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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對被害人、家人不公不義😭😭😭😭😭
還有對社會上的每個人都不公不義喔, 因為除了納稅人必須養他們之外, 刑期滿後出上會沒人保證他們不會再傷害人, 所有社會上的人都有淺在危險
殺人是台灣人的職業,請你們別侵害殺人者的職業😂
@@曼殊-o2l都要卸任了 你跟下一任反應吧
都說死無痛無養了,還支持死刑,一輩子做工賠錢給家屬比較實際吧?!監獄一個月薪資6百
十萬個贊同
其實我也覺得不用給殺人犯機會,他在殺人的時候也沒給對方機會
嗯嗯完全沒有錯哦
沒錯啊,但廢死聯盟會說你不給死刑犯人權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才能鎮懾惡人之膽。
軟飯男花錢殺人不手軟
因為被害者不是這些廢死人的家人🙄
死刑犯都送給廢死聯盟的人養吧🙄
也要給那些判可教化的法官去教化比較實在
沒死刑,根本是縱容犯罪😂
犯罪率節節攀升,以前偶爾才看到命案新聞,現在屢見不鮮,還通通可教化🙄儼然已變成犯罪天堂了,還在大外宣台灣治安很好,笑死人
歐州,香港,澳門,都沒有死刑,還有美國半數的州,也沒有死刑。
@@馮博文-n1i但是,這些國家他們自己有一套防止治安犯罪的措施與方法吧,(我自己在猜的)反觀我們台灣,什麼都沒有採取任何的配套措施與喝止,政府官員滿腦子只想著該怎麼動腦筋來向國民挖錢放在自己的口袋裡面去,選舉時,盡想著該怎麼讓自己的票數變得更多,好讓自己獲選、上任後開始撈錢,連任後的再繼續騙錢,政府官員牠們哪裡會理我們家裡誰被殺死、撞死、害死,牠們只擔心自己沒有錢可以撈、騙、挖而已,說要打擊毒品氾濫就好,從30年前就說了,結果搞到現在臺灣已變成國際眾所皆知的毒品國際轉運站,多麽厲害多麽出名呀😂講交通!光是酒駕這一點就夠了,到現在仍然不斷的每天上演酒駕撞死人的新聞,酒駕撞死人的了不起就是關個10幾年就出來了,就連殺死一個人也就了不起20年內就能假釋獲准放出來,台灣的司法就是不敢一命抵一命,要是法律改成,凡是殺人者、不管是酒駕、虐嬰、等等等等諸如此類的任何刑事致死案件的,通通一律判死刑,也不管你是不是初犯、累犯、再犯者,通通免談,一律死刑,一命抵一命,要是立馬修法改成這樣的話,我敢用菜英聞的命來保證,絕對不會再有任何因刑事案件致死的新聞出現了!我個人覺得或許是現今的監獄裡面的生活太過於人性化了,除了沒有自由以外其餘的只要不要太過於誇張,有點錢、有點勢,真的是天堂呀!那你們說,我們國家社會治安是會能好到哪裡去呢?想一想有夠可悲又可憐的,跟這些犯罪者講人性化?超級好笑🤭,那又有誰會來跟被害人以及家屬談人性化呢?完全沒有,有時想想,身為台灣人只能自求多福,談戰爭,官員們坐著飛機遠走高飛,談薪水,死做活做像條狗,薪水也永遠不漲我以上所說,我相信也有兩極不同的意見,但是!別跟我論戰,就算講贏了又能怎樣?問題永遠不會改變,要是我們論戰一番之後能有改變的話,那我一定第一個跳出來跟你吵,那這樣才有意義!
@@馮博文-n1i這不是廢除死刑的藉口好嗎?台灣根本沒有替代方案就想廢死?到底多低能才會說台灣要廢死?
@@馮博文-n1i所以?
殺人的不會判死,就能放心犯案,反正法律會保障他們的寶貴生命,只可憐那些無辜被殺的人,難道他們沒有不想死的自由
+1
我就不相信那些廢死的,當自己碰到親人被殺還能堅持廢死這些廢死根本就是吃飽沒事,反正被殺的不是我的親人。根本社會亂源之一= =
都說死無痛無養了,還支持死刑,一輩子做工賠錢給家屬比較實際吧?!監獄一個月薪資6百,出來繼續做一輩子的工賠償家屬
藏族自治組織EEC實在讓人日子自由只是希望在自由重製之實質審查ㄔ@@憂鬱-z4v
@@憂鬱-z4v如果你是受害人家屬看你會不會想要這六百😑
@@黃文擇-o7f 你解讀有問題啊?當然是先去監獄做廉價勞工,出來繼續工作賠償阿!!問你啦~死跟做一個月$600的苦工,你選哪一個,我若是受害者家屬,當然不要加害者就這樣死了一了百了
假如出來再犯呢?別那麼理想化了😊
情侶就算再好,也不要把提款卡、信用卡給對方… 錢就像是魔戒一樣…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公地道,攪亂正義倫常,社會亂象一堆。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不該廢死
廢除死刑的人要先被判刑才對!根本草菅人命!
我覺得不該廢除死刑,殺人就該判死刑,而且我覺得酒駕撞死人也應該判死刑一命賠一命,這樣才是有效降低明知故犯的人😅個人想法
我覺得酒駕必須當作蓄意殺人來判, 每個人都知道喝酒開車是會撞死人的可是還是喝酒上路的人都是蓄意的
不判死刑就鞭刑,自己痛了才知道別人也痛,不然爽爽在監獄裡好吃好住
同意
遠離不會自我檢討的人 尤其是男女朋友
男女朋友之間,不管感情再怎麼好,都不能把金錢交給對方,這是人性的最大考驗,處理不好連命都丟了
死刑犯不需要打馬賽克吧?還有38個死刑犯還沒執行,只會讓治安更加的惡化😢😢😢
他們這些廢死的所造的惡果終究有一天會回到他們自身
廢除死刑的人他們沒能感同身受
他們只感受加害人的感受
沒錯 犯罪者談什麼人權!
因為 死的不是他自己或他的家人
其實也不用去管感不感同身受,就算感同身受了被害人的痛苦,加害人本身該負的責任還是該負,廢死就是聖母婊,完全違背常理的一件事,人本該對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負責,這是天經地義,也是普世價值,社會運作的基礎,就算是被教唆也算是,更何況所有的人類行為早就以法條形式明文告知事後所需負的責任跟刑期,那些作惡多端到令人髮指地步的人,所做的事已經不可逆,無法再事後靠人為干涉復原,所必須負的責任依法當然也必須是目前最極端的處罰,也就是死刑,犯案後有悔意那都是幹話,除非是衝動過失不小心失手,法官也會衡量都不至於判死,但那些已經確認死刑的罪犯犯案前早就已經知道最壞的結果就是死刑,還依然去做,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能讓那些死刑犯們依人道執行死刑的方式執行,已經是對他們😮法外開恩的仁慈,對於那些不簽署執行令的法務部長們,心理都是想著不想當壞人,不想因自己的簽署而死了一個人,然而事實上是-------就是因為他們的不簽署使得社會公平正義無法實行,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不就該是法務部長的責任和工作嗎?而簽署執行令是他們的工作之一,不簽也就是瀆職,不要站著茅坑不拉屎,讓有懶趴的人當法務部長,相比起來,大陸這點就果決迅速,死刑定讞,決不讓死刑犯再繼續消耗社會資源,火速執行,把一件事解決
正義不會伸張了其實這樣警察也不用花時間甚至性命去抓犯人了反正也愛判不判的
現今的社會政腐也是殺人共犯因為法官費盡心思讓殺人犯免於死刑的判決
把那些死刑犯都送去給那些廢死聯盟的人
這種直接槍決都算便宜了他! 做去勢處理並且關在5坪內的密閉空間 放個200條毒蛇進去。
沒那個懶趴簽署死刑執行命令的人,就不要佔著法務部長的位子,讓有擔當,做該做且正確的事的人當法務部長
21:19 黃麟凱犯後態度不好,法官應加重其刑。1:24:49 我懷疑吳典鴻去買木炭童軍繩的時候,其實已經殺了沈小姐。判18年,出來時才47,如果假釋….天啊!換社會要擔心了!嫌犯如果把車賣了,可能就有機會出國了。即便最親密的人,財務還是要分清楚比較好。
所以啊~搞不懂選舉要幹嘛,都不支持死刑讓殺人犯一直關選要幹嘛
覺得可以設定一個機關房,按鈕那種,由受害者家屬自行前往點壓執行死刑,這或許也行的通...
有死刑也沒用啊,因為也不會執行啊
台灣沒有死刑的,就算判了也沒事的,美好的寶島
有時候我就好奇歐洲沒有死刑治安普遍也偏好為何台灣做不到?嫌自己爛又不願意向進步看齊?終身監禁不假釋又在那邊哭不想花納稅錢養這些人,既然死刑是進步的刑罰為何歐洲不重新採用,連俄羅斯也沒死刑,美國也在朝逐步廢死方向前進,怎麼搞得好像東亞國家不靠殺人無法治人一樣啊???
以前殺人就可能被判死,殺了人要用自己的命去博,所以殺與不殺是一個坎。而現在不是了,幾乎不判死刑,導致越來越高的犯罪率,已經沒有死刑的底限了,讓犯罪越來越猖狂。每個法官都說可教化,然後再放出來危害社會。那麼愛教化麻煩法官們帶回去自己慢慢教化好嗎?廢死聯盟也不要把人權套用在那些已喪失人性的犯罪身上,廢死的情操沒那高尚,因為這樣導致更多家庭支離破碎的聯盟你們比罪犯更殘忍,會支持廢死是因為死的不是你們的家人,所以不會有同理心且置身事外。這件事遲遲不進行改革政府也是幫兇!說好的保護傘是只有選舉才會出現是吧?政客的嘴臉都一樣!
感情金錢世界上最大的問題為了錢吵架為了感情吵架
殺了兩條人命,凶手衹因是祖母帶大的隔代教養背景因素,就可獲法官私自減刑判決18年徒刑定讞, 請問這樣的判決符合哪一絛法律規定?這樣的法官有無因個人信仰或政治信念,甚至畏懼死刑犯惡鬼報復,背棄社會正義等因素而濫權做出對被害人極為不公平的判決,希望被害家屬也能同凶手一樣享有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的權利,重新審判,並將違法濫權之法官一併繩之以法,以儆效尤。
覺得老婆最貼心的就是回家會煮飯給他吃…講的就是陪伴感看了這麼多類似的故事,我反而比較想了解,殺人犯家人的心情,媽媽還會去看兒子嗎?
沒有慈悲心的人留在世上是多災害的
殺人償命,沒什麼好說的。
嗯嗯沒有錯哦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
法官既不判死,也要關到死,終身不得假釋,公平正義!
找男人真的要看仔細,吃軟飯的就不要交往,
自私 媽寶(這兩個也不太好
死刑不能嚇阻,但是能防止牠再殺害其他生命!
若沒人想當執行死刑的劊子手,就由被害人家屬執行,會不會比較兩全。
可以啊,廢除死刑但讓他們生不如死,一心求死。
1:34:03 我看到這裡真的是要氣到中風了欸!!!!!!憑什麼隔代教養 父母投資失利 判他18年叫合理???????人家一生用心拉拔栽培的女兒就被他這樣殘忍地殺掉了所以現在除了可教化之外,隔代教養也變成減刑的理由了?????????真的氣死欸!!!!!!
叫法官們都帶回去教化吧🙄
台灣的...我已經覺得不ey了 🤷
能成為家人要債討債報仇居多,情感上將與自己無關的人引入成為親人,不得不慎交往前無論如何多多觀察
要不就是養老送終,要不就是殺夫棄子,人生很簡單,是人心很複雜。
死刑才對!幫死亡的人!出口氣!才對!法院才有力氣!正義聯盟,😊
說好的公平正義呢?!本來以為可信,直到現在確定只是要處理特定的人和事,跟我們平民百姓完全無關😡😡
現在只要開電視手機都有殺人事件 可悲的臺灣
只要是有人的地方都有可能發生命案,全世界每一天都在發生,不用這樣說您居住的國家建議您關掉電視手機,祝福您有美好的一天
舉世皆然,建議您看看中南美洲新聞,您就會覺得台灣是天堂了😊
你覺得哪裡是天堂呢?
臺灣是殺人犯的天堂
終於有新片了
絕對死刑,立即執行,俗稱三白眼相,是殘忍的傾向,要想辦法叫女兒脫離該男,命運多舛
知道媽媽辛苦心疼媽媽 還不好好去工作賺錢幫助媽媽?狂花別人辛苦賺的錢還沒有悔意?這種人沒判死?台灣司法要讓人多失望
建議廢除法院由受害者家屬自行復仇啦
絕對不能廢除死刑;而且還要以犯人是如何兇殘 ?加以同樣的嚴懲,才能算是有制度的法律!
台灣司法的悲哀~死刑定讞還可以提出大法官的釋憲,對受害者是另一傷害
整件事最不可思議的是女人把僅有的財務交給小毛頭來保管,把人性中的惡給引出來。父母難道從小沒有教育?東方父系社會的女人已經夠辛苦了,最後還挖坑給自己跳😢
心疼王爸爸 妻子跟小女兒都離開了😢… 加油! 希望王爸爸可以放下再去找一個媽媽來陪伴你和女兒們繼續幸福下去❤
罪證確鑿,就直接伏法
那些死刑犯還在關!所有的費用由廢死連盟的人去支付,多數人都認為該要有死刑!且死刑定讞就執行.....那些嘴巴講要廢死的人就去支付相關費用!別他馬的只會用嘴巴講....卻又讓全民負擔
現在的法律已經沒有死刑~一句可教化,就可以逃過。廢除死刑,真的就代表進步嗎。耗費納稅錢養著窮凶惡極的歹徒,就是對的嗎。一句可教化,將加害人放出,然後有更多人受害。不是有一個故事,山中有一受傷猛虎,救或不救,救了,待猛虎歸山,傷千萬人性命。德國更有一個案例,一個有戀童癖且有在案的犯人,受輕罰又在司法漏洞的情況下再次犯案,且於再次受審的過程中汙衊受害者,受害者母親無法忍受且不願加害者再度逃脫,於是於法院當庭槍殺歹徒。難道,要人民也如同這些案例,走向私刑正義嗎。
台灣早已沒死刑了~很多重案都已不判死!
瓏瓏
幹!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造成別人死亡的人,沒有資格論怕死!不是為了以怨報怨,也不是為了報復心態,而是為了給被害者家屬最基本的安全保障。
軟飯男笑死
台灣治安越來越壞了,不要再說不以暴制暴,只有死刑才可喝止邪念行動,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更何況很多都不是冤案,不要再說殺人犯也人權有活下去的權力,聽到就噁心🤮。
下地獄還是要還何苦🙏🙏🙏🙏
謝謝!
鄭捷案不是也被搶決了?
那是之前总统枪决的吗
鄭捷是前法務部長羅雪瑩女士,趕在自己卸任前,簽署執行的。後來有記者訪問羅前部長,她親口說:我知道自己卸任後,這個惡魔一定可以逃過死刑。所以我一定要趕在卸任前,把這件事情辦完。
特例
鄭捷案,是馬英九總統任期內執行死刑的。
人權是用在被害人,而非是加害人!
不敢判死當啥法官
王爸爸加油...撐下去
給男友提款卡真的是白癡行為
嗯嗯就是阿沒有錯哦
廢除死刑這些犯人只要有機會得到自由照樣做同樣的事一定會有更多的人受害所以不能廢掉只要證據確鑿送他上路以絕後患
公道是法官跟廢死聯盟給的 我們非常痛恨那些殺人者但完全沒有一點權力可以干預判生死! 只能一次又一次看著受害家屬一次又一次的傷心落淚! 但我們能做的就是堅持死刑!
看了被害家屬真的好難過😢台灣司法該還家屬一個公道
封面有啾啾鞋的既視感
這些費死的如果是它們的家人受侵害,看它們心裏會做何感想呢?
死囚還談什麼權利,幹下天理難容的事情還要把牠當人看嗎😂
不管女生態度怎麼樣,用殺人解決事情就是不對!怎麼一堆人檢討被害人呢?
真他媽的看的好氣
沒死刑可以啊,讓加害人等同於受到被害人的所受的痛苦 但不致死 不死刑只能這樣,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
講真的,只看照片的話,會覺得非常登對,一開始還覺得遺憾,可惜,但是聽到描述整個過程……看到這個男的,軟弱無能,窩囊又心胸狹窄,吃軟飯就算了,還不爽對方把錢要回去……真不是普通的爛!我說的是殺人前,已經是有夠爛,最後還竟然記恨殺人,對,明明是自己把別人的錢花光不肯償還,對方長輩只好出面要求償還,結果你還敢記恨對方態度不好…………這個人真的讓人無法理解,完全沒良知,天理不容
民主自由 是以不傷害他人為宗旨!
讓黃的媽媽丟臉的 就是他自己。無法認同影片裡面幫他找藉口的說法。
這種人還要用納稅人的錢養他?
不是自己經歷過的一定不知道痛,台灣太自由了,殺人不用死刑,新聞掩蓋過就淡忘了!司法已死😅
死囚有什麼人權?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說過,被處以死刑的犯人其實是「自己判了自己死刑」,因自身作為啟動了相關司法程序,「所以這所有的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那我們只不過是一個公務員依法行事」,且羅瑩雪是一位佛教徒,做為一個權力者,請清楚社會與自身的差別
那些殺人犯被關一關再假釋又可以出來殺人了。又再次被殺的人又何其無辜,台灣的法律都是在保護壞人
就算定死刑定彥,沒槍閉又是怎麼樣啊😮😮😮
判死刑謝謝❤❤❤
這幾年總算搞清楚了廢死聯盟的邏輯既然死的是道友不是貧道何必當壞人我倒是想看看哪一天死的是自己最愛的親人時還能不能如此「寬已待人」
王爸爸好可憐~看他跪下我也哭了
可憐吶,女人眼瞎都愛這種的,不能怪誰
凌制再處刑
水泥預拌混凝土車 司機 是算出車次數 有底薪起跳 出車越多 工錢一個月5到6萬 沒問題 工作多工錢往上加 公司完全沒接案子 另回事
1家6口只靠5-6萬可能滿吃力的
@@jie3793 時機好時 一個月 十幾萬 現在要看城市 工作 看 有工作跑 一個月 預估 是預估 7萬到9萬之間 加獎金 如果家人 找工作 找對工作 生活上沒什麼問題
@@jie3793 混凝土問了 現 一方是 2700元 行情 等於混凝土車 滿車 出車 載著 上萬元以上 的混凝土
真的很心疼
心疼媽媽???但你自己做的鳥事,自己有辦法負責嗎?還不是家人幫你扛!
軟飯男標題下的好!吃軟飯又無責任感還說錢也花在交往期間內吃喝享樂最後還是黃母出來賠錢
大法官不會看到……兩條人命~三條人命~還是抵不過一個畜生ㄉ命還來的有價值……
不用廢死 殺人犯被死刑合情合理^^ 怕被判死刑就不要犯罪 不然改成鞭刑也可以 反正有死刑也不怕 那就讓他們痛不欲生 痛到怕 不然這社會想殺人的還是會想殺人
竟然要吃軟飯就要懂得報恩 ,沒有女人會這樣對待你那麼好,不管是不是上輩子欠你的 都要知恩圖報
看殺傷幾個就殺人未遂幾個😮😮😮
殺人犯死刑被害人也回不來,但家屬沒有要誰回來,只是要殺人犯去死以彌心頭恨
杀人犯一定要以命来偿还,真是太不公平了😢
廢死聯盟負責死刑犯的所有費用 ,包括犯人該賠償給被害者家屬的所有費用
阿秀傻傻給國家關一關去服刑人還不會死掉😂😂傻呼呼的😂😂
不是不想被判死刑,而是害怕執行死刑釋憲,大法官就該被廢除,應該恢復執行死刑,槍決,注射死刑,絞刑,鞭刑也都刑
原不原諒殺人犯只有被害人家屬才有權力決定
廢除死刑,對被害人、家人不公不義😭😭😭😭😭
還有對社會上的每個人都不公不義喔, 因為除了納稅人必須養他們之外, 刑期滿後出上會沒人保證他們不會再傷害人, 所有社會上的人都有淺在危險
殺人是台灣人的職業,請你們別侵害殺人者的職業😂
@@曼殊-o2l都要卸任了 你跟下一任反應吧
都說死無痛無養了,還支持死刑,一輩子做工賠錢給家屬比較實際吧?!監獄一個月薪資6百
十萬個贊同
其實我也覺得不用給殺人犯機會,他在殺人的時候也沒給對方機會
嗯嗯完全沒有錯哦
沒錯啊,但廢死聯盟會說你不給死刑犯人權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才能鎮懾惡人之膽。
軟飯男花錢殺人不手軟
因為被害者不是這些廢死人的家人🙄
死刑犯都送給廢死聯盟的人養吧🙄
也要給那些判可教化的法官去教化比較實在
沒死刑,根本是縱容犯罪😂
犯罪率節節攀升,以前偶爾才看到命案新聞,現在屢見不鮮,還通通可教化🙄儼然已變成犯罪天堂了,還在大外宣台灣治安很好,笑死人
歐州,香港,澳門,都沒有死刑,還有美國半數的州,也沒有死刑。
@@馮博文-n1i但是,這些國家他們自己有一套防止治安犯罪的措施與方法吧,(我自己在猜的)反觀我們台灣,什麼都沒有採取任何的配套措施與喝止,政府官員滿腦子只想著該怎麼動腦筋來向國民挖錢放在自己的口袋裡面去,選舉時,盡想著該怎麼讓自己的票數變得更多,好讓自己獲選、上任後開始撈錢,連任後的再繼續騙錢,政府官員牠們哪裡會理我們家裡誰被殺死、撞死、害死,牠們只擔心自己沒有錢可以撈、騙、挖而已,說要打擊毒品氾濫就好,從30年前就說了,結果搞到現在臺灣已變成國際眾所皆知的毒品國際轉運站,多麽厲害多麽出名呀😂
講交通!光是酒駕這一點就夠了,到現在仍然不斷的每天上演酒駕撞死人的新聞,酒駕撞死人的了不起就是關個10幾年就出來了,就連殺死一個人也就了不起20年內就能假釋獲准放出來,台灣的司法就是不敢一命抵一命,要是法律改成,凡是殺人者、不管是酒駕、虐嬰、等等等等諸如此類的任何刑事致死案件的,通通一律判死刑,也不管你是不是初犯、累犯、再犯者,通通免談,一律死刑,一命抵一命,要是立馬修法改成這樣的話,我敢用菜英聞的命來保證,絕對不會再有任何因刑事案件致死的新聞出現了!
我個人覺得或許是現今的監獄裡面的生活太過於人性化了,除了沒有自由以外其餘的只要不要太過於誇張,有點錢、有點勢,真的是天堂呀!那你們說,我們國家社會治安是會能好到哪裡去呢?想一想有夠可悲又可憐的,跟這些犯罪者講人性化?超級好笑🤭,那又有誰會來跟被害人以及家屬談人性化呢?完全沒有,有時想想,身為台灣人只能自求多福,談戰爭,官員們坐著飛機遠走高飛,談薪水,死做活做像條狗,薪水也永遠不漲
我以上所說,我相信也有兩極不同的意見,但是!別跟我論戰,就算講贏了又能怎樣?問題永遠不會改變,要是我們論戰一番之後能有改變的話,那我一定第一個跳出來跟你吵,那這樣才有意義!
@@馮博文-n1i這不是廢除死刑的藉口好嗎?台灣根本沒有替代方案就想廢死?到底多低能才會說台灣要廢死?
@@馮博文-n1i所以?
殺人的不會判死,就能放心犯案,反正法律會保障他們的寶貴生命,只可憐那些無辜被殺的人,難道他們沒有不想死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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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相信那些廢死的,當自己碰到親人被殺還能堅持廢死
這些廢死根本就是吃飽沒事,反正被殺的不是我的親人。
根本社會亂源之一= =
都說死無痛無養了,還支持死刑,一輩子做工賠錢給家屬比較實際吧?!監獄一個月薪資6百,出來繼續做一輩子的工賠償家屬
藏族自治組織EEC實在讓人日子自由只是希望在自由重製之實質審查ㄔ@@憂鬱-z4v
@@憂鬱-z4v如果你是受害人家屬看你會不會想要這六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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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出來再犯呢?
別那麼理想化了😊
情侶就算再好,也不要把提款卡、信用卡給對方…
錢就像是魔戒一樣…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公地道,攪亂正義倫常,社會亂象一堆。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不該廢死
廢除死刑的人要先被判刑才對!根本草菅人命!
我覺得不該廢除死刑,殺人就該判死刑,而且我覺得酒駕撞死人也應該判死刑一命賠一命,這樣才是有效降低明知故犯的人😅個人想法
我覺得酒駕必須當作蓄意殺人來判, 每個人都知道喝酒開車是會撞死人的可是還是喝酒上路的人都是蓄意的
不判死刑就鞭刑,自己痛了才知道別人也痛,不然爽爽在監獄裡好吃好住
同意
遠離不會自我檢討的人 尤其是男女朋友
男女朋友之間,不管感情再怎麼好,都不能把金錢交給對方,
這是人性的最大考驗,處理不好連命都丟了
死刑犯不需要打馬賽克吧?還有38個死刑犯還沒執行,只會讓治安更加的惡化😢😢😢
他們這些廢死的
所造的惡果
終究有一天會回到他們自身
廢除死刑的人他們沒能感同身受
他們只感受加害人的感受
沒錯 犯罪者談什麼人權!
因為 死的不是他自己或他的家人
其實也不用去管感不感同身受,就算感同身受了被害人的痛苦,加害人本身該負的責任還是該負,廢死就是聖母婊,完全違背常理的一件事,人本該對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負責,這是天經地義,也是普世價值,社會運作的基礎,就算是被教唆也算是,更何況所有的人類行為早就以法條形式明文告知事後所需負的責任跟刑期,那些作惡多端到令人髮指地步的人,所做的事已經不可逆,無法再事後靠人為干涉復原,所必須負的責任依法當然也必須是目前最極端的處罰,也就是死刑,犯案後有悔意那都是幹話,除非是衝動過失不小心失手,法官也會衡量都不至於判死,但那些已經確認死刑的罪犯犯案前早就已經知道最壞的結果就是死刑,還依然去做,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能讓那些死刑犯們依人道執行死刑的方式執行,已經是對他們😮法外開恩的仁慈,對於那些不簽署執行令的法務部長們,心理都是想著不想當壞人,不想因自己的簽署而死了一個人,然而事實上是-------就是因為他們的不簽署使得社會公平正義無法實行,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不就該是法務部長的責任和工作嗎?而簽署執行令是他們的工作之一,不簽也就是瀆職,不要站著茅坑不拉屎,讓有懶趴的人當法務部長,相比起來,大陸這點就果決迅速,死刑定讞,決不讓死刑犯再繼續消耗社會資源,火速執行,把一件事解決
正義不會伸張了
其實這樣警察也不用花時間甚至性命去抓犯人了
反正也愛判不判的
現今的社會政腐也是殺人共犯
因為法官費盡心思
讓殺人犯免於死刑的判決
把那些死刑犯都送去給那些廢死聯盟的人
這種直接槍決都算便宜了他! 做去勢處理並且關在5坪內的密閉空間 放個200條毒蛇進去。
沒那個懶趴簽署死刑執行命令的人,就不要佔著法務部長的位子,讓有擔當,做該做且正確的事的人當法務部長
21:19 黃麟凱犯後態度不好,法官應加重其刑。
1:24:49 我懷疑吳典鴻去買木炭童軍繩的時候,其實已經殺了沈小姐。判18年,出來時才47,如果假釋….天啊!換社會要擔心了!嫌犯如果把車賣了,可能就有機會出國了。即便最親密的人,財務還是要分清楚比較好。
所以啊~搞不懂選舉要幹嘛,都不支持死刑讓殺人犯一直關選要幹嘛
覺得可以設定一個機關房,按鈕那種,由受害者家屬自行前往點壓執行死刑,這或許也行的通...
有死刑也沒用啊,因為也不會執行啊
台灣沒有死刑的,就算判了也沒事的,美好的寶島
有時候我就好奇歐洲沒有死刑治安普遍也偏好為何台灣做不到?嫌自己爛又不願意向進步看齊?終身監禁不假釋又在那邊哭不想花納稅錢養這些人,既然死刑是進步的刑罰為何歐洲不重新採用,連俄羅斯也沒死刑,美國也在朝逐步廢死方向前進,怎麼搞得好像東亞國家不靠殺人無法治人一樣啊???
以前殺人就可能被判死,殺了人要用自己的命去博,所以殺與不殺是一個坎。
而現在不是了,幾乎不判死刑,導致越來越高的犯罪率,已經沒有死刑的底限了,讓犯罪越來越猖狂。每個法官都說可教化,然後再放出來危害社會。那麼愛教化麻煩法官們帶回去自己慢慢教化好嗎?
廢死聯盟也不要把人權套用在那些已喪失人性的犯罪身上,廢死的情操沒那高尚,因為這樣導致更多家庭支離破碎的聯盟你們比罪犯更殘忍,會支持廢死是因為死的不是你們的家人,所以不會有同理心且置身事外。
這件事遲遲不進行改革政府也是幫兇!說好的保護傘是只有選舉才會出現是吧?政客的嘴臉都一樣!
感情金錢世界上最大的問題
為了錢吵架
為了感情吵架
殺了兩條人命,凶手衹因是祖母帶大的隔代教養背景因素,就可獲法官私自減刑判決18年徒刑定讞, 請問這樣的判決符合哪一絛法律規定?這樣的法官有無因個人信仰或政治信念,甚至畏懼死刑犯惡鬼報復,背棄社會正義等因素而濫權做出對被害人極為不公平的判決,希望被害家屬也能同凶手一樣享有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的權利,重新審判,並將違法濫權之法官一併繩之以法,以儆效尤。
覺得老婆最貼心的就是回家會煮飯給他吃…講的就是陪伴感
看了這麼多類似的故事,我反而比較想了解,殺人犯家人的心情,媽媽還會去看兒子嗎?
沒有慈悲心的人留在世上是多災害的
殺人償命,沒什麼好說的。
嗯嗯沒有錯哦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
法官既不判死,也要關到死,終身不得假釋,公平正義!
找男人真的要看仔細,吃軟飯的就不要交往,
自私 媽寶(這兩個也不太好
死刑不能嚇阻,但是能防止牠再殺害其他生命!
若沒人想當執行死刑的劊子手,就由被害人家屬執行,會不會比較兩全。
可以啊,廢除死刑但讓他們生不如死,一心求死。
1:34:03 我看到這裡真的是要氣到中風了欸!!!!!!
憑什麼隔代教養 父母投資失利 判他18年叫合理???????
人家一生用心拉拔栽培的女兒就被他這樣殘忍地殺掉了
所以現在除了可教化之外,
隔代教養也變成減刑的理由了?????????
真的氣死欸!!!!!!
叫法官們都帶回去教化吧🙄
台灣的...我已經覺得不ey了 🤷
能成為家人要債討債報仇居多,情感上將與自己無關的人引入成為親人,不得不慎
交往前無論如何多多觀察
要不就是養老送終,要不就是殺夫棄子,人生很簡單,是人心很複雜。
死刑才對!幫死亡的人!出口氣!才對!法院才有力氣!正義聯盟,😊
說好的公平正義呢?!本來以為可信,直到現在確定只是要處理特定的人和事,跟我們平民百姓完全無關😡😡
現在只要開電視手機都有殺人事件 可悲的臺灣
只要是有人的地方都有可能發生命案,全世界每一天都在發生,不用這樣說您居住的國家
建議您關掉電視手機,祝福您有美好的一天
舉世皆然,建議您看看中南美洲新聞,您就會覺得台灣是天堂了😊
你覺得哪裡是天堂呢?
臺灣是殺人犯的天堂
終於有新片了
絕對死刑,立即執行,俗稱三白眼相,是殘忍的傾向,要想辦法叫女兒脫離該男,命運多舛
知道媽媽辛苦心疼媽媽
還不好好去工作賺錢幫助媽媽?
狂花別人辛苦賺的錢還沒有悔意?
這種人沒判死?
台灣司法要讓人多失望
建議廢除法院由受害者家屬自行復仇啦
絕對不能廢除死刑;而且還要以犯人是如何兇殘 ?加以同樣的嚴懲,才能算是有制度的法律!
台灣司法的悲哀~死刑定讞還可以提出大法官的釋憲,對受害者是另一傷害
整件事最不可思議的是女人把僅有的財務交給小毛頭來保管,把人性中的惡給引出來。父母難道從小沒有教育?東方父系社會的女人已經夠辛苦了,最後還挖坑給自己跳😢
心疼王爸爸 妻子跟小女兒都離開了😢… 加油! 希望王爸爸可以放下再去找一個媽媽來陪伴你和女兒們繼續幸福下去❤
罪證確鑿,就直接伏法
那些死刑犯還在關!所有的費用由廢死連盟的人去支付,多數人都認為該要有死刑!且死刑定讞就執行.....那些嘴巴講要廢死的人就去支付相關費用!別他馬的只會用嘴巴講....卻又讓全民負擔
現在的法律已經沒有死刑~一句可教化,就可以逃過。
廢除死刑,真的就代表進步嗎。
耗費納稅錢養著窮凶惡極的歹徒,就是對的嗎。
一句可教化,將加害人放出,然後有更多人受害。
不是有一個故事,山中有一受傷猛虎,救或不救,救了,待猛虎歸山,傷千萬人性命。
德國更有一個案例,一個有戀童癖且有在案的犯人,受輕罰又在司法漏洞的情況下再次犯案,且於再次受審的過程中汙衊受害者,受害者母親無法忍受且不願加害者再度逃脫,於是於法院當庭槍殺歹徒。
難道,要人民也如同這些案例,走向私刑正義嗎。
台灣早已沒死刑了~很多重案都已不判死!
瓏瓏
幹!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造成別人死亡的人,沒有資格論怕死!不是為了以怨報怨,也不是為了報復心態,而是為了給被害者家屬最基本的安全保障。
軟飯男笑死
台灣治安越來越壞了,不要再說不以暴制暴,只有死刑才可喝止邪念行動,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更何況很多都不是冤案,不要再說殺人犯也人權有活下去的權力,聽到就噁心🤮。
下地獄還是要還
何苦🙏🙏🙏🙏
謝謝!
鄭捷案不是也被搶決了?
那是之前总统枪决的吗
鄭捷是前法務部長羅雪瑩女士,趕在自己卸任前,簽署執行的。
後來有記者訪問羅前部長,她親口說:我知道自己卸任後,這個惡魔一定可以逃過死刑。所以我一定要趕在卸任前,把這件事情辦完。
特例
鄭捷案,是馬英九總統任期內執行死刑的。
人權是用在被害人,而非是加害人!
不敢判死當啥法官
王爸爸加油...撐下去
給男友提款卡真的是白癡行為
嗯嗯就是阿沒有錯哦
廢除死刑這些犯人只要有機會得到自由照樣做同樣的事一定會有更多的人受害所以不能廢掉只要證據確鑿送他上路以絕後患
公道是法官跟廢死聯盟給的 我們非常痛恨那些殺人者但完全沒有一點權力可以干預判生死! 只能一次又一次看著受害家屬一次又一次的傷心落淚! 但我們能做的就是堅持死刑!
看了被害家屬真的好難過😢台灣司法該還家屬一個公道
封面有啾啾鞋的既視感
這些費死的如果是它們的家人受侵害,看它們心裏會做何感想呢?
死囚還談什麼權利,幹下天理難容的事情還要把牠當人看嗎😂
不管女生態度怎麼樣,用殺人解決事情就是不對!怎麼一堆人檢討被害人呢?
真他媽的看的好氣
沒死刑可以啊,讓加害人等同於受到被害人的所受的痛苦 但不致死 不死刑只能這樣,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
講真的,只看照片的話,會覺得非常登對,
一開始還覺得遺憾,可惜,
但是聽到描述整個過程……
看到這個男的,軟弱無能,窩囊又心胸狹窄,吃軟飯就算了,還不爽對方把錢要回去……
真不是普通的爛!
我說的是殺人前,已經是有夠爛,
最後還竟然記恨殺人,對,明明是自己把別人的錢花光不肯償還,對方長輩只好出面要求償還,結果你還敢記恨對方態度不好…………
這個人真的讓人無法理解,完全沒良知,天理不容
民主自由 是以不傷害他人為宗旨!
讓黃的媽媽丟臉的 就是他自己。無法認同影片裡面幫他找藉口的說法。
這種人還要用納稅人的錢養他?
不是自己經歷過的一定不知道痛,台灣太自由了,殺人不用死刑,新聞掩蓋過就淡忘了!司法已死😅
死囚有什麼人權?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說過,被處以死刑的犯人其實是「自己判了自己死刑」,因自身作為啟動了相關司法程序,「所以這所有的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那我們只不過是一個公務員依法行事」,且羅瑩雪是一位佛教徒,做為一個權力者,請清楚社會與自身的差別
那些殺人犯被關一關再假釋又可以出來殺人了。又再次被殺的人又何其無辜,台灣的法律都是在保護壞人
就算定死刑定彥,沒槍閉又是怎麼樣啊😮😮😮
判死刑謝謝❤❤❤
這幾年總算搞清楚了廢死聯盟的邏輯
既然死的是道友不是貧道
何必當壞人
我倒是想看看哪一天死的是自己最愛的親人時
還能不能如此「寬已待人」
王爸爸好可憐~看他跪下我也哭了
可憐吶,女人眼瞎都愛這種的,不能怪誰
凌制再處刑
水泥預拌混凝土車 司機 是算出車次數 有底薪起跳 出車越多 工錢一個月5到6萬 沒問題 工作多工錢往上加 公司完全沒接案子 另回事
1家6口只靠5-6萬可能滿吃力的
@@jie3793 時機好時 一個月 十幾萬 現在要看城市 工作 看 有工作跑 一個月 預估 是預估 7萬到9萬之間 加獎金 如果家人 找工作 找對工作 生活上沒什麼問題
@@jie3793 混凝土問了 現 一方是 2700元 行情 等於混凝土車 滿車 出車 載著 上萬元以上 的混凝土
真的很心疼
心疼媽媽???但你自己做的鳥事,自己有辦法負責嗎?還不是家人幫你扛!
軟飯男標題下的好!
吃軟飯又無責任感
還說錢也花在交往期間內吃喝享樂
最後還是黃母出來賠錢
大法官不會看到……兩條人命~三條人命~還是抵不過一個畜生ㄉ命還來的有價值……
不用廢死 殺人犯被死刑合情合理^^ 怕被判死刑就不要犯罪 不然改成鞭刑也可以 反正有死刑也不怕 那就讓他們痛不欲生 痛到怕 不然這社會想殺人的還是會想殺人
竟然要吃軟飯就要懂得報恩 ,沒有女人會這樣對待你那麼好,不管是不是上輩子欠你的 都要知恩圖報
看殺傷幾個就殺人未遂幾個😮😮😮
殺人犯死刑被害人也回不來,但家屬沒有要誰回來,只是要殺人犯去死以彌心頭恨
杀人犯一定要以命来偿还,真是太不公平了😢
廢死聯盟負責死刑犯的所有費用 ,包括犯人該賠償給被害者家屬的所有費用
阿秀傻傻給國家關一關去服刑人還不會死掉😂😂傻呼呼的😂😂
不是不想被判死刑,而是害怕執行死刑
釋憲,大法官就該被廢除,
應該恢復執行死刑,槍決,注射死刑,絞刑,鞭刑也都刑
原不原諒殺人犯
只有被害人家屬才有權力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