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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廢死聯盟趕出台灣嗎?
民进党支持废死的
廢死聯盟就是綠營側翼之一!拉基團體
等他們家人被殺,看看他們會不會繼續支持死刑真的就有英國夫妻兒子被殺,他們不希望加害人被判死刑喔!
贊成廢除 【大法官】制度,改立【神法官】制度
大法官本就不可被民意撼動.只能由憲法去解釋司法權.就如司法判案看證據說話.況且大法官是立委同意的自打嘴巴的立委.為何不能討論關到死誰說要放出來.例如關:要做工養自己.不做工關黑房不可出國家養.死簡單活受罪苦...立委懶得研議而已(研議累人沒選票).有配套何來治安不安...法官判刑不算殺人?那執行的的警察呢? 心理的壓力誰關心題外話8成反廢死叫很大聲.8成贊成安樂死立委在哪呢?
早已不信任台灣司法了..驚世媳婦殺了親人3位..還不槍斃..還說她智商不足..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請你下台
智商不足能殺三人?我看這智商還挺足的比我都足
大法官確實可以有自己的法律理念、信念價值,但一個國家、國家的規範:法律、政府主權,此三者的正當性是來源於有人民的認同,因為人民的認同而有國家,民意支持而政府可以統治,人民願意讓渡部分權力而在法律規範下生活,是以法律有效果,如果人民不認同的話,法律就如同廢紙所以法官應適當參酌民意趨向以免動亂
哈哈!我只想告訴這位大法官,請問你的薪水是誰付給你的?對老闆的指示有意見的話,你可以辭職不幹,慢走不送!
這位 不顧人民 ..由 [蔡英文] [ 提名 ] 的 ㄉ 詹* * 法官..還 有臉 領 民脂民膏.. 一定會 會有 報 *
法官沒有殺人責任那法官就不要當法官浪費人民納稅錢
法律應該是讓壞人犯罪的成本變高 而不是讓好人付出的代價更大
詹森林由蔡英文提名的,只能說ㄏㄏ
通常,‘’獨裁者‘’才會反民意,自以為自身價值觀念凌駕於人民。
大法官是要看有沒有違反憲法,而不是看民意
😂😂😂😂
你是說希特勒(p.s他是選上去的)
有時獨裁者是最會操弄民意的那個, 希特勒,毛澤東...
「廢死」:任何人都沒權力去奪取別人的生命?....【所以殺人犯有殺人權力?】..「憲法」:不能規範奪取人民的生命!...請問:【人民自主要求安樂死,為何憲法又閃避不回應?】。。。大推【詹大法官去特訓,當執行手!】👍👍👍
廢死之後~以後犯人可以大膽殺人致人於死不用顧忌會判死刑的意思了!啃!
可以呀,等你這位大法官也受害的時候,你再這樣說我尊你為
** ..由 [蔡英文] [ 提名 ] 的喔 ** ..由 [蔡英文] [ 提名 ] 的喔 .還 有臉 領 民脂民膏.. 比 共產黨 還不如
大法官自己所認為的憲法價值?是在講什麼阿,也太主觀意識了吧,民主國家你說可以違反多數民意硬幹?就你個人所認為的價值?這是什麼思維邏輯?
踐踏剝奪他人的生命權已經是違憲了好嗎!說的什麼話,拳頭都硬了!
不用在那自命清高了啦
沒錯 所以殺人犯違憲了 就該排除
所以犯罪者可以踐踏剝奪他人的生命?
生命權是啥?怎麼不說還有不受處罰權、你要給我好吃好住權?惡意剝奪他人生命你就乖乖去死吧,別廢話。有人敢傷我家人還不被判死我一定親自動手操他全家。
有人以為自己是神,是憲法完美的詮釋與化身。好笑,幹。
這位 不顧人民 ..由 [蔡英文] 提名的 ㄉ 苟P 詹* * 法官..有臉 領 民脂民膏.. 一定會 會有 報 *
嗯 37個死刑犯可以同一天執行嗎? 省錢省時省力 還可以有伴一起上路 !
真的
我想請問一下 人道?加害人殺了人 我們被害人家屬又算什麼 什麼法官沒有殺人的權利 那請問加害人就有殺人的權利嗎? 走到司法這條路 不就是希望法官幫助我們這些被害人家屬討回一個公道嗎? 大法官 我是被害人家屬 你說這些話 你有站在我們的角度嗎?
不要斷章取義,這些過民黨立委不懂,法官意思,是站人道立場,舉例另一說法,沒錯死刑是違憲
可以廢死,但殺人犯也須經過死亡的關卡,上天無情,但於任何時候都會留有一絲生機,那些殺人犯每個都拖出來,一分鐘鞭一下,總共需鞭30下,且未結束前不能有任何醫療支援,一切僅憑自己,活下來的就釋放,下次殺人進來60下,這樣我就支持廢死
既然死刑是合憲那為什麼還有廢死這東西 法警在執行死刑不就是在伸張正義嗎?難道殺人就可不用償命?
台灣廢除死刑!對那些兇殘成性的人來說,這也算是一件好事!感謝民進黨的努力!👏👏👏
也感謝南部人的支持
最好你有生之年,你所愛的人,你的家屬都沒有被人殺害,能說出這種傷害受害者家屬的話,不愧是綠色死忠。
@@王紹恆-q8q 大家留言都是在說反話諷刺小英清德拉~你搞錯意思
殺人犯就沒有侵犯他人生命嗎?當他們犯罪之前為什麼又不會想想?只有當知道自己被判處死刑之後才開始悔改???憑什麼人民需要繳稅去養這些滿身罪惡之人?被判刑之後才冠冕堂皇的說死刑是錯的,死刑肯定有嚇阻的作用!今天若廢除了死刑恐怕會衍生很多所謂的(鄭捷),不要讓人民活在恐懼的國家,一個隨時都要提防他人甚至懷疑任何人都有可能隨機殺人的國家是無法安定的好嗎
都已經死刑定讞了。也是高等法院判的!如果這個大法官是在保護法警執行死刑的恐懼。那我個人建議就給被害者家屬來執行。我相信一定會有家屬願意來執行也可以替這些法警減輕罪惡。
個人認為,有疑慮或有爭議的死刑,可以緩緩再討論,沒爭議的麻煩趕快執行,別讓大眾認為奪人性命不會受到法律應有的懲罰,看看那些酒駕撞死人的就知道社會部分大眾已經有奪人性命也沒事的觀念了
“ 修苦行 ” 就是 : 在人與人,事與事之間,不計較、不起分別心!拜太歲星君時,應該是說兔爺爺啊,去年我的願望是財源滾滾 ,目前只完成了圓滾滾!就少一個字,怎麼天壤之別啊?
看看八里命案那個殺了2個人喔 沒死刑還吃的白白胖胖的 很多啦 這樣的法律對被害者公平嗎?
憲法不就是用來展現民意價值?贊成、不贊成或沒意見,包含大法官自己的想法也是民意的一部分。
要廢除死刑,台灣的法律夠嚴謹嚴格嗎?殺人犯關幾年就可以出來還可以減刑這是什麼法律?如何遏止?人民之不願支持廢除死刑是因為台灣的法律罔顧被害人和家屬的傷痛!法律的天平根本失速,保護壞人這樣的法律大眾能接受嗎?
現在終於知道真的有大法官恐龍了,以前還認為是開玩笑,大法官竟然有這種說法,這不跟共產黨一樣,這不就是民主裡面共產黨,以少數之人碾壓社會大眾,然怪國民法官多判的比你們好,你們大法官出發點沒有替被害者做出公道審判,只是為了在自己法條裡面在突顯自己很了不起高傲行為而已!
不應網暴大法官
台灣唯一能跟世界與眾不同的就台積電高端製程和廢死吧,後面蠻搞笑的,台灣律師失業大嚴重了😅
可改電椅啊。學國外方式或是找願意執行的人。支持死刑。若不死受害家屬是否無法放下
那我請問法官,如果你家人有被別人殺死,你還能這麼支持廢死嗎?該死刑的死刑犯,結果判一個什麼可教化,我看是可笑化吧
這種話跟未開化時代的一樣
@@陽陽-f7t 你支持廢死
@@陽陽-f7t 連美國都不盡然都廢死,美國也未開化?
廢死仔被做掉了,我一定,一定衝上去幫忙被害原諒犯人!像中捷被終結的那位~我這樣做對吧?廢死仔在天之靈一定很欣慰吧>
可以廢除死刑啊!但總要一個能嚇阻世人的刑罰吧?換成酷刑如何?
我也支持保留死刑,那些手段兇殘的人,不處死無以平民怨,受害者無法得到公平正義。但現在麻煩的是法官不喜歡判死刑,因為他們不想要經過自己手上結束一條人命,警察也不想當劊子手,他們會有心理陰影。大學時和一些法律系同學辯論,看到的法律系同學幾乎都是支持廢死,和他們辯論很久也無法彼此說服。如果法官不願判決死刑,那你保留死刑也是白搭,我意思當然不是說保留是白搭就乾脆廢死,是就事論事,沒什麼用,殺人犯依然在監獄裡好生活著
還是有差別,過了以後怕死的壞人可放心大膽觸法了,殺一個不虧殺一雙血賺,殺個爽到原地起飛直接大開殺戒
@@ifg336 沒有真正伏法,大家還是看得懂,還是交給立法院處理吧,大法官別湊熱鬧了
法警也真的是好笑覺得殘忍不會包包回去洪幹?
贊成廢除 大法官
全台人民站出來廢除大法官
大什麼大啦,是多大啦?
權力與傲慢
醬……就只能等待karma的到來&等天收了!!
不是妥協,是服從。少數耍服從多數是民主基本價值,少數不服從,禮貌性遵重,但不要给臉,不要臉。
法律不是由民意選出來的立法委員來制定法律嗎?我真的不懂法律人的見解!
在這些死刑犯殺人的時候 所有的人道人權就不適合使用在他們身上了 這大法官非常不適任所說的話無疑在被害者家屬心靈上在割一刀
那就在判決之前 全部打掉
大法官=最大恐龍
有大法官釋憲就是笑話,大法官說的算?所以大法官是上帝😮😮
難道大法官要向罪犯妥協嗎??堅決反對廢除死刑,一但廢除死刑,會衍生出更多的治安問題,更加重法官及檢查官的工作量,新加坡為什麼治安良好,就是因為有死刑鞭刑,台灣治安如此惡化,更不應該廢除死刑
大法官拿個案特例當基礎辯論? 有唸過統計嗎? 爛透了! 公平/正義/公正 這些要不要先明確解釋清楚, 老在定義上打模糊戰, 這樣誰都可以當大法官...
完全不懂你的邏輯
有本事去當大法官阿
這種人還可當大法官真是個殘念
證嚴法師嗎。 人道就是打藥或是安樂死刑。不要廢話了
憲法也不是你說的算?你算老幾
把這個大法官下架!
死刑是彰顯生命權等值,廢死等同殺人犯得剝奪他人生命權與派生權利,卻免承擔等值報應(犯罪成本),無異承認‘’殺人犯法律地位優先於被害人‘’與‘’其生存權高於被害人‘’,直接否定人權平等的原理與憲法精神。因此,廢死,才是違憲。
民進黨立委沒有人出來表態反廢死怕下次選不上吼
這法官已經有心證了,根本沒想要辯論阿
這位 不顧人民 ..由 [蔡英文] 提名的ㄉ苟P* 法官..有臉領民脂民膏.. 一定會 會有 報 *)
當法律審判結果,無法為受害者討回公道公平時....私人復仇的行為,該是正義展現,正常且高尚,如果方便連代處理,為財強辯者與自認高於民意裁決人,將大快人心
不配合民意,好大的官威
釋憲最多是法律位階,立法院還可應對,還好這次不過半了
釋憲的效力等同憲法本身,這是公民常識吧。
這個大法官真的很扯
豬大法官,贊成廢除 【大法官】制度,改立【神法官】制度
这些法官已被人收买了。
教育笑死
法律不能助長犯罪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基本社會公義管他什麼法律不法律,淦
大法官本就不可被民意撼動.只能由憲法去解釋司法權.就如司法判案看證據說話.況且大法官是立委同意的自打嘴巴的立委.為何不討論關到死誰說要放出來.例如關:要做工養自己.不做工關黑房不可出國家養.死簡單活受罪苦.
你先搞清楚這位試圖違反民意的大法官是民進黨之前一黨獨大時提名的,干現在反對的國民黨立委屁事?
@@BigWiseJoJo 誰大是民選.既然是民選就代表民意.不高興就換人當.有什麼問題嗎?再者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職權包括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令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等;大法官並不參與各級法院之案件審判。再來你以為大法官可隨意任命嗎?去查看看搞清楚如何才有資格.
死刑定讞的話,受害者會增加......犯了罪刑,判了極致,那犯罪者不會給受害者機會的😊就這樣吧......如果法律順從民意,那就是沒法律了,而民意用了法律藉口來借接殺人......嗯。真高尚喔!殺人那麼多理由,但民意只想死刑執行判給該死的人,這是法律嗎?這是民意在殺人,我不站任何一方,我站平等那一方,只要死刑定讞就不行有任何理由阻止,不管他/她殺人有任何理由,為何廢除死刑,也是給受害者一個機會。😊就這樣...懂了就懂,不懂繼續吵,因為這論辯我不參與。
奇怪 怎麼好好一個人 只要當上了法官 大法官 腦袋都嚴重破洞
那是他的職責
@@kcstaipei我支持憲法法庭及大法官制度的續存。
那執行,就安樂死(安樂死價錢,比養一輩子便宜)
詹森林(1957年7月10日-),臺灣法學學者,曾為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臺灣大學法學學士、碩士、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2016年獲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提名為司法院大法官
爛貨,領人民納稅錢,出來亂國家社會,可惡可恥,80%台灣人贊成死刑,你不爽可以辭職,無恥之徒,他媽的幾個大法官,就要強姦80%台灣人民意,混蛋!
加害人有剝奪傷害他人的權益嗎?加害人本身就違反憲了!
我快受不了這些拿六法全書的
各黨立委要表態...😮😮😮😮😮
書讀到後背了!咬文嚼字!
詹森林的憲法價值就是耍嘴皮
😊大法!官@官,大,法🔍
一定要和民意來妥協嗎?笑死我了,我還以為是共產主義,人民的意見不是意見,只差沒像共產國家把反對的聲音消滅而已
** ..由 [蔡英文] [ 提名 ] 的 .還 有臉 領 民脂民膏.. 比 共產黨 還不如
你想要造反嗎? 詹森林;違背民意還振振有詞。
菜豬鼻人馬
憲法價值比人民生命大
國民黨及民眾黨頻什麼要大眾挺他們,臺灣民眾並無義務啊!
有本事選立委出來修法????現在正在當立委的都不修法了~他當修得了????????????
先說最後決定後,誰要為決策負責?如何對社會交待?
立委講這種話是國家的悲哀 代表素質還不行 有點常識的就能看破手腳了
意思是:318學運不該妥協。洪仲丘案也不該妥協
有本事選立委直接破防~~~
一個不適任的法官把台灣司搞得烏煙障氣的。
立委也是管黨意 沒在管民意的啊 !
民進黨的名義代表都跑去哪裡了?怎麼都沒有人出來反對廢除死刑這些人到底什麼心態等下一回再選舉你們就了解民意
王世堅反廢死
來來來,公投看看是反廢死的多還是廢死多,我反廢死
真不懂還是裝不懂?以前勞力士到現在哪個沒漲價
不跟民意妥協???真的要查這個大法官是不是中國派來的😡😡🤬
浪費時間討論殺人犯的人權,有病嗎
廢死等於百姓安全不再受保障那請問我們要這些法官有何用
你不懂黨的用心,老祖宗械鬥起家吃果子還拜樹頭今兒倒忘本了?
恩,看了看留言真的奉勸多數暴力不可以凌駕在專業之上我個人支持死刑的但如果今天大法官解釋死刑違憲的話,我們其實反而該讚嘆「台灣是一個真正的法治國家,而不是多數暴力的人治國家」因為死刑這個刑度其實就是個超級異類,我想不出他不違憲的理由但是連路權交通、酒駕、居住正義等等都搞不定的台灣,我也不期待他能有什麼高大尚的突破就是了就民意來看的話,大家大可不用擔心廢死的人占多數,因為能了解死刑背後真正義意的人非常的少死刑牽扯了非常非常多的專業問題雖然不想承認但我這邊直講,就人類學、歷史、社會學、心理學、憲法、法治等等綜合觀點經過各種思考會發現廢死其實占著絕對的辯論優勢我只能說,我現在只剩下私心還支持死刑因為這種重大的社會變遷,就算是社會進步,都會辦隨嚴重的社會陣痛。可能很多媒體或是各人對於廢死抹黑在 "為了死刑犯的人權" 或是 "沽名釣譽" 這類字眼或是說歐洲與我們「國情不同」之類的,但這都不是事實歐洲的殺人犯中我們無法想像的變態也大有人在我簡單說個廢死的由來、與廢死支持者的想法好了「是因為經過一、二次世界大戰後死了太多無辜人民,民眾開始思考不給予政府過大的權力」「廢死支持者寧願冒著自身受害後復仇、被判刑的風險與成本,也不願意給政府『合法殺人』的權力」「今天當政府擁有殺人的權力時,我們都有可能在無辜的情況下成為死刑的受害者」「若是政權發生動蕩,沒有死刑的社會會是『政府完全失能前』,政府威脅到你的生命財產前的最後一道屏障」什麼死刑犯的人權還是可教化什麼的基本上都是狗屁,我也不相信社會敗類可以教化但死刑的存在確確實實提供了一個真正的「合法殺人」的情況台灣之所以對死刑如此讚好,只能說台灣的政權沒有動蕩過
“假設死刑違憲”,一個大法官竟然講這種想像性的自創法條😂不愧是菜大小姐提名的大法官😅
魔鬼的本質,即便是包裝再甜蜜美麗,也是魔鬼
我個人支持死刑,同時看完整場直播我也覺得詹大法官的論點也很合理,他說政策不應該完全受制民意,如果要以民意為導向,那不具民意基礎的法官根本沒權利決定是否判死刑,而且我覺得完全以民意為基礎的政策也不叫民主,那叫做多數暴力,政府政策應該衡量正反意見的中間值才是最好的
等你家人被殺了,我看你如何取中間值?
你有本事也當大法官阿
國民黨不要現在就自己把中華民國憲法拋諸腦後啦,憲法解釋本來就是依循憲法價值,本來就是根據憲法而討論,跟民意本來就是兩回事,不懂憲法還當立委,可悲
中華民國憲法開頭寫: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憲法跟民意本來就是兩回事,你不看憲法還胡說八道,才是可悲。
@@caj1046 「國民大會」
制憲時的民意基礎,是什麼?另外,若大法官無法依據憲法價值而為解釋,那定憲法是無意義的。
@@ethan33221 中華民國憲法公布日期是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不然是113年才制定的?
聽你在放X,憲法也是民意代表制定的,就是民意!
自己所認為?你大法官是神是不是,希望你一生平安,不要變成受害者,我也是一句活該
你個靠杯大法官,殺死人(剝奪別人生命權)的死刑犯聲請釋憲,說法律不可以剝奪生命權,這是三小?
貪污也死刑
詹森林?是誰啊?住哪啊?住台獨天龍國嗎?
可以把廢死聯盟趕出台灣嗎?
民进党支持废死的
廢死聯盟就是綠營側翼之一!拉基團體
等他們家人被殺,看看他們會不會繼續支持死刑
真的就有英國夫妻兒子被殺,他們不希望加害人被判死刑喔!
贊成廢除 【大法官】制度,改立【神法官】制度
大法官本就不可被民意撼動.只能由憲法去解釋司法權.就如司法判案看證據說話.況且大法官是立委同意的自打嘴巴的立委.
為何不能討論關到死誰說要放出來.例如關:要做工養自己.不做工關黑房不可出國家養.死簡單活受罪苦...
立委懶得研議而已(研議累人沒選票).有配套何來治安不安...法官判刑不算殺人?那執行的的警察呢? 心理的壓力誰關心
題外話8成反廢死叫很大聲.8成贊成安樂死立委在哪呢?
早已不信任台灣司法了..
驚世媳婦殺了親人3位..還不槍斃..還說她智商不足..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請你下台
智商不足能殺三人?
我看這智商還挺足的比我都足
大法官確實可以有自己的法律理念、信念價值,但一個國家、國家的規範:法律、政府主權,此三者的正當性是來源於有人民的認同,因為人民的認同而有國家,民意支持而政府可以統治,人民願意讓渡部分權力而在法律規範下生活,是以法律有效果,如果人民不認同的話,法律就如同廢紙
所以法官應適當參酌民意趨向以免動亂
哈哈!
我只想告訴這位大法官,
請問你的薪水是誰付給你的?
對老闆的指示有意見的話,
你可以辭職不幹,
慢走不送!
這位 不顧人民 ..由 [蔡英文] [ 提名 ] 的 ㄉ 詹* * 法官..
還 有臉 領 民脂民膏.. 一定會 會有 報 *
法官沒有殺人責任那法官就不要當法官浪費人民納稅錢
贊成廢除 【大法官】制度,改立【神法官】制度
法律應該是讓壞人犯罪的成本變高 而不是讓好人付出的代價更大
詹森林由蔡英文提名的,只能說ㄏㄏ
通常,‘’獨裁者‘’才會反民意,自以為自身價值觀念凌駕於人民。
大法官是要看有沒有違反憲法,而不是看民意
贊成廢除 【大法官】制度,改立【神法官】制度
😂😂😂😂
你是說希特勒
(p.s他是選上去的)
有時獨裁者是最會操弄民意的那個, 希特勒,毛澤東...
「廢死」:任何人都沒權力去奪取別人的生命?....【所以殺人犯有殺人權力?】..「憲法」:不能規範奪取人民的生命!...請問:【人民自主要求安樂死,為何憲法又閃避不回應?】。。。大推【詹大法官去特訓,當執行手!】👍👍👍
贊成廢除 【大法官】制度,改立【神法官】制度
廢死之後~
以後犯人可以大膽殺人
致人於死不用顧忌會判死刑的意思了!啃!
可以呀,等你這位大法官也受害的時候,你再這樣說我尊你為
** ..由 [蔡英文] [ 提名 ] 的喔 ** ..由 [蔡英文] [ 提名 ] 的喔
.還 有臉 領 民脂民膏.. 比 共產黨 還不如
大法官自己所認為的憲法價值?是在講什麼阿,也太主觀意識了吧,民主國家你說可以違反多數民意硬幹?就你個人所認為的價值?這是什麼思維邏輯?
踐踏剝奪他人的生命權已經是違憲了好嗎!說的什麼話,拳頭都硬了!
不用在那自命清高了啦
廢死之後~
以後犯人可以大膽殺人
致人於死不用顧忌會判死刑的意思了!啃!
沒錯 所以殺人犯違憲了 就該排除
所以犯罪者可以踐踏剝奪他人的生命?
生命權是啥?怎麼不說還有不受處罰權、你要給我好吃好住權?
惡意剝奪他人生命你就乖乖去死吧,別廢話。有人敢傷我家人還不被判死我一定親自動手操他全家。
有人以為自己是神,是憲法完美的詮釋與化身。好笑,幹。
這位 不顧人民 ..由 [蔡英文] 提名的 ㄉ 苟P 詹* * 法官..
有臉 領 民脂民膏.. 一定會 會有 報 *
這位 不顧人民 ..由 [蔡英文] [ 提名 ] 的 ㄉ 詹* * 法官..
還 有臉 領 民脂民膏.. 一定會 會有 報 *
嗯 37個死刑犯可以同一天執行嗎? 省錢省時省力 還可以有伴一起上路 !
真的
我想請問一下 人道?加害人殺了人 我們被害人家屬又算什麼 什麼法官沒有殺人的權利 那請問加害人就有殺人的權利嗎? 走到司法這條路 不就是希望法官幫助我們這些被害人家屬討回一個公道嗎? 大法官 我是被害人家屬 你說這些話 你有站在我們的角度嗎?
不要斷章取義,這些過民黨立委不懂,法官意思,是站人道立場,舉例另一說法,沒錯死刑是違憲
可以廢死,但殺人犯也須經過死亡的關卡,上天無情,但於任何時候都會留有一絲生機,那些殺人犯每個都拖出來,一分鐘鞭一下,總共需鞭30下,且未結束前不能有任何醫療支援,一切僅憑自己,活下來的就釋放,下次殺人進來60下,這樣我就支持廢死
既然死刑是合憲那為什麼還有廢死這東西 法警在執行死刑不就是在伸張正義嗎?難道殺人就可不用償命?
台灣廢除死刑!對那些兇殘成性的人來說,這也算是一件好事!感謝民進黨的努力!👏👏👏
也感謝南部人的支持
最好你有生之年,你所愛的人,你的家屬都沒有被人殺害,能說出這種傷害受害者家屬的話,不愧是綠色死忠。
@@王紹恆-q8q 大家留言都是在說反話諷刺小英清德拉~你搞錯意思
殺人犯就沒有侵犯他人生命嗎?當他們犯罪之前為什麼又不會想想?只有當知道自己被判處死刑之後才開始悔改???憑什麼人民需要繳稅去養這些滿身罪惡之人?被判刑之後才冠冕堂皇的說死刑是錯的,死刑肯定有嚇阻的作用!今天若廢除了死刑恐怕會衍生很多所謂的(鄭捷),不要讓人民活在恐懼的國家,一個隨時都要提防他人甚至懷疑任何人都有可能隨機殺人的國家是無法安定的好嗎
都已經死刑定讞了。也是高等法院判的!如果這個大法官是在保護法警執行死刑的恐懼。那我個人建議就給被害者家屬來執行。我相信一定會有家屬願意來執行也可以替這些法警減輕罪惡。
個人認為,有疑慮或有爭議的死刑,可以緩緩再討論,沒爭議的麻煩趕快執行,別讓大眾認為奪人性命不會受到法律應有的懲罰,看看那些酒駕撞死人的就知道社會部分大眾已經有奪人性命也沒事的觀念了
“ 修苦行 ” 就是 : 在人與人,事與事之間,不計較、不起分別心!
拜太歲星君時,應該是說兔爺爺啊,去年我的願望是財源滾滾 ,目前只完成了圓滾滾!就少一個字,怎麼天壤之別啊?
看看八里命案那個殺了2個人喔 沒死刑還吃的白白胖胖的 很多啦 這樣的法律對被害者公平嗎?
憲法不就是用來展現民意價值?贊成、不贊成或沒意見,包含大法官自己的想法也是民意的一部分。
要廢除死刑,台灣的法律夠嚴謹嚴格嗎?殺人犯關幾年就可以出來還可以減刑這是什麼法律?如何遏止?人民之不願支持廢除死刑是因為台灣的法律罔顧被害人和家屬的傷痛!法律的天平根本失速,保護壞人這樣的法律大眾能接受嗎?
現在終於知道真的有大法官恐龍了,以前還認為是開玩笑,大法官竟然有這種說法,這不跟共產黨一樣,這不就是民主裡面共產黨,以少數之人碾壓社會大眾,然怪國民法官多判的比你們好,你們大法官出發點沒有替被害者做出公道審判,只是為了在自己法條裡面在突顯自己很了不起高傲行為而已!
不應網暴大法官
台灣唯一能跟世界與眾不同的就台積電高端製程和廢死吧,後面蠻搞笑的,台灣律師失業大嚴重了😅
可改電椅啊。學國外方式或是找願意執行的人。支持死刑。若不死受害家屬是否無法放下
那我請問法官,如果你家人有被別人殺死,你還能這麼支持廢死嗎?該死刑的死刑犯,結果判一個什麼可教化,我看是可笑化吧
這種話跟未開化時代的一樣
@@陽陽-f7t 你支持廢死
@@陽陽-f7t 連美國都不盡然都廢死,美國也未開化?
廢死仔被做掉了,我一定,一定衝上去幫忙被害原諒犯人!
像中捷被終結的那位~
我這樣做對吧?廢死仔在天之靈一定很欣慰吧>
贊成廢除 【大法官】制度,改立【神法官】制度
可以廢除死刑啊!但總要一個能嚇阻世人的刑罰吧?換成酷刑如何?
我也支持保留死刑,那些手段兇殘的人,不處死無以平民怨,受害者無法得到公平正義。
但現在麻煩的是法官不喜歡判死刑,因為他們不想要經過自己手上結束一條人命,警察也不想當劊子手,他們會有心理陰影。
大學時和一些法律系同學辯論,看到的法律系同學幾乎都是支持廢死,和他們辯論很久也無法彼此說服。
如果法官不願判決死刑,那你保留死刑也是白搭,我意思當然不是說保留是白搭就乾脆廢死,是就事論事,沒什麼用,殺人犯依然在監獄裡好生活著
還是有差別,過了以後怕死的壞人可放心大膽觸法了,殺一個不虧殺一雙血賺,殺個爽到原地起飛直接大開殺戒
@@ifg336 沒有真正伏法,大家還是看得懂,還是交給立法院處理吧,大法官別湊熱鬧了
法警也真的是好笑
覺得殘忍不會包包回去洪幹?
贊成廢除 大法官
全台人民站出來廢除大法官
大什麼大啦,是多大啦?
** ..由 [蔡英文] [ 提名 ] 的喔 ** ..由 [蔡英文] [ 提名 ] 的喔
.還 有臉 領 民脂民膏.. 比 共產黨 還不如
權力與傲慢
醬……就只能等待karma的到來&等天收了!!
不是妥協,是服從。少數耍服從多數是民主基本價值,少數不服從,禮貌性遵重,但不要给臉,不要臉。
法律不是由民意選出來的立法委員來制定法律嗎?我真的不懂法律人的見解!
在這些死刑犯殺人的時候 所有的人道人權就不適合使用在他們身上了
這大法官非常不適任所說的話無疑在被害者家屬心靈上在割一刀
那就在判決之前 全部打掉
大法官=最大恐龍
有大法官釋憲就是笑話,大法官說的算?所以大法官是上帝😮😮
贊成廢除 【大法官】制度,改立【神法官】制度
難道大法官要向罪犯妥協嗎??
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一但廢除死刑,
會衍生出更多的治安問題,
更加重法官及檢查官的工作量,
新加坡為什麼治安良好,
就是因為有死刑鞭刑,
台灣治安如此惡化,
更不應該廢除死刑
大法官拿個案特例當基礎辯論? 有唸過統計嗎? 爛透了! 公平/正義/公正 這些要不要先明確解釋清楚, 老在定義上打模糊戰, 這樣誰都可以當大法官...
完全不懂你的邏輯
有本事去當大法官阿
這種人還可當大法官真是個殘念
證嚴法師嗎。 人道就是打藥或是安樂死刑。不要廢話了
憲法也不是你說的算?你算老幾
憲法也不是你說的算?你算老幾
把這個大法官下架!
死刑是彰顯生命權等值,廢死等同殺人犯得剝奪他人生命權與派生權利,卻免承擔等值報應(犯罪成本),無異承認‘’殺人犯法律地位優先於被害人‘’與‘’其生存權高於被害人‘’,直接否定人權平等的原理與憲法精神。因此,廢死,才是違憲。
民進黨立委沒有人出來表態反廢死
怕下次選不上吼
這法官已經有心證了,根本沒想要辯論阿
這位 不顧人民 ..由 [蔡英文] 提名的ㄉ苟P* 法官..有臉領民脂民膏.. 一定會 會有 報 *)
當法律審判結果,無法為受害者討回公道公平時....私人復仇的行為,該是正義展現,正常且高尚,如果方便連代處理,為財強辯者與自認高於民意裁決人,將大快人心
不配合民意,好大的官威
這位 不顧人民 ..由 [蔡英文] [ 提名 ] 的 ㄉ 詹* * 法官..
還 有臉 領 民脂民膏.. 一定會 會有 報 *
釋憲最多是法律位階,立法院還可應對,還好這次不過半了
釋憲的效力等同憲法本身,這是公民常識吧。
這個大法官真的很扯
大法官是要看有沒有違反憲法,而不是看民意
豬大法官,贊成廢除 【大法官】制度,改立【神法官】制度
這位 不顧人民 ..由 [蔡英文] 提名的ㄉ苟P* 法官..有臉領民脂民膏.. 一定會 會有 報 *)
这些法官已被人收买了。
教育笑死
** ..由 [蔡英文] [ 提名 ] 的喔 ** ..由 [蔡英文] [ 提名 ] 的喔
.還 有臉 領 民脂民膏.. 比 共產黨 還不如
法律不能助長犯罪
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基本社會公義
管他什麼法律不法律,淦
大法官本就不可被民意撼動.只能由憲法去解釋司法權.就如司法判案看證據說話.況且大法官是立委同意的自打嘴巴的立委.為何不討論關到死誰說要放出來.例如關:要做工養自己.不做工關黑房不可出國家養.死簡單活受罪苦.
你先搞清楚這位試圖違反民意的大法官是民進黨之前一黨獨大時提名的,干現在反對的國民黨立委屁事?
@@BigWiseJoJo 誰大是民選.既然是民選就代表民意.不高興就換人當.有什麼問題嗎?再者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職權包括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令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等;大法官並不參與各級法院之案件審判。再來你以為大法官可隨意任命嗎?去查看看搞清楚如何才有資格.
死刑定讞的話,受害者會增加......犯了罪刑,判了極致,那犯罪者不會給受害者機會的😊就這樣吧......如果法律順從民意,那就是沒法律了,而民意用了法律藉口來借接殺人......嗯。真高尚喔!殺人那麼多理由,但民意只想死刑執行判給該死的人,這是法律嗎?這是民意在殺人,我不站任何一方,我站平等那一方,只要死刑定讞就不行有任何理由阻止,不管他/她殺人有任何理由,為何廢除死刑,也是給受害者一個機會。😊
就這樣...懂了就懂,不懂繼續吵,因為這論辯我不參與。
奇怪 怎麼好好一個人 只要當上了法官 大法官 腦袋都嚴重破洞
大法官是要看有沒有違反憲法,而不是看民意
贊成廢除 【大法官】制度,改立【神法官】制度
那是他的職責
@@kcstaipei我支持憲法法庭及大法官制度的續存。
那執行,就安樂死
(安樂死價錢,比養一輩子便宜)
詹森林(1957年7月10日-),臺灣法學學者,曾為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臺灣大學法學學士、碩士、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2016年獲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提名為司法院大法官
爛貨,領人民納稅錢,出來亂國家社會,可惡可恥,80%台灣人贊成死刑,你不爽可以辭職,無恥之徒,他媽的幾個大法官,就要強姦80%台灣人民意,混蛋!
加害人有剝奪傷害他人的權益嗎?加害人本身就違反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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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 有臉 領 民脂民膏.. 比 共產黨 還不如
我快受不了這些拿六法全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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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黨立委要表態...😮😮😮😮😮
書讀到後背了!咬文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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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林的憲法價值就是耍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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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法!官@
官,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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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和民意來妥協嗎?
笑死我了,我還以為是共產主義,人民的意見不是意見,只差沒像共產國家把反對的聲音消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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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造反嗎? 詹森林;違背民意還振振有詞。
菜豬鼻人馬
這位 不顧人民 ..由 [蔡英文] [ 提名 ] 的 ㄉ 詹* *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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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價值比人民生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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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及民眾黨頻什麼要大眾挺他們,臺灣民眾並無義務啊!
有本事選立委出來修法????現在正在當立委的都不修法了~他當修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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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最後決定後,誰要為決策負責?如何對社會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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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講這種話是國家的悲哀 代表素質還不行 有點常識的就能看破手腳了
意思是:318學運不該妥協。洪仲丘案也不該妥協
有本事選立委直接破防~~~
一個不適任的法官把台灣司搞得烏煙障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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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也是管黨意 沒在管民意的啊 !
民進黨的名義代表都跑去哪裡了?怎麼都沒有人出來反對廢除死刑這些人到底什麼心態等下一回再選舉你們就了解民意
王世堅反廢死
來來來,公投看看是反廢死的多還是廢死多,我反廢死
贊成廢除 【大法官】制度,改立【神法官】制度
真不懂還是裝不懂?以前勞力士到現在哪個沒漲價
不跟民意妥協???真的要查這個大法官是不是中國派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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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費時間討論殺人犯的人權,有病嗎
贊成廢除 【大法官】制度,改立【神法官】制度
廢死等於百姓安全不再受保障那請問我們要這些法官有何用
你不懂黨的用心,老祖宗械鬥起家吃果子還拜樹頭今兒倒忘本了?
恩,看了看留言
真的奉勸多數暴力不可以凌駕在專業之上
我個人支持死刑的
但如果今天大法官解釋死刑違憲的話,我們其實反而該讚嘆
「台灣是一個真正的法治國家,而不是多數暴力的人治國家」
因為死刑這個刑度其實就是個超級異類,我想不出他不違憲的理由
但是連路權交通、酒駕、居住正義等等都搞不定的台灣,我也不期待他能有什麼高大尚的突破就是了
就民意來看的話,大家大可不用擔心廢死的人占多數,因為能了解死刑背後真正義意的人非常的少
死刑牽扯了非常非常多的專業問題
雖然不想承認
但我這邊直講,
就人類學、歷史、社會學、心理學、憲法、法治等等綜合觀點
經過各種思考會發現廢死其實占著絕對的辯論優勢
我只能說,我現在只剩下私心還支持死刑
因為這種重大的社會變遷,就算是社會進步,都會辦隨嚴重的社會陣痛。
可能很多媒體或是各人對於廢死抹黑在 "為了死刑犯的人權" 或是 "沽名釣譽" 這類字眼
或是說歐洲與我們「國情不同」之類的,但這都不是事實
歐洲的殺人犯中我們無法想像的變態也大有人在
我簡單說個廢死的由來、與廢死支持者的想法好了
「是因為經過一、二次世界大戰後死了太多無辜人民,民眾開始思考不給予政府過大的權力」
「廢死支持者寧願冒著自身受害後復仇、被判刑的風險與成本,也不願意給政府『合法殺人』的權力」
「今天當政府擁有殺人的權力時,我們都有可能在無辜的情況下成為死刑的受害者」
「若是政權發生動蕩,沒有死刑的社會會是『政府完全失能前』,政府威脅到你的生命財產前的最後一道屏障」
什麼死刑犯的人權還是可教化什麼的基本上都是狗屁,我也不相信社會敗類可以教化
但死刑的存在確確實實提供了一個真正的「合法殺人」的情況
台灣之所以對死刑如此讚好,只能說台灣的政權沒有動蕩過
不應網暴大法官
“假設死刑違憲”,一個大法官竟然講這種想像性的自創法條😂不愧是菜大小姐提名的大法官😅
魔鬼的本質,即便是包裝再甜蜜美麗,也是魔鬼
我個人支持死刑,同時看完整場直播我也覺得詹大法官的論點也很合理,他說政策不應該完全受制民意,如果要以民意為導向,那不具民意基礎的法官根本沒權利決定是否判死刑,而且我覺得完全以民意為基礎的政策也不叫民主,那叫做多數暴力,政府政策應該衡量正反意見的中間值才是最好的
等你家人被殺了,我看你如何取中間值?
你有本事也當大法官阿
國民黨不要現在就自己把中華民國憲法拋諸腦後啦,憲法解釋本來就是依循憲法價值,本來就是根據憲法而討論,跟民意本來就是兩回事,不懂憲法還當立委,可悲
中華民國憲法開頭寫: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憲法跟民意本來就是兩回事,你不看憲法還胡說八道,才是可悲。
@@caj1046 「國民大會」
制憲時的民意基礎,是什麼?另外,若大法官無法依據憲法價值而為解釋,那定憲法是無意義的。
@@ethan33221 中華民國憲法公布日期是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不然是113年才制定的?
聽你在放X,憲法也是民意代表制定的,就是民意!
自己所認為?你大法官是神是不是,希望你一生平安,不要變成受害者,我也是一句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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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網暴大法官
你個靠杯大法官,殺死人(剝奪別人生命權)的死刑犯聲請釋憲,說法律不可以剝奪生命權,這是三小?
貪污也死刑
詹森林?是誰啊?住哪啊?住台獨天龍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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