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捍衛自己的表達權利,就別怪別人佔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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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4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7

  • @wendyhsu4608
    @wendyhsu4608 4 года назад

    這個完全真的都是重點。很常被人敲通告 結果很常不見蹤影。常常廠商沒有發妳正式通告內容 (幾點幾分 服裝 地址) 代表沒有這回事了! 你朋友實在太可愛了 還遽然跑去了!

  • @張嘉興-u7x
    @張嘉興-u7x 5 лет назад +2

    很喜歡妳的影片~

  • @柯奕安-l3x
    @柯奕安-l3x 5 лет назад

    我有個學長對學弟很兇很不耐煩,讓我有事都不敢詢問他,最後東西交不出來給教授,請問妳會怎麼處裡呢?

  • @kkcheng6497
    @kkcheng6497 5 лет назад

    您朋友也有些衝動了 並不是老闆呀 這大金額怎能決定要捐給誰就捐給誰 就算有屬意的對像,也該上報溝通的吶 我想30萬也只能當作學習費會平衡些 😭 畢竟做善事一定會有好福報的

  • @TheSwny2002
    @TheSwny2002 5 лет назад

    30萬我沒辦法

  • @TheSwny2002
    @TheSwny2002 5 лет назад

    30萬我沒辦法

    • @ecnalabhang
      @ecnalabhang  5 лет назад +1

      吳世偉 很值得爆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