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字幕】用錯法律不給資料,可以免除藐視國會罪嗎?超思雞蛋打得農業部長臉色鐵青!製杖團隊,逃避監督!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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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5 июл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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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會改革 #立法院 #黃國昌 #韓國瑜 #賴清德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94

  • @Light-music999
    @Light-music999 27 дней назад +37

    台灣幸好還有童律願意公布黃國昌立委認真的諮詢,非常感謝您們守護台灣的民主公義!🙏

  • @user-um9eh3mf8m
    @user-um9eh3mf8m 27 дней назад +28

    我覺得這些人不是智障,是聰明得很,知道怎樣閃過委員監督。他們講這麼多看起來白痴的話,是要掩飾他們的弊案而已,讓你黃國昌沒辦法繼續查下去。

  • @yubohsu
    @yubohsu 27 дней назад +43

    預算要立院通過,決算迴避被監督,真是目中無法紀!

  • @chiriansiero
    @chiriansiero 27 дней назад +29

    太經典了!
    超級總統率領的行政團隊現在產生了超級農業部!
    可以凌駕於內政部跟法務部之上,自行解釋法律效力㊗️🎉可喜可賀🎉㊗️

  • @micichen2762
    @micichen2762 27 дней назад +35

    不是智障!是包庇違法!

  • @patriot1319
    @patriot1319 27 дней назад +20

    聽民進黨的官員說話真的會高血壓,血管爆掉🤬🤬🤬🤬

  • @GeorgeLinC
    @GeorgeLinC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3

    以前曾經有短暫討厭過黃國昌,因為"論文門"事件他絲毫沒在意。
    ...後來發現,國會沒改革,制度沒健全前,
    任何"論文門"的追查,都只會拳打棉花。
    國會改革非常重要,台灣步入正常國家的重要一步!

  • @user-ty3me3kn3x
    @user-ty3me3kn3x 27 дней назад +39

    治國沒半撇專門講白賊
    不支持他就是不愛台灣
    愛台灣儼然已成其專利
    二元分化扣帽子搞分裂
    異其意者是中共同路人
    一切攏是阿共的陰謀?
    決戰境外變成鄉鎮巷戰
    戰爭在本土一切變廢墟
    貪污沒關係只要有做事
    40%台灣人腦袋不清楚
    嘴喊要獨立修憲卻龜縮
    槍口不對外內部找敵人
    胡搞瞎搞舞得雞犬不寧
    天佑台灣大家自求多福

  • @jmmhlee
    @jmmhlee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6

    藐視國會國會說謊對官員最有效罰則不是徒刑不是罰錢 , 而是應該要降級職等, 嚴重者甚至公務員永不錄用, 並取消其退休金, 這樣才會怕.

  • @yubohsu
    @yubohsu 27 дней назад +40

    帳目不清,含蓋貪腐

  • @user-um9eh3mf8m
    @user-um9eh3mf8m 27 дней назад +20

    現在都是吃公帑的官員,我們在外面上班的敢這樣敷衍老闆嗎?不想要工作了嗎?

  • @chenrossi6568
    @chenrossi6568 27 дней назад +8

    有一說一,黃國昌是真的沒有辜負立委這份工作.....

  • @user-wg6fm1yk9c
    @user-wg6fm1yk9c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4

    上班跟當兵時遇到老闆、長管問話,遇到這種回答方式的員工、同袍,不是天兵不然就是腦袋有問題😢

  • @user-po5ut2gn7q
    @user-po5ut2gn7q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5

    感謝童文薰律師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 @yubohsu
    @yubohsu 27 дней назад +29

    公文,帳目都已有電子檔案管理,為何會拖延呢?

  • @user-gi7sr5py5z
    @user-gi7sr5py5z 27 дней назад +7

    農業部長仍硬拗說A答B,立委調查清楚,該下台就應該下台。

  • @user-uo6oe3zw1p
    @user-uo6oe3zw1p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6

    可憐的是製杖的政黨有一群製杖的死忠仔支持= =

  • @user-yo2ex1yi5k
    @user-yo2ex1yi5k 27 дней назад +8

    生雞蛋的不會提供,放雞屎的也不會提供,他們是根據生蛋之所以會燙手,已經移送檢調檢查,會有條件的適時的提供給委員,也會經過無條件的篩選,部,會,商,錢的責任歸屬給檢調參考。

  • @user-hn9ny5ge8l
    @user-hn9ny5ge8l 26 дней назад +4

    有問題的資料兩種:一是沒有資料就胡說八道!二是有資料就不給!
    這些都是瀆職罪!

  • @user-rz5gx9bt9b
    @user-rz5gx9bt9b 27 дней назад +3

    童律師: 早安
    老人家又來上課了 祝福🙏老師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 @user-zo1gf3ku5e
    @user-zo1gf3ku5e 27 дней назад +25

    記得按讚🙏留言.分享!

  • @hsu123
    @hsu123 27 дней назад +4

    民進黨這個官真是鬼打牆

  • @ola-ola-ya
    @ola-ola-ya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0

    最近新聞報導 超思案九個月 檢調沒約談過 陳吉仲林聰賢等人🙄🙄🙄

  • @user-hn9ny5ge8l
    @user-hn9ny5ge8l 26 дней назад +2

    用錯資料就代表瀆職罪!🎉🎉🎉否則何需高普特考????

  • @user-ho4fy8yo1d
    @user-ho4fy8yo1d 27 дней назад +6

    以後貪污就設機密就好了!不然就是裝傻,不給資料。😂😅

  • @yubohsu
    @yubohsu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3

    我進口交貨,貨款由你領取,沒有問題嗎?

  • @ddnqc1
    @ddnqc1 27 дней назад +6

    我們有一個智礙難行的總統,就會有一個智礙難行的行政院
    民進黨八年執政的時候,用利益擊穿了民主國家五大監察體制中的四道
    國會、監察、司法、媒體通通變成了一言堂
    最終倒在了專為人民設立的最終監察體系,選舉上
    然後透過選舉,我們的國會開始恢復了他的監察機能
    透過選舉,削弱了執政黨對媒體的管制力度,使得媒體也開始敢說過去蔡英文時期不敢說的東西
    這就讓一個習慣在一個不受監管的環境的不良流氓政府,開始感覺到處處受限的感覺
    現在司法跟監察還在他們手上,原本應該要用來揭弊的兩大機構,竟成了弊案的最終保護傘,這真的是荒天下之大謬
    這也就是為什麼要廢考監,因為在現在的執政黨的操作下,這根本是兩個沒有履行他設立時職能能力的廢物院
    而我們的總統,在現在行政立法兩院對立的情況下,在未經修法的前提下,居然自行設立了直屬於總統的三大委員會
    雖然名字不一樣,但可以合理懷疑這就是屬於民進黨的中央委員會,下一步是不是要成立中央政治局了呢?

  • @user-zr5hu2it6z
    @user-zr5hu2it6z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3

    👍👍👍🙏🙏🙏💕💕💕

  • @HVorissi
    @HVorissi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1

    👍👍👍

  • @user-tb9sv2jm8o
    @user-tb9sv2jm8o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

    童小姐義正詞嚴,愈來愈美。

  • @wreckedlake
    @wreckedlake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3

    ❤❤❤

  • @user-ys1dw5wh5y
    @user-ys1dw5wh5y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感謝童律師講解黃委員的質詢,讓我們更了解

  • @ken20058ken
    @ken20058ken 27 дней назад +6

    不是製杖
    是販劍耍劍

  • @user-hj9uc9vf3y
    @user-hj9uc9vf3y 27 дней назад

    謝謝您

  • @AlexJohnson-zo9te
    @AlexJohnson-zo9te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

    真是吐血

  • @cheng-yenglee162
    @cheng-yenglee162 27 дней назад

    🙏🙏🙏🙏🙏🙏👍👍👍

  • @user-op5rs5zv7g
    @user-op5rs5zv7g 25 дней назад

    ❤❤

  • @jianmingwu6368
    @jianmingwu6368 27 дней назад +2

    童律師,大法官已經受理柯建銘等提出的釋憲案,司法院辦事效率之高前所未見!果然,同種顏色的大法官就是不一樣,民進黨的底氣不是空穴來風,羅智強的看門狗論有依據,童律師還認為這些大法官會秉公處理釋憲案嗎?請童律師不吝賜教,謝謝。

  • @lart920
    @lart920 25 дней назад

    👍

  • @drtedliu
    @drtedliu 27 дней назад +2

    6/14 6/19書面要求資訊,質詢時耍嘴皮,真悲哀!

  • @user-rw1xi4ft9x
    @user-rw1xi4ft9x 27 дней назад +3

    ❤❤❤❤❤

  • @AlexJohnson-zo9te
    @AlexJohnson-zo9te 27 дней назад

    該尊重人民

  • @MrSHOCKtaker
    @MrSHOCKtaker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0

    所以我很討厭三讀通過的立院職權行使法46-2,雖然立委可能比我們懂偵查過程、考慮的層面更廣,但又不是跟檢調單位要資料,也不是向行政單位要求一份給檢調的完整文件副本,而是立委或調查小組為完成職權就特地目的需求索取,修法前版本就有相關條文明文說應提供副本了,行政單位到底有什麼資格用偵查不公開拒絕提供?

    • @chiriansiero
      @chiriansiero 27 дней назад

      你說的是民進黨版吧😅
      但裡面講的是調查權,現在是質詢索資,所以要對照的是25條
      46-2 寫的是訴訟案件的卷證,跟現在移送檢調的資料完全是不一樣的東西;而且移送檢調的資料是原始文件,完全沒有涉及偵查的內容😅

    • @MrSHOCKtaker
      @MrSHOCKtaker 27 дней назад

      @@chiriansiero 是民進黨提的版本沒錯,不過也是在野贊成並且三讀通過了。
      主要是雞蛋整件事情演變下去也是會召開調查委員會,所以我才會提到調查小組,而且就算是立院職權行使法的聽取報告章節,也就是你說的25條,也並沒有說行政單位可以這樣搞,不然他們也不會拿政府資訊公開法來當成拒絕提供資料的法源依據。
      通過46-2相信在野黨是有他們的考量,但是就我一介公民的角度來看就像給他們無敵星星,以後行政單位有什麼問題想遮掩就全部丟檢調。
      那不就演變成現在光電案一樣,行政單位都說等偵結才做處理,所以以後政府採購跟預算都不用合約跟紀錄,立法院也都不用審預算案了啊。

    • @MrSHOCKtaker
      @MrSHOCKtaker 27 дней назад

      @@chiriansiero 然後你可以看看農業部長的說法,5月就做好行政調查,黃國昌跟他要完整文件就說移送檢調,所以整份資料東缺西漏。
      現在他們引用政府資訊公開法跟偵查不公開拒絕提供,就算成立調查小組,那是不是就直接拿立院職權行使法46-2來搪塞了?而且還給予行政單位心證機密資料的權利。

    • @chiriansiero
      @chiriansiero 27 дней назад

      @@MrSHOCKtaker 基本上這一條也是在呼應585號解釋文內容啦。當然除了卷證有具體寫明以外,後面抽象的部分的確可能被拿來做文章。
      現在官員各種惡行惡狀要看有沒有什麼其他方式可以導正了,監察院無作為是很大的成因之一...委員會召委如果都可以硬起來要求應該會有一點點改善🙄😔

    • @chiriansiero
      @chiriansiero 27 дней назад

      @@MrSHOCKtaker 哈哈,那你就誤會了,因為從46-2通過之前就這樣操作囉!
      46-2的範疇跟現行法規沒有太大差異,主要還是官員任意曲解現行法律架構的問題啦。

  • @ytk8806
    @ytk8806 27 дней назад +8

    行政濫權列密~
    毀憲亂政。
    (請申請釋憲)
    國會改革的調查權,在行政濫權列密的面前~
    能起到什麼作用呢?
    (從黃國昌質詢外交部的過程中,似乎沒有作用,因為不要臉天下無敵)
    什麼是依法行政?
    什麼是行政濫權?
    一。
    依法行政~
    1.權力來自法律的授權。
    2.權力的行使受到法律的約束。
    (法律規定的可以做、法律沒有規定的不可以做)
    二。
    行政濫權~
    法律自己訂、權力自己給、權力的行使不受約束。
    舉例說明:
    1.”文書處理手冊”是行政院自己訂的法律(內規、私法))。
    2.行使”文書處理手冊”的權力,是行政院自己給的。
    3.援引”文書處理手冊”列密,完全不受法律約束。
    (也不受立法院的監督)
    結論:
    外交部”援烏案”、衛福部高端疫苗採購案、農委會進口巴西雞蛋案、NCC鏡電視審查案、國防部潛艦國造案、---(族繁不及備載)、還有始作俑者的教育部蔡英文政大聘任升等資料案,全部都是~
    自訂”文書處理
    手冊”(法律)、自己授權自己、完全不受法律約束(立法院監督。
    這不是行政濫權、什麼才是?
    國民黨立委們應該告死這些行政濫權的部長、主委~
    不要再做無知的軟蛋了。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27 дней назад

      金管會對於前述所犯罪行都沒有否認,可見知之甚詳(不違背其本意)且畏罪卸責,但這些都是重大刑案,豈可枉法包庇, 請問蔡英文(賴清德)是否有收過券商,期貨公會 期交所 的 政治獻金, 那貪污治罪條例就已經成立
      0206很顯然是 給金融罪犯的後謝行情, 顧立雄 到[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就抄家, 到金管會 就搞一個價格操縱+抄家的金融弊案出來, 可見 顧立雄 就是一個劊子手, 專門負責抄家殺人的工作
      國民黨認為顧立雄抄家不擇手段,
      顧立雄辯稱,他沒有抄家,他抄的是不義之財
      請問交易人依法結算是不義之財嗎? 為什麼金管會不敢依法結算
      明明 只要依法結算 就可解決的問題, 為何 貪官執意貪贓枉法 強盜搶劫,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
      有人說金管會主委 出身作手,丙種,期貨公會, 再跑來當金管會主委,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 盜匪登堂入室?( 有錯漏請補充>
      為何金管會違法行政 ,謀財害命,縱火搶劫,貪贓枉法 逼人致死, 沒有人管?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幾兩,说幾兩就幾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明確的強盜搶劫.還狡辯
      明顯安全管理 有 嚴重問題
      期貨安全規則的制定是數百年的血和淚定下來的,主管機關心術不正,毀法搶劫
      結算差價的商品絕對不允許 以偏離價格來偽冒結算市值
      請問有沒有依法結算分不清楚嗎? 請問有沒有偏離 「價格操縱」分不清楚嗎? 請問有沒有欺騙交易人+[欺上瞞下]分不清楚嗎? 請問有沒有 依法律行政 你分不清楚嗎?
      ( 法律規定的可以做 法律沒有規定的不可以做)
      百多年的期貨[逐日結算] [限期追繳]防弊制度,
      偏離指標纯屬弄虛作假(証1.2.3.4.5…),毀法舞弊,貪官不知道嗎?
      3,虛構交易人虧損,你為什麼不敢遵法結算?為什麼不敢遵法限期補繳?為什麼不敢讓交易人自行平倉?
      4, 交易人購買的是什麼商品? 是結算差价的商品(標的物是加權指數 不是偏離價格)
      5罪犯自己編了一個偏離指標 , 來掩蓋 來包裝 偏離價格 (偷樑換柱),就已經觸犯詐欺罪
      金管會期交所 政府 不誠信履約.「結算差價的商品」 已經觸犯詐欺罪
      [積極的虛構風險,以偏蓋全]已經 觸犯 公務人員[加重詐欺罪]
      顧立雄在0206之後不久即購入房產, 與其金管會收入顯不相當
      對於 蔡英文 顧立雄 金管會公務人員, 加告[財產來源不明罪]
      檢舉,殘暴生靈。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以致社稷丘墟,蒼生塗炭,
      在全力打詐的政策下,金管會竟「率獸食人」
      成了強盜集團!犯罪事實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1,交了錢卻拿不到商品=>這是假買賣真詐欺
      ,叫唆期貨商[毀法搶劫],金融弊案自救會陳國榮表示,即使交易人在地下期貨進行交易,賠完本金,大不了血本無歸「資金歸零」也就沒事了。但金管會勾結的期貨商,在超額保證金及做對方向獲利的情況下, 卻會遭到期貨公會叫唆犯罪,詐騙賭博,結夥搶劫,並以作假帳方式獲取巨額 不當得利,「強盜」行徑讓交易人賠光老本後,還要揹上高額負債及法官追討家族房產,吸血行徑比地下期貨交易更惡劣數百倍
      更有交易人因一生積蓄在一夕之間不僅化為烏有甚至還負債累累,因而跳樓跳河自殺,夫妻親人失和天倫夢碎,這難道不是金管會該負的責任嗎?
      目前超過70歲的沈小姐為了還債,一天必須要打2、3份工才有辦法活下去
      當年受害至深的沈小姐則向「警政時報」表示,事情過了這麼多年,到現在我還是覺得莫名其妙,搞不清楚怎麼短短幾秒內戶頭999萬就被[搶劫一空],而且還欠銀行460幾萬,當時的玉山證券營業員只告知我交易的錢都沒了,還欠銀行錢,趕快去籌錢就對了!這麼怪異的事情簡直就是晴天霹靂,從交易開始,營業員就不斷告知「賺錢、賺錢、賺錢」,當天短短幾秒,就從賺錢到欠錢,這要交易人怎麼能接受,讓我一度想尋短。
      沈小姐老淚縱痕的表示,這件事情影響我太大了,因為有2個帳戶是兒子的,2個兒子本來都很乖很孝順的,事情發生後因信用發生瑕疵,目前都是被扣3分之1的薪水中,也因此兒子對我非常不諒解,家不回了、孫子也不讓我看。事件發生後的10幾天,我根本無法吃喝,整個人崩潰到極點,雖然想尋短卻沒資格,事情沒搞清楚又無法給兒子交代,連死的權利都沒有,那陣子把身體搞得很慘,目前為了還債,超過70歲的我一天必須要打2、3份工才有辦法活下去,希望政府能聽到我微薄的聲音還我一個公道
      [警政時報 專案小組/臺北報導】
      2,也有前台自行平倉 還可獲利的客户, 營業員前一秒還 告知[你的部位沒問題], 後一秒就被後台[開後門]違法搶劫了, 損失1千多萬, 既沒依法告知也沒依法限期追繳
      3, 統一期貨更誇張了, 不僅拒絕交易人繳交保證金[妨害行使基本主要權力][強制罪], 還發生實際爭搶行為( 所有權沒有移轉且交易人早就拒絕簽署詐賭合约, 禁止交易人自行平倉[強制罪][妨害行使基本主要權力],所以是暴力搶劫.騙不過就用硬搶的啊?, 將交易人獲利部位搶劫一空
      4,買個 國家級的商品就傾家蕩產 ,你不是坑人嗎?
      [ 財產杈][自由杈]受憲法保障,[法益]受法律保護]
      所有的法律 都在[保護][保障][保証]法益的正確執行,罪犯卻在扭曲,損害,搶奪,剝奪法益,強盜搶劫
      1,江永昌立委,立法院立有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
      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附件2)
      3,陳椒華立委=>(黄组長)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律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
      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持續追問中
      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
      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
      (犯罪事實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承認對作交易及賭博故意之犯罪)
      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以釐定市值,(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
      採[逐日計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貪官監守自盜,忽大忽小前後不一,出爾反爾之詐術及強制搶劫
      8,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
      (=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
      執政做[對]的事情,才是重点(本質),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依法行政
      1,權力來自法律的授權
      2,權力的行使受到法律的約束
      ( 法律規定的可以做 法律沒有規定的不可以做)😢🎉🎉
      行政濫權 (法律自己訂 權利自己給 權力的行使不受約束)
      請問行政濫權要依哪一條法律去告? 行政院到底管不管?
      風險指標[假碰磁]之名行搶劫犯罪
      (風險是看結算[標的物],不是看偏離价格)
      2,假保証金之名行詐賭搶劫之實[真偽證罪],(保証金如何計算法律有嚴格規定)😢🎉🎉
      偏離指標纯屬弄虛作假(証1.2.3.4.5…),[毀法搶劫],貪官不知道嗎?
      3,虛構交易人虧損,你為什麼不敢遵法結算?為什麼不敢遵法限期補繳?為什麼不敢讓交易人自行平倉?
      4, 交易人購買的是什麼商品? 是結算差价的商品(標的物很明確是加權指數 不是偏離價格), 你很明確的說了要依法結算 ,我才會進場交易, 所以若非欺騙,交易自始不會成立, 所以必須依法結算,
      罪犯自己編了一個偏離指標 , 來掩藏 來包裝 偏離價格 , 來偷換標的物(偷樑換柱),就已經觸犯詐欺罪
      😢🎉🎉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 27 дней назад

      依[賭博罪][搶劫罪][加重詐欺罪][圖利罪][偽證罪][強制罪],[叫唆犯罪] [教唆偽造文書][哄抬價格牟利罪]提告 期交所,期貨公會,政期局,金管會 ,期貨商,官商勾結 違法包庇
      請求 檢察署依法提起公訴
      绝不允許任何人覬覦人民的財產,圖利券商罔顧法律,詐欺搶劫
      避險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假碰磁真搶劫,昔有貪官[毀堤淹田].逼迫農民[自願]賤賣土地,今有強盜[毀法搶劫](叫唆賭博,攔路搶劫)(我早已拒絕且拒絕簽署)統一期貨,謊話連篇 逼人至死,選擇權是[結算差價之契約],差1元少半毛都是犯罪,定有刑責
      台灣不是獨裁國家,法律並沒有授權公務員[舞弊][强制賭博][強制搶劫][損害法益]的權力,公務人員舞弊詐欺
      所有快速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行政責任(怠惰)
      刑事責任(瀆職失職)
      犯罪事實:金管會坦承[搶劫一空]
      (陳椒華立委 6月14號記者會)
      期交所已坦承所謂應全部砍倉,其目的是為了
      1,搶劫沒有履約風險,無保証金義務的買方契約(毁約背信)
      2,搶劫交易人獲利的部位(見利忘義)
      3,搶劫交易人做對方向獲利的部位(趁亂搶劫)
      4,[逆向結算][逆向搶劫],並以[反向][炒作]偏離價格去搶劫做對獲利的交易人,
      5,南下列車去搶劫北上列車,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25萬保證金,被搶劫2千5百萬,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一,江永昌立委[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二,曾銘宗委員=>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造假)
      6,搶劫超額保証金,合法交易的交易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交易人)
      7,搶劫違法交易的交易人,[誘騙交易=設圈套][透支交易],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
      8,搶劫[依法律規定繳交保證金的人]( 違反誠信原則)
      9,搶劫被偏離指標所影響的人(縱火打劫)(假碰磁真搶劫)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違法逼倉]( 罪犯自編自導自演)
      10,,搶劫有[結算權力],[結算法益]及[結算市值]的合約( 違反誠信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 強盜搶劫)
      11.搶劫及[損害交易人法益]
      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罄竹難書)
      13,搶劫期交所白纸黑字[承諾]無須保證金的部位
      14,法益不會憑空消失,一定有人搶走了, 獲利不會憑空而來=>搶劫所得
      19, 金管會畏罪却責說不是強制、
      但交易人的部位被強制搶劫一空
      20,[車手]期貨商(自證己罪)[強制賭博]、[強制搶劫]、強制拒絕繳款,強制禁止自行平倉,[損害法益][妨害他人行使杈力]
      24, 垂直價差單 被強制砍倉+強盜搶劫, 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且全世界都不敢違法搶劫的 金融弊案, [土匪演場戲]就把他搶了
      29, 交易人[相信政府] [會依法結算] [會依法限期追繳],[ 會依法逐日計算], 才會進場交易, 任何貪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不恪遵法律結算]
      35,石油公司賣出期貨,他有沒有風險指標的義務?=>沒有、
      有沒有偏離价格的義務=>沒有,
      交易人購買的部位,可以被搶劫損害法益嗎?=>否=>有國家的法律保護交易人的權利與法益,
      石油公司只須在期貨商遵法發出[明確金額]及[確切時間期限]繳交[法律所規定的保証金]即可,
      偏離指標,价格操控,假冒的保証金(短收虛增).都是違法逼倉賭博犯罪行為.(法律:使人行無義務之事)
      30,期交法73條, 法律規定不得簽訂全杈委託書, 所以[罪犯]必然涉案其中, 交易人有無受到欺瞞詐騙, 很容易證明
      ( 銀行開戶偷渡貸款合約)( 醫院掛號偷渡開刀同意書),狸貓換太子, 掛羊頭賣狗肉
      33,風險指標負6千%到100%只要一秒(同一秒)[所有數據都沒有变,只有期交所自己私下調高保証金)
      34, [ 財產杈自由杈受憲法保障,法益受法律保護]
      只有[賭博]或[詐欺], 才會有坐地起价[拒絕繳款], [強制禁止自行平倉]的[強制搶劫]行為
      36,罪犯空手套白狼,買空賣空搞詐欺,
      結算差價之契約(標的物明確 法律程序嚴謹 )那裡容許你貪官勾結又騙又搶,
      多行不義必自弊,心術不正, 結夥搶劫
      34, [ 財產杈自由杈受憲法保障,法益受法律保護]
      1,江永昌立委,立法院立有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
      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
      3,陳椒華立委=>(記者會)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定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
      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持續追問中
      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
      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契約詐欺)
      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
      (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
      採[逐日計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監守自盜,忽大忽小之詐術,強制搶劫
      8,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
      (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
      縱火毀屍滅跡,掩蓋罪行
      下列案件,係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一)被害人係一個或一個以上之金融機構,而侵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二)對金融機構信用有重大危害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之主要或關鍵之犯罪行為(例如:詐欺、偽造文書、洗錢等罪)係在金融機構營業體系內進行之案件。
      (四)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財金主管機關監督業務範圍內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包括銀行局、檢查局及證券期貨局)及中央銀行依其主管機關權責認定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其他嚴重危害金融機構營運或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證1.2.3)
      2、多次強迫交易的;(數萬筆)
      3、社會影響惡劣的;(證1,2,3)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證1,2,3)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證1.2,....,)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證1,2,3,4)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1項第4、5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第 170 條😢🎉🎉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第 17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几兩,说幾兩就几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明確的強盜搶劫.還狡辯
      犯罪事實 總共65項, 因為罄竹難書 另案檢舉
      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本質),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每日收市後,期貨結算所會根據收市價,計算每日結算價(Settlement Price),來釐定未平倉合約[市值], 稱為逐日計算制度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

  • @plcaquilino9261
    @plcaquilino9261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1

  • @papakuo4403
    @papakuo4403 27 дней назад +2

    有涉及貪污不能公開,沒問題可公開,官員清廉吃飯拌鹽。

  • @shirleywang1518
    @shirleywang1518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智×官員團隊

  • @ChungYaoTai
    @ChungYaoTai 27 дней назад

    結尾做得太好了 👍

  • @AlexJohnson-zo9te
    @AlexJohnson-zo9te 27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是皇帝。

  • @user-qd5cw2ev7j
    @user-qd5cw2ev7j 27 дней назад

    突然覺得為甚麼要廢死 ?? 該不會是讓團夥貪贓枉法的時候可以少點顧忌吧???

  • @AlexJohnson-zo9te
    @AlexJohnson-zo9te 27 дней назад

    交不出來。 我不交 。

  • @AlexJohnson-zo9te
    @AlexJohnson-zo9te 27 дней назад

    All did bad things.

  • @wo-shi-ni-yehyeh-.-
    @wo-shi-ni-yehyeh-.- 27 дней назад +2

    童文薰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第18項有說明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的範圍是在哪,我覺得我需要懶人包😂

  • @AlexJohnson-zo9te
    @AlexJohnson-zo9te 27 дней назад

    Dictator control?

  • @AlexJohnson-zo9te
    @AlexJohnson-zo9te 27 дней назад

    How to punish inside need to let people know.

    • @tenshikohaku
      @tenshikohaku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如何處罰內部需要讓人們知道。

  • @ChungYaoTai
    @ChungYaoTai 27 дней назад +2

    每個部長院長詢答時都不敢講明確數字,全都在打迷糊仗,胡扯、亂搞

  • @user-hn9ny5ge8l
    @user-hn9ny5ge8l 26 дней назад +2

    輸入許可與合約買斷有關嗎?胡說八道。高普特考有用嗎?比考不上的人民腦袋還不清楚!

  • @Jiaojiao9
    @Jiaojiao9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如果全世界國家、連阿共都讓民進黨成立「台灣人民共和國」!你只會看到一堆堆的人想盡各種理由在這個台灣人民共和國裡搬錢,想盡理由在台灣人民共和國裡向台灣人苛稅、向台灣人挖出血汗錢!然後只要有人說出這不對!就會被動員鬥爭(假設阿共國對台灣沒興趣),叛國賣台什麼罪都來!😂😂😂😂😂😂

  • @tenshikohaku
    @tenshikohaku 26 дней назад

    跑馬燈超快,看不清。原來是自己的速度開太快。
    上面一條,下面一條,左側一條,最後加上有線電視業者一條;亂說話。

  • @user-nk2ue6yh5w
    @user-nk2ue6yh5w 27 дней назад +7

    顢頇胡扯官員可悲啊!

  • @ccpan8341
    @ccpan8341 27 дней назад +3

    標題下得真好!

  • @user-hz5qq5eh1l
    @user-hz5qq5eh1l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

  • @user-qr8yf8rc4c
    @user-qr8yf8rc4c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凍結農業部預算。

  • @yinho7908
    @yinho7908 27 дней назад +6

    Y就不願查啊!

  • @mark5275
    @mark5275 27 дней назад

    不給就不給,誰理你

  • @user-ee2fe7yb7i
    @user-ee2fe7yb7i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

    要簡查蔡英文有幾根毛呢?

  • @user-rz5gx9bt9b
    @user-rz5gx9bt9b 27 дней назад +1

    童律師: 早安
    老人家又來上課了 祝福🙏老師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