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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業主都要團結,問題會蔓延全香港所有居者置其屋住戶,希望大家作為警惕🙏
我非朗屏邨人,感謝欣賞解圍嘅理性、合羅輯、有條有理嘅分柝;事件引起我對自己管委會黑箱作業引起嘅問題聯想;待整理吓,有需要時向解圍請教🙏🏻請問請教係那個平台❓🙏🏻
加強你個邏輯. 由於哩件事件中, 業主立案法團從未涉及"是否招標聘請管理公司", 而直接進行議決"是否續約", 好勒, 加強邏輯個起點係, 如果投票後決定"唔續約"咁點呀??? 而家嘅操作, 因為跳過咗議決"招唔招標聘請管理公司嘛, 邏輯上應該仲有一個 point, 就係"業主立案法團再聘唔聘用任何管理公司"??? 話時話, 去 confirm 一吓, 而家係咪有新規矩, 一個人只可以投一個業主嘅業主份數? 我意思係拍係咪一個到場投票嘅人唔可以投多過一個業主嘅票? i.e 10個業主到場, 就只可以有10張票(當然每張票有同一業主而唔同業權份數, 不過好似唔計). 我上次自己嘅業主大會有民政主任在場, 好似係用哩個新規矩, 所以當時我好開心.anyway, 直接去到"續唔續約", 真係漏咗一個步驟 - "招唔招標聘請先"??? 其實如果決定唔招標, 就可以叫做決定續約, 不過, "續唔續約", 就已經在整個邏輯中, 要附合344訂明嘅條款中, 先至可以續約, 否則就已經要返翻去原先個起點, 再決定"招唔招標", 因為管理公司如果失去續約資格, 根本就唔使議決啦. 好勒, 如果唔返翻轉頭"招唔招標", 就真係變咗"再用唔用任何管理公司先"??? 就唔係同唔同間管理公司續約嘅事啦.簡化: 1. 你決定唔再招標, 就即係同舊管理公司續約, 個議決就應該係"再招標聘請嗎?"2. 如果議決結果係"不再招標", 即係同舊管理公司續約, 如果舊管理公司符合344訂明嘅條款.3. 如果舊管理公司開出不合符344訂明嘅條款嘅新條件, 業主立案法團就應該立即取消其續約資格.(而唔係根據新條件去議決同唔同佢續約)4. 業主立案法團要議決"再用唔用管理公司先?" 如果用去5. 如果唔用去6.5. 招標聘請管理公司6. 自己管理.邏輯上, 根本冇議決"續唔續約"
辛苦晒🙏最緊要人生安全,昇哥都比人拉!真係要小心背後勢力。
另外,請問一下莊生,若果景明苑法團,因土地審裁處三個命令的事件,主要人主席,司庫,秘書打算用公款打官司,請問是無需要通知小業主,可以單純地管委會通過?
當日陳雄漢只講左3句野1. 會議開始 2.同意覆核選票 3. 會議結束
個律師話改左例可以唔洗投否決招標
冇投權既街坊去到會場攞番封手權信,創毅啲人想搶
創毅即係同景明苑因單據不清而收唔到錢去打官司嗰間?
成個會個主席講唔夠10,全個會都係創毅主持,加個19律師講晒
笑死......用$54,000 租場地開會
仲要租個咁遠嘅不如租赤柱啦
下次上午7點響離島
所有業主都要團結,問題會蔓延全香港所有居者置其屋住戶,希望大家作為警惕🙏
我非朗屏邨人,感謝欣賞解圍嘅理性、合羅輯、有條有理嘅分柝;事件引起我對自己管委會黑箱作業引起嘅問題聯想;待整理吓,有需要時向解圍請教🙏🏻
請問請教係那個平台❓🙏🏻
加強你個邏輯. 由於哩件事件中, 業主立案法團從未涉及"是否招標聘請管理公司", 而直接進行議決"是否續約", 好勒, 加強邏輯個起點係, 如果投票後決定"唔續約"咁點呀??? 而家嘅操作, 因為跳過咗議決"招唔招標聘請管理公司嘛, 邏輯上應該仲有一個 point, 就係"業主立案法團再聘唔聘用任何管理公司"???
話時話, 去 confirm 一吓, 而家係咪有新規矩, 一個人只可以投一個業主嘅業主份數? 我意思係拍係咪一個到場投票嘅人唔可以投多過一個業主嘅票? i.e 10個業主到場, 就只可以有10張票(當然每張票有同一業主而唔同業權份數, 不過好似唔計). 我上次自己嘅業主大會有民政主任在場, 好似係用哩個新規矩, 所以當時我好開心.
anyway, 直接去到"續唔續約", 真係漏咗一個步驟 - "招唔招標聘請先"??? 其實如果決定唔招標, 就可以叫做決定續約, 不過, "續唔續約", 就已經在整個邏輯中, 要附合344訂明嘅條款中, 先至可以續約, 否則就已經要返翻去原先個起點, 再決定"招唔招標", 因為管理公司如果失去續約資格, 根本就唔使議決啦. 好勒, 如果唔返翻轉頭"招唔招標", 就真係變咗"再用唔用任何管理公司先"??? 就唔係同唔同間管理公司續約嘅事啦.
簡化:
1. 你決定唔再招標, 就即係同舊管理公司續約, 個議決就應該係"再招標聘請嗎?"
2. 如果議決結果係"不再招標", 即係同舊管理公司續約, 如果舊管理公司符合344訂明嘅條款.
3. 如果舊管理公司開出不合符344訂明嘅條款嘅新條件, 業主立案法團就應該立即取消其續約資格.
(而唔係根據新條件去議決同唔同佢續約)
4. 業主立案法團要議決"再用唔用管理公司先?" 如果用去5. 如果唔用去6.
5. 招標聘請管理公司
6. 自己管理.
邏輯上, 根本冇議決"續唔續約"
辛苦晒🙏最緊要人生安全,昇哥都比人拉!真係要小心背後勢力。
另外,請問一下莊生,若果景明苑法團,因土地審裁處三個命令的事件,主要人主席,司庫,秘書打算用公款打官司,請問是無需要通知小業主,可以單純地管委會通過?
當日陳雄漢只講左3句野1. 會議開始 2.同意覆核選票 3. 會議結束
個律師話改左例可以唔洗投否決招標
冇投權既街坊去到會場攞番封手權信,創毅啲人想搶
創毅即係同景明苑因單據不清而收唔到錢去打官司嗰間?
成個會個主席講唔夠10,全個會都係創毅主持,加個19律師講晒
笑死......用$54,000 租場地開會
仲要租個咁遠嘅
不如租赤柱啦
下次上午7點響離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