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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想到這孩子在跌倒時拼盡全力用身體保護對方的樣子,然後事後卻被這樣對待,真的很心疼。兩個孩子都是天使。
這位爸爸自己辭退了救護車, 自己又晚到, 耽誤了醫療先機, 應該要負責50%, 又濫訴幫忙的同學, 真的做了最壞的示範.
100%同意。
救護車就在傷者的身邊,而爸爸的人都不知道在什麼地方,是個有正常智商的人都知道要做什麼判斷選擇。
@@皮丘丘 事後大家都知道要上那台救護車但當下外表可能根本看不出來這麼嚴重 負責處理的老師尊重爸爸意願還算合理ㄅ
@@doge7562 老兄,走在社會要懂的保護自己。救護車在旁邊,馬上就能送走。 爸爸雖然是50分鐘後才來,這是事後結果論。 可是以當下的情況,在場的人都是正在處理的人,爸爸則是個只聽電話敘述的局外人,他沒看到現場的狀況,他的判斷難免會有失當。 而且爸爸的人就是不在現場,要送醫院的話,也絕對不會比已經在現場的救護車還快。我相信是個正常人都知道送醫,絕對是越快越好。還有,醫院畢竟不會在你家隔壁在學校隔壁,救護車再快,距離還是有一段,救護人員專業在身,在車上也可以做些急救處置,總是比你一邊開車一邊停紅綠燈還強。接著就是重點,爸爸在電話中說他自己來就好。但是一旦出事了,他也可能推卸責任,說他沒這樣說,或者說他的意思不是這樣。然而直接送救護車,就是最正確最沒有爭議的做法。甚至說是你在電話講不清楚,害他判斷錯誤。
重點一邊說 只是要真相 一邊不撤告一審完還上訴 不就是要拉陳同學陪葬? 真要真相自己就會想延誤50分鐘影響多大
讚嘆陳媽媽的智慧,於是附上聲明文字稿鼓勵自己也激勵在座的各位...陳媽媽:「我們很感謝已故的顏同學,因為他在臨終前,不但沒有責怪,而且還請校方不要處罰我的兒子,這讓我們一直很有勇氣來面對這個不幸的事實。我們對顏家真的很抱歉,這麼多年來這份抱歉從來都沒有減少過,同時我們也很感謝社會大眾對陳同學的支持,讓我們相信,大多數人還是願意去幫助弱勢的人。臺灣人絕對不是冷漠無情的,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會盡一切的可能來阻止悲劇不要發生,但我還是不會阻止我的子女去幫助需要協助的人,我仍然相信,好心會有好報。」
看完感動到落淚,我是當年廣設科同學,立刻傳給同學看。印象中當時共同的英文老師,說著陳同學是一個乖學生,印象也是同個方向校車的同學。當年學校往地下室體育課就是報紙上看到的那樣,一來樓梯陡又轉彎,就算平時打滑跌到在樓梯的同學應該也是有,二來有點窄,光線也不通。通常會下到地下室上體育課有兩個原因,就是我們的籃球場很小被占走,二來就是天氣不好,天氣不好的時候,那個往地下室的樓梯會積水,而且不小攤。(再來當年我們如果是穿景文高中規定的皮鞋超滑,但我不知道事發當時陳同學穿什麼)我們不是當事人,但是灑冥紙的橋段都還記得。雖然後來我們都畢業了,雖然還有同學關心這事情。大學生活會逐漸淡忘。有聽聞還在開庭,但是陳同學就沒有升學了,想想幫助一個人被耽誤的青春歲月,我可能也沒有這種善良的心。今天聽到陳媽媽的一席話很感動。希望陳同學是真的走出陰霾了,因為相信他面對的不會只有開庭的壓力,還有更多層面的痛苦。如今當年的同學大家應該也都是爸媽了(雖然我不打算生),但是希望大家不會因為青少年時期遇到的這件事情,對社會冷漠。
妳的留言雖然是一多年前的事,但如同我上面的留言一樣,我希望妳能認同我的觀點。如果平時師長們可以多教育同學要幫助娃娃同學時首要應考慮危險程度到什麼地方再行幫助,如是,我想現在每個同學都應還快快樂樂的在開同學會而沒缺少半個人。
雖然我不覺得學歷能代表什麼,但是你寫到陳同學沒有升學,讓我覺得顏家害了陳同學一!輩!子!
@@凌塵-t8p沒有第一時間送醫
好心疼陳同學…16歲就要背上官司這麼多年,對內心造成的陰霾真的是一輩子的事
@@紫天鵝 真的!害了陳同學一輩子! 以後在路上遇見需要幫忙的人,真的要多考慮,救人是不是要賠上一輩子...
這位父親嘴裡說不缺錢,提告只是象徵性的爭一口氣,這一口氣求償七百萬真的很好意思,真的像他講的那樣求償一元就好啊,或是二審判決出來後跟陳同學說不用賠也行吧,結果在那邊開那種氣死人的記者會,陳同學明明有道歉還硬掰說人家沒道歉,態度擺明就是要錢,吃相難看。而且自己說十分鐘趕到結果延誤五十分鐘才來,如果陳同學真的要負責任那顏家父親也要啊,而且一邊是好心幫忙的未成年人,一邊是知道自己小孩狀況,第一時間接到通知卻自以為的延誤送醫時間的成年人,很明顯是誰比較過份吧,還好更一審法官有根據這點來判,但社會風氣真的是回不來了
身為家長應該比任何人都知道自己孩子的狀況、特殊性、脆弱,竟然還拒絕救護車協助,真的很糟糕!
真的!可以說他有責任,但意思求償一下就好。
這樣講很難聽,但看起來就像蓄意害人藉機求償,獅子大開口。如果是連救護車都不好意思叫的薄臉皮,又怎麼會好意思跟助人的人求償。賠償開價不合理,延誤就醫,說詞反覆橫跳,都讓我有這種感覺。
真的回不去了!以後看到需要幫忙的人都會先猶豫了
我也是这样想,两个孩子都玻璃娃,他应该很明白其中风险,自己决定不上救护车,不敢承担,反而去告他人,恶心到爆。
我先生是消防員,他說了一句至理名言!我只有穿制服才會救人,因為這個世界早就變了
好感慨的一句話...🥺
這不是很正常嗎?
推
@@yijunchen4031 難怪我之前車子出事報警警察會先找財團的事主等了好久才出現不停勸說當沒事之後回去警局才發現案子被吃掉找承辦員警2-3次還會剛好人都請假不在真的一般民眾幫不到警察也被警察看沒有之後報給市政府表明不用賠償要求做好防護就好隔天車子就出事了
很正常歐~怕吃官司阿,寧願救動物,也不救人
主要是爸爸講10分鐘會到學校,結果拖到50分鐘才來的,人家都有好顧著你兒子,自己拖時間才會怪別人
我在麵攤吃麵時,看到那場道歉說明會,當時有個阿伯說了一句: 如果不是為了錢,幹嘛去告那個好心同學,多此一舉
啊就是為了錢,不然怎麼不撤告,一副嘴臉樣
顏爸爸說好的10分鐘,結果將近要一個小時..救護車來了又叫他離開== 陰謀論來看自己也照顧累了,乾脆往生了再來求償一筆,啊說只是想要公道,卻堅持上訴陳同學6年,顏爸爸好會討公道⋯
認同 真的很多不合邏輯的點
感覺顏爸爸就是故意晚到的
@@Mika-cn6tl 久病床前無孝子的概念
認同!顏家若非富裕人家,同時照顧兩個玻璃娃娃真的會是非常吃力的事。執意不讓學校叫救護車急救,讓已經到校的教護車又開走,自己五十分鐘後姍姍來遲,這種種跡象要不陰謀論都很難!
你說的,很有可能,人心真的很壞
這件事情我超有印象,當時班上都在講,那個玻璃娃娃的家人就是死要錢而已~至今我還是這麼認為的,到現在我還印象很深刻,學校一些行動不便(小兒麻痺或是先天手腳有問題)的甚至玻璃娃娃,其實大家都知道也願意幫忙,自從二審後,這些人上下樓梯都被側目,然後所有人都會站離他們很遠,沒有人敢上前幫忙,我媽甚至說,你可千萬不要去幫忙,出事我們家拿不出100多萬~聽說當時學校裡有個玻璃娃娃的媽媽,甚至有來學校聲淚俱下跟他們班的同學再三保證,如果小孩在他們的協助下出事過世,保證不會告他們,也不會求償,拜託他們不要排斥自己的兒子~但沒有人敢答應(應該都跟我一樣被警告)...也沒人敢再幫他,甚至還有聽說申請把自己兒女轉班~就是不想跟他同班~他們開的那個爛記者會更是雪上加霜,最後玻璃娃娃協會出來,也有被講說是來幫那個死要錢的爸媽騙錢的~
當時顏爸爸說要送醫結果拖時間,仔細想想是不是就是想要他這個負擔消失 細思極恐啊😮
那媽媽好可憐qq 顏爸直接變成老鼠屎害大家不敢幫玻璃娃娃ㄟ
我只想知道,為何那個爸阿爸堅持自己送醫院??救護車不是早就到了嗎?,還讓到場的救護車先回去!?
@@mayyouho 會懷疑是不是“久病床前無孝子”?然後再拿一些.....
真的,這件事很有印象+1,當時長輩家長都在告誡我們,沒事不要隨便幫忙
之前遇到一個阿伯自己騎腳踏車路倒,旁邊有一位好心婦人馬上叫救護車,接下來她的動作是叫目擊者的我不要走還留我的手機,然後我們一起等救護車把阿伯送走後,她才安心的離開,原來這是救人的SOP,找第三者見證才不會好心被蛇咬。
建議當下拍影片起來
真的,最好拍下來留個紀錄,反咬碰瓷的事件太多了
救人還要找第三人求證,我還真的懶了,幫你打119就好。
有喔 這個是正確程序EMT-1(初級緊急救護員)的CPR程序就是請某人幫我叫救護車 請某人幫我當見證人....目的就是保護救援者,後續的流程會拿到傻瓜電擊器,機器裡邊有錄音功能,也是保護救援者施救。
之前下雨天也是在十字路口遇到對向阿姨騎車自摔,一時爬不起來(路旁有斜度+路滑)那時騎車經過停下,腦裡想的是要不要幫她?會不會被反咬?因為那時沒裝行車紀錄器,下大雨也沒辦法拿手機起來拍.怕~~後來想想在早餐店旁.前面又有全家,路口+店家監視器+一堆目擊者,應該OK吧?後來走過去幫她牽起機車拉她起來沒事後才鬆一口氣........想想也蠻可悲的,以前被人陰過,人心難測到讓我有被害妄想症
國小五、六年級時時,隔壁班有一位玻璃娃娃,大多數同學都很棒,都會主動幫忙直到有一天,朋友不在過去幫忙,好奇問了一下,朋友跟我說,他當時幫忙玻璃娃娃上下樓梯,在攙扶的時候稍微踉蹌了一下,對方隨即回嗆:「ㄟ,你要扶好捏,不然我受傷,你全家可是賠不起的」之後到畢業,我跟朋友看到他需要幫忙,我們再也沒有伸出援手過…當下只覺得,同學都是好心,不是義務,又沒收錢,何必這樣講話
應該要求全部的好心同學都不要幫忙,叫他自己家人來學校用他啊,爛人
我覺得幫一個人幫久了都被當應該的一樣
不可能每次走樓梯都不會差點跌倒 換誰都一樣 這玻璃娃娃要下樓梯就得承受這風險 而且他自己又下不了
殘障到最後變成自大的殘障,簡稱「自障」
真的…聽到這話本來的熱心都涼了吧…
6年的人生都因為這件事懸在心上,而且他將來絕對不會再熱心了...講真的,這一摔不只死了一個人,更害死一個原本很善良的人,和社會上善心的人
觸,更多的是有許多人因為這件事而不再願意幫忙他人了,這才是對社會最大的傷害
顏家開記者會的時候,希望大家因爲弟弟的離世能喚醒社會對弱勢的需求,陳同學就是呼應了顏弟弟的需求,不過換來的卻是冷酷的官司,不甚唏噓
@@servan3949 顏家那場記者會只是迫於情勢才會開的,目的也不過是為了將自己無恥的索求包裝成為甚麽喚醒社會關注,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早就成功達到他所說的目的了,那更一審為何又要繼續進行呢?那不是擺明想繼續拷詐校方和陳家來撈好處吧
我相信他的媽媽還是讓他相信世界是美好的,這六年絕對是母親支撐了他的所有,還有所背負的價值觀持續走下去,傷痕累累但比誰活得坦蕩
呵呵,我身體也有問題,但我覺得身心障礙者你就是有罪,不要說什麼不是自願的,與其抱怨社會不如一頭撞死,你確實是給社會造成困擾。自己生了問題的孩子就要自己負責任。
那個爸爸說難聽點就是不要臉⋯ 說10分鐘就到讓救護車回去 結果拖了50分鐘 兒子走了才在哇哇叫討賠償人家明明有登門道歉也說對方都沒有道歉陳同學好心幫個忙 卻被這樣對待 陳媽媽真的很善良也很體面 對方都這樣了還能心平氣和的面對善良的人還是很多的 只是希望有心人能少一些 讓世界多一點善良 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能獲得幫助以後遇到可能會猶豫 但還是會幫大家幫助別人之前也要看看有沒有第三者或是監視器 最好是第三者啦 監視器壞沒壞不知道🥲 幫助他人的同時也要注意安全!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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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前陣子就是在一個跟他完全沒相關的車禍裡面 變成好心沒好報的下場 當時一個老太太就自己騎腳踏車 自己摔倒 我爸騎車跟好經過離很遠 下車詢問很多次有沒有怎樣 太太都不理 我爸就走了 結果過幾天警察上門 (有監視器完全沒有碰撞到)對方告我爸肇事逃逸 老太太沒事只是要賠償一個月醫療費用 而且 在家的孫子也說了完全沒有我爸碰撞的情形😅更扯的是當時警察還開肇事逃逸的紅單 告訴我爸說要先繳 繳完到時候無罪 在去申請退款好險 監理站人員叫我們不要繳 因為繳了就會證明我們自己承擔說真的是我們肇事逃逸了真的有時候 人真的比鬼可怕😱人心險惡 現在都不敢隨便去靠近有需要幫助的人 那一天可能就惹上麻煩😢現在我爸還要打官司
有些警察為了業績會這樣, 反正別人的死活不關他的事
人是活著的鬼,有心機,鬼是死了的人只靠本能較單純!
爛警察耶,這個真的很難防!以為是幫助自己,沒想到是要自己入坑😢
好可怕 好可惡 好可憐
有檢舉這個警察嗎? 亂說話都不用負責啊?真扯
感謝DK用陳媽媽的聲明作為結尾讓我們看見且相信人間還是有光🥺(聽了真的馬上泛淚)陳媽媽很有智慧、溫暖並堅定良善,祝福陳同學的自責與顏家的傷痛都有找到出口
真的❤
陳媽媽很有智慧的把話維度升級再升級,不會侷限在被顏家控告的情緒中真的是很有大愛的家長
陳媽媽好棒👍👍👍
善良有什麼用?善良只會被人欺負而已?當時就不要管那個玻璃就好啦!幹嘛要多管閒事?有病
狠狠打臉~勿以善小而不為,不是人情冷漠,而是法理無情。😔
真的佩服陳媽媽能有這樣的肚量與想法,真的深深感動,六年的官司足以消磨任何一個人的心智,但陳媽媽卻還是保持樂觀正面的心態,真心希望陳家人一生平安!這也讓我想起之前看過腦洞烏托邦探討的『彭宇案』也有點類似,哎~~真希望大多數的人都是好人TTATT
平常照顧的是孫同學,這句話我很不平,為什麼孫同學是照顧玻璃娃娃的職責,為什麼不是玻璃娃娃的父母到校照顧?把照顧的責任寄託在學校,以及學校的同學們,再來指責同學的過錯,一切都不公平,顏同學的父母想要什麼真相?真相就是延誤就醫
可能有花錢請孫同學吧~以前讀國中班上也有A服侍B的情況 問了才知道 B家有錢人花錢請A來照顧B
對啊!孫同學也只是個未成年的學生而已
感謝DK把整個案件整理出來以前讀景文的時候有大概聽說過這個事件,當時沒有特別留意詳細內容,只知道最後學校要賠錢。完全不知道有顏家對陳同學提告這件事...聽完整個案件的感想1.從最一開始顏家直接求償700萬就很不合理,小孩的命沒了,結果第一件事竟然是提出這麼明確的求償金額嗎?你可以直接提告,但是把金額算得這麼明確是什麼意思?2.顏爸完全沒想過他自己過了50分鐘才到學校自主就醫,而延誤就醫時間嗎?景文高中在台北市文山區,最鄰近的萬芳醫院開車過去只要10分鐘如果不相信萬芳醫院的醫術,週邊還有幾間大醫院,開車過去也都是20分鐘左右就到了,這些醫院都可以先幫忙做基本急救但顏爸自己耽誤了50分鐘,最後還是選擇到常配合,但車程將近30分鐘的醫院就醫...顏家兩個小孩都是玻璃娃娃,他們一定比任何人都還要清楚自己的小孩不能受到什麼樣的傷害,為什麼不先將就一下讓其他醫院來做急救,非得要拖這麼久?3.顏家二審被社會大眾撻伐先出來滅火,結果三審開庭又堅持對學生提告,這家人什麼神邏輯?如果像顏家一開始說的,他們只是要一個答案,我相信一、二審檢警、證人所提供的證據都夠多了,但顏家在三審還是不撤銷對學生的提告,這意圖有多明顯....從頭到尾不管這麼看都只會讓人覺得,對顏家來說錢比小孩的性命重要...我想顏旭男可能是家裡最善良的孩子,老天爺先送他去投胎了,因為顏家不適合他。
沒錯,根本是要錢,無恥
好心不只沒好報,事後還會被提告可怕的是那對家長貪婪的嘴臉
其實身障者都很自私自利,
@@言口-d2u 我覺得是父母比較自私
@@言口-d2u 你打的這個太過分了 都很自私自利 這代表的是所有身障者欸
這個案子 記得很清楚…我在2002年就讀小學的時候班級裡就有一位身障者 當時我還會給予他很多幫助 但有一天我把這件事跟我父親說的時候 我以為會獲得他的讚許 結果卻是被警告別再給予那位同學幫助 免得公親變事主
你爸明智
恐懼被說成智慧。。。你厲害@@fatfatgg878
我個人是認為這位爸爸用自我催眠的方式把傷痛轉嫁給別人來減輕自己的罪惡感催眠自己沒有錯 催眠自己的疏忽不是害死兒子的主因 真的很遺憾
看完影片,真的很替陳同學擔心難過,今天他願意去幫忙,代表他們的交情很好,最終結果卻是顏同學離世,不管責任在誰,相信他一定有很大的心理壓力
@風間博士 1000訂閱挑戰 中共那邊就不要提了,那邊有不少是有心人刻意弄到自己需要協助,然後坑救助的人來賺錢,而且更有些是集團組織這種事,背後理所當然的有部份官員的影子在內,不過這也乎合中共治國理念: 毀滅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以便更好的進行高壓管治謀求更進一步的國家機器利益
@@montgomeryzhukov3788 意識型態真嚴重啊!台灣有集團組織控制弱勢民眾當乞丐行乞,也有集團組織利用民眾同情心打著公益形象強迫或死纏爛打販賣愛心筆等等產品,也有詐騙集團誘騙民眾去柬埔寨強迫從事詐騙或活體強摘器官或其他非法活動等等事件,你怎麼看待呢?
呵呵,我身體也有問題,可能我比較極端,我覺得身心障礙者你就是有罪,不要說什麼不是自願的,與其抱怨社會不如一頭撞死,你確實是給社會造成困擾。自己生了問題的孩子就要自己負責任。
@@OhMoonClub 你說的也沒錯,所以在成熟的社會我們人類訂出了法律去規範行為的得失,作為最低的人類社會基本規範。 但若照你的思維走,人類無法互助合作,連利益上的配合都做不到的話,最後人類只能兵戎相見,殺到只剩少數人存活。確實社會是殘酷的,弱肉強食是天性沒錯,但我們僅存的那一絲人性,是最後完善理想社會的最後一根稻草。
@@brian80314128 你錯了,完成理想的社會,讓所有人都不痛苦的做法,只有在嚴重疾病嬰兒誕生之前就將其消滅才有可能。這樣他也不用因為疾病痛苦的活著,親屬沒有感情也就不會難過,這才是最好的,支持人類改變基因,剔除有病的個體,才能讓我們的社會留下真正有用的人,提高效率。我自己領有重大傷病卡,如果可以重來,我不想出生,我想消失。現在說的什麼生命鬥士、堅強的人,都是社會賦予他們的,如果能選誰想當身心障礙者,都是被逼的。理想社會不需要無用的人,這樣才能把福利給其他能貢獻的人士。
1.很明顯的 不是只有身障人士舉步維艱 連有人在旁邊跌倒也都很少人會伸手拉你一把2.這個事件 爸爸必須付最大責任 因為阻止救護車救援 連說好10分鐘後到 卻在50分鐘後才到場 延誤就醫真要法理情 爸爸3項都沒做到3.陳媽媽真的大智慧 難怪可以教出這麼棒的兒子4.DK氣到ㄍㄟˇ到 太好笑了 🤣🤣🤣
我覺得爸爸責任佔很大的部分如果多那50分鐘,搞不好在黃金治療期那可以搶救起來
@風間博士 1000訂閱挑戰 不知道我們講的是不是同一個案件,不過兩個案件不一樣,這個案件肯定陳同學有責任,而中國那個案件則是純屬被冤枉的,只是那個法官不認為有人那麼好心會有人去幫助一個毫無關係的人
我同意你的說法,我跟你想的一樣
我也覺得爸爸問題比較大本來兒子可以馬上送醫他自己拒絕 所以才拖到不然有可能不會這樣...
@@fiona.w 同意,我覺得爸爸的責任比例還要再高一點,校方是尊重&配合爸爸的作法,結果反而導致延誤就醫還要賠償,如果不要延誤那50分鐘,說不定可能得救,如果是我我就直接送醫,爸爸不管他講甚麼就說直接送醫了
記得當年死者哥哥,於開記者會時說道:「幫人要量力而為」很感慨這句話,居然出自於身障人士口中。這世界之所以有人願意伸出援手,並非出於同情,而是出於感同身受的同理心。當善意被扭曲時,扭曲的不只是事實,還有人心。
陳媽媽真的是很溫暖很有智慧,想必在這樣教育下成長的陳同學一定也是個熱心的人希望這個結果能讓他在往後的生活持續選擇做一個善良的人
坦白講,我覺得陳同學不應該要負責,當初救護車也來了是顏同學的爸爸自己說不用。自己延誤就醫時間了⋯⋯
爸爸應該也有連帶責任
人性:顏父無法接受是自己的婉拒救護車及延誤送醫而無法挽回兒子性命,畢竟不吿白不吿,把對自己的自責及親友的責備轉換成是別人的責任總是最簡單的方法。👆不然就不會一開始就否認陳家沒有道歉,說白了就是懦父罷了。
另外我想說的是,16歲好心幫人卻被告了六年,這心裡壓力跟委屈有多大?青少年時期本來就是面臨身心的成長壓力,成年人跑法院六年都可能受不了了⋯⋯更何況是青少年。我可憐顏同學的父母失去孩子所以把痛苦轉移到提告復仇上,但我更可憐陳同學的媽媽👩單親媽媽要照顧孩子很不容易還要經歷這六年。我們的法律很不完善,恐龍法官太多
想到mm爸
基本上很明顯顏家就是要錢啊⋯⋯而且最後判決學校的責任居然比較大,該做的學校都做了,應該是延誤就醫的顏家要負的責任比較多吧。讓我想起我母校也有一起案件,學生早上參加升旗,結果中暑休克,教官一直幫她CPR,結果來的救護車上沒有附氧氣瓶⋯⋯教官就跟上車,跟醫護人員輪流CPR到醫院,後來人也沒救回來,學校、醫院都被告,醫院被告是因為救護車上沒氧氣瓶。學生本身身體不好,也有給她不需要參加升旗的選擇,當天她選擇參加了,結果出事,能說什麼呢?這是三十幾年前的事。
我當兵時是醫護連醫護兵!每天都在操練CPR跟各種急救方法!但在長官教導我們CPR與各種急救時,會告誡我們在外面就算看到有人需要急救時,我們只需要在旁邊看著幫忙叫救護車就好,我們盡量避免幫忙急救路人,如果有個萬一真的很麻煩!而且你們考到的是軍中發的執照,也是一樣會有爭議!最後補了一句,但你們還是要好好學CPR跟急救方法,以後你的親人有個萬一,你們就用的上!我學會了這些技能,我也覺得這些技能只需要用在自己親愛的家人身上!路人抱歉了,我不是專業的,我怕被你或你家人告,我只能幫你叫救護車跟幫你看看周圍環境是否安全了!
我上cpr課的時候教官也是這樣講😂
謝謝
連教官都怕了,這社會怎麼能不冷漠,二審法官跟顏爸爸都是罪魁禍首
我覺得光是把同學抱到死掉已經很可怕了,絕對會創傷後遺症....還要把他告到法庭上,真的是失去孩子的父母很可怕,可怕起來無法談是非對錯。
法律不完善是一回事恐龍法官太多是另一回事別忘了法律是誰訂的更別忘了有多少人罵完之後繼續閉著眼睛投票會這樣全都是共業
20年前在加拿大上CPR及其他相關急救的課程,3天課程結束考試後,99%的學員拿到證書。解散前授課老師和每位學員閒聊一個問題:在一個午夜,四下無人的路口倒著一個昏迷的人,你們會怎麼做?大家都說要用所學的急救專長吧啦吧啦⋯。只有我說了一句讓老師想收回證書的話,我說:"我只會打911,但是不會碰觸這個昏迷的人。" 大家問,為什麼?我答,被告了怎麼辦?老師說,你對人性太悲觀,你從(母國)哪裡來的?我答,中華民國,台灣。老師說,天啊!天啊!那是個什麼樣的國家?其實我也想問,天啊!天啊!那是個什麼樣的人性?
你如果是這個案件的當事者,被官司纏身5年多,看你還會不會心累~~~沒有誰義務要救誰,多數人學急救能幫到家人就好,僅此罷了
@@Chenglin-vb5tw 我就是這麼想的。因為我朋友就是因為沒把人救起來而被家屬告,還說是被我朋友壓死的🙄。
父親是EMT1救護人員,看到需要幫忙的人,他會先觀察再下車協助;有一次全家出門,父親看見前方路口有一位阿伯路倒,他停在與阿伯有點距離的位置,猶豫了一下還是下車過去協助,阿伯擺擺手說不用救護車就騎走了。 事後爸爸跟我說阿伯身上有酒味,可能怕刑責所以才拒絕吧。
其實公托那邊,如果沒有先發問卷,到時候出事一定又是一場腥風血雨小孩子打鬧是很正常的,別說輕微的碰撞,很多時候是不會知道輕重確實在這樣的環境下就學是危險的,公托的考量沒有很大的問題,尤其是在當時的情境下
是的 在那時的氛圍下如果我有本事 是托兒所的負責人我也會選擇拒收特殊的孩子這麼珍貴真的 擔待不起家長自己來!
@@lauraou 對~很珍貴~家長自己來,還要負很多金錢和心力,但你不能搞標籤化阿,你就說設備不足直接拒收就好了沒人會怪你托兒所,但你又要裝聖人這不是我決定的是其他家長,這種托兒所我直接轉學,歧視從小教起,是可以這樣的嗎,今天推責任,明天推你孩子入火坑
其實托兒所那邊 我知道以一個公正第三方的立場 一定會覺得所方在貼標籤但老實說如果我們是其他所內小孩的家長 天啊!萬一今天是女童來撞到我的小孩 然後你就要賠償人家上百萬 而你的小孩一輩子都要承擔被指責過失害死同學的陰影你肯定會跟你的小孩說離那個女童至少3公尺 他靠近你 你就後退這樣就是排擠 就是霸凌啊女童在這種托兒所能開心嗎?絕對是超級邊緣人這樣大家都不開心 何必呢?
同感…換位思考會覺得不管哪個立場都好難啊😣
@@Hsrk1124 沒辦法這個問題如果不互相體諒就是無解特別孩子的家長想保護自己的孩子 一般孩子的家長也想
主要還是社會對弱勢福利規劃不完善,沒有相應的空間及資源供給弱勢族群,畢竟每個人都有可能會遇到突發狀況,而且這案件還是發生在20年前,以現今台灣邁向高齡化社會,這類的問題只會更加頻繁,真的希望政府要開始著重一些相應的心理、身理的配套政策。
@@servan3949 其實這個問題廣泛來看不是單單設施上改善就能解決以玻璃娃娃這個案例還看 確實有電梯到達地下室就能解決沒錯但如果是要探討廣泛的特別族群在群體生活所遇到的困難除了設備 更多的是其他人的心態而心態很難因為法律而改變例如影片中所提到的急救法案有法案保障呀!大家應該要勇敢拯救他人生命但法案無法阻止別人來告你 萬一再有個不小心可能處理上有瑕疵被法官認為你過失 這可就不是小事了
@@joannasu62 認同!不知道爲什麼,在網路上看到的人都很善良,但在社會上共情感就沒那麽濃烈,或許做善事跟做壞事一樣,匿名的話只要動動口就好,大家都是大善人不過最大主因應該還是幫助人可能要付出一些代價,影片中是一個例子,更現實層面是我們借錢給朋友都開始要考慮,借了以後有可能連朋友都不用當的想法法律保護人權時,某部分也喪失了一部分的人性,當所有人都以法律的最低標準生活,這個社會的良善應該所剩無幾,或許只能藏在心裡
陳媽媽這段話真是讓我看到眼眶泛紅...就是有這樣的媽媽才能養出願意熱心助人的兒子,家境不好也沒有放棄善良顏家出來開記者會改口,結果更一審還是沒有放棄提告啊,開記者會也太假掰
超打臉😂
他們以後自己陪小孩去上課吧⋯⋯沒事牽連同學😑造成大家的麻煩
我個人有次搭台鐵的時候,那一站是小站但當天的時間點人潮很多,我就尋著聲音轉頭過去看,看到一位身障人士坐著電動輪椅,一直在咆哮著,身邊跟著好幾名台鐵人員,還拿著一塊很重的鐵板,然後就看這名女士開始在月台邊來回速移動著(當時列車已進站),就聽她不耍脾氣說她要在那上站就在那上,還要台鐵人員照做,就看一群人拿著鐵板一直跟在她後面,只到她選定位,才把她弄上車看了我真的很想罵人,我覺得台鐵給身障人士協助,不是理所當然的,他們早在列車進站就安排好,讓身障者安全上車,還要顧到不防害其他上車和誤點,很不容易的。還這麼傲慢的對台鐵員工,到底出事了誰負責?還是在推委責任給別人?真的,不是身為弱勢就理當大眾都該讓你強心比心好嗎
現在的身障人士觀念很多都是錯誤的,1、以為社會大眾欠他們一樣(其實就是他們自己父母的責任才對),2、總覺得受幫助是理所當然的(其實就算不幫忙也沒錯的,那是他們自己天生的殘障),經常看到殘障機車在馬路上蛇行狂飆很危險,我心裡都在想:這些人怎麽可以用全民的錢補助買殘障機車在馬路上為害出錢給他們方便的民眾呢?萬一出事又要怪罪別人了!這種用全民的錢買殘障機車在馬路上危險狂飆者萬一交通事故應該要取消駕照和收回該殘障機車,並取消其所有以後要再申請的任何補助福利和免健保費的優待或乘車優待才正確
當年這個案子時我還是大學生,法學老師說幫人自己要量力而為,不然對方是可以提告你的。當時還是學生的我們真的是張目結舌非常沒辦法同意老師的說法😂
前面看了很多下來感覺五味雜陳,最後陳媽媽的聲明一下就讓人哭出來了,這三觀相信陳同學經歷這些後依然會成為一個很好的大人
當年就讀景文高中,他們是高職部沒有電梯,常看到顏同學身邊有很多熱心照顧他的人也是在那時候第一次知道有玻璃娃娃這個罕病~事件出來的時候感到惋惜,謝謝終於還他們一個合理的判決
這件事發生時我就在那所學校我必須要說 不會有人想要刻意去弄死一個人真的 我們全校都知道他 也對他都很友善法院這樣搞只會讓想發揮愛心的人都縮手每個都自掃門前雪就好了 好心最後都會被這些判決搞到心灰意冷
我認為做事情應該評估風險 抱玻璃娃娃真的有夠危險 也許可以推輪椅用電梯送到地下室
@@一二三-m4u 影片有說那時候無障礙設施不完善,我猜應該是沒有電梯
@@一二三-m4u 那時候地下室體育館是沒有電梯的 只能用樓梯
@@一二三-m4u 我認為你沒有考量到高中生的思想,他們的認知就是有人需要幫忙就會伸出援手,而不是像大人的想法做事情前都會考慮到風險,這是法官沒有考量到的一個重點
陳同學也不是故意為之,但風險評估國中就該會了吧,你是不是太小看國高中生了?
弱勢 不代表不會貪婪,不代表不會邪惡
聽到陳媽媽最後的聲明真的眼淚直接噴出來,一直以來都有在關注異色檔案,感謝你把台灣的各個角落被遺忘的案件再次告訴世人,也時時刻刻提醒台灣人我們的過去,新的一年我會再繼續支持你的,直到你不再發影片為止,加油加油,祝你們新年快樂,然後也祝你們可以100萬訂閱❤🎉🎉🎉🎉
干,你哭出来哭了多久? 哭到大声吗?
明明顏同學都說不要怪陳同學了,他爸還要告陳同學,感覺顏爸就是要那個賠償金,並非要公道,還6年都不撤銷告訴,不然他告學校就好了,二審法官超瞎,賠顏爸還要賠顏媽,是要一個未成年孩子慘得不夠徹底嗎?幸好後來法官還給陳同學真正的公道
後來法官目色好,看到社會與論都變了,不然把後來法官一開始就調到二審去,判決就難說了
這才是正確答案,別忘了錢才是萬惡之源,凌駕於清理法之上
他爸明顯有問題 再怎麼晚也不會晚50分鐘才到 中間究竟在幹嘛 不知道自己小孩摔到還慢悠悠的才到
@@2000since1 沒辦法全家都是玻璃娃娃 只是玻璃的是心
@@柳家豪-j6x 估計會知道結果 只是沒算準 兒子真的原地去世
我就問那位平時"負責"主要照顧的孫同學,有領顏家薪水嗎?欠顏家人情嗎?平時在學校把小孩丟給"免費"好心同學照顧,出了事再來告同學?我就問你們,怎麼有這臉皮?
好心人=軟土軟土才能深掘
我國中有一位同樣問題的同學,都是家人親自請了看護伴學,才送進我們這種一般的學校真的那麼在意怎麼不送去讀特殊學校?到底是不是真的在意小孩離世,還是只是想趁機撈一筆
@@__-cl9ss 你可能要考慮一下當年的時空背景 有沒有這種專門照護的學校
@@Taiwaneseshark 不是有沒有,是想不想的問題
台票真香
謝謝DK、D嫂用心製作的影片。片尾聽到陳媽媽的聲明,真的非常感動,世上若能多一些這般溫暖、善良又有智慧的人,或許紛擾就會少很多。願自己也能成為這樣的人,祝福陳媽媽、陳同學,再次感謝DK、D嫂運用自媒體傳達「善」的力量😊。
我自己約15年前就有作過類似的事。上班半路看到有人倒地在路邊然後報警叫救護車等待到了後要離開時結果卻被說是肇事要逃結果公司那被扣遲到半天全勤沒。還被作筆錄差點被告要不是我車上有裝行車紀錄器來證明我的清白 不然又法院有的跑。但很可惜,我沒有那麼偉大的情操了今後我路上看到事件,只會打電話報警後就離開。沒有那個心力和同情心再陪伴當下。
當初就是因為這則新聞,讓我對弱勢伸出援手會有所遲疑出了社會那麼久,不時聽到同事或是朋友是因為好心幫忙,反而被當事人或家屬告 (尤其是車禍)雖然大部份都沒事但不否認的,聽的看的越多現在的我,如果沒有把握讓自已全身而退的話,我是屬於冷眼旁觀
看到顏爸爸說自己去接送十分鐘就到拒絕救護車後卻將近一小時才到陰謀論會讓我覺得也許是不想照顧了所以才......
我也有這種感覺...然後死了再敲一筆
一看就覺得是 不然他媽的照顧玻璃娃娃那麼多年 他會不知道摔倒的嚴重性?50分鐘的時間他完全不緊張?要是我 說好的10分鐘 多一分鐘都害怕
我也有這種感覺,不但不用照顧了,還可以狠狠敲一筆....
真他爸的 讓人會起疑
一聽到DK講 我第一個反應也是這樣
這個事件很有印象,小時候媽媽還因此告誡我,幫忙別人要量力而為後來看回事件始末,覺得顏家爸爸也應該要負起很大一部分責任自己小孩是什麼狀況不清楚?救護車都到了還說不用?然後遲到那麼久不知道當年的檢察官有沒有去問醫師,延誤就醫是否是致死的原因之一顏家前後態度也差很多,後來記者會根本是因為社會輿論不得已才出來喊冤陰謀論的猜測,一開始是想撈一點賠償金吧
顏爸爸真的蠻誇張的
反正判決都下了,該賠償就賠償,這社會很殘酷的,就像之前的唐寶寶事件,比起客觀的去了解事情,大家跟喜歡的是有道德高地的去批鬥宣洩情緒
我是位消防員🧑🚒也是位EMT看完了影片也很有感觸!同行甚至同學下班時候若遇到需要幫助之人他們會有所顧慮有有糾紛問題,而選擇成為旁觀者不敢上前幫忙,我能懂他們所想也不會苛責他們。即使社會觀點變成如此我還是會義無反顧去幫助哪些需要幫助之人,利用所學避免遺憾之事在眼前發生!雖然我另一半每次都苦口婆心勸我不要這麼單蠢,我只是單純的想幫助他人👊但可以不要讓我在下班的時候遇到這麼多野生OHCA嗎?😅
真的辛苦了 不過謝謝有你的幫助🥺🥰
我看過火神的眼淚非常理解你們的立場
辛苦了
願世界多點善良,單純想幫助人感覺已經變成了一件難事…
贊成👍…當年考急救症時,講師就說過,拿到證不要逞英雄,救人一命不一定勝造七級浮屠,反而會官司纏身😂😂😂😂😂
顏同學在最後對陳同學的保護,及陳同學和陳媽媽在整個時間中的作為都讓人看見台灣社會裡的人性之美,整個事件的判決也看到司法體系中的公平公正,既補償了受傷害的家庭也讓熱心人能堅持他們樂於助人的心,還讓學校提升了殘障人士的保護措施。失去一個生命實在可惜,但結果卻是令人欣慰的,願台灣社會能繼續有良好的糾錯功能,保守一個健康社會應有的溫情和愛。
不管最終判決如何,不論自己在網路影片看過多少”暖心”伸援手影片,即便自己都會因為影片內容而感動落淚,面對類似的情況,我只會選擇打電話叫救護車然後轉身離開,因為台灣這個社會已經不再那樣簡單,如同今晚買晚餐路邊一個中年大叔躺在路邊花盆上,路上人來人往,我選擇打119就離開,回程看到有人叫他也有人拉著他,可能會被覺得我冷血,但坦白說,真的跟我沒關係。
我連打119都不要,除非那邊有明顯監視器
陳媽媽的聲明真的很有智慧感謝社會大眾的協助同時也勉勵大家 不要吝嗇自身的善心來協助其他需要幫助的人願 好心人有好報
沒想過,顏爸爸50分鐘後到校才送醫,難道顏爸爸沒有責任嗎?學校老師都已將救護車叫到了
顏爸爸問題也很大,怎麼會有臉反咬陳同學🙄
對啊,根本故意的
藉由指控別人,來掩飾自己的過失
對啊 顏爸爸也要解釋一下自己到底在幹嘛吧🤨
雖然陳媽媽最後的聲明十分的感人,但我相信陳同學自此之後他的助人之心絕對也被消磨的差不多了現實是很骨感的...
對方說的好聽,只要一個真相,要求高額的賠償,根本就是想趁機撈一筆,拿了這一筆錢,引來其他幫助玻璃娃娃的忌憚,這家人很好意思喔!人善被人欺,況且顏同學知道自己身體狀況下,還同意接受幫助,這樣也需要負一部分責任,一旦答應,而且被抱起來,就要開始承擔摔倒風險的可能性,任何事情都是非100%的絕對安全,或著絕對的危險,但是玻璃娃娃本身就存在這高風險,來到學校上課,就是希望過一個正常的學生生活,正常的學生生活,就是包含了磕磕絆絆,所以既要正常,又要高度保護,因為賠償金額是700萬,這裏面存在著這家人滿滿的不負責任跟貪婪。
媽媽的感言把我看哭了社會還是需要善心人士即時伸出援手的,別冷漠,善念會回到你身上,哪天你也會用得到的
我深刻為顏家痛失親人而感到悲傷,白髮人送黑髮人何其不幸同時也因顏家求償的嘴臉覺得極度噁心!!這世界的冷漠,你們要負一部分責任!!再請問這位顏姓父親,每個人都有責任的話!那你延誤就醫錯過最佳救治時機,請問你該負的責任你擔了嗎???你過失殺了自己的親生兒子,這是無罪的嗎?一句話!不要臉!!(#`皿´)
如果是正確流程送醫 或許才有資格談賠償但顏爸爸才是真正造成延誤就醫的人就是 不要臉
當初如果讓救護車先帶孩子去醫院急救檢查或許不會有後面的憾事,但是事後顏家的嘴臉真的太噁心了!一點都不值得同情,多給他們一點同情就是對同情心的不尊重
我只是一個沒錢又窮忙的人幫助他人聽起來很美好但我還是選擇冷漠以待讓有錢又有閒的去幫吧我們一次都賠不起
是誰說不需要救護車的?想不到10分鐘的承諾、推遲40分鐘才到場、竟然只有20%的過失責任哦?顏同學沒有錯、但顏爸很會卸責…20%的判決…叫人啼笑皆非
何止啼笑皆非,笑死了。呵呵,我身體也有問題,可能我比較極端,我覺得身心障礙者你就是有罪,不要說什麼不是自願的,與其抱怨社會不如一頭撞死,你確實是給社會造成困擾。自己生了問題的孩子就要自己負責任。
那個說20%的,只是跟家長說你們也有責任,不能全怪在陳同學身上。並且還把陳同學的注意義務降低,認為不能將成年人的注意義務放在16歲少年身上。(認為陳同學已經盡力他能盡的注意義務,不能算過失去)最後判免賠,其實都已經盡全力替陳同學在法律上解套了。結果還是被你噴😂責任的認定比例有一個常用的「主力近因原則」,說白話就是造成結果的各項原因,按照「是否主要原因」與非「靠近結果遠近」去做衡量。有一點點數學上的充要條件的邏輯思維在裡面,是有公式的。
我原本是熱心民眾,看到有需要幫忙都會上前,即使自己遲到也會願意幫忙。 直到有一次我幫忙一個坐輪椅的阿伯過馬路,沒想到他突然回過頭問我一個小時多少錢?說著就要對我襲胸,我馬上直接轉頭就走,放在路邊就不理他了。在這之後我只要看到有需要幫忙的人都全部視而不見,因為不關我的事。不是我冷漠,是我不想再度受傷。
噗...這跟那有什麼關係,身障或行動不便的人,本來也就會行為偏差的人,好手好腳的人也會有行為偏差的人🤣🤣
之前國小二年級班導師上課就一直提這件事,老實說到現在我也不太敢隨意幫助別人,雖然我是醫療人員,但在路上遇到需要協助我都會卻步,畢竟還是安安穩穩的過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了,有時幫的太多反而惹來自己一身事,真的會覺得這世上有好多事情都很兩難,很無奈,當人真的好難好難
爸爸自己說10分鐘後到結果拖那麼久,自己的責任不追問反而緊咬陳同學,說什麼只要道歉真相不是要錢,那就不要求償阿?是不是也有可能更早送醫救回一命?如果真的這麼在乎兒子的命,不管怎樣早一秒也好先讓救護車送去才對吧?退一萬步來說,最終審的時候法官也有問要不要撤銷告訴,顏家還不是沒有接受這樣提議?反而是過世的顏同學比起爸爸更明事理,臨終前還說了那些維護陳同學的話...。陳媽媽最後的聲明更讓人看出家長看待事情不同的高度...。我相信陳同學一定會一輩子自責,這份遺憾跟苦楚有可能隨著時間減經一點點但絕不可能遺忘,箇中煎熬甚是苦痛,真令人心疼...。
我自己覺得,最自責的不是陳同學,而是當初因寂寞,所以也想下去參與課程的顏同學,過世的顏同學倘若靈魂守望著家人與陳同學,看到自己的父母對自己的同學纏訟六年,還讓很多人負面輿論指向與事件無關的身障者和玻璃娃娃協會,我想顏旭男同學,一定才是最後悔的那ㄍ人。
我很喜歡這部影片,是很貼近自己的生活並且理所當然覺得幫助是很正常的事情,陳媽媽觀念才能教育出這樣的陳同學及幫兒子走出陰影,還好台灣還是友善且有人情味的
那個時候我年紀還小,可是這案件讓我印象深刻,當時的想法真的也是好心沒好報😟
我自己本身也是身心障礙人士我個人認為沒有人有那個義務去幫忙任何人學校就算沒有完善的殘障專用設施其實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自己將孩子送到不適合他的環境上學卻把本該照護的責任甩到別人身上他父母花了時間成本跟大量的醫療費用投資在這個孩子身上 事故發生後孩子沒了解脫了 所以趁機把以前的損失討回來左思右想還是覺得他們是這樣的心態不然怎會拒絕先送醫?聲稱為了討一個真相而咬死不放一個未成年難道他們沒有想過如果當時陳同學為了保護他摔下樓梯的那一刻撞傷脊椎最後終身癱瘓 肯定又是另一種說詞了呢最無辜的還是那兩個孩子若論道德觀其實也早已扭曲了 老一輩的人甚至會用道德綁架一個人不是好心沒好報 是真正的好心好意是不求回報的
聽到前面玻璃蛙爸在救護車到的情況下拒絕救護車協助送醫,硬要自己開車過來耽誤50分鐘的黃金救援時段 我就覺得怪怪的了我覺得比較大的可能性因該是 畢竟生下生心障礙的小孩原本就讓父母承受得非常大的壓力和挫折 然後就遇到了陳同學這個轉機)後面不好說了但也可能只是單純遇到優關小孩的生命危險,所以一時間無法相信醫護人員的專業不過我覺得不論人生再怎麼苦,或是生下生心障礙的小孩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和挫折 這樣從好人身上坑了那麼多錢雖然我不是閻羅王 但是這樣感覺還是很不好吧...
我覺得我如果是那個陳同學,無論今天家屬是否告我,我可能一輩子都無法為自己犯的這個錯釋懷……感覺陳同學跟陳媽媽都是善良的人,希望他們一生順遂、平安
其實我覺得責任應該50/50學校和顏爸爸各半畢竟學校設施有問題(造成事件發生)爸爸延誤就醫(間接導致離世)然後陳同學已經受到心理上的自責了
以後就請陳爸爸自己照顧小孩,不要在害其他善良熱心的人士被告了
@@lukaku1142 說個地獄一點的,他也沒有小孩要照顧了QQ
@@lukaku1142 是顏爸爸,不是陳爸爸
@@terozero0616 蛤 你沒有好好看影片喔 他們有兩個孩子
在台灣出事一定要找人來背鍋,一定有誰受到處罰。都不能讓自己吃虧
有!!!!當年老師說這起案件 也告訴過我們:幫助別人很好 但是要量力而為 如果沒有足夠的自信 就不要多此一舉。老實說 的確也影響了很多人
很佩服陳媽媽的正面看待,助人為樂,用愛延續
很棒的視頻素材!兼具教化與反省。您是個難得的視頻主! 在流量第一與嘩眾取寵的世下,貴頻道更顯一股清流,且取材別具意義。 希望這如沐春風的好視頻,被更多人看見!(已訂閱支持)
判決一二三次都是高低起伏的跌宕,最終判決的確是較符合大眾觀感,陳媽媽的話聽了令人動容,相信誰都不願這樣的事情發生
我記得這新聞一出來,我媽也叫我不要太熱心去幫助別人,弄不好還要被告,好心有什麼用,只會被有心人利用。另外口吃那段表演我很喜歡,希望以後還有機會看到。
贊同,那一段我也笑了🤣🤣🤣🤣🤣
我也經歷過類似的事從那次以後即便眼前有人有難我也不太會去幫忙誰知道幫了會不會出事,除了玻璃娃娃事件外還有一件也很類似,一位阿伯中彈跑去超商求救結果無人幫忙報警叫救護車就這樣死在超商門口,玻璃娃娃事件影響真的很大就算不是身障人士只要有難的人幾乎沒人願意上前幫忙,顏家大概沒想到他們搞這一齣影響會這麼大
我去年底剛好跟孩子講這個故事,希望他們熱心幫助別人時也能自我保護,沒辦法,現在的人你幫也不是,不幫良心也過不去,針對事情考量變成我們的課程。
我反正是絕對不會出手幫陌生人啦......當然要是我身邊的人出了什麼事被人冷漠以對,我也不會怪他們,這社會變成這樣不是他們的錯,他們只是跟我一樣怕攤上什麼無妄之災而已我只能說我個人對我自己的"量力",就是我無所可為,你永遠不會知道你舉手之勞扶起的人會不會是另一個顏爸或是徐壽蘭
不是啊...救護車都在面前了,卻不要他們協助載去急救?這是什麼想法🤔
而且都已經到了還叫回去,好瞎
這一摔不只逝去了一個性命,也摔碎了一個善良的心..
我想 也摔碎了一個社會
也摔碎更多有心想幫助卻止步人
不是這一摔,是這一告
爸爸自己說10分鐘到,結果拖了50分鐘⋯可能那黃金10分鐘讓校方叫去的救護車送醫,能挽救他
仔細想想很可能爸爸自己也不養照顧這個兒子了,所以找到這機會就拖延就醫不死也能讓兒子重傷讓同學負責兒子的一輩子!!
現在碰到事了 第一看狀況是先打110或119第二 當事人與其它人也不要靠近
1、好心不會有好報的(看看爬在社會頂端的人,有好人嗎?假面居多吧!)2、孩子幫助人善良的心在這事件中完全崩潰了!是提告的人骯髒所賜,也教會了社會
CPR被提告那案件是我同學的公司他說最後2個人都被離職了⋯因為老闆不想有太多糾紛
這老闆完美詮釋了什麼叫落井下石😢
最後的聲明真的心暖❤️好有智慧的母親最後很想問到底拒絕救護車送醫的理由是甚麼1.因為當時醫療資料調度沒有現在如此先進跟快速所以顏爸爸選擇自己送到兒子平常就診的醫院嗎?2.擔心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如果醫護人員不專業導致兒子受傷更嚴重嗎?雖然不管是哪一個,好像都沒有意義了但我還是希望這社會不要善意全沒😭😭每個人都會有需要幫助的時候😭真的只希望世界和平😭😭
陳同學可以告顏家 誣告 嗎?顏爸爸說自己10分後到學校而拒絕學校叫的救護車,但拖到50分後才到校,錯失搶救的黃金時間,感覺另有意圖...
陳媽媽真的有智慧,換做多數平凡的媽媽遇到這事,陳同學這個人可能就沒了…
16:27最後陳媽媽的聲明很感動,但是… 紅衣服的人,妳闖紅燈啊😅
有人願意幫助行動不方便的同學就已經是一大善舉了,對方的家長未免太沒道德觀念,別人幫助了自己的小孩不但不心存感激,卻還一昧地指責年紀尚小的小朋友,抓著人家不放,實屬是有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父,果真是人心啊!不過這也是一個很好的社會議題,感謝講解!真的值得人們去深思熟慮
我還是相信社會黑暗中依然有會伸出手幫忙的人照亮這世界畢竟我們幫忙人也不是為了好報,而是心理使然呀!有關林志穎的事件:職業需要需要修基本救命術課程,其中講師提到有立法保護在危難時救助其他人而導致傷害是可以免責的,但如果本身就是在執勤公務的人員就不行了!見緊急醫療救護法 14-2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刑法24-1 :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哥哥記者會時說只是要個真相這事件的真相不是蠻明顯的嗎😂
其实整个部分我最不理解的就是为什么父亲还要拖延时间自己去接颜同学去医院 根本迷之操作 说点难听的话 感觉颜家会想要提告陈同学 根本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感觉应该付最大责任是校方
覺得最應負責任的是顏家的爸爸,延遲送醫50分
這個爸爸只想要錢吧?當然會隱藏自己的責任?
我也完全不懂救護車都來了為什麼還要堅持自己送,如果說是像國外要支付高昂費用那還說得過去,真的很難讓人不往陰謀論方面想
@@Silverwolf_7 真的,他爸照顧兩個玻璃娃娃兒子10幾年會不知道嚴重性嗎,居然延後50分鐘才到場...雖然也可能是有很緊急的時間纏身啦,可是這樣應該要致電學校再重新叫救護車呀,或是叫媽媽先過去之類的..
看完想起曾經在去上班的路上,時間大概是五點出頭,天都還沒亮、飄著霧氣還有點冷的時候,我看到有一個老阿伯跟他的機車倒在路邊,當下去看阿伯還有意識但不能正常交流,身上也有明顯擦傷,沒有多想就選擇撥打給警察後面等警察跟救護人員抵達確認可以走之後我就去上班了,而後在公司接了兩、三通警察打來確認現場狀況的電話而中間警察忽然提問:「其實人是你撞的吧?」我當下聽到真的覺得很傻眼也感到很無辜,雖然知道保持疑心是作為警消人員該具備的能力,但現在想到都還是會覺得蠻心寒的🥲(後續阿伯到底是如何我就再也沒接獲到任何消息了)
可以理解顏家失去兒子的痛苦,但畢竟陳同學是好心幫忙,又不是惡意傷害顏同學,而且顏爸爸自己一開始也不重視兒子受傷這件事,才會拒絕救護車,自己拖拖拉拉50分鐘才到校載兒子去醫院,兒子的離世顏爸爸自己也要付一點責任!而且人家陳同學沒有那個義務要照顧你兒子~憑甚麼有需要就叫人家幫忙,出事情就要人家負責?緊咬陳同學要他賠償真的有點說不過去~🤨幸好最後法律還陳同學一個公道,也希望陳同學可以忘記這傷痛,但也不要放棄自己的善良,勇敢面對未來~🙂
小時候老師安排我在戶外課程時負責陪同一個患有心臟疾病的同學(只是因為對方速度比較慢讓我在旁陪伴而已),結果我媽一知道嚇得找老師了解情況,知道老師要我做甚麼後才安心。我好奇問媽媽為什麼,媽媽告訴我這個故事,並要我如果幫助同學就要小心一點(我和那個同學到畢業還在聯繫,交情快十年了)
這在我的高中,當時學校鬧很大。學校的迷你體育館在地下室,下雨天樓梯是真的會很滑。悲劇真的沒有人希望發生,希望陳同學也能走出陰影。
真的!!! 我之前還在樓梯差點跌倒
廣設科簽到
之前在老Z那邊有看過這個案件了然後再加上我之前看過一堆利用良心做壞事的案件我的感想跟現在還是一樣幫助人是警察跟消防員的工作我們一般老百姓想幫助別人還是捐捐款就好了出錢就好,別出力了不是我沒良心,而是我沒本錢惹上麻煩
哈囉 你好 自從最近保母虐死孩童的事件出現後 我的youtube跳出這個頻道 聽了幾個影片覺得你在社會議題上的解析很不錯也很用心 謝謝你 如果台灣的新聞媒體有你一半的精神就好了
冷漠見死不救=無事,善心幫忙=身敗名裂,小學有同學在我眼前奔跑結果踩到水滑倒,幫他扶起來送去保健室後,竟跟導師說是我推的,當時沒有監視器,導師一句不是你做的幹嘛送去保健室,我的下場是被揍一頓+道歉+通知家長(當時還是權威教育)。這件事幫助我很多,讓我以後面對突發事件就事趕快無視並離開,也別打什麼電話,當自己是路人就好,這樣都不會有事,否則當事人肯定是一陣亂咬,像是什麼:不是你做的幹嘛報警、不是你做的幹嘛幫忙等等之類。
這種同學太可怕了😢
雖然結語盡量做的不會太冷漠無情,但此事件還是證明在台灣行善的成本還是太大了。
我的因果關係個人理解1.如果顏家了解景文的無障礙措施以及雨天積水問題做處理(不讀此校/建議改善/特別少上高風險課程)以及找個人看護 是不是有可能避免這個狀況2.再往下景文高中也知道自己收了弱勢對象但並沒有了解他的需求來改善校園環境3.孫同學是主要負責照顧的話 那他是不是可以留下SOP 以及他缺席的應對方法4.陳同學對於周遭環境的風險評估只是1跟2順序就看辦學要多主動負責提供安全的環境給所有人
申請了也要經費下來才有辦法蓋有時候也真的不是不想修無障礙措施
還有車禍的時候有人幫忙報警,結果反被對方家屬當成肇事者告上法庭,雖然最後還他清白,但是也一樣經歷漫長的訴訟。
這事件真的很有印象,dk講起來我才想到為什麼我對身障的人不敢隨便靠近,我自己也是秉持日行一善的原則生活,但這世界不可預料的事太多,身障、孕婦、老人、小孩這些社會上最需要幫助的人,法律上讓人有避之唯恐不及的光芒,只能說要幫助弱勢團體的人一定要留下很多證據,錄影、錄音都不要嫌麻煩,因為有時你隨便跟未滿18歲的孩子講話都可能被家長倒打一耙了,就不用問我為什麼知道,社會上就是有這種人。
另外我覺得有一件事也滿有趣的,"量力而為"幫助別人這句話,邏輯上根本不成立,一個人要多高多壯?要多身心健康?視力要1.5~1.0?當時天氣要濕度多少光源多少?對方狀況要多危急?具體到底要到達多少才能幫助他人?如果要"量"力而為,法院可以給一個數值嗎?給一個"幫助方程式"嗎?讓民眾可以計算自己是否應該出手,還是要頒發善良證?有證的人才能幫助別人?當在危急關頭到底怎樣才證明自己有量力而為?量力而為後不會有意外嗎?別說一個小孩子能不能評估,就算在座都是科學家博士都不一定有答案,那麼憑什麼證據證明人家沒有達到量力而為?一切聽起來真的很荒謬...........
現在來看,真的感觸很深,這個社會真的已經在強迫我們不是要做一個善心人,越來越多這些好心人被告的事情發生,我只能說人善被人欺,唉
我一想到這孩子在跌倒時拼盡全力用身體保護對方的樣子,然後事後卻被這樣對待,真的很心疼。兩個孩子都是天使。
這位爸爸自己辭退了救護車, 自己又晚到, 耽誤了醫療先機, 應該要負責50%, 又濫訴幫忙的同學, 真的做了最壞的示範.
100%同意。
救護車就在傷者的身邊,而爸爸的人都不知道在什麼地方,是個有正常智商的人都知道要做什麼判斷選擇。
@@皮丘丘
事後大家都知道要上那台救護車
但當下外表可能根本看不出來這麼嚴重
負責處理的老師尊重爸爸意願還算合理ㄅ
@@doge7562 老兄,走在社會要懂的保護自己。
救護車在旁邊,馬上就能送走。 爸爸雖然是50分鐘後才來,這是事後結果論。 可是以當下的情況,在場的人都是正在處理的人,爸爸則是個只聽電話敘述的局外人,他沒看到現場的狀況,他的判斷難免會有失當。 而且爸爸的人就是不在現場,要送醫院的話,也絕對不會比已經在現場的救護車還快。我相信是個正常人都知道送醫,絕對是越快越好。
還有,醫院畢竟不會在你家隔壁在學校隔壁,救護車再快,距離還是有一段,救護人員專業在身,在車上也可以做些急救處置,總是比你一邊開車一邊停紅綠燈還強。
接著就是重點,爸爸在電話中說他自己來就好。但是一旦出事了,他也可能推卸責任,說他沒這樣說,或者說他的意思不是這樣。然而直接送救護車,就是最正確最沒有爭議的做法。甚至說是你在電話講不清楚,害他判斷錯誤。
重點一邊說 只是要真相 一邊不撤告一審完還上訴 不就是要拉陳同學陪葬?
真要真相自己就會想延誤50分鐘影響多大
讚嘆陳媽媽的智慧,於是附上聲明文字稿鼓勵自己也激勵在座的各位...
陳媽媽:「我們很感謝已故的顏同學,因為他在臨終前,不但沒有責怪,而且還請校方不要處罰我的兒子,這讓我們一直很有勇氣來面對這個不幸的事實。我們對顏家真的很抱歉,這麼多年來這份抱歉從來都沒有減少過,同時我們也很感謝社會大眾對陳同學的支持,讓我們相信,大多數人還是願意去幫助弱勢的人。臺灣人絕對不是冷漠無情的,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會盡一切的可能來阻止悲劇不要發生,但我還是不會阻止我的子女去幫助需要協助的人,我仍然相信,好心會有好報。」
看完感動到落淚,我是當年廣設科同學,立刻傳給同學看。
印象中當時共同的英文老師,說著陳同學是一個乖學生,印象也是同個方向校車的同學。
當年學校往地下室體育課就是報紙上看到的那樣,一來樓梯陡又轉彎,就算平時打滑跌到在樓梯的同學應該也是有,二來有點窄,光線也不通。通常會下到地下室上體育課有兩個原因,就是我們的籃球場很小被占走,二來就是天氣不好,天氣不好的時候,那個往地下室的樓梯會積水,而且不小攤。(再來當年我們如果是穿景文高中規定的皮鞋超滑,但我不知道事發當時陳同學穿什麼)
我們不是當事人,但是灑冥紙的橋段都還記得。雖然後來我們都畢業了,雖然還有同學關心這事情。大學生活會逐漸淡忘。有聽聞還在開庭,但是陳同學就沒有升學了,想想幫助一個人被耽誤的青春歲月,我可能也沒有這種善良的心。今天聽到陳媽媽的一席話很感動。希望陳同學是真的走出陰霾了,因為相信他面對的不會只有開庭的壓力,還有更多層面的痛苦。
如今當年的同學大家應該也都是爸媽了(雖然我不打算生),但是希望大家不會因為青少年時期遇到的這件事情,對社會冷漠。
妳的留言雖然是一多年前的事,但如同我上面的留言一樣,我希望妳能認同我的觀點。如果平時師長們可以多教育同學要幫助娃娃同學時首要應考慮危險程度到什麼地方再行幫助,如是,我想現在每個同學都應還快快樂樂的在開同學會而沒缺少半個人。
雖然我不覺得學歷能代表什麼,但是你寫到陳同學沒有升學,讓我覺得顏家害了陳同學一!輩!子!
@@凌塵-t8p沒有第一時間送醫
好心疼陳同學…16歲就要背上官司這麼多年,對內心造成的陰霾真的是一輩子的事
@@紫天鵝 真的!害了陳同學一輩子! 以後在路上遇見需要幫忙的人,真的要多考慮,救人是不是要賠上一輩子...
這位父親嘴裡說不缺錢,提告只是象徵性的爭一口氣,這一口氣求償七百萬真的很好意思,真的像他講的那樣求償一元就好啊,或是二審判決出來後跟陳同學說不用賠也行吧,結果在那邊開那種氣死人的記者會,陳同學明明有道歉還硬掰說人家沒道歉,態度擺明就是要錢,吃相難看。而且自己說十分鐘趕到結果延誤五十分鐘才來,如果陳同學真的要負責任那顏家父親也要啊,而且一邊是好心幫忙的未成年人,一邊是知道自己小孩狀況,第一時間接到通知卻自以為的延誤送醫時間的成年人,很明顯是誰比較過份吧,還好更一審法官有根據這點來判,但社會風氣真的是回不來了
身為家長應該比任何人都知道自己孩子的狀況、特殊性、脆弱,竟然還拒絕救護車協助,真的很糟糕!
真的!可以說他有責任,但意思求償一下就好。
這樣講很難聽,但看起來就像蓄意害人藉機求償,獅子大開口。
如果是連救護車都不好意思叫的薄臉皮,又怎麼會好意思跟助人的人求償。
賠償開價不合理,延誤就醫,說詞反覆橫跳,都讓我有這種感覺。
真的回不去了!以後看到需要幫忙的人都會先猶豫了
我也是这样想,两个孩子都玻璃娃,他应该很明白其中风险,自己决定不上救护车,不敢承担,反而去告他人,恶心到爆。
我先生是消防員,他說了一句至理名言!我只有穿制服才會救人,因為這個世界早就變了
好感慨的一句話...🥺
這不是很正常嗎?
推
@@yijunchen4031 難怪我之前車子出事報警
警察會先找財團的事主
等了好久才出現不停勸說當沒事
之後回去警局才發現案子被吃掉
找承辦員警2-3次還會剛好人都請假不在
真的一般民眾幫不到警察也被警察看沒有
之後報給市政府表明不用賠償要求做好防護就好
隔天車子就出事了
很正常歐~怕吃官司阿,寧願救動物,也不救人
主要是爸爸講10分鐘會到學校,結果拖到50分鐘才來的,人家都有好顧著你兒子,自己拖時間才會怪別人
我在麵攤吃麵時,看到那場道歉說明會,當時有個阿伯說了一句: 如果不是為了錢,幹嘛去告那個好心同學,多此一舉
啊就是為了錢,不然怎麼不撤告,一副嘴臉樣
顏爸爸說好的10分鐘,結果將近要一個小時..
救護車來了又叫他離開== 陰謀論來看自己也照顧累了,乾脆往生了再來求償一筆,啊說只是想要公道,卻堅持上訴陳同學6年,顏爸爸好會討公道⋯
認同 真的很多不合邏輯的點
感覺顏爸爸就是故意晚到的
@@Mika-cn6tl 久病床前無孝子的概念
認同!顏家若非富裕人家,同時照顧兩個玻璃娃娃真的會是非常吃力的事。
執意不讓學校叫救護車急救,讓已經到校的教護車又開走,自己五十分鐘後姍姍來遲,這種種跡象要不陰謀論都很難!
你說的,很有可能,人心真的很壞
這件事情我超有印象,當時班上都在講,那個玻璃娃娃的家人就是死要錢而已~至今我還是這麼認為的,到現在我還印象很深刻,學校一些行動不便(小兒麻痺或是先天手腳有問題)的甚至玻璃娃娃,其實大家都知道也願意幫忙,自從二審後,這些人上下樓梯都被側目,然後所有人都會站離他們很遠,沒有人敢上前幫忙,我媽甚至說,你可千萬不要去幫忙,出事我們家拿不出100多萬~聽說當時學校裡有個玻璃娃娃的媽媽,甚至有來學校聲淚俱下跟他們班的同學再三保證,如果小孩在他們的協助下出事過世,保證不會告他們,也不會求償,拜託他們不要排斥自己的兒子~但沒有人敢答應(應該都跟我一樣被警告)...也沒人敢再幫他,甚至還有聽說申請把自己兒女轉班~就是不想跟他同班~他們開的那個爛記者會更是雪上加霜,最後玻璃娃娃協會出來,也有被講說是來幫那個死要錢的爸媽騙錢的~
當時顏爸爸說要送醫結果拖時間,仔細想想是不是就是想要他這個負擔消失 細思極恐啊😮
那媽媽好可憐qq
顏爸直接變成老鼠屎害大家不敢幫玻璃娃娃ㄟ
我只想知道,為何那個爸阿爸堅持自己送醫院??救護車不是早就到了嗎?,還讓到場的救護車先回去!?
@@mayyouho 會懷疑是不是“久病床前無孝子”?然後再拿一些.....
真的,這件事很有印象+1,當時長輩家長都在告誡我們,沒事不要隨便幫忙
之前遇到一個阿伯自己騎腳踏車路倒,旁邊有一位好心婦人馬上叫救護車,接下來她的動作是叫目擊者的我不要走還留我的手機,然後我們一起等救護車把阿伯送走後,她才安心的離開,原來這是救人的SOP,找第三者見證才不會好心被蛇咬。
建議當下拍影片起來
真的,最好拍下來留個紀錄,反咬碰瓷的事件太多了
救人還要找第三人求證,我還真的懶了,幫你打119就好。
有喔 這個是正確程序
EMT-1(初級緊急救護員)的CPR程序就是
請某人幫我叫救護車 請某人幫我當見證人....
目的就是保護救援者,後續的流程會拿到傻瓜電擊器,機器裡邊有錄音功能,也是保護救援者施救。
之前下雨天也是在十字路口遇到對向阿姨騎車自摔,一時爬不起來(路旁有斜度+路滑)
那時騎車經過停下,腦裡想的是要不要幫她?會不會被反咬?因為那時沒裝行車紀錄器,下大雨也沒辦法拿手機起來拍.怕~~
後來想想在早餐店旁.前面又有全家,路口+店家監視器+一堆目擊者,應該OK吧?
後來走過去幫她牽起機車拉她起來沒事後才鬆一口氣........想想也蠻可悲的,以前被人陰過,人心難測到讓我有被害妄想症
國小五、六年級時時,隔壁班有一位玻璃娃娃,大多數同學都很棒,都會主動幫忙
直到有一天,朋友不在過去幫忙,好奇問了一下,朋友跟我說,他當時幫忙玻璃娃娃上下樓梯,在攙扶的時候稍微踉蹌了一下,對方隨即回嗆:「ㄟ,你要扶好捏,不然我受傷,你全家可是賠不起的」
之後到畢業,我跟朋友看到他需要幫忙,我們再也沒有伸出援手過…
當下只覺得,同學都是好心,不是義務,又沒收錢,何必這樣講話
應該要求全部的好心同學都不要幫忙,叫他自己家人來學校用他啊,爛人
我覺得幫一個人幫久了都被當應該的一樣
不可能每次走樓梯都不會差點跌倒 換誰都一樣 這玻璃娃娃要下樓梯就得承受這風險 而且他自己又下不了
殘障到最後變成自大的殘障,簡稱「自障」
真的…聽到這話本來的熱心都涼了吧…
6年的人生都因為這件事懸在心上,而且他將來絕對不會再熱心了...
講真的,這一摔不只死了一個人,更害死一個原本很善良的人,和社會上善心的人
觸,更多的是有許多人因為這件事而不再願意幫忙他人了,這才是對社會最大的傷害
顏家開記者會的時候,希望大家因爲弟弟的離世能喚醒社會對弱勢的需求,陳同學就是呼應了顏弟弟的需求,不過換來的卻是冷酷的官司,不甚唏噓
@@servan3949 顏家那場記者會只是迫於情勢才會開的,目的也不過是為了將自己無恥的索求包裝成為甚麽喚醒社會關注,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早就成功達到他所說的目的了,那更一審為何又要繼續進行呢?那不是擺明想繼續拷詐校方和陳家來撈好處吧
我相信他的媽媽還是讓他相信世界是美好的,這六年絕對是母親支撐了他的所有,還有所背負的價值觀持續走下去,傷痕累累但比誰活得坦蕩
呵呵,我身體也有問題,但我覺得身心障礙者你就是有罪,不要說什麼不是自願的,與其抱怨社會不如一頭撞死,你確實是給社會造成困擾。自己生了問題的孩子就要自己負責任。
那個爸爸說難聽點就是不要臉⋯ 說10分鐘就到讓救護車回去 結果拖了50分鐘 兒子走了才在哇哇叫討賠償
人家明明有登門道歉也說對方都沒有道歉
陳同學好心幫個忙 卻被這樣對待 陳媽媽真的很善良也很體面 對方都這樣了還能心平氣和的面對
善良的人還是很多的 只是希望有心人能少一些 讓世界多一點善良 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能獲得幫助
以後遇到可能會猶豫 但還是會幫
大家幫助別人之前也要看看有沒有第三者或是監視器 最好是第三者啦 監視器壞沒壞不知道🥲 幫助他人的同時也要注意安全!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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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前陣子就是在一個跟他完全沒相關的車禍裡面 變成好心沒好報的下場 當時一個老太太就自己騎腳踏車 自己摔倒 我爸騎車跟好經過離很遠 下車詢問很多次有沒有怎樣 太太都不理 我爸就走了 結果過幾天警察上門 (有監視器完全沒有碰撞到)對方告我爸肇事逃逸 老太太沒事只是要賠償一個月醫療費用
而且 在家的孫子也說了完全沒有我爸碰撞的情形😅
更扯的是當時警察還開肇事逃逸的紅單 告訴我爸說要先繳 繳完到時候無罪 在去申請退款
好險 監理站人員叫我們不要繳 因為繳了就會證明我們自己承擔說真的是我們肇事逃逸了
真的有時候 人真的比鬼可怕😱
人心險惡 現在都不敢隨便去靠近有需要幫助的人 那一天可能就惹上麻煩😢
現在我爸還要打官司
有些警察為了業績會這樣, 反正別人的死活不關他的事
人是活著的鬼,有心機,鬼是死了的人只靠本能較單純!
爛警察耶,這個真的很難防!以為是幫助自己,沒想到是要自己入坑😢
好可怕 好可惡 好可憐
有檢舉這個警察嗎? 亂說話都不用負責啊?真扯
感謝DK用陳媽媽的聲明作為結尾
讓我們看見且相信人間還是有光🥺
(聽了真的馬上泛淚)
陳媽媽很有智慧、溫暖並堅定良善,祝福陳同學的自責與顏家的傷痛都有找到出口
真的❤
陳媽媽很有智慧的把話維度升級再升級,不會侷限在被顏家控告的情緒中
真的是很有大愛的家長
陳媽媽好棒👍👍👍
善良有什麼用?善良只會被人欺負而已?當時就不要管那個玻璃就好啦!幹嘛要多管閒事?有病
狠狠打臉~勿以善小而不為,不是人情冷漠,而是法理無情。😔
真的佩服陳媽媽能有這樣的肚量與想法,真的深深感動,六年的官司足以消磨任何一個人的心智,但陳媽媽卻還是保持樂觀正面的心態,真心希望陳家人一生平安!這也讓我想起之前看過腦洞烏托邦探討的『彭宇案』也有點類似,哎~~真希望大多數的人都是好人TTATT
平常照顧的是孫同學,這句話我很不平,為什麼孫同學是照顧玻璃娃娃的職責,為什麼不是玻璃娃娃的父母到校照顧?把照顧的責任寄託在學校,以及學校的同學們,再來指責同學的過錯,一切都不公平,顏同學的父母想要什麼真相?真相就是延誤就醫
可能有花錢請孫同學吧~以前讀國中班上也有A服侍B的情況 問了才知道 B家有錢人
花錢請A來照顧B
對啊!孫同學也只是個未成年的學生而已
感謝DK把整個案件整理出來
以前讀景文的時候有大概聽說過這個事件,
當時沒有特別留意詳細內容,只知道最後學校要賠錢。
完全不知道有顏家對陳同學提告這件事...
聽完整個案件的感想
1.從最一開始顏家直接求償700萬就很不合理,小孩的命沒了,結果第一件事竟然是提出這麼明確的求償金額嗎?
你可以直接提告,但是把金額算得這麼明確是什麼意思?
2.顏爸完全沒想過他自己過了50分鐘才到學校自主就醫,而延誤就醫時間嗎?
景文高中在台北市文山區,最鄰近的萬芳醫院開車過去只要10分鐘
如果不相信萬芳醫院的醫術,週邊還有幾間大醫院,開車過去也都是20分鐘左右就到了,這些醫院都可以先幫忙做基本急救
但顏爸自己耽誤了50分鐘,最後還是選擇到常配合,但車程將近30分鐘的醫院就醫...
顏家兩個小孩都是玻璃娃娃,他們一定比任何人都還要清楚自己的小孩不能受到什麼樣的傷害,為什麼不先將就一下讓其他醫院來做急救,非得要拖這麼久?
3.顏家二審被社會大眾撻伐先出來滅火,結果三審開庭又堅持對學生提告,這家人什麼神邏輯?
如果像顏家一開始說的,他們只是要一個答案,我相信一、二審檢警、證人所提供的證據都夠多了,但顏家在三審還是不撤銷對學生的提告,這意圖有多明顯....
從頭到尾不管這麼看都只會讓人覺得,對顏家來說錢比小孩的性命重要...
我想顏旭男可能是家裡最善良的孩子,老天爺先送他去投胎了,因為顏家不適合他。
沒錯,根本是要錢,無恥
好心不只沒好報,事後還會被提告
可怕的是那對家長貪婪的嘴臉
其實身障者都很自私自利,
@@言口-d2u 我覺得是父母比較自私
@@言口-d2u 你打的這個太過分了 都很自私自利 這代表的是所有身障者欸
這個案子 記得很清楚…
我在2002年就讀小學的時候班級裡就有一位身障者 當時我還會給予他很多幫助
但有一天我把這件事跟我父親說的時候 我以為會獲得他的讚許 結果卻是被警告別再給予那位同學幫助 免得公親變事主
你爸明智
恐懼被說成智慧。。。你厲害@@fatfatgg878
我個人是認為這位爸爸用自我催眠的方式把傷痛轉嫁給別人來減輕自己的罪惡感
催眠自己沒有錯
催眠自己的疏忽不是害死兒子的主因
真的很遺憾
看完影片,真的很替陳同學擔心難過,今天他願意去幫忙,代表他們的交情很好,最終結果卻是顏同學離世,不管責任在誰,相信他一定有很大的心理壓力
@風間博士 1000訂閱挑戰 中共那邊就不要提了,那邊有不少是有心人刻意弄到自己需要協助,然後坑救助的人來賺錢,而且更有些是集團組織這種事,背後理所當然的有部份官員的影子在內,不過這也乎合中共治國理念: 毀滅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以便更好的進行高壓管治謀求更進一步的國家機器利益
@@montgomeryzhukov3788 意識型態真嚴重啊!台灣有集團組織控制弱勢民眾當乞丐行乞,也有集團組織利用民眾同情心打著公益形象強迫或死纏爛打販賣愛心筆等等產品,也有詐騙集團誘騙民眾去柬埔寨強迫從事詐騙或活體強摘器官或其他非法活動等等事件,你怎麼看待呢?
呵呵,我身體也有問題,可能我比較極端,我覺得身心障礙者你就是有罪,不要說什麼不是自願的,與其抱怨社會不如一頭撞死,你確實是給社會造成困擾。自己生了問題的孩子就要自己負責任。
@@OhMoonClub
你說的也沒錯,
所以在成熟的社會我們人類訂出了法律去規範行為的得失,
作為最低的人類社會基本規範。
但若照你的思維走,人類無法互助合作,連利益上的配合都做不到的話,
最後人類只能兵戎相見,殺到只剩少數人存活。
確實社會是殘酷的,弱肉強食是天性沒錯,但我們僅存的那一絲人性,
是最後完善理想社會的最後一根稻草。
@@brian80314128 你錯了,完成理想的社會,讓所有人都不痛苦的做法,只有在嚴重疾病嬰兒誕生之前就將其消滅才有可能。這樣他也不用因為疾病痛苦的活著,親屬沒有感情也就不會難過,這才是最好的,支持人類改變基因,剔除有病的個體,才能讓我們的社會留下真正有用的人,提高效率。我自己領有重大傷病卡,如果可以重來,我不想出生,我想消失。現在說的什麼生命鬥士、堅強的人,都是社會賦予他們的,如果能選誰想當身心障礙者,都是被逼的。理想社會不需要無用的人,這樣才能把福利給其他能貢獻的人士。
1.很明顯的 不是只有身障人士舉步維艱 連有人在旁邊跌倒也都很少人會伸手拉你一把
2.這個事件 爸爸必須付最大責任 因為阻止救護車救援 連說好10分鐘後到 卻在50分鐘後才到場 延誤就醫
真要法理情 爸爸3項都沒做到
3.陳媽媽真的大智慧 難怪可以教出這麼棒的兒子
4.DK氣到ㄍㄟˇ到 太好笑了 🤣🤣🤣
我覺得爸爸責任佔很大的部分
如果多那50分鐘,搞不好在黃金治療期那可以搶救起來
@風間博士 1000訂閱挑戰 不知道我們講的是不是同一個案件,不過兩個案件不一樣,這個案件肯定陳同學有責任,而中國那個案件則是純屬被冤枉的,只是那個法官不認為有人那麼好心會有人去幫助一個毫無關係的人
我同意你的說法,我跟你想的一樣
我也覺得爸爸問題比較大
本來兒子可以馬上送醫
他自己拒絕 所以才拖到
不然有可能不會這樣...
@@fiona.w 同意,我覺得爸爸的責任比例還要再高一點,校方是尊重&配合爸爸的作法,結果反而導致延誤就醫還要賠償,如果不要延誤那50分鐘,說不定可能得救,如果是我我就直接送醫,爸爸不管他講甚麼就說直接送醫了
記得當年死者哥哥,於開記者會時說道:「幫人要量力而為」
很感慨這句話,居然出自於身障人士口中。
這世界之所以有人願意伸出援手,
並非出於同情,而是出於感同身受的同理心。
當善意被扭曲時,扭曲的不只是事實,還有人心。
陳媽媽真的是很溫暖很有智慧,想必在這樣教育下成長的陳同學一定也是個熱心的人
希望這個結果能讓他在往後的生活持續選擇做一個善良的人
坦白講,我覺得陳同學不應該要負責,當初救護車也來了是顏同學的爸爸自己說不用。自己延誤就醫時間了⋯⋯
爸爸應該也有連帶責任
人性:顏父無法接受是自己的婉拒救護車及延誤送醫而無法挽回兒子性命,畢竟不吿白不吿,把對自己的自責及親友的責備轉換成是別人的責任總是最簡單的方法。
👆不然就不會一開始就否認陳家沒有道歉,說白了就是懦父罷了。
另外我想說的是,16歲好心幫人卻被告了六年,這心裡壓力跟委屈有多大?青少年時期本來就是面臨身心的成長壓力,成年人跑法院六年都可能受不了了⋯⋯更何況是青少年。我可憐顏同學的父母失去孩子所以把痛苦轉移到提告復仇上,但我更可憐陳同學的媽媽👩單親媽媽要照顧孩子很不容易還要經歷這六年。我們的法律很不完善,恐龍法官太多
想到mm爸
基本上很明顯顏家就是要錢啊⋯⋯而且最後判決學校的責任居然比較大,該做的學校都做了,應該是延誤就醫的顏家要負的責任比較多吧。
讓我想起我母校也有一起案件,學生早上參加升旗,結果中暑休克,教官一直幫她CPR,結果來的救護車上沒有附氧氣瓶⋯⋯教官就跟上車,跟醫護人員輪流CPR到醫院,後來人也沒救回來,學校、醫院都被告,醫院被告是因為救護車上沒氧氣瓶。學生本身身體不好,也有給她不需要參加升旗的選擇,當天她選擇參加了,結果出事,能說什麼呢?這是三十幾年前的事。
我當兵時是醫護連醫護兵!每天都在操練CPR跟各種急救方法!但在長官教導我們CPR與各種急救時,會告誡我們在外面就算看到有人需要急救時,我們只需要在旁邊看著幫忙叫救護車就好,我們盡量避免幫忙急救路人,如果有個萬一真的很麻煩!而且你們考到的是軍中發的執照,也是一樣會有爭議!
最後補了一句,但你們還是要好好學CPR跟急救方法,以後你的親人有個萬一,你們就用的上!
我學會了這些技能,我也覺得這些技能只需要用在自己親愛的家人身上!
路人抱歉了,我不是專業的,我怕被你或你家人告,我只能幫你叫救護車跟幫你看看周圍環境是否安全了!
我上cpr課的時候
教官也是這樣講😂
謝謝
連教官都怕了,這社會怎麼能不冷漠,二審法官跟顏爸爸都是罪魁禍首
另外我想說的是,16歲好心幫人卻被告了六年,這心裡壓力跟委屈有多大?青少年時期本來就是面臨身心的成長壓力,成年人跑法院六年都可能受不了了⋯⋯更何況是青少年。我可憐顏同學的父母失去孩子所以把痛苦轉移到提告復仇上,但我更可憐陳同學的媽媽👩單親媽媽要照顧孩子很不容易還要經歷這六年。我們的法律很不完善,恐龍法官太多
我覺得光是把同學抱到死掉已經很可怕了,絕對會創傷後遺症....還要把他告到法庭上,真的是失去孩子的父母很可怕,可怕起來無法談是非對錯。
法律不完善是一回事
恐龍法官太多是另一回事
別忘了法律是誰訂的
更別忘了有多少人罵完之後繼續閉著眼睛投票
會這樣全都是共業
20年前在加拿大上CPR及其他相關急救的課程,3天課程結束考試後,99%的學員拿到證書。解散前授課老師和每位學員閒聊一個問題:在一個午夜,四下無人的路口倒著一個昏迷的人,你們會怎麼做?大家都說要用所學的急救專長吧啦吧啦⋯。只有我說了一句讓老師想收回證書的話,我說:"我只會打911,但是不會碰觸這個昏迷的人。" 大家問,為什麼?我答,被告了怎麼辦?老師說,你對人性太悲觀,你從(母國)哪裡來的?我答,中華民國,台灣。老師說,天啊!天啊!那是個什麼樣的國家?其實我也想問,天啊!天啊!那是個什麼樣的人性?
你如果是這個案件的當事者,被官司纏身5年多,看你還會不會心累~~~沒有誰義務要救誰,多數人學急救能幫到家人就好,僅此罷了
@@Chenglin-vb5tw 我就是這麼想的。因為我朋友就是因為沒把人救起來而被家屬告,還說是被我朋友壓死的🙄。
父親是EMT1救護人員,看到需要幫忙的人,他會先觀察再下車協助;有一次全家出門,父親看見前方路口有一位阿伯路倒,他停在與阿伯有點距離的位置,猶豫了一下還是下車過去協助,阿伯擺擺手說不用救護車就騎走了。 事後爸爸跟我說阿伯身上有酒味,可能怕刑責所以才拒絕吧。
其實公托那邊,如果沒有先發問卷,到時候出事一定又是一場腥風血雨
小孩子打鬧是很正常的,別說輕微的碰撞,很多時候是不會知道輕重
確實在這樣的環境下就學是危險的,公托的考量沒有很大的問題,尤其是在當時的情境下
是的 在那時的氛圍下
如果我有本事 是托兒所的負責人
我也會選擇拒收特殊的孩子
這麼珍貴
真的 擔待不起
家長自己來!
@@lauraou 對~很珍貴~家長自己來,還要負很多金錢和心力,但你不能搞標籤化阿,你就說設備不足直接拒收就好了沒人會怪你托兒所,但你又要裝聖人這不是我決定的是其他家長,這種托兒所我直接轉學,歧視從小教起,是可以這樣的嗎,今天推責任,明天推你孩子入火坑
其實托兒所那邊 我知道以一個公正第三方的立場 一定會覺得所方在貼標籤
但老實說如果我們是其他所內小孩的家長 天啊!萬一今天是女童來撞到我的小孩 然後你就要賠償人家上百萬 而你的小孩一輩子都要承擔被指責過失害死同學的陰影
你肯定會跟你的小孩說離那個女童至少3公尺 他靠近你 你就後退
這樣就是排擠 就是霸凌啊
女童在這種托兒所能開心嗎?絕對是超級邊緣人
這樣大家都不開心 何必呢?
同感…換位思考會覺得不管哪個立場都好難啊😣
@@Hsrk1124 沒辦法這個問題如果不互相體諒就是無解
特別孩子的家長想保護自己的孩子
一般孩子的家長也想
主要還是社會對弱勢福利規劃不完善,沒有相應的空間及資源供給弱勢族群,畢竟每個人都有可能會遇到突發狀況,而且這案件還是發生在20年前,以現今台灣邁向高齡化社會,這類的問題只會更加頻繁,真的希望政府要開始著重一些相應的心理、身理的配套政策。
@@servan3949 其實這個問題廣泛來看不是單單設施上改善就能解決
以玻璃娃娃這個案例還看 確實有電梯到達地下室就能解決沒錯
但如果是要探討廣泛的特別族群在群體生活所遇到的困難
除了設備 更多的是其他人的心態
而心態很難因為法律而改變
例如影片中所提到的急救法案
有法案保障呀!大家應該要勇敢拯救他人生命
但法案無法阻止別人來告你 萬一再有個不小心可能處理上有瑕疵被法官認為你過失 這可就不是小事了
@@joannasu62 認同!
不知道爲什麼,在網路上看到的人都很善良,但在社會上共情感就沒那麽濃烈,或許做善事跟做壞事一樣,匿名的話只要動動口就好,大家都是大善人
不過最大主因應該還是幫助人可能要付出一些代價,影片中是一個例子,更現實層面是我們借錢給朋友都開始要考慮,借了以後有可能連朋友都不用當的想法
法律保護人權時,某部分也喪失了一部分的人性,當所有人都以法律的最低標準生活,這個社會的良善應該所剩無幾,或許只能藏在心裡
陳媽媽這段話真是讓我看到眼眶泛紅...
就是有這樣的媽媽才能養出願意熱心助人的兒子,家境不好也沒有放棄善良
顏家出來開記者會改口,結果更一審還是沒有放棄提告啊,開記者會也太假掰
超打臉😂
他們以後自己陪小孩去上課吧⋯⋯沒事牽連同學😑造成大家的麻煩
我個人有次搭台鐵的時候,那一站是小站但當天的時間點人潮很多,我就尋著聲音轉頭過去看,看到一位身障人士坐著電動輪椅,一直在咆哮著,身邊跟著好幾名台鐵人員,還拿著一塊很重的鐵板,然後就看這名女士開始在月台邊來回速移動著(當時列車已進站),就聽她不耍脾氣說她要在那上站就在那上,還要台鐵人員照做,就看一群人拿著鐵板一直跟在她後面,只到她選定位,才把她弄上車
看了我真的很想罵人,我覺得台鐵給身障人士協助,不是理所當然的,他們早在列車進站就安排好,讓身障者安全上車,還要顧到不防害其他上車和誤點,很不容易的。
還這麼傲慢的對台鐵員工,到底出事了誰負責?還是在推委責任給別人?
真的,不是身為弱勢就理當大眾都該讓你
強心比心好嗎
現在的身障人士觀念很多都是錯誤的,1、以為社會大眾欠他們一樣(其實就是他們自己父母的責任才對),2、總覺得受幫助是理所當然的(其實就算不幫忙也沒錯的,那是他們自己天生的殘障),經常看到殘障機車在馬路上蛇行狂飆很危險,我心裡都在想:這些人怎麽可以用全民的錢補助買殘障機車在馬路上為害出錢給他們方便的民眾呢?萬一出事又要怪罪別人了!這種用全民的錢買殘障機車在馬路上危險狂飆者萬一交通事故應該要取消駕照和收回該殘障機車,並取消其所有以後要再申請的任何補助福利和免健保費的優待或乘車優待才正確
當年這個案子時我還是大學生,法學老師說幫人自己要量力而為,不然對方是可以提告你的。
當時還是學生的我們真的是張目結舌非常沒辦法同意老師的說法😂
前面看了很多下來感覺五味雜陳,最後陳媽媽的聲明一下就讓人哭出來了,這三觀相信陳同學經歷這些後依然會成為一個很好的大人
當年就讀景文高中,他們是高職部沒有電梯,常看到顏同學身邊有很多熱心照顧他的人也是在那時候第一次知道有玻璃娃娃這個罕病~事件出來的時候感到惋惜,謝謝終於還他們一個合理的判決
這件事發生時我就在那所學校
我必須要說 不會有人想要刻意去弄死一個人
真的 我們全校都知道他 也對他都很友善
法院這樣搞只會讓想發揮愛心的人都縮手
每個都自掃門前雪就好了
好心最後都會被這些判決搞到心灰意冷
我認為做事情應該評估風險 抱玻璃娃娃真的有夠危險 也許可以推輪椅用電梯送到地下室
@@一二三-m4u 影片有說那時候無障礙設施不完善,我猜應該是沒有電梯
@@一二三-m4u 那時候地下室體育館是沒有電梯的 只能用樓梯
@@一二三-m4u 我認為你沒有考量到高中生的思想,他們的認知就是有人需要幫忙就會伸出援手,而不是像大人的想法做事情前都會考慮到風險,這是法官沒有考量到的一個重點
陳同學也不是故意為之,
但風險評估國中就該會了吧,
你是不是太小看國高中生了?
弱勢 不代表不會貪婪,不代表不會邪惡
聽到陳媽媽最後的聲明真的眼淚直接噴出來,一直以來都有在關注異色檔案,感謝你把台灣的各個角落被遺忘的案件再次告訴世人,也時時刻刻提醒台灣人我們的過去,新的一年我會再繼續支持你的,直到你不再發影片為止,加油加油,祝你們新年快樂,然後也祝你們可以100萬訂閱❤🎉🎉🎉🎉
干,你哭出来哭了多久? 哭到大声吗?
明明顏同學都說不要怪陳同學了,他爸還要告陳同學,感覺顏爸就是要那個賠償金,並非要公道,還6年都不撤銷告訴,不然他告學校就好了,二審法官超瞎,賠顏爸還要賠顏媽,是要一個未成年孩子慘得不夠徹底嗎?幸好後來法官還給陳同學真正的公道
後來法官目色好,看到社會與論都變了,不然把後來法官一開始就調到二審去,判決就難說了
這才是正確答案,別忘了錢才是萬惡之源,凌駕於清理法之上
他爸明顯有問題 再怎麼晚也不會晚50分鐘才到 中間究竟在幹嘛 不知道自己小孩摔到還慢悠悠的才到
@@2000since1 沒辦法全家都是玻璃娃娃 只是玻璃的是心
@@柳家豪-j6x 估計會知道結果 只是沒算準 兒子真的原地去世
我就問那位平時"負責"主要照顧的孫同學,有領顏家薪水嗎?欠顏家人情嗎?
平時在學校把小孩丟給"免費"好心同學照顧,出了事再來告同學?
我就問你們,怎麼有這臉皮?
好心人=軟土
軟土才能深掘
我國中有一位同樣問題的同學,都是家人親自請了看護伴學,才送進我們這種一般的學校
真的那麼在意怎麼不送去讀特殊學校?到底是不是真的在意小孩離世,還是只是想趁機撈一筆
@@__-cl9ss 你可能要考慮一下當年的時空背景 有沒有這種專門照護的學校
@@Taiwaneseshark 不是有沒有,是想不想的問題
台票真香
謝謝DK、D嫂用心製作的影片。
片尾聽到陳媽媽的聲明,真的非常感動,世上若能多一些這般溫暖、善良又有智慧的人,或許紛擾就會少很多。
願自己也能成為這樣的人,祝福陳媽媽、陳同學,再次感謝DK、D嫂運用自媒體傳達「善」的力量😊。
我自己約15年前就有作過類似的事。
上班半路看到有人倒地在路邊
然後報警叫救護車等待
到了後要離開時
結果卻被說是肇事要逃
結果公司那被扣遲到半天
全勤沒。還被作筆錄差點被告
要不是我車上有裝行車紀錄器
來證明我的清白 不然又法院有的跑。
但很可惜,我沒有那麼偉大的情操了
今後我路上看到事件,只會打電話報警後就離開。沒有那個心力和同情心再陪伴當下。
當初就是因為這則新聞,讓我對弱勢伸出援手會有所遲疑
出了社會那麼久,不時聽到同事或是朋友
是因為好心幫忙,反而被當事人或家屬告 (尤其是車禍)
雖然大部份都沒事
但不否認的,聽的看的越多
現在的我,如果沒有把握讓自已全身而退的話,我是屬於冷眼旁觀
看到顏爸爸說自己去接送十分鐘就到
拒絕救護車後卻將近一小時才到
陰謀論會讓我覺得也許是不想照顧了所以才......
我也有這種感覺...然後死了再敲一筆
一看就覺得是 不然他媽的照顧玻璃娃娃那麼多年 他會不知道摔倒的嚴重性?50分鐘的時間他完全不緊張?要是我 說好的10分鐘 多一分鐘都害怕
我也有這種感覺,不但不用照顧了,還可以狠狠敲一筆....
真他爸的 讓人會起疑
一聽到DK講 我第一個反應也是這樣
這個事件很有印象,小時候媽媽還因此告誡我,幫忙別人要量力而為
後來看回事件始末,覺得顏家爸爸也應該要負起很大一部分責任
自己小孩是什麼狀況不清楚?救護車都到了還說不用?
然後遲到那麼久
不知道當年的檢察官有沒有去問醫師,延誤就醫是否是致死的原因之一
顏家前後態度也差很多,後來記者會根本是因為社會輿論不得已才出來喊冤
陰謀論的猜測,一開始是想撈一點賠償金吧
顏爸爸真的蠻誇張的
反正判決都下了,該賠償就賠償,這社會很殘酷的,就像之前的唐寶寶事件,比起客觀的去了解事情,大家跟喜歡的是有道德高地的去批鬥宣洩情緒
我是位消防員🧑🚒也是位EMT
看完了影片也很有感觸!
同行甚至同學下班時候若遇到需要幫助之人他們會有所顧慮有有糾紛問題,而選擇成為旁觀者不敢上前幫忙,我能懂他們所想也不會苛責他們。
即使社會觀點變成如此我還是會義無反顧去幫助哪些需要幫助之人,利用所學避免遺憾之事在眼前發生!
雖然我另一半每次都苦口婆心勸我不要這麼單蠢,我只是單純的想幫助他人👊
但可以不要讓我在下班的時候遇到這麼多野生OHCA嗎?😅
真的辛苦了 不過謝謝有你的幫助🥺🥰
我看過火神的眼淚
非常理解你們的立場
辛苦了
願世界多點善良,單純想幫助人感覺已經變成了一件難事…
贊成👍…當年考急救症時,講師就說過,拿到證不要逞英雄,救人一命不一定勝造七級浮屠,反而會官司纏身😂😂😂😂😂
顏同學在最後對陳同學的保護,及陳同學和陳媽媽在整個時間中的作為都讓人看見台灣社會裡的人性之美,整個事件的判決也看到司法體系中的公平公正,既補償了受傷害的家庭也讓熱心人能堅持他們樂於助人的心,還讓學校提升了殘障人士的保護措施。失去一個生命實在可惜,但結果卻是令人欣慰的,願台灣社會能繼續有良好的糾錯功能,保守一個健康社會應有的溫情和愛。
不管最終判決如何,不論自己在網路影片看過多少”暖心”伸援手影片,即便自己都會因為影片內容而感動落淚,面對類似的情況,我只會選擇打電話叫救護車然後轉身離開,因為台灣這個社會已經不再那樣簡單,如同今晚買晚餐路邊一個中年大叔躺在路邊花盆上,路上人來人往,我選擇打119就離開,回程看到有人叫他也有人拉著他,可能會被覺得我冷血,但坦白說,真的跟我沒關係。
我連打119都不要,除非那邊有明顯監視器
陳媽媽的聲明真的很有智慧
感謝社會大眾的協助
同時也勉勵大家 不要吝嗇自身的善心
來協助其他需要幫助的人
願 好心人有好報
沒想過,顏爸爸50分鐘後到校才送醫,難道顏爸爸沒有責任嗎?學校老師都已將救護車叫到了
顏爸爸問題也很大,怎麼會有臉反咬陳同學🙄
對啊,根本故意的
藉由指控別人,來掩飾自己的過失
對啊 顏爸爸也要解釋一下自己到底在幹嘛吧🤨
雖然陳媽媽最後的聲明十分的感人,
但我相信陳同學自此之後他的助人之心絕對也被消磨的差不多了
現實是很骨感的...
對方說的好聽,只要一個真相,要求高額的賠償,根本就是想趁機撈一筆,拿了這一筆錢,引來其他幫助玻璃娃娃的忌憚,這家人很好意思喔!人善被人欺,況且顏同學知道自己身體狀況下,還同意接受幫助,這樣也需要負一部分責任,一旦答應,而且被抱起來,就要開始承擔摔倒風險的可能性,任何事情都是非100%的絕對安全,或著絕對的危險,但是玻璃娃娃本身就存在這高風險,來到學校上課,就是希望過一個正常的學生生活,正常的學生生活,就是包含了磕磕絆絆,所以既要正常,又要高度保護,因為賠償金額是700萬,這裏面存在著這家人滿滿的不負責任跟貪婪。
媽媽的感言把我看哭了
社會還是需要善心人士即時伸出援手的,別冷漠,善念會回到你身上,哪天你也會用得到的
我深刻為顏家痛失親人而感到悲傷,白髮人送黑髮人何其不幸
同時也因顏家求償的嘴臉覺得極度噁心!!
這世界的冷漠,你們要負一部分責任!!
再請問這位顏姓父親,每個人都有責任的話!那你延誤就醫錯過最佳救治時機,請問你該負的責任你擔了嗎???
你過失殺了自己的親生兒子,這是無罪的嗎?
一句話!不要臉!!(#`皿´)
如果是正確流程送醫 或許才有資格談賠償
但顏爸爸才是真正造成延誤就醫的人
就是 不要臉
當初如果讓救護車先帶孩子去醫院急救檢查或許不會有後面的憾事,但是事後顏家的嘴臉真的太噁心了!一點都不值得同情,多給他們一點同情就是對同情心的不尊重
我只是一個沒錢又窮忙的人
幫助他人聽起來很美好
但我還是選擇冷漠以待
讓有錢又有閒的去幫吧
我們一次都賠不起
是誰說不需要救護車的?想不到10分鐘的承諾、推遲40分鐘才到場、竟然只有20%的過失責任哦?顏同學沒有錯、但顏爸很會卸責…20%的判決…叫人啼笑皆非
何止啼笑皆非,笑死了。呵呵,我身體也有問題,可能我比較極端,我覺得身心障礙者你就是有罪,不要說什麼不是自願的,與其抱怨社會不如一頭撞死,你確實是給社會造成困擾。自己生了問題的孩子就要自己負責任。
那個說20%的,只是跟家長說你們也有責任,不能全怪在陳同學身上。
並且還把陳同學的注意義務降低,認為不能將成年人的注意義務放在16歲少年身上。(認為陳同學已經盡力他能盡的注意義務,不能算過失去)
最後判免賠,其實都已經盡全力替陳同學在法律上解套了。
結果還是被你噴😂
責任的認定比例有一個常用的「主力近因原則」,說白話就是造成結果的各項原因,按照「是否主要原因」與非「靠近結果遠近」去做衡量。
有一點點數學上的充要條件的邏輯思維在裡面,是有公式的。
我原本是熱心民眾,看到有需要幫忙都會上前,即使自己遲到也會願意幫忙。 直到有一次我幫忙一個坐輪椅的阿伯過馬路,沒想到他突然回過頭問我一個小時多少錢?說著就要對我襲胸,我馬上直接轉頭就走,放在路邊就不理他了。在這之後我只要看到有需要幫忙的人都全部視而不見,因為不關我的事。不是我冷漠,是我不想再度受傷。
噗...這跟那有什麼關係,身障或行動不便的人,本來也就會行為偏差的人,好手好腳的人也會有行為偏差的人🤣🤣
之前國小二年級班導師上課就一直提這件事,老實說到現在我也不太敢隨意幫助別人,雖然我是醫療人員,但在路上遇到需要協助我都會卻步,畢竟還是安安穩穩的過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了,有時幫的太多反而惹來自己一身事,真的會覺得這世上有好多事情都很兩難,很無奈,當人真的好難好難
爸爸自己說10分鐘後到結果拖那麼久,自己的責任不追問反而緊咬陳同學,說什麼只要道歉真相不是要錢,那就不要求償阿?是不是也有可能更早送醫救回一命?如果真的這麼在乎兒子的命,不管怎樣早一秒也好先讓救護車送去才對吧?退一萬步來說,最終審的時候法官也有問要不要撤銷告訴,顏家還不是沒有接受這樣提議?反而是過世的顏同學比起爸爸更明事理,臨終前還說了那些維護陳同學的話...。陳媽媽最後的聲明更讓人看出家長看待事情不同的高度...。我相信陳同學一定會一輩子自責,這份遺憾跟苦楚有可能隨著時間減經一點點但絕不可能遺忘,箇中煎熬甚是苦痛,真令人心疼...。
我自己覺得,最自責的不是陳同學,而是當初因寂寞,所以也想下去參與課程的顏同學,過世的顏同學倘若靈魂守望著家人與陳同學,看到自己的父母對自己的同學纏訟六年,還讓很多人負面輿論指向與事件無關的身障者和玻璃娃娃協會,我想顏旭男同學,一定才是最後悔的那ㄍ人。
我很喜歡這部影片,是很貼近自己的生活並且理所當然覺得幫助是很正常的事情,陳媽媽觀念才能教育出這樣的陳同學及幫兒子走出陰影,還好台灣還是友善且有人情味的
那個時候我年紀還小,可是這案件讓我印象深刻,當時的想法真的也是好心沒好報😟
我自己本身也是身心障礙人士
我個人認為沒有人有那個義務去幫忙任何人
學校就算沒有完善的殘障專用設施其實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自己將孩子送到不適合他的環境上學
卻把本該照護的責任甩到別人身上
他父母花了時間成本跟大量的醫療費用投資在這個孩子身上
事故發生後孩子沒了解脫了 所以趁機把以前的損失討回來
左思右想還是覺得他們是這樣的心態
不然怎會拒絕先送醫?
聲稱為了討一個真相而咬死不放一個未成年
難道他們沒有想過如果當時陳同學為了保護他摔下樓梯的那一刻撞傷脊椎
最後終身癱瘓 肯定又是另一種說詞了呢
最無辜的還是那兩個孩子
若論道德觀其實也早已扭曲了 老一輩的人甚至會用道德綁架一個人
不是好心沒好報 是真正的好心好意是不求回報的
聽到前面玻璃蛙爸在救護車到的情況下拒絕救護車協助送醫,硬要自己開車過來耽誤50分鐘的黃金救援時段 我就覺得怪怪的了
我覺得比較大的可能性因該是 畢竟生下生心障礙的小孩原本就讓父母承受得非常大的壓力和挫折 然後就遇到了陳同學這個轉機)後面不好說了
但也可能只是單純遇到優關小孩的生命危險,所以一時間無法相信醫護人員的專業
不過我覺得不論人生再怎麼苦,或是生下生心障礙的小孩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和挫折 這樣從好人身上坑了那麼多錢
雖然我不是閻羅王 但是這樣感覺還是很不好吧...
我覺得我如果是那個陳同學,無論今天家屬是否告我,我可能一輩子都無法為自己犯的這個錯釋懷……
感覺陳同學跟陳媽媽都是善良的人,希望他們一生順遂、平安
其實我覺得責任應該50/50
學校和顏爸爸各半
畢竟學校設施有問題(造成事件發生)
爸爸延誤就醫(間接導致離世)
然後陳同學已經受到心理上的自責了
以後就請陳爸爸自己照顧小孩,不要在害其他善良熱心的人士被告了
@@lukaku1142 說個地獄一點的,他也沒有小孩要照顧了QQ
@@lukaku1142 是顏爸爸,不是陳爸爸
@@terozero0616 蛤 你沒有好好看影片喔 他們有兩個孩子
在台灣出事一定要找人來背鍋,一定有誰受到處罰。都不能讓自己吃虧
有!!!!當年老師說這起案件 也告訴過我們:幫助別人很好 但是要量力而為 如果沒有足夠的自信 就不要多此一舉。老實說 的確也影響了很多人
很佩服陳媽媽的正面看待,助人為樂,用愛延續
很棒的視頻素材!
兼具教化與反省。
您是個難得的視頻主!
在流量第一與嘩眾取寵的世下,貴頻道更顯一股清流,且取材別具意義。
希望這如沐春風的好視頻,被更多人看見!(已訂閱支持)
判決一二三次都是高低起伏的跌宕,最終判決的確是較符合大眾觀感,陳媽媽的話聽了令人動容,相信誰都不願這樣的事情發生
我記得這新聞一出來,我媽也叫我不要太熱心去幫助別人,弄不好還要被告,好心有什麼用,只會被有心人利用。
另外口吃那段表演我很喜歡,希望以後還有機會看到。
贊同,那一段我也笑了🤣🤣🤣🤣🤣
我也經歷過類似的事從那次以後即便眼前有人有難我也不太會去幫忙誰知道幫了會不會出事,除了玻璃娃娃事件外還有一件也很類似,一位阿伯中彈跑去超商求救結果無人幫忙報警叫救護車就這樣死在超商門口,玻璃娃娃事件影響真的很大就算不是身障人士只要有難的人幾乎沒人願意上前幫忙,顏家大概沒想到他們搞這一齣影響會這麼大
我去年底剛好跟孩子講這個故事,希望他們熱心幫助別人時也能自我保護,沒辦法,現在的人你幫也不是,不幫良心也過不去,針對事情考量變成我們的課程。
我反正是絕對不會出手幫陌生人啦......
當然要是我身邊的人出了什麼事被人冷漠以對,我也不會怪他們,這社會變成這樣不是他們的錯,他們只是跟我一樣怕攤上什麼無妄之災而已
我只能說我個人對我自己的"量力",就是我無所可為,你永遠不會知道你舉手之勞扶起的人會不會是另一個顏爸或是徐壽蘭
不是啊...救護車都在面前了,卻不要他們協助載去急救?這是什麼想法🤔
而且都已經到了還叫回去,好瞎
這一摔不只逝去了一個性命,也摔碎了一個善良的心..
我想 也摔碎了一個社會
也摔碎更多有心想幫助卻止步人
不是這一摔,是這一告
爸爸自己說10分鐘到,結果拖了50分鐘⋯可能那黃金10分鐘讓校方叫去的救護車送醫,能挽救他
仔細想想很可能爸爸自己也不養照顧這個兒子了,所以找到這機會就拖延就醫不死也能讓兒子重傷讓同學負責兒子的一輩子!!
現在碰到事了 第一看狀況是先打110或119
第二 當事人與其它人也不要靠近
1、好心不會有好報的(看看爬在社會頂端的人,有好人嗎?假面居多吧!)2、孩子幫助人善良的心在這事件中完全崩潰了!是提告的人骯髒所賜,也教會了社會
CPR被提告那案件是我同學的公司
他說最後2個人都被離職了⋯
因為老闆不想有太多糾紛
這老闆完美詮釋了什麼叫落井下石😢
最後的聲明真的心暖❤️
好有智慧的母親
最後很想問
到底拒絕救護車送醫的理由是甚麼
1.因為當時醫療資料調度沒有現在如此先進跟快速所以顏爸爸選擇自己送到兒子平常就診的醫院嗎?
2.擔心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如果醫護人員不專業導致兒子受傷更嚴重嗎?
雖然不管是哪一個,好像都沒有意義了
但我還是希望這社會不要善意全沒😭😭
每個人都會有需要幫助的時候😭
真的只希望世界和平😭😭
陳同學可以告顏家 誣告 嗎?
顏爸爸說自己10分後到學校而拒絕學校叫的救護車,但拖到50分後才到校,錯失搶救的黃金時間,感覺另有意圖...
陳媽媽真的有智慧,換做多數平凡的媽媽遇到這事,陳同學這個人可能就沒了…
16:27最後陳媽媽的聲明很感動,但是… 紅衣服的人,妳闖紅燈啊😅
有人願意幫助行動不方便的同學就已經是一大善舉了,對方的家長未免太沒道德觀念,別人幫助了自己的小孩不但不心存感激,卻還一昧地指責年紀尚小的小朋友,抓著人家不放,實屬是有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父,果真是人心啊!
不過這也是一個很好的社會議題,感謝講解!真的值得人們去深思熟慮
我還是相信社會黑暗中依然有會伸出手幫忙的人照亮這世界
畢竟我們幫忙人也不是為了好報,
而是心理使然呀!
有關林志穎的事件:
職業需要需要修基本救命術課程,其中講師提到有立法保護在危難時救助其他人而導致傷害是可以免責的,但如果本身就是在執勤公務的人員就不行了!
見緊急醫療救護法 14-2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刑法24-1 :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哥哥記者會時說只是要個真相
這事件的真相不是蠻明顯的嗎😂
其实整个部分我最不理解的就是为什么父亲还要拖延时间自己去接颜同学去医院 根本迷之操作 说点难听的话 感觉颜家会想要提告陈同学 根本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感觉应该付最大责任是校方
覺得最應負責任的是顏家的爸爸,延遲送醫50分
這個爸爸只想要錢吧?當然會隱藏自己的責任?
我也完全不懂救護車都來了為什麼還要堅持自己送,如果說是像國外要支付高昂費用那還說得過去,真的很難讓人不往陰謀論方面想
@@Silverwolf_7 真的,他爸照顧兩個玻璃娃娃兒子10幾年會不知道嚴重性嗎,居然延後50分鐘才到場...
雖然也可能是有很緊急的時間纏身啦,可是這樣應該要致電學校再重新叫救護車呀,或是叫媽媽先過去之類的..
看完想起曾經在去上班的路上,時間大概是五點出頭,天都還沒亮、飄著霧氣還有點冷的時候,我看到有一個老阿伯跟他的機車倒在路邊,當下去看阿伯還有意識但不能正常交流,身上也有明顯擦傷,沒有多想就選擇撥打給警察
後面等警察跟救護人員抵達確認可以走之後我就去上班了,而後在公司接了兩、三通警察打來確認現場狀況的電話
而中間警察忽然提問:「其實人是你撞的吧?」
我當下聽到真的覺得很傻眼也感到很無辜,雖然知道保持疑心是作為警消人員該具備的能力,但現在想到都還是會覺得蠻心寒的🥲
(後續阿伯到底是如何我就再也沒接獲到任何消息了)
可以理解顏家失去兒子的痛苦,但畢竟陳同學是好心幫忙,又不是惡意傷害顏同學,而且顏爸爸自己一開始也不重視兒子受傷這件事,才會拒絕救護車,自己拖拖拉拉50分鐘才到校載兒子去醫院,兒子的離世顏爸爸自己也要付一點責任!而且人家陳同學沒有那個義務要照顧你兒子~憑甚麼有需要就叫人家幫忙,出事情就要人家負責?緊咬陳同學要他賠償真的有點說不過去~🤨
幸好最後法律還陳同學一個公道,也希望陳同學可以忘記這傷痛,但也不要放棄自己的善良,勇敢面對未來~🙂
小時候老師安排我在戶外課程時負責陪同一個患有心臟疾病的同學(只是因為對方速度比較慢讓我在旁陪伴而已),結果我媽一知道嚇得找老師了解情況,知道老師要我做甚麼後才安心。我好奇問媽媽為什麼,媽媽告訴我這個故事,並要我如果幫助同學就要小心一點
(我和那個同學到畢業還在聯繫,交情快十年了)
這在我的高中,當時學校鬧很大。學校的迷你體育館在地下室,下雨天樓梯是真的會很滑。悲劇真的沒有人希望發生,希望陳同學也能走出陰影。
真的!!! 我之前還在樓梯差點跌倒
廣設科簽到
之前在老Z那邊有看過這個案件了
然後再加上我之前看過一堆利用良心做壞事的案件
我的感想跟現在還是一樣
幫助人是警察跟消防員的工作
我們一般老百姓想幫助別人
還是捐捐款就好了
出錢就好,別出力了
不是我沒良心,而是我沒本錢惹上麻煩
哈囉 你好 自從最近保母虐死孩童的事件出現後 我的youtube跳出這個頻道 聽了幾個影片覺得你在社會議題上的解析很不錯也很用心 謝謝你 如果台灣的新聞媒體有你一半的精神就好了
冷漠見死不救=無事,善心幫忙=身敗名裂,小學有同學在我眼前奔跑結果踩到水滑倒,幫他扶起來送去保健室後,竟跟導師說是我推的,當時沒有監視器,導師一句不是你做的幹嘛送去保健室,我的下場是被揍一頓+道歉+通知家長(當時還是權威教育)。
這件事幫助我很多,讓我以後面對突發事件就事趕快無視並離開,也別打什麼電話,當自己是路人就好,這樣都不會有事,否則當事人肯定是一陣亂咬,像是什麼:不是你做的幹嘛報警、不是你做的幹嘛幫忙等等之類。
這種同學太可怕了😢
雖然結語盡量做的不會太冷漠無情,但此事件還是證明在台灣行善的成本還是太大了。
我的因果關係個人理解
1.如果顏家了解景文的無障礙措施以及雨天積水問題做處理(不讀此校/建議改善/特別少上高風險課程)以及找個人看護 是不是有可能避免這個狀況
2.再往下景文高中也知道自己收了弱勢對象但並沒有了解他的需求來改善校園環境
3.孫同學是主要負責照顧的話 那他是不是可以留下SOP 以及他缺席的應對方法
4.陳同學對於周遭環境的風險評估
只是1跟2順序就看辦學要多主動負責提供安全的環境給所有人
申請了也要經費下來才有辦法蓋
有時候也真的不是不想修無障礙措施
還有車禍的時候有人幫忙報警,結果反被對方家屬當成肇事者告上法庭,雖然最後還他清白,但是也一樣經歷漫長的訴訟。
這事件真的很有印象,dk講起來我才想到為什麼我對身障的人不敢隨便靠近,我自己也是秉持日行一善的原則生活,但這世界不可預料的事太多,身障、孕婦、老人、小孩這些社會上最需要幫助的人,法律上讓人有避之唯恐不及的光芒,只能說要幫助弱勢團體的人一定要留下很多證據,錄影、錄音都不要嫌麻煩,因為有時你隨便跟未滿18歲的孩子講話都可能被家長倒打一耙了,就不用問我為什麼知道,社會上就是有這種人。
另外我覺得有一件事也滿有趣的,"量力而為"幫助別人這句話,邏輯上根本不成立,一個人要多高多壯?要多身心健康?視力要1.5~1.0?當時天氣要濕度多少光源多少?對方狀況要多危急?具體到底要到達多少才能幫助他人?如果要"量"力而為,法院可以給一個數值嗎?給一個"幫助方程式"嗎?讓民眾可以計算自己是否應該出手,還是要頒發善良證?有證的人才能幫助別人?當在危急關頭到底怎樣才證明自己有量力而為?量力而為後不會有意外嗎?別說一個小孩子能不能評估,就算在座都是科學家博士都不一定有答案,那麼憑什麼證據證明人家沒有達到量力而為?一切聽起來真的很荒謬...........
現在來看,真的感觸很深,這個社會真的已經在強迫我們不是要做一個善心人,越來越多這些好心人被告的事情發生,我只能說人善被人欺,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