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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老師說得最好!不除罪,有約束嗎?還不是一堆外遇⋯⋯法律沒辦法規定另一半要愛你⋯⋯
阿德老師就是一個智者,從中學習到很多的智慧。
很認同阿德老師的想法,我就是他漫長回信中,救過的一個人。現在快樂多了
我也是因为阿德老师才重生的。。他的书,他的演讲,fb。陪伴我走出来,站起来
好有道理,婚姻真的不簡單!
常德不但智慧超人 而且有爱心
我20歲時聽許常德說男女兩性時,覺得他是一個男權主義的自大狂,但婚姻走了十年以後,我卻覺得他所說的話是深遠而中肯的~
沒錯我以前覺得他有時愛嘴楸後來仔細聽 他對感情人性洞察很透徹在我遇到婚姻坎時能順利平安走過
所以你30歲XD
阿德老師真的講得超好❤️很喜歡看他講分析事情
阿德老師把通姦除罪化跟婚姻的關係講得超級清楚,超級棒旳詮釋!
我真的覺得阿德老師說得好
非常贊成阿德的說明
贊成阿德老師的話
最喜歡阿德老師的觀點了👍
我喜歡看有阿德老師
阿德今天講的很白話,很清楚👍!很棒!
以婚姻制度綁住二個人一生必須忠貞,卻不去好好經營關係,本末倒置。於是,婚姻制度和誓言成為虛假又多餘的騙局,難以鬆脫的人間地獄。
阿德老師喜欢聽他上節目說的話都很有智慧
许常德说得很对 爱是忠贞的原因 大部分人认为是责任
"忠貞"在於愛與不愛及珍惜與不珍惜.......................
超级同意
講那麼多,我覺得只要我們多愛自己一點和把自己做個優質情人就不用怕對方想偷吃了。愛你都來不及了。 😂😂
啊德很棒
一個人要背叛婚姻與另一半時,根本不會想到法律,因為人無法完全理性,人生主宰是靠自己,不奢望別人忠貞,才不會失落失望。
好棒的節目
認同
人不爭,一身輕鬆事不比,一路暢通心不求,一生平靜🈶️則是福~🈚️則身輕!去留由天~一切隨緣!順其自然~絕不糾纏。
阿德老師解釋得很好
阿德老师通透
媽呀!實在是沒有辦法對阿德哥提出任何反駁。
公共設施👍
贊成阿德說的..
认同阿德👍🏼
Totally agreed
很有道理🤔🤔🤔
阿德好棒!
這個邏輯說得通,還有什麼法定的罪名不能「除罪」?
說的好 照這邏輯 真的殺人都可除罪
司法抓壞蛋都抓不玩了 還管你家什麼通不通奸
說得好!
為何要把它醜化成復仇.女性若真要復仇.讓其男人戴綠帽就是復仇了.100%之99的男性是過不了這坎的...如我上集所說法律不是為誰保障什麼.但是它有懲處跟約束.未雨綢繆的功用在.廢除了誰還會去在乎.那乾脆也廢除一夫一妻制不就好了.....
你說的女人出軌,對於我自己,還有我身邊一些大老婆,我們就算想,但是完全做不出來,這是女人的天性。再者,你說的懲罰和約束,我想是有一些小的效果,不過比較於它的弊,它的弊大於利。他的弊就是大家一心只想要懲罰,而忘了這個如何去維繫好的婚姻。再來如果要懲罰的話,就更會讓婚姻破裂。所以我認為還是要回到源頭去解決問題。
還有民法的部分依舊存在,所以還是可以用民法去懲罰出軌的人。
不喜歡對方就離婚啊,為什麼要偷吃呢?通姦罪就是警惕作用,不然就不要結婚。
有很多其他的因素綁住和約束,旁人眼光,家庭壓力,社會壓力
我覺得您可以看看犀利人妻,溫瑞凡不是不愛他的安真哦。
人既然控制不了自己就得對自己行為負責, 婚姻就是一種承諾,就這樣不負責任的出軌,那一紙婚約不是多餘?
因為小孩啊(如果有的話),面子啊!
Bus公共汔車?
制度是人訂的,人不依循做,反而來怪罪制度不對?個人的七情六慾,會隨著境界難以操控,所以群居社會才會訂出道德最底線的法律來規範,婚姻不是只有性愛,還有責任道德等社會因素,若無法適應承受婚姻責任的人就不要進入婚姻,犯錯的是人,不是制度。
許常德看起來很欠揍,講得也很欠揍,可是很有道理!
通姦除罪化不是單純除罪而已。有侵害配偶權,還有一些案例形成如今修法……。這些應該多宣導給民眾知道,才不會那麼膚淺的抨擊“除罪化”這幾個字。
其實你說了很多重點,可是遇到才會有感,可以更白話。
許常德的婚姻狀態並不快樂,他老婆給他的感覺常是不舒服的(愛唸愛咆哮,一點小事也會發飆罵小孩),但許常德沒想過要離婚,所以他不停的轉念 ,以求自己能用較舒服的心態停留在婚姻裡面,轉念是讓自己鬆綁,因為他管不了對方只好改變自己。但這真的只是鬆綁而已,不是真理,也不是愛的真諦,不要弄混了。
阿德老師,他除了自己的婚姻之外,也輔導了非常多的婚姻,他從其他人的例子當中得出了一些心得和真理。他不祇有活在自己的世界裡面而已。
@@Ss-re8us 我的意思並不是說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裡,確實有很多人沒有辦法自己跳出困境,要靠阿德老師的引導來轉念。但轉念之後呢?難道以為「愛自己,凡事不期待不要求」是真理?如果這樣想,那就是另一個困境了。如何在「珍愛自己」與「善待他人」之間取得平衡,這也需要學習。我只是覺得單純轉念讓自己舒服絕對不是真理,這只是一個階段或者一種方法而已。愛很奧妙,也值得信仰(不是單指男女情愛),希望每個人都有更好的追求與收穫。
@曹姐姐 你好:許常德是對家庭守護著。結婚是一個承諾。愛的真諦是什麼意思?「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他選擇在婚姻裡轉念,正是是愛的真諦。他和老婆的努力的婚姻成果是「不離婚。」很值得支持他們的。很有智慧啊!到老了手牽手一起走下去就對了。
一個人能夠在每個結 懂得鬆綁已經很了不起了很多人一生糾結 永遠在矛盾掙扎
兜著走著⋯⋯嘿嘿😁⋯⋯但⋯⋯很好啊⋯⋯很多不會漵凜子⋯⋯
沒信仰的人的婚姻好複雜. 為什麼要搞那麼複雜? 搞成那麼複雜又得到什麼? 沒有嗎.
婚姻影響社會地位嗎?
🙏
一隻公狗上兩隻母狗是不帶仇恨的一隻蟑螂吃另一隻蟑螂是不帶仇恨的沒有仇恨以後,剩下的愛,是什麼樣子?也因為有恨,原諒才顯得高尚,而不是應該的。
結婚的人,要對婚姻負責, 讓對方幸福,是夫妻的責任,婚姻要維持幸福是靠双方面的付出和配合。
講那麼多,四個字啦以後就是憑實力忠貞,對吧~反正以後的社會是台灣的後代共同承擔的啊!
忠貞?難難難!人的生物鏈是種自然而然欣賞喜歡與否的剋治、B剋A剋O剋B,剋乃是喜歡認同與忌妒無形間心就會依附著或排擠,人從飲食中吸收養分、再轉換成血液供給身體各部位營養而得以存活,人也因個人飲食習慣不同、吸收也會有所不同,也因此形成了4種不同血型!也就是有4種不同個性,有種是中國共產黨型個性、為富不仁、且如出一轍,歷任領導所指定的接班人、都具有相當濃厚的這種特質和品格,而且都有一種共同或相關的疾病約佔80%左右、自私自利75%!自我感覺良好、好色60%,一種類似川普的個性,為人處事比較直接、自以為是、爭強好勝、也有一種疾病的煩惱、好色75%,自私自利55%這兩種人再怎樣、就是不對盤,本心性屬同性相剋,任一種之男女皆同而異性卻很是相配結合,天性式一個善主動撩妹!天性式一個渴望式等待?一個是船過水無痕、非菜一個是期待再相會、哈狼一個嘴遊千山萬水一個任君翻越山水這兩種血型外遇率達100%等於佔人口數50%以上驚人吧沒辦法!本性本心是如此一個無慾不成餐有洞60一個慾求不滿永不挑人人都可扒難耐征服感人人都可爬淫蕩在內心只要碰到對的人諸事都可不在乎倫理道德放兩旁食色性也忠貞依血型是有約20%可遇不可求,但貪慾嗜慾者眾
亂七八糟
所以說有些人不適合婚姻。他可以一直談戀愛,一直換不同的人,這樣不就好了?!不要去傷害另外一半。甚至我覺得他在談戀愛的時候,就先告訴對方,我是很難忠貞的哦!
阿德的心態健康,但說法跟不上時代,現在適婚年齡的女性,可以說七成~八成幾乎都有工作,怎麼會是外遇離婚經濟上的受害者?
@@lakeblue4300 講這就跟事實出入很大,多數女性婚後回歸家庭,是因為夫妻衡量雙方收入後的結果,很多女性只賺三萬多塊,扣掉保母費就所剩無幾,台灣還有更多的未婚女性是婚後不想工作的(想靠男人養)
@@lakeblue4300 你想太多了,中南部的薪水多的是萬年的兩萬多,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薪資中位數是四萬多,但大多集中在台北,如果計算通膨,台灣薪資凍漲倒退已經將近20年,還有玻璃天花板,女人職場薪水比男人少,都是女人在吵的,我只能說女人若不想賺錢養家,至少要盡好主內的義務,而不是婚嫁跟男人要房要車,還要男人家事也要勤快~
誰要公共的南人
我老婆對我非常忠貞,只不過一大批三姑八婆害她。
沒有信仰的婚姻本質就是一地雞毛、什麼胡言亂語也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因為誰也不是全能的上帝,最好早點知道這事兒,否則會把對方错當成上帝去要求,人類就是蠢。
許常德的見識還是有所侷限通姦除罪化的問題根源在於一個社會是否需要用國家的力量去保護婚姻制度婚姻是社會制度, 通姦罪原本是刑法, 除罪是除掉刑法的裁罰, 改由民法來處理. 這整個事件跟過去廢除票據法是一樣的脈絡. 過去的票據法是用國家的力量逞罰違背商業信用的行為, 通姦罪則是用國家的力量來懲罰破壞婚姻制度的行為至於我們需不需要動用國家的力量來保護婚姻制度? 這就見仁見智了. 有人認為婚姻是私領域, 有人認為家庭是構成社會的要素, 不僅僅是私領域的問題. 我們需不需要動用國家的力量來保護婚姻制度? 這才是思考的核心
我要錢 不要外遇夫也不希望國家干涉
@@beautifulbella9752 那你需要有好律師
不贊成許常德的觀點,舉例那麼多負面例子當然存在,但那不見得是多數。我喜歡台灣人的愛情觀,不喜歡歐美國家的愛情觀,我不認為多數台灣人想學習歐美自由的男女關係。通姦罪即使難以執行,但只作為像佛法或信仰的存在,仍有其廣大精神價值。再說感情當然是無法保固的東西,但不離婚就偷吃欺騙的人,有違做人基本誠信,當然值得懲罰。每條法律都有它的缺陷漏洞,我們應該修補它,不該因噎廢食。不要被這些個案迷失,想想我們想要什麼樣的世界觀,什麼樣的社會風氣。
看到你那麼理性的想要探討就想回應你一下。我認同一個法條是可以像精神法則一樣存在的,可是如果討論到要不要除罪,更多的是在探討這個法條有沒有被謬用吧?舉個例,「精神勒索」這個詞就曾經被廣泛討論和了解,可是近期我們都會看到一個趨向就是這個詞被過度濫用了,使用這個詞的人更多的是抱著這個詞讓自己不斷的輪迴被害人的疼痛,不斷的傷害自己。
通姦除罪化衹是廢除刑法的部分,但是民法依舊存在,所以還是有懲罰的作用。
發現老婆與別的男人做愛, 一定離婚, 無法接受這種心態是 病態嗎?
獅子跟摩羯不適合
阿德老師說得最好!不除罪,有約束嗎?還不是一堆外遇⋯⋯
法律沒辦法規定另一半要愛你⋯⋯
阿德老師就是一個智者,從中學習到很多的智慧。
很認同阿德老師的想法,我就是他漫長回信中,救過的一個人。現在快樂多了
我也是因为阿德老师才重生的。。他的书,他的演讲,fb。陪伴我走出来,站起来
好有道理,婚姻真的不簡單!
常德不但智慧超人 而且有爱心
我20歲時聽許常德說男女兩性時,覺得他是一個男權主義的自大狂,但婚姻走了十年以後,我卻覺得他所說的話是深遠而中肯的~
沒錯
我以前覺得他有時愛嘴楸
後來
仔細聽 他對感情人性洞察很透徹
在我遇到婚姻坎時
能順利平安走過
所以你30歲XD
阿德老師真的講得超好❤️
很喜歡看他講分析事情
阿德老師把通姦除罪化跟婚姻的關係講得超級清楚,超級棒旳詮釋!
我真的覺得阿德老師說得好
非常贊成阿德的說明
贊成阿德老師的話
最喜歡阿德老師的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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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今天講的很白話,很清楚👍!很棒!
以婚姻制度綁住二個人一生必須忠貞,卻不去好好經營關係,本末倒置。
於是,婚姻制度和誓言成為虛假又多餘的騙局,難以鬆脫的人間地獄。
阿德老師喜欢聽他上節目說的話都很有智慧
许常德说得很对 爱是忠贞的原因 大部分人认为是责任
"忠貞"在於愛與不愛及珍惜與不珍惜.......................
超级同意
講那麼多,我覺得只要我們多愛自己一點和把自己做個優質情人就不用怕對方想偷吃了。愛你都來不及了。 😂😂
啊德很棒
一個人要背叛婚姻與另一半時,根本不會想到法律,因為人無法完全理性,
人生主宰是靠自己,不奢望別人忠貞,才不會失落失望。
好棒的節目
認同
人不爭,一身輕鬆
事不比,一路暢通
心不求,一生平靜
🈶️則是福~🈚️則身輕!
去留由天~一切隨緣!
順其自然~絕不糾纏。
阿德老師解釋得很好
阿德老师通透
媽呀!實在是沒有辦法對阿德哥提出任何反駁。
公共設施👍
贊成阿德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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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道理🤔🤔🤔
阿德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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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
為何要把它醜化成復仇.女性若真要復仇.讓其男人戴綠帽就是復仇了.100%之99的男性是過不了這坎的...如我上集所說法律不是為誰保障什麼.但是它有懲處跟約束.未雨綢繆的功用在.廢除了誰還會去在乎.那乾脆也廢除一夫一妻制不就好了.....
你說的女人出軌,對於我自己,還有我身邊一些大老婆,我們就算想,但是完全做不出來,這是女人的天性。
再者,你說的懲罰和約束,我想是有一些小的效果,不過比較於它的弊,它的弊大於利。
他的弊就是大家一心只想要懲罰,而忘了這個如何去維繫好的婚姻。再來如果要懲罰的話,就更會讓婚姻破裂。
所以我認為還是要回到源頭去解決問題。
還有民法的部分依舊存在,所以還是可以用民法去懲罰出軌的人。
不喜歡對方就離婚啊,為什麼要偷吃呢?通姦罪就是警惕作用,不然就不要結婚。
有很多其他的因素綁住和約束,旁人眼光,家庭壓力,社會壓力
我覺得您可以看看犀利人妻,溫瑞凡不是不愛他的安真哦。
人既然控制不了自己就得對自己行為負責, 婚姻就是一種承諾,就這樣不負責任的出軌,那一紙婚約不是多餘?
因為小孩啊(如果有的話),面子啊!
Bus公共汔車?
制度是人訂的,人不依循做,反而來怪罪制度不對?個人的七情六慾,會隨著境界難以操控,所以群居社會才會訂出道德最底線的法律來規範,婚姻不是只有性愛,還有責任道德等社會因素,若無法適應承受婚姻責任的人就不要進入婚姻,犯錯的是人,不是制度。
許常德看起來很欠揍,講得也很欠揍,
可是很有道理!
通姦除罪化不是單純除罪而已。有侵害配偶權,還有一些案例形成如今修法……。這些應該多宣導給民眾知道,才不會那麼膚淺的抨擊“除罪化”這幾個字。
其實你說了很多重點,可是遇到才會有感,可以更白話。
許常德的婚姻狀態並不快樂,他老婆給他的感覺常是不舒服的(愛唸愛咆哮,一點小事也會發飆罵小孩),但許常德沒想過要離婚,所以他不停的轉念 ,以求自己能用較舒服的心態停留在婚姻裡面,轉念是讓自己鬆綁,因為他管不了對方只好改變自己。
但這真的只是鬆綁而已,不是真理,也不是愛的真諦,不要弄混了。
阿德老師,他除了自己的婚姻之外,也輔導了非常多的婚姻,他從其他人的例子當中得出了一些心得和真理。
他不祇有活在自己的世界裡面而已。
@@Ss-re8us 我的意思並不是說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裡,確實有很多人沒有辦法自己跳出困境,要靠阿德老師的引導來轉念。
但轉念之後呢?難道以為「愛自己,凡事不期待不要求」是真理?如果這樣想,那就是另一個困境了。如何在「珍愛自己」與「善待他人」之間取得平衡,這也需要學習。
我只是覺得單純轉念讓自己舒服絕對不是真理,這只是一個階段或者一種方法而已。
愛很奧妙,也值得信仰(不是單指男女情愛),希望每個人都有更好的追求與收穫。
@曹姐姐 你好:許常德是對家庭守護著。結婚是一個承諾。愛的真諦是什麼意思?「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他選擇在婚姻裡轉念,正是是愛的真諦。他和老婆的努力的婚姻成果是「不離婚。」很值得支持他們的。很有智慧啊!到老了手牽手一起走下去就對了。
一個人能夠在每個結 懂得鬆綁
已經很了不起了
很多人一生糾結 永遠在矛盾掙扎
兜著走著⋯⋯嘿嘿😁⋯⋯但⋯⋯很好啊⋯⋯很多不會漵凜子⋯⋯
沒信仰的人的婚姻好複雜.
為什麼要搞那麼複雜? 搞成那麼複雜又得到什麼? 沒有嗎.
婚姻影響社會地位嗎?
🙏
一隻公狗上兩隻母狗是不帶仇恨的
一隻蟑螂吃另一隻蟑螂是不帶仇恨的
沒有仇恨以後,剩下的愛,是什麼樣子?
也因為有恨,原諒才顯得高尚,而不是應該的。
結婚的人,要對婚姻負責, 讓對方幸福,是夫妻的責任,婚姻要維持幸福是靠双方面的付出和配合。
講那麼多,四個字啦
以後就是憑實力忠貞,對吧~
反正以後的社會是台灣的後代共同承擔的啊!
忠貞?難難難!
人的生物鏈是種自然而然欣賞喜歡與否的剋治、
B剋A剋O剋B,剋乃是喜歡認同與忌妒無形間心就會依附著或排擠,
人從飲食中吸收養分、再轉換成血液供給身體各部位營養而得以存活,人也因個人飲食習慣不同、吸收也會有所不同,也因此形成了4種不同血型!也就是有4種不同個性,
有種是中國共產黨型個性、為富不仁、且如出一轍,歷任領導所指定的接班人、都具有相當濃厚的這種特質和品格,而且都有一種共同或相關的疾病約佔80%左右、自私自利75%!自我感覺良好、好色60%,
一種類似川普的個性,為人處事比較直接、自以為是、爭強好勝、也有一種疾病的煩惱、好色75%,自私自利55%
這兩種人再怎樣、就是不對盤,本心性屬同性相剋,任一種之男女皆同
而異性卻很是相配結合,
天性式一個善主動撩妹!天性式一個渴望式等待?一個是船過水無痕、非菜
一個是期待再相會、哈狼
一個嘴遊千山萬水
一個任君翻越山水
這兩種血型外遇率達100%等於佔人口數50%以上驚人吧沒辦法!本性本心是如此
一個無慾不成餐有洞60
一個慾求不滿永不挑
人人都可扒難耐征服感
人人都可爬淫蕩在內心
只要碰到對的人諸事都可不在乎倫理道德放兩旁
食色性也
忠貞
依血型是有約20%可遇不可求,但貪慾嗜慾者眾
亂七八糟
所以說有些人不適合婚姻。他可以一直談戀愛,一直換不同的人,這樣不就好了?!
不要去傷害另外一半。
甚至我覺得他在談戀愛的時候,就先告訴對方,我是很難忠貞的哦!
阿德的心態健康,但說法跟不上時代,現在適婚年齡的女性,可以說七成~八成幾乎都有工作,怎麼會是外遇離婚經濟上的受害者?
@@lakeblue4300 講這就跟事實出入很大,多數女性婚後回歸家庭,是因為夫妻衡量雙方收入後的結果,很多女性只賺三萬多塊,扣掉保母費就所剩無幾,台灣還有更多的未婚女性是婚後不想工作的(想靠男人養)
@@lakeblue4300 你想太多了,中南部的薪水多的是萬年的兩萬多,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薪資中位數是四萬多,但大多集中在台北,如果計算通膨,台灣薪資凍漲倒退已經將近20年,還有玻璃天花板,女人職場薪水比男人少,都是女人在吵的,我只能說女人若不想賺錢養家,至少要盡好主內的義務,而不是婚嫁跟男人要房要車,還要男人家事也要勤快~
誰要公共的南人
我老婆對我非常忠貞,只不過一大批三姑八婆害她。
沒有信仰的婚姻本質就是一地雞毛、什麼胡言亂語也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因為誰也不是全能的上帝,最好早點知道這事兒,否則會把對方错當成上帝去要求,人類就是蠢。
許常德的見識還是有所侷限
通姦除罪化的問題根源在於一個社會是否需要用國家的力量去保護婚姻制度
婚姻是社會制度, 通姦罪原本是刑法, 除罪是除掉刑法的裁罰, 改由民法來處理. 這整個事件跟過去廢除票據法是一樣的脈絡. 過去的票據法是用國家的力量逞罰違背商業信用的行為, 通姦罪則是用國家的力量來懲罰破壞婚姻制度的行為
至於我們需不需要動用國家的力量來保護婚姻制度? 這就見仁見智了. 有人認為婚姻是私領域, 有人認為家庭是構成社會的要素, 不僅僅是私領域的問題.
我們需不需要動用國家的力量來保護婚姻制度? 這才是思考的核心
我要錢 不要外遇夫
也不希望國家干涉
@@beautifulbella9752 那你需要有好律師
不贊成許常德的觀點,舉例那麼多負面例子當然存在,但那不見得是多數。
我喜歡台灣人的愛情觀,不喜歡歐美國家的愛情觀,我不認為多數台灣人想學習歐美自由的男女關係。
通姦罪即使難以執行,但只作為像佛法或信仰的存在,仍有其廣大精神價值。
再說感情當然是無法保固的東西,但不離婚就偷吃欺騙的人,有違做人基本誠信,當然值得懲罰。
每條法律都有它的缺陷漏洞,我們應該修補它,不該因噎廢食。不要被這些個案迷失,想想我們想要什麼樣的世界觀,什麼樣的社會風氣。
看到你那麼理性的想要探討就想回應你一下。我認同一個法條是可以像精神法則一樣存在的,可是如果討論到要不要除罪,更多的是在探討這個法條有沒有被謬用吧?舉個例,「精神勒索」這個詞就曾經被廣泛討論和了解,可是近期我們都會看到一個趨向就是這個詞被過度濫用了,使用這個詞的人更多的是抱著這個詞讓自己不斷的輪迴被害人的疼痛,不斷的傷害自己。
通姦除罪化衹是廢除刑法的部分,但是民法依舊存在,所以還是有懲罰的作用。
發現老婆與別的男人做愛, 一定離婚, 無法接受
這種心態是 病態嗎?
獅子跟摩羯不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