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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 張秘書 新年快樂 闔家平安健康。
感恩喔!🎉🎉🎉😍😍😍新年快樂!好運旺旺旺!
謝謝!
感恩贊助經費!🤩🤩🤩🙏🙏🙏
"心善人就美" , 謝謝善良的張祕書 !
謝謝阿培!晚安喔!
很多都是換一天讓你休而已, 不會再給加班費, 這樣也算違法囉?
換一天休,必須國定假日、年節假日。其他的,還是必須按照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哈哈!! 一句補休那些 1又1/3 1又2/3的算法都自動無效 , 全部都 1:1換補休 , 還不違法唯一偉法就是 , 未經勞工同意半強迫換補休 , 不過 , 勞工沒能敢反抗 , 就怕丟了工作(約聘)or考績差沒獎金(職員) , 職場文化及結構性違規 , 小蝦米只能認份
@@juiyachang 謝謝張秘書解惑! 🙏
@@VVLIM-k3g 真的是這樣!
@@VVLIM-k3g 真的是這樣,大鯨魚的手法很多,小蝦米為了糊口,也只能,唉
感謝您張秘書❤❤❤😊😊😊
感恩好朋友喔!🤩🤩🤩🙏🙏🙏
🎉🎉🎉🎉感謝張祕書❤❤❤❤繼續聽課一定堅持。
👍👍👍精神可嘉!
其實最多人想知道的是休息日與例假日該如何判定,影片中提到的案例都只是適用週一至週五上班,週六日放假的勞工,但實際上有很大一部分人的工作是排假的,不一定是週六日放假,這種排假方式對休息日與例假日加班的計算才是重點,假設有一位勞工週一二三四五上班8小時、週六上班12小時、週日休息,公司該如何計算他的薪資?正常邏輯週一至五為平日正常上班沒加班費,週六休息日上班會有加班費(依影片5:30計算),但如果公司把該勞工的週一改為休息日,週二至六改為平日上班,是不是就能規避掉額外多付出的加班費,請問張祕書,勞基法裡有沒有對休息日與例假日的規定或規範?
雖然舉例的是最普遍的周一至週五模式,但是,也可以類推其他模式喔!除了餐飲旅宿業及保全業者的變形工時之外,其他都是每7天一個循環,每7天必須有一天是休息日和一天例假日,看公司的規定。總之,雇主不能讓員工連續工作7天。如果週二至六改為平日上班,那麼週日就是休息日,周一就是例假日,以此類推。
@@juiyachang 可否請張祕書製作一期"餐飲旅宿業及保全業者的變形工時"的影片,因為我有聽到我朋友在餐飲業,他的休息日與例假日是以週一至週日計算的,所以他最長有可能週一休息日+週二例假日,然後週三至週日5天上班,再接下週的週一至週五5天上班,一共連上10天班的情況,而且雇主也能隨意調整休假日跟例假日,把休假日或例假日排到上班時數比較短的那天,再把上班時數比較長的那天算平常上班日,根本對勞工不利,有時連續上班七八天,雇主這樣一調整加班費會差很多,勞工根本就沒有領到應有的加班費。
@ 個人目前知道的資訊是一個人上班不能連上七天,休假一周兩天或者兩周四天的變形工時,餐飲業聽到幾個都是上下班時間跟打卡問題影響到加班費的部分,還有日薪人員要結算加班費的時候被偷換概念成月薪下去算的等等,更詳細的就需要我們慈祥親民的張秘書來解惑了
謝謝張秘書,給大家記得遇到慣老闆一定絕對要給「加班費」,而且一定照規矩來。
感恩好朋友喔!晚安!
請問張秘書一. 公司在發薪資時沒給出勤記錄表合法嗎?二. 若公司星期一至星期四上班時間從早上08:00~晚上19:30( 扣除吃飯兩餐共90分鐘 ),星期五來上班算加班星期六來上班也算加班,問題是這兩天的加班費該如何算?是一天(五)屬加班日算法另外一天屬(六)例假日算法....還是兩天都屬例假日的算法??PS. 我比較在意第一個問題是否合法?!
👉重點在於一天工作不能超過12個小時(韓加班),只要在12個小時以內,都是合法的。👉另外,如果是經由勞資協商後的工時,只要總時數是對的,多出的工作時間也計算加班費,這樣就沒問題。👉週六是休息日,週日才是例假日喔!通常例假日不能加保。👉周五的加班,應該以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你的工作跟我知道的某食品廠工作時間一樣耶,第一樣我也是第一次聽到,我只知道沒給薪資明細是違法,出勤紀錄我都是自己記,原來還有這東西嗎?我以前做的時候星期五是全天*1.34,然後12小,星期六就前2*1.34後6*1.67,然後16:45就趕你下班了
張秘書您好. 下列問題,看了很多文章,都查不到明確的答案, 冒昧跟您請教了。 我今年48歲,勞保年資25.2年, 在不同家公司工作,近10年投保金額是45800。 今年二月離職後不再工作。 請問等我滿50歲時可以申請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嗎 ?
不能,你如果要選擇一次領,必須再去短暫加保以後,才能提出請領。👉要一次領的條件是:你退保當時,必須有一次領資格,如果沒有達到一次領資格就退保,那麼等你年紀符合了,還是必須去加保再退保,這樣才能請領。👉因為你現在才48歲,除非你的25年年資都在同一個投保單位,否則就必須多一個要滿50歲的門檻。👉另外,我一直叮嚀大家,還沒有一次領資格就退保,萬一發生事故,勞保會被充公,你的家屬一毛錢都領不到喔!請特別注意!你離職以後,一定要找職業工會接續加保。👉97年12月31日之前有勞保年資者,才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勞保老年給付:「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資格、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就可以:1.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2.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3.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4.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 太感謝了。非常清楚的解説。
謝謝張秘書 無私分享🎉
感恩好朋友喔!
上了快一輩子,今天總算清楚了解加班費的計算,謝謝菩薩張秘書
🤣🤣🤣清楚了才不會被A!
張秘書 晚安 好開心開始放長假了 新年快樂!!
💕💕💕哈哈......上班族最開心放長假了!
謝謝姐的說明❤
感恩元元喔!晚安!
🎉 明天星期六會有直播嗎
應該會有,我會看網路狀態!要直播,我會上預告封面。🤩🤩🤩謝謝秋芬喔!
請問張秘書,我公司是週休二日,通常休息日是禮拜六,如果公司有要我們出勤加班,都會說加班沒超過四小時不算錢,這樣是正確的說法嗎?謝謝
當然不是,只要出勤就要算加班費。你參考我影片裡的加班費統計表。
@@juiyachang 謝謝你
感謝張秘書精確的解說,❤❤❤,祝新年快樂。
感恩好朋友喔!新年快樂!
謝謝
感恩支持!
張秘書 請問假如應徵上班公司名稱 a有限公司 但被資遣申請非自願離單 公司名稱 b企業社 這樣合法嗎 ?
那就是我上一部影片說的,任意更換投保單位。假如沒有影響你的資遣費請領,勞保年資也對,影響就不大。但假如你有權益受損,就可以向勞工局申訴。
2:15 平常日加班每小時額外給1/3,6:50計算案例怎變成1又1/3呢?
額外加給1/3,那就是原本是1,又加給1/3,所以加班費就是1又1/3。因為平日的正常時間薪資只有8個小時,第9~12都是多出來的工時。
@@juiyachang 👍
張秘書晚安~請問勞基法規定每上班4hr要有30分休息,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8-5點完全沒休息時間,午餐不能離開位子只能邊做邊吃(我因此乾脆不吃),每天上班8-7點,跟公司要3hr加班,下班後還line要求趕隔天報表,那在家的加班也該繼續算加班對嗎?
工作連續4個小時,必須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這是勞基法明訂的。公司不讓你們休息,已經違法,其實可以先以妳名檢舉的方式,讓雇主有所顧忌。至於下班傳Line,目前勞基法沒有相關規範。我想以後修法,應該也會列入加班。
@@juiyachang 勞資調解中公司把我算出來的加班費直接對折調解不成,公司申請2調另外想請問張秘書,接連遇到公司高薪低報向公司請求非自願離職,連續出現在資遣通報名單中~會影響什麼嗎?張秘書辛苦了~那麼晚了還對勞工朋友們有問必答真的是佛心❤️
請問張秘書,114年1月可休13天(元旦、例假4天、休息日4天,除夕,初一~初三),如果我不休這13天,排自己特休13天,公司要全部算13天加班費給我嗎?
當然不是,有出勤才叫做加班喔!
@@juiyachang 公司既然給13天的假,我其餘18天也是上班,只是,我只是放特休,公司不是應該給我沒休假的工資嗎?(4例4休5國定假)
@@wenpao6511試問有哪間公司已經休假能讓你排特休去領加班費的😮😮😮
@@陳小五-o2r 我同事就這樣「坑」老闆,當然不是這麼狠,比如當月可休8天,她就排休2天,其餘6天排特休,要公司給他未休的48小時,我就覺得怪怪的,還有人排10天特休,要公司給64小時未休時數,人資想要協商週年到未休完給錢還不肯(資深員工)
張秘書請問若是PT(兼職)在初四(原是排休假日)加班八小時,那加班費會是多少呢?謝謝。
那就是用休假日的加班費計算方式,而不是用國定假日的加班方式: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工作超過8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2又2/3以上。
請問您,我的薪資表裡有底薪,全勤獎金,績效獎金,職務加給,交通津貼,工作津貼,這些都能合計底薪一起算加班費嗎
我把勞保局訂的標準貼給你:👉勞保局說明,只要是員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舉凡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例如:加班費、職務津貼、全勤獎金、員工特休未休工資、員工因工作達成預定目標之績效獎金、業績獎金等,均屬工作報酬,都應計入當月的月薪資總額。
請問張秘書我先生公司本來是有發年終的,後來因為有勞資爭議在幾年前有離職的員工到勞保局檢舉,後來先生公司就寫了一份勞動契約說公司是沒有年終的.在每年終發給的是特休假的錢但是公司都是用底薪發給沒有用經常性薪資去計算。並用現金發給也沒有寫明細.沒有用轉帳的方式.公司計算給予的錢並不夠這樣的話先生預定在五年後辦理退休到時候沒有明細這樣可以到勞工局檢舉有用嗎?
如果公司沒有給明細,補貼金額的計算也不對。當初就必須留下證據,詳細記錄公司錯誤的折算特休假補貼方式。否則,現在你們去申訴,就會變成各說各話了!很難爭取到補償喔!
重點是公司其實都不會正常給你加班費
如果不想配合公司違法,只能平時蒐證、檢舉!
如果月薪是由底薪+獎金+各式津貼組成的,那麼加班費的計算標準應以月薪為準還是底薪為準?另假設上問為底薪計之,底薪不足法定額是否計算標準不變?若為月薪計之,而月薪因每月獎金不同,該如何判斷合理月薪?
本來加班費的計算基準就不能以底薪來計算。勞基法規定加班費給付標準依勞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計算基準。有雇主想要僅以底薪計算可以嗎?答案當然是「不行」。👉勞保局說明,只要是員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舉凡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例如:加班費、職務津貼、全勤獎金、員工特休未休工資、員工因工作達成預定目標之績效獎金、業績獎金等,均屬工作報酬,都應計入當月的月薪資總額。
張秘書,請教一個問題,前天有人說他長期居住在國外,但有按時繳勞、健保,,,沒有在工作,請問他繳勞保費這樣合乎法規嗎?
如果這個人的勞保是加保在職業工會,以前可以,但現在應該是不可能,勞保局查核的很嚴格。除非他常常回國,出境時間沒有超過6個月。但如果他是加保在公司的單位,就有可能,因為勞保局會認為他是被公司外派到國外的。
@juiyachang 謝謝張秘書,真的是勞工的好朋友😊
@ 感恩支持!
感謝張秘書講解得很仔細也好了解,請問張秘書有機會講一例一休的算法嗎
一例一休?你遇到什麼問題嗎?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休息日可以加班,但是例假日雇主不能要求加班,除非天災事變......。
@@juiyachang 遇到過年月份,休假未休完的天數要如何計算加班費?
@@黃輝-f2n 那就不是加班費了。而是折算工資,就類似特休假一樣,到年終,用工資補貼。
想請問張秘書!若是以1.34和1又1/3比較計算加班費則計算結果兩者相差1元⋯所以是要以哪一個為準~謝謝!!
看公司的計算方式,都沒有錯。但是有些公司用1.33就不對了。
通勤職災勞工沒有年終獎金要如何申訴
年終獎金是屬於公司的福利,勞基法沒有規定公司一定要發給年終獎金,也就是說,公司有權決定要不要發年終?發多少?發給誰?所以一般來說,勞工局也不會受理申訴喔!
請問張祕書好像一般保全公司時可份舊法律上班者12時制定一般休假時太約小月份休假日6日到大月份7天太約领到36000元好像不算加费,😂😂😂
保全業者是變形工時喔!跟一般的正常工時不一樣。
難怪沒人讓我們例假日上班,原來老闆這麼虧,目前我還沒聽說有哪公司用全薪在算加班的🙂,都是用底薪在算加班,謝謝張秘書
用底薪計算是錯誤的,但是,也不是用全部的薪資所得。而是用工資,也就是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像是三獎金,屬於公司福利,就無法計入薪資。👉勞保局說明,只要是員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舉凡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例如:加班費、職務津貼、全勤獎金、員工特休未休工資、員工因工作達成預定目標之績效獎金、業績獎金等,均屬工作報酬,都應計入當月的月薪資總額。
@@juiyachang 我知道是錯的,只是去叫還會很大機率被約談,但是如果這次還有轉正的機會,我會請他們確定幫我的投保薪資實報實投,不行的話我就照張秘書上次說的,笑笑的找時間去勞工局問問😁(嘻嘻)這樣
@@a0985530409 👍👍👍對,就是這樣,雇主裝傻,我們有裝傻,但是勞工局總會是聰明的,我們都不懂,所以一起去問勞工局。
感謝張秘書,朋友應徵遇到公司跟他說例假日用拆帳的,不符合勞基法,這樣該怎麼辦?
勞基法規定非常清楚,例假日沒有天災事變,沒有經過報備,不能讓員工加班。建議如果你不想配合,可以蒐證檢舉。
想知道若例假日超鍋八小時會在如何計算~謝謝張秘書😄
影片中的表格標示很清楚喔!X2倍的工資。
想請問,如果每個月的薪資都是浮動不固定,因為每月領的績效獎金也是浮動,那麼當月領的加班費是用什麼來做基準呢? 是用前一個月的薪資來計算嗎? ❤
當月份的薪資。加班費通常會月底結算。
謝謝張秘書解惑❤️
我們老闆常讓我們星期六上班時做額外工作,導致我們無法準時下班,他都認為應該的,常叫我們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做額外的工作,他也認為應該的,真的很可惡。
我也常常聽到跟你一樣的情況。所以很多雇主都無視勞基法的規定,但當他碰到一個比較激進的員工時,就會被申訴,這個雇主才會收斂。
以前我做工作也常常中午會有收貨的,問題客戶那中午也休息,我問過對方也沒有趕時間,不懂後面為啥一定要犧牲自己的午休時間,之後我就沒鳥收貨的,請司機等我們休息時間結束,公司方面也沒對我怎麼樣
我組長好像也常常轉達上頭需要甚麼額外的工作,但是我都是以工作為主,其他雜事就是有時間在弄,沒有就放著,時間到我屁股拍了就走了,雖然我不搶著一定要準時打卡下班,但是我的下班時間也不會浪費在那些雜事上😀如果因為這樣被盯上就盯上吧...我是這樣想的
請問張秘書要怎麼知道投保的平均薪資?
edesk.bli.gov.tw/me/#/na/login我知道我知道,勞保e化查詢最快,臨櫃查詢好像也是OK的,只是需要撥空🧐
自己查詢勞保投保資料時,就大概可以抓出你曾經加保的五年最高平均投保薪資了!但是要精準,必須到勞保局臨櫃試算。👉查詢勞保及國保加保資料及勞退提撥狀況1.可以直接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查。2.用自然人憑證進勞保局網站查詢。3.使用行動電話認證登入查詢網站連結:mes.bli.gov.tw/me/#/na/login
我非自願離職。他也不讓我看他送件的資料。如果風平不好。對我將來的工作有困難
非自願離職,就必須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給你,證明書上面,就會有勾選資遣原因了。
張小姐我年資已超過38年了在職業工會投保)我問工會說要月領勞保工會說要60歲才可以(我已59歲了工會這樣說是對嗎
對啊!現在勞保年金月領的規定就是這樣。65歲才是正常全額領,60歲要被打八折喔!👉勞保老年年金(按月領)的規定如下:51年次以後全都是足65歲正常全額請領,不會扣趴數。提前領最多可以提前5年也就是60歲,每提前一年會被扣4%,五年共20%延後領最多可以延後5年也就是70歲,每延後一年會增加4%,五年共20%
@juiyachang 職業工會的 勞工保險不是滿55歲年資25年就可以月領不是嗎
@@witchwu5125 不對喔!你的資訊是錯的。跟加保在哪裡沒有關係,跟年紀有關係!
我被上個公司給開除。他說他是合法的,他錯在哪裏。我在4月22號就被開除,我的名字還掛在他公司。我也沒簽名
不論解雇或資遣?勞基法都訂有依據的標準,不是雇主說解雇就可以解雇,或者資遣就可以資遣的。如果雇主無緣無故開除,你不服,還是可以向勞工局申訴、請求勞資爭議調解。
平常一到日都上班。但是沒有休假。只有2天只有上6,5小時。所以整月算起來應該是多少30天都有上班。底薪30000
😣😖😓雇主這樣是嚴重違反勞基法喔!雇主連週日(例假日)都要你們上班嗎?有打卡嗎?有考慮蒐證檢舉嗎?
@juiyachang 有。 但是目前只有打卡記錄。 想先了解薪水這樣應該整體是領多少。
@@林君哲 用薪資去衡量,很難公平!有月領十幾萬的,有月領基本工資的。所以,必須看你當初任職時,你們的勞動契約約定的薪資是多少?
@@juiyachang 30000起。單週40小時。他們是以官方的版本下去簽
@ 聽你的描述,你們跟一般正常工時的勞工不一樣,比較像是變形工時(彈性工時),只要勞資雙方都同意,雇主並沒有違反勞基法喔!為順應潮流及社會環境需要,目前有「2週」、「4週」與「8週」三種彈性工時制度,而在各調整區間內之總工時是不變的,只是讓勞資雙方可以視情況酌情調整。不過,如果約定每天工作6個小時,那6個小時之後繼續工作,就必須核算加班費。
我只知道,若最低工資是28000多。一小時是190元。190乘8再乘22是一個月是33400(不含輪班津貼和加班費...).你的底薪沒有 一個月33400,你就是被老闆剝削勞工哈!勞工真弱勢。現在南部一個雞腿飯125元。3乘125乘30是1萬1😢,占薪水1/3。
🙏🙏🙏感恩分享觀念!
🎉 剛剛台南高雄有地震你們在的地方好嗎
😲😲😲我們在新北市,沒感覺!最近南部常常地震!妳們要小心喔!
🌈😘😍😍👍💪👏🌈
🤩🤩🤩感恩!
本公司例假日加班只給1天加班費,不給補休,小蝦米為了糊口,大多不敢吭聲,大鯨魚的手法很多喔,公司為了不被查,超過12小時,寫黑卡,下個月20號再給你加班費(正常是5號領薪)
😡很多雇主會用各種手法規避勞基法的加班規定!如果你們不服,只能蒐證一段時間,再去檢舉申訴,請求賠償權利損失。當然,很多人都會為了飯碗忍氣吞聲。
我有做過,這部分他直接給你現金,但是移工他們就錢沒少給就不會吭聲,默默做到時間到就回去了
第一
🤩🤩🤩👍👍👍讚喔!感恩支持!
哇!感恩贊助頻道經費!🤩🤩🤩🙏🙏🙏謝謝支持!
感恩贊助頻道經費喔!🎉🎉🎉😍😍😍新年快樂!好運旺旺旺!
祝福 張秘書 新年快樂 闔家平安健康。
感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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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LIM-k3g 真的是這樣!
@@VVLIM-k3g 真的是這樣,大鯨魚的手法很多,小蝦米為了糊口,也只能,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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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最多人想知道的是休息日與例假日該如何判定,影片中提到的案例都只是適用週一至週五上班,週六日放假的勞工,但實際上有很大一部分人的工作是排假的,不一定是週六日放假,這種排假方式對休息日與例假日加班的計算才是重點,假設有一位勞工週一二三四五上班8小時、週六上班12小時、週日休息,公司該如何計算他的薪資?
正常邏輯週一至五為平日正常上班沒加班費,週六休息日上班會有加班費(依影片5:30計算),但如果公司把該勞工的週一改為休息日,週二至六改為平日上班,是不是就能規避掉額外多付出的加班費,請問張祕書,勞基法裡有沒有對休息日與例假日的規定或規範?
雖然舉例的是最普遍的周一至週五模式,但是,也可以類推其他模式喔!
除了餐飲旅宿業及保全業者的變形工時之外,其他都是每7天一個循環,每7天必須有一天是休息日和一天例假日,看公司的規定。
總之,雇主不能讓員工連續工作7天。
如果週二至六改為平日上班,那麼週日就是休息日,周一就是例假日,以此類推。
@@juiyachang 可否請張祕書製作一期"餐飲旅宿業及保全業者的變形工時"的影片,因為我有聽到我朋友在餐飲業,他的休息日與例假日是以週一至週日計算的,所以他最長有可能週一休息日+週二例假日,然後週三至週日5天上班,再接下週的週一至週五5天上班,一共連上10天班的情況,而且雇主也能隨意調整休假日跟例假日,把休假日或例假日排到上班時數比較短的那天,再把上班時數比較長的那天算平常上班日,根本對勞工不利,有時連續上班七八天,雇主這樣一調整加班費會差很多,勞工根本就沒有領到應有的加班費。
@ 個人目前知道的資訊是一個人上班不能連上七天,休假一周兩天或者兩周四天的變形工時,餐飲業聽到幾個都是上下班時間跟打卡問題影響到加班費的部分,還有日薪人員要結算加班費的時候被偷換概念成月薪下去算的等等,更詳細的就需要我們慈祥親民的張秘書來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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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在發薪資時沒給出勤記錄表合法嗎?
二. 若公司星期一至星期四上班時間從早上08:00~晚上19:30( 扣除吃飯兩餐共90分鐘 ),星期五來上班算加班星期六來上班也算加班,問題是這兩天的加班費該如何算?是一天(五)屬加班日算法另外一天屬(六)例假日算法....還是兩天都屬例假日的算法??
PS. 我比較在意第一個問題是否合法?!
👉重點在於一天工作不能超過12個小時(韓加班),只要在12個小時以內,都是合法的。
👉另外,如果是經由勞資協商後的工時,只要總時數是對的,多出的工作時間也計算加班費,這樣就沒問題。
👉週六是休息日,週日才是例假日喔!
通常例假日不能加保。
👉周五的加班,應該以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你的工作跟我知道的某食品廠工作時間一樣耶,第一樣我也是第一次聽到,我只知道沒給薪資明細是違法,出勤紀錄我都是自己記,原來還有這東西嗎?我以前做的時候星期五是全天*1.34,然後12小,星期六就前2*1.34後6*1.67,然後16:45就趕你下班了
張秘書您好. 下列問題,看了很多文章,都查不到明確的答案, 冒昧跟您請教了。
我今年48歲,勞保年資25.2年, 在不同家公司工作,近10年投保金額是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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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你如果要選擇一次領,必須再去短暫加保以後,才能提出請領。
👉要一次領的條件是:
你退保當時,必須有一次領資格,如果沒有達到一次領資格就退保,那麼等你年紀符合了,還是必須去加保再退保,這樣才能請領。
👉因為你現在才48歲,除非你的25年年資都在同一個投保單位,否則就必須多一個要滿50歲的門檻。
👉另外,我一直叮嚀大家,還沒有一次領資格就退保,萬一發生事故,勞保會被充公,你的家屬一毛錢都領不到喔!請特別注意!
你離職以後,一定要找職業工會接續加保。
👉97年12月31日之前有勞保年資者,才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勞保老年給付:「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資格、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就可以:
1.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2.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 太感謝了。非常清楚的解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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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星期六會有直播嗎
應該會有,我會看網路狀態!
要直播,我會上預告封面。
🤩🤩🤩謝謝秋芬喔!
請問張秘書,我公司是週休二日,通常休息日是禮拜六,如果公司有要我們出勤加班,都會說加班沒超過四小時不算錢,這樣是正確的說法嗎?謝謝
當然不是,只要出勤就要算加班費。
你參考我影片裡的加班費統計表。
@@juiyachang 謝謝你
感謝張秘書精確的解說,❤❤❤,祝新年快樂。
感恩好朋友喔!
新年快樂!
謝謝
感恩支持!
張秘書 請問假如應徵上班公司名稱 a有限公司 但被資遣申請非自願離單 公司名稱 b企業社 這樣合法嗎 ?
那就是我上一部影片說的,任意更換投保單位。假如沒有影響你的資遣費請領,勞保年資也對,影響就不大。
但假如你有權益受損,就可以向勞工局申訴。
2:15 平常日加班每小時額外給1/3,6:50計算案例怎變成1又1/3呢?
額外加給1/3,那就是原本是1,又加給1/3,所以加班費就是1又1/3。
因為平日的正常時間薪資只有8個小時,第9~12都是多出來的工時。
@@juiyachang 👍
張秘書晚安~請問
勞基法規定每上班4hr要有30分休息,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8-5點完全沒休息時間,午餐不能離開位子只能邊做邊吃(我因此乾脆不吃),每天上班8-7點,跟公司要3hr加班,下班後還line要求趕隔天報表,那在家的加班也該繼續算加班對嗎?
工作連續4個小時,必須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這是勞基法明訂的。
公司不讓你們休息,已經違法,其實可以先以妳名檢舉的方式,讓雇主有所顧忌。
至於下班傳Line,目前勞基法沒有相關規範。
我想以後修法,應該也會列入加班。
@@juiyachang
勞資調解中
公司把我算出來的加班費直接對折
調解不成,公司申請2調
另外想請問張秘書,接連遇到公司高薪低報向公司請求非自願離職,連續出現在資遣通報名單中~會影響什麼嗎?
張秘書辛苦了~
那麼晚了還對勞工朋友們有問必答
真的是佛心❤️
請問張秘書,114年1月可休13天(元旦、例假4天、休息日4天,除夕,初一~初三),如果我不休這13天,排自己特休13天,公司要全部算13天加班費給我嗎?
當然不是,有出勤才叫做加班喔!
@@juiyachang 公司既然給13天的假,我其餘18天也是上班,只是,我只是放特休,公司不是應該給我沒休假的工資嗎?(4例4休5國定假)
@@wenpao6511試問有哪間公司已經休假能讓你排特休去領加班費的😮😮😮
@@陳小五-o2r 我同事就這樣「坑」老闆,當然不是這麼狠,比如當月可休8天,她就排休2天,其餘6天排特休,要公司給他未休的48小時,我就覺得怪怪的,還有人排10天特休,要公司給64小時未休時數,人資想要協商週年到未休完給錢還不肯(資深員工)
張秘書請問若是PT(兼職)在初四(原是排休假日)加班八小時,那加班費會是多少呢?謝謝。
那就是用休假日的加班費計算方式,而不是用國定假日的加班方式: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
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工作超過8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2又2/3以上。
請問您,我的薪資表裡有底薪,全勤獎金,績效獎金,職務加給,交通津貼,工作津貼,這些都能合計底薪一起算加班費嗎
我把勞保局訂的標準貼給你:
👉勞保局說明,只要是員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舉凡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例如:加班費、職務津貼、全勤獎金、員工特休未休工資、員工因工作達成預定目標之績效獎金、業績獎金等,均屬工作報酬,都應計入當月的月薪資總額。
請問張秘書我先生公司本來是有發年終的,後來因為有勞資爭議在幾年前有離職的員工到勞保局檢舉,後來先生公司就寫了一份勞動契約說公司是沒有年終的.在每年終發給的是特休假的錢
但是公司都是用底薪發給沒有用經常性薪資去計算。並用現金發給也沒有寫明細.沒有用轉帳的方式.公司計算給予的錢並不夠這樣的話先生預定在五年後辦理退休到時候沒有明細這樣可以到勞工局檢舉有用嗎?
如果公司沒有給明細,補貼金額的計算也不對。
當初就必須留下證據,詳細記錄公司錯誤的折算特休假補貼方式。
否則,現在你們去申訴,就會變成各說各話了!
很難爭取到補償喔!
重點是公司其實都不會正常給你加班費
如果不想配合公司違法,只能平時蒐證、檢舉!
如果月薪是由底薪+獎金+各式津貼組成的,那麼加班費的計算標準應以月薪為準還是底薪為準?
另假設上問為底薪計之,底薪不足法定額是否計算標準不變?若為月薪計之,而月薪因每月獎金不同,該如何判斷合理月薪?
本來加班費的計算基準就不能以底薪來計算。
勞基法規定加班費給付標準依勞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計算基準。
有雇主想要僅以底薪計算可以嗎?答案當然是「不行」。
👉勞保局說明,只要是員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舉凡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例如:加班費、職務津貼、全勤獎金、員工特休未休工資、員工因工作達成預定目標之績效獎金、業績獎金等,均屬工作報酬,都應計入當月的月薪資總額。
張秘書,請教一個問題,前天有人說他長期居住在國外,但有按時繳勞、健保,,,沒有在工作,請問他繳勞保費這樣合乎法規嗎?
如果這個人的勞保是加保在職業工會,以前可以,但現在應該是不可能,勞保局查核的很嚴格。
除非他常常回國,出境時間沒有超過6個月。
但如果他是加保在公司的單位,就有可能,因為勞保局會認為他是被公司外派到國外的。
@juiyachang 謝謝張秘書,真的是勞工的好朋友😊
@
感恩支持!
感謝張秘書講解得很仔細也好了解,請問張秘書有機會講一例一休的算法嗎
一例一休?你遇到什麼問題嗎?
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休息日可以加班,但是例假日雇主不能要求加班,除非天災事變......。
@@juiyachang 遇到過年月份,休假未休完的天數要如何計算加班費?
@@黃輝-f2n
那就不是加班費了。
而是折算工資,就類似特休假一樣,到年終,用工資補貼。
想請問張秘書!若是以1.34和1又1/3比較計算加班費則計算結果兩者相差1元⋯所以是要以哪一個為準~謝謝!!
看公司的計算方式,都沒有錯。
但是有些公司用1.33就不對了。
通勤職災勞工沒有年終獎金要如何申訴
年終獎金是屬於公司的福利,勞基法沒有規定公司一定要發給年終獎金,也就是說,公司有權決定要不要發年終?發多少?發給誰?
所以一般來說,勞工局也不會受理申訴喔!
請問張祕書好像一般保全公司時可份舊法律上班者12時制定一般休假時太約小月份休假日6日到大月份7天太約领到36000元好像不算加费,😂😂😂
保全業者是變形工時喔!
跟一般的正常工時不一樣。
難怪沒人讓我們例假日上班,原來老闆這麼虧,目前我還沒聽說有哪公司用全薪在算加班的🙂,都是用底薪在算加班,謝謝張秘書
用底薪計算是錯誤的,
但是,也不是用全部的薪資所得。
而是用工資,也就是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像是三獎金,屬於公司福利,就無法計入薪資。
👉勞保局說明,只要是員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舉凡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例如:加班費、職務津貼、全勤獎金、員工特休未休工資、員工因工作達成預定目標之績效獎金、業績獎金等,均屬工作報酬,都應計入當月的月薪資總額。
@@juiyachang 我知道是錯的,只是去叫還會很大機率被約談,但是如果這次還有轉正的機會,我會請他們確定幫我的投保薪資實報實投,不行的話我就照張秘書上次說的,笑笑的找時間去勞工局問問😁(嘻嘻)這樣
@@a0985530409
👍👍👍對,就是這樣,
雇主裝傻,我們有裝傻,但是勞工局總會是聰明的,我們都不懂,所以一起去問勞工局。
感謝張秘書,朋友應徵遇到公司跟他說例假日用拆帳的,不符合勞基法,這樣該怎麼辦?
勞基法規定非常清楚,例假日沒有天災事變,沒有經過報備,不能讓員工加班。
建議如果你不想配合,可以蒐證檢舉。
想知道若例假日超鍋八小時會在如何計算~謝謝張秘書😄
影片中的表格標示很清楚喔!
X2倍的工資。
想請問,如果每個月的薪資都是浮動不固定,因為每月領的績效獎金也是浮動,那麼當月領的加班費是用什麼來做基準呢? 是用前一個月的薪資來計算嗎? ❤
當月份的薪資。
加班費通常會月底結算。
謝謝張秘書解惑❤️
我們老闆常讓我們星期六上班時做額外工作,導致我們無法準時下班,他都認為應該的,常叫我們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做額外的工作,他也認為應該的,真的很可惡。
我也常常聽到跟你一樣的情況。
所以很多雇主都無視勞基法的規定,但當他碰到一個比較激進的員工時,就會被申訴,這個雇主才會收斂。
以前我做工作也常常中午會有收貨的,問題客戶那中午也休息,我問過對方也沒有趕時間,不懂後面為啥一定要犧牲自己的午休時間,之後我就沒鳥收貨的,請司機等我們休息時間結束,公司方面也沒對我怎麼樣
我組長好像也常常轉達上頭需要甚麼額外的工作,但是我都是以工作為主,其他雜事就是有時間在弄,沒有就放著,時間到我屁股拍了就走了,雖然我不搶著一定要準時打卡下班,但是我的下班時間也不會浪費在那些雜事上😀如果因為這樣被盯上就盯上吧...我是這樣想的
請問張秘書要怎麼知道投保的平均薪資?
edesk.bli.gov.tw/me/#/na/login
我知道我知道,勞保e化查詢最快,臨櫃查詢好像也是OK的,只是需要撥空🧐
自己查詢勞保投保資料時,就大概可以抓出你曾經加保的五年最高平均投保薪資了!
但是要精準,必須到勞保局臨櫃試算。
👉查詢勞保及國保加保資料及勞退提撥狀況
1.可以直接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查。
2.用自然人憑證進勞保局網站查詢。
3.使用行動電話認證登入
查詢網站連結:
mes.bli.gov.tw/me/#/na/login
我非自願離職。他也不讓我看他送件的資料。如果風平不好。對我將來的工作有困難
非自願離職,就必須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給你,證明書上面,就會有勾選資遣原因了。
張小姐我年資已超過38年了在職業工會投保)我問工會說要月領勞保工會說要60歲才可以(我已59歲了工會這樣說是對嗎
對啊!現在勞保年金月領的規定就是這樣。
65歲才是正常全額領,60歲要被打八折喔!
👉勞保老年年金(按月領)的規定如下:
51年次以後全都是足65歲正常全額請領,不會扣趴數。
提前領最多可以提前5年也就是60歲,每提前一年會被扣4%,五年共20%
延後領最多可以延後5年也就是70歲,每延後一年會增加4%,五年共20%
@juiyachang 職業工會的 勞工保險不是滿55歲年資25年就可以月領不是嗎
@@witchwu5125
不對喔!
你的資訊是錯的。
跟加保在哪裡沒有關係,跟年紀有關係!
我被上個公司給開除。他說他是合法的,他錯在哪裏。我在4月22號就被開除,我的名字還掛在他公司。我也沒簽名
不論解雇或資遣?勞基法都訂有依據的標準,不是雇主說解雇就可以解雇,或者資遣就可以資遣的。
如果雇主無緣無故開除,你不服,還是可以向勞工局申訴、請求勞資爭議調解。
平常一到日都上班。但是沒有休假。只有2天只有上6,5小時。所以整月算起來應該是多少30天都有上班。底薪30000
😣😖😓雇主這樣是嚴重違反勞基法喔!
雇主連週日(例假日)都要你們上班嗎?
有打卡嗎?
有考慮蒐證檢舉嗎?
@juiyachang 有。 但是目前只有打卡記錄。 想先了解薪水這樣應該整體是領多少。
@@林君哲
用薪資去衡量,很難公平!
有月領十幾萬的,有月領基本工資的。
所以,必須看你當初任職時,你們的勞動契約約定的薪資是多少?
@@juiyachang 30000起。單週40小時。他們是以官方的版本下去簽
@
聽你的描述,你們跟一般正常工時的勞工不一樣,比較像是變形工時(彈性工時),只要勞資雙方都同意,雇主並沒有違反勞基法喔!
為順應潮流及社會環境需要,目前有「2週」、「4週」與「8週」三種彈性工時制度,而在各調整區間內之總工時是不變的,只是讓勞資雙方可以視情況酌情調整。
不過,如果約定每天工作6個小時,那6個小時之後繼續工作,就必須核算加班費。
我只知道,若最低工資是28000多。一小時是190元。
190乘8再乘22是一個月是33400(不含輪班津貼和加班費...).你的底薪沒有 一個月33400,你就是被老闆剝削勞工
哈!勞工真弱勢。現在南部一個雞腿飯125元。3乘125乘30是1萬1😢,占薪水1/3。
🙏🙏🙏感恩分享觀念!
🎉 剛剛台南高雄有地震你們在的地方好嗎
😲😲😲我們在新北市,沒感覺!
最近南部常常地震!妳們要小心喔!
🌈😘😍😍👍💪👏🌈
🤩🤩🤩感恩!
本公司例假日加班只給1天加班費,不給補休,小蝦米為了糊口,大多不敢吭聲,大鯨魚的手法很多喔,公司為了不被查,超過12小時,寫黑卡,下個月20號再給你加班費(正常是5號領薪)
😡很多雇主會用各種手法規避勞基法的加班規定!
如果你們不服,只能蒐證一段時間,再去檢舉申訴,請求賠償權利損失。
當然,很多人都會為了飯碗忍氣吞聲。
我有做過,這部分他直接給你現金,但是移工他們就錢沒少給就不會吭聲,默默做到時間到就回去了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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