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right)需要一個basis才能建立。假設一個人話他有權利要求你收聲,那麼他有burden of proof去證明我有該權利,比如話假設有一條法例,或者有合約之類給予他該權利,否則當作沒有該right。而right同duty相對應,如果他有right要求你收聲,即是說你有duty要收聲,而如果你有duty要收聲,則你沒有不收聲的自由。反推,即是只要一個人沒有權讓另一個人不說話,那麼另一個人相對地就要言論自由。這裡言論自由只是指liberty,說話的自由不等於說話之後的自由。
統粹case by case講,不過倫理通常都係case by case好難general去講,因要考慮當時環境。 我覺得哲學家提岀的兩個例子,即有錢人門口和在商場大叫失火,都不需要限制言論自由,第一個反而是先安撫和限制受煸動的人的情緒和行動,另外,第一和第二個例子都教我們不要先去信,而應先Fact check。 況且講者無心聽者有意,人不是化學品咁遇相同條件環境就有相同反應,冇人能判斷那人說話群眾必有同樣反應,群眾未有反應就預先判斷就未免變得好中共,如果群眾有反應既話就應該是限制行動比限制言論更有保護的效果。
Thank you again for this lecture. It helps me think about the current issue of Vaccine passports. But I still have trouble formulating the question of what are rights. The vaccinated have a right to be less exposed to this life threatening virus. The unvaccinated have a right to not be forced/ pressured to take the risk from vaccines. Then, how do we apply who should have the freedom?
@@vinmark5246 What you said is indeed the common phenomenon. But we are re-examining whether it is Right/ proper to put through certain policies. Do we have proper argument to support one or another? And my concerns are if under crisis, gov can put through more questionable policies, I am sure this gov will create more crisis. War included.
個背景好整潔 原來荼毒室可以咁乾淨
笑死🤣我覺得只係將d野放入d袋度,先顯得好乾淨🤣
Harm principle嘅缺點就係佢嘅不可預測性,農民唔一定係被煽動到,就算真係做,都唔一定係關佢事。
都有個point想問:
片中提到公權力要限制言論自由因為其有「可能」會傷害到他人權利,但這個「可能」的gap是不是有點大?似乎會好容易引起argue?畢竟我們都不知道所說出的話會造成咩後果,再加上如今網絡力量之強大有可能會引發蝴蝶效應,造成我們說這段話之前無法預料到的harm。如果如此推論,我們是否什麼話都不能說?例如回到豬文講染頭髮的例子,似乎係最唔會harm到他人權利的表達,但係如果某一日顏色成為一種政治隱喻,例如之前的「黑衣」「白衣」,當顏色有種凝聚力同煽動力的時候,它似乎亦都有「可能」會harm到他人權利,咁係咪連穿衣自由都需要被限制?
呢個就係我覺得好confuse的問題,如果下次開live可以解惑就感激不盡了~
说句你好,也可以伤害到其他人,有些人他偏要听啊,言论自由应该被限制的嗎?
如一個社會的「傷害他人的可能性」演變至單單從「顏色」都能構成的話,是否已經偏離自由社會大眾認知的「正常」,如已偏離「正常」,要改變的是否令到社會偏離正常的本質原因,而非不斷改變自由界限去適應「偏離的社會」。
你這段說話harm到我啊, 那我可以禁止你說話嗎?
我個人覺得如果按豬文講解,如果某組織話著黑衫就有機會被武力制服,咁嘅話係侵害著黑衫嘅人免於侵害嘅權利,所以應該換句話說就係限制咗衣著嘅自由,另外拋多個問題出嚟,如果係軍服呢?有冇唔同?如有見解歡迎討論
我們做一件事說一句話都會有個合理預期,所以即使我們無法確保每一個說話及動作的所有結果,也不應被禁止說話和行動,只要合理預期的反應是符合道德(在這裡可能是指不損害他人權利)。
政治隱喻那個問題,我不排除政治隱喻有凝聚力,但煽動力我有所保留,即使有也不會很高,所以並不能得出會harm到他人權利,除非隱喻能夠達到鬥牛看到那塊布晃動的衝動那個級數的煽動力,否則都很將政治隱喻拉到傷害他人權利之上。 (但若果真的出現這種程度的煽動力,我會先建議那人去看醫生)
例如 有一個人看到紅色就會產生衝動去打人,就算他真的打人傷害到他人權利,基於一般人不會因看到紅色而產生衝動去打人,所以展現紅色不應該被禁止,否則只是傷害人們展示紅色的權利。
又例如 有一個人看到色情海報後產生衝動去非禮人,基於一般人不會因看到色情海報而產生衝動(大到)要去非禮人,所以不應以此理由去禁止掛色情海報(假若你確為可以禁止掛的話,必需同時禁止在私人空間掛),否則只是傷害人掛情色海報權利。
而且,在以上例子,我們普遍不會將他所侵犯別人權利的行為歸咎於紅色或海報(隱喻),可能在舉例上是全知而影響到判斷,但一般看到有人打人不會聯想到是紅色作祟。
所以那種政治隱喻能否達到harm到他人權利,個人極為懷疑。用回影片中的兩個例子,在影院大喊火燭,即使不達到人踩人或引起大混亂的充分條件,也是達到合理預期。 生氣的粟米商那個例子也是如此。 而我舉的兩個例子,已經不能稱上充分條件,也不是合理預期。 你的例子我認為也是不達到充分條件和合理預期,因此穿政治隱喻顏色的衣服並不能傷害到他人權利,因為這並不充分又不合理,基本上是稱不上「可能」。
我得兩個標準,
1. 個人對政府同政權既批評唔會比公權力限制,
2. 言論自由不包括有目的性同具體行動既"犯罪預言", 比如"預告放炸彈" , "預告殺人"
除了以上兩個情況外, 如果社會既公權力唔限制你既就可以叫有言論自由,
但唔限制僅僅指唔會比人拉, 唔代表冇法律外既後果, 有咩後果要自己承擔.
收音仲衰過live?_?
用返live個mic仲好
個咪頂唔順
聽到siren 響號聲,等我仲抆左個耳機聽😆
希望可以睇多一集,講解吓當權利面對衝突下,對自由限制的處理方案。
我應該點理解「知情權」和「被違忘權」? 當維護權利時可能觸發「人身安全」或「公平競爭」問題的時候,又可以點分析?
我覺得 10:48 有 circular reasoning 嘅問題:
豬文話:因為 '佢冇權利唔聽我講嘢',所以我講嘢不構成 harm ,所以這情況下"我有言論自由"。
但想深一層,為何 "佢冇權利唔聽我講嘢" ? (我認為這裡的"聽"是 listen 的意思,不是 obey)
我認為 "佢冇權利唔聽我講嘢" 的原因係 "我有言論自由"。換句話說,因為 "我有言論自由",所以 "佢冇權利唔聽我講嘢"。因此這裡出現了典型的 circular reasoning:
1. 豬文:因為 "佢冇權利唔聽我講嘢",所以 "我有言論自由"。
2. 我:因為 "我有言論自由",所以 "佢冇權利唔聽我講嘢"。
這情況就等於 "Everyone loves Rebecca, because she is so popular."。但這不代表豬文的推論是錯的,只不過是 (no offense) "廢話"。
但這當然是基於我的推論 ' "佢冇權利唔聽我講嘢" 的原因係 "我有言論自由" '。我不太肯定我的推論是否正確但表面上好似幾合理。
唔聽既權利其實有,同時無須限對方言論,就好似當年陳水扁話佢自己唔睇電視同報紙,都唔知幾快樂。
權利(right)需要一個basis才能建立。假設一個人話他有權利要求你收聲,那麼他有burden of proof去證明我有該權利,比如話假設有一條法例,或者有合約之類給予他該權利,否則當作沒有該right。而right同duty相對應,如果他有right要求你收聲,即是說你有duty要收聲,而如果你有duty要收聲,則你沒有不收聲的自由。反推,即是只要一個人沒有權讓另一個人不說話,那麼另一個人相對地就要言論自由。這裡言論自由只是指liberty,說話的自由不等於說話之後的自由。
曾經有個人同我講.....
"你唔帶口罩係剝奪緊我生存嘅權利!"
你逼我戴口罩係剝奪緊我生存嘅權利
你要我戴套你剥奪我高潮既權利!👻👻
豬文影片高質素嘅一個原因係佢quote 同 personal opinion 分得好清楚,總體觀感好neutral。 觀眾可以獲得知識同時可以選擇自己嘅立場。
影響染料廠生意???😂
笑死我
豬文真係識哲學㗎!
我讀牛津架!
未睇先問,傷害人民民族感情算唔算傷害別人
how about protesting against and rush into legislative council and affect the members to conduct further public discussion.??
well explained well explained❤
多謝分享!
個問題會變成Harm Principle被濫用, 如何判定有傷害既言論,
批評高官權貴都有可能令佢地受傷害, 違唔違反Harm Principle?
12:06 好想聽多啲,如果可以拍到就最好
所謂自由究竟要從有界線就等於非自由還是由社會共識判定自由界線,如果是前者自由基本上是自私既表現,如果是後者即不同社會背景應有自身既獨特性,全世界不同社會不應抱持自身傲慢對他人無端指責,即係根本無所謂普世價值,除咗基本生存權
有個小小既問題想請教下
如果侵害權利係界定能否行使公權力限制言論自由既條件
咁作為公眾人物/KOL / 對社會有更大影響力既人既言論自由被約束既條件係咪應該會比普羅大眾苛刻
假設如果係既話
係咪顯示到唔同既人(有/冇社會影響力既人)被公權力限制言論自由既條件係有所不同
如果係既話
又可以用咩既準則去界定唔同人言論自由既可被約束性
我認為答案應該係「係」
就好似某國總統如果喺社交媒體發表種族歧視言論 而佢既影響力足以達到煽動群眾作出對某種族人士實質的攻擊性行為的話 咁公權力就應該限制佢既自由 而呢個限制同樣係以「傷害原則」為基準
@@maxdeutscher6493 我反而覺得你講嘅答案術語屬於【唔係】wor
因為如果都以【傷害原則】嚟判斷嘅話,就算係一個只有 1個 follower 嘅人發表左仇恨言論,都會有機會造成睇左嘅人做出傷害他人的行為
只不過礙於執法成本,公權力或者呢D社交媒體會比較關注KOL,因為佢地影響力大,但係咁樣並唔能夠合理化影響力細嘅人發布仇恨言論就係OK嘅
如果唔考慮執法成本 而又遵從傷害原則,無論影響力大小 對每個人應該都係一樣嘅, 除非佢嘅言論完全private無其他人睇得到
@@idfcs 你講既嘢確實無錯 但除左執法成本之外 對社會有較大知名度同影響力既人既仇恨言論會有名人效應 雖然「只有一個follower既人」同埋「有10萬followers」既人發出同樣既仇恨言論 喺基於傷害原則確實有令他人實際作出攻擊性既行為 兩者都係不道德 但後者所引致既發生可能性同埋傷害程度、範圍都較大 所以影響力較大既人變相背負著社會責任 所以我認為問題既答案都係「係」
我諗Home L. 意思係不論什麼人
只要有對人發出仇恨言論皆有可能造成傷害
影響力與否不影響會否有可能造成傷害
因此約束係一視同仁
Max D. 諗法同我都似
影響力較大既人既仇恨言論較有更大可能造成傷害
根據"可能造成傷害"程度去配置相應約束
其實應該界定下
到底呢個"可能造成傷害"係點計
因為唔同人既 仇恨言論 對唔同人造成傷害既可能性都唔同
極端d講,如果豬文染頭髮令街上有人見佢好憎染髮既人,跟住走左去傷害第d染髮既人,
咁會唔會推到豬文染髮該被約束既結論?
因為呢個令人"可能去傷害人"既可能性不能排除
問題會變左傷害出現可能性大小係咪都係考量約束程度既因素
最近林作被炒,可以點套用harm principle?
個問題係啲社交媒體唔係政府,我地係咪真係可以譴責佢地唔比人用佢地嘅service?
想請問粟米商人例子中,鄰居的言論跟據J. S. Mill的harms principle 可被禁止,是基於鄰居大叫可能危及了商人的權利。 同時,如果鄰居不大叫,會否是一個不道德的做法( 有份替一個無良商人隱瞞甚或令農民無錢出糧受餓等)? 又假如各人都有自身的權利,那又如何平衡那一方的權利先得到保障?
但權利是誰賦予及定義是什麼
產權的主人賦予
咁熟嘅粟米商人個logic。煸動群眾引起傷害就唔啱,咪就係國安法..?!
朱文,有個問題我心裡想問幾年,今日竟然聽到你呢個harm theory 🙏. 用 corn dealer 個logic, 如果企喺街側邊講嗰八個字,會令啲小朋友衝出去俾人拉俾人打,咁街邊嘅人有無harm 到啲小朋友。🥲
可唔可以拍一集講“Harm”?
如果限制言論可以讓大部分的人繼續活在泡泡內過美好生活, JS Mill理當同意吧... 效益理論?
有個比較recent嘅問題就係harm principle可唔可以用黎justify強制對covid嘅vaccination? 打covid疫苗本身有一定風險,所以人應該有權利決定自己是否vaccinate; 但同時喺疫情情況之下,唔做vaccinate又有機會harm到人嘅生存權(?
管治社會從不討論道德/哲學。管治社會只會講點樣令到部機器可以繼續run。如果係公司,就講緊僱傭合約,可以揀做定唔做,如果外面大部份公司都無呢個要求,僱員自然會揀其它公司。如果係講緊國家,就係講緊個政權嘅合法性/認受性。歐洲國家如果大部份人反對而強行實施,下次選舉就要承擔後果。
@@hk_200k 同意,管治係追求整體well-being,利益結果為先而不是道德理念這些。又或者說,有時提倡某些理念只是輔助達致某些實際利益,只是人家只說前半,我們應該怎樣怎樣,而沒說後半,其實我目的是什麼什麼
@@chs7593 雖然管治社會不需要討論太多道德,但係政權合法性同埋政策合理性可以辯論🤣
这个话题可参考“1st Amendment exceptions”
行年宵 講火粥呀你呀 米以為人地唔記得XD
8:58 CCTVC 應該睇下呢集
白頭文仔別有一番風味👍🏻
彼此尊重係言論自由嘅前提😇
但我對農民講:商人就在大屋了,目的就係想激起民憤,民憤會帶來咩後果唔關我事,因為引起民憤真正個個因不在於我
講得好好呀文仔
文仔哩幾年邊有白過!
準牛津博士每日寫500字啦👍
"自由" 和 "權利" 長久以來被混淆地應用,亂象不斷地出現和產生,它們之間有分別嗎?
沒有座標性的定義,永遠處於緣木求魚、刻舟求劍階段。
我怎判斷我的說話會否傷害人呢?
我諗緊周界影人相依個問題
那如果是在一些比较封闭的文化里面,他们觉得某种群体的出现或者某种行为让他们产生恐惧呢?比如有亚洲人见到黑人会感到害怕,会联想到某些黑人的暴力行为从而为自己的人身安全感到担忧。虽然他们的恐惧是建立在歧视上,但是恐惧的感觉是真实存在的,那Harm Principle 又怎么去解释这类型的情况?或者说,“伤害”应不应该要分类或者考虑the degree of harm?因为见到黑人感受到的恐惧其实反映了社会对黑人的更深一层的伤害,那么在见到黑人感受到的恐惧带来的伤害和黑人要在这个制度里受到的伤害在哲学意义上有没有轻重之分呢?还有,所有的“伤害”的感觉都是justified 的吗?
出多啲片la 兩個星期先得一條
所以言論自由被限制嘅條件係,直接或間接令他人感到生命受到威脅,或,令他人失去應得的自由?
好翹口,唔係好明咩叫10:51“佢有冇權利唔聽我講嘢”,咁點解係冇權利呢?佢可以選擇唔聽吖嘛。冇權利好似就 強逼 咗佢要聽我講嘢噉樣。
同問
我諗文仔呢度應該講錯咗 。
「冇權利唔睇我個頭」,呢句意思即係解街上面嘅人一定要睇你個頭咁解。
佢應該係想講街上面嘅人冇「睇到我個頭然後覺得好靚」呢一個權利,染乜嘢頭髮都冇傷害到佢哋嘅權利,所以阻止其他人染頭髮(即使係染到文仔藍色咁柒)唔應該被證成
同問
我諗,喺哩度問緊嘅係,「保證自己聽唔到你講野」係咪A嘅權利之一。如果係,表示你有義務唔畀A聽到你講野。但好明顯,你冇哩個義務,所以A係冇哩個權利,冇人需要保障佢跟你嘅言論隔絕,即使佢一旦聽到會玻璃心碎。
按哩個理解,即使A冇「保證自己聽唔到你講野」嘅權利,都不至於強逼咗佢要聽你講嘢。理由在於,沒有「保證自己聽唔到你講野」嘅權利,跟擁有「自行選擇接受甚麼資訊」嘅權利,兩者有不同。由於A擁有後者,所以A仍然有權揀唔聽,但其他人相對應嘅義務就只係「容許A自己揀聽D咩、唔聽D咩」,而唔係「禁你言(從而保證A唔會聽到你講野)」。
明白了,多謝
領口個🎤是咪無開?聽到鏡頭後面有抖氣聲~
好耐無見既系列!
統粹case by case講,不過倫理通常都係case by case好難general去講,因要考慮當時環境。
我覺得哲學家提岀的兩個例子,即有錢人門口和在商場大叫失火,都不需要限制言論自由,第一個反而是先安撫和限制受煸動的人的情緒和行動,另外,第一和第二個例子都教我們不要先去信,而應先Fact check。
況且講者無心聽者有意,人不是化學品咁遇相同條件環境就有相同反應,冇人能判斷那人說話群眾必有同樣反應,群眾未有反應就預先判斷就未免變得好中共,如果群眾有反應既話就應該是限制行動比限制言論更有保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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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特朗普被社交平台禁言”呢件事係咪正正踩中左呢個邊界?支持既人可以認為特朗普就係鼓動人衝入粟米商人屋企(國會),係侵害民主制度;反對既人或者衝入國會既人係認為選舉不公,佢地衝入去係捍衛民主制度。睇完條片好似偏向支持禁特朗普發言,但有睇live知道豬文覺得唔應該禁既,可唔可以講解多d點解有呢個唔同🙏🙏
nice
從來都唔係自唔自由言論問題,係雙重標準問題
所以應該點理解 TWITTER FB 刪侵 ACCOUNT
政治上可以反對
道德上呢,就要睇你認為Trump有冇煽動暴力。
而且另一個問題係社交媒體應唔應該有權力收人聲。
可以睇下 說書客 補魔心事台 2020-1-12
言論是一種行為,行為一旦有上限或底線就不再是自由,而成為另一個名稱。
你搞清楚絕對,相對概念先留言啦
3:41 字幕偷偷地串佢肥
哈哈哈!
🙏👍👍👍👍
有, 拍
正
挑战一下,一位员工在办公室公然批评老板,老板觉得唔啱听,但并未伤害到老板的任何权利,老板是否可以以解雇作威胁要求员工停止批评?
类似地,当总统使用社交平台提供的服务,发表平台觉得唔啱听的言论,违反平台的条款,平台是否有权要求总统停止继续发表,否则拒绝向总统继续提供服务?
如果員工唔因為老闆威脅而停止批評
結果俾老闆解僱
員工可以以「不合理解僱」去告老闆
因為員工簽聘用合約時
並無訂明
晌辦公室公然批評老闆,公司係可以解僱員工
所以簽返你條問題
老闆可唔可以威脅員工?
佢可以呀,犯法之嘛
@@IMSune 如此看来,用户只要唔违反社交平台嘅条款,社交平台都唔可以任意地拒绝向他人提供服务。甚至只要用户注册了账号,社交平台都有义务向用户提供服务?
@@IMSune 如果老板因为公司经营困难而裁员,应该可以解雇员工,属于老板单方面毁约,但只要赔钱就唔算犯法。
类似地,社交平台因技术问题而无法向用户提供服务,或者因经营不善而将平台关闭,应该都算违约,但似乎违约就唔需要赔款或者任何法律责任,唔需要付出任何代价。
@@fumimitsuzawa8349 因為社會平台係business
所以我唔會話提供服務係義務
More likely係信用問題
無論因為系統問題,令所有用戶用唔到服務
定係個別用戶晌無違反用戶條款下,被人禁言
都係信用問題
@@IMSune 但平台并未承诺只要唔违反条款就保证会提供服务喎?
知你染頭喇😂
請問哲學中有什麼書籍探討何謂權利? 謝謝🙏🙏
社會契約論
呢樣野同歧視可唔可以扯上關係
好直接嘅例子就係某D鋪頭唔做某D人嘅生意
究竟係店主選擇客人嘅權利大D, 定係顧客幫襯嘅柱權利大D
又或者係發表歧視同性戀者嘅言論
究竟我唔鏜意同性戀者嘅權利大D, 定同性戀者不被歧視嘅權利大D
我個人認為反歧視正正就係歧視緊某人對某事物嘅感情
好難好詳盡咁講, 希望大家明我講咩
好小氣,咁都要為自己個頭平反
Thank you again for this lecture. It helps me think about the current issue of Vaccine passports. But I still have trouble formulating the question of what are rights. The vaccinated have a right to be less exposed to this life threatening virus. The unvaccinated have a right to not be forced/ pressured to take the risk from vaccines. Then, how do we apply who should have the freedom?
這是涉及「大眾利益」與「個人自由」的永遠辯論,同樣問題同樣發 生在「是否應強制戴口罩」,是否應解禁防疫限制「與病毒共存」而犧牲小數高危群組的健康但對大眾的自由與經濟有利。
在處理重大危機的情況下,政府必然選擇限制個人自由從而更有效管理達至更大利益,典型例子為戰爭時期的戒嚴,限制個人在和平時期所擁有的大部分自由是大部分人都認為是很合理的。
@@vinmark5246 What you said is indeed the common phenomenon. But we are re-examining whether it is Right/ proper to put through certain policies. Do we have proper argument to support one or another? And my concerns are if under crisis, gov can put through more questionable policies, I am sure this gov will create more crisis. War included.
拍片講啦
反而想問,明明係個商人仆街先,而家先會俾人尋仇,點解要保護佢?
順便問下你地遲啲會唔會講下vigilantism
因為大家都報私仇,社會就崩潰,要有公正既程序去斷罪
贏自己贏人哋!手動夾硬播花瓶廣告!
個收音唔掂bo
講大話引致harm我尚且明白,但個米商壓榨米農係事實陳述,講事實又算唔算煽動? 咁報紙報事實又會唔會被演繹為引致harm? no harm世界的價值大於知情權的價值?
Harm principle最後就變成所有嘢嘅harm演繹,誅心咁harm落去、滑波咁harm落去,harm全部都係harm。
攞番米商米農個例子,價值觀上可以係支持米農斬死米商,但喺操作和參與上不支持說出任何說話促成米農斬死米商。 所以我問題就係講事實都唔得?
再講,事發在前,米商一直壓榨米農的種種手段和當中的說話,又有冇犯到harm principle? 佢一直都犯緊harm principle傷害人,我認為他人就可以同等地犯harm principle去對你。 只要對等,全世界都係harm嚟harm去,好似地球對流層中的熱平衡一樣,不斷平衡直至混沌。
效益主義咁講,你傷害咁多人生活水平咁耐,而家一鋪過食番,快樂指數回升,公道兼抵有餘啦。
激嬲百姓可能助長獅鳥,而不是支持了程序正義。
其實權利都唔係well define, 例如政府立左法唔可以講粗口,咁我係咪有唔聽粗口既權利?
咁就要睇下呢條法例本身有無侵犯咗個人基本權利
有興趣呀丟講d唔講d
。☝️🖐
係極權統治既地方,係要收一收口既啦
正同世衛專家去中國時話好好好,好合作,一離開後就話中國好唔合作,封鎖資料咁
真係有界限?
fuck you!
@@SB-lg1ly you are so nice 👍
阿朱,連呢度都見到你
@@angelpatforever 係呀,剛好對呢個題目有興趣😅
睇完之後值得反思
我就好好嘅,不嬲都無唔畀文仔食燒賣染頭髮,文仔放心食燒賣染頭髮😇
傷害 vs 權利
呢一部分真係好深
我喺商人門口大叫 佢喺入面
咁商人都有權離開屋企,佢又唔係俾人非法禁錮... 咁係唔係叫做有權利免受傷害呢?
好想知豬首領點樣理解
但例子入面嘅前提係 間屋係個商人嘅屋企 佢嘅私有物有不被侵犯嘅自由
@@maxdeutscher6493 咁我都無叫人,衝入去令到佢的私有物被侵犯。
@@edwin9192 因為佢既說話喺果時有足以煽動群眾衝入去既影響力
豬文可以就連登網絡欺凌阿mo嘅言論自由
文仔唔好喊
js mill睇黎大愛左膠嚟㗎喎
收音如果少d回音就好了
講得有道理, 但有一個好大既問題, "每個人既智慧唔同",如果冇標準, 就各有各講, 兩邊撕裂。
仲有, "權利", 係一個集體既概念,你個人既"權利", 如果會令成個社會受損, 就唔應該有咁既"個人權利"
整體VS個體, D人唔明白, 現代社會其實係講求整體。
100種聲音都存在既社會, 係唔會有進步, 只會分裂。
你而家咪用緊你個人權利發言而製造緊分裂,從而損害社會集體利益,集體先於個人吖嘛,咁你就唔應該享有而家發言嘅呢個個人權利,因為製造緊分裂。
如果你想回應我,就即係各有各講,如果你想界定標準,即係你就係標準,即係你就係集體,即係你就係統一,否則就係分裂,令集體社會受損,咁樣社會唔會有進步。
原來限制言論會進步,咁以後唔好再參與討論喇。
@@EddyCheung009 黃屍的確只會考慮到自己。
而家有人話唔準講咩? 但當你發表個人言論時, 如果會影響到成個社會既安全, 仲要講??
點解你覺係"有整體, 就唔會再有個人" 呢??? 但我可以話你知, 美國而家就樣樣都個人主義, 先會令到民不聊生, 經常四出戰爭武力威脅其他國家, 幾百個軍事基地, 12艘航空民艦, 華爾街經濟侵略。呢D全部都係個人主義既象徵。
太深奧, 身為黃屍及民主自由撚既你, 唔會明, 冇需要再繼續講。
你係時候進化啦。諗長遠D, 唔好只睇兩三年。
@@waiu0235 你而家咪就係正正淨係識考慮自己,而挑起矛盾,插入政治符號標籤,製造緊分裂,放棄咗集體先行嘅主張,令個社會不能進化。
@@EddyCheung009 你呢D就係黃屍手段。 原本社會冇事, 但就係有你呢D人, 要製造"本土意識", 不停強調"個人自由"。但完全唔提及對社會既更大責任。
你如果否認"本土意識", 即係同黃屍犯民英美割蓆, 因為佢地不停鼓吹"香港係獨立"
@@waiu0235 我警告你不要借故說出甚麼獨立、甚麼意識這等字眼,這就是不限制你等言論的後果。 你此等措詞就是在搞分裂,傷害主權意識,其心可誅。 有你在說,必然更多人會在說,你正在製造謠言,無事生非。
收音咁奇怪?
又搞衰啲聲呃課金?
其實你地講個D自由, 根本係自私, 真正既自由係你有權選擇可以唔做咩, 唔係放大你可以做既野阿朋友
呢種思想既人不叫追尋自由, 成日仲係自由呢兩個字想爭取更多權利, 自由唔係咁解讀, 用harm principle 嘈100年都無結果, 社會就係要有order, 你有自由就有權利有義務, 自由既前提係要有自控架, 一尾只鑽權利不講義務代價既人朋咩講"自由", 睇一本書就講呢D道理, 再睇多D外國既野人地點講自由諗多幾個層面先再講啦, 你咁樣只係夾硬睇左本書附加落去立場去肯定自己, 咁樣唔係理想思考, 只係同D人失戀睇兩性書, 之後話我都話架啦, 係D男人仆街, 係D女人水性楊花一樣
不斷找書本資訊去肯定自己呢D唔叫學習叫自HIGH自我洗腦, 真正學習既人係想睇D書令佢能夠進步反思或者改進自己做錯既野
係啦~好叻呀你
好少可會喺呢個channel睇到一個內容空泛到可以話係9up嘅comment
除了頭4句,後面都贊同
睇兩本書做到oxbridge博士生?😂
自殺是否符合Mill的自由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