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al experience: bought & sold a couple of real estate properties in passed yrs without working with agent. It was fine except for once there could be issue without agent assistance finding new location to move to. Also, after this new ruling, just like tourist guides no licensure needed, there could be still people work on this role.
针对一些网友的评论,这个视频是统一的回复: ruclips.net/video/3bC_7E9HPLc/видео.html
不管中介行业如何垂死挣扎混淆视听,信息透明化越来越高的互联网时代,历史上中介行业靠垄断市场信息损害买卖双方利益的“好日子”过去了。
房屋经纪人以前收取的佣金太高了,现在都是网上做广告,网上的大公司可以作为半个经纪人做中间协调作用,越来越不需要中介人了,不过房地产经纪人也吃了5 % 6 %福利太多年了
离谱
本来经纪人就没什么技术含量,也干不了什么大事原来的佣金太高了!
是个华人都能考经纪人执照😂
现在网上好多
以前买卖双方房产信息不透明,都是通过经纪查资料,开车带客户看房,现在都是网络时代,大家都在网上找房子还有3D视频看房间格局,经纪的作用越来越小,继续拿这么高的佣金非常不合理,应该就是拿一个固定费用,几千元搞定。卖方买方各自付经纪费用,凭什么卖方要付买方的费用?
非常赞同👍
以前買了好多房子,基本都是自己找,然後讓的經紀人帶去看經紀人,後來看都不看了直接讓你自己去看,感覺他們什麼也沒做就坐享其成,拿了那麼多的佣金,真是太不合理了,早就應該改變這種制度。
以前的制度也没有让买家出钱给自己的经纪人,所以感觉也没啥。到了自己卖房,6% 全是自己出,那个数字是真叫高,你也不知道那些买方经纪人是否有出力。 而卖方经纪人,基本你签给他做,他不用愁,基本佣金稳稳的。
旧金山湾区的房子基本都是二百万以上,现在佣金太高了。
气人
现在是网络上挂牌销售,信息都是公开透明的,经纪人和买家卖家看到的信息都是一样的,过户交易流程是确定的,所以基本都不需要经纪人。
除非是 open house 否則買方沒有仲介約不成看房子。
新规出台以后,买家应可以联系卖家或卖家经纪人看房。
@@GinSmith-z9n不都說網路上嗎!open house 網路都可約啊!不需要經紀人啊
@@GinSmith-z9n怎么会,买家直接联系卖家经纪人就能看房了,联系电话邮箱都能在房源上看到
是的
这佣金也太高了,按说1%都太高
国内买. 卖一起0.5%
我一直以為大概是1%,想不到那麼高
@@jinlu5469😢
@@jinlu5469所以你一直没买过房么😂
佣金最合理在0.1-0.3%之间
我非常感谢 Wendy Lee Olson,我这个月刚达到 550,000。感谢你在过去几个月里给我的所有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我会一直追随你的脚步!
哇!太棒了,我该如何加入 Wendy Lee Olson 的小组课程?我是新手,对此很感兴趣,需要指导。
我从来不知道温迪·李·奥尔森帮助了很多人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并创造了更多的财富,但她是如何做到的呢?
建议您购买并跟随专业人士的脚步,以避免在股票投资中亏损。
实际上,您可以关注许多行业中许多有趣的股票。您不必对每个预测都采取行动,我建议您与财务顾问合作,他们可以指导您选择最佳时机买卖您想要购买的股票或 ETF 等……
就应该 没有经纪人 买卖双方通过 title 公司 搞定了 就完了
对的。或者买卖双方各自找律师办手续,双方各自付自己的3千块就完了。出了问题就找律师。律师也有保险可以cover。很多其他国家都是这么做的。
就是.其实不怕佣金.怕的是被骗.房子买卖水太深.中国人没有不坑中国人的.就应该什么都透明.明码标价。
殺人的傭金,全世界最高,難道大家不知道嗎?學學新加坡吧!五十年前賣方經紀佣金是1% 到2%,時至今日這制度沒改變過,誰帶耒買的就由賣方經紀給一兩千元去喝咖啡,其他手續由title和律師去處理。
太好了,希望美国也能借鉴,让房地产中介这个毒瘤早日灭亡
房产经纪人到底干什么了就能拿那么多的钱,也就是帮忙填一下格式合同,联系一个产权公司就OK了,我觉得应该按件收费,一次2千差不多,最多能接受5千
法律規範還是需要專業!賣方買方一共4%各拿2%還合理吧!
合理啥呀?学学全球其他国家,人家就不买房卖房了吗?
对不起,昨天忘记点赞了。今天特来点赞。
谢谢你仔细解释!股票不管涨或跌,股票佣金照付,愿者请经纪不愿者自己干,互不干涉。有的州一座房子起码一百万,一年卖掉十间佣金可观,有的州一座房子十多二十万, 经纪佣金仅维持生活
好像突然能理解了
非常谢谢!其实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搞不懂为什么总是会有人恶意满满。
经纪人就应该消失,他们在中间完全不起好作用黑箱操作!律师取而代之帮助后续操作按小时收费更合理。或者像租房子一样直接买家卖家谈价,最后有个平台像Redfin 提供协议后续手续收取1%手续费就完了嘛
@@rainaw6155 那是因为你没遇到好的经纪。好经纪可以帮你多赚几万甚至几十万,你自己还不用操半点心。别为了省几个碎银,几十,上百万的资产砸手上。还是那句话,专业的事情留给专业人士做!
找律师是双刃剑。律师不擅长讨价还价,只要先付钱,钱够多找律师也是一个选择。Zark Muckerbergh和Warren Buffett都是花巨资请律师买房子的。
我家房子就是暗箱操作买到的,但我真不希望卖房时遇到这种agent
@@ZentraGarden 你自己没嘴吗不知道讨价还价? 买家和卖家直接洽谈,最后律师是协助过户办理手续
我也是暗箱操作的受害者,希望经纪人消失!
支持1-2%总佣金并且不能强制百分比
非常清楚🙏
現在南加州賣房agent 佣金要多少?
美国卖房子太贵了,2% total agent fee is really enough. 买卖双方加起来agent 5%都要卖家支付太夸张了,全世界没有的
全球独一无二,2%都是全球高的
的确佣金太高了
有本事可以自己卖呀!看是用中介卖赚得多,还是自己卖赚得多😂
Most real estate agent don’t deserve what they paid, just too much. This must be corrected.
高的太离谱了,1%比较合理
@@TATA-yf2mm从8/17/24开始,客户真正才有自由根据市场规律决定打算购买的服务值多少钱,一万美金不多,一百美金也不少。大多数情况下,买家中介的服务基本一文不值。
@@TATA-yf2mm不应该按卖价的百分比,什么服务什么价,固定价。大多数人在网上看房子,不需要agent陪着,手续也不必非要agent帮你,固定的流程,AI时代,Redfin 平台就能搞定。
最好不要有買方經紀人,根本浪費時間和錢。越少中間人越好
@@CP-zb3ky 是的!一个agent他才会两边沟通协调;两个agents, 如果都尽职尽责的话,不见得!
Personal experience: bought & sold a couple of real estate properties in passed yrs without working with agent. It was fine except for once there could be issue without agent assistance finding new location to move to. Also, after this new ruling, just like tourist guides no licensure needed, there could be still people work on this role.
首先买方会有佣金支出!卖方会少付佣金金!經紀人这个职业也可能慢慢消失!5%可以变成0! 就像現在租房一樣已不需要中间人!买卖双方会有更多官司如果都不付佣金!肯定会有一一段时间非常混乱!房屋经纪人將不再是以前高收入职业了!空白房屋合同也会很贵!房屋質检证书將会很吃香吧!
现在的模式,卖家为了吸引买家的agent, 或者说不让自己的房子受不公正的冷漠,不得不把selling/buyer agent的佣金提到3%甚至更多,同时把这部分cost加到房价上。害了买家!买家背mortage, 双方agents拿着6%的现金!一些SB agent还会忽悠客户说他们的佣金是卖家出的,糙!
在目前的惯例下,买方其实处于最劣势的地位,代表买方的买方经济人的利益与买方完全相反。交易的其他所有方面都有经济利益来推高房价,让买方出更多的钱购买房产。卖方向买方经济人支付佣金其实是一种赤裸裸的收买,完全违背公平原则。买方经济人在一次交易中获得的报酬似乎并不向买方公开。暗箱操作,信息不透明是一切不正常现象的根源
@@rohancartman1538 就是.是谁定的这样SB的政策。买家买房还要找个经纪坑自己.妈了个B.不管看什么样的房子经纪就说要加价才能买的到.很多人看.很容易带节奏.
卖家付的佣金实际是间接买方付的,所以收益获利最大放应负担佣金,才合理😊😊
所以我们卖房时能跟agent说我们只愿意付1%或多少的数字吗?感觉卖方被agent硬性要求5-6%心里很不好受。扣完卖房前整理房子的费用、增值税等等的本就拿不到多少钱,还要再给agent$6-7万佣金,我们卖房的人很憋屈呀!
所以这次的改革突出之重点就是强调佣金的可商榷性。 这样消费者和经纪人直接可以就具体费用以及相对换取的服务价值有着更清晰的认识。 另外,增值税的数种延税策略我的频道有详细介绍,赶紧来考古!
与其说是房屋买卖,不如说是房屋拍卖,只要有两个人出offer,房价就会继续涨。不幸的是,美国几乎所有所有的房子都是以拍卖的形式在卖
作为买家为啥要选择独家授权经纪人
呢? 我多几个选择的不好吗?
牛逼,说的真好
謝謝你的訊息👍🏻👍🏻👍🏻👍🏻🙏🙏🙏🙏
美國的房產經紀人制度是太貴了而太不合理了,這是想當初多少年前定的,那時候的房價是現在的,嗯,有的在大城市可能是一半或者是1/4都不如現在房價漲這麼厲害,佣金還是要拿百分比來。支付對買家對賣家真是超級大的負擔,最不支持這個佣金制度。
沒有買方agent,賣方每次都要去開門嗎?買方文件誰寫?
我必须指出,博主在这里所讲的内容很不全面,有故意简化新规定含义,误导读者, 尤其是房屋的卖方,之嫌。
首先,关于在买卖房屋交易中的卖方所付的佣金数额(例如, 3% + 3%), 新的规定绝不仅仅是把过去的 “掩埋” 在小字里的操作摆到台面上来了那么简单。 我自己就有过不止一次的买卖房屋的经历,通常,卖房经纪人都是淡淡地说, 6%佣金不是硬性规定的, 但是一般就是行业标准! 然后谈话都是引到其它话题去了。 现在,新的规定就是把隐性的信息摆出来,而且指明是有关方议价出来的, 卖方是要用签字的方式来确认的。 把卖方所付的佣金数额从 ”被动认可“行为变成 ”主动确认“行为, 这就是给了卖方一个实施他的权利的主动性。
在卖方被明确了这一权利和步骤以后,其对买卖房屋过程的费用影响, 以及对房屋市场,是不可小看的!
还有,博主还以招徕更多的买方出价为理由,推荐卖方认可给买方经纪人付佣金。 这是一个货真价实的 “坑”! “坑”房屋的卖方!
这是在 “坑” 卖方去承诺他本来不必要付出的代价,以帮助卖方经纪人更容易找到买家,以及增加成交的容易度(卖方经纪人实现拿到佣金)。 要懂得, 这个房屋买卖的佣金制度的官司的起源之一, 就是在原有的规定下, 买方经纪人的佣金 (3%) 也是由卖方付的! 改革的逻辑就是,既然买方经纪人所代表的是买方利益 (跟卖方杀价,跟卖方提要求,以维护买方的权益), 为什么还要由卖方来为他们付钱? 所以, 佣金制度的官司结果所带来的改革的精髓之一, 就是买方经纪人的佣金,不再由卖方来付,而是由买方同他的经纪人讨论,议价出来的, 这个买方的佣金, 从法理, 逻辑上, 与卖方没有关系!
当然, 卖方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愿意为买方经纪人出佣金,那也是他的自愿选择。 不过,卖方既然愿意付 3% 佣金, 那何不在房价上降价,来帮助卖房?
@@WayneLuo-wd4ek 新合同是这么写的,双方都有自由选择权,不管怎么选择,法律上都是没问题的。 至于8月17号以后会发生什么情况,那也都是自由市场的结果,没有所谓谁坑谁。
👍。在加州尤其是硅谷,出来一个好区的房子至少3百万起,买房在高利率市场逗得加几十万抢。根本不需要经纪人招揽买方。招揽买方这种鬼话,骗骗从没买过房的小白。
@@BojieHe 看来你分不清,由旧制度下要求卖方付买方的佣金(就不是自由市场的结果), 和新合同的规定 - 卖方不再被要求付买方佣金, 的区别。 佣金制度的官司结果所带来的改革的精髓之一, 就是买方经纪人的佣金,不再由卖方来付,而是由买方同他的经纪人讨论,议价出来的, 这个买方的佣金, 从法理, 逻辑上, 与卖方没有关系!
你用片面选择的讲述,引诱卖方选择为买方经纪人付佣金,继续那个被人诟病的做法。
@@WayneLuo-wd4ek 作为卖方,你可以选择不付给买方经纪佣金,只要你不怕没经纪带买家看你的房子,房子放在市场上几十天没人看,只能不断降价的后果。想一想,哪种情况亏更多🤪
@@WayneLuo-wd4ek 纠正下你。 现在的制度 (就是所谓的旧制度)就是卖方和经纪人谈卖房总佣金, 然后如果这一单交易有买方经纪人参与,其佣金也是从卖方经纪人谈好的总佣金里支付。 而总佣金一直以来都是可以谈的,卖方也可以不找经纪人自己卖 (叫for sale by owner). 从来没有你所谓的强制。 总佣金普遍是6%,但也有5%,4%, 3.5% 甚至更低, 不管多少,谈好了,如果有买方经纪人参与,也只是从卖方经纪人那里出,而不是再找卖家单独再要。 这本身就是证明了其是自由市场的产物。 有的人还想收10%佣金呢,可以市场不支持,也有人只收几百元固定佣金,但在市场也成不了主流。其根本就是它本身就是自由市场选择,大家可以商榷的结果,可能你的经纪人没给你将清楚,那是个人原因,跟制度无关。
另外,你所谓的新制度其实也没有强行要求买方支付买房经纪人佣金,一切依然是双方商榷的结果。 所以,所谓改革,只是从一种商榷方式走向另一种而已,看来你得多看看我的视频呀。
另外,这次法律诉讼本身赢家就是律师,而非消费者。 每个卖家估计也就只有几百元补偿而已,但那个律师事务所赚翻了,所以可想而知, 这个诉讼本身也是极其有功利性的。
以前的房價大約十幾卄多萬元一間、雖定6%, 但很多Listing Agent都是收4% (包括buyer Agent’s commission)。現在的房子過百萬仍夠胆收6% commission,真有冇搞錯???荒謬!2% (包括Listing & buyer Agent各 1% )還差不多。特別現在網上不少房屋都有室內外及周圍環境的video,buyer agent 無需再帶客人開車到處看房,看到合適才去,做少許多功夫。Listing Agent就算坐着, 房子賣掉就有commission。
作为消费者 我举双手赞成签约买房经纪人(即保护了中介佣金的利益也让我在报价买房时候知道我的交易成本是多少)
但核心是如果降低交易成本
中介需要竞价服务 不能像原来那样忽悠我这种买房小白 (都是卖家付钱 我不需要付钱😂 满屏幕的沉默成本在其中)
交易成本这块🍰 卖家让利多少买家成本多少是一定的 应该由买家卖家中介分摊 (而不是中介无声无息的拿走沉默成本)
我有offer过好多次但都没成功,我发现虽然我的offer后来和卖价一样但都是listing agent 的客户,他们虽然说平分佣金但是都会有私心
最根本的改变是明确拥金可以谈。之前拥金6%都默认为硬规定。第二个改变是之前拥金都是由卖方承担,现在明确拥金也可以完全由买方承担。总之新的办法明确两件事,拥金多少和谁支付都是可以协商的。作为买家要特别注意是,签合约时,总的拥金一旦卖方不愿意承担,买方就要承担。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请指正。
总价高的房佣金提成应该低,总价低的房佣金提成应该高,而且应该商讨。
谢谢很好的解释。 那你预测8月17号之后会有一个暂时的slow down? 因为买家会需要调试找经纪的办法而观望?还是卖的更快 因为买家会主动找卖家谈 省去中间环节?
我觉得改变很大最大就是佣金百分比不作为法律约定了,你说的4%以后也不会存在了。市场竞争百分比只会越来越低
哎呀,我只想听重点
聽來聽去怎麼還是賣家付買家的佣金,唯一的差別是賣家有選擇付多少的佣金而已! 是我理解錯誤?
谁付佣金都可以,法律并没有强行规定。 你看新合同上依然保留了双方付佣金的内容。。
我卖这么多房子之前为何不出这个规矩😂。
不明白 网上那莫多房子自几不会买???
因为 会牵扯到很多方面的法律问题 ,如果是经纪去办 由他们负责 。
@@williammaciel6133 o
最好像给小费那样没有規定,一切看服务给
以前根本傭金太太高了。要改革。
就是应该让律师做协议,按小时收费就完了。经纪人就是脱裤子放屁
是个人谁都可以成为经纪人凭什么拿那么多钱?
我就不签合同,现为卖家经纪人,卖家更喜欢拿个高的比率的佣金
经纪人佣金百分之六在高价位的房子上过高,低价位的又不太够。虽然说之前就是“可商榷”的。但是谁敢商榷啊?你给的少了,经纪人就是不带人去看你的房,你一点办法也没有。卖家经纪人也可能故意不好好给你打广告,拖拉上市时间,不在论价的时候给你正确的引导。总之所谓可商榷,不论以前还是现在,都有名无实。哪怕现在改了,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有太多买家或卖家敢还价。
@@lijuanwei2830 其实高价位佣金就没有6%啦, 上千万的房子更普遍的是3.5%或4%。 低价位的房子,比如5万的mobile home, 又可能收10%。 其实这就是自由市场大家谈判都接受的结果。
经纪人这个行业就应该消失,我多次被暗箱操作,还谈什么5%和6%?他们上瞒下骗,赚得比你想象的还要多!我支持买家和卖家面对面谈价格,律师签合同!信息化透明!
如果签了买方合同.如果遇到不良经纪就不可以换了.
最多熬三个月,合同过期。 你也可以先签非独家合作协议试试,如果对对方信任了,再换成独家。。
我会选择自己买房或和卖方经纪人直接联系
以百分比收佣金的方式該改變成flat fee. 以階梯式收費: 美金五十萬以内成交的賣價,佣金為$7500; 五十至一百萬的佣金為$10000,以此類推🎉
太高了
感謝
買家本來不用付傭金,現在要付了所以對買家不利,這樣賣家也不好卖房
不签买方合约.经纪会被罚款2500吗.一个经纪告诉我的。
@@qxchen7503 每个州不一样。
@@BojieHe 纽约州.经纪告诉我.没签带去看房经纪会被罚2500刀.不知真假.谢谢解答
@@qxchen7503 要罚肯定是broker跟着一起被罚,所以broker就会监督经纪人。 至于是否$2500罚金, 这个要到www.nysar.com/看官方声明吧。。或者打电话问它们。
能不能直奔主题?
应该卖方就付卖方的佣金,买方付买方的佣金。不然有自己的买方经纪很难买到公平的待遇。而且羊毛出在羊身上。
买方经纪人目标是尽快拿到佣金,至于买到公平的房子与否经纪人才不管。
賣價抬得越高,雙方能分到越多佣金。那買方仲介會往賣價低的方向努力嗎?這種抽佣設計本質上就對買方不公平。
佣金制度大颠覆就是,
老的协议, 卖方一定得支付买方的代理佣金, 向其经纪人支付总佣金,然后由其经纪人与买方经纪人平分佣金。 这是惯例。
按新协议规定, 卖方支付买方代理佣金不是自动的,买卖房屋过程所要求的。 买方卖方各是各的, 也可以谈。 那就是买方同其经纪人另外的讨价还价。
其实以前也可以谈的。 经常出现总佣金3.5%,卖家要求给买房经纪人2.5%而代理自己的经纪人只给1%的条款。 后来redfin这种公司干脆就直接这样打广告了。
买方如果是VA,或者FHA贷款,则规定不允许买家付佣金,这种情况100%佣金由卖家出,或者没有代理。
怎么能了解到卖方或者买方的 愿意支付的佣金比例,双方都不知道底细怎么谈
新规定是在下单时要把买家合作合同上交,这样卖方就知道买方和经济人的佣金立场
@@BojieHe 谢谢
新合同卖家不会再给买房经纪人一分钱
博主就是夾帶私貨嘛,把有些私貨說成是改變後的內容。
我不是经纪人,但是我认为佣金少于5000就没人愿意做,买卖房子不是超市买菜,你今天吃了明天还要买。一般人一辈子就是一套房子。经纪人一年能卖几套房子?
你不做会有很多人做,所以说为什么会淘汰一群人. 本身做经济人也没有技术含量的东西。99%的人只是带个人过来看房子。
@@NickJ382 争论有没有技术含量都没用,新规之前大家也都可以自己买房子,但为什么没有成气候,一定有他的原因
8 月不会在所有州实行吧。
买家agent 从此基本上要消失了!大家以后自助看房,或者是listing agent全权负责客人看房的事。出合同,Redfin 问你几个简单的问题,合同就出来了!
那listing agent 故意筛选客户一首遮天怎么办?自助看房碰到骗子小偷纠纷谁负责
@@ShaneKing-s8u 人家相当于现在的dual agent! 他们会尽快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然后他们拿钱走人!挑客户?他们只看谁有钱,谁的offer更好!选择是他和卖家的权力,难道不是吗?
我的经纪人卖都是给我打折的。没什么不能谈。 我让谁卖,我就是他的财神爷。😂
经纪人个个都很黑心,房价都是他们恶意太高了,动辄70-80万美金
本来经纪人所得和付出不成比例。卖十万的房得6%,卖一千万的房也是6%。 而工作强度和时间几乎一样,这合理吗?不合理的事情终归不能长久。 同样美国饭馆的小费,按百分比,不管消费多少。并且饭馆房越来越不要脸,大大次次写入账单。本来是客人自愿给的,对优质服务的奖励,现在成了公开喊价。 有饭馆的老板更用此盘剥服务员。 我就知道有中国饭馆因为小费比较好,他不但不发工资,反要服务员付给他钱,否则不能在那里工作。这种乱象早晚应该有所改变。
已签购房合同还没过户,买方需要支付吗?
一切等过户再算
換湯不換藥!羊毛又出在羊身上了😢
我就不懂,谁买房请经纪人代理,用经纪人的服务,就为他们的服务付费用,逻辑不是很简单吗?其它行业不就是这样的吗?
如果一种服务要靠另外一种服务强行维持(如同老的佣金制度),这“寄生”性质的东西非要维持吗?
我要买房时,我会用到买方经纪人,并付费。
自 2024 年 8 月起,希望在房地产交易中使用代理人的购房者将负责向自己的代理人单独付款。这意味着买方将不再能够假设卖方将向他们的代理付款,并且MLS将不再公布买方的代理佣金。
买家可以与他们的代理人协商,根据销售价格的百分比、固定费用、特定服务的个人费用或小时费率支付佣金。他们还可以在结算时一次性要求卖方优惠,以支付交易费用,并使用部分或全部优惠来支付他们的代理人。买方也可以在他们的报价中写入应急措施,要求卖方支付其代理商的佣金费用。
根据加州房地产经纪人协会(California Association of Realtors)的指导,代理人应告知卖方,他们没有义务向买方代理提供任何特定金额,甚至没有义务提供任何东西。支付的赔偿金额(如有)由卖方决定。
可以自己核实是不是正确!
你的总结说白了跟我说的差不多,归根结底双方佣金还是共同协商的,而不是硬性规定的。 至于哪个成为趋势,则看8月17号以后市场反应。
关于房地产经纪人支付的新协议,即买方和卖方各自支付自己的经纪人,代表了对传统做法的转变。 从历史上看,卖方将支付佣金,由买方和卖方的代理人分摊。
根据新协议:
卖方代理人佣金:卖方根据商定的佣金率或费用结构直接向其代理人付款。
买方代理人佣金:买方通过佣金、固定费用或买方代理合同中商定的每小时费率单独支付其代理人。
这一变化旨在提高透明度,减少利益冲突,确保两个代理人同样有动力为各自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
这也是博主避免明说的,不愿意让你们了解这个生效的新协议的核心改变之一。
@@User-1983-bi8bw拜托你再看看新合同,上面明确给了双方支付买家经纪人佣金的选择,说明谁支付买家经纪人佣金,合同上都可以有这样的选择。。 说明这将是自由商榷的结果。。 你所谓的新协议,估计是你自己的理解,不然,请拿出CAR官方的原文,就像我在视频里分享了新合同一样,我可没遮掩什么呀, 你要是拿不出CAR新规定的原文,那说明你是凭空自己想象,这很不严谨呀。 谢谢。。
自 2024 年 8 月起,希望在房地产交易中使用代理人的购房者将负责向自己的代理人单独付款。这意味着买方将不再能够假设卖方将向他们的代理付款,并且MLS将不再公布买方的代理佣金。
买家可以与他们的代理人协商,根据销售价格的百分比、固定费用、特定服务的个人费用或小时费率支付佣金。他们还可以在结算时一次性要求卖方优惠,以支付交易费用,并使用部分或全部优惠来支付他们的代理人。买方也可以在他们的报价中写入应急措施,要求卖方支付其代理商的佣金费用。
根据加州房地产经纪人协会(California Association of Realtors)的指导,代理人应告知卖方,他们没有义务向买方代理提供任何特定金额,甚至没有义务提供任何东西。支付的赔偿金额(如有)由卖方决定。
可以自己核实是不是正确!
@@User-1983-bi8bw "他们还可以在结算时一次性要求卖方优惠,以支付交易费用,并使用部分或全部优惠来支付他们的代理人。买方也可以在他们的报价中写入应急措施,要求卖方支付其代理商的佣金费用。" 引用你的这句话,它的意思不就是我说的买房经纪人佣金是由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的吗? 你钻牛角尖就不好了。。 至于你说的其它内容,麻烦你找出英文原文。。 谢谢。。。
無本買賣,大賺特賺。 附在房產的吸血鬼。
这条链上,你会发现,银行手续费没多少,title companies 也没有拿多少,appraiser 也没有,inspector 也没有,政府也没有,唯独agents拿得多!
卖房经纪人是推高房价的罪人,对买房者不利
不需要经济人,吃了原告,吃被告
太啰嗦
确实 啰里八嗦
以后就没有买房经纪人了,你还在做梦当买方经纪人
still love anglo saxon amerika?? hahhahhahaha❤
穿針织的不用熨!
口采可以介釋清楚
个人小经济 会死翘翘 大公司还是不缺卖家和买家客户的 自然就好弄规则
现在也是,把买卖都留在自己公司,外面的offer再高也不告诉房主。
@@albertsun9336 艹没有不黑的
Huge housing market crash coming...buy after 2025...you will thank me later
我觉得改变很大最大就是佣金百分比不作为法律约定了,你说的4%以后也不会存在了。市场竞争百分比只会越来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