gq1zf6of1d
      @user-gq1zf6of1d Год назад +4

      你是有困難嗎?陳進興是在馬英九擔任法務部長期間降低假釋門檻被放出來的你知道嗎?不要什麼是是非非都硬要拖到政治可不可以?

  • @popobo2715
    @popobo2715 23 дня назад +1

    921後一個月 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