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如何聲請更生!(儘力清償又是什麼?)///章懿心律師///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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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7 окт 2024
  • 債務人聲請更生的先決條件,1.要有穩定工作收入扣除基本生活費用有餘額來還債6年。2.欠債金額不能超過1200萬元以上,若超過只能選擇聲請清算。
    什麼是”盡力清償”,就是以債務人的所在地的最低生活費乘以1.2倍為基準來計算。譬如住台北市,收入是52,000元,扶養一個小孩,最低生活費19649x1.2倍=23578元x2人=47158元。
    52000-47158=4842,只要每月還4842元,繳完6年72期即為儘力清償(債務人有財產x0.9,無財產x0.8)。
    網路視訊或現場諮詢google表單報名表
    forms.gle/mej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8

  • @任帥-w7g
    @任帥-w7g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請問目前能力只能已法扣三分之一來還多家銀行,已經在執行,那銀行或委外資產公司還可以到債務人住處騷擾嗎?

  • @bidu7934
    @bidu793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有房貸也能更生嗎?
    想保住這唯一的自用住宅

  • @國華曹-l4t
    @國華曹-l4t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要如何申請更生

  • @gia2135
    @gia2135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是不是只要走更生,有擔保債的車子都無法留下來?

  • @許文華-z7c
    @許文華-z7c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請問如果己經超過收入了 又剛換工作這樣怎麼辦呢

  • @陳府謜
    @陳府謜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台中市龍井區田中裡龍北路132號全台灣東北花錢哪一個不可以花錢7-Eleven全家萊爾富ok商店吃飯吃啊 我看你怎麼陪他我一輩子啊

  • @lihsikk
    @lihsikk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請問有欠銀行及其他欠2間資產管理公司,那去法院更生前是要做協商?還是調解?

    • @debtors-9947
      @debtors-9947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請選擇法院前置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