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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的是補油門,故意把人弄死,那,這個就太可惡了,不判死刑的話,怎麼跟家屬交代。
我支持你的觀點 但判死是不太可能啦....
@@Derek-tu6rc至少不能用業務過失致死去起訴,不然判刑太輕。
@@Derek-tu6rc 死刑不能也可能無期,或10年以上。
人云亦云。
交待?申請臺灣傑出人士代表嗎?
按照高法醫的說法有可能司機蓄意殺人一想就很恐怖耶
一邊可能要照顧一輩子一邊卻只要一次償還老司機的選擇不言而喻
哪要一次還不用啊!沒錢啊擺爛不是一萬交保
@@williamthomas5262 修得過才有鬼,柯神最重要
@@星野一馬-i8j 所以那些不作為的藍白立為真的很過分 罪孽深重
@@松本武-z1d別再提啥藍白啦,就算民進黨也一樣,我不搞政治,不用跟我說那麼多,台灣就是有政治才越來越爛
這是殺人罪,不是過失致死。
不會 就算司機 壓死十個人 也不會重判 不是氣話 是真的有對 職業大型車的免死金牌
@@e-son2608 免死金牌是什麼?法官特別縱容職業駕駛?事實上不管什麼車撞死人都不會重判,過失致死跟殺人罪差很多,撞死人都是判過失致死。
@@ncuenzo 到時候就知道了 如果人證物證都顯示第二次是蓄意殺人 看看法院對 大型車司機的判決就見真章了
@@e-son2608 我是問你免死金牌是什麼
@@ncuenzo 哈哈哈那是一種舉例,運輸業,砂石車業是龐大的組織,在有很多判決都是有利於他們,這很多故事的不方便說,但是網路應該都能查到
公車體制也是很大一個問題,很常人都沒站穩、坐穩,就急著趕下一趟,誤點罰錢機制也該檢討
很遺憾,誤點機制目前因為缺司機而無解,若取消誤點機制,那麼每站都延遲1分鐘,十站就遲到10分鐘,那麼當天的出車班次至少會少一班(指的是上下班尖峰時段且無公車快速專用道的環境),那麼就會造成民眾困擾,如果直接因為司機少而減班,那麼有機率會讓他們改成自駕出門,那麼用路環境會更加壅塞,況且任誰應該不會喜歡兩頭班,最後離職的人更多,惡性循環;要解決問題的方案目前寄託在無人駕駛的公共工程上,並且為了降低AI的誤判,廣設公車快速專用道是必要的,一方面限縮一般道路的空間讓一般自駕的民眾轉搭AI公眾運輸工具的意願提高,共享交通工具也是必須跟著提高設置量,讓民眾在到站時透過共享工具再分散移動到各自的公司、學校或住家等。
下車不去救人,還上車移車,不符合正常人作為
司機是惡質沒錯,但還有更惡質的是那些在檢討受害者的敗類....如果受害者違規,那你說還沒問題,但今天不是,人家沒違反交通規則、在斑馬線上直行被轉彎車撞到致死,那就是轉彎車全錯,但總有爛人會在這時檢討受害這就很奇葩
不管有沒違規就是不能撞,一些四輪垃圾整天在那帝王行人,真的帝王是那些開車流氓,一個個開了車都以為自己最大,只要擋路的就想撞!
@@deepdrop7400 是阿,結果還有一票垃圾一直檢討受害者,真是有夠爛
胎灣法律會判行人 應注意未注意.
我覺得最可惡的是台中市政府竟然沒在行人多的地方設人車分時
難怪 大車故意二次輾壓 壓到死 比較好賠的傳聞 從小聽到大
恐怖人心
北部公車規定轉彎都要停車再開,為何發現撞到人還可以上車開輾人。太過分了,台灣對利用交通工具殺人還是判決太輕。
交通部怎麼沒把他終身吊銷駕照阿?客運業還讓這種人繼續當司機?
歷史再現,早年砂石車聯結車等大車尤其是有加入工會的都知道而且一定要做,撞人不能留活口。
是的。
沒錯,我是連結車司機。
砂石車的惡法趕快修一修吧!!
真是有夠恐怖的惡質,這樣殺人良心過得去嗎?!回家面對家人都不會心虛嗎?!
不過不要再一直宣傳「而且一定要做」你這樣說,後進司機不是想法更根深低估,去流傳這種觀念有何意義?一定要做的是「推進改革」吧
補油門疑似謀殺
已經死亡是殺人不是謀殺
單一事件 還有那間公司本身就卡一堆殺人案件(所以 台灣島上公車很長誤點是正常現象趕時間可以搭計程車或者台鐵或者高鐵)😂😂😂
不用判死,判公車輾刑,輾兩次沒死就釋放。
要看部位
此案件有鼓勵犯罪的行為!希望大眾可以重視!
這公司不倒我不服
國眾兩黨要不要先修這個法把過失致死修蓄意殺人致死
沒死刑大家都不會怕
怕賠償不怕死
如果不怕死那為什麼死刑犯都腳軟
這司機已經兩次肇事殺人,只能判死刑才能對家屬,社會交待!!
不可能執行死刑了,有死刑但實質不執行,我只希望把司機放出來,並且公布照片、電話、地址…等,給民眾私刑最好
很久就聽過,死了比較好處理,
公車的薪資真的是很大問題,人家日本都慢慢開,下車還等你慢慢站起來找零錢再投錢,不會有生氣的,未到站就先站起來去車門前或去找零錢都會被司機念,告訴你危險!!!!台灣公車15塊座那麼遠真的是很不該,應該學日本是用上車站到下車站距離來算車資!!!!不該是15塊座那麼遠,然後國家補貼公車.應該固定薪資,然後一年兩年均無違規無客訴就可研議發給獎金.現在公車路線多就是好賺!!!!
@@陳宗緯-e5d 真是好建議
希望女大生媽媽、家人和親友們可以節哀
情何以堪
司機都知道,直接撞死比較好處理!如果只是撞癱瘓,一輩子的醫療費用很驚人,跟家屬無法和解!台中的駕駛都很急,公車比快的!而且大多數的素質低劣!
有保險,為什麼要壓死,是公司不願意付錢,要求壓死嗎?
@@皮在癢-p3z公車是保了幾千萬?夠賠償嗎?
司機早就知道壓到人了!我相信司機只是因為輾壓二次是刻意行為!畢竟這種年紀的司機都是認定人死頂多就是賠償一次!
那個已經是個有經驗的老司機了,以前就是撞死過人了,按照SOP就是選擇幹掉,後面有公司喬就沒事了
再可惡也只剩下可恨可悲司法會維護司機的人權
這個一定調查後,嚴辨.我小時就很恨這種車,包括公車等,印象極差,對這些所謂"司機大哥"(什麼玩意,以為自己是什黑幫老大??)這些人對客人和開車的態度都一個樣,下死下賤,國家要好好整治
最惡劣的是就算把人壓死,一樣沒有錢賠,既然都沒錢賠要擺爛,何必一定要把人壓死
就看看台灣馬路還要獻祭多少人過失致死這法條才會被相關單位廢掉換上更精準的處罰條例一部分人開車上路就跟隨機殺人差不了多少啊
不會改變
不可能改啦,上層人士或他們的小弟也最容易犯這條,你加重那些人怎麼辦?誰敢這樣修法呢? 事實證明沒有
好狠的司機 沒有理由不判死
坐等法官怎麼判
死人好賠,殘障不好賠
也未必吧,看看之前那個開車把人撞成癱瘓的,也是不賠,法官也輕判,爽的勒!
各有說詞還是要查出真相
大型客運、曳引連結車,感覺道路的相關法條、罰則好像不是很多就算有也不是很嚴格的去執行,台北市來說,有些市區道路是禁止大型連結車進入,但還是有看見過駛入禁行區的,這種類似車禍案件並不少交通部還是法務部是不是該慎重去解決這樣的問題,大車駕駛的違規記點處罰等真的有讓人認真去記點嗎
台中市長怎都沒出來說說看???
忙著去接待F1選手
@@賴毅-j9h 羅媽媽很會做秀感覺很多台中市民都被他的好的外表片呢
地獄是存在的
開大車,都有一種潛規則,人死了,比較好賠。以上推論,不代表本台立場。
一個很專業地方政府,一口人如何變大口,緩衝區對撞區,內輪差,這就考驗這些專業人員。
字幕還是好評的雖然受害者是女性,但因為已經離世,所以用的是"祂"此外,公車確實到了路口要轉彎時,在斑馬線前無論是否有人,現在的規定都是要先停下來左右查看後確認無人再開
有趣的是老是看到開車的說機車要注意,但沒有看到說開車的要注意
真的故意的~~抓起來扁
這已經不是業務過失致死可以解決的問題,已經是蓄意殺人
司機打電話回公司的時間,對話內容是重點
在台中發生,如果家屬有需要,建議家屬直接請台中"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 - 高大成醫師"主刀相驗~
敘意謀殺罪刑嗎
冤有頭,債有主!我只想問司機:「你晚上睡得好嗎?」由於人有良知,所以並不是每個人都為了生存就會去傷害別人。我再問司機:「你有良知嗎?」
恐龍:嗯.....還是可教化
行人和駕駛人都成仇人,路口停止線不改善,只修法條沒用。
乘以2,是这樣的。斑马線~
馬路上有大貨車,大客車,小客車,機車,腳踏車,行人,電動輪椅還有輕軌,台灣人是不是習以為常了,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嗎?
自求多福
只要2度碾壓的就一定是故意的,沒有人會不小心連續撞一個人2次
走在斑馬線被輾死的行人,台灣不愧是行人地獄,臺中更是位於十八層中地獄中的地獄,今天如果不禮讓行人,每個駕駛都有可能是這個駕駛。如果今天我們不認同整體交通教育需要亡羊補牢,每個走過班馬線的人都有可能是這個受害者。禮讓行人,因為你讓了人就是讓你的家人朋友。比起這個年輕人的生命才剛要綻放就被從走。比起刑期跟責任,他的生命才是最寶貴的。
太可怕了 原本壓到手斷 想說還有救 姊果司機補了一腳 就死了
個人以為在出現更好的方法前,公車上、相對外圍路人,需要拿起手機拍攝,最好司機也有看到。有些被迫友人的駕駛者,真的是環境所迫,人太好殺,司法太難,死刑不可能,賠錢大家都知道不談,沒人盯著、天選之人駕照終身,扣點如遊戲…不殺太對不起了,肇事致死一次了,還是優良駕駛,相信可以無三不成禮,就不知有福之人為何?
因為只有受傷,就要賠他一輩子每個月支付,所以這些開大車的都會補刀讓他上天
跟她同行的女學生有看到整個經過
一級謀殺罪啦!
一级谋杀是指有预谋的谋杀,不要乱用你不懂的词
@@leisurefulmadrigal8187打算是讓行人死的移車是預謀
@@yoorana1302 别瞎扯了,这就算是故意杀人也是临时起意
好一個 我毫不知情 笑死~~~~
大車界的傳說:撞死比撞傷賠得少
可憐的孩子
謝謝賴政府
(公車司機精神有問題 無保請回)
法官如果你的家人被撞死,會無保請回。
其實沒開過大車,最好別評論司機的視線角度!!!一個很簡單的邏輯~誰會明明看到人還會故意撞上去???我不是大車駕駛,但我總覺得在馬路上行人的視野要比在車上的駕駛開闊多了!!!行人難道沒看到公車駛近了嗎???唉~
WOW~~好精闢的檢討往生者的評論
@@sam906855 不必再製造台灣兩極對立!!!你是共產黨員嗎???
@@sam906855 你會看到人然後故意撞上去嗎???回話!!!
@@興仔-q6r WOW 好兇呢 ?! 好像自以為自己是對的 不幼稚嗎? 何不看看你自己的嘴臉?這不是建立在故意撞上去 ~ 而是大車司機長期的疏忽以及不在意~還有 沒有跟你很熟 不要在這用命令式的口氣你算三小?? 混很好? 混哪裡不說出來聽一聽?就憑你這種卡小 難怪只會檢討受害者換你回話啊!!!!
您的留言,會讓人感覺袒護大車司機(甚至會讓人覺得也是從業人員)但是這事件起因,依照客運公司說法,也是公車司機轉彎的動作沒有確實完成遇到斑馬線沒有停等查看再過去知道自己左轉視線容易有死角,沒有停等查看就過去再來指控是行人問題,怎樣都說不過去哦
明顯就是故意輾死人應該判死直接執行
台灣國寶高大成
若真的是補油門,故意把人弄死,那,這個就太可惡了,不判死刑的話,怎麼跟家屬交代。
我支持你的觀點 但判死是不太可能啦....
@@Derek-tu6rc至少不能用業務過失致死去起訴,不然判刑太輕。
@@Derek-tu6rc 死刑不能也可能無期,或10年以上。
人云亦云。
交待?申請臺灣傑出人士代表嗎?
按照高法醫的說法有可能司機蓄意殺人一想就很恐怖耶
一邊可能要照顧一輩子
一邊卻只要一次償還
老司機的選擇不言而喻
哪要一次還不用啊!沒錢啊擺爛不是一萬交保
@@williamthomas5262 修得過才有鬼,柯神最重要
@@星野一馬-i8j 所以那些不作為的藍白立為真的很過分 罪孽深重
@@松本武-z1d別再提啥藍白啦,就算民進黨也一樣,我不搞政治,不用跟我說那麼多,台灣就是有政治才越來越爛
這是殺人罪,不是過失致死。
不會 就算司機 壓死十個人 也不會重判 不是氣話 是真的有對 職業大型車的免死金牌
@@e-son2608 免死金牌是什麼?法官特別縱容職業駕駛?事實上不管什麼車撞死人都不會重判,過失致死跟殺人罪差很多,撞死人都是判過失致死。
@@ncuenzo 到時候就知道了 如果人證物證都顯示第二次是蓄意殺人 看看法院對 大型車司機的判決就見真章了
@@e-son2608 我是問你免死金牌是什麼
@@ncuenzo 哈哈哈那是一種舉例,運輸業,砂石車業是龐大的組織,在有很多判決都是有利於他們,這很多故事的不方便說,但是網路應該都能查到
公車體制也是很大一個問題,很常人都沒站穩、坐穩,就急著趕下一趟,誤點罰錢機制也該檢討
很遺憾,誤點機制目前因為缺司機而無解,若取消誤點機制,那麼每站都延遲1分鐘,十站就遲到10分鐘,那麼當天的出車班次至少會少一班(指的是上下班尖峰時段且無公車快速專用道的環境),那麼就會造成民眾困擾,如果直接因為司機少而減班,那麼有機率會讓他們改成自駕出門,那麼用路環境會更加壅塞,況且任誰應該不會喜歡兩頭班,最後離職的人更多,惡性循環;要解決問題的方案目前寄託在無人駕駛的公共工程上,並且為了降低AI的誤判,廣設公車快速專用道是必要的,一方面限縮一般道路的空間讓一般自駕的民眾轉搭AI公眾運輸工具的意願提高,共享交通工具也是必須跟著提高設置量,讓民眾在到站時透過共享工具再分散移動到各自的公司、學校或住家等。
下車不去救人,還上車移車,不符合正常人作為
司機是惡質沒錯,但還有更惡質的是那些在檢討受害者的敗類....如果受害者違規,那你說還沒問題,但今天不是,人家沒違反交通規則、在斑馬線上直行被轉彎車撞到致死,那就是轉彎車全錯,但總有爛人會在這時檢討受害這就很奇葩
不管有沒違規就是不能撞,一些四輪垃圾整天在那帝王行人,真的帝王是那些開車流氓,一個個開了車都以為自己最大,只要擋路的就想撞!
@@deepdrop7400 是阿,結果還有一票垃圾一直檢討受害者,真是有夠爛
胎灣法律會判行人 應注意未注意.
我覺得最可惡的是台中市政府竟然沒在行人多的地方設人車分時
難怪 大車故意二次輾壓 壓到死 比較好賠的傳聞 從小聽到大
恐怖人心
北部公車規定轉彎都要停車再開,為何發現撞到人還可以上車開輾人。太過分了,台灣對利用交通工具殺人還是判決太輕。
交通部怎麼沒把他終身吊銷駕照阿?客運業還讓這種人繼續當司機?
歷史再現,早年砂石車聯結車等大車尤其是有加入工會的都知道而且一定要做,撞人不能留活口。
是的。
沒錯,我是連結車司機。
砂石車的惡法趕快修一修吧!!
真是有夠恐怖的惡質,這樣殺人良心過得去嗎?!回家面對家人都不會心虛嗎?!
不過不要再一直宣傳
「而且一定要做」你這樣說,後進司機不是想法更根深低估,去流傳這種觀念有何意義?一定要做的是「推進改革」吧
補油門疑似謀殺
已經死亡是殺人不是謀殺
單一事件 還有那間公司本身就卡一堆殺人案件(所以 台灣島上公車很長誤點是正常現象趕時間可以搭計程車或者台鐵或者高鐵)😂😂😂
不用判死,判公車輾刑,輾兩次沒死就釋放。
要看部位
此案件有鼓勵犯罪的行為!
希望大眾可以重視!
這公司不倒我不服
國眾兩黨要不要先修這個法把過失致死修蓄意殺人致死
沒死刑大家都不會怕
怕賠償不怕死
如果不怕死那為什麼死刑犯都腳軟
這司機已經兩次肇事殺人,只能判死刑才能對家屬,社會交待!!
不可能執行死刑了,有死刑但實質不執行,我只希望把司機放出來,並且公布照片、電話、地址…等,給民眾私刑最好
很久就聽過,死了比較好處理,
公車的薪資真的是很大問題,人家日本都慢慢開,下車還等你慢慢站起來找零錢再投錢,不會有生氣的,未到站就先站起來去車門前或去找零錢都會被司機念,告訴你危險!!!!台灣公車15塊座那麼遠真的是很不該,應該學日本是用上車站到下車站距離來算車資!!!!不該是15塊座那麼遠,然後國家補貼公車.應該固定薪資,然後一年兩年均無違規無客訴就可研議發給獎金.現在公車路線多就是好賺!!!!
@@陳宗緯-e5d 真是好建議
希望女大生媽媽、家人和親友們可以節哀
情何以堪
司機都知道,直接撞死比較好處理!
如果只是撞癱瘓,一輩子的醫療費用很驚人,跟家屬無法和解!
台中的駕駛都很急,公車比快的!
而且大多數的素質低劣!
有保險,為什麼要壓死,是公司不願意付錢,要求壓死嗎?
@@皮在癢-p3z公車是保了幾千萬?夠賠償嗎?
司機早就知道壓到人了!我相信司機只是因為輾壓二次是刻意行為!
畢竟這種年紀的司機都是認定人死頂多就是賠償一次!
那個已經是個有經驗的老司機了,以前就是撞死過人了,按照SOP就是選擇幹掉,後面有公司喬就沒事了
再可惡也只剩下可恨可悲
司法會維護司機的人權
這個一定調查後,嚴辨.我小時就很恨這種車,包括公車等,印象極差,對這些所謂"司機大哥"(什麼玩意,以為自己是什黑幫老大??)這些人對客人和開車的態度都一個樣,下死下賤,國家要好好整治
這個一定調查後,嚴辨.我小時就很恨這種車,包括公車等,印象極差,對這些所謂"司機大哥"(什麼玩意,以為自己是什黑幫老大??)這些人對客人和開車的態度都一個樣,下死下賤,國家要好好整治
最惡劣的是就算把人壓死,一樣沒有錢賠,既然都沒錢賠要擺爛,何必一定要把人壓死
就看看台灣馬路還要獻祭多少人
過失致死這法條才會被相關單位廢掉
換上更精準的處罰條例
一部分人開車上路就跟隨機殺人差不了多少啊
不會改變
不可能改啦,上層人士或他們的小弟也最容易犯這條,你加重那些人怎麼辦?誰敢這樣修法呢? 事實證明沒有
好狠的司機 沒有理由不判死
坐等法官怎麼判
死人好賠,殘障不好賠
砂石車的惡法趕快修一修吧!!
也未必吧,看看之前那個開車把人撞成癱瘓的,也是不賠,法官也輕判,爽的勒!
各有說詞還是要查出真相
大型客運、曳引連結車,感覺道路的相關法條、罰則好像不是很多就算有也不是很嚴格的去執行,台北市來說,有些市區道路是禁止大型連結車進入,但還是有看見過駛入禁行區的,這種類似車禍案件並不少交通部還是法務部是不是該慎重去解決這樣的問題,大車駕駛的違規記點處罰等真的有讓人認真去記點嗎
台中市長怎都沒出來說說看???
忙著去接待F1選手
@@賴毅-j9h 羅媽媽很會做秀感覺很多台中市民都被他的好的外表片呢
地獄是存在的
開大車,都有一種潛規則,
人死了,比較好賠。
以上推論,不代表本台立場。
砂石車的惡法趕快修一修吧!!
一個很專業地方政府,一口人如何變大口,緩衝區對撞區,內輪差,這就考驗這些專業人員。
字幕還是好評的
雖然受害者是女性,但因為已經離世,所以用的是"祂"
此外,
公車確實到了路口要轉彎時,在斑馬線前無論是否有人,現在的規定都是要先停下來左右查看後確認無人再開
有趣的是老是看到開車的說機車要注意,但沒有看到說開車的要注意
真的故意的~~抓起來扁
這已經不是業務過失致死可以解決的問題,已經是蓄意殺人
司機打電話回公司的時間,對話內容是重點
在台中發生,
如果家屬有需要,
建議家屬直接請台中"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 - 高大成醫師"主刀相驗~
敘意謀殺罪刑嗎
冤有頭,債有主!
我只想問司機:「你晚上睡得好嗎?」
由於人有良知,所以並不是每個人都為了生存就會去傷害別人。
我再問司機:「你有良知嗎?」
恐龍:嗯.....還是可教化
行人和駕駛人都成仇人,路口停止線不改善,只修法條沒用。
乘以2,是这樣的。斑马線~
馬路上有大貨車,大客車,小客車,機車,腳踏車,行人,電動輪椅還有輕軌,台灣人是不是習以為常了,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嗎?
自求多福
只要2度碾壓的就一定是故意的,沒有人會不小心連續撞一個人2次
走在斑馬線被輾死的行人,台灣不愧是行人地獄,臺中更是位於十八層中地獄中的地獄,今天如果不禮讓行人,每個駕駛都有可能是這個駕駛。如果今天我們不認同整體交通教育需要亡羊補牢,每個走過班馬線的人都有可能是這個受害者。禮讓行人,因為你讓了人就是讓你的家人朋友。比起這個年輕人的生命才剛要綻放就被從走。比起刑期跟責任,他的生命才是最寶貴的。
太可怕了 原本壓到手斷 想說還有救 姊果司機補了一腳 就死了
個人以為在出現更好的方法前,公車上、相對外圍路人,需要拿起手機拍攝,最好司機也有看到。有些被迫友人的駕駛者,真的是環境所迫,人太好殺,司法太難,死刑不可能,賠錢大家都知道不談,沒人盯著、天選之人駕照終身,扣點如遊戲…不殺太對不起了,肇事致死一次了,還是優良駕駛,相信可以無三不成禮,就不知有福之人為何?
砂石車的惡法趕快修一修吧!!
因為只有受傷,就要賠他一輩子每個月支付,所以這些開大車的都會補刀讓他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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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謀殺罪啦!
一级谋杀是指有预谋的谋杀,不要乱用你不懂的词
@@leisurefulmadrigal8187打算是讓行人死的移車是預謀
@@yoorana1302 别瞎扯了,这就算是故意杀人也是临时起意
好一個 我毫不知情 笑死~~~~
大車界的傳說:撞死比撞傷賠得少
可憐的孩子
謝謝賴政府
(公車司機精神有問題 無保請回)
法官如果你的家人被撞死,會無保請回。
其實沒開過大車,最好別評論司機的視線角度!!!
一個很簡單的邏輯~
誰會明明看到人還會故意撞上去???
我不是大車駕駛,但我總覺得在馬路上行人的視野要比在車上的駕駛開闊多了!!!
行人難道沒看到公車駛近了嗎???
唉~
WOW~~好精闢的檢討往生者的評論
@@sam906855 不必再製造台灣兩極對立!!!
你是共產黨員嗎???
@@sam906855 你會看到人然後故意撞上去嗎???
回話!!!
@@興仔-q6r WOW 好兇呢 ?! 好像自以為自己是對的 不幼稚嗎? 何不看看你自己的嘴臉?
這不是建立在故意撞上去 ~ 而是大車司機長期的疏忽以及不在意~
還有 沒有跟你很熟 不要在這用命令式的口氣
你算三小?? 混很好? 混哪裡不說出來聽一聽?
就憑你這種卡小 難怪只會檢討受害者
換你回話啊!!!!
您的留言,會讓人感覺袒護大車司機
(甚至會讓人覺得也是從業人員)
但是這事件起因,依照客運公司說法,也是公車司機轉彎的動作沒有確實完成
遇到斑馬線沒有停等查看再過去
知道自己左轉視線容易有死角,沒有停等查看就過去
再來指控是行人問題,怎樣都說不過去哦
明顯就是故意輾死人應該判死直接執行
台灣國寶高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