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小學堂 | 青峰為何被檢察官起訴了?雙方各自在法庭上的主張是什麼?有勝訴的機會嗎? | 著作權知識 | 貓奴律師 | 生活法律小學堂 | 看貓貓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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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5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202

  • @cindychen8789
    @cindychen8789 4 года назад +152

    雖然法律有法律上的專業 但是這個事情真的很讓人心灰意冷耶 假如林勝訴的話....... 如果創作者本人 兢兢業業唱歌 創作歌曲這麼多年都會遇到這樣的鳥事 撇開法律上合約的束縛 這是非常不合情合理的事吧
    可惜這世界往往都有這些很荒謬可笑的事件在發生 希望環球請到厲害一點的律師幫青峰吧 希望是好的結局!!

    • @ams1156
      @ams1156 4 года назад +5

      台灣人就是不懂法律還愛扯仁義道德

  • @amowow7561
    @amowow7561 4 года назад +20

    不知道老師會不會看到
    兩年前老師在ptt說要送書給需要的學生,而我私信老師說明家裡清寒後,老師便將一本民總送給正在準備法律系轉學考的我,最後我也成功轉去了法律系,但因為完全沒有底子沒有補習...沒有考的很好,只上了一間私立的法律系,謝謝老師!你的很棒很棒的老師,你可能改變了我的一生。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7

      恭喜你!希望未來法律之路可以順遂,很高興有幫上一點忙~

  • @winnieli1103
    @winnieli1103 4 года назад +82

    看完之後是放心不少。但還是對青峰滿滿的心疼,沒有想到會被林這樣的背叛,真的誇張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3

      真的很令人感到難過😨

  • @rayjing6087
    @rayjing6087 4 года назад +91

    林暐折就是見不得別人好
    我喜歡青峰超過10年了 青峰不管做什麼從以前都會被罵、被酸、被質疑、被嘲笑...
    這次演唱會也是青峰的心血 結果呢?
    每個人都想搞青峰 他到底招誰惹誰了
    想要搞青峰的人全部都會遭受報應
    反正不管怎樣 我絕對支持吳青峰

  • @imanjhong3199
    @imanjhong3199 4 года назад +36

    感謝說明!!!真是擔心呢嗚嗚嗚青峰加油💪

  • @SophiaHsiang
    @SophiaHsiang 4 года назад +32

    解說清晰明嘹, 我相信青峰心寒的不是金錢和版權費的損失 ! 心寒的是為了錢而荒腔走板的所謂"親人"! 這種只剩利益物質金錢導向吃相難看的人, 希望法官不要變恐龍啊!

  • @demochang9377
    @demochang9377 4 года назад +51

    五五波的案子...
    要比的東西實在是...
    看到在討論林的律師有多厲害
    法律保護的人...只是懂法律的人...
    換做普羅大眾來評價這件事
    我想絕對不是什麼五五波...
    青峰辛苦了😭
    遇到這樣狗屁倒灶的事就算了
    如果本來就是冰冷的利益關係就算了
    但本來關係是好到像第七個團員、音樂上的爸爸
    當然看清一個人是好事
    但心裡要接受一定是非常難受的

  • @charlenehuang8653
    @charlenehuang8653 4 года назад +20

    一個認真做音樂的歌手,一個相信世間美好並且願意努力帶來美好的人,不應該被這樣對待。希望哥一切順順利利❤️

  • @adrianfung999
    @adrianfung999 4 года назад +39

    就當大家都是商人只有利益關係,蘇打綠幫林偉哲賺錢,然後林偉哲用這些錢請律師來告青峰,意圖賺更多的錢,這樣做真的很賤

  • @lingxia106
    @lingxia106 4 года назад +12

    感謝貓奴律師清楚的分析
    好希望青峰可以勝訴

  • @李健銘-u3f
    @李健銘-u3f 4 года назад +8

    台灣是個人情的社會
    有人情的人,往往因為對法律的不熟悉
    被你認為親近的人傷害
    希望事情可以圓滿解決,不要傷害曾經的美好

  • @user-jc9jq3jz9t
    @user-jc9jq3jz9t 4 года назад +19

    “自動續約” 這種東西不應該被普遍使用,容易造成糾紛!

  • @yu-wv1tc
    @yu-wv1tc 4 года назад +14

    林暐哲真的超級貝戈戈,吃定青峰口頭約定沒錄音,為了自己利益這樣對待人,太可恨了!用剝削青峰的錢拿來告青峰,他可真不要臉⋯⋯⋯⋯謝謝律師詳細解說!只能說,對再熟悉的人還是得保有警覺心,這種被親近的人背叛反咬好幾口的事情真的層出不窮啊!

  • @陳秀美-x6w
    @陳秀美-x6w 4 года назад +17

    反正創作者在智慧財產權之前就是弱者 唱自己的創作被告 真的很悲哀 而且血淋淋的例子層出不窮 當初智慧財產權的原意不就是要保護創作者的嗎 現在反而成了屠戮的工具呢

  • @johnnyyan6475
    @johnnyyan6475 4 года назад +10

    非常清楚且全面的分析👍👍
    自動續約條款真的蠻常見於授權、租賃這類的合約
    青峰陣營的律師團沒有在約滿前先動作 真的是失策

    • @cindychen8789
      @cindychen8789 4 года назад +5

      看之前阿福受訪時說的 好像蘇打綠休團後大家合約到期 林就幾乎沒連絡過其他團員 應該是早就有點狀況 只是青峰一直不知道(不知道林老闆真的沒想續約其他人)所以也沒想到要防備........

    • @jovi40184
      @jovi4018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0

      說到底,就是對恩師太信任,所以當時處理太大意,親兄弟果然還是要明算帳

  • @joey.._.0501
    @joey.._.0501 4 года назад +9

    我真的很心疼青峰 還好其他團員都陪在他身邊😭😭😭

  • @keir0422
    @keir0422 4 года назад +23

    作為蘇打綠的粉絲 我有點悲觀的覺得林的勝訴贏面比較大...
    共同聲明的部分 即便聲明提到 青峰會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事務
    但工作事物 可能包含經紀 包含唱片合約等 但歌曲的授權或權利歸屬
    也算 " 工作事務" 的一環嗎...?
    而目前看來會覺得就看清峰能不能提出證據 證明在9月時就已經與林談好終止合約的事情
    在看法院要認定 以存證信函的時間 (10月) 還是9月談好終止的時間 為主來認定契約是否已經終止...
    是說林在跟清峰發表這個聲明的時候..., 或許就已經知道合約裡有這個漏洞了吧...QQ
    創作者不能唱自己的歌 雖然聽起來很荒謬 但法律或合約 有時候就是這麼死 你不注意就是會落入陷阱
    這跟你是不是創作者無關QQ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6

      第一段的說法,應該就會是林暐哲這邊的解讀;青峰如果要加強主張的力道可能需搭配相關證人的證詞

    • @Joya7363
      @Joya7363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meowsing64 我想打綠其他團員跟林老闆解約條件也是一樣,前三個月提書面。如果是2017年9月底前跟打綠其他團員解約,青峰應該是不會去簽大房小山的約。如果打綠其他團員是2018年九月底前解約,那青峰會跟上解約。林老闆跟打綠其他團員解約如果有用書面,其他五個人五份書面的提醒,我不認為青峰自己會漏掉。如果林老闆跟團員是會面解約成功(阿福 阿龔有創作並發表掛自己工作室),那他就要解釋為何青峰不適用。

    • @w.c.t720
      @w.c.t720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Jio Chen 說的也是

    • @Joya7363
      @Joya7363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meowsing64
      另外,假處分裁定書有提到馬姊,是環球音樂出版有限公司總經理馬麗華,蘇打綠詞曲管理一直都是這家公司,不管林老闆跟青峰詞曲授權有沒有發生轉移,環球音樂出版公司應該不會是青峰或林老闆口頭說有轉移就算轉移,會跟雙方商業處理。由環球音樂聲明說檢察官沒有傳喚證人、比對證明。那接下來就要看馬姊那邊有什麼了。
      說青峰法律知識不足我可能會相信,環球音樂專管版權的三十年資深總經理不懂,很難置信。
      在九月合意解約後,林老闆如果有跟環球音樂處理音樂版權的證據,那林老闆說解約聲明不包括詞曲授權云云,這說法就會很薄弱。

  • @lingyalove
    @lingyalove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希望台灣的法院能真正的保護創作人的智慧財產,為青峰申張正義。💪💪💪

  • @tyunlimited
    @tyunlimited 4 года назад +40

    照理說如果解約時間不妥,前經理人應該早就向歌手提出,而不是一邊同意,而且還簽共同聲明,另一邊卻去控訴!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0

      這確實是不太合理的地方

    • @qtang
      @qtang 4 года назад +8

      Kam Yee Lee 而且是卡在歌颂者的节点。其实青峰之前已经发行蜂鸟, 为什么不告呢。

    • @w.c.t720
      @w.c.t720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Cindy Chen 也不無可能

    • @tyunlimited
      @tyunlimited 4 года назад +4

      Cindy Chen 有聽過這說法,可是我不太相信。因為從頭到尾林打造的是蘇打綠,沒有其他團員蘇打綠也不會有如此成就,他不會不知道吧?
      另外,是什麼原因想要青峰單飛呢?唯一解釋也可能是錢,是覺得兩個人自己分得更多?
      可是如果一早是那麼貪錢就人就不會去發掘地下樂隊,更不會為了蘇打綠賣了自己房子,也是說不過去呀。

    • @cindychen8789
      @cindychen8789 4 года назад

      @@tyunlimited 唉 每個人都有無數理由去做出某些行為吧 也許急需用錢? 我只希望可以給青峰這方一個比較公道的結果!!

  • @g6a8m2e3
    @g6a8m2e3 4 года назад +52

    覺得錢是小事,但感覺青峰對暐哲只剩心寒了吧,這樣一告連朋友都做不成了...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6

      沒錯,老實說看到這樣的發展真的有點難過

    • @w.c.t720
      @w.c.t720 4 года назад +5

      對啊,走到提告這一步,唉

    • @cindychen8789
      @cindychen8789 4 года назад +13

      可是這樣也看清這個所謂朋友的真面目了啊 真正為你好的人會這樣做嗎?

    • @w.c.t720
      @w.c.t720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Cindy Chen 嗯,這也是他們其他團員發言中感覺到的難受。所以總讓我反覆的思考,林為什麼要走到這一步.....

    • @wuyachen
      @wuyachen 4 года назад +6

      @@w.c.t720 得不到你,就毀了你

  • @chenmark2314
    @chenmark231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4

    如果法律讓一個真正的創作人,敗在玩文字遊戲沒創作能力的取巧者身上,那還真可笑。
    像不像以前某國一直說全世界的東西都是他們的一樣😄。

  • @littlenutbrownhare5735
    @littlenutbrownhare5735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听起来感觉挺清晰的,看新闻报道真是一头雾水,你展示的资料和视频讲解都很清晰明了,厉害厉害

  • @vanessawannabe5
    @vanessawannabe5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謝謝苗星律師,好清楚的影片,也期待之後其他支影片 :)

  • @yauchimay
    @yauchimay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這是一件很遺憾的事,但為大家上了一課法律課,特別給那些創作人在授權的事上。
    那位林先生,我看他年紀也不少,在想甚麼,塗的是甚麼,是錢嗎?這場訴訟就算法律上赢了,也會曹人唾駡,不恥他的所為,輸的是其他無形的東西,誰還願意跟他合作! 腦子進水嗎?

  • @遊戲龜-g6m
    @遊戲龜-g6m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我是認為青峰的勝訴機率比較高,例如:房東與房客,合約上註明若要退租,需提前1個月提出,不然自動續一年,而房客在2018年12月提出是否只承租到2018年,房東說好,所以租戶在2018年12月搬出去了,過了1個月,房東跟房客說,因為你沒有在2018年11月時提出要退租,所以要求房客還要付他一年的房租,房東說他說的”好",他只有同意房客搬出去,並不代表房客不用付房租,這怎麼看都不合理。上述的情況就跟林與青峰的案子一樣,在2018年12月林還跟青峰發出共同聲明,這不是告訴青峰及所有人說,你們的合約在2018年12月31日中止了,若林認為還有合約沒有終止,就應該當下提出異議或拒簽,所以我認為青峰勝訴機會很高。

  • @Jessica-mj7cj
    @Jessica-mj7cj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法律是保護懂它的人。
    生活有法度限制,人們是應該普及一些概念與知識。遇見公說公有理婆說亦有理時,從法之,才能創造秩序有然的社會。
    生活上很多地方用到法律,只是人們不怎麼去注意到,它並非不在。
    講解簡單清楚,容易理解,還有聲音好聽、節奏舒服。

  • @emily16673
    @emily16673 4 года назад +11

    唉……希望能雨過天晴,能還青峰公道

  • @florenceHello
    @florenceHello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謝謝你的影片說明!

  • @debbiet1028
    @debbiet1028 4 года назад +4

    謝謝說明~!!講解的好清楚😭😭
    從新聞出來就很擔心青峰的狀況 也很擔心在法律上的處境 可是越看新聞越霧煞煞
    苗星的講解連我這個唸自然組從來不好好唸高中公民的法盲都理清狀況了xD
    已訂閱頻道♥️
    最後希望青峰可以平安度過此次風波🙏

  • @HsiehUna
    @HsiehUna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以前覺得林暐哲跟青峰的關係像是遇到伯樂
    但如今不知道什麼因素 是錢還是什麼
    最終也這樣針鋒相對 有點哀愁
    法律面我覺得各有道理 畢竟法律就是看證據說話的
    情感面還是希望青峰勝訴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這樣的案件相信對於檢察官跟法官都是兩難,一審期間法官很可能會繼續勸雙方和解

  • @yihanlee2686
    @yihanlee2686 4 года назад +8

    講解的很清楚!而且很奇待張志朋老師會提什麼樣的理由來迴避那則FB不續約聲明呢~?

  • @游鎧嘉-x8t
    @游鎧嘉-x8t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謝謝清楚說明

  • @jovi40184
    @jovi40184 4 года назад +26

    據說,多年來給大陸的版權費用,青峰都未收到創作者的款項.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9

      青峰這方確實有在訴訟中做這樣的主張,裁定上有看到,只是這對於刑事案件來說算是兩個不同案件,可能無法直接影響刑案結果的認定

    • @w.c.t720
      @w.c.t720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貓奴律師】苗星Meowsing 請問,像這樣的裁判書,是只有律師才能調閱看的到嗎?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w.c.t720 上司法院的判決檢索系統搜得到喔,目前只搜得到當時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裁定

    • @w.c.t720
      @w.c.t720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貓奴律師】苗星Meowsing 謝謝您的回覆

    • @clairewoods
      @clairewoods 4 года назад

      ABC

  • @陳cherry
    @陳cherry 4 года назад +6

    心疼青峰,心灰意冷………

  • @user-gaga168
    @user-gaga168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宸宸
    已經禮拜天又過六點了
    看來金瑞珍趕不出來了
    #已收起板凳😂
    期待下禮拜囉😁💪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剛上傳完成😅今天晚上7:30首播~

  • @evvielee2740
    @evvielee2740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民事一審判決青峰勝訴!!!~~~

  • @吳瑞哲-v2o
    @吳瑞哲-v2o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最後一段的論點跟我這個法律外行人的認知一樣XD

  • @zoeyli121
    @zoeyli121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嗚嗚謝謝詳盡的說明
    超擔心青峰的😫😫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希望順利解決~

    • @w.c.t720
      @w.c.t720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貓奴律師】苗星Meowsing 希望順利解決不要傷害青峰+1

  • @siuming886
    @siuming886 4 года назад +7

    所以簡單來講,最壞最壞的結果,是青峰要「賠償」于林暐哲那一年的錢而已?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還好⋯⋯ 居然為了「贏」這一點點錢,破壞十多年友好關係和所建立的名聲,而且往後什麼形式的再合作都無望了,即使勝訴,外界只會認為你在法律遊戲上「贏」而已,值得嗎?

    • @evvielee2740
      @evvielee2740 4 года назад +11

      絕不是那一點錢而已,雖然不知道有哪些內容,合理判斷猜測,除刑事,民事上還會有鉅額違約金、名譽及商譽受損賠償等等,如此一來大陸版稅可以不用付還能再拿一筆

    • @w.c.t720
      @w.c.t720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evvie lee 哇,想不到有這麼多呀!😱 我也以為只有那幾場演唱,給錢了事。光違約賠償,金額就難計算😱😱😱

    • @evvielee2740
      @evvielee2740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w.c.t720 如果只是那一點錢,青峰不會不給,
      如果只是那一點錢,林先生何需如此大費周章提告,相信他也知道他必須擔負罵名及賠上自己未來再簽約新人的可能性。
      有時候都說要錢好處理,環球雖然發聲明2020年後版權回歸青峰,但之前無法達成和解都是因為詞曲的版權,還有青峰IG限動說的是:「其實那麼多心血又怎麼樣呢?是吧?」,隱隱擔心是否還有合約中的陷阱和變數未爆出來。
      當然以上都只是我杞人憂天的猜測,情況可能沒那麼糟也希望不至於那麼糟

    • @w.c.t720
      @w.c.t720 4 года назад

      evvie lee 我覺得你擔心的是對的。
      環球的聲明感覺在做釐清,但,萬一判決的不利,會不會只有2020年起,青峰所做的創作才是屬於自己的...
      沒錯,「能用錢解決事,都是小事」這是弄到這地步,真的不是只有錢的考量。但合約的部份、成本利益的部份是當事人才知情的,這真的說不準再來的狀況。

    • @siuming886
      @siuming886 4 года назад

      W. C. T 不是吧,影片有說得蠻詳細的,合約有寫明期限到2018年底,就算爭議點在期限前三個月要寄信存證,或自動延期一年,也頂多到2019年年底。

  • @張景皓-i6o
    @張景皓-i6o 4 года назад +5

    再次證明法律保障懂法的人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7

      這句話本身沒有錯,但法律是通案拘束每個人,沒有辦法因為個人的不同情形而去逐一修改,所以應該要主動去了解跟自身權益相關的法律,而非坐等法律來保障自己

    • @LingAtl
      @LingAtl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張景皓 再次证明心地善良重感情的人,比贪得无厌心狠手辣的人吃亏!

    • @張景皓-i6o
      @張景皓-i6o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Ling Dong 比較擔心的是,最近青峰會不會因此對人生和價值觀困惑了,面對我們可能認為最親的人也會有翻臉咬死你的一天,這種被迫要小心翼翼的一夜長大,其實心裡會很難受的。

  • @MrPinkosen
    @MrPinkosen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林要是只在糾結青峰之前的歌就算了,在法律角度上可以理解。但單飛後做的一些歌他也主張有著作權?!不管法律上雙方主張怎麼樣、從一個人的角度來看、請問林先生您可以做個人嗎?晚上走夜路不會怕嗎?

  • @rogerhung5868
    @rogerhung5868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有張志朋道長…勝率應該不低🤔,話說…有機會的話,想看老師出手的英姿😍肯定很精彩~

    • @hello4560
      @hello4560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等一下,青峰的律師是張志朋老師?

    • @cindychen8789
      @cindychen8789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hello4560 不是 林那邊才是

  • @jonchin4719
    @jonchin4719 4 года назад

    如果如律師所說109年起歌曲都可以回歸給青峰,
    那最後可能會和解,青峰認賠殺出,
    不然一直上法院訴說彼此的不滿~
    這樣會身心俱疲的~
    果然是為了利益,什麼親朋好友關係都不顧了...

  • @楊修懿
    @楊修懿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如果青峰真的要花錢消災,我想這大概也是林暐哲這輩子最後的一筆收入了吧!任誰都怕了城府這麼深不見底的人。

  • @無-g3s
    @無-g3s 4 года назад +9

    所以
    台灣的司法是
    保護好人?
    保護壞人?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keir0422
      @keir0422 4 года назад +9

      保護懂得使用法律的人

  • @bellel8763
    @bellel8763 4 года назад +6

    以法律 或許這位林暐哲占優勢 但實際面 詞曲都不是林暐哲創作 還是青峰的老師 有必要為錢撕破臉嗎? 還是反正最後一次合作 就狠狠撈一筆 能撈就撈 因為以後賺不到青峰的錢了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4

      這部分看起來林暐哲確實不太厚道⋯雖然書面延誤了一個月,但雙方不續約的意思應該還是明確知悉的

    • @bugti2559
      @bugti2559 4 года назад +9

      @@meowsing64 因为时间很巧合,青峰2018年最后一天和林老板在网络上表态,可是一个月不到青峰就借由歌手2019节目爆红,在内地的商业价值翻了多少都不知道,很可能利益骤增激发了林老板血液内的贪婪。

  • @estherchen2938
    @estherchen2938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打粉直接訂閱起來!!!

  • @nico2046
    @nico2046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請問,有稍微了解民事跟刑事的目的不同,但如果此案關鍵是合約有沒有效,既然民事昨日(2020/4/16) 已判定合約無效,未來刑事方仍有機會認為有效?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對阿,兩者確實有可能產生不同認定,另外就是民事判決雖然一審青峰勝訴,但對方還是有可能上訴的喔

  • @winvgcy
    @winvgcy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可以說說青峰勝訴的事情嗎?好像說勝訴了一部分而已,有點搞不清楚。謝謝~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可以參考這個頻道的社群貼文我有提到喔

    • @winvgcy
      @winvgcy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meowsing64 好的喔!

  • @bugti2559
    @bugti2559 4 года назад +8

    律师老师您好,我是苏打绿内地的粉丝。因为两岸差异的关系大部分粉丝都很希望了解案情,请问可以转载您的视频到微博上么?我会注明转载地址和您的姓名,谢谢🙏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ok,麻煩您將影片原始連結附在資訊欄前三行明顯處;也請您轉載後,在此則留言下方貼上該則轉載貼文的微博網址給我,謝謝

  • @賴欣怡-t5b
    @賴欣怡-t5b 4 года назад +4

    只希望青峰能打贏這場官司。

  • @qtang
    @qtang 4 года назад +4

    请问有看到地检署起诉91条第二项 和91-1第二项第三项,如果6个月以上是不是就无法易科罚金了。 ps. 看了假处分的说明, 其中提到5月青峰提出以林没有支付办税为由再次解约,这方面请问您有什么看法吗?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這類繼續性契約原則上都是用終止而非解約,無法向前推翻契約效力,要做為2019年相關行為的有利主張可能有點難度

    • @qtang
      @qtang 4 года назад

      【貓奴律師】苗星Meowsing 谢谢解答 我的意思就是假设2018没有有效解约 但是2019年5月提出林违反合约解约 那就是如果证实林确实有违反合约 那么解约的节点也有可能是2019年5月。那么至少新的专辑已经不在控告范围内了。

    • @qtang
      @qtang 4 года назад

      【貓奴律師】苗星Meowsing 或者证实9月确实有合意解约,虽然口头约定非常难证实。 但看抗告裁决书的 证据 line的对话确实有模糊的地方

  • @user-gaga168
    @user-gaga168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宸宸
    咦!金瑞珍下集呢!這是插播嗎?😂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5

      對😅是時事議題的插撥,因為看到新聞太震驚了,加上想補充自己之前的影片,所以先趕這支出來;金瑞珍銀樓下集會努力在本週作出來的~

    • @w.c.t720
      @w.c.t720 4 года назад

      【貓奴律師】苗星Meowsing 謝謝律師的插播,新聞消息一出,不懂法律的我,真的是霧茫茫

  • @liannlee6766
    @liannlee6766 4 года назад

    想問貓奴律師 這次的武漢肺炎如果航空公司不取消班人民是不是有民法上的相關法條請求航空公司不退款的賠償?武漢疫情是不是屬於不可抗拒的因素?

  • @evvielee2740
    @evvielee2740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請問苗星這算告訴乃論嗎?若林先生良心發現或私下和解能撤告嗎(雖然機率不大)
    若林先生勝訴,是否除了可分享青峰108年的收入分益,還有可能是鉅額的違約金?
    若青峰勝訴,即是可免除刑事罰責,而林先生只是拿不到錢而已。是嗎?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4

      是告訴乃論可以和解撤告,但推測應該還會把過去青峰主張沒結清的大陸版稅一併談,不見得這麼容易談成
      若林這邊勝訴,收入分潤可以繼續主張,但這也算是民事案件,不會直接在這個刑事案件處理
      違約金部分要看契約有無約定,目前沒有完整公布契約內容,尚不得而知
      若青峰勝訴無罪,要看無罪的理由是否交待民事契約效力,可能影響民事案件認定,但林暐哲這邊是否能分潤,還是要透過另外的民事訴訟程序來確認

    • @evvielee2740
      @evvielee2740 4 года назад

      另FB的聲明具有法律效力嗎

    • @evvielee2740
      @evvielee2740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meowsing64 青峰是否也是可以就大陸版稅問題反告回去?

  • @sherlau6066
    @sherlau6066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4:10 說是2107年底發布聲明不會續約,但4:16 的圖片日期是寫2018年底?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4:10是(民國)107年,這是法院的用語;4:16是西元年,雙方簽約是用西元年

  • @小西瓜-j8t
    @小西瓜-j8t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真的是愛錢愛到瘋了zz,泰勒也也是被這樣搞zz

  • @匿名-r2l
    @匿名-r2l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苗星律師您好
    我是今年要申請大學的學測生
    學測成績不是很理想
    (國文13 數學7 英文9 社13)
    大概只能填私立法律系
    想請問苗星律師認為文化,銘傳,世新這三所大學在業界的排名是如何呢(業界人脈.企業愛用...等)
    感激不盡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不好意思我自己過去三個學校的學生都有教過,所以真的不是很適合評論哪一間學校較好,對我來說三校都有遇過優秀認真的同學,我覺得你可以去這三間學校走一趟憑自己的喜好來決定就好,未來大學幾年的時間,自己的認真程度才是最重要的
      另外,如果真的唸不習慣,轉學考也是很好的途徑

    • @匿名-r2l
      @匿名-r2l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了解了 謝謝苗星律師撥冗答覆
      現在還在考慮要不要投入七月指考
      希望有朝一日也能和苗星律師一樣成功擔任律師一職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匿名-r2l 加油加油~

  • @bottlebebe
    @bottlebebe 4 года назад

    好想問如果判青峰要賠償,可以上訴嗎?我說如果呢。我當然希望青峰勝訴,很明顯有心人裝無心人。希望法官英明。謝謝

  • @LouisParsonTAIWAN2
    @LouisParsonTAIWAN2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可惡的林暐哲 🤬🤬🤬

  • @clairewoods
    @clairewoods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蘇打綠的團員除了青峰外他們在維基百科的經紀公司都還是林暐哲音樂社。 這是過時的資訊嗎?他們仍和林有經紀約嗎?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這部分沒看到相關資訊,但推測應該是沒有了,畢竟續約還是要付出相關成本的,不太可能續約卻沒有任何的演藝活動

    • @Joya7363
      @Joya7363 4 года назад +6

      沒有了,現在蘇打綠在魚丁糸有限公司,負責人是小威。
      並且我想到青峰的合約應該跟打綠團員差不多,三個月前提解約。現在很好奇林老闆跟其他團員是如何解約及解約時間。這也是有機會證明林老闆是解約後反悔的地方。

    • @clairewoods
      @clairewoods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貓奴律師】苗星Meowsing 謝謝您的回覆!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Joya7363 這確實有可能作為一個影響法官判斷的依據

  • @riddlewawa6839
    @riddlewawa6839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謝謝說明!請問像這樣的案件,通常多久才會有結果?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4

      目前大概一審會抓一年左右

    • @qtang
      @qtang 4 года назад

      【貓奴律師】苗星Meowsing 请问和解是否要在一审判决前才有可能

  • @vapery
    @vapery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想問,為什麼是檢察官起訴?檢察官提起的是公訴,但這是由兩造雙方互告,應該是請律師起訴不是嗎?而且著作權還涉及刑法喔?想說應該只是民法侵權行為而已。

    • @jovi40184
      @jovi4018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taibear 欸,刑事本來就是檢察官起訴啊,自訴要另外申請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刑事案件中,林暐哲提的叫「告訴」,檢察官認定構成犯罪則是作出「起訴」;民事的提告確實也是用「起訴」沒錯;另外著作權法的違反,確實有刑事責任
      在前一支影片有提到喔

    • @vapery
      @vapery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meowsing64 感謝回應。我是疑問,經紀約這種事件應該是民事兩造的攻防,前東家居然提告刑事,讓檢察官提告的新聞甚囂塵上,重大影響歌手的形象。這樣是下狠心的意思嗎?

  • @阮芷葉
    @阮芷葉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那請問林暐哲拖欠青峰的版權費可能會怎麽解決呀?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屬於民事的爭議,必須要青峰另行提告喔;
      但也有可能在此案商談和解時一併談進去

    • @阮芷葉
      @阮芷葉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meowsing64 感謝說明!!!Thanks♪(・ω・)ノ

  • @pika9824
    @pika982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想問一下在這個案子沒有了結之前,青峰是不是可以就林暐哲大壞蛋欠他一億人民幣的版稅對他上訴啊?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這部分屬於民事爭議,需要由青峰這邊另外提告喔

  • @jnf5384
    @jnf538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請問這會不會影響今年的金曲獎呢?畢竟《太空人》是2019的作品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3

      我的理解是不會影響,因為無論如何青峰還是享有著作「人格權」他是詞曲創作人的事實不會改變,兩人爭執的內容屬於著作財產權的問題

    • @jnf5384
      @jnf5384 4 года назад

      了解!謝謝解答

  • @edwardchiang9731
    @edwardchiang9731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林真的有够恶心

  • @heyy9923
    @heyy9923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所以就是說即便讓林贏了,他得到的利益就是2019-2020之間青峰公開演出的錢,和讓青峰受罰?還是他還能得到更多?還有那青峰2019年9月發表的專輯就和林無關了對嗎?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如果林暐哲勝訴,代表2019/1/1~2019/12/31仍是權利人,2019年發的專輯會變成侵害林暐哲的重製權,應該也是這次林提告的內容

    • @heyy9923
      @heyy9923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meowsing64 那如果青峰向林提告,是不是就有機會拿回林欠的在內地的版權費?拿回錢的機會率高嗎?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4

      @@heyy9923 是有機會的,但一般版稅的計算本身很複雜,尤其是又涉及授權給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還會涉及再次授權的契約如何約定,這部分不是那麼容易預測

    • @heyy9923
      @heyy9923 4 года назад +4

      @@meowsing64 好的,謝謝你的解釋。林暐哲可以为了錢,人品和感情都不要了,這種人真的好可怕……心疼青峰

    • @Joya7363
      @Joya7363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meowsing64 積欠版稅部分不知道有無背信罪問題?雖然覺得青峰告刑事回去可能很低

  • @christinalin7918
    @christinalin7918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感謝說明! 想請教一下最壞的狀況就是賠錢嗎? 還是會有坐牢風險?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8

      通常是可以易科罰金的刑度,不太可能做牢

  • @yimtsui876
    @yimtsui876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那在打官司期間,青峰會被限制出入境嗎?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著作權案件通常不會這麼做,而且青峰現階段也不會有逃亡或串證疑慮

    • @yimtsui876
      @yimtsui876 4 года назад

      @@meowsing64 好哦 謝謝~~

  • @chococ7651
    @chococ7651 4 года назад +10

    自動續約真的是很危險!
    有點好奇一年的授權金會是多少錢,值得林暐哲這樣撕破臉來搶。

    • @qtang
      @qtang 4 года назад +5

      他最早的诉求不是要钱而是要青峰的永久授权为和解条件。据新闻报道, 还牵扯到大陆的版税, 虽然不知道具体数额, 但前几年因为音乐平台挣版权, 确实金额相当高。 虽然无法类比, 但周董三年授权要上亿。

    • @qtang
      @qtang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Choco C 林在抗告不成后 才改成2019年以内这个节点。

    • @w.c.t720
      @w.c.t720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q. tang 請問,您怎麼知道林的訴求??這訴求太 太超過了吧😱

    • @cindychen8789
      @cindychen8789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w.c.t720 有些新聞有說 ptt版上有很詳細的經過

    • @w.c.t720
      @w.c.t720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Cindy Chen 是哦,我去找找來看看;謝謝你告訴我

  • @fisherfisher7464
    @fisherfisher74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剪辑画面有点乱可以改善一下(ง •̀_•́)ง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好的我會再努力的😨

  • @bibi616
    @bibi616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花點錢買個教訓吧, 分手不出惡言, 大家都是在這個圈子混飯吃的, 總是有機會遇到, 只能說透過這次讓自己更清楚明白一些人情事故就好了 搞創作的實在沒必要把自己弄得一身髒, 反正已經2020年了, 就算續約也早就過期, 往後的路還長. 專心創作寫歌唱歌吧

  • @楊熊大
    @楊熊大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就是一堆屁事,也沒多大利益糾紛,為了就是兩個字"不爽"打官司,浪費社會資源^0^

  • @致協
    @致協 4 года назад

    台灣法官考試的資格第一點生肖必須屬龍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被起訴是檢察官做的,法官對這個案子尚未下判決喔

    • @致協
      @致協 4 года назад

      @@meowsing64 影片中講到,最終如何判還是要看法官,而法官的生肖多屬龍。

  • @kinokwok4001
    @kinokwok4001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官司勝訴也把自己的名聲搞臭

    • @meowsing64
      @meowsing64  4 года назад +6

      將來恐怕也很難找到新的藝人簽約了

    • @LingAtl
      @LingAtl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kino kwok 他大概不在意他的名声, 只想吃青峰的钱一辈子。

  • @currychan7398
    @currychan7398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張台大😏

  • @ambarvalia9757
    @ambarvalia9757 4 года назад

    火刑定讞

  • @tzuhsinchen2088
    @tzuhsinchen2088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張台大??!?

  • @ringoo.2825
    @ringoo.2825 4 года назад

    吳青峰那麼有錢都不花錢請個好點的律師,活該

  • @wenchuan
    @wenchuan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聲音好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