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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醫師一同交通改革 因台灣交通受害的人如同醫師被受害一樣 只要跟權勢無關 沒關係就沒關係 司法變成權貴的象徵 所有人都承擔卻沒有人發聲
這法官叫""陳學德""
@@wurandy3515 住哪裡 人在哪
想請問醫生一下!男友因為呼吸終止症而去開刀。結果開刀後反而《數值》增加更嚴重了。(把懸垂上縫)而且食慾增加,體重一年暴增。呼吸聲一樣是大聲,類似嗆到,或中途些微停止. 然後在開始呼吸。睡眠監測也一樣無法通過。
@@520ying 肥就是睡眠呼吸中止症的一個原因啊自己不飲食控制、不體重控制,別怪醫生
王醫師真的是非常好的醫生,專業、耐心、溫柔、用心...讓人感到安心。他的診常常看到半夜,甚至隔天還巡產婦的病房確認剛生完孩子的媽媽們!看到這個新聞真的非常生氣,也非常心疼王醫師。去年生孩子時,因寶寶有嗆到羊水需要一出生就到病嬰室觀察,生寶寶後覺得很累,也很想看孩子,但也不敢跟護理人員說(怕造成困擾),王醫師跟護理師說,先給媽媽看寶寶後再送去!當時我真的非常感動。對於醫生來說我們都只是他其中一位產婦,他大可以不用這麼用心跟貼心,但我看到的是他用心的對待每一位產婦,對待診間的護理人員也很溫柔。每次進診間他都會跟我們說: 不好意思久等了,今天要來看寶寶囉!(微笑)這麼一個優秀的醫生卻要面對這種離譜的醫療糾紛真的讓人很氣憤,希望法院可以還給醫生一個公道。😢
謝謝法官,又剔除一位優秀的血汗健保醫師。優秀的醫師不剔除,血汗健保不會倒,自費醫療就難做大。
贊同!王醫師真的是非常有智慧且真誠和善的好醫生
可悲 有這種D能家長醫師真的衰
有人有幫這個醫師開募款帳戶之類的嗎?希望能幫到他
王醫生真的是一個好醫生,我二胎都是王醫生接生的
計算小孩長大後扶養父母“可能”會有1400多萬...那怎麼不說這小孩以後“可能”賭博敗光家產之外還欠下2億賭債,所以家屬應該給醫生2億???
說到底就是貪錢罷了家屬說這都是專業團隊計算結果,不在乎錢,只是要討公道blabla的以為菜市場喊價是不是,來公道價1400萬(法官敲槌子)
真的很好笑....
省下未來可能小孩啃老應該還不只1400萬吧😂😂😂
拿到錢再重新生一個也是賺
養小孩就不只1400萬了...誰知道會不會賠光...
這個醫師人真的很棒,之前在產科實習的時候,醫師是很專業而且溫柔有耐心的!而且醫生也很關心醫學的最近實證,醫師的處置都是很專業且站在媽媽的角度,看到這個新聞這個十分錯愕,這位醫師真的是我實習中看過最有醫德且專業的醫師,真的不希望台灣失去那麼棒的一位產科醫師!
我們不只會失去這位醫師,還會失去更多本來的醫師。看到這種判例越來越多,學生畢業是否會走婦產科或會動刀的科我是非常存疑。
感謝法官,讓醫療加速崩壞,期待健保倒了。血汗健保不到,醫護人員不會有好未來。
有管道可以給他鼓勵跟加油嗎 Q_Q !! 希望他不要因此對人感到失望
真心支持醫界抗爭。希望好的醫師願意留下,如果正常醫師因為對人情失望而出走,就會只剩爛咖可以選擇很怕以後婦產科再無新血,就只剩下正大光明性騷擾/侵害女生的那種醫師……搜尋「板橋婦產科 騷擾」
法律人的名聲糟,真的怪不了別人
這影片真的要推,護理界已經大出走,現在醫生也要這樣被搞,判決內容邏輯爆炸
這法官叫""陳學德"",你們自己記好了
反正要賠錢的又不是我~~ 快點了事最好~~ (跟公司跪舔奧客的樣子有幾分相似)
最近看了王醫師的診,我覺得很難過,患者人數沒有以前多,王醫師也憔悴好多,大概因爲內外壓力和人情冷暖吧,醫院內部或許會檢討他,對外又有官司進行,我很想鼓勵他也不知道從何說起,只能跟他道謝,王醫師真的是我看過最溫柔、最有耐心的醫師,希望他可以獲得應有的公道
我自己對王醫師的個人經驗非常好,雖然他的病人超級多,但每次看診,王醫師總是笑咪咪,溫柔的回覆我各種大大小小一籮筐的問題(第一胎特別容易緊張)。還記得當時醫師百忙中必須去參加研討會,胎位不正又即將臨盆的我好怕王醫師剛好不在。後來與家人決定了剖腹產時間,通知醫院後,王醫師在國外馬上回覆可以幫我開,真的很開心。回國後王醫師第一時間馬上幫我排診再看一下寶寶狀況,再確定剖腹產時間。剖腹過程順利,且縫合的很美。住院期間王醫師天天來探視我狀況,還提醒護理師幫我清理,非常感動,希望王醫師可以繼續執業,不要氣餒。🥹🥹
怪不得台灣開始沒有醫生,這就是必然的結果。對醫生用嚴刑,不是刑事就是民事或是投訴,就等於去懲罰一個幫你的人,最終受苦的一定是自己,只是時辰未報,惡果還未落在自己身上。 我聽醫生朋友說,醫生們開始採納defensive medicine ,令病人承受不必要的醫療檢查,就是因為醫療監管部門太過嚴苛 / 法制開始對醫生的工作沒有保障
劣幣驅逐良幣是台灣必然的發展,台灣以後沒人要生怪不了人。
反正我考到醫師執照就轉行了呵呵
對普通人重拳出擊,對垃圾詐騙賣毒+9就輕輕帶過一再給機會
想得美健保會透過核刪讓你沒辦法防衛性醫療只能用臉扛醫奴不是叫假的
一堆老百姓仇富肯定會覺得醫生賺那麼多還要抱怨
車禍撞死人這類罪證確鑿的案情,常常幾百萬就結束了。醫生無過失,死個新生兒就1400萬?生小孩還是抽樂透?
對啊,那為什麼酒駕不能判高一點? 判決到底為何依據? 搞不懂他們的邏輯
看來只有對付醫師會用這個公式
車禍賠償可以分期,不少只交第一次錢後面就擺爛脫產的。
@@monicauniball 這是很大的議題,監視器拍到車撞死人的畫面就是車撞到人沒爭議,但同樣的事情該不該用駕駛的狀態去加減刑責除了酒駕還有各種、毒駕、疲勞駕駛、吃藥的(感冒藥、安眠藥各種合法藥)、邊開車邊跟副駕吵架的、滑手機的、恍神的、單純視線被擋到的.......例如酒駕有可能喝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開車,疲勞駕駛會不知道自己很累嗎?那就會變酒駕是沒行為能力,睡著是明知危險還開車,這情況哪種"蓄意"的成分高也有很多事故酒駕者完全沒錯的,例如酒駕沒違規被後車追撞或是開好好被隔壁切過來撞到,這類酒駕但正常開著車的是不是該無限上綱去逞罰酒駕的駕駛先聲明一下我本人滴酒不沾,不是來幫酒駕洗地的
@@monicauniball因為政商名流及其家屬也會酒駕,但是不會去幫人接生。這樣解釋您還滿意嗎
10:40,一直都覺得這個超級鳥,因為你很有錢,所以你要賠多一點。兩年前家人被酒駕撞,理所當然對方全責,只求償兩個月薪水、看護費用、車損約20萬,只因為對方領時薪的,所以我記得判不到十萬,當中就有提到對方的職業無法負擔什麼什麼的。而且對方因為錢不會進戶頭,所以他不賠好像還拿他沒辦法,真的超可悲。你認真讀書,認真工作領高薪,然後反而要被別人敲,真的超可悲。
學北歐國家,越有錢罰的越重,富豪開車超速罰款上百萬台幣,平民百姓就少非常多
@@ari9m3e 這是罰金,和賠償金不一樣你被富豪還是貧民酒駕撞到,賠償金額怎麼會不一樣呢?
仇富真的瞎透了,照這樣,我可以去告有錢人太有錢造成心靈創傷嗎?說真的要醫生證明真的造成創傷並不難,因為真的每天大家都在發生,哈
另一個爭議: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如果有錢人和沒錢人要賠的錢是一樣的,那是不是幾百億身家富翁酒駕撞死人也只要賠300萬就好,因為不可以『認真讀書,認真工作領高薪,然後反而要被別人敲,真的超可悲』?
當醫生是罪嗎😂居然還以職業的收入去衡量要判賠多少這件事也太不客觀了
尤其他們的收日很可能是日夜顛倒 , 加班加出來的
之前聽過,醫生的 “犯罪率” 比一般人還要高,法律也沒有公平的站在醫療方,醫生根本就是高學歷倒楣鬼
@@Lawn_Refresh不是可能就是
還好我考到醫師執照就不當醫生了
@@medslashie 你家資本真雄厚,我弟只能去當醫師了
超難過....想到之前看正義的算法,裡面也有醫生說:我們當醫生是想救人,可是當我們沒有救成了,收到的只有一堆法院開庭糾紛。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要當醫生了。
生孩子沒有辦法保証100%安全及活胎、醫生又不是神!
醫療沒有百分之百的~~
唉問題是刁民沒有這種基本常識啊…… 怪人凹人最簡單 😢
謝謝你支持擴大招生醫生的名額 醫生太少了 沒人想當
怪不了上天,家屬就只能遷怒醫生只能說很莫名其妙
任何事都沒有100%的成功率,這樣下去未來婦產科醫生都會跑光,以後要生去國外生好了!
殺人犯可以無罪,醫者仁心卻被罰那麼重,台灣的法律一直刷新我的三觀,厲害了法官
看到真的很心痛😢 我也是一直支持殺人重判,可是卻沒有人站出來修法😢
@@ameliaHuang-f2c 有沒有可能立院被擋住?
薩利機長的名言,言猶在耳寒蟬效應已形成,即使往後判決金額降低,心理傷害已造成不當救命醫師才能自保
現實點就是沒有讀書才會覺得醫生有錯,真正醫療過程沒有絕對100%安全,都有風險去做醫療行為,真的噁心,知道在1分鐘內的判斷可能影響超多,我覺得賠償可以畢竟生命失去,但賠償可以賠一輩子超沒邏輯。正常都算是撫慰金,完全符合醫療那真的不幸就沒辦法,人體的併發症超級多,尤其疾病還是不斷被醫生病患發現新的問題,人類的機制比機器還要精密,零件的替代最好都是自己培養或是移植,只要外部都會有問題只是可不可用藥物壓制,機器只要型號對就可以,這判賠真的對已經是在醫界算稀有神化神奇寶貝色違的科室急診兒童婦產三大魔王,會去做都是上輩子當佛當神的才會==,醫療糾紛醫患糾紛最多最噁心的地方,如果不相信專業醫生為啥不在家自己治就好幹嘛找醫生,還一堆考不上醫學系自己當醫生一樣...抱怨那麼多又考不上真的可悲,醫生跟高階服務員一樣
不是沒讀書,沒讀書的人其實會更相信醫生能力的,醫生最怕的就是只讀了一點書或者看網路評論就以為自己很懂...這在學界叫做 達克效應-只會皮毛卻以為自己很懂
@@lance9835 難喔==正常人就算查到都知道還是醫生比較懂==,看過更多沒讀書還只會查網路的更多估狗當醫生看,真的有一定知識素養都知道,我查到只能證明症狀但重要都是交給專業==,最近看到太多反智的言論多了,連國高中的知識都可以當垃圾丟一樣,幾乎是常識的東西呵呵鈾試燒的哀
難,真的難最可怕的是有讀書的人,但根本不了解別人的專業上次就有個律師在留言區說什麼醫護人員都不懂法律這樣判很正常,說什麼害死人就是害死人這種人就是有讀書但根本不懂別人的專業但覺得自己超對,很多法官都這款
@@Z-w1p 真的了解知識的人,至少我認識的教授們尊重專業XD,很了解跨行如隔山一樣,在電資他們是有一定專業,問他們醫學還是算了XD,可能簡單的疾病可以吃藥就治療,那種要醫院的真的惜命XD,正常醫療本身就要請醫學相關的法界去判斷過程,但這次找一個八竿子打不著的背景,大家比較詬病的,所以才說專家只有在自己領域是而已,尤其這次還有請有醫學跟法檢去判斷確實沒有醫療疏失很單純不幸發生,網路找的到判決,但法官自己推翻別人提供證據才好笑,要證據說話的卻推翻。但也就要看每個法學出來的派系本身就不同立場去看。所以他的觀點比較讓大眾無法接受,有它的存在很明顯就有理念的派系差異,就看二三審怎麼辦。真的知識份子看蠻多很厲害的人,本身就是彈性的,科學本身就是誰證據實驗證明誰對誰錯,只能說在法律就是需要實驗去修正,因為法不是冷冰冰的數據而是一條條人命去修改。最近很多檢調離職很多懂得就知道XD,身邊有認識的應該都有發生賭爛事,對他們來說換跑道本身就不難==夠聰明的人資質不差
@@Kun_2458 所以說有讀書不等於聰明。很多以為自己讀了書就聰明的,講話大聲的要命最讓我大開眼界的那位律師,在別人留言區跳腳,但邏輯詭異到完全感覺得到他跟辦這個案的法官大抵是同一掛的。無法確定是否為過失,這句話能解讀成就是過失。別人跟他解釋醫療本身就有風險,他說外行人不懂法律還在跳腳。但他又懂什麼醫療。能考到律師執照一定是有唸書,但不聰明又自大,這種人不少
這種醫療糾紛早就不是第一次,也絕不會是最後一次五大科的醫生即使是現在也相當短缺看到這則案件之後,也不難理解醫生們的選擇
以後大家都不要當醫護人員,根本是做功德的,還動不動被告。以後沒醫護了,台灣鯛自求多福吧
@@柔安二九九只是嘴上支持 沒有人遊行支持醫生 亦未見有人籌錢幫醫生 要改變 是需要行動 只係嘴巴上支持 未必改變到醫生的困境
@@柔安二九九應該是說以後外科、婦產科會大缺沒人想做爆肝又不賺錢風險又高,大多都轉皮膚或牙科眼科這類醫療風險低又賺錢
@@zeus7579籌錢幫醫生是啥小==你真的知道問題點嗎
現在已經醫護缺很嚴重了,不少醫院有病床但不能住,因為人力短缺。
@@柔安二九九不太懂你的邏輯?這也能扯中國?台灣自己人搞成這樣,無人想選高風險科系不是很正常?應該說台灣以後還是有醫生,但沒有救人的醫生😂
這個數字醫院一定上訴的,判這個數字不知道是在幫雙方解決問題還是在害雙方提高訴訟成本......
正解!(喔不 你知道太多了…官司打越久 法官賺越多……)
@@蔡怡君-n3q同一個案子會在同一個法院讓同一位法官審嗎?如果會那地方法院亂寫報告不就可以一直退回地方法院重審?
@@KRHSR 正常來說上訴申請成功後, 上訴庭的法官會指出判決有甚麼過失, 然後發還原本的法官重審. 這時法官必須按上訴庭的建議重新審視案件.一般情況下, 如果沒有理由支持你認為原法院有偏見會令你出現不公平審判, 是不可以要求更換法官的. 因為原法官已經對案件有認識, 不必浪費資源找另一個法官重新看案情和傳召證人.當然, 如果重審又維持原判, 只是找了些上訴庭也看不過去的理由, 上訴庭可能就會批准更換法官了.
@@蔡怡君-n3q 除非你有證據否則很難說固定薪水的法官有賺 律師也是一審收一次最長四年 多開庭與下一審會再算新費用 其實15萬打四年還可以吧?
@@蔡怡君-n3q 根本不會好嗎== 法官是有固定薪水的
好可怕~~一個案毀了一個醫生的一生,也許再也沒有人要救人了。
上訴應該會翻盤
@@DeathMatchSAS 沒翻盤的話, 以後只要不是順產就直接變剖腹產吧.
@@chnet968 剖腹也有風險阿 這就跟現在的人越來越不會去幫路邊的人一樣 幫了還可能出事 為什麼選外科的醫生越來越少 不就是被這些判決害的嗎
@@chnet968以後變不順產直接丟包轉院吧!因為反正風險太大就不要收,這些刁民只會害醫生更不敢動手救人而已。
@@chnet968 如果這樣剖腹之後發生其他問題你就準備負刑事責任吧不符合醫療常規哈哈台灣醫生要越來越少了
沒關係,繼續勸學弟妹不要走重症科醫療崩壞,大家一起承擔
笑死,恐龍法官就是恐龍法官曾經遇過車禍死亡的朋友,那時候判賠也說不可以用朋友18歲到65歲前每個月扶養家屬的扶養費來算,然後新生兒這間事情就可以?還有社區好多民事案件,都再再顯示這些恐龍法官弄壞了其他法官的名聲。除了可悲,還是可悲,司法問題糟透了
恐龍法官終究是恐龍法官殺人不怕死刑酒駕判得很輕如果台灣能學中國法律就好了
原則上不能,所以這件也被其他法官批評
認真說 只能用他原本產值去預估未來幾年的損失 扶養費本來就不太能算 所以你朋友碰到的不算是恐龍法官 反而這件 就真的是
嗯嗯因為要賠的是黑道大哥?都先講好了?🤣👌
我聽起來是要用你朋友爸媽滿65歲到85歲之間的年份去算我最大年份不清楚就自己去查哈哈
開車逆向、闖紅燈殺人,只要賠300萬,醫生救不活要陪3000萬
要開大刀的、要急救的都不要,反正做得好不一定被感激、出事就被告到死,老一輩也只會覺得醫師賺很多活該賠錢而已,既然沒人尊重專業,理想抱負又被現實擊垮,那還不如向錢看去醫美打電波比較開心,只能說這都是無奈之下的選擇
台灣醫生一邊要做一堆不一定有效益的防衛性醫療,一邊要害怕健保核刪,同時家屬還一個個等著告你,簽署了放棄醫療結果每個來的家屬意見不一還威脅說不照他的想法走就告死你,外行指導內行。另外還得面對過去十幾年漲幅前幾低的薪水,人力吃緊造成的工作負擔與壓力上升,這樣我就看以後誰走這些救命科?我不走救命的,走開藥膏或是調體質的科別,至少沒好還可以用跟中醫一樣的說詞:我們是調體質。病歷那段更是令人憤怒,每天花在寫病歷的時間都超過照顧病人了,能詳細的地方:流程用藥劑量因果決策都寫了,結果一句沒寫到用吸引器次數就說不完整?你越是這樣要求最後就是充斥著偽造數據而已啦,因為誰也算不來,就跟現在每次寫手術失血量基本上都是隨便估估,前幾年還有論文分析外科醫生有很大一部分都低估失血量。以後婦產科就隨便寫個用了吸引器兩次,管他實際用幾次每次都寫2,只是為了避免法院找麻煩,這樣有比較好?真正解決了什麼問題?然後有一天再來吵病歷記錄造假,這不是必然的嗎,當你這樣無止盡地要求,最後事情太多人力太少一定只能走向兩個極端,不是偷懶就是造假,偷懶這條路怕不完整,那不就註定充滿假訊息?沒告知的也寫已告知,反正有寫就算數無從考證,然後出現各種為了逃避法律責任的模板,這樣整體醫療提升了還是病人照護更好了?還是病人跟醫療端雙輸?大家就自己好好想想吧
其實上次看蒼藍鴿的聊這個話之後有在思考, 好像哪邊怪怪的.後來想到, 那是不是也該檢討一下, 法官如果誤判冤獄造成損失, 或本來讓判刑的被輕判或無罪之後又被翻盤, 應該要由法官負責賠償受害人所有損失.而且要算的很仔細, 這看起來也蠻合理的對吧?
正確。但恐龍們不會作出對恐龍們不利的判決。
對,之前就在想法官好像沒有什麼實質的責任要承擔🤔畢竟法官也是人,多少會有偏好什麼的🤔每個判決都會嚴重影響到其他人,怎麼就能輕鬆做無負擔🤷♀️重點是法官薪水很高欸,這什麼高薪輕鬆做的工作😒期待法院工作被AI取代的那天,才叫真的公平。
1400w 太誇張 以為小孩長大必當大聯盟球員逆
問題可能不是小孩的未來,問題可能是這個客戶有背景。
大聯盟就是億了😂
貪婪的刁民真的會害死全體國民,只要這判決成立,未來只要有風險的醫科都會沒人,難道以後看病還要出國看嗎?
140 元就不錯了
超哥邏輯屌打
明明都有簽切結⋯⋯手術本來就有風險
沒錯
這樣是有錢人也要判賠更多錢才對啊😂(富二代撞死人之類的⋯這樣當醫生真的蠻慘的透過自己努力當上較高工資的工作背負重擔 繳更多稅 同時也要更多官司 😢
這個判決超鬼正常有賺錢能力的人事故死亡都沒這個行情怎麼能判斷一個小孩未來可以在能負擔自己生活外還能保證給父母7萬的能力?這年頭可不是每個小孩都是能給家裡賺錢的算得這麼精不用扣除培養這麼優秀小孩需要的成本嗎?而且而且現在告訴人夫妻也才三十吧65-85歲的負擔費用真的要算的話用會計學觀念也得折現吧三五十年後的1400萬在今天也只有500萬的價值吧
是使用台灣的月平均收入進行計算的嗎?
@@Clavin- 不是 是經融上的折現法, 跟利息有關
@@馬大元-t7w 還有利息更不合理吧
理論上新生兒扣除扶養費抵銷後都還有1400萬那任何一個成人,不必計算扶養費,是不是都得賠1400萬起跳?
65-85歲的撫養費在三四十年前提前拿到的收益,就是霍夫曼計算法算的不合理的點是 1.無過失為什麼要判賠 2.如果過失造成死亡法界的標準一致是以撫養費計算,那為什麼大貨車.公車撞死人一堆都是強制險打死
應該公開這家人的資訊,傳給所有醫院,以後他們家的人出意外送醫要好好思考要不要收,畢竟只要治療就有機會沒辦法活,到時候怎麼辦?
官司可以好幾審 然後有時還會判錯醫療現場有時幾秒鐘幾分鐘就要決定 然後結果不好就要被告死...
用好幾年的時間去審視半小時內發生的事
要求醫生要有醫德,卻不用要求律師跟法官要有律德🤷🤷🤷
其實也會有啦 台灣民眾對專業人士都要求比天高
醫生要為醫療行為負責法官卻不用為判決負責
有關於第一點,這其實是專「專家」的通病,法官可以說是法律人的專家,但其實他對於專業以外的可稱無知,然而因為他在業內有專家的地位,導致他其實難以認知這方面,所以才會產生脫節。第二,我得說對於偏早期的最高法院判決,我建議審慎對待,因為那些判決不排除有其他因素介入,我就看過一個說牽摩托車在路上走沒戴安全帽要罰的,再者法律上的贍養義務是基於撫養義務而存在的,只考慮贍養而排除撫養,那基本上可以說是把兒女看成父母的生財工具這顯然極度偏差,再者,法官你要不要問問孫鵬,看他覺得自己能拿多少贍養?
法官當法官前真的需要到警局 醫院 殯儀館實習一下
法律哪來什麼專業
孫安佐給孫鵬帶來的是負好多個0加上臭名聲,即便是台積工程師要給父母1400萬也根本不可能,扣完買房 + 自己退休準備金就歸零了。
@@陳一-f7o 是阿 法律一點專業性都無,法條都是中文大家都看得懂,出糾紛根本不用找律師、法扶。
@@6w583twwd 沒錯,唯一比別人厲害的就是插手搗亂其他真的有專業的領域
同樣是一條人命,判賠金額卻因職業貴賤有所差異,實在不合理!蓄意殺人與醫生救人判賠金額也是天差地遠,台灣法律令人心寒看看北捷殺人案-因被害人死亡致無法履行之法定扶養義務,最高金額 100萬元-精神慰撫金,最高金額 40 萬元。醫生隨便就1400萬,真的是拿著手術刀在馬路上救人,都不知道哪一天會被家屬因醫療訴訟撞死!
台灣司法真的有夠令人失望!
太扯了。這種判決沒人想當婦產科醫生了吧
叫那名法官上來接生😡
判賠1400萬 在大部分民眾眼裡 就是 不合情不合理 但意外的合法1400萬 可能就是這個醫師15年的可支配收入了意思說在沒有 醫療疏失的狀況下醫師運氣不好 就要背上15年做白工的厄運可能都比過失殺人 酒駕這種可預防的意外 判得更重這是不是不合情意外發生在醫生照著sop做了之後 還判賠1400萬的巨款 這是不合理那我想請問 有沒有大神可以回答我一下不合情理的法律 立法界難道沒有提出過質疑嗎 或者法律有沒有針對這種符合sop 但發生醫療意外 給醫生的保障呢
裡面有講到 92年民庭決議採不扣除但後續遇到一樣問題的法官有的還是會做出扣除判決民法本來就不是能一條一條寫明白的東西很多都是按照判例去判的今天有法官採不扣除但也是有法官採扣除的
法院裡的法匠只會要刁民們怪立法委員,他們只是奉條行事自己每天在用的工具出問題直接推給別人 可悲又爛又懶法官
期待的孩子意外死亡,為人父母有情緒提告我覺得是合理的反應,主要還是法律跟法官的問題,不夠完善或是太過偽善,強行判賠只會寒了醫生的心,讓這個領域更沒人想進來
如果不是庸醫或是嚴重的醫療疏失我認為提告是真的瞎…自然界可沒人輔助生產的只是人類輔以科技跟醫療技術得以提高產子的存活率但並不可能做到百分百的存活率
有情緒就要毀了一個醫生,這父母就算有下一個估計也沒屁眼
我可不覺得這是合理反應,只是認為這對父母沒品,也沒公德心,害慘其他原本可以受到好醫師診療的患者。這對父母以後想找產科醫師看我建議去國外找喔
對病患來說,他們沒有提告可能就不會得到完整的醫療解釋,但民事求償告到底不和解,還要求這麼高金額就不合理了。這樣說的話,一些有遺傳疾病的高風險產婦故意去生小孩,讓小孩GG斂醫生財就直接賺一棟房子?別以為世上不會有人做這種事。我絕對挺醫生到底,如果讓這種惡法囂張下去,反倒會讓醫院為了自保而用各種名義選擇病患,或採取自保性的醫療手段,以後產前要求高額自費檢查,高風險產婦逼你剖腹,否則就踢皮球去別的診所,這樣受苦的還是一般民眾
我比較好奇的是假如一個即將成年的孩子被車禍害死,那法官是否該判更重罰更多,畢竟依照這位法官的邏輯,即將這位孩子已經過了「投資期」,理應獲得獲得更多的賠償吧
台灣法律真的可悲,醫生警察消防員這些救人的職業不好好保障,反而保障詐騙殺人犯罪的人身安全(看到廢死真的想吐)
在台灣最賺錢的工作除了刑法上的那些和炒房之外再來應該就是告醫生了當醫生哪會賺錢,告醫生才賺錢😒
然後醫生就被搞到不做了,現在醫療人力不足的狀況下,到時候都沒醫生看就只好自求多福拉~
雖然能理解你的難受,但其實最賺錢的宗教並沒有違法喔
@@間諜台南人不是因為宗教團體阻礙立法,才讓他們不用繳稅嗎😂
@@sycslow所以我就不做啦呵呵
還有當政客(沒有特別指哪個黨,請不要對號入座)
連法官都認為醫生比較好勒索😢
照法律系這樣誤國的速度,我想台灣很快就要完蛋了!判賠的方式,這不就都擺明法官可以照他的想法去計算理賠,開這金額敢說沒有仇富的概念嗎?
賠1400萬 差點以為死的人是年薪百萬以上的社會人士
好好笑 法律的功用不是預防犯罪 是督促一般人蒐證自保 防禦性駕駛跟寫清楚病歷
現在很多已經是防衛性醫療了😢
@@evelynchen5425 對. 像大陸那邊「總之先掛上點滴再說」, 還有「還之先來一份化驗全餐再說」也是這邏輯下的產物.以後只會有更多醫療資源浪費在沒意義甚麼對病人有害的醫療步驟上.
@@evelynchen5425 再怎麼防也防不了恐龍法官
花了10個月期待一個寶寶來臨,到最後卻走了,真的很令人心碎。如果醫生使用吸引器導致間接與嬰孩死亡有關聯。同理,媽媽應該自己把寶寶一秒噴出來,那就不會吸到胎便跟使用吸引器,寶寶則不會死亡,所以媽媽是殺嬰兇手。同理,爸爸是殺嬰幫兇,爸爸佔嬰孩50%的來源,卻沒有在生產時出50%的力氣,只有在旁邊目睹整個過程卻沒有任何作為。
爸爸才是元兇, 當初沒有無套中出, 就不會導致嬰兒的死亡!
對一個沒有過失的醫生求償那麼多也是蠻敢要的!!雖然說再多錢也換不回小孩的生命,但是花那麼多時間精力就是為了替生命討公道的話怎麼不回家花個5分鐘中出內射就可以再多一個生命了⋯⋯靠北現賺1400萬耶!還可以第二胎、第三胎~政府還補助!不趕快生咧衝三小
一直很納悶,動手術這麼重要的事,為什麼不能全程錄影?是醫生不願意?還是患者不願意?簽了那麼多同意書,就是沒這項。很多事件的進行,常常是千鈞一髮,個體差異也常常讓患者生命體徵急轉直下,如果沒有實況影像的回放,仲裁者很難身歷其境,做出來的判決就很難讓人信服。別忘了,法官花了數十小時了解案情,看了現行的醫療指引,參考了醫審會的鑑定意見,深思熟慮後,認為醫生某些處置上有過失,可是當下狀況的緊急,醫生可能只有30秒就必須做判斷、下決定,這著實不太公平。很多交通事故後的現場,任憑你想破腦袋,也看不出事故到底是怎麼發生的,更遑論還原真相、追究責任。直到看到雙方的行車紀錄,或是路口監視影像,才恍然大悟。科技已經發展到這個地步了,重要手術全程錄影應該沒什麼難度,成本也不高,為什麼醫院不願意做?難道醫生也願意放棄自證清白的機會嗎?民事訴訟法277條的利己事實說,對於一個躺在手術台上被全身麻醉的患者,要證明醫療有過失,明顯是武器不相當,也許可以趁此機會,平衡一下醫病間的資訊不對等。為此之故,提議推動『手術全程錄影』,醫院需依照個資法中,特種個資的處置標準來管理影像,患者也有行使同意權的表意自由,醫療糾紛就有降低的可能。
有時候感覺法官就是事後諸葛警員的執法過當也是,警員只能在「幾秒間」做出決定,要嘛今天平安回家、還是被歹徒殺死殉職然後法官可以花「好幾年」的時間來審判警員是否執法過當、用槍時機是否不恰當沒有在第一線,如何去體會當時情勢的緊急性?對於酒駕、詐騙這種人渣我們反而輕判,對於醫生、警員這種為社會付出貢獻的反而重判
法官就只能拿著你提供的證據來事後諸葛,這就是法官的工作你如果提供的證據又漏掉沒提供導致心證形成時跟現實差距過大,是要自己負責的
法官怎麼不乾脆假設那孩子是下一個伊隆馬斯克,超蝦
扣除的部分總覺得有點怪怪的欸,假設父母已經養大到20歲的小孩被撞死了,父母已經投資假設700萬到小孩身上還沒有任何回報,才應該要把養育的七百萬加到判賠金額中吧如果是新生兒父母根本還沒投資養育費用到小孩身上才應該在判賠金額中扣除養育長大的費用不是嗎,希望有人可以幫我解惑
對啊 這點律師講的很奇怪
乾!要等到台灣沒有醫生了才開心是嗎?以後有病沒地方醫治,明明可以治好的親人直接慢慢苦等排隊排好幾年排不到醫生痛苦無奈的死在你懷裡才要反省這一切嗎?對不起講話比較衝但真的很生氣....健保的狀況也一樣
走向這樣是必然
雖然很生氣但那些人八成有錢到請密醫或是人根本不在台灣所以幸災樂禍😢
我倒認爲你不用想太多,醫生的地位就像蚊燈一樣,你根本不怕沒人不想當醫生!
@@林展瑞-x6b 這不是滿街都是牙醫跟醫美嗎? 記得得癌症去醫美把癌細胞整不見喔
@@林展瑞-x6b五大皆空只剩牙醫跟醫美
以後接生一次收費140萬,費用才收多少卻要醫生背一堆責任,工廠機器生產都會有瑕疵品了,怎麼能認為人生的就能100%一致不會有任何狀況。
以後有風險的科系,沒有醫生想要做了,大家盡量去做低風險又高收入的科系,如美容科,皮膚科,病人需要內外婦兒科的醫生時,只能自求多福,替醫生不值。
二十年前,醫學院五大科是多少學子瞻仰的偉岸,沒想到有生之日竟能親睹醫生一步步被政策、法界打成高風險的鐘點服務業😔😔😔
上週才聽醫生朋友說台灣這環境現在一堆護理師都離職了,接下來就換醫生逃了。跟醫美相比錢跟待遇差太多,還一堆風險。
護理師跟醫生都在逃命中台灣以後缺醫護已經是可預期的了
臺灣醫療上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一邊把醫療人員當服務員,要求東要求西,好像你家的狗,忽略誰才是專業的,一邊又把他當成神,覺得給他們負責就百分之兩百不會出事,如果出事呢?一定是醫療人員的問題,太有邏輯了
[平心靜氣講道理]這樣的判決顯然不太對,如果1400萬全是精神賠償,那還可以理解,畢竟每個人對死亡的耐受力不同,可是要講到錢,那就得符合進銷存損益利差原則才對,你這個孩子,即便能正常出生,到底能順利長大的機率有多少?是不是也該算一下,長大竟沒養廢的機率有多少?或是乾脆躺平不工作,甚至只想啃老或逼爸媽賣祖厝的機率有多少?或是熱心研究武器,十幾歲就會跟學校嗆聲說要燒學校,拿火槍燒同學,被警察逮捕,被同學要求賠償,被學校開除,這些機率都不算嗎?憑什麼就直接認定這個孩子一定是可以順利長大,不會有任何挫折,功成名就,還有能力賺1400萬來奉養父母親?有科學根據嗎?判決要讓人服氣,至少要有些科學根據吧!要不然,每個人只要買彩券,都不用兌獎,就可以直接去兌換1400萬的獎金了。
根據經驗統計,一個孩子,沒養廢,又能免災免難順利名牌大學畢業,又能找到好工作,找到好老婆,願意讓老公花1400萬來奉養父母,而且孩子和父母,還真的夠長壽,沒有遇到任何意外,沒有天災,沒有人禍,沒有遇到戰爭,也沒有遇到新冠病毒,或是其他病毒,其他病痛,真的拿到1400萬,.....按照統計學的原理,這樣美好的事情,在人世間,發生的機率,即是以最寬鬆的認定標準,最大的可能性,大約是1/1000,(一千分之一),所以1400萬乘上1/1000,得到1萬4000元,這才是合理的求償金額。咱不好意思說自己是內行人,所以還是要照例謙虛一下,說:如果有誤,歡迎斧正...
乙○○(原告)得請求甲○○(被告)賠償之金額為6,673,301元(計算式:醫療費14,458元+喪葬費52,600元+扶養費5,606,243元+精神慰撫金1,000,000元=6,673,301元);丙○○(原告)得請求甲○○(被告)賠償之金額為7,371,399元(計算式:扶養費6,371,399元+精神慰撫金1,000,000元=7,371,399元)。原告:生父、生母被告:醫師、醫院1400萬的由來(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0 年度醫字第 31 號民事判決)
一堆不清楚為何醫護缺人的人,還在那邊說擴大招生才會解決醫護缺人的問題,影片討論的就是缺人的主要原因之一,每年考醫護的學生真的不少,重點是畢業之後真的從事醫護的有多少,再來從事醫護的項目是不是缺人,台灣目前缺的都是最累錢最少的,急診外科這些還會被不理智的家屬罵或打,自然人就少,偏遠地區交通不方便薪資又不高,人也必然會少,這些問題遠遠比擴大招考人數來的重要太多,不然考的人再多,也不會填補醫護空缺。
簡單來講 法界覺得這是有道理可以討論的 但是整個社會都覺得很離譜 所以可以說法律逐漸與社會脫節了嗎?
其實大多數的法律相關人士都認為這判決有問題,包含現任的法官,但是最終還是該審法官決定
法界就一堆只管有沒有道理,不管現實世界的啊,好像只要講贏別人就是對的,只要合邏輯就能放在現實世界用
@@陳一-f7o 臺灣很多法官都沒有社會經驗 學有所成後就一路考上去當法官 所以說才說出因可以奪刀故持棍棒打傷對方屬防衛過當這種天才判決
@@user-HansT-TaiOanSiauLianKe 以前刑法老師還說過,年輕女法官不知道什麼是吹喇叭,開庭時還叫被告把犯罪證物喇叭交上來,全場傻眼
第一賣冰,第二「告」醫生(誤)
第一 賣冰 第二 開貓仔間
五大皆空,才是台灣的未來,韓國的醫療罷工,才是台灣的展望,共勉之
當所有人重理工不重視文科,遇到效率低下的公部門、滿嘴炮火車的政客與漏洞百出的法律就是代價,而且其對產業及對社會造成的傷害一點也不亞於所謂的犯罪者。當勞工,軍警,醫護們堅守崗位時,背後卻沒有穩固的法律靠山,反之還是一個個四處環繞的萬丈深淵,讓人每一步都如履薄冰,一失足便粉身碎骨。我衷心期盼一個健全的法律能在這亂世中浴火重生,能讓"法治國家"這四個字再也沒有任何吐槽點,能讓"依法行政"這四個字使百姓心安、使罪犯膽寒。能讓"你辛苦了"這四個字不再是無力時的安慰用語,而是真正表達出對盡忠職守的各從業者,一個發自內心真誠的感謝。
在搞什麼?醫生可以做到全體一致的判斷,法官卻不行? 法律訂那麼多條是在哈囉?法律是比人體奧妙,還是其他原因?
我覺得應是法律和醫(科)學的根本特性不一樣所致,後者比較會有所謂主流思想,等到有新的理論才會更新,且在應用面自始至終都維持較高度的統一性。
我自己最近在思考,大家把醫病關係簡化為「提供服務跟消費者的關係」是不是太理所當然了?好像付了錢對方就要如何如何。但說真的,醫療是高門檻的技術,如果醫療專業者都不願從業協助了,有需求的病患付再多錢也無能為力。說白了:你有錢我就要救你嗎?當中除了利益還存在珍惜生命的價值。我覺得要感恩才有良性循環,感恩今天你還能付費獲得台灣良好的醫療,失去才會理解這一切真的不是理所當然
臺灣五大功德職業:1.醫生、護理師2.普通教師、特教教師3.警察4.軍人5.基層公務人員臺灣五大賺錢職業:1.立委2.總統3.房地產建商4.黑道5.詐騙集團
應該是除了醫美和皮膚科都蠻血汗的
房東?
這影片蠻好的,把專業的醫療和法條講的老嫗能解,希望上訴能推翻這種離譜判決
法規定的好像小孩如果長大就一定會付錢養父母一樣
92年那個判決甚至會寫在國考的參考書上,這陣子考試有複習到讀的時候真心覺得這判決在說三小
擺了明的就是要坑你一大筆,這類案件家屬貪得無厭之餘,應該也是有律師指點,若勝訴奬金抽成多少之類的.我是覺的黑心錢要賺也要看有沒有命花,噁心至極
法律人嘛
你可以說他是變好前的宋世傑,又或者只是方唐鏡...(威龍闖天關)
這位判決的法官~你真的是一生都不要生病喔(尤其是身旁有人要生產),要醫生關照又一定要醫師保證無事,你是誰啊!真的很可惡的「判決」。
不了解啊為啥司機撞死人賠償就那麼少醫生卻要賠那麼多
司機比較窮
以後產婦都先簽切結書,生產過程如經醫師判斷自然產有導致孕婦或嬰兒死亡之風險時,同意醫師更改為剖腹產。之後孕婦自然產超過15分鐘沒辦法順產就直接剖腹,什麼問題都沒了。
這個判賠真的非常不合理讓人不得不質疑這個審判的公正性是否有利益掛勾
恩~~不好說🤌
這是一起不幸的案例,但是不能抹滅一名好醫生的聲譽。王醫生到底有多好,相信他的產婦們都很清楚,希望能給王醫生一個公道的判決!王醫生加油~!!!
台灣會不會因為這樣的案例以後修法 以後只接受剖腹產 自然生產的得先簽下生死狀 生小孩本來就是很危險的情況 那以後醫生只有要聽到要自然產的 通通拒接或要求轉院
每一個法官都應該要有個人承審資料夾,並對外揭露讓大眾知道這個法官的審判歷程。
你懷胎10個月有花到1400萬?太誇張了,幾百萬都算高了...
開車撞死人是百分之百會有刑事責任跟行政責任,不是只有賠錢。可責性是遠遠大於民事。民事就是價金紛爭,去買東西或出租房子引起紛爭也是去民事法院。法院已經認定那個案件醫生是完全「沒有任何刑事責任」,現在只有民事法院討論嬰兒死亡賠償問題,而且現在只到一審根本還沒有確定最終賠償金額(這個孕婦去醫院生小孩,嬰兒死翹翹,律師委婉表示完全不用賠可能性較低,但不是沒有,而賠償金被大砍機率相當高)。而且記得那個一審賠償責任是醫院,也不是要讓醫生來付擔。情勒萬歲。
這樣一比較小孩大人老人命不值錢啊…這法官腦子有什麼毛病嗎?
稍微稍微逆風一下就在業界混的經驗這要算過失實在太苛責而瑕疵就這樣看可能是有的(稍微逆風我不會說醫生真的100%沒問題但賠到那麼高金額實在非常非常不合理醫院展現誠意親自慰問並給予慰問金希望家屬能夠諒解讓彼此繼續走下去大家都有遺憾但本心還是要正向善良所以坦白說就一個第三者來看趁機要求這麼誇張的金額實在不厚道而法院⋯⋯大家對台灣法界早已失望透了這就又是加強這個印象家屬倒霉醫生也倒霉法官給醫生現在的處境比被抓去關個一年都來得淒慘為什麼判決會搞到這種情況醫生人根本沒有邪惡的意圖行動上也不是沒有作為還能做出這麼誇張的金額判賠簡直是試圖製造社會動盪傷害醫生這職業的根本性法官這樣就是真正的邪惡⋯⋯⋯這對醫界的影響比千萬賠償還要高得更多我在心理上認定這法官在損害社會成本且至少億元以上影響太大了唉⋯⋯⋯⋯
在蒼藍鴿的頻道應該不算逆風
可法官會判賠如此高金額的原因是在於,本案被告在審判中並沒有爭執賠償金額的多寡,而只爭執醫師有無過失。因此基於民事訴訟之辯論主義,本案法官在採納醫審會的鑑定結果進而認定被告有過失後,即得逕依原告主張的賠償金額而為本案判決。
@@imalawyermaybe 溫暖而富有人性na😌
1400萬只是判賠金額,前面還有律師費,出庭舉證的時間,醫生的名譽,他自己家庭也要顧⋯都是成本!在法律改善之前我先建議醫生們自保,把那些告人的家屬,律師,法官都先納入黑名單。愛亂告的以後就在家接生吧,自己負責。
因為台灣醫療取得太方便也太廉價,生病或受傷存活率與恢復率很高,麻痺了大家的神經,覺得會死掉就是一種錯!
就現代型紛爭,如公害、醫療、產品責任、環境訴訟等,對於被害人而言,時常面臨證據都在對方手上、蒐證困難、難以證明因果關係等,若依照僵化固定的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不免有失公平正義,導致被害人起訴也無法獲得應有的救濟,所以這時候必須例外減輕被害人的舉證責任,轉而由加害人舉出反證才能免責。
但對於醫療本來就不是百分百,很多時候也會有罕見併發症的出現,但遇到這樣的時候要醫師舉證自己沒錯也很難,才會導致醫生給後輩建議走其他風險相對低的科別,這樣的情況難道是這個社會所希望的嗎?
法律要醫生自證沒問題的概念根本是要你證明你沒吃魚喝茶一樣莫名其妙
民事訴訟採當事人進行主義,法官只會像第三人一樣看原被告雙方進行訴訟。基本上不會隨便介入雙方的訴訟程序,兩邊的證據、攻防方法要自己來。蒐證也是,那原告在沒有如同檢察官那樣的公權力,且在無特殊專業知識的情況下要面對握有診斷、醫療行為相關文件證明的醫院與醫生,就算被告願意提供調閱相關文件。原告也看不懂,更不知道要調閱何種文件證明被告的過失,更別提還要用這些證據進行攻防說給法官聽。無法想像一位不具醫師背景的民眾能單靠在法院高談闊論醫療專業知識並讓法官聽懂且確認過失存否。
@@Kevin-oi9tl 所以隨後不是付兩碗粉的錢,就是自己把肚子切開來證明自己吃的是一碗粉。醫生真可憐!
制度的選擇如此,民國89年增訂於民事訴訟法277但書,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理由:我國現行法就舉證責任之分配,於本條設有原則性之概括規定,在適用上固有標準可循。惟關於舉證責任之分配情形繁雜,僅設原則性規定,未能解決一切舉證責任之分配問題,於具體事件之適用上,自難免發生困難。故最高法院於判決中曾依誠信原則定舉證責任之分配。尤以關於公害事件、交通事故、商品製作人責任、醫療糾紛等事件之處理。如嚴守本條所定之原則(277本文),難免產生不公平之結果,使被害人無從獲得應有之救濟,有違正義原則。增訂的理由如此,表示89年之前發生一些原告因某些無法忽視的因素造成難以舉證求償的案件,弄到最高法院、立法院都看不下去才修法,當年立法者選擇了天秤傾斜的角度認為這樣才是公平正義。
砂石車司機撞死的扣除額比較少,那就代表陪的理應比醫生還要多阿。怎麼會比較少,到底在說什麼。
D卡上網友這句真是十分精妙:以前:妳是高危險妊娠我們不要生小孩好了現在:老婆⋯⋯我們⋯⋯我們打個商量?另外推薦:臺中地院醫療調解、諮詢、鑑定制度經驗分享 編者: 陳學德可能會理解為甚麼出現如此不合理的判決
06:51的字幕上錯了是「舉證責任的倒置」
自己的人生本就該自己負責,所有事件都有不確定性,人不是萬能的現在的社會很病態
你好關注這件事啊,在每個訊息都看到你😂
这种判决真的太令人心寒了,以后谁要做医生,医生也是普通人没必要承受那么大的惩罚
身為即將成為pgy的我,瑟瑟發抖啊(偏偏還對外科類有興趣),是不是該打退堂鼓了。題外話,外科類真的很忙,那個病歷...真的只有實習醫師有辦法好好寫(無奈)
難怪會有內外科的病例哽圖 內科病歷寫超詳細 但外科病歷基本兩三句解決 看得懂就好
在校生同抖
就一群一輩子沒在社會走跳過 活在象牙塔裡面的文組在亂判
法律人就喜歡整天插手別的專業領域搗亂
楊律師沒有進行什麼法理解析,都只是在陳述判決的結果而已,第一個問題甚至根本沒有回答到…可惜無法透過這次機會更加理解法律實務界的運作,希望下次邀請其他領域專家的時候,可以多加留意,否則只是繼續強化對某些領域的刻板印象而已👍🏻
經本院醫療諮詢意見:「真空吸引失敗後,就進行剖腹產,原始寫的是胎頭骨盤不對稱、第二個是胎心音窘迫及產程過長,後來改為真空吸引失敗( 偵卷P217) 病歷可能有塗改( 但有蓋章) ,我猜想可能在產前就有胎便,後來真空吸引的失敗,問題是真空吸引做了幾次,我們真空吸引有兩種,一種是金屬頭,另一種是矽膠,資料沒有顯示是哪種,矽膠的比較安全,且真空吸引次數也有影響,一般次數都是在兩、三次比較合宜,一般我們最常見用真空吸引器後,頭頂多一個包,但隔天就消失了,但本件案例呈現出來,血色素很低,且反覆性要輸血很多次,從卷宗中沒有出現胎兒有先天性血液疾病,所以先天性引起凝血功能不全是不可能……子宮頸還沒有到10公分,還要看小孩子的位置,在子宮頸只開9 公分的時候,還沒有開全,且是第一胎,用真空吸引器分娩胎兒可能會有點難度,這可能是真空吸引失敗的原因,因為第一產程會比較久……從病歷上可能產前有點問題,加上生產可能真空吸引器使用時間提前( 原因可能是胎兒窘迫) 。若當初真空吸引時間不要太早,可能情況不會這麼嚴重,加上後來胎便引起肺動脈高壓,一般的胎便是不會造成這種瀰漫性廣泛出血,頂多是造成呼吸窘迫,但有一種狀況是呼吸窘迫程度嚴重造成缺氧,才會演變成缺氧性腦病變,DIC 也是關鍵因素。我的看法是胎便吸入性肺炎、真空吸引使用時機似乎有爭議、缺氧病變及血色素不足( 出血性休克) 等這幾個原因合併一起發生此死亡結果,各因素環環相扣,可能是造成最終死亡的結果。」(見本院卷第279至281)顯見甲○○系爭生產過程操作真空吸引器失當,其所為醫療行為難謂無過失。法院認為醫師有過失主要是這段
刑法謙抑原則,會發生刑事沒事民事有事其實很正常,最怪的是倒過來的那種,而且基礎事實是一樣的。這個案子很想問法官,善良管理人,抽象輕過失你是做得嗎??
大眾就是不能理解甚麼叫做正常慣例跟個案,正常慣例就是用在絕大多數狀況下都沒問題的決策準則,所以才叫正常慣例生醫領域本來每個個案或每個批次都會有些微的差異,而再先進的技術都不可能在微小差異發生的當下就直接知道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必然得經過重重繁複又花費巨大的精準檢測才能知道是哪個地方是問題的根源但大眾就是要求醫生跟研究專家要瞬間準確把握問題發生的根源,這根本就是不可能滿足的要求醫生當下只能透過受限的情報並依循經驗慣例下決策,這情況下極端個案出問題誰有辦法處理?病患又不願意一開始就付出巨額醫療費做完全檢測,想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法官也是外行指導內行
真的很可憐,難過三類很多人搶牙醫,不搶醫學系了
想太多 醫生這職業還是金字塔頂端人群 一堆高材生搶著念
家裡附近牙醫真的越來越多間,而且裝潢越來越華麗
法官真的是常常刷新我的三觀呢讓我的腦袋不斷受刺激
是正常的不會被報出來,會被報出來的都是異類,所以正常的法律人還是很多的
4:03 看到真空吸引器就會想到三個傻瓜...XD (完全離題
夢到⋯某位女性生產時因醫生疏失導致子宮感染,院方也承認錯誤並儘速賠償和解,但事後朋友才知道子宮受損比醫院說的嚴重,並再也無法懷孕,因為已經簽了和解書朋友不能公開的醫院名稱,也無法再求償更多金額😢誰都不希望這樣的事發生在自己家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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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醫師一同交通改革 因台灣交通受害的人如同醫師被受害一樣 只要跟權勢無關 沒關係就沒關係 司法變成權貴的象徵 所有人都承擔卻沒有人發聲
這法官叫""陳學德""
@@wurandy3515 住哪裡 人在哪
想請問醫生一下!男友因為呼吸終止症而去開刀。
結果開刀後反而
《數值》增加更嚴重了。
(把懸垂上縫)
而且食慾增加,體重一年暴增。
呼吸聲一樣是大聲,
類似嗆到,或中途些微停止. 然後在開始呼吸。
睡眠監測也一樣無法通過。
@@520ying 肥就是睡眠呼吸中止症的一個原因啊
自己不飲食控制、不體重控制,別怪醫生
王醫師真的是非常好的醫生,專業、耐心、溫柔、用心...讓人感到安心。
他的診常常看到半夜,甚至隔天還巡產婦的病房確認剛生完孩子的媽媽們!
看到這個新聞真的非常生氣,也非常心疼王醫師。
去年生孩子時,因寶寶有嗆到羊水需要一出生就到病嬰室觀察,生寶寶後覺得很累,也很想看孩子,但也不敢跟護理人員說(怕造成困擾),王醫師跟護理師說,先給媽媽看寶寶後再送去!當時我真的非常感動。
對於醫生來說我們都只是他其中一位產婦,他大可以不用這麼用心跟貼心,但我看到的是他用心的對待每一位產婦,對待診間的護理人員也很溫柔。
每次進診間他都會跟我們說: 不好意思久等了,今天要來看寶寶囉!(微笑)
這麼一個優秀的醫生卻要面對這種離譜的醫療糾紛真的讓人很氣憤,希望法院可以還給醫生一個公道。😢
謝謝法官,又剔除一位優秀的血汗健保醫師。優秀的醫師不剔除,血汗健保不會倒,自費醫療就難做大。
贊同!王醫師真的是非常有智慧且真誠和善的好醫生
可悲 有這種D能家長
醫師真的衰
有人有幫這個醫師開募款帳戶之類的嗎?希望能幫到他
王醫生真的是一個好醫生,我二胎都是王醫生接生的
計算小孩長大後扶養父母“可能”會有1400多萬...那怎麼不說這小孩以後“可能”賭博敗光家產之外還欠下2億賭債,所以家屬應該給醫生2億???
說到底就是貪錢罷了
家屬說這都是專業團隊計算結果,不在乎錢,只是要討公道blabla的
以為菜市場喊價是不是,來公道價1400萬(法官敲槌子)
真的很好笑....
省下未來可能小孩啃老應該還不只1400萬吧😂😂😂
拿到錢再重新生一個也是賺
養小孩就不只1400萬了...誰知道會不會賠光...
這個醫師人真的很棒,之前在產科實習的時候,醫師是很專業而且溫柔有耐心的!而且醫生也很關心醫學的最近實證,醫師的處置都是很專業且站在媽媽的角度,看到這個新聞這個十分錯愕,這位醫師真的是我實習中看過最有醫德且專業的醫師,真的不希望台灣失去那麼棒的一位產科醫師!
我們不只會失去這位醫師,還會失去更多本來的醫師。
看到這種判例越來越多,學生畢業是否會走婦產科或會動刀的科我是非常存疑。
感謝法官,讓醫療加速崩壞,期待健保倒了。血汗健保不到,醫護人員不會有好未來。
有管道可以給他鼓勵跟加油嗎 Q_Q !! 希望他不要因此對人感到失望
真心支持醫界抗爭。希望好的醫師願意留下,
如果正常醫師因為對人情失望而出走,就會只剩爛咖可以選擇
很怕以後婦產科再無新血,就只剩下正大光明性騷擾/侵害女生的那種醫師……搜尋「板橋婦產科 騷擾」
法律人的名聲糟,真的怪不了別人
這影片真的要推,護理界已經大出走,現在醫生也要這樣被搞,判決內容邏輯爆炸
這法官叫""陳學德"",你們自己記好了
反正要賠錢的又不是我~~ 快點了事最好~~ (跟公司跪舔奧客的樣子有幾分相似)
最近看了王醫師的診,我覺得很難過,患者人數沒有以前多,王醫師也憔悴好多,大概因爲內外壓力和人情冷暖吧,醫院內部或許會檢討他,對外又有官司進行,我很想鼓勵他也不知道從何說起,只能跟他道謝,王醫師真的是我看過最溫柔、最有耐心的醫師,希望他可以獲得應有的公道
我自己對王醫師的個人經驗非常好,雖然他的病人超級多,但每次看診,王醫師總是笑咪咪,溫柔的回覆我各種大大小小一籮筐的問題(第一胎特別容易緊張)。
還記得當時醫師百忙中必須去參加研討會,胎位不正又即將臨盆的我好怕王醫師剛好不在。後來與家人決定了剖腹產時間,通知醫院後,王醫師在國外馬上回覆可以幫我開,真的很開心。
回國後王醫師第一時間馬上幫我排診再看一下寶寶狀況,再確定剖腹產時間。剖腹過程順利,且縫合的很美。住院期間王醫師天天來探視我狀況,還提醒護理師幫我清理,非常感動,希望王醫師可以繼續執業,不要氣餒。🥹🥹
這法官叫""陳學德"",你們自己記好了
怪不得台灣開始沒有醫生,這就是必然的結果。對醫生用嚴刑,不是刑事就是民事或是投訴,就等於去懲罰一個幫你的人,最終受苦的一定是自己,只是時辰未報,惡果還未落在自己身上。 我聽醫生朋友說,醫生們開始採納defensive medicine ,令病人承受不必要的醫療檢查,就是因為醫療監管部門太過嚴苛 / 法制開始對醫生的工作沒有保障
劣幣驅逐良幣是台灣必然的發展,台灣以後沒人要生怪不了人。
反正我考到醫師執照就轉行了呵呵
對普通人重拳出擊,對垃圾詐騙賣毒+9就輕輕帶過一再給機會
想得美
健保會透過核刪讓你沒辦法防衛性醫療只能用臉扛
醫奴不是叫假的
一堆老百姓仇富肯定會覺得醫生賺那麼多還要抱怨
車禍撞死人這類罪證確鑿的案情,常常幾百萬就結束了。醫生無過失,死個新生兒就1400萬?生小孩還是抽樂透?
對啊,那為什麼酒駕不能判高一點? 判決到底為何依據? 搞不懂他們的邏輯
看來只有對付醫師會用這個公式
車禍賠償可以分期,不少只交第一次錢後面就擺爛脫產的。
@@monicauniball 這是很大的議題,監視器拍到車撞死人的畫面就是車撞到人沒爭議,但同樣的事情該不該用駕駛的狀態去加減刑責
除了酒駕還有各種、毒駕、疲勞駕駛、吃藥的(感冒藥、安眠藥各種合法藥)、邊開車邊跟副駕吵架的、滑手機的、恍神的、單純視線被擋到的.......
例如酒駕有可能喝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開車,疲勞駕駛會不知道自己很累嗎?那就會變酒駕是沒行為能力,睡著是明知危險還開車,這情況哪種"蓄意"的成分高
也有很多事故酒駕者完全沒錯的,例如酒駕沒違規被後車追撞或是開好好被隔壁切過來撞到,這類酒駕但正常開著車的是不是該無限上綱去逞罰酒駕的駕駛
先聲明一下我本人滴酒不沾,不是來幫酒駕洗地的
@@monicauniball因為政商名流及其家屬也會酒駕,但是不會去幫人接生。
這樣解釋您還滿意嗎
10:40,一直都覺得這個超級鳥,因為你很有錢,所以你要賠多一點。
兩年前家人被酒駕撞,理所當然對方全責,只求償兩個月薪水、看護費用、車損約20萬,
只因為對方領時薪的,所以我記得判不到十萬,當中就有提到對方的職業無法負擔什麼什麼的。
而且對方因為錢不會進戶頭,所以他不賠好像還拿他沒辦法,真的超可悲。
你認真讀書,認真工作領高薪,然後反而要被別人敲,真的超可悲。
學北歐國家,越有錢罰的越重,富豪開車超速罰款上百萬台幣,平民百姓就少非常多
@@ari9m3e 這是罰金,和賠償金不一樣
你被富豪還是貧民酒駕撞到,賠償金額怎麼會不一樣呢?
這法官叫""陳學德"",你們自己記好了
仇富真的瞎透了,照這樣,我可以去告有錢人太有錢造成心靈創傷嗎?
說真的要醫生證明真的造成創傷並不難,因為真的每天大家都在發生,哈
另一個爭議: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如果有錢人和沒錢人要賠的錢是一樣的,那是不是幾百億身家富翁酒駕撞死人也只要賠300萬就好,因為不可以『認真讀書,認真工作領高薪,然後反而要被別人敲,真的超可悲』?
當醫生是罪嗎😂
居然還以職業的收入去衡量要判賠多少這件事也太不客觀了
尤其他們的收日很可能是日夜顛倒 , 加班加出來的
之前聽過,醫生的 “犯罪率” 比一般人還要高,法律也沒有公平的站在醫療方,醫生根本就是高學歷倒楣鬼
@@Lawn_Refresh不是可能
就是
還好我考到醫師執照就不當醫生了
@@medslashie 你家資本真雄厚,我弟只能去當醫師了
超難過....想到之前看正義的算法,裡面也有醫生說:我們當醫生是想救人,可是當我們沒有救成了,收到的只有一堆法院開庭糾紛。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要當醫生了。
這法官叫""陳學德"",你們自己記好了
生孩子沒有辦法保証100%安全及活胎、醫生又不是神!
醫療沒有百分之百的~~
唉問題是刁民沒有這種基本常識啊…… 怪人凹人最簡單 😢
謝謝你支持擴大招生醫生的名額 醫生太少了 沒人想當
怪不了上天,家屬就只能遷怒醫生
只能說很莫名其妙
任何事都沒有100%的成功率,這樣下去未來婦產科醫生都會跑光,以後要生去國外生好了!
殺人犯可以無罪,醫者仁心卻被罰那麼重,台灣的法律一直刷新我的三觀,厲害了法官
看到真的很心痛😢 我也是一直支持殺人重判,可是卻沒有人站出來修法😢
@@ameliaHuang-f2c 有沒有可能立院被擋住?
薩利機長的名言,言猶在耳
寒蟬效應已形成,即使往後判決金額降低,心理傷害已造成
不當救命醫師才能自保
這法官叫""陳學德"",你們自己記好了
現實點就是沒有讀書才會覺得醫生有錯,真正醫療過程沒有絕對100%安全,都有風險去做醫療行為,真的噁心,知道在1分鐘內的判斷可能影響超多,我覺得賠償可以畢竟生命失去,但賠償可以賠一輩子超沒邏輯。正常都算是撫慰金,完全符合醫療那真的不幸就沒辦法,人體的併發症超級多,尤其疾病還是不斷被醫生病患發現新的問題,人類的機制比機器還要精密,零件的替代最好都是自己培養或是移植,只要外部都會有問題只是可不可用藥物壓制,機器只要型號對就可以,這判賠真的對已經是在醫界算稀有神化神奇寶貝色違的科室急診兒童婦產三大魔王,會去做都是上輩子當佛當神的才會==,醫療糾紛醫患糾紛最多最噁心的地方,如果不相信專業醫生為啥不在家自己治就好幹嘛找醫生,還一堆考不上醫學系自己當醫生一樣...抱怨那麼多又考不上真的可悲,醫生跟高階服務員一樣
不是沒讀書,沒讀書的人其實會更相信醫生能力的,醫生最怕的就是只讀了一點書或者看網路評論就以為自己很懂...
這在學界叫做 達克效應-只會皮毛卻以為自己很懂
@@lance9835 難喔==正常人就算查到都知道還是醫生比較懂==,看過更多沒讀書還只會查網路的更多估狗當醫生看,真的有一定知識素養都知道,我查到只能證明症狀但重要都是交給專業==,最近看到太多反智的言論多了,連國高中的知識都可以當垃圾丟一樣,幾乎是常識的東西呵呵鈾試燒的哀
難,真的難
最可怕的是有讀書的人,但根本不了解別人的專業
上次就有個律師在留言區說什麼醫護人員都不懂法律這樣判很正常,說什麼害死人就是害死人
這種人就是有讀書但根本不懂別人的專業但覺得自己超對,很多法官都這款
@@Z-w1p 真的了解知識的人,至少我認識的教授們尊重專業XD,很了解跨行如隔山一樣,在電資他們是有一定專業,問他們醫學還是算了XD,可能簡單的疾病可以吃藥就治療,那種要醫院的真的惜命XD,正常醫療本身就要請醫學相關的法界去判斷過程,但這次找一個八竿子打不著的背景,大家比較詬病的,所以才說專家只有在自己領域是而已,尤其這次還有請有醫學跟法檢去判斷確實沒有醫療疏失很單純不幸發生,網路找的到判決,但法官自己推翻別人提供證據才好笑,要證據說話的卻推翻。
但也就要看每個法學出來的派系本身就不同立場去看。所以他的觀點比較讓大眾無法接受,有它的存在很明顯就有理念的派系差異,就看二三審怎麼辦。
真的知識份子看蠻多很厲害的人,本身就是彈性的,科學本身就是誰證據實驗證明誰對誰錯,只能說在法律就是需要實驗去修正,因為法不是冷冰冰的數據而是一條條人命去修改。最近很多檢調離職很多懂得就知道XD,身邊有認識的應該都有發生賭爛事,對他們來說換跑道本身就不難==夠聰明的人資質不差
@@Kun_2458 所以說有讀書不等於聰明。很多以為自己讀了書就聰明的,講話大聲的要命
最讓我大開眼界的那位律師,在別人留言區跳腳,但邏輯詭異到完全感覺得到他跟辦這個案的法官大抵是同一掛的。
無法確定是否為過失,這句話能解讀成就是過失。別人跟他解釋醫療本身就有風險,他說外行人不懂法律還在跳腳。但他又懂什麼醫療。
能考到律師執照一定是有唸書,但不聰明又自大,這種人不少
這種醫療糾紛早就不是第一次,也絕不會是最後一次
五大科的醫生即使是現在也相當短缺
看到這則案件之後,也不難理解醫生們的選擇
以後大家都不要當醫護人員,根本是做功德的,還動不動被告。以後沒醫護了,台灣鯛自求多福吧
@@柔安二九九只是嘴上支持 沒有人遊行支持醫生 亦未見有人籌錢幫醫生 要改變 是需要行動 只係嘴巴上支持 未必改變到醫生的困境
@@柔安二九九應該是說以後外科、婦產科會大缺沒人想做爆肝又不賺錢風險又高,大多都轉皮膚或牙科眼科這類醫療風險低又賺錢
@@zeus7579籌錢幫醫生是啥小==
你真的知道問題點嗎
現在已經醫護缺很嚴重了,不少醫院有病床但不能住,因為人力短缺。
@@柔安二九九不太懂你的邏輯?這也能扯中國?台灣自己人搞成這樣,無人想選高風險科系不是很正常?應該說台灣以後還是有醫生,但沒有救人的醫生😂
這個數字醫院一定上訴的,判這個數字不知道是在幫雙方解決問題還是在害雙方提高訴訟成本......
正解!
(喔不 你知道太多了…官司打越久 法官賺越多……)
@@蔡怡君-n3q同一個案子會在同一個法院讓同一位法官審嗎?如果會那地方法院亂寫報告不就可以一直退回地方法院重審?
@@KRHSR 正常來說上訴申請成功後, 上訴庭的法官會指出判決有甚麼過失, 然後發還原本的法官重審. 這時法官必須按上訴庭的建議重新審視案件.
一般情況下, 如果沒有理由支持你認為原法院有偏見會令你出現不公平審判, 是不可以要求更換法官的. 因為原法官已經對案件有認識, 不必浪費資源找另一個法官重新看案情和傳召證人.
當然, 如果重審又維持原判, 只是找了些上訴庭也看不過去的理由, 上訴庭可能就會批准更換法官了.
@@蔡怡君-n3q 除非你有證據否則很難說固定薪水的法官有賺 律師也是一審收一次最長四年 多開庭與下一審會再算新費用 其實15萬打四年還可以吧?
@@蔡怡君-n3q 根本不會好嗎== 法官是有固定薪水的
好可怕~~一個案毀了一個醫生的一生,也許再也沒有人要救人了。
上訴應該會翻盤
@@DeathMatchSAS 沒翻盤的話, 以後只要不是順產就直接變剖腹產吧.
@@chnet968 剖腹也有風險阿 這就跟現在的人越來越不會去幫路邊的人一樣 幫了還可能出事 為什麼選外科的醫生越來越少 不就是被這些判決害的嗎
@@chnet968以後變不順產直接丟包轉院吧!因為反正風險太大就不要收,這些刁民只會害醫生更不敢動手救人而已。
@@chnet968 如果這樣剖腹之後發生其他問題你就準備負刑事責任吧不符合醫療常規哈哈
台灣醫生要越來越少了
沒關係,繼續勸學弟妹不要走重症科
醫療崩壞,大家一起承擔
這法官叫""陳學德"",你們自己記好了
笑死,恐龍法官就是恐龍法官
曾經遇過車禍死亡的朋友,那時候判賠也說不可以用朋友18歲到65歲前每個月扶養家屬的扶養費來算,然後新生兒這間事情就可以?
還有社區好多民事案件,都再再顯示這些恐龍法官弄壞了其他法官的名聲。除了可悲,還是可悲,司法問題糟透了
恐龍法官終究是恐龍法官
殺人不怕死刑
酒駕判得很輕
如果台灣能學中國法律就好了
原則上不能,所以這件也被其他法官批評
認真說 只能用他原本產值去預估未來幾年的損失 扶養費本來就不太能算 所以你朋友碰到的不算是恐龍法官 反而這件 就真的是
嗯嗯因為要賠的是黑道大哥?都先講好了?🤣👌
我聽起來是要用你朋友爸媽滿65歲到85歲之間的年份去算
我最大年份不清楚就自己去查哈哈
開車逆向、闖紅燈殺人,只要賠300萬,醫生救不活要陪3000萬
要開大刀的、要急救的都不要,反正做得好不一定被感激、出事就被告到死,老一輩也只會覺得醫師賺很多活該賠錢而已,既然沒人尊重專業,理想抱負又被現實擊垮,那還不如向錢看去醫美打電波比較開心,只能說這都是無奈之下的選擇
台灣醫生一邊要做一堆不一定有效益的防衛性醫療,一邊要害怕健保核刪,同時家屬還一個個等著告你,簽署了放棄醫療結果每個來的家屬意見不一還威脅說不照他的想法走就告死你,外行指導內行。
另外還得面對過去十幾年漲幅前幾低的薪水,人力吃緊造成的工作負擔與壓力上升,這樣我就看以後誰走這些救命科?
我不走救命的,走開藥膏或是調體質的科別,至少沒好還可以用跟中醫一樣的說詞:我們是調體質。
病歷那段更是令人憤怒,每天花在寫病歷的時間都超過照顧病人了,能詳細的地方:流程用藥劑量因果決策都寫了,結果一句沒寫到用吸引器次數就說不完整?你越是這樣要求最後就是充斥著偽造數據而已啦,因為誰也算不來,就跟現在每次寫手術失血量基本上都是隨便估估,前幾年還有論文分析外科醫生有很大一部分都低估失血量。以後婦產科就隨便寫個用了吸引器兩次,管他實際用幾次每次都寫2,只是為了避免法院找麻煩,這樣有比較好?真正解決了什麼問題?
然後有一天再來吵病歷記錄造假,這不是必然的嗎,當你這樣無止盡地要求,最後事情太多人力太少一定只能走向兩個極端,不是偷懶就是造假,偷懶這條路怕不完整,那不就註定充滿假訊息?沒告知的也寫已告知,反正有寫就算數無從考證,然後出現各種為了逃避法律責任的模板,這樣整體醫療提升了還是病人照護更好了?還是病人跟醫療端雙輸?大家就自己好好想想吧
其實上次看蒼藍鴿的聊這個話之後有在思考, 好像哪邊怪怪的.
後來想到, 那是不是也該檢討一下, 法官如果誤判冤獄造成損失, 或本來讓判刑的被輕判或無罪之後又被翻盤, 應該要由法官負責賠償受害人所有損失.
而且要算的很仔細, 這看起來也蠻合理的對吧?
正確。但恐龍們不會作出對恐龍們不利的判決。
對,之前就在想法官好像沒有什麼實質的責任要承擔🤔
畢竟法官也是人,多少會有偏好什麼的🤔每個判決都會嚴重影響到其他人,怎麼就能輕鬆做無負擔🤷♀️
重點是法官薪水很高欸,這什麼高薪輕鬆做的工作😒
期待法院工作被AI取代的那天,才叫真的公平。
1400w 太誇張 以為小孩長大必當大聯盟球員逆
問題可能不是小孩的未來,問題可能是這個客戶有背景。
大聯盟就是億了😂
貪婪的刁民真的會害死全體國民,只要這判決成立,未來只要有風險的醫科都會沒人,難道以後看病還要出國看嗎?
140 元就不錯了
超哥邏輯屌打
明明都有簽切結⋯⋯手術本來就有風險
沒錯
這樣是有錢人也要判賠更多錢才對啊😂(富二代撞死人之類的⋯
這樣當醫生真的蠻慘的
透過自己努力當上較高工資的工作
背負重擔 繳更多稅 同時也要更多官司 😢
這個判決超鬼
正常有賺錢能力的人事故死亡都沒這個行情
怎麼能判斷一個小孩未來可以在能負擔自己生活外還能保證給父母7萬的能力?
這年頭可不是每個小孩都是能給家裡賺錢的
算得這麼精
不用扣除培養這麼優秀小孩需要的成本嗎?
而且而且
現在告訴人夫妻也才三十吧
65-85歲的負擔費用真的要算的話用會計學觀念也得折現吧
三五十年後的1400萬
在今天也只有500萬的價值吧
是使用台灣的月平均收入進行計算的嗎?
@@Clavin- 不是 是經融上的折現法, 跟利息有關
@@馬大元-t7w 還有利息更不合理吧
理論上新生兒扣除扶養費抵銷後都還有1400萬
那任何一個成人,不必計算扶養費,是不是都得賠1400萬起跳?
65-85歲的撫養費在三四十年前提前拿到的收益,就是霍夫曼計算法算的
不合理的點是 1.無過失為什麼要判賠 2.如果過失造成死亡法界的標準一致是以撫養費計算,那為什麼大貨車.公車撞死人一堆都是強制險打死
應該公開這家人的資訊,傳給所有醫院,以後他們家的人出意外送醫要好好思考要不要收,畢竟只要治療就有機會沒辦法活,到時候怎麼辦?
官司可以好幾審 然後有時還會判錯
醫療現場有時幾秒鐘幾分鐘就要決定 然後結果不好就要被告死...
用好幾年的時間去審視半小時內發生的事
要求醫生要有醫德,卻不用要求律師跟法官要有律德🤷🤷🤷
其實也會有啦 台灣民眾對專業人士都要求比天高
醫生要為醫療行為負責
法官卻不用為判決負責
感謝法官,讓醫療加速崩壞,期待健保倒了。血汗健保不到,醫護人員不會有好未來。
這法官叫""陳學德"",你們自己記好了
有關於第一點,這其實是專「專家」的通病,法官可以說是法律人的專家,但其實他對於專業以外的可稱無知,然而因為他在業內有專家的地位,導致他其實難以認知這方面,所以才會產生脫節。第二,我得說對於偏早期的最高法院判決,我建議審慎對待,因為那些判決不排除有其他因素介入,我就看過一個說牽摩托車在路上走沒戴安全帽要罰的,再者法律上的贍養義務是基於撫養義務而存在的,只考慮贍養而排除撫養,那基本上可以說是把兒女看成父母的生財工具這顯然極度偏差,再者,法官你要不要問問孫鵬,看他覺得自己能拿多少贍養?
法官當法官前真的需要到警局 醫院 殯儀館實習一下
法律哪來什麼專業
孫安佐給孫鵬帶來的是負好多個0加上臭名聲,即便是台積工程師要給父母1400萬也根本不可能,扣完買房 + 自己退休準備金就歸零了。
@@陳一-f7o 是阿 法律一點專業性都無,法條都是中文大家都看得懂,出糾紛根本不用找律師、法扶。
@@6w583twwd 沒錯,唯一比別人厲害的就是插手搗亂其他真的有專業的領域
同樣是一條人命,判賠金額卻因職業貴賤有所差異,實在不合理!
蓄意殺人與醫生救人判賠金額也是天差地遠,台灣法律令人心寒
看看北捷殺人案
-因被害人死亡致無法履行之法定扶養義務,最高金額 100萬元
-精神慰撫金,最高金額 40 萬元。
醫生隨便就1400萬,真的是拿著手術刀在馬路上救人,都不知道哪一天會被家屬因醫療訴訟撞死!
台灣司法真的有夠令人失望!
太扯了。這種判決沒人想當婦產科醫生了吧
叫那名法官上來接生😡
判賠1400萬 在大部分民眾眼裡 就是 不合情不合理 但意外的合法
1400萬 可能就是這個醫師15年的可支配收入了
意思說在沒有 醫療疏失的狀況下
醫師運氣不好 就要背上15年做白工的厄運
可能都比過失殺人 酒駕這種可預防的意外 判得更重
這是不是不合情
意外發生在醫生照著sop做了之後 還判賠1400萬的巨款
這是不合理
那我想請問 有沒有大神可以回答我一下
不合情理的法律 立法界難道沒有提出過質疑嗎
或者法律有沒有針對這種符合sop 但發生醫療意外 給醫生的保障呢
裡面有講到 92年民庭決議採不扣除
但後續遇到一樣問題的法官
有的還是會做出扣除判決
民法本來就不是能一條一條寫明白的東西
很多都是按照判例去判的
今天有法官採不扣除
但也是有法官採扣除的
法院裡的法匠只會要刁民們怪立法委員,他們只是奉條行事
自己每天在用的工具出問題直接推給別人 可悲又爛又懶法官
期待的孩子意外死亡,為人父母有情緒提告我覺得是合理的反應,主要還是法律跟法官的問題,不夠完善或是太過偽善,強行判賠只會寒了醫生的心,讓這個領域更沒人想進來
如果不是庸醫或是嚴重的醫療疏失
我認為提告是真的瞎…
自然界可沒人輔助生產的
只是人類輔以科技跟醫療技術得以提高產子的存活率
但並不可能做到百分百的存活率
有情緒就要毀了一個醫生,這父母就算有下一個估計也沒屁眼
謝謝你支持擴大招生醫生的名額 醫生太少了 沒人想當
我可不覺得這是合理反應,只是認為這對父母沒品,也沒公德心,害慘其他原本可以受到好醫師診療的患者。這對父母以後想找產科醫師看我建議去國外找喔
對病患來說,他們沒有提告可能就不會得到完整的醫療解釋,
但民事求償告到底不和解,還要求這麼高金額就不合理了。
這樣說的話,一些有遺傳疾病的高風險產婦故意去生小孩,讓小孩GG斂醫生財就直接賺一棟房子?
別以為世上不會有人做這種事。
我絕對挺醫生到底,如果讓這種惡法囂張下去,反倒會讓醫院為了自保而用各種名義選擇病患,或採取自保性的醫療手段,
以後產前要求高額自費檢查,高風險產婦逼你剖腹,否則就踢皮球去別的診所,這樣受苦的還是一般民眾
我比較好奇的是假如一個即將成年的孩子被車禍害死,那法官是否該判更重罰更多,畢竟依照這位法官的邏輯,即將這位孩子已經過了「投資期」,理應獲得獲得更多的賠償吧
台灣法律真的可悲,醫生警察消防員這些救人的職業不好好保障,反而保障詐騙殺人犯罪的人身安全(看到廢死真的想吐)
在台灣最賺錢的工作除了刑法上的那些和炒房之外
再來應該就是告醫生了
當醫生哪會賺錢,告醫生才賺錢😒
然後醫生就被搞到不做了,現在醫療人力不足的狀況下,到時候都沒醫生看就只好自求多福拉~
雖然能理解你的難受,但其實最賺錢的宗教並沒有違法喔
@@間諜台南人不是因為宗教團體阻礙立法,才讓他們不用繳稅嗎😂
@@sycslow所以我就不做啦呵呵
還有當政客(沒有特別指哪個黨,請不要對號入座)
連法官都認為醫生比較好勒索😢
照法律系這樣誤國的速度,我想台灣很快就要完蛋了!判賠的方式,這不就都擺明法官可以照他的想法去計算理賠,開這金額敢說沒有仇富的概念嗎?
賠1400萬 差點以為死的人是年薪百萬以上的社會人士
好好笑 法律的功用不是預防犯罪 是督促一般人蒐證自保 防禦性駕駛跟寫清楚病歷
現在很多已經是防衛性醫療了😢
@@evelynchen5425 對. 像大陸那邊「總之先掛上點滴再說」, 還有「還之先來一份化驗全餐再說」也是這邏輯下的產物.
以後只會有更多醫療資源浪費在沒意義甚麼對病人有害的醫療步驟上.
@@evelynchen5425 再怎麼防也防不了恐龍法官
花了10個月期待一個寶寶來臨,到最後卻走了,真的很令人心碎。
如果醫生使用吸引器導致間接與嬰孩死亡有關聯。
同理,媽媽應該自己把寶寶一秒噴出來,那就不會吸到胎便跟使用吸引器,寶寶則不會死亡,所以媽媽是殺嬰兇手。
同理,爸爸是殺嬰幫兇,爸爸佔嬰孩50%的來源,卻沒有在生產時出50%的力氣,只有在旁邊目睹整個過程卻沒有任何作為。
爸爸才是元兇, 當初沒有無套中出, 就不會導致嬰兒的死亡!
對一個沒有過失的醫生求償那麼多也是蠻敢要的!!
雖然說再多錢也換不回小孩的生命,但是花那麼多時間精力就是為了替生命討公道的話
怎麼不回家花個5分鐘中出內射就可以再多一個生命了⋯⋯靠北現賺1400萬耶!
還可以第二胎、第三胎~政府還補助!不趕快生咧衝三小
一直很納悶,動手術這麼重要的事,為什麼不能全程錄影?是醫生不願意?還是患者不願意?簽了那麼多同意書,就是沒這項。
很多事件的進行,常常是千鈞一髮,個體差異也常常讓患者生命體徵急轉直下,如果沒有實況影像的回放,仲裁者很難身歷其境,做出來的判決就很難讓人信服。別忘了,法官花了數十小時了解案情,看了現行的醫療指引,參考了醫審會的鑑定意見,深思熟慮後,認為醫生某些處置上有過失,可是當下狀況的緊急,醫生可能只有30秒就必須做判斷、下決定,這著實不太公平。
很多交通事故後的現場,任憑你想破腦袋,也看不出事故到底是怎麼發生的,更遑論還原真相、追究責任。直到看到雙方的行車紀錄,或是路口監視影像,才恍然大悟。
科技已經發展到這個地步了,重要手術全程錄影應該沒什麼難度,成本也不高,為什麼醫院不願意做?難道醫生也願意放棄自證清白的機會嗎?
民事訴訟法277條的利己事實說,對於一個躺在手術台上被全身麻醉的患者,要證明醫療有過失,明顯是武器不相當,也許可以趁此機會,平衡一下醫病間的資訊不對等。
為此之故,提議推動『手術全程錄影』,醫院需依照個資法中,特種個資的處置標準來管理影像,患者也有行使同意權的表意自由,醫療糾紛就有降低的可能。
有時候感覺法官就是事後諸葛
警員的執法過當也是,警員只能在「幾秒間」做出決定,要嘛今天平安回家、還是被歹徒殺死殉職
然後法官可以花「好幾年」的時間來審判警員是否執法過當、用槍時機是否不恰當
沒有在第一線,如何去體會當時情勢的緊急性?
對於酒駕、詐騙這種人渣我們反而輕判,對於醫生、警員這種為社會付出貢獻的反而重判
法官就只能拿著你提供的證據來事後諸葛,這就是法官的工作
你如果提供的證據又漏掉沒提供
導致心證形成時跟現實差距過大,是要自己負責的
法官怎麼不乾脆假設那孩子是下一個伊隆馬斯克,超蝦
扣除的部分總覺得有點怪怪的欸,假設父母已經養大到20歲的小孩被撞死了,父母已經投資假設700萬到小孩身上還沒有任何回報,才應該要把養育的七百萬加到判賠金額中吧
如果是新生兒父母根本還沒投資養育費用到小孩身上才應該在判賠金額中扣除養育長大的費用不是嗎,希望有人可以幫我解惑
對啊 這點律師講的很奇怪
乾!要等到台灣沒有醫生了才開心是嗎?
以後有病沒地方醫治,明明可以治好的親人直接慢慢苦等排隊排好幾年排不到醫生痛苦無奈的死在你懷裡才要反省這一切嗎?
對不起講話比較衝
但真的很生氣....健保的狀況也一樣
走向這樣是必然
雖然很生氣但那些人八成有錢到請密醫或是人根本不在台灣所以幸災樂禍😢
我倒認爲你不用想太多,醫生的地位就像蚊燈一樣,你根本不怕沒人不想當醫生!
@@林展瑞-x6b 這不是滿街都是牙醫跟醫美嗎? 記得得癌症去醫美把癌細胞整不見喔
@@林展瑞-x6b
五大皆空
只剩牙醫跟醫美
以後接生一次收費140萬,費用才收多少卻要醫生背一堆責任,工廠機器生產都會有瑕疵品了,怎麼能認為人生的就能100%一致不會有任何狀況。
以後有風險的科系,沒有醫生想要做了,大家盡量去做低風險又高收入的科系,如美容科,皮膚科,病人需要內外婦兒科的醫生時,只能自求多福,替醫生不值。
二十年前,醫學院五大科是多少學子瞻仰的偉岸,沒想到有生之日竟能親睹醫生一步步被政策、法界打成高風險的鐘點服務業😔😔😔
上週才聽醫生朋友說台灣這環境現在一堆護理師都離職了,接下來就換醫生逃了。跟醫美相比錢跟待遇差太多,還一堆風險。
護理師跟醫生都在逃命中
台灣以後缺醫護已經是可預期的了
臺灣醫療上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一邊把醫療人員當服務員,要求東要求西,好像你家的狗,忽略誰才是專業的,一邊又把他當成神,覺得給他們負責就百分之兩百不會出事,如果出事呢?一定是醫療人員的問題,太有邏輯了
[平心靜氣講道理]
這樣的判決顯然不太對,如果1400萬全是精神賠償,那還可以理解,畢竟每個人對死亡的耐受力不同,可是要講到錢,那就得符合進銷存損益利差原則才對,你這個孩子,即便能正常出生,到底能順利長大的機率有多少?是不是也該算一下,長大竟
沒養廢的機率有多少?或是乾脆躺平不工作,甚至只想啃老或逼爸媽賣祖厝的機率有多少?或是熱心研究武器,十幾歲就會跟學校嗆聲說要燒學校,拿火槍燒同學,被警察逮捕,被同學要求賠償,被學校開除,這些機率都不算嗎?憑什麼就直接認定這個孩子一定是可以順利長大,不會有任何挫折,功成名就,還有能力賺1400萬來奉養父母親?
有科學根據嗎?
判決要讓人服氣,至少要有些科學根據吧!要不然,每個人只要買彩券,都不用兌獎,就可以直接去兌換1400萬的獎金了。
根據經驗統計,一個孩子,沒養廢,又能免災免難順利名牌大學畢業,又能找到好工作,找到好老婆,願意讓老公花1400萬來奉養父母,而且孩子和父母,還真的夠長壽,沒有遇到任何意外,沒有天災,沒有人禍,沒有遇到戰爭,也沒有遇到新冠病毒,或是其他病毒,其他病痛,真的拿到1400萬,.....按照統計學的原理,這樣美好的事情,在人世間,發生的機率,即是以最寬鬆的認定標準,最大的可能性,大約是1/1000,(一千分之一),所以1400萬乘上1/1000,得到1萬4000元,這才是合理的求償金額。
咱不好意思說自己是內行人,所以還是要照例謙虛一下,說:如果有誤,歡迎斧正...
乙○○(原告)得請求甲○○(被告)賠償之金額為6,673,301元(計算式:醫療費14,458元+喪葬費52,600元+扶養費5,606,243元+精神慰撫金1,000,000元=6,673,301元);丙○○(原告)得請求甲○○(被告)賠償之金額為7,371,399元(計算式:扶養費6,371,399元+精神慰撫金1,000,000元=7,371,399元)。
原告:生父、生母
被告:醫師、醫院
1400萬的由來(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0 年度醫字第 31 號民事判決)
一堆不清楚為何醫護缺人的人,還在那邊說擴大招生才會解決醫護缺人的問題,影片討論的就是缺人的主要原因之一,每年考醫護的學生真的不少,重點是畢業之後真的從事醫護的有多少,再來從事醫護的項目是不是缺人,台灣目前缺的都是最累錢最少的,急診外科這些還會被不理智的家屬罵或打,自然人就少,偏遠地區交通不方便薪資又不高,人也必然會少,這些問題遠遠比擴大招考人數來的重要太多,不然考的人再多,也不會填補醫護空缺。
簡單來講 法界覺得這是有道理可以討論的 但是整個社會都覺得很離譜 所以可以說法律逐漸與社會脫節了嗎?
其實大多數的法律相關人士都認為這判決有問題,包含現任的法官,但是最終還是該審法官決定
法界就一堆只管有沒有道理,不管現實世界的啊,好像只要講贏別人就是對的,只要合邏輯就能放在現實世界用
@@陳一-f7o 臺灣很多法官都沒有社會經驗 學有所成後就一路考上去當法官 所以說才說出因可以奪刀故持棍棒打傷對方屬防衛過當這種天才判決
@@user-HansT-TaiOanSiauLianKe 以前刑法老師還說過,年輕女法官不知道什麼是吹喇叭,開庭時還叫被告把犯罪證物喇叭交上來,全場傻眼
第一賣冰,第二「告」醫生(誤)
第一 賣冰 第二 開貓仔間
五大皆空,才是台灣的未來,韓國的醫療罷工,才是台灣的展望,共勉之
當所有人重理工不重視文科,遇到效率低下的公部門、滿嘴炮火車的政客與漏洞百出的法律就是代價,而且其對產業及對社會造成的傷害一點也不亞於所謂的犯罪者。
當勞工,軍警,醫護們堅守崗位時,背後卻沒有穩固的法律靠山,反之還是一個個四處環繞的萬丈深淵,讓人每一步都如履薄冰,一失足便粉身碎骨。
我衷心期盼一個健全的法律能在這亂世中浴火重生,能讓"法治國家"這四個字再也沒有任何吐槽點,能讓"依法行政"這四個字使百姓心安、使罪犯膽寒。
能讓"你辛苦了"這四個字不再是無力時的安慰用語,而是真正表達出對盡忠職守的各從業者,一個發自內心真誠的感謝。
在搞什麼?醫生可以做到全體一致的判斷,法官卻不行? 法律訂那麼多條是在哈囉?法律是比人體奧妙,還是其他原因?
我覺得應是法律和醫(科)學的根本特性不一樣所致,後者比較會有所謂主流思想,等到有新的理論才會更新,且在應用面自始至終都維持較高度的統一性。
我自己最近在思考,大家把醫病關係簡化為「提供服務跟消費者的關係」是不是太理所當然了?好像付了錢對方就要如何如何。但說真的,醫療是高門檻的技術,如果醫療專業者都不願從業協助了,有需求的病患付再多錢也無能為力。說白了:你有錢我就要救你嗎?當中除了利益還存在珍惜生命的價值。
我覺得要感恩才有良性循環,感恩今天你還能付費獲得台灣良好的醫療,失去才會理解這一切真的不是理所當然
臺灣五大功德職業:
1.醫生、護理師
2.普通教師、特教教師
3.警察
4.軍人
5.基層公務人員
臺灣五大賺錢職業:
1.立委
2.總統
3.房地產建商
4.黑道
5.詐騙集團
應該是除了醫美和皮膚科都蠻血汗的
房東?
這影片蠻好的,把專業的醫療和法條講的老嫗能解,希望上訴能推翻這種離譜判決
法規定的好像小孩如果長大就一定會付錢養父母一樣
92年那個判決甚至會寫在國考的參考書上,這陣子考試有複習到
讀的時候真心覺得這判決在說三小
擺了明的就是要坑你一大筆,這類案件家屬貪得無厭之餘,應該也是有律師指點,若勝訴奬金抽成多少之類的.我是覺的黑心錢要賺也要看有沒有命花,噁心至極
法律人嘛
你可以說他是變好前的宋世傑,又或者只是方唐鏡...(威龍闖天關)
這位判決的法官~你真的是一生都不要生病喔(尤其是身旁有人要生產),要醫生關照又一定要醫師保證無事,你是誰啊!真的很可惡的「判決」。
不了解啊
為啥司機撞死人賠償就那麼少
醫生卻要賠那麼多
司機比較窮
以後產婦都先簽切結書,生產過程如經醫師判斷自然產有導致孕婦或嬰兒死亡之風險時,同意醫師更改為剖腹產。
之後孕婦自然產超過15分鐘沒辦法順產就直接剖腹,什麼問題都沒了。
這個判賠真的非常不合理
讓人不得不質疑這個審判的公正性
是否有利益掛勾
恩~~不好說🤌
這是一起不幸的案例,但是不能抹滅一名好醫生的聲譽。
王醫生到底有多好,相信他的產婦們都很清楚,
希望能給王醫生一個公道的判決!
王醫生加油~!!!
台灣會不會因為這樣的案例以後修法 以後只接受剖腹產 自然生產的得先簽下生死狀 生小孩本來就是很危險的情況 那以後醫生只有要聽到要自然產的 通通拒接或要求轉院
每一個法官都應該要有個人承審資料夾,並對外揭露讓大眾知道這個法官的審判歷程。
你懷胎10個月有花到1400萬?太誇張了,幾百萬都算高了...
開車撞死人是百分之百會有刑事責任跟行政責任,不是只有賠錢。可責性是遠遠大於民事。民事就是價金紛爭,去買東西或出租房子引起紛爭也是去民事法院。法院已經認定那個案件醫生是完全「沒有任何刑事責任」,現在只有民事法院討論嬰兒死亡賠償問題,而且現在只到一審根本還沒有確定最終賠償金額(這個孕婦去醫院生小孩,嬰兒死翹翹,律師委婉表示完全不用賠可能性較低,但不是沒有,而賠償金被大砍機率相當高)。而且記得那個一審賠償責任是醫院,也不是要讓醫生來付擔。情勒萬歲。
這樣一比較小孩大人老人命不值錢啊…這法官腦子有什麼毛病嗎?
稍微稍微逆風一下
就在業界混的經驗
這要算過失
實在太苛責
而瑕疵就這樣看可能是有的(稍微逆風
我不會說醫生真的100%沒問題
但賠到那麼高金額實在非常非常不合理
醫院展現誠意親自慰問並給予慰問金
希望家屬能夠諒解
讓彼此繼續走下去
大家都有遺憾
但本心還是要正向善良
所以坦白說
就一個第三者來看
趁機要求這麼誇張的金額
實在不厚道
而法院⋯⋯
大家對台灣法界早已失望透了
這就又是加強這個印象
家屬倒霉
醫生也倒霉
法官給醫生現在的處境
比被抓去關個一年都來得淒慘
為什麼判決會搞到這種情況
醫生人根本沒有邪惡的意圖
行動上也不是沒有作為
還能做出這麼誇張的金額判賠
簡直是試圖製造社會動盪
傷害醫生這職業的根本性
法官這樣就是真正的邪惡⋯⋯⋯
這對醫界的影響
比千萬賠償還要高得更多
我在心理上認定這法官
在損害社會成本
且至少億元以上
影響太大了
唉⋯⋯⋯⋯
在蒼藍鴿的頻道應該不算逆風
可法官會判賠如此高金額的原因是在於,本案被告在審判中並沒有爭執賠償金額的多寡,而只爭執醫師有無過失。因此基於民事訴訟之辯論主義,本案法官在採納醫審會的鑑定結果進而認定被告有過失後,即得逕依原告主張的賠償金額而為本案判決。
@@imalawyermaybe 溫暖而富有人性na😌
1400萬只是判賠金額,前面還有律師費,出庭舉證的時間,醫生的名譽,他自己家庭也要顧⋯都是成本!在法律改善之前我先建議醫生們自保,把那些告人的家屬,律師,法官都先納入黑名單。愛亂告的以後就在家接生吧,自己負責。
因為台灣醫療取得太方便也太廉價,生病或受傷存活率與恢復率很高,麻痺了大家的神經,覺得會死掉就是一種錯!
就現代型紛爭,如公害、醫療、產品責任、環境訴訟等,對於被害人而言,時常面臨證據都在對方手上、蒐證困難、難以證明因果關係等,若依照僵化固定的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不免有失公平正義,導致被害人起訴也無法獲得應有的救濟,所以這時候必須例外減輕被害人的舉證責任,轉而由加害人舉出反證才能免責。
但對於醫療本來就不是百分百,很多時候也會有罕見併發症的出現,但遇到這樣的時候要醫師舉證自己沒錯也很難,才會導致醫生給後輩建議走其他風險相對低的科別,這樣的情況難道是這個社會所希望的嗎?
法律要醫生自證沒問題的概念根本是要你證明你沒吃魚喝茶一樣莫名其妙
民事訴訟採當事人進行主義,法官只會像第三人一樣看原被告雙方進行訴訟。
基本上不會隨便介入雙方的訴訟程序,兩邊的證據、攻防方法要自己來。蒐證也是,那原告在沒有如同檢察官那樣的公權力,且在無特殊專業知識的情況下要面對握有診斷、醫療行為相關文件證明的醫院與醫生,就算被告願意提供調閱相關文件。
原告也看不懂,更不知道要調閱何種文件證明被告的過失,更別提還要用這些證據進行攻防說給法官聽。
無法想像一位不具醫師背景的民眾能單靠在法院高談闊論醫療專業知識並讓法官聽懂且確認過失存否。
@@Kevin-oi9tl 所以隨後不是付兩碗粉的錢,就是自己把肚子切開來證明自己吃的是一碗粉。醫生真可憐!
制度的選擇如此,民國89年增訂於民事訴訟法277但書,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理由:我國現行法就舉證責任之分配,於本條設有原則性之概括規定,在適用上固有標準可循。惟關於舉證責任之分配情形繁雜,僅設原則性規定,未能解決一切舉證責任之分配問題,於具體事件之適用上,自難免發生困難。故最高法院於判決中曾依誠信原則定舉證責任之分配。尤以關於公害事件、交通事故、商品製作人責任、醫療糾紛等事件之處理。如嚴守本條所定之原則(277本文),難免產生不公平之結果,使被害人無從獲得應有之救濟,有違正義原則。
增訂的理由如此,表示89年之前發生一些原告因某些無法忽視的因素造成難以舉證求償的案件,弄到最高法院、立法院都看不下去才修法,當年立法者選擇了天秤傾斜的角度認為這樣才是公平正義。
砂石車司機撞死的扣除額比較少,那就代表陪的理應比醫生還要多阿。怎麼會比較少,到底在說什麼。
D卡上網友這句真是十分精妙:
以前:妳是高危險妊娠我們不要生小孩好了
現在:老婆⋯⋯我們⋯⋯我們打個商量?
另外推薦:臺中地院醫療調解、諮詢、鑑定制度經驗分享 編者: 陳學德
可能會理解為甚麼出現如此不合理的判決
06:51的字幕上錯了
是「舉證責任的倒置」
自己的人生本就該自己負責,所有事件都有不確定性,人不是萬能的
現在的社會很病態
你好關注這件事啊,在每個訊息都看到你😂
这种判决真的太令人心寒了,以后谁要做医生,医生也是普通人没必要承受那么大的惩罚
身為即將成為pgy的我,瑟瑟發抖啊(偏偏還對外科類有興趣),是不是該打退堂鼓了。題外話,外科類真的很忙,那個病歷...真的只有實習醫師有辦法好好寫(無奈)
難怪會有內外科的病例哽圖 內科病歷寫超詳細 但外科病歷基本兩三句解決 看得懂就好
在校生同抖
就一群一輩子沒在社會走跳過 活在象牙塔裡面的文組在亂判
法律人就喜歡整天插手別的專業領域搗亂
楊律師沒有進行什麼法理解析,都只是在陳述判決的結果而已,第一個問題甚至根本沒有回答到…
可惜無法透過這次機會更加理解法律實務界的運作,希望下次邀請其他領域專家的時候,可以多加留意,否則只是繼續強化對某些領域的刻板印象而已👍🏻
經本院醫療諮詢意見:「真空吸引失敗後,就進行剖腹產,原始寫的是胎頭骨盤不對稱、第二個是胎心音窘迫及產程過長,後來改為真空吸引失敗( 偵卷P217) 病歷可能有塗改( 但有蓋章) ,我猜想可能在產前就有胎便,後來真空吸引的失敗,問題是真空吸引做了幾次,我們真空吸引有兩種,一種是金屬頭,另一種是矽膠,資料沒有顯示是哪種,矽膠的比較安全,且真空吸引次數也有影響,一般次數都是在兩、三次比較合宜,一般我們最常見用真空吸引器後,頭頂多一個包,但隔天就消失了,但本件案例呈現出來,血色素很低,且反覆性要輸血很多次,從卷宗中沒有出現胎兒有先天性血液疾病,所以先天性引起凝血功能不全是不可能……子宮頸還沒有到10公分,還要看小孩子的位置,在子宮頸只開9 公分的時候,還沒有開全,且是第一胎,用真空吸引器分娩胎兒可能會有點難度,這可能是真空吸引失敗的原因,因為第一產程會比較久……從病歷上可能產前有點問題,加上生產可能真空吸引器使用時間提前( 原因可能是胎兒窘迫) 。若當初真空吸引時間不要太早,可能情況不會這麼嚴重,加上後來胎便引起肺動脈高壓,一般的胎便是不會造成這種瀰漫性廣泛出血,頂多是造成呼吸窘迫,但有一種狀況是呼吸窘迫程度嚴重造成缺氧,才會演變成缺氧性腦病變,DIC 也是關鍵因素。我的看法是胎便吸入性肺炎、真空吸引使用時機似乎有爭議、缺氧病變及血色素不足( 出血性休克) 等這幾個原因合併一起發生此死亡結果,各因素環環相扣,可能是造成最終死亡的結果。」(見本院卷第279至281)顯見甲○○系爭生產過程操作真空吸引器失當,其所為醫療行為難謂無過失。
法院認為醫師有過失主要是這段
刑法謙抑原則,會發生刑事沒事民事有事其實很正常,最怪的是倒過來的那種,而且基礎事實是一樣的。
這個案子很想問法官,善良管理人,抽象輕過失你是做得嗎??
大眾就是不能理解甚麼叫做正常慣例跟個案,正常慣例就是用在絕大多數狀況下都沒問題的決策準則,所以才叫正常慣例
生醫領域本來每個個案或每個批次都會有些微的差異,而再先進的技術都不可能在微小差異發生的當下就直接知道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必然得經過重重繁複又花費巨大的精準檢測才能知道是哪個地方是問題的根源
但大眾就是要求醫生跟研究專家要瞬間準確把握問題發生的根源,這根本就是不可能滿足的要求
醫生當下只能透過受限的情報並依循經驗慣例下決策,這情況下極端個案出問題誰有辦法處理?病患又不願意一開始就付出巨額醫療費做完全檢測,想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法官也是外行指導內行
真的很可憐,難過三類很多人搶牙醫,不搶醫學系了
想太多 醫生這職業還是金字塔頂端人群 一堆高材生搶著念
家裡附近牙醫真的越來越多間,而且裝潢越來越華麗
法官真的是常常刷新我的三觀呢
讓我的腦袋不斷受刺激
是正常的不會被報出來,會被報出來的都是異類,所以正常的法律人還是很多的
4:03 看到真空吸引器就會想到三個傻瓜...XD (完全離題
夢到⋯某位女性生產時因醫生疏失導致子宮感染,院方也承認錯誤並儘速賠償和解,但事後朋友才知道子宮受損比醫院說的嚴重,並再也無法懷孕,因為已經簽了和解書朋友不能公開的醫院名稱,也無法再求償更多金額😢
誰都不希望這樣的事發生在自己家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