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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影片的重點叫做合法的伸張自己的權利法規的規定是說他今天牌不管翹多高只要沒有被車體擋住只要後方可視就是合法為什麼要拍成影片就是告訴大家自己的權利在被剝奪的時候不要像個被大家洗腦的人一樣接受這個不該接受的事實所有人都可以覺得觀感不好就好像有人覺得抽煙不好可是在法律上抽煙就是合法也不是為了要刁難驗車的如果今天驗完又改回來那政府設監理站幹嘛你問題沒解決啊你只是在逃避不是你的觀點就是法律法律就是法律只要符合規定即可當然政府官員不可能那麼懂車條文沒有規定得很清楚就是了但我覺得監理站的人的問題不是他們本身而是政府管理監理站的系統監理站是代替政府執行他們要檢查的車況所以沒有什麼主觀標準是以法條為依據
我不知道怎麼說了你幫我解釋得非常清楚.......太優質的觀眾了
牌照有固定角度。你的牌角度太高 合理 法規🈶️規定牌號不依指定位置懸掛 是可以開罰5400是可以吊銷車輛牌照。不是開玩笑你有你的權利 可是不符合規定你這條牌照安裝位置 就有明文規定 還挑戰法規 難過監理站會定你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規定:機車號牌除應懸掛於原設有之固定位置外,並應正面懸掛於後端明顯適當位置。如果牌照任意傾斜、改變角度,使得車輛在「行進中」讓執法員警或其他用路人的肉眼不易辨識或容易有所誤認即屬不當。就算違規
錐子就錐子,還有這麼多屁話。
@@慢半拍-y7l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規定:機車號牌除應懸掛於原設有之固定位置外,並應正面懸掛於後端明顯適當位置。法律就寫到這邊,後面的都是你自己解釋腦補的ok?
@@慢半拍-y7l 反正依照監理站規定跑就是了。。
下次也烙人一起驗車 感覺跟康康合體驗車應該爆表精彩
陳夕雲 還有教士
火花羅
這根本開戰團
Igweit 別忘記13N😂😂
想到康康的臉就很好笑
現在驗過了,接著在路上被警察看到可能又要被開單,然後你又要花時間去申訴,這是一個惡循環,怎麼看都覺得是車主吃虧...
痾... 我也改短牌架...是沒那麼翹啦(純粹覺得沒很好看)... 然後小捷可能跑兩次火氣有點大...真心覺得可以好好說話...這部有點...監理人員也是蠻辛苦的...感覺不需要那麼嗆...畢竟是公眾人物...也是有粉絲的人...觀感不太好...可能會誤導一些年紀比較輕的粉絲驗車就是要這樣!!! 就是要吵架!!! 這樣才會過!!!個人覺得不是很優~
阿就能改 在那邊不行不大聲要笨笨的被刁難嗎
本來就這樣,不然你給我奏兩下啊,被凹不用反擊的哦?你出去就是被欺負的那一個
@@Itscmhere 如果你覺得只有吵架才是反擊…大聲就是秋就是屌94帥……那……我不予置評……😅😅
@@chingmimzy3391 法規就在那邊 它們根本沒學好 或者根本想刁 甚麼都不懂 真不知道它們辛苦甚麼
認同+1 沒必要情緒式教學,樹立理性交流的車友形象很重要。
以第三者角度看這個車牌,直覺真的翹的高,真要沒有爭議,那就要明確修法,規定車牌面必須要與地面成垂直90度,誤差在+-5度內,才有規範讓民眾遵守法規。
我覺得角度真的有點低...應該明文規定要45度比較好,動跟不動其實對於可不可辨識還是有落差的。
那是之後的事現在就是合法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明明可以規定一個角度範圍,讓大家遵循,卻搞個灰色地帶,讓人民與公務人員不停的發生摩擦與爭執
@@summer611110 政府就是要大家不合啊,大家和平相處才是他們不樂見的
所以不能辨識嗎?蹲下來也看得到吧?除非你是瞎子
明文規定75-80度,超過就違法啊!何必在那邊辯論?
我就想問,驗車時站在後方是後方明顯可視,實際情況呢?在街道上有多少情況可以看的清楚?後方距離20公尺也能看清處嗎? 側後方10公尺也能看清這個掛牌角度?規定的用意是讓其他人能(清楚)辨別車號,如果有任何行車狀況發生的話,容易辨別車牌後能找到車主資料進行後續處理。怎麼看都是在硬拗,抓著文字遊戲玩漏洞
改裝翹牌說白一點就是故意讓人有機會辨識不易,不管是被檢舉還是怎樣~都在移動時會增加辨識難度
不對 只是單純覺得原廠牌架很醜而已
沒有,只是原廠牌架真的醜而已,要增加辨識難度我掛假牌不是更快嗎
車牌應依指定位置正面懸掛 不得刻意向上翹起懸掛以免受罰發布日期:107-06-01發布單位:土城分局如果覺得自己的車子車牌固定掛在車後不夠帥,可不可以故意將牌往上翹起,或者加裝旋轉車架來改變一下呢?答案是不行的喔,如果車主這樣做的話,可是會觸法而被警察攔下來開單的。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一般車輛在出廠的時候通常即設有固定位置以便懸掛車牌,車主應將車牌正面懸掛於此,除此之外如果車子未設有固定位置時,則可將車牌正面懸掛於車子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車主是不可以任意亂掛的。如不依規定擅自亂掛,譬如刻意將車牌向上翹起來或改裝旋轉車牌架等,依法將會處以罰鍰新臺幣5,400元~10,800元並且吊銷牌照。舉例來說:去年4月間就曾有一位車主,因為機車車牌刻意向上翹起懸掛,被林園分局中庄派出所的警員,在鳳屏一路將他攔下來而開了一張未依規定懸掛車牌的罰單。車主收到罰單後很不服氣,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表示,他的車牌是有向上翹起沒錯,但是停下來時,眼睛這樣看車牌,都可以清楚的看到啊,並不會使人無法辨識車號,警察只憑自己的認知,就說他有違規而開單並不公平,因此,請求法院主持公道,撤銷罰單。法院受理後,法官檢視違規照片後認為,這個車主故意將車牌翹起,使得車子在行駛間,不管是警察或其他的用路人都難以清楚辨識,就算車主辯稱機車停下來的時候可以看清車號,但是車輛行駛時使人難以辨識,將會使得道路交通管理的有效性及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受到影響。因此,這樣確實是屬於違規行為,判決車主敗訴需繳交違規罰款5,400元、吊銷牌照並需負擔訴訟費用300元。就此,交通局提醒:車牌的懸掛應依規定掛在其原有固定適當的位置上,不得擅自裝設於旋轉架上或刻意向上翹起來懸掛。這除了可以避免一小部分不守法用路人,利用這種方式來躲避違規照相或在道路危險飆車、競速行駛外,如果遇有肇事逃逸事件時,也會使得肇事駕駛的追查產生困難,或防止有心人士利用這種方式來作為犯罪手段。因此,希望各位車主們皆能遵守規定,共同維護道路行車的安全與秩序。
我覺得這真的有點翹,蹲下來的視角有點半掩的感覺。法規是說可視是沒錯啦,不過每個人對於可視角的定義不同。還是要跟你讚一下,捍衛改裝權利。
沒錯你的觀感確實會與我的不同,這點我完全能接受但是很少人能跟你一樣保持客觀中立的態度來跟我說這件事情不得不說遇到你這種有水準的回覆會讓人心情很好
問題沒有一台後方的車輛會以蹲下的視角看你的車牌的啊 連蹲下都清楚可視 不懂監理站人員還有什麼好雞歪的 硬要凹 誰知道遇到葉問
李俊彥 這問題的答案我知道,因為現在許多新款車的行車記錄器會內置在車進氣孔或車牌附近的位置,我不知道有什麼意義,但這時如果要拍照檢舉違規的話,車牌上翹基本上一定看不到而且還有諸多情況是你我想像不到的,請不要以單方面的觀點攻擊監理站人員。
@@allanchang1126 你家行車紀錄器裝哪拍不到甘我屁事,你這真的無聊因為鄭捷拿刀砍人,所以有買刀要回家做菜的人都可能會去做殺人犯的事情嗎買菜刀的人都有可能犯罪?
@戰神鄒小捷 看到你回的第一句話真的讓人心涼(已退訂),你真的確定這麼說沒問題嗎...先說我沒有要跟你戰的意思,本來車牌翹多高會影響判斷就是法律的灰色地帶,據理力爭本來就沒錯,但如果因為自己守法車牌角度就可以不受限制,那其實根本沒必要裝車牌給大家看到。舉的例子乍聽之下有道理,但這世界就是會有人會當老鼠屎,買菜刀殺人的人至少會被攝影機拍到還抓得到,你車牌上翹以後如果又是熱門車款又該從何找起?法律本來就是最後一條底線,他是最消極的方式,但到這地步都無法讓違規的人受到應有的制裁那法規就沒什麼意義了。不可否認的是,就是有一個老鼠屎打翻一鍋粥的情況在重機界發生((幫QQ
後面那個 靠邀 雞掉了 直接笑噴
針對車牌辨識度,建議在不同距離、不同環境(白天或黑夜)下,去做翹牌與非翹牌的比較(比較符合實際行車狀態);而不是站在機車後方幾公尺內站、蹲著去比較。
後方直視遠一點要看清楚還真的頗吃力,,規定要直視清楚不是沒有原因的!改翹牌大家要改都很簡單,監察單位不嚴格執行.倘若肇事逃逸案件因翹牌辨識不清而追查不易,也算失職.遇到肇逃不是只有路人甲乙丙會遇到,也不是嘴巴很會戰就公理100分
重點是這法規就沒說幾度啊,要嘛趕快去修法把規定修好
你可以去建議修法
@@hus3563 重點是每台車就都不一樣怎麼限制幾度 而且規定出來有用嗎?驗完車還不就換回來了
既然法規有模糊地帶,那判斷以誰為基準才對呢?監理所人員?民眾自己?
@@hus3563 不能同意太多了....警察執法配量角器...超過多少就開罰..
其實法規修法直接規定幾度且不可修改就好了,就沒那麼多爭議。另外這車牌蹲下來看辨識真的有點吃力,太翹了,被撞倒躺在地上站不起來的還想辨識可以直接放棄
蹲下來看 你覺得吃力是因為鏡頭 在下巴 總不可能有人眼睛長在下巴唄~
以法律上來說你沒錯! 影片中的可視範圍 是在靜止不動的情況下 辨識率極高 但如果是肇事車輛 加速逃跑 又隔一小段距離 翹牌與 正常 車牌 我想 辨識率 應該就會有所差別
好像不改牌架會死一樣,也不想想到底是誰在浪費誰的時間
@@歐歐-g8j 在符合法規上改什麼應該是個人的自由吧…
@@歐歐-g8j 如果這麼喜歡拋棄自己的權利 建議可以搬去共產國家
車主的車牌真的有點翹了今天發生車禍倒地的受傷者可以因為角度問題無法辨識車牌造成後續問題~
歪理....想要看沒有看不到的..除非不想給你看
蹲下來看就有點吃力了....倒在地上你確定能看清楚嗎!? 我也是覺得真的有點翹大概在少了10-15度左右吧
我該說什麼呢...嚇死寶寶的論點啊
假設我今天被撞倒連爬起來看一眼都不行的話 他沒烙跑誰會先管他的車牌 如果他烙跑了也輪不到我倒在地上的人看他車牌好嗎
我在那也被叼過 我的車原廠排氣管就有防燙蓋 硬要我再裝防燙蓋 我還摸給她看喔 她就說規定就是要裝黑色防燙蓋 才能過
明明就有規定2. 機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之溫度應符合左列規定:2.1 鋼鐵材質者:量測溫度不得超過攝氏六十度。2.2 樹脂材質者:量測溫度不得超過攝氏七十度。沒拿測溫槍出來,看來就是故意刁也沒條文規定一定要黑色…
監理站 有時候真的是 死腦筋。。
羅宇進 不意外哈哈哈
我認為法令可以規範改車的部分,不限制改裝,因為有些原廠真的性能不優!但改裝後需給改車專業人士評估是否符合安全,你總不能改完擾民又危險吧?這樣的話,其實對大家都好
想請問一下嘿…好奇的問@@…裝這個翹牌有抗風阻嗎?還是比較酷而已?
我支持修法,把角度或一些漏洞說明清楚,才不會有模糊地帶,更不會有這些想鑽漏洞的人出現
說真的 我也不喜歡翹牌但就有符合法規 , 是在擋三小?為什麼政府就不能給個清楚的規則呢?隨便定法規 再來亂刁難??
上次去驗車,監理站人員說牌照燈不能太亮 😂但前幾次驗都沒事 哈 傻眼 ,所以我拿電火布纏幾圈就過了~
監理站真的很破,每個官僚嗆都重的要命
請問:所以改翹排的話 去驗也是會過的嗎?
重點就是 在後面要看的到看的清楚
車主本應將車牌懸掛於車輛原本設有之固定位置,而車牌應懸掛於 "明顯適當" 之位置,除考量車輛於靜止時可明顯辨識外,在 "車輛高速行駛、上下震動、左右偏斜的行進瞬間,加上天候狀況、光線折射、距離等,應要能使一般用路人或執法警員得以辨識 " ,以使道路交通管理制度得有效管控,並保障所有用路人的行車安全。汽車牌照是車輛合法在道路上行駛的許可憑證,等於是公路監理機關正式頒發的車輛身分證,這樣除了為避免一小部分不守法用路人,利用這種方式來躲避違規照像或在道路危險飆車、競速行駛外,如有肇事逃逸事件,也會使追查產生困難,亦可防止有心人士利用這種方式來作為犯罪手段。
我沒重機可是我想問重機車牌原本就翹那麼高嗎?好奇而已
不是,這是改裝,但是我的堅持就是我在外面是這樣我不會進去驗車就拆回原廠
違規懲處條例有一條,擅改車體,應該適用這裏,出去都屬違規。
請問你有以被撞倒在地,無法以躺仰角度來正視嗎,法令寫正面正視,躺仰面對車牌也算吧
沒有,因為你真的是雖小遇到一個逃逸的
@@jaychou1199r 那請問你能保證所有翹牌的,都不肇逃嗎,那請問在無法全面防範肇逃看清車牌情況下,你有好的提議嗎,或是建議車牌下降簡單多了呢?
你能保證所有的酒駕都不肇逃嗎,在無法全面防範的情況下就讓人民不要開車就好了你的觀念跟你有抵觸就不用限制,你的眼睛爛怕肇事逃逸跟我有什麼關係,要看我良民証嗎
@@jaychou1199r 我沒不準你開車或改牌喔,只是稍微下降
@@yes760816 那更妙了,台灣對於改裝車的法令規定是什麼?規則是公務人員制定還是我寫的?你們先搞清楚一下台灣驗車法規有多亂,監理站有多爛,跟黃牛勾搭有多深,蓮監理站老大都可以踢掉公家機關的體檢,變成旁邊自己開一家自肥,可能你開的車沒這困擾,但不代表我要跟一般人一樣使用一台平凡枯燥的交通工具。那我建議規定要改一下,被撞倒下還要清楚辨識對方車牌才,不然我是建議不要出門在家防疫吧
最客觀來說,兩個部份1.法規有問題。2.這牌翹成這樣,五十公尺外,下雨時,反光時,你能保證甶目的清楚嗎?如果路上的人都這樣改。戰神,請問你是為了自己的流量在抗爭?還是道路安全?你要不要去請教一下例如:老吳、大魔王、小萊姆、小三、阿Ben等等的大哥們,看他們會說什麼?
能請問一下驗車後擋泥板部分只要牌照後面有延伸就好和反光片嗎?最近也接到要驗車通知感謝
所以驗完車後又可以把車子改回不合法的狀態嗎?驗車本身意思是希望平時使用時就要合法而不是為了驗車才變得合乎標準
同意
比較期待戰神去嘴“與原廠型式不符”這條規定,大多數的檢驗員都用這條打爆了無數人。
頭前庄就用這個理由刁我牌架呀,打去北區監理所確認是沒問題的,隔周去複驗,咦~ 整個沒有問題了
牌架上移是驗的過的嗎
在法規上改,我同意你驗得過,但一定要擦邊規則嗎?希望捷哥能調整一下影片結尾,基於需求所需去改車,不為踩紅線的態度而改車
我想做到的就是我不要進去是乖乖牌角度,一出去又改回去我要的樣子後面土除我出去也修正了,保持了一個永遠在上面的配置,而不是驗完車就拆了
@@jaychou1199r 后土除確實還是要裝一下的,不然下雨天在你後面的人會顏射滿臉XD
台灣法律法規本身就沒有完善,要走這種爭議性很大的方式就多點耐心吧~~牌確實滿翹的呀,站在後方蹲著看也確實能看到啊,但距離稍微拉遠呢,甚至還是移動狀態下,正常角度跟翹牌哪個好辨識就不用說了吧~要說政府法規爛也行,要說鑽法律漏洞也行,取決於個人觀感。
蹲著確實也能看到,但是無法在第一時間馬上辨認也是事實。蹲著看真的需要多那一兩秒才能夠真正辨識清楚車牌號碼。當如果被撞倒地而機車騎士沒有倒,多那一兩秒騎士若想肇事逃逸已經可以跑到讓你看不見車牌號碼了!此時如果又剛好在郊區,附近也沒有監視器的情況下如何找出肇事者?
監理站人員也只是為了工作,去跟一個沒有任何權利的人這樣萬一人家家裡有小孩因此丟了工作怎麼辦,有更正當的途徑吧,如果翹成這樣算合法是法律有問題,今天如果自己是驗車的人員每個都這樣給他過一定被辭職,真心覺得找錯人又讓一個因為法律有問題的無辜老百姓當替死鬼。
所以我覺得那些罵驗車人員的,都不是好東西,要是沒了這些驗車人員,路上的雜亂景象真的不敢想像
請問一下,翹牌能增加多少時速?
不知道這車一來就可以過299了,你問我這個只能顯示你的無知加上嘲諷技能低落的可憐吶
@@jaychou1199r 只知道你這車沒h2快,就算翹牌加上你減重到50kg然後趴在整流罩內還是快不過h2
車牌不用太翹 老二翹的起來比車牌翹重要!
標準答案
有的人老二不翹,只好車牌翹,體諒一下
這牌架是不是太翹了..我本身有裝但沒有這麼翹XDD
hibeetley28 那個我想也知道 那是影片車主自己去調整大型重機 原廠沒有人這樣搞
我也覺得太翹了!如果車主還是覺得後方可視不可視是個標準反駁理由...那乾脆請公家單位明確修法車牌仰角需在幾度的範圍內,都以數字說話!別以模糊自眼來掩蓋翹牌的事實。
還不是怕騎快被抓在那邊翹牌
其他地方說的很對沒錯,但這牌真的超翹
@@zagan6392 還一副別人在刁難他的樣子理不直氣也壯 看了就不爽
你這種個性遇到硬警察也是小綿羊吃軟不吃硬好笑
👍👍👍👍
這跟上次警察攔重機蹲下來說看不到車牌請你裝回原廠一樣.. 是怎樣 測速照相是在地上拍逆 還是你趴在地上看車牌 是在哈樓
每輛合法上路的車子皆領有車牌,假如覺得自己的車牌固定正面掛在車後不夠帥,可不可以將車牌向上翹起來懸掛呢?答案是不行的喔,如果車主這樣做的話,可是會觸法而被警察攔下來開單的。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一般車輛在出廠的時候通常即設有固定位置以便懸掛車牌,車主應將車牌正面懸掛於此,除此之外如果車子未設有固定位置時,則可將車牌正面懸掛於車子前後端的明顯適當位置,不可以任意亂掛。如不依規定,譬如將車牌向上翹起來懸掛,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及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將會被處以罰鍰新臺幣5,400元~8,100元並且吊銷牌照。舉例來說:之前即曾有一位車主,因為將機車車牌向上翹起來懸掛,在茄萣台17線被湖內分局茄萣分駐所的警員攔下來,警察認為他未依規定懸掛車牌,易使人無法辨識車號,因而開了他一張罰單。車主收到罰單後很不服氣,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表示:他的車牌是有向上翹起沒錯但那是固定式的,他又不是裝設旋轉架,來企圖逃避違規拍照。何況前一陣子他才因交通違規被拍照,並被開了兩張罰單,可見得他的車牌都可以清楚的被看到車號,並不會使人辨識不清,警察只憑自己的認知,就說他有違規而開單並不合理。因此,請求法院主持公道,撤銷罰單。法院受理後,法官檢視違規照片後認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規定:機車號牌除應懸掛於原設有之固定位置外,並應正面懸掛於後端明顯適當位置。如果牌照任意傾斜、改變角度,使得車輛在「行進中」讓執法員警或其他用路人的肉眼不易辨識或容易有所誤認即屬不當。就算違規人辯稱日前才被拍了二張超速罰單,可以證明他的懸掛方式沒有不當,但是自行變更號牌懸掛的角度,已經使得車牌更容易因為光線、天候、速度、距離等因素,而徒然增加車牌辨識之困難度。因此,認定車主確實有違規,而判決其敗訴。就此,交通局提醒:車牌的懸掛應該依規定掛在其原有固定適當的位置上,不可以向上翹起來懸掛。這除了可避免被誤解車主想利用這種方式來躲避違規照相或危險駕車外,如果遇有肇事逃逸案件時,也會使得肇事責任之釐清產生困難。因此,希望各位車主們皆能遵守規定,以共同維護道路行車的安全
特定角度會有眩光問題,再搭配高亮的車牌燈會讓後車在夜晚時看不清楚車牌,法規要改的應該是要針對這問題修正。理論上只要把車牌燈加上偏光片, 就可以避免反射眩光。(沒實際測過)
如果是這樣的話 每個人都可以改自己想要的風格 這樣的話要監理站做什麼 驗車妳就用原廠的方式 驗完車再改回來就好了 然後口氣又不好的跟驗車官說你的理論
重點是有沒有違法?沒有違法跟我扯什麼不要太翹?你憑什麼阻止別人改車的權益?
@@zzz33233 你說的我可以理解,但是你的口氣也好一點
張志豪 符合規定為什麼要為了應付監理站又去改回來 改裝符合規定就是可以驗 為什麼符合規定還要被說不能驗?
@@Ray525-s3t 那人家也是因為按規定下去做的事,因為這樣他反而因為被上頭罵 調職位 或是怎麼樣,今天反過來你是那位驗車人員你怎麼想,我也是有改車的人,但是我驗車也是按規定下去驗車,驗完了我在改回來也不費事,再來你改車就改車但是口氣需要這麼不客氣嗎
@@張志豪-g7y 他今天就是抱著找麻煩的口氣去驗車 很簡單的東西在改回來就好 他要在那無理取鬧 是我的話讓他來10天都有可能
1檢舉這種正常改裝的才叫檢舉魔人,少跟檢舉違停的混為一談2警察願意製這種單就是廢井3監理明明沒有法源依據還在雕就是擾民幫補血 讚啦 即將加入一年兩驗大家庭....
《硬拗》都說正面可視了,你蹲下來是看得到號牌?哪天其他當事人發生事故躺在地上結果看不到改成這樣的號牌呢?想當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請給大家信服你的理由。牌是給第三人看的,不是你自己看自己爽,監理人員也告訴你可以改,你硬要改著去挑戰再來批評,是在哈囉?搞到最後法規改成號牌需與地面垂直角度幾度內,就是你高調替大家爭取的結果⋯⋯
擋泥板也是為了驗車而裝的呢,根本不在乎其他用路人的權益
講白一點有規定角度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但就是因為那些規定很模糊才會被拿出來說,我覺得這影片蠻有討論的價值(讚讚
短牌架我是無意見,但這斜度我個人覺得在車輛移動時,辨視度還是會比較差,其實往下喬一點雙方也沒損失,爭議性也比較少...
董和憲 其實不會最近開車時看到改那樣的有特別注意一下,其實辨識上沒有問題
他應該是怕後面開車的人看不到車牌吧!車牌用那麼上面是給天公伯看喔!哈哈
志在天 重點是不是看得到?既然是怕開車的人看不到那他是不是應該蹲下來看一下?蹲都沒有就說驗不過?
志在天 哈,就是翹給神明看
後面開車的看不到有差買,他違規被拍照拍得到就好了關你後面的人屁事??
符合規定就是要過啊!!!!誰給驗車人員自由心證的權力????戰神respect~~~驗車法規我也是都準備好了~~~
屏東縣交通警察開5400罰單,可給你做参考,車主還提上法院,宣判敗訴,另外在加3000法院事務費,你可上網查一下,107年度的,其實讓人害怕就是拍類似這種視頻,間接有礙視聽,誤導民眾,因而效法,結果最後讓盲目跟進後的結果就是,傷了自身荷包,成就了國家。
沒改,人家就不會有意見,敢改就不要怕人家說
我看起來像怕人家說?
相信大多數的車友去監理站驗車時,檢驗員只會不停跳針的說,你的車跟原廠不符,要你改裝回原廠。對於合法改裝,真的只能靠自已爭取權益,覺得被刁難可打電話至該監理站政風處申訴或在驗車現場找股長陪同相驗,如果雙方無法取得共識的情況下,車主可要求請監理站檢驗員依照行政程序法,以書面的方式通知車主不合格項目,這樣後續才能去監理站或是公路總局申訴,這樣車主就不需要陪這些檢驗員一直跳針。
大家看影片把手機放45度,就知道怎麼分辨清楚可試了
擋泥板 裝了感覺對後面的行車負責一點 我試過和朋友出車 他開前面 結果跑的時候 一顆石頭直飛我臉還好我有帶全盔 不然就毁臉了 (雖然我長得也不怎麼好看啦)
這種大輪徑的車,其實就連原廠擋泥板都沒啥鳥用XD要真正有用的話大概要包得跟巡航車一樣吧其在公車後面就有感......包成那樣還是會被噴得亂七八糟,哈哈哈
改裝是人民的合法權力啦,這應該捍衛,可是,你這車牌蹲著看,在車速快時,的確會較難以辨識喲!!
誰能蹲著車速快?你都蹲著開車騎車?要不躺著更舒服?
1,法律就是這樣子,不要用個人定義去解釋法律,十個人解釋可能有十種不同見解2,車子是你的想怎麼改就怎麼改,當原車進國內就是依據原車模式定義?3,為何驗車會有問題,當外行領導內行時,車主就是受害者,第二受害者就是驗車人員,最大受惠者交通部4,為何交通部是受惠者,當車主有意義得不到解釋或解決,找立委找官員,然後修出一條又一條的爛法規,主法下一堆解釋法文?5,拿排汽管音量來說,台灣公正的就只有ARTC可以證明(個人認為),台灣官員喜歡聽某些人的語言,在來去學外國一整套檢驗流程,回國後發現不適宜修呀修呀,只拿出半套檢驗方式?
在臺灣改裝品可買可裝但是不能騎上路是現行法規, 公權力還是最大。 這種翹牌位置問題在其後一段距離以後看不到車牌號碼, 但原廠的是看得到的, 而這一段距離長短就是法律模糊地帶。 現在測速照相還有天眼系統還有路上幾乎所有車輛都有裝行車記錄器,萬一在路上被檢舉就還要去驗車, 所以騎開車一定要遵守道安規則。
監理站人員為什麼會那麼認真工作啊?認真到符合規定還要更進一步加強,莫名其妙。認真到中邪。
今天出了事故對方如果是躺在地上他怎麼可能看的到車牌老說監理站的人靠么你自己怎麼不想想這種情況如果自己遇到了怎麼辦
驗車的這個時候就會覺得ZX25R還是不錯的,光想到不用去監理站被刁就會覺得一切都值得了
白牌250 40 50萬就為了不想驗車?如果對你來講是零錢我沒話說……
汽車號牌懸掛位置,除原設有固定位置外,應依下列規定懸掛固定:一、汽車號牌每車兩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二、曳引車號牌每車二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三、機車及拖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法規都寫了正面後端才有"之"明顯適當位置,也就是先有正面才有明顯適當位置,正面是指角度,位置是指左右上下高距,再者你角度改那麼高,白天當然都還看得到,當夜間晚上視線不清一定是正當最容易辦視啊, 這跟計程車一堆號牌漆掉落一樣,白天要看還是看得到,你晚上光線不佳時正面一定不如翹牌清楚,一堆改車只想帥而已,改這麼高我還真的想不出就原立法本義是讓人覺得可以符合規定,但大聲就有機會這不是假的,這兩個看來就溫和一點的確是有機會。
記得修改快一點,你留言的當下我就存檔了
我也被這樣刁難 但監理站是跟我說牌照燈要朝下 ,每個短牌架不都是往下照的嗎?這一塊我該怎麼跟監理站做回應才好?
支持合法改裝!我也有改,但這真的太翹了
還一副被刁難的樣子
他明明就改很翹,還自以為被刁難,尤其那個嘴臉真的.......看了就賭X
翹不翹是重點嗎?影片就跟你說 ....(後方可視)..很難懂?就是有你們這些假道學..政府直接解釋.....可以改怎麼改隨你.....但是一定要(後方可視).
沒辦法 就像 馬路限速50公里 雖然大家都知大約+5KM左右不會有事 但偏偏就是有人要凸出一點點 在56~57那邊挑戰 被攔下來後 再來說 法規怎樣怎樣的 一般怎樣怎樣的......... 擺明了就是 要來一條法規定死大家 以後限速50KM 只要超過 管你是表有問題 車子有問題 路面有問題 一律開罰.......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沒看到他只至頂自己想看的嗎-合法的伸張自己的權利?
好吧,原來翹多高不是重點只好祝你哪天衰洨遇到車禍對方肇逃時,不是剛好遇到那種翹牌車,靜止時站後方可視、但要很仔細看,行駛時幾乎看不清楚,行車記錄器根本拍不到的那種車,結果找不到兇手這樣祝福你
我也只能笑笑的,挑戰成功很得意吧,真是小朋友心態
那你什麼心態?
@@yuren0509 笑笑的心態
四輪仔又來靠北
不知道他在派什麼欸 有權利沒有錯可是好像得理不饒人
騎RT 1150去驗車姦理站:要有防燙蓋 不然不能過我:你們電腦顯示都沒防燙蓋了 哪來的防燙蓋 連鎖點都沒有最後拿了驗車用束環防燙蓋驗車才過檢查人員還說 你看 這樣裝起來多好看真想一巴掌呼死她
我也是一樣,哈雷去驗車也要裝防燙蓋
上禮拜驗車~我的也改翹車牌,驗車員說:要擋泥板,叫我去旁邊拿一塊擋泥板裝上去;網路上賣的「驗車用牌照有反光片」那個沒有用,還是要有擋泥板
我今天去驗車驗車員跟我說我的車總寬超過(他指超過原廠)(我裝端子鏡)然後後方方向燈間距太小要我去改回來我的方向燈是改短牌的時候附的要我改好再回去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我查了一堆資料也沒有端子鏡驗不過的案例阿
14:21 所以你的認知就是驗車時改成符合規定就好平常在路上騎 噴別人 吵別人 就可以 你照一下鏡子 刁民就是長這樣你只有在驗車當天符合規定 驗完就又都不合規定 這就叫偷雞阿 不如大方承認偷雞仔 我還比較欽佩你
沒水準記得照鏡子看你自己你家人怎麼教的?
爛透了,原本以為這頻道有好的改裝資訊學習但是我錯了。大牌翹成這樣不明顯就是不明顯,今天只是讓你抓到法律模糊地帶強詞奪理,加上驗車人員不專業給你過就在那邊得意。
不錯~
那你以後驗車也不要被刁難後在靠腰啊!
微微一笑 好啊 不會靠夭啊 愛改又愛叫
反問一個可以製造可以販賣為何不能改裝什麼叫法律漏洞法律本來就很多問題機車要待轉是因為安全問題?重機可以直接轉重機不是機車嗎?那種為人民考量都是放屁不要翹牌是害怕拍不到車牌罰不了錢吧
@@黃冠豪-i2q 你資訊錯誤哦!改裝品在台灣可以製造可以販賣當然也可以改裝到車子上。改裝品廠商可以申請政府驗證合格,你裝上通過政府認證的改裝品,就沒問題了。若政府沒驗證過的產品可以生產嗎?可以。可以安裝嗎?可以。但不能上路,你只能在你家,賽車場、私人空地.....等地方騎。所以別在說可以製造、可以販賣,但為什麼不能改裝這種話了。
我覺得改牌架是不會怎樣 但是要考慮到一個問題就是民眾檢舉 看不爽就檢舉 監理站跑到吐血(過來人經驗= =!!)
若符合規定卻常常接到太多檢舉的話,那又是另外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也許我會被檢舉到受不了,這是有可能的事情
有的 民眾就是 吃飽太閒 亂檢舉
真的⋯有一種檢舉叫做「我覺得這樣不行」的檢舉
痾我想問一個問題,如果轎車,車體較高看不到車牌呢?
除非你開雙層巴士坐在最上層,不然我想不到你是什麼車可以高到看不到
如果被你撞到的人跌倒在地應該看不清楚你的車牌
跌倒的人應該要直接翻跟斗站起來才對技術不行還是去坐公車吧
真的不知道有多少人被不專業的驗車員忽隆過去...看到好欺負的就叼 真的傻眼
監理站驗車人員自己都沒有將法規熟讀,既然符合沒硬性規定角度規則那就要在容許範圍內給予驗車合格,不然就是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的樣子,我說你不行就不行,那要法規幹嘛
A.K.A奸理站吵架王上線啦
杜卡迪 1199 想也知道後牌照 固定架就非原廠 (拆掉了還怪監理站)一台百萬車 搞成這樣⋯⋯⋯⋯搖頭
我真心希望你有勇氣對路上每一個有換改裝零件的車主說一樣的話不要只是躲在鍵盤後面
@@jaychou1199r 我本身就是在騎大型重機 有紅 黃牌 各一台 我理念堅持不改車(都騎紅黃牌)還要改車 格調那麼不值 我周遭朋友 大型重機也是堅持不改車其他朋友之前跟我其他愛改 講過不聽 被警察 還是監理站叼我就直白說活該之前說過的話都不聽他們最後還是乖乖改回來
黃鈞暉 哇兩台重車真的是很少啊你朋友改那什麼我不清楚,亂改不按照法規本來就是自己找麻煩你不改車說真的沒人鳥你,你在那邊用嘲弄的口氣說百萬車改這樣唉 搖頭?這樣比較高尚?你說個時間我來當面會會你,我沒興趣跟你網上打字來打字去的
戰神鄒小捷 我個性是直來直往 沒有其他意思 法規這樣被找麻煩 也不用去嫌都已經騎那麼貴的機車原廠都配給你... 還要去更動 那就無則
@@慢半拍-y7l 不用在那邊講自己個性怎樣一開始不用那麼嗆^^
有個小疑問,去驗車時裝了客制化的零件去驗車,然後驗車過了,把那些為了合格而裝的零件拆了,那假如我是說假如喔,發生事故了錯會在誰身上?
如果對方跟你車禍撞到你,說你車子沒反光片導致辨識不易,那可能會影響到車禍肇事比例原則吧
謝謝小捷特地回覆我的疑問,你的影片都很棒,辛苦了
排照下面沒有土除 另外裝一個在輪胎後面那種會過嗎
還有這位驗車人員態度,我是感覺不出來刁難。
算蠻客氣了
蹲下來......還真的看不出來車牌😂😂😂
Jason Lin 三總的眼科不錯 建議前往
你會蹲著看別人車牌嗎?
假設你被對方撞倒在地上 你看得到車牌嗎?
enzoferrari430 我相信你被撞不會第一時間看車牌
林靖恩 不要為反對而反對了啦 你吵的東西都已經不是這邊在討論的重點了
這就是我在這頻道一直在等的影片,我知道有一天一定會有
正常沒玩車的一般人會覺得改裝的車主就是挑戰法律、驗車沒過活該自討罪受!玩車的人就覺得我有改裝的權利而且也合乎法規...沒有驗車不過的道理!其實這個就很很主觀意識、改車的人驗完車就會把為了驗車裝的零件全部拆下來了⋯這個也不用騙、因為我也有改燈XD老實法規有很大的問題、明明原廠完全都沒改還會驗不過!
新竹監理站更難驗改兩兄弟排氣管明明就有隔熱裝置不會燙到手起水泡,要裝防燙蓋,也讓你下次再來,我就換去新竹香山驗車付200塊驗過。
我會告訴你(不明顯)你趴在地上模擬被撞的人的視角來看,ㄧ定不明顯
我不懂 被撞後為什麼要看別人的車牌 完全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請問馬路上有人在爬嗎 為什麼要趴著看
白爛貓騎士 假如你被我撞倒了,只有你在現場,當你還有能力看清楚我的牌照時你看不看
丟龜龜 都說了被撞倒⋯⋯而且是趴不是爬
你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種東西叫監視器?
翹牌是什麼心態
李志航 有地方翹不起來...
哈哈 看那麼多留言這句最好笑
真的覺得驗車不要那麼刁 你開心我開心大家都開心啊 奇怪耶
蹲下來確實看不清楚啊...根本就是在刁難驗車人員,說什麼被刁難....
故意搞那種有爭議的車牌,才在抱怨別人刁難😂,我也是笑笑的這種人,不要哪天被一樣翹牌無法辨視的撞到重傷,才在哭爹喊娘的都是多餘的,只能說活該
我覺得有鑽法律漏洞,法律未規定角度,的確,但是當你蹲下時牌照號碼不是那麼清楚,更何況是移動時,不過都驗過,恭喜。我只想問翹成這樣有意義嗎?還是帥而已?把牌照調低一些,方便後方辨識我覺得更好。
沒規定就沒權力刁~一切照法規走~我的疑問是誰給驗車員自由心證的權力??法條在哪??
@@8848asia 蛤?你是不是回錯人,你要不要重新看我打的字。
是心理有啥障礙或缺欠嗎?改翹牌就改翹牌!還在凹?!
我不知道你欠缺什麼,但是看在你頭貼是越野帽的份上我不太想回你難聽的有意見這週六我在台北五指山山頂車聚,來當面噴我,記得說你是Hans H我會記得你的
@@jaychou1199r 不回難聽的,真是委曲你了…你可以回難聽的呀,我沒差呀!改翹牌就改,還怕別人講?還大聲三小?現在法規還沒嚴謹,還可以給你們鑽漏洞,等改的人多了,又囂張了,法規改跟日本香港一樣嚴謹時,連一些小改裝都依法有據的刁,那時你再去大聲呀!
讚 我看驗車人員自己連規定都摸不清了 這薪水這麼好混? 自打嘴巴
人被撞到在地,肇事逃逸,可能會看不到,但原廠的是看的到歐!希望我的家人不會被這種車撞到。
Greg Bao 先預想我會肇事逃逸喔?我良民證拿出來你是要跟我凹三小呢?我只能說有你這張嘴,你家人運氣不會好啦
戰神鄒小捷 就事論事,才能減少問題。當然大部分的人都是有良心的人,並不會肇事逃逸,但路上的惡人、三寶、裝傻、無心之過的人也不少。所以合理且確定的規範是需要的。而我們的國家卻是缺少這點,造成檢驗或判定的不確定因素很大,也照成民眾的不便,而且那位檢驗官連我說的出來的理由他都說不出來,就怕以前訂規章的時候都沒有好好思考這個問題,如何能訂出安全但便民的規章呢?回歸主題,大家都希望能帥,但大家也都能希望安全,彼此多考慮一下,雖然法律規定沒寫到,我們還是能減少不幸的事情發生,不是更好嘍。
我以前在高雄鳳山監理站驗車遇到的狀況是....我前車牌貼在透明風鏡後面不給過的...可是我跟他說我看警用BMW也都貼在透明風鏡裡面,一直跟我凹我這風鏡不是原廠的所以不能貼在裡面?????,最後我火大把前車牌撕下來用膠帶黏在外面這樣就給過了....真心覺得是神經病...
說實話,車牌不改也不錯啊!改那麼高,實在不好看。再說,從汽車駕駛的角度與行車記錄器都會很不清楚,如果交通警察覺得不合法,他是可以強制你重新驗車,這樣不是給自己找麻煩嗎?
符合規定的東西,為什麼要管汽車駕駛跟別人的行車記錄器好不好看
個人應該是規定要改 講一下角度多少比較好不是讓下層人員一直去刁難騎士不過我也覺得翹牌翹那麼高很沒意義就是了
翹牌絕對影響可視性
所以你站著看不到? 還是你看車牌都直接躺著看?
如果今天有車禍,假如一個是翹牌肇逃’一個沒有翹牌肇逃,就有可能影響目擊者的辨識力,特別是視線不良的時候。
應該說以拉長可視距離、夜間及高速行駛的情況辦別度就一定不同,每個人騎車都是站得跟驗車時一樣近還是都騎30km而已?
我同意翹牌會影響可視性,但這個問題跟翹課會影響成績一樣,只要期末的成績有到及格就會過,同理翹牌後他的可視度符合規定也就可以過
不是站旁邊看到就好,開車遠點看不到,行車紀錄器照不到。轉彎看不到。飆車怎抓啊
規定就是規定,我還要顧及你的眼睛爛看不到?我又不是你爸
套句警察最愛講的:有本事請監理單位、找立委去修法
ZJ L 沒錯,這些人民的公僕訂出這種不三不四的法律,公家機關領的是人民納稅錢。簡單一句話不爽可以不要當公務員,有種去外面私人機構上班啊
公務員不是訂法律的哦!很難懂?....
@@成-j6e 腦子有洞?制定車輛規則的人難道是我?政府自己公務體系上下的問題還要靠我人民督促?覺得矛盾他們不能自己跟上面制定規則的反應?還是說要靠我?我X我又沒領錢,大家繳稅還養這種垃圾公務員喔?你連這都想不出來我才覺得你腦袋不是很靈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規定:機車號牌除應懸掛於原設有之固定位置外,並應正面懸掛於後端明顯適當位置。 如果牌照任意傾斜、改變角度,使得車輛在「行進中」讓執法員警或其他用路人的肉眼不易辨識或容易有所誤認即屬不當。』這是法規的部分,明眼人都看得懂,寫的很模糊,就像捷哥說的「沒有明確說什麼叫做任意傾斜、什麼叫不可視」,但你只要稍微有碰過違規的開罰就知道,很多都是以執法人員做基準,他說不可視就是不可視,當然,你也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力去申訴,但會不會過大家通常也知道法官的自由心證(更別說通常也到不了法官那邊)。我必須要說,今天這個檢驗員算是「太雞婆」導致自己也麻煩,的確,他最後給你過了,除了被剪輯要打他自己臉以外,最麻煩的是,改天萬一你被警察開單,再回來說「那個監理所的人員瀆職」。法律本來就不是為了符合所有人期待所制定,只是在社會大原則犧牲最少人的方式下做出來的規範。也的確法律這種東西他可能已經不符合時代,所以才需要修法團體、機構。然後片頭那句「請問有不能改裝的權利嗎」...怎麼看怎麼怪...捷哥應該是想說「請問有不能改裝的規定」或是「請問我沒有改裝的權利嗎?」
監理站驗車人員95%都以自己感官規定來驗車的,搬出法條他們還不一定懂
我要是驗車官,我是絕對不會給你過,距離遠一點,其實翹牌就看不到牌號了。
正常的車牌在你所謂的「遠一點」不也看不到嗎?
多遠?50公尺100公尺外?坐在汽車上測速照相機都照的到了……你說遠1點是多遠?別鬧了阿鬼
09:12蹲下來看不出來嗎?跟你說,還真的看不出來......
可是沒有人會蹲下來拍照啊照相機的角度都蠻高~
@@林斌-l4u 我是照戰神鄒小傑的疑問句,觀察他的影片回覆的XD
其實我只是想說一件事:假如日後在路上被警察開單時,請不要和阿sir大聲的說在監理站驗的過,要記住.....翹排的部分是你「要求」監理站給你驗過的
@@lulu6515 本來就能過 哪來的要求,如果違法怎樣都不會讓你過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懂?
要是要求就可以過的話這叫驗車? 而且這不是要求 是跟你講規定
我開超跑太低看不到抱歉
玩具反斗城的話我也有
像這種硬ㄠ要驗過的根本台灣毒瘤,這哪家監理站的???影片已經說明監所人員明顯放水,除了譴責你然後也要投訴該監所驗車人員
用腦,規則不是我寫的,監理站機器判定方式也不是我規劃的,注意你的那張嘴你可以拿我影片去投訴他們啊就是有你這種人整天敲鍵盤躲背後,好像很厲害但是又沒有什麼作為,如果這樣你能獲得自信的話,我覺得我的影片也是功德一件啦
是說為什麼要改翹牌??@@好奇問一下,不是很懂
整部影片的重點叫做
合法的伸張自己的權利
法規的規定是說
他今天牌不管翹多高
只要沒有被車體擋住
只要後方可視就是合法
為什麼要拍成影片
就是告訴大家
自己的權利在被剝奪的時候
不要像個被大家洗腦的人一樣
接受這個不該接受的事實
所有人都可以覺得觀感不好
就好像有人覺得抽煙不好
可是在法律上抽煙就是合法
也不是為了要刁難驗車的
如果今天驗完又改回來
那政府設監理站幹嘛
你問題沒解決啊
你只是在逃避
不是你的觀點就是法律
法律就是法律
只要符合規定即可
當然政府官員不可能那麼懂車
條文沒有規定得很清楚就是了
但我覺得監理站的人的問題
不是他們本身
而是政府管理監理站的系統
監理站是代替政府執行他們要檢查的車況
所以沒有什麼主觀標準
是以法條為依據
我不知道怎麼說了
你幫我解釋得非常清楚.......太優質的觀眾了
牌照有固定角度。你的牌角度太高
合理 法規🈶️規定
牌號不依指定位置懸掛 是可以開罰5400
是可以吊銷車輛牌照。不是開玩笑
你有你的權利 可是不符合規定
你這條牌照安裝位置 就有明文規定
還挑戰法規 難過監理站會定你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規定:機車號牌除應懸掛於原設有之固定位置外,並應正面懸掛於後端明顯適當位置。如果牌照任意傾斜、改變角度,使得車輛在「行進中」讓執法員警或其他用路人的肉眼不易辨識或容易有所誤認即屬不當。就算違規
錐子就錐子,還有這麼多屁話。
@@慢半拍-y7l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規定:機車號牌除應懸掛於原設有之固定位置外,並應正面懸掛於後端明顯適當位置。
法律就寫到這邊,後面的都是你自己解釋腦補的ok?
@@慢半拍-y7l 反正依照監理站規定跑就是了。。
下次也烙人一起驗車 感覺跟康康合體驗車應該爆表精彩
陳夕雲 還有教士
火花羅
這根本開戰團
Igweit 別忘記13N😂😂
想到康康的臉就很好笑
現在驗過了,接著在路上被警察看到可能又要被開單,然後你又要花時間去申訴,這是一個惡循環,怎麼看都覺得是車主吃虧...
痾... 我也改短牌架...是沒那麼翹啦(純粹覺得沒很好看)...
然後小捷可能跑兩次火氣有點大...
真心覺得可以好好說話...
這部有點...
監理人員也是蠻辛苦的...
感覺不需要那麼嗆...
畢竟是公眾人物...也是有粉絲的人...
觀感不太好...
可能會誤導一些年紀比較輕的粉絲
驗車就是要這樣!!! 就是要吵架!!! 這樣才會過!!!
個人覺得不是很優~
阿就能改 在那邊不行
不大聲要笨笨的被刁難嗎
本來就這樣,不然你給我奏兩下啊,被凹不用反擊的哦?你出去就是被欺負的那一個
@@Itscmhere
如果你覺得只有吵架才是反擊…
大聲就是秋就是屌94帥……
那……我不予置評……😅😅
@@chingmimzy3391 法規就在那邊 它們根本沒學好 或者根本想刁 甚麼都不懂 真不知道它們辛苦甚麼
認同+1 沒必要情緒式教學,樹立理性交流的車友形象很重要。
以第三者角度看這個車牌,直覺真的翹的高,真要沒有爭議,那就要明確修法,規定車牌面必須要與地面成垂直90度,誤差在+-5度內,才有規範讓民眾遵守法規。
我覺得角度真的有點低...應該明文規定要45度比較好,動跟不動其實對於可不可辨識還是有落差的。
那是之後的事
現在就是合法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明明可以規定一個角度範圍,讓大家遵循,卻搞個灰色地帶,讓人民與公務人員不停的發生摩擦與爭執
@@summer611110 政府就是要大家不合啊,大家和平相處才是他們不樂見的
所以不能辨識嗎?蹲下來也看得到吧?除非你是瞎子
明文規定75-80度,超過就違法啊!何必在那邊辯論?
我就想問,驗車時站在後方是後方明顯可視,實際情況呢?
在街道上有多少情況可以看的清楚?後方距離20公尺也能看清處嗎? 側後方10公尺也能看清這個掛牌角度?
規定的用意是讓其他人能(清楚)辨別車號,如果有任何行車狀況發生的話,容易辨別車牌後能找到車主資料進行後續處理。
怎麼看都是在硬拗,抓著文字遊戲玩漏洞
改裝翹牌說白一點就是故意讓人有機會辨識不易,不管是被檢舉還是怎樣~都在移動時會增加辨識難度
不對 只是單純覺得原廠牌架很醜而已
沒有,只是原廠牌架真的醜而已,要增加辨識難度我掛假牌不是更快嗎
車牌應依指定位置正面懸掛 不得刻意向上翹起懸掛以免受罰
發布日期:107-06-01
發布單位:土城分局
如果覺得自己的車子車牌固定掛在車後不夠帥,可不可以故意將牌往上翹起,或者加裝旋轉車架來改變一下呢?答案是不行的喔,如果車主這樣做的話,可是會觸法而被警察攔下來開單的。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一般車輛在出廠的時候通常即設有固定位置以便懸掛車牌,車主應將車牌正面懸掛於此,除此之外如果車子未設有固定位置時,則可將車牌正面懸掛於車子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車主是不可以任意亂掛的。如不依規定擅自亂掛,譬如刻意將車牌向上翹起來或改裝旋轉車牌架等,依法將會處以罰鍰新臺幣5,400元~10,800元並且吊銷牌照。
舉例來說:去年4月間就曾有一位車主,因為機車車牌刻意向上翹起懸掛,被林園分局中庄派出所的警員,在鳳屏一路將他攔下來而開了一張未依規定懸掛車牌的罰單。車主收到罰單後很不服氣,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表示,他的車牌是有向上翹起沒錯,但是停下來時,眼睛這樣看車牌,都可以清楚的看到啊,並不會使人無法辨識車號,警察只憑自己的認知,就說他有違規而開單並不公平,因此,請求法院主持公道,撤銷罰單。
法院受理後,法官檢視違規照片後認為,這個車主故意將車牌翹起,使得車子在行駛間,不管是警察或其他的用路人都難以清楚辨識,就算車主辯稱機車停下來的時候可以看清車號,但是車輛行駛時使人難以辨識,將會使得道路交通管理的有效性及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受到影響。因此,這樣確實是屬於違規行為,判決車主敗訴需繳交違規罰款5,400元、吊銷牌照並需負擔訴訟費用300元。
就此,交通局提醒:車牌的懸掛應依規定掛在其原有固定適當的位置上,不得擅自裝設於旋轉架上或刻意向上翹起來懸掛。這除了可以避免一小部分不守法用路人,利用這種方式來躲避違規照相或在道路危險飆車、競速行駛外,如果遇有肇事逃逸事件時,也會使得肇事駕駛的追查產生困難,或防止有心人士利用這種方式來作為犯罪手段。因此,希望各位車主們皆能遵守規定,共同維護道路行車的安全與秩序。
我覺得這真的有點翹,蹲下來的視角有點半掩的感覺。
法規是說可視是沒錯啦,不過每個人對於可視角的定義不同。
還是要跟你讚一下,捍衛改裝權利。
沒錯你的觀感確實會與我的不同,這點我完全能接受
但是很少人能跟你一樣保持客觀中立的態度來跟我說這件事情
不得不說遇到你這種有水準的回覆會讓人心情很好
問題沒有一台後方的車輛會以蹲下的視角看你的車牌的啊 連蹲下都清楚可視 不懂監理站人員還有什麼好雞歪的 硬要凹 誰知道遇到葉問
李俊彥 這問題的答案我知道,因為現在許多新款車的行車記錄器會內置在車進氣孔或車牌附近的位置,我不知道有什麼意義,但這時如果要拍照檢舉違規的話,車牌上翹基本上一定看不到而且還有諸多情況是你我想像不到的,請不要以單方面的觀點攻擊監理站人員。
@@allanchang1126 你家行車紀錄器裝哪拍不到甘我屁事,你這真的無聊
因為鄭捷拿刀砍人,所以有買刀要回家做菜的人都可能會去做殺人犯的事情嗎
買菜刀的人都有可能犯罪?
@戰神鄒小捷 看到你回的第一句話真的讓人心涼(已退訂),你真的確定這麼說沒問題嗎...先說我沒有要跟你戰的意思,本來車牌翹多高會影響判斷就是法律的灰色地帶,據理力爭本來就沒錯,但如果因為自己守法車牌角度就可以不受限制,那其實根本沒必要裝車牌給大家看到。舉的例子乍聽之下有道理,但這世界就是會有人會當老鼠屎,買菜刀殺人的人至少會被攝影機拍到還抓得到,你車牌上翹以後如果又是熱門車款又該從何找起?法律本來就是最後一條底線,他是最消極的方式,但到這地步都無法讓違規的人受到應有的制裁那法規就沒什麼意義了。
不可否認的是,就是有一個老鼠屎打翻一鍋粥的情況在重機界發生((幫QQ
後面那個 靠邀 雞掉了 直接笑噴
針對車牌辨識度,建議在不同距離、不同環境(白天或黑夜)下,去做翹牌與非翹牌的比較(比較符合實際行車狀態);而不是站在機車後方幾公尺內站、蹲著去比較。
後方直視遠一點要看清楚還真的頗吃力,,規定要直視清楚不是沒有原因的!改翹牌大家要改都很簡單,監察單位不嚴格執行.倘若肇事逃逸案件因翹牌辨識不清而追查不易,也算失職.遇到肇逃不是只有路人甲乙丙會遇到,也不是嘴巴很會戰就公理100分
重點是這法規就沒說幾度啊,要嘛趕快去修法把規定修好
你可以去建議修法
@@hus3563 重點是每台車就都不一樣怎麼限制幾度 而且規定出來有用嗎?驗完車還不就換回來了
既然法規有模糊地帶,那判斷以誰為基準才對呢?
監理所人員?民眾自己?
@@hus3563 不能同意太多了....警察執法配量角器...超過多少就開罰..
其實法規修法直接規定幾度且不可修改就好了,就沒那麼多爭議。另外這車牌蹲下來看辨識真的有點吃力,太翹了,被撞倒躺在地上站不起來的還想辨識可以直接放棄
蹲下來看 你覺得吃力是因為鏡頭 在下巴 總不可能有人眼睛長在下巴唄~
以法律上來說你沒錯! 影片中的可視範圍 是在靜止不動的情況下 辨識率極高 但如果是肇事車輛 加速逃跑 又隔一小段距離 翹牌與 正常 車牌 我想 辨識率 應該就會有所差別
好像不改牌架會死一樣,也不想想到底是誰在浪費誰的時間
@@歐歐-g8j 在符合法規上改什麼應該是個人的自由吧…
@@歐歐-g8j 如果這麼喜歡拋棄自己的權利 建議可以搬去共產國家
車主的車牌真的有點翹了
今天發生車禍倒地的受傷者
可以因為角度問題無法辨識車牌
造成後續問題~
歪理....想要看沒有看不到的..除非不想給你看
蹲下來看就有點吃力了....倒在地上你確定能看清楚嗎!?
我也是覺得真的有點翹大概在少了10-15度左右吧
我該說什麼呢...嚇死寶寶的論點啊
假設我今天被撞倒連爬起來看一眼都不行的話 他沒烙跑誰會先管他的車牌
如果他烙跑了也輪不到我倒在地上的人看他車牌好嗎
我在那也被叼過 我的車原廠排氣管就有防燙蓋 硬要我再裝防燙蓋 我還摸給她看喔 她就說規定就是要裝黑色防燙蓋 才能過
明明就有規定
2. 機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之溫度應符合左列規定:
2.1 鋼鐵材質者:量測溫度不得超過攝氏六十度。
2.2 樹脂材質者:量測溫度不得超過攝氏七十度。
沒拿測溫槍出來,看來就是故意刁
也沒條文規定一定要黑色…
監理站 有時候真的是 死腦筋。。
羅宇進 不意外哈哈哈
我認為法令可以規範改車的部分,不限制改裝,因為有些原廠真的性能不優!但改裝後需給改車專業人士評估是否符合安全,你總不能改完擾民又危險吧?這樣的話,其實對大家都好
想請問一下嘿…好奇的問@@…裝這個翹牌有抗風阻嗎?還是比較酷而已?
我支持修法,把角度或一些漏洞說明清楚,才不會有模糊地帶,更不會有這些想鑽漏洞的人出現
說真的 我也不喜歡翹牌
但就有符合法規 , 是在擋三小?
為什麼政府就不能給個清楚的規則呢?
隨便定法規 再來亂刁難??
上次去驗車,監理站人員說牌照燈不能太亮 😂但前幾次驗都沒事 哈 傻眼 ,所以我拿電火布纏幾圈就過了~
監理站真的很破,每個官僚嗆都重的要命
請問:所以改翹排的話 去驗也是會過的嗎?
重點就是 在後面要看的到看的清楚
車主本應將車牌懸掛於車輛原本設有之固定位置,而車牌應懸掛於 "明顯適當" 之位置,除考量車輛於靜止時可明顯辨識外,在
"車輛高速行駛、上下震動、左右偏斜的行進瞬間,加上天候狀況、光線折射、距離等,應要能使一般用路人或執法警員得以辨識 "
,以使道路交通管理制度得有效管控,並保障所有用路人的行車安全。汽車牌照是車輛合法在道路上行駛的許可憑證,等於是公路監理機關正式頒發的車輛身分證,這樣除了為避免一小部分不守法用路人,利用這種方式來躲避違規照像或在道路危險飆車、競速行駛外,如有肇事逃逸事件,也會使追查產生困難,亦可防止有心人士利用這種方式來作為犯罪手段。
我沒重機可是我想問重機車牌原本就翹那麼高嗎?好奇而已
不是,這是改裝,但是我的堅持就是我在外面是這樣我不會進去驗車就拆回原廠
違規懲處條例有一條,擅改車體,應該適用這裏,出去都屬違規。
請問你有以被撞倒在地,無法以躺仰角度來正視嗎,法令寫正面正視,躺仰面對車牌也算吧
沒有,因為你真的是雖小遇到一個逃逸的
@@jaychou1199r 那請問你能保證所有翹牌的,都不肇逃嗎,那請問在無法全面防範肇逃看清車牌情況下,你有好的提議嗎,或是建議車牌下降簡單多了呢?
你能保證所有的酒駕都不肇逃嗎,在無法全面防範的情況下就讓人民不要開車就好了
你的觀念跟你有抵觸就不用限制,你的眼睛爛怕肇事逃逸跟我有什麼關係,要看我良民証嗎
@@jaychou1199r 我沒不準你開車或改牌喔,只是稍微下降
@@yes760816 那更妙了,台灣對於改裝車的法令規定是什麼?規則是公務人員制定還是我寫的?
你們先搞清楚一下台灣驗車法規有多亂,監理站有多爛,跟黃牛勾搭有多深,蓮監理站老大都可以踢掉公家機關的體檢,變成旁邊自己開一家自肥,可能你開的車沒這困擾,但不代表我要跟一般人一樣使用一台平凡枯燥的交通工具。
那我建議規定要改一下,被撞倒下還要清楚辨識對方車牌才,不然我是建議不要出門在家防疫吧
最客觀來說,兩個部份
1.法規有問題。
2.這牌翹成這樣,五十公尺外,下雨時,反光時,你能保證甶目的清楚嗎?如果路上的人都這樣改。戰神,請問你是為了自己的流量在抗爭?還是道路安全?你要不要去請教一下例如:老吳、大魔王、小萊姆、小三、阿Ben等等的大哥們,看他們會說什麼?
能請問一下驗車後擋泥板部分只要牌照後面有延伸就好和反光片嗎?最近也接到要驗車通知感謝
所以驗完車後又可以把車子改回不合法的狀態嗎?驗車本身意思是希望平時使用時就要合法而不是為了驗車才變得合乎標準
同意
比較期待戰神去嘴“與原廠型式不符”這條規定,大多數的檢驗員都用這條打爆了無數人。
頭前庄就用這個理由刁我牌架呀,打去北區監理所確認是沒問題的,隔周去複驗,咦~ 整個沒有問題了
牌架上移是驗的過的嗎
在法規上改,我同意你驗得過,但一定要擦邊規則嗎?希望捷哥能調整一下影片結尾,基於需求所需去改車,不為踩紅線的態度而改車
我想做到的就是我不要進去是乖乖牌角度,一出去又改回去我要的樣子
後面土除我出去也修正了,保持了一個永遠在上面的配置,而不是驗完車就拆了
@@jaychou1199r 后土除確實還是要裝一下的,不然下雨天在你後面的人會顏射滿臉XD
台灣法律法規本身就沒有完善,要走這種爭議性很大的方式就多點耐心吧~~
牌確實滿翹的呀,站在後方蹲著看也確實能看到啊,但距離稍微拉遠呢,甚至還是移動狀態下,正常角度跟翹牌哪個好辨識就不用說了吧~
要說政府法規爛也行,要說鑽法律漏洞也行,取決於個人觀感。
蹲著確實也能看到,但是無法在第一時間馬上辨認也是事實。蹲著看真的需要多那一兩秒才能夠真正辨識清楚車牌號碼。當如果被撞倒地而機車騎士沒有倒,多那一兩秒騎士若想肇事逃逸已經可以跑到讓你看不見車牌號碼了!此時如果又剛好在郊區,附近也沒有監視器的情況下如何找出肇事者?
監理站人員也只是為了工作,去跟一個沒有任何權利的人這樣萬一人家家裡有小孩因此丟了工作怎麼辦,有更正當的途徑吧,如果翹成這樣算合法是法律有問題,今天如果自己是驗車的人員每個都這樣給他過一定被辭職,真心覺得找錯人又讓一個因為法律有問題的無辜老百姓當替死鬼。
所以我覺得那些罵驗車人員的,都不是好東西,要是沒了這些驗車人員,路上的雜亂景象真的不敢想像
請問一下,翹牌能增加多少時速?
不知道這車一來就可以過299了,你問我這個只能顯示你的無知加上嘲諷技能低落的可憐吶
@@jaychou1199r 只知道你這車沒h2快,就算翹牌加上你減重到50kg然後趴在整流罩內還是快不過h2
車牌不用太翹 老二翹的起來比車牌翹重要!
標準答案
有的人老二不翹,只好車牌翹,體諒一下
這牌架是不是太翹了..我本身有裝但沒有這麼翹XDD
hibeetley28
那個我想也知道 那是影片車主自己去調整
大型重機 原廠沒有人這樣搞
我也覺得太翹了!如果車主還是覺得後方可視不可視是個標準反駁理由...那乾脆請公家單位明確修法車牌仰角需在幾度的範圍內,都以數字說話!別以模糊自眼來掩蓋翹牌的事實。
還不是怕騎快被抓在那邊翹牌
其他地方說的很對沒錯,但這牌真的超翹
@@zagan6392 還一副別人在刁難他的樣子
理不直氣也壯 看了就不爽
你這種個性遇到硬警察也是小綿羊
吃軟不吃硬好笑
👍👍👍👍
這跟上次警察攔重機蹲下來說看不到車牌請你裝回原廠一樣.. 是怎樣 測速照相是在地上拍逆 還是你趴在地上看車牌 是在哈樓
每輛合法上路的車子皆領有車牌,假如覺得自己的車牌固定正面掛在車後不夠帥,可不可以將車牌向上翹起來懸掛呢?答案是不行的喔,如果車主這樣做的話,可是會觸法而被警察攔下來開單的。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一般車輛在出廠的時候通常即設有固定位置以便懸掛車牌,車主應將車牌正面懸掛於此,除此之外如果車子未設有固定位置時,則可將車牌正面懸掛於車子前後端的明顯適當位置,不可以任意亂掛。如不依規定,譬如將車牌向上翹起來懸掛,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及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將會被處以罰鍰新臺幣5,400元~8,100元並且吊銷牌照。
舉例來說:之前即曾有一位車主,因為將機車車牌向上翹起來懸掛,在茄萣台17線被湖內分局茄萣分駐所的警員攔下來,警察認為他未依規定懸掛車牌,易使人無法辨識車號,因而開了他一張罰單。
車主收到罰單後很不服氣,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表示:他的車牌是有向上翹起沒錯但那是固定式的,他又不是裝設旋轉架,來企圖逃避違規拍照。何況前一陣子他才因交通違規被拍照,並被開了兩張罰單,可見得他的車牌都可以清楚的被看到車號,並不會使人辨識不清,警察只憑自己的認知,就說他有違規而開單並不合理。因此,請求法院主持公道,撤銷罰單。
法院受理後,法官檢視違規照片後認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規定:機車號牌除應懸掛於原設有之固定位置外,並應正面懸掛於後端明顯適當位置。如果牌照任意傾斜、改變角度,使得車輛在「行進中」讓執法員警或其他用路人的肉眼不易辨識或容易有所誤認即屬不當。就算違規人辯稱日前才被拍了二張超速罰單,可以證明他的懸掛方式沒有不當,但是自行變更號牌懸掛的角度,已經使得車牌更容易因為光線、天候、速度、距離等因素,而徒然增加車牌辨識之困難度。因此,認定車主確實有違規,而判決其敗訴。
就此,交通局提醒:車牌的懸掛應該依規定掛在其原有固定適當的位置上,不可以向上翹起來懸掛。這除了可避免被誤解車主想利用這種方式來躲避違規照相或危險駕車外,如果遇有肇事逃逸案件時,也會使得肇事責任之釐清產生困難。因此,希望各位車主們皆能遵守規定,以共同維護道路行車的安全
特定角度會有眩光問題,再搭配高亮的車牌燈會讓後車在夜晚時看不清楚車牌,法規要改的應該是要針對這問題修正。
理論上只要把車牌燈加上偏光片, 就可以避免反射眩光。(沒實際測過)
如果是這樣的話 每個人都可以改自己想要的風格 這樣的話要監理站做什麼 驗車妳就用原廠的方式 驗完車再改回來就好了 然後口氣又不好的跟驗車官說你的理論
重點是有沒有違法?沒有違法跟我扯什麼不要太翹?你憑什麼阻止別人改車的權益?
@@zzz33233 你說的我可以理解,但是你的口氣也好一點
張志豪 符合規定為什麼要為了應付監理站又去改回來 改裝符合規定就是可以驗 為什麼符合規定還要被說不能驗?
@@Ray525-s3t 那人家也是因為按規定下去做的事,因為這樣他反而因為被上頭罵 調職位 或是怎麼樣,今天反過來你是那位驗車人員你怎麼想,我也是有改車的人,但是我驗車也是按規定下去驗車,驗完了我在改回來也不費事,再來你改車就改車但是口氣需要這麼不客氣嗎
@@張志豪-g7y 他今天就是抱著找麻煩的口氣去驗車 很簡單的東西在改回來就好 他要在那無理取鬧 是我的話讓他來10天都有可能
1檢舉這種正常改裝的才叫檢舉魔人,少跟檢舉違停的混為一談
2警察願意製這種單就是廢井
3監理明明沒有法源依據還在雕就是擾民
幫補血 讚啦 即將加入一年兩驗大家庭....
《硬拗》
都說正面可視了,你蹲下來是看得到號牌?哪天其他當事人發生事故躺在地上結果看不到改成這樣的號牌呢?想當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請給大家信服你的理由。
牌是給第三人看的,不是你自己看自己爽,監理人員也告訴你可以改,你硬要改著去挑戰再來批評,是在哈囉?
搞到最後法規改成號牌需與地面垂直角度幾度內,就是你高調替大家爭取的結果⋯⋯
擋泥板也是為了驗車而裝的呢,根本不在乎其他用路人的權益
講白一點有規定角度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但就是因為那些規定很模糊才會被拿出來說,我覺得這影片蠻有討論的價值(讚讚
短牌架我是無意見,但這斜度我個人覺得在車輛移動時,辨視度還是會比較差,其實往下喬一點雙方也沒損失,爭議性也比較少...
董和憲 其實不會
最近開車時看到改那樣的有特別注意一下,其實辨識上沒有問題
他應該是怕後面開車的人看不到車牌吧!車牌用那麼上面是給天公伯看喔!哈哈
志在天 重點是不是看得到?既然是怕開車的人看不到那他是不是應該蹲下來看一下?蹲都沒有就說驗不過?
志在天 哈,就是翹給神明看
後面開車的看不到有差買,他違規被拍照拍得到就好了關你後面的人屁事??
符合規定就是要過啊!!!!誰給驗車人員自由心證的權力????戰神respect~~~
驗車法規我也是都準備好了~~~
屏東縣交通警察開5400罰單,可給你做参考,車主還提上法院,宣判敗訴,另外在加3000法院事務費,你可上網查一下,107年度的,其實讓人害怕就是拍類似這種視頻,間接有礙視聽,誤導民眾,因而效法,結果最後讓盲目跟進後的結果就是,傷了自身荷包,成就了國家。
沒改,人家就不會有意見,敢改就不要怕人家說
我看起來像怕人家說?
相信大多數的車友去監理站驗車時,檢驗員只會不停跳針的說,你的車跟原廠不符,要你改裝回原廠。
對於合法改裝,真的只能靠自已爭取權益,覺得被刁難可打電話至該監理站政風處申訴或在驗車現場找股長陪同相驗,如果雙方無法取得共識的情況下,車主可要求請監理站檢驗員依照行政程序法,以書面的方式通知車主不合格項目,這樣後續才能去監理站或是公路總局申訴,這樣車主就不需要陪這些檢驗員一直跳針。
大家看影片把手機放45度,就知道怎麼分辨清楚可試了
擋泥板 裝了感覺對後面的行車負責一點 我試過和朋友出車 他開前面 結果跑的時候 一顆石頭直飛我臉還好我有帶全盔 不然就毁臉了 (雖然我長得也不怎麼好看啦)
這種大輪徑的車,其實就連原廠擋泥板都沒啥鳥用XD
要真正有用的話大概要包得跟巡航車一樣吧
其在公車後面就有感......包成那樣還是會被噴得亂七八糟,哈哈哈
改裝是人民的合法權力啦,這應該捍衛,可是,你這車牌蹲著看,在車速快時,的確會較難以辨識喲!!
誰能蹲著車速快?你都蹲著開車騎車?要不躺著更舒服?
1,法律就是這樣子,不要用個人定義去解釋法律,十個人解釋可能有十種不同見解
2,車子是你的想怎麼改就怎麼改,當原車進國內就是依據原車模式定義?
3,為何驗車會有問題,當外行領導內行時,車主就是受害者,第二受害者就是驗車人員,最大受惠者交通部
4,為何交通部是受惠者,當車主有意義得不到解釋或解決,找立委找官員,然後修出一條又一條的爛法規,主法下一堆解釋法文?
5,拿排汽管音量來說,台灣公正的就只有ARTC可以證明(個人認為),台灣官員喜歡聽某些人的語言,在來去學外國一整套檢驗流程,回國後發現不適宜修呀修呀,只拿出半套檢驗方式?
在臺灣改裝品可買可裝但是不能騎上路是現行法規, 公權力還是最大。 這種翹牌位置問題在其後一段距離以後看不到車牌號碼, 但原廠的是看得到的, 而這一段距離長短就是法律模糊地帶。 現在測速照相還有天眼系統還有路上幾乎所有車輛都有裝行車記錄器,萬一在路上被檢舉就還要去驗車, 所以騎開車一定要遵守道安規則。
監理站人員為什麼會那麼認真工作啊?認真到符合規定還要更進一步加強,莫名其妙。認真到中邪。
今天出了事故
對方如果是躺在地上
他怎麼可能看的到車牌
老說監理站的人靠么你
自己怎麼不想想
這種情況如果自己遇到了怎麼辦
驗車的這個時候就會覺得ZX25R還是不錯的,光想到不用去監理站被刁就會覺得一切都值得了
白牌250 40 50萬就為了不想驗車?如果對你來講是零錢我沒話說……
汽車號牌懸掛位置,除原設有固定位置外,應依下列規定懸掛固定:
一、汽車號牌每車兩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二、曳引車號牌每車二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三、機車及拖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法規都寫了正面後端才有"之"明顯適當位置,也就是先有正面才有明顯適當位置,正面是指角度,位置是指左右上下高距,再者你角度改那麼高,白天當然都還看得到,當夜間晚上視線不清一定是正當最容易辦視啊, 這跟計程車一堆號牌漆掉落一樣,白天要看還是看得到,你晚上光線不佳時正面一定不如翹牌清楚,一堆改車只想帥而已,改這麼高我還真的想不出就原立法本義是讓人覺得可以符合規定,但大聲就有機會這不是假的,這兩個看來就溫和一點的確是有機會。
記得修改快一點,你留言的當下我就存檔了
我也被這樣刁難 但監理站是跟我說牌照燈要朝下 ,每個短牌架不都是往下照的嗎?這一塊我該怎麼跟監理站做回應才好?
支持合法改裝!我也有改,但這真的太翹了
還一副被刁難的樣子
他明明就改很翹,還自以為被刁難,尤其那個嘴臉真的.......看了就賭X
翹不翹是重點嗎?影片就跟你說 ....(後方可視)..很難懂?就是有你們這些假道學..政府直接解釋.....可以改怎麼改隨你.....但是一定要(後方可視).
沒辦法 就像 馬路限速50公里 雖然大家都知大約+5KM左右不會有事 但偏偏就是有人要凸出一點點 在56~57那邊挑戰 被攔下來後 再來說 法規怎樣怎樣的 一般怎樣怎樣的......... 擺明了就是 要來一條法規定死大家 以後限速50KM 只要超過 管你是表有問題 車子有問題 路面有問題 一律開罰.......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沒看到他只至頂自己想看的嗎-合法的伸張自己的權利?
好吧,原來翹多高不是重點
只好祝你哪天衰洨遇到車禍對方肇逃時,不是剛好遇到那種翹牌車,靜止時站後方可視、但要很仔細看,行駛時幾乎看不清楚,行車記錄器根本拍不到的那種車,結果找不到兇手這樣
祝福你
我也只能笑笑的,挑戰成功很得意吧,真是小朋友心態
那你什麼心態?
@@yuren0509 笑笑的心態
四輪仔又來靠北
不知道他在派什麼欸 有權利沒有錯可是好像得理不饒人
騎RT 1150去驗車
姦理站:要有防燙蓋 不然不能過
我:你們電腦顯示都沒防燙蓋了 哪來的防燙蓋 連鎖點都沒有
最後拿了驗車用束環防燙蓋驗車才過
檢查人員還說 你看 這樣裝起來多好看
真想一巴掌呼死她
我也是一樣,哈雷去驗車也要裝防燙蓋
上禮拜驗車~我的也改翹車牌,驗車員說:要擋泥板,叫我去旁邊拿一塊擋泥板裝上去;網路上賣的「驗車用牌照有反光片」那個沒有用,還是要有擋泥板
我今天去驗車
驗車員跟我說我的車總寬超過
(他指超過原廠)
(我裝端子鏡)
然後後方方向燈間距太小要我去改回來
我的方向燈是改短牌的時候附的
要我改好再回去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我查了一堆資料也沒有端子鏡驗不過的案例阿
14:21 所以你的認知就是驗車時改成符合規定就好
平常在路上騎 噴別人 吵別人 就可以
你照一下鏡子 刁民就是長這樣
你只有在驗車當天符合規定 驗完就又都不合規定 這就叫偷雞阿
不如大方承認偷雞仔 我還比較欽佩你
沒水準記得照鏡子看你自己
你家人怎麼教的?
爛透了,原本以為這頻道有好的改裝資訊學習但是我錯了。大牌翹成這樣不明顯就是不明顯,今天只是讓你抓到法律模糊地帶強詞奪理,加上驗車人員不專業給你過就在那邊得意。
不錯~
那你以後驗車也不要被刁難後在靠腰啊!
微微一笑 好啊 不會靠夭啊 愛改又愛叫
反問一個
可以製造可以販賣為何不能改裝
什麼叫法律漏洞
法律本來就很多問題
機車要待轉是因為安全問題?
重機可以直接轉
重機不是機車嗎?
那種為人民考量都是放屁
不要翹牌是害怕拍不到車牌罰不了錢吧
@@黃冠豪-i2q 你資訊錯誤哦!
改裝品在台灣可以製造可以販賣當然也可以改裝到車子上。
改裝品廠商可以申請政府驗證合格,你裝上通過政府認證的改裝品,就沒問題了。
若政府沒驗證過的產品可以生產嗎?可以。可以安裝嗎?可以。但不能上路,你只能在你家,賽車場、私人空地.....等地方騎。
所以別在說可以製造、可以販賣,但為什麼不能改裝這種話了。
我覺得改牌架是不會怎樣 但是要考慮到一個問題就是民眾檢舉
看不爽就檢舉 監理站跑到吐血(過來人經驗= =!!)
若符合規定卻常常接到太多檢舉的話,那又是另外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
也許我會被檢舉到受不了,這是有可能的事情
有的 民眾就是 吃飽太閒 亂檢舉
真的⋯有一種檢舉叫做「我覺得這樣不行」的檢舉
痾我想問一個問題,如果轎車,車體較高看不到車牌呢?
除非你開雙層巴士坐在最上層,不然我想不到你是什麼車可以高到看不到
如果被你撞到的人跌倒在地應該看不清楚你的車牌
跌倒的人應該要直接翻跟斗站起來才對
技術不行還是去坐公車吧
真的不知道有多少人被不專業的驗車員忽隆過去...看到好欺負的就叼 真的傻眼
監理站驗車人員自己都沒有將法規熟讀,既然符合沒硬性規定角度規則那就要在容許範圍內給予驗車合格,不然就是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的樣子,我說你不行就不行,那要法規幹嘛
A.K.A奸理站吵架王上線啦
杜卡迪 1199 想也知道後牌照 固定架
就非原廠 (拆掉了還怪監理站)
一台百萬車 搞成這樣⋯⋯⋯⋯搖頭
我真心希望你有勇氣對路上每一個有換改裝零件的車主說一樣的話
不要只是躲在鍵盤後面
@@jaychou1199r
我本身就是在騎大型重機
有紅 黃牌 各一台 我理念堅持不改車
(都騎紅黃牌)還要改車 格調那麼不值
我周遭朋友 大型重機也是堅持不改車
其他朋友之前跟我其他愛改 講過不聽 被警察 還是監理站叼
我就直白說活該之前說過的話都不聽
他們最後還是乖乖改回來
黃鈞暉 哇兩台重車真的是很少啊
你朋友改那什麼我不清楚,亂改不按照法規本來就是自己找麻煩
你不改車說真的沒人鳥你,你在那邊用嘲弄的口氣說百萬車改這樣
唉 搖頭?這樣比較高尚?
你說個時間我來當面會會你,我沒興趣跟你網上打字來打字去的
戰神鄒小捷
我個性是直來直往 沒有其他意思 法規這樣
被找麻煩 也不用去嫌
都已經騎那麼貴的機車
原廠都配給你... 還要去更動 那就無則
@@慢半拍-y7l 不用在那邊講自己個性怎樣
一開始不用那麼嗆^^
有個小疑問,去驗車時裝了客制化的零件去驗車,然後驗車過了,把那些為了合格而裝的零件拆了,那假如我是說假如喔,發生事故了錯會在誰身上?
如果對方跟你車禍撞到你,說你車子沒反光片導致辨識不易,那可能會影響到車禍肇事比例原則吧
謝謝小捷特地回覆我的疑問,你的影片都很棒,辛苦了
排照下面沒有土除 另外裝一個在輪胎後面那種會過嗎
還有這位驗車人員態度,我是感覺不出來刁難。
算蠻客氣了
蹲下來......還真的看不出來車牌😂😂😂
Jason Lin 三總的眼科不錯 建議前往
你會蹲著看別人車牌嗎?
假設你被對方撞倒在地上 你看得到車牌嗎?
enzoferrari430 我相信你被撞不會第一時間看車牌
林靖恩 不要為反對而反對了啦 你吵的東西都已經不是這邊在討論的重點了
這就是我在這頻道一直在等的影片,我知道有一天一定會有
正常沒玩車的一般人會覺得改裝的車主就是挑戰法律、驗車沒過活該自討罪受!
玩車的人就覺得我有改裝的權利而且也合乎法規...沒有驗車不過的道理!
其實這個就很很主觀意識、改車的人驗完車就會把為了驗車裝的零件全部拆下來了⋯這個也不用騙、因為我也有改燈XD
老實法規有很大的問題、明明原廠完全都沒改還會驗不過!
新竹監理站更難驗改兩兄弟排氣管明明就有隔熱裝置不會燙到手起水泡,要裝防燙蓋,也讓你下次再來,我就換去新竹香山驗車付200塊驗過。
我會告訴你(不明顯)你趴在地上模擬被撞的人的視角來看,ㄧ定不明顯
我不懂 被撞後為什麼要看別人的車牌 完全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請問馬路上有人在爬嗎 為什麼要趴著看
白爛貓騎士 假如你被我撞倒了,只有你在現場,當你還有能力看清楚我的牌照時你看不看
丟龜龜 都說了被撞倒⋯⋯而且是趴不是爬
你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種東西叫監視器?
翹牌是什麼心態
李志航 有地方翹不起來...
哈哈 看那麼多留言這句最好笑
真的覺得驗車不要那麼刁 你開心我開心大家都開心啊 奇怪耶
蹲下來確實看不清楚啊...根本就是在刁難驗車人員,說什麼被刁難....
故意搞那種有爭議的車牌,才在抱怨別人刁難😂,我也是笑笑的
這種人,不要哪天被一樣翹牌無法辨視的撞到重傷,才在哭爹喊娘的都是多餘的,只能說活該
我覺得有鑽法律漏洞,法律未規定角度,的確,但是當你蹲下時牌照號碼不是那麼清楚,更何況是移動時,不過都驗過,恭喜。
我只想問翹成這樣有意義嗎?還是帥而已?把牌照調低一些,方便後方辨識我覺得更好。
沒規定就沒權力刁~一切照法規走~我的疑問是誰給驗車員自由心證的權力??法條在哪??
@@8848asia 蛤?你是不是回錯人,你要不要重新看我打的字。
是心理有啥障礙或缺欠嗎?改翹牌就改翹牌!還在凹?!
我不知道你欠缺什麼,但是看在你頭貼是越野帽的份上我不太想回你難聽的
有意見這週六我在台北五指山山頂車聚,來當面噴我,記得說你是Hans H我會記得你的
@@jaychou1199r 不回難聽的,真是委曲你了…你可以回難聽的呀,我沒差呀!
改翹牌就改,還怕別人講?還大聲三小?現在法規還沒嚴謹,還可以給你們鑽漏洞,等改的人多了,又囂張了,法規改跟日本香港一樣嚴謹時,連一些小改裝都依法有據的刁,那時你再去大聲呀!
讚 我看驗車人員自己連規定都摸不清了 這薪水這麼好混? 自打嘴巴
人被撞到在地,肇事逃逸,可能會看不到,但原廠的是看的到歐!希望我的家人不會被這種車撞到。
Greg Bao 先預想我會肇事逃逸喔?
我良民證拿出來你是要跟我凹三小呢?
我只能說有你這張嘴,你家人運氣不會好啦
戰神鄒小捷 就事論事,才能減少問題。當然大部分的人都是有良心的人,並不會肇事逃逸,但路上的惡人、三寶、裝傻、無心之過的人也不少。所以合理且確定的規範是需要的。
而我們的國家卻是缺少這點,造成檢驗或判定的不確定因素很大,也照成民眾的不便,而且那位檢驗官連我說的出來的理由他都說不出來,就怕以前訂規章的時候都沒有好好思考這個問題,如何能訂出安全但便民的規章呢?
回歸主題,大家都希望能帥,但大家也都能希望安全,彼此多考慮一下,雖然法律規定沒寫到,我們還是能減少不幸的事情發生,不是更好嘍。
我以前在高雄鳳山監理站驗車遇到的狀況是....我前車牌貼在透明風鏡後面不給過的...可是我跟他說我看警用BMW也都貼在透明風鏡裡面,一直跟我凹我這風鏡不是原廠的所以不能貼在裡面?????,最後我火大把前車牌撕下來用膠帶黏在外面這樣就給過了....真心覺得是神經病...
說實話,車牌不改也不錯啊!改那麼高,實在不好看。再說,從汽車駕駛的角度與行車記錄器都會很不清楚,如果交通警察覺得不合法,他是可以強制你重新驗車,這樣不是給自己找麻煩嗎?
符合規定的東西,為什麼要管汽車駕駛跟別人的行車記錄器好不好看
個人應該是規定要改 講一下角度多少比較好
不是讓下層人員一直去刁難騎士
不過我也覺得翹牌翹那麼高很沒意義就是了
翹牌絕對影響可視性
所以你站著看不到? 還是你看車牌都直接躺著看?
如果今天有車禍,假如一個是翹牌肇逃’一個沒有翹牌肇逃,就有可能影響目擊者的辨識力,特別是視線不良的時候。
應該說以拉長可視距離、夜間及高速行駛的情況辦別度就一定不同,每個人騎車都是站得跟驗車時一樣近還是都騎30km而已?
我同意翹牌會影響可視性,但這個問題跟翹課會影響成績一樣,只要期末的成績有到及格就會過,同理翹牌後他的可視度符合規定也就可以過
不是站旁邊看到就好,開車遠點看不到,行車紀錄器照不到。轉彎看不到。
飆車怎抓啊
規定就是規定,我還要顧及你的眼睛爛看不到?
我又不是你爸
套句警察最愛講的:有本事請監理單位、找立委去修法
ZJ L 沒錯,這些人民的公僕訂出這種不三不四的法律,公家機關領的是人民納稅錢。簡單一句話不爽可以不要當公務員,有種去外面私人機構上班啊
公務員不是訂法律的哦!很難懂?....
@@成-j6e 腦子有洞?制定車輛規則的人難道是我?政府自己公務體系上下的問題還要靠我人民督促?覺得矛盾他們不能自己跟上面制定規則的反應?還是說要靠我?我X我又沒領錢,大家繳稅還養這種垃圾公務員喔?
你連這都想不出來我才覺得你腦袋不是很靈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規定:機車號牌除應懸掛於原設有之固定位置外,並應正面懸掛於後端明顯適當位置。 如果牌照任意傾斜、改變角度,使得車輛在「行進中」讓執法員警或其他用路人的肉眼不易辨識或容易有所誤認即屬不當。』這是法規的部分,明眼人都看得懂,寫的很模糊,就像捷哥說的「沒有明確說什麼叫做任意傾斜、什麼叫不可視」,但你只要稍微有碰過違規的開罰就知道,很多都是以執法人員做基準,他說不可視就是不可視,當然,你也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力去申訴,但會不會過大家通常也知道法官的自由心證(更別說通常也到不了法官那邊)。
我必須要說,今天這個檢驗員算是「太雞婆」導致自己也麻煩,的確,他最後給你過了,除了被剪輯要打他自己臉以外,最麻煩的是,改天萬一你被警察開單,再回來說「那個監理所的人員瀆職」。法律本來就不是為了符合所有人期待所制定,只是在社會大原則犧牲最少人的方式下做出來的規範。也的確法律這種東西他可能已經不符合時代,所以才需要修法團體、機構。然後片頭那句「請問有不能改裝的權利嗎」...怎麼看怎麼怪...捷哥應該是想說「請問有不能改裝的規定」或是「請問我沒有改裝的權利嗎?」
監理站驗車人員95%都以自己感官規定來驗車的,搬出法條他們還不一定懂
我要是驗車官,我是絕對不會給你過,距離遠一點,其實翹牌就看不到牌號了。
正常的車牌在你所謂的「遠一點」不也看不到嗎?
多遠?50公尺100公尺外?坐在汽車上測速照相機都照的到了……你說遠1點是多遠?別鬧了阿鬼
09:12蹲下來看不出來嗎?
跟你說,還真的看不出來......
可是沒有人會蹲下來拍照啊照相機的角度都蠻高~
@@林斌-l4u 我是照戰神鄒小傑的疑問句,觀察他的影片回覆的XD
其實我只是想說一件事:假如日後在路上被警察開單時,請不要和阿sir大聲的說在監理站驗的過,要記住.....翹排的部分是你「要求」監理站給你驗過的
@@lulu6515 本來就能過 哪來的要求,如果違法怎樣都不會讓你過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懂?
要是要求就可以過的話這叫驗車? 而且這不是要求 是跟你講規定
我開超跑太低看不到抱歉
玩具反斗城的話我也有
像這種硬ㄠ要驗過的根本台灣毒瘤,這哪家監理站的???影片已經說明監所人員明顯放水,除了譴責你然後也要投訴該監所驗車人員
用腦,規則不是我寫的,監理站機器判定方式也不是我規劃的,注意你的那張嘴
你可以拿我影片去投訴他們啊
就是有你這種人整天敲鍵盤躲背後,好像很厲害但是又沒有什麼作為,如果這樣你能獲得自信的話,我覺得我的影片也是功德一件啦
是說為什麼要改翹牌??@@好奇問一下,不是很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