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азмер видео: 1280 X 720853 X 480640 X 360
Показать панель управления
Автовоспроизведение
Автоповтор
其實這傢伙蠻屌的,不爽歸不爽但不是把怒氣發洩在警員身上,而是直接推動法案修正,讓其他民眾可以更加便利👍🏻
這很難得,觸碰了一些人或部門的不合理利益讓所有人獲益,而不是僅僅解決自己的問題
我覺得兩邊都做得很好啊,警察按照法律,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沒有因為議員身分特殊就放水。參議員也沒有說到耍特權,他只是跟警察抱怨說他覺得這法律很不合理,並且打電話給政府高層進行詢問,還是乖乖讓車拖走,也沒有罵東罵西,只是說要修改法律,而修法,或立法本來就是他的工作,沒什麼不妥。比上次那位馬丁好多了,那位是直接威脅警察說要讓他沒工作。
我支持议员修改这项愚蠢的法律。我更佩服警员在面对大人物之时而临危不惧。
認同!
這就是為何美國是最強的國家,而兩岸都不是入流的國家
@@毘沙門天-i4f 那你是还没刷到被警员拦停而暴怒的美国政府官员🤔
@@ineverwin4890 求連結
@@一個人-p5m ruclips.net/video/C6n_SC5xgeA/видео.html
其实,反而要想想当初是谁设定这条法律的,直到参议员亲身经历过后,他才知道这严法对民众造成多大困扰,才会主动去修法。
多數政客高官都只會雲,沒給他狠狠地痛過一次根本不知道自己訂那什麼智障法律
先不管其它過程合不合理什麼,也不管原法條合不合理的部份。凡,官員只有痛在自己身上,才會知道要去改善(修法),平常老百性反應經常都被忽視,只能說官啊~人性啊!!
有可能就時空背景吧例如當初是剛剛開始推行定期車檢所以要求比較嚴苛 雷厲風行....但後大家都知道遵守後 就顯得懲罰太重不合時宜了
@@賢-p7b 這些年肯定有人申訴,但是沒痛過的官員嘗試修法了嗎?還不是要等到官員痛過一次才願意修法,各種百姓痛過的申訴還不是都被官員無視,因為他們沒痛過不知道智障法律的智障之處
车被拖走后,需要付高额的管理费对吧?那么只要去调查那管理费的钱进入谁的在口袋里,然后再从那个家伙那里开始调查就可以找到罪魁祸首了。当然注册局也有嫌疑。
沒有即時繳費 > 直接升級到扣車,該條法規明顯有點問題按理中間應該要有一個催繳通知、以及容許補繳的緩衝時間,而不是直接把事件升級到最高
主要是要去驗車
@@lcc_moi 因為舊的法律是直接扣車,然後等開庭,收你一個月以上車輛保管費,你也無法驗車補救,等於是變相增加高額罰款,法院判的罰款搞不好都沒那麼多。
但也是要有日期限制片中指出,超過30天
@@huart1893 但是舊法律直接扣車,車子也驗不了啊!只能達到懲罰的作用,無法治本
最初的原因估計也很簡單因為年檢註冊與保險掛勾過期1個月以上的車 有高機率 保險公司不會承認其保險 亦或不給予投保因此其車輛在道路上 有著更高的危險性 尤其是對於其他用路人而言他們可能將在與其車輛發生事故後 得不到任何補償所以 直接扣留車輛 讓其不再上路 保護其他用路人😂另外 過期一個月以上 在信用至上的美國 也是一個信用受損的大事情
我覺得參議員沒啥問題,該給罰的也給罰了,拖吊也給拖了,只是說出自己的意見罷了。我挺喜歡這種參議員的。
这位参议员要比那海德明智配合的多,既然法律是这样定的就只有先服从,然后再用正当的途径提出修改,还真的将法案修改成功了,也为那位忠于值守严格执法的警员点赞,当然,我也明白这在我厉害国是不可能发生的,只要当权者遇到这么不长眼的警察那就是他自己找死!而且得不到任何人同情!
+1
这就是底层监察逻辑,虽然在权力上。参议院权力要大很多,但是底层监察以及尊重法律的力量的强大太多了
台灣也差不多尤其你看擋風玻璃上貼什麼XX議員助理 XX立委助理的利用職權狐假狐威 警察也不敢刁難華人社會都差不多是這個德性
说美丽国就说美丽国 扯什么厉害国
@@lynzhu3343 被揭短让你急了哈🤪🤪🤪
我觉得参议员修改法案没毛病啊,他又不是说registration 不用RENEW,只是不需要被拖走扣留(因为美国拖车和扣留的费用是非常高的),只要在出庭日之前RENEW就好了,这样更加人性化而不是一味惩戒。顺便提一下,30天GRACE PERIOD是因为REGISTRATION 上的日期只会精确到月份(不会到某一天),所以只要在下个月之前RENEW就好了。
本來以為是參議員又耍官威,看來是很合理的修法
我也認為
還沒改以前,只能接受
@@williamlee0225 有些事情也是没办法的。至少有相应的渠道。只能说这就是社会发展的进步。法律没有及时跟上社会的发展。只要有进步是积极的。
@@徐超-w3p 法律不是這樣解讀。是百姓受教育跟不上司法改革的腳步。修的每一條,都用集體平均教育去計算。那不是刑法,違規而已,才可這樣變動。
@@徐超-w3p 憲法>多數民意>刑法>民法。民主國家修法的公式。崩憲→所有法律失去效用,暴力為王。如:蔣毛引發的的戰爭
只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够让所有人都能体会到法律的正确性和必要性。
这才是法治国家,议员可以改法律但在这之前必须遵守法律,打电话给哪个当官的都没用,敬佩。
給這個議員大讚~我覺得他做的沒錯~就是親身經歷才會知道民眾的困擾~這樣修改法律不擾民也讓民眾不因為車輛被拖走而困擾
這算是很棒的公民教育課程了。議員是受選民託付修法、立法的專業人士。法律細節很多,所以不知道有這一條,可以理解。但他用詢問知悉並且遵守。這是再好不過的示範,會很讓百姓與執行官員安心,對選舉很有幫助。他可以提案修改法律,但不代表結果必然。(此案事後是獲得多數代表認同而修改了)雙方彼此尊重,守住自己的分際。不濫權不踰矩,不作人身攻擊;這種社會比較有希望。
不錯...希望臺灣的政府官員也像他一樣..把一堆不合理的法律修改一下...不過臺灣官員都有司機接送...而且看到是官員基本上就祝你有美好的一天...
看来台湾的法治和美国比还有一点点距离,不过比大陆是强一万倍都不止了。
台灣的政府官員没這項困擾,他們有很多方法的,而老百姓呢?當然是没啥辦法的,乖乖受罰就是。
@@ytg6352 @@在台灣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老百姓有的是辦法好嗎,你沒辦法是你對自己手中權力的無知或是無視,任何你覺得不合理的市政,你可以找市議員,不合理的法條你可以找立法委員在台灣老百姓權力大著勒,還是你以為鄉長里長市議員立法委員只有出席婚商喜慶的功用?
@@nukeraatony8378 我爸媽就這樣啊==只會一直罵給自己聽有什麼用。我都打市民專線,很快就解決了。
說到臺灣,就不能忽略臺灣百姓創下的紀錄,在2020年一月十六,全台灣有一千三百多萬人,被兩個王八蛋騙走了選票。
为参议员点赞!这才是真正,自由、民主、公正、人人平等的社会。一个伟大国家的基石。
真赞,不涉及到自己就不会考虑这项法律是否合理。千千万万被扣车的苦平民却没这个权利。
很好啊 就是要多搞這些參議員,當他們感同身受的時候才知道他們訂的法律有多智障
@@quyuzhou 民主國家的百姓也當然有這權利。實名提案、投票給承諾修法的議員、向現任議員提議修法、由工會陳情、民眾集體抗議遊行等多種方法,但民眾要團結起來行動才行,因為是民主法治國家,人數要佔大多數才有效果。這麼多方法可以改變法律,也難怪牆國人不懂,中國沒有參與法律修改的民主權。
@@BeginnerStudioGames 哦?那为什么这么不合理的法案,人民的声音听不到,议员体验了一次立马能改?如果这位议员没有这么幸运的体验了一次,不知道坐在议会的有钱人们会不会Give A Shit? 不知道陈水扁的钱是哪个富豪贿赂来提出某个方便这个富豪的法案。不知道百姓有没有这个权利呢?中国的领导人可不都是毕业论文都造假的博士,不知道人民的需要是什么。不知道民主的台湾有没有一个法案针对领导人学历造假可以弹劾?还是只能忍着继续被骗呢?
@@quyuzhou 正如先前我所說,不合理的法案,需要經過合法的方法去提案並且推動,經過多數表決後才能立法草案。以此例來說,你我並不知道有沒有人民經過我說的那些方法去團結推動,你便預設立場的去假設「人民的聲音聽不到,因為議員親身體驗才去修法」,事實可能是多數人嫌麻煩而懶得去推,乖乖守法就好,也可能是有人推動但人數過少所以推不動。不管是哪一種可能,都不可能是「大多數人民去抗議修法,但高官聽不到而不修」,民主國家只要有絕大多數人去推,就一定能修法。反過來說,如果只有少數人民去推,就算是尊貴如議員來提案,但其他多數的議員反對他,他就無法修法。如果今天這個視頻是議員被罰但他學海德明不遵守法律,代表他犯法;又或者是他遵守但懶得去推動修改這條過時的法律,甚至是有民眾去他那陳情但他不肯修這法,那就是他瀆職,沒有好好做好他的議員工作。但這視頻明明是他覺得不合理,仍乖乖守法被拖吊,然後再經由正當的提案式、經多數表決通過而修法,這在你眼中卻成了權貴特權?陳水扁貪汙,並在他擔任總統的期間被起訴並且判刑,這就是法律。如果按你所說的想要朝諷台灣政治,應該是「陳水扁貪汙,但因為法律允許讓總統貪汙,他沒有任何法律後果及政治後果」,你的邏輯很有問題。正如同你說的,蔡英文的博士論文有可能是造假,也有可能不是,是值得各界去追查真相的,所以國民黨及中立人士會帶著質疑的聲音去追查及討論。台灣的任何政治人物,下至里長,上至總統,都是如此。只要有多數人去提案彈劾並且全民表決,確實能使蔡英文下台,甚至判刑都有可能,這就是民主法治國家。而至今她仍連任,穩坐總統之位,就是多數人仍是支持她。像我個人是反對她的,我是支持民眾黨的柯文哲,但在民主選舉下,她仍是連任總統。反對黨如國民黨、民眾黨、新黨等其他黨派或小老百姓,也只能遵從並繼續監督政府,任何不法、不公之事就去追查、報導、批評。這是中國所做不到的,因為缺乏民主權及自由言論權。美國不是樣樣都好,美國的歧視非常嚴重、槍枝氾濫、黑幫橫行,這些都是反面教材,但美國的法治、民主自由權,倒真是值得我們去效仿。
这是真正有水平的处理,不管你多不爽,现场一定要配合。当然事后可以通过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或者索要赔偿。或者修改法律(大雾,划掉)不要说什么担心事后吃亏,如果你现场反抗,吃亏更大还得进局子。
YT是可以留言被划掉的字的 -如同這般-只要 "(空白)(減號-)你要留且划掉的文字(-減號)(空白)" 即可
我也非常比喜欢这样的法令。希望能废除,甚至废除年检政策。
當下情緒是一定有的,車子被扣,而且歐美這種地大的地方,進城可能要1小時以上如果當下有事情要處理一定整個頭抱著燒,但是他沒有遷怒警員,後續還真的修改法律成功真的讚!
有时候法律也未必是完善,难得有这位参议员先生挺身而出,在公在私,是件好事。👍
这才是真正的政客,满分💯!
換個方向想他言出必行真的成功
你的視頻 我花了三天兩夜 全部看完了
政客和公務員只有親身經歷,才能制定出合理的法律與規定。但東方文化中對權力與權威對基層的打壓,基層對權力權威的怯懦,最終讓這些政客無法體會。
正如參議員所說,這片土地充滿著自由與勇氣。而之所以這片土地能夠擁有自由與勇氣,就是有這樣能夠不畏權力的秉公執法的警察.以及所有能在電話中回答"這就是法律"的公職人員,以及最重要的"能夠實踐法治與自由的環境"才能構成上述的結果,以及讓我們看到這部參議員被拖吊令人拍手稱快的影片XD
但是,現實是現在有很多違反自由的法律存在於已經自由了至少100年的美國嗎?
为警员勇气鼓掌
警察與議員都表現出專業.....
真的!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台灣也能變這樣。現在警察怕惹上麻煩同時也沒保障,立委議員耍猴戲!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bo-yanshen8912 「有問題你可以去申訴,我負責的是開紅單給你」我反而覺得台灣的警察太濫權了
@@bo-yanshen8912 台灣的紀錄儀 會被說 故障 無法檢閱
其實這一案件警察的言談有點不好,老美熱愛對抗強權,這種不是直系上司的他們最愛弄,還有開豪車的有錢人
@@ImRyo585 申訴是沒關係,但要有相對應的罰則,例如申訴成功,需依情結輕重,輕則小過一支重則大過一支,這會直接影響到他們的升遷,我想沒有哪個員警會跟自己的前途開玩笑。
有些法條自己親身經歷過才知道多麼擾民,如果一直發生在別人身上則不會
耿直坦率的议员,严格执法的警员;改变不合理的法条。错误永远在真实与真相面前低头,而不会向人为造就的短视认知低头!!!
这个法律也是无语 确实需要改
很合理阿 很多保險或是檢驗 有時候沒接到通知 等發現就過期了....罰錢就好 扣車很影響生活
我們就是需要這様的官員和警察
一开始我以为又是哪个在耍官威,看完后我错了,这法条真的很蠢,美国每个州都有很蠢的法律,真需要向他这样的官员好好修法
在台灣 敢這樣對議員。員警懲處調走局長 分局長到議會罰站,還要員警記住這些偉大的議員 長相,以免惹議員不高興
經歷過8年, 每次都是當作大事般的準時赴檢繳費, 紐約州貼在車窗上, 紐澤西州貼在車牌上. 參議員有很多車, 沒注意到很正常, 市長與警察局長不買帳也很正常. 參議員卡不到市預算, 只可能對市長選舉提名人有影響力, 也可提議州議會立法. 謝謝哈爾濱參議員, 雖然不是所在州, 這種因法律實用性不適而修改法律的精神是值得讚許的.
很多法律就是搞到最上面的人 才會有機會修改 就像這個
還以為也是個耍官威刁難警察的議員,結果不是!歐美不愧是民主的發源地今天換作台灣的議員被當場扣車現場大概就是議員辱罵+毆打員警、自己強行把車開走並要求該警察隔天寫一份檢討報告,叫警察局長帶著員警登門跟議員道歉!這是我當警察的表哥的親身經歷,他後來心灰意冷自行提出離職去做小生意了。修改法律?台灣很多議員紅白場都跑不完了,哪還有時間去研究法條的不合理並要求修改!而且很多議員的法學知識觀念嚴重不足!
挺好的!一方面遵守法律,一方面又推动法律改进
不錯啊因為有時真的太忙忘記驗但是偏偏攔下來要被拖走代表後面的事也都耽擱了是真的太麻煩了
其他州我不知道,纽约这里拖车一次500,停车场存车一天200,你停一个月试看看
美元?
@@hfishball11258 當然
i’m not mad on you 看到這段就覺得他很棒雖然違規是真但是法也有不合理的地方
这才是议员啊,遇到不合理的法律就提案修例,上次那个耍官威的准国会议员不配和他相提并论
最後講的很好
这个法律很恐怖,拖车和存车都超贵的
非常的好🇺🇲❤🎉💪👏👏👏
前挡风玻璃的是inspection, 车牌上的是registration
讓我想起超時空戰警的爵德判官,我就是法律
那麼反應好好哦,沒有耍大牌,明白警察的處理。跟進也好合符公眾利益。
我也是支持修改這法條, 畢竟 沒車在美國, 等於沒有腳, 如果車子被扣押了, 而家中只有一輛車, 車主無論是要去取車, 或者去繳罰單, 都很麻煩, 法律太嚴苛也不見得是好事, 合適合理就好了..
這個參議員感覺真的不錯配合警察 不逼逼 直接翻開手牌 為民爭便
比例原則
兩邊都正確的,都處理的很好
让社会更加合理的运作的实例额,各尽其职,完美
確實,超過30天就被扣車真的有點太過,但是議員當下或許不用那麼生氣,事後再去提法案修改就好。
每個人都守法,和合法的執法,👍🏻
拖车公司: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温暖了四季!
這則合理。參議員配合警員執法,事後提交法案修改扣車的法律規定,程序合法。
议员的做法很合理!
真的是韋大人了 🤣🤣🤣
刀一定要割到自己才會疼的概念
法官被公安截查,法官說我可以充公你所有財產🤭
這個議員處理比上次那個好太多了!遇到這種情形,法律當前還是要先遵守,至於有什麼不爽可以將來再去改,而不是當場耍官威。我也覺得扣車很不合理,但罰款實在太低,畢竟車檢跟換貼紙實在太簡單,找個驗車的地方不到半小時就能弄好,而且車管所在很多超市都有設置kiosk機器,操作三分鐘就能夠弄好,實在想不通那些不辦的人是腦子有病
只能说 这段 哥们 牛了 人家真的把吹的牛皮 兑现了
幸好有这位警员的坚持执法,如果碍于参议员的身份非法放行了,还能完善这条法律吗?民众应该感谢这位秉公执法的警员,虽然这是他该做的.
都是守法, 讲理的人
可以根据这个案例做一项反思调查:谁当初提出设立这条法律的?起因/背景是什么?执行了多少年?扣押过多少车?产生了多少附带的执法成本和罚款收入?这种劳民伤财的法律从制定、执行到终止的全生命周期里的利弊分析。通过对这个案例分析,那些非人命关天的by-law是否可以取消,把落日法则引入到新颁布的法律?
原本也以為是耍特權 但這部影片充分展現 民苦要給官體驗一次他們就知道真的有些法律很不合理後面真的直接修掉該法律真的很厲害也很有效率 哈哈
真的超恶心,我原来因为尾气测不过没有通过年检,在修好之前被罚过两次,而且还不是开在路上被罚,只是停在家门口路边就收到了罚单
有問題的法律 必然得修改 這參議員 很棒~XD
這民代太強了...全數通過
过期30天拖车这个事确实是有点恶心
他说的其实也没错,他不是为了自己,因为他已经接受处罚了,而法律的更改确实能让更多人受益,这样的议员不能说是好但肯定是有用的议员。
30天扣押太不符合比例原則了。這議員太讚了。
這會造福到很多連買樂透都會忘記對獎的人,我也是從未逾繳牌照與燃料稅和強制車險,但曾經買中古車後的第一次驗車,因監理所未寄檢驗通知而收到監理所寄的人生第一張逾期驗車罰單,之後都有收到驗車通知,就沒逾期過!
好議員。真正遇到民間疾苦、才知很多問題是政策錯誤。而且全數通過。
下次中了罚单 会不会修改取消罚单?
其實見到咁多人連registration同inspection都唔識分真係幾驚,知唔知如果inspection過左期而有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係有權不作賠償?俾30日做年檢都唔做一來就諗哩條法例擾民嘅人都幾自私同無知。
有好有坏我驾车20几年,虽然我国没有这种法律,不过我觉得强制拖走太霸道,难怪全部造成废除此法律,议员这样说改法律他有那种权利,警察也没有错。
香港也是強制拖走
大陆也是年检过期需要扣车。
不錯喔.~~不合理的就要修法.`!! 之前台灣皮卡後座不能坐人..後來也是蔡英文跑行程坐後座被報導.才促成修法.~!! 一次解決萬年不合時宜的老法律.~~
這不哈爾濱,大東北嗎
至少他是衝著這條奇怪的法律來的 而不是口口聲聲說要讓警察沒工作
而且他也是說了大實話 他能修法 而且真的做到了
这才是真正的有远见的参议员😬
雙方有理🙂!法,與時並進!
在台灣...等於說真的要等哪個官員被酒駕撞死或者他們家人被撞死,才會去打算真正修改加重酒駕刑責,而不是只是罰個幾萬元就沒事了
这是一个良性互动。参议员的原话不像翻译的那样冲。英文对话中警察说到“这是法律,我无法改变法律”,是在这个背景下,参议员说的,“我可以改变它”。他的确做到了。民众也欢迎改变这个苛刻的法律。
主要是现在的执法警员必须佩戴随声记录仪,所以执法时都必须对自己的工作有负责和交代。
這位議員真的是行動派 不是只會嘴砲的大官 欣賞!
中国所有警察出去执勤时都要有视频记录器,并且直接时时上传到最高权力法律机构存档案,而且全国检查官都可调阅,甚至全国人民都可看。
牛掰啊,我还以为又是一个要公开道歉的
有权有势就是好,想怎么改都行!厉害!
這是好事呀
真正有做事的參議員
當初修法時 可能因為太多人 打死都不更新 所以法律也是有時效性 可以適當的修改
显然参议员是对的,这种荒谬的法律应该被废止。过期未交费应该可以补交并罚款,而无需强制性把车拖走。当然这次警察的执法也是很棒的,没有对参议员网开一面,更没有像上次那样法外容情把警察局长给轻轻放过了。
由此可見,這些人民代表多麼不食人間煙火,時刻伴隨在百姓生活中的法律,還要自己剛好碰上才知道有不合理的法條
Marty harbin 是乔治亚州参议院,一个企业家政治家和基督教徒。于2015年从政。也就是说在此之前他就是个没有从政的公民不要用人民代表来描述他。美国参议院需要每6年选举,跟你们全票通过的“人民代表”不一样
这个可以给他一个赞
所以修法的人要遇到事情才能體會去做改變!!
警察正直不阿,卅參議員能守法並且能說到做到去修改不便民的法令,很佩服
嗯 不得不說 他很有能力!覺得不合理就應該修法 而不是挑戰法律、他也說到做到!
修的好👍👍👍👍👍
看標題以為又是哪個可憐警察和嗑藥的大官,沒想到是個正常的議員,這個法案帶給人的不方便性,從他親身體會後的疑惑中都能感受到。兩邊的表現都很專業。
其實這傢伙蠻屌的,不爽歸不爽但不是把怒氣發洩在警員身上,而是直接推動法案修正,讓其他民眾可以更加便利👍🏻
這很難得,觸碰了一些人或部門的不合理利益讓所有人獲益,而不是僅僅解決自己的問題
我覺得兩邊都做得很好啊,警察按照法律,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沒有因為議員身分特殊就放水。參議員也沒有說到耍特權,他只是跟警察抱怨說他覺得這法律很不合理,並且打電話給政府高層進行詢問,還是乖乖讓車拖走,也沒有罵東罵西,只是說要修改法律,而修法,或立法本來就是他的工作,沒什麼不妥。比上次那位馬丁好多了,那位是直接威脅警察說要讓他沒工作。
我支持议员修改这项愚蠢的法律。我更佩服警员在面对大人物之时而临危不惧。
認同!
這就是為何美國是最強的國家,而兩岸都不是入流的國家
@@毘沙門天-i4f 那你是还没刷到被警员拦停而暴怒的美国政府官员🤔
@@ineverwin4890 求連結
@@一個人-p5m ruclips.net/video/C6n_SC5xgeA/видео.html
其实,反而要想想当初是谁设定这条法律的,直到参议员亲身经历过后,他才知道这严法对民众造成多大困扰,才会主动去修法。
多數政客高官都只會雲,沒給他狠狠地痛過一次根本不知道自己訂那什麼智障法律
先不管其它過程合不合理什麼,也不管原法條合不合理的部份。凡,官員只有痛在自己身上,才會知道要去改善(修法),平常老百性反應經常都被忽視,只能說官啊~人性啊!!
有可能就時空背景吧
例如當初是剛剛開始推行定期車檢
所以要求比較嚴苛 雷厲風行....
但後大家都知道遵守後 就顯得懲罰太重不合時宜了
@@賢-p7b 這些年肯定有人申訴,但是沒痛過的官員嘗試修法了嗎?還不是要等到官員痛過一次才願意修法,各種百姓痛過的申訴還不是都被官員無視,因為他們沒痛過不知道智障法律的智障之處
车被拖走后,需要付高额的管理费对吧?那么只要去调查那管理费的钱进入谁的在口袋里,然后再从那个家伙那里开始调查就可以找到罪魁祸首了。
当然注册局也有嫌疑。
沒有即時繳費 > 直接升級到扣車,該條法規明顯有點問題
按理中間應該要有一個催繳通知、以及容許補繳的緩衝時間,而不是直接把事件升級到最高
主要是要去驗車
@@lcc_moi 因為舊的法律是直接扣車,然後等開庭,收你一個月以上車輛保管費,你也無法驗車補救,等於是變相增加高額罰款,法院判的罰款搞不好都沒那麼多。
但也是要有日期限制
片中指出,超過30天
@@huart1893 但是舊法律直接扣車,車子也驗不了啊!只能達到懲罰的作用,無法治本
最初的原因估計也很簡單
因為年檢註冊與保險掛勾
過期1個月以上的車 有高機率 保險公司不會承認其保險 亦或不給予投保
因此其車輛在道路上 有著更高的危險性 尤其是對於其他用路人而言
他們可能將在與其車輛發生事故後 得不到任何補償
所以 直接扣留車輛
讓其不再上路 保護其他用路人😂
另外 過期一個月以上
在信用至上的美國 也是一個信用受損的大事情
我覺得參議員沒啥問題,該給罰的也給罰了,拖吊也給拖了,只是說出自己的意見罷了。我挺喜歡這種參議員的。
这位参议员要比那海德明智配合的多,既然法律是这样定的就只有先服从,然后再用正当的途径提出修改,还真的将法案修改成功了,也为那位忠于值守严格执法的警员点赞,当然,我也明白这在我厉害国是不可能发生的,只要当权者遇到这么不长眼的警察那就是他自己找死!而且得不到任何人同情!
+1
这就是底层监察逻辑,虽然在权力上。参议院权力要大很多,但是底层监察以及尊重法律的力量的强大太多了
台灣也差不多
尤其你看擋風玻璃上貼什麼
XX議員助理 XX立委助理的
利用職權狐假狐威 警察也不敢刁難
華人社會都差不多是這個德性
说美丽国就说美丽国 扯什么厉害国
@@lynzhu3343 被揭短让你急了哈🤪🤪🤪
我觉得参议员修改法案没毛病啊,他又不是说registration 不用RENEW,只是不需要被拖走扣留(因为美国拖车和扣留的费用是非常高的),只要在出庭日之前RENEW就好了,这样更加人性化而不是一味惩戒。顺便提一下,30天GRACE PERIOD是因为REGISTRATION 上的日期只会精确到月份(不会到某一天),所以只要在下个月之前RENEW就好了。
本來以為是參議員又耍官威,看來是很合理的修法
我也認為
還沒改以前,只能接受
@@williamlee0225 有些事情也是没办法的。至少有相应的渠道。只能说这就是社会发展的进步。法律没有及时跟上社会的发展。只要有进步是积极的。
@@徐超-w3p 法律不是這樣解讀。
是百姓受教育跟不上司法改革的腳步。
修的每一條,都用集體平均教育去計算。
那不是刑法,違規而已,才可這樣變動。
@@徐超-w3p
憲法>多數民意>刑法>民法。
民主國家修法的公式。
崩憲→所有法律失去效用,
暴力為王。如:蔣毛引發的的戰爭
只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够让所有人都能体会到法律的正确性和必要性。
这才是法治国家,议员可以改法律但在这之前必须遵守法律,打电话给哪个当官的都没用,敬佩。
給這個議員大讚~我覺得他做的沒錯~就是親身經歷才會知道民眾的困擾~這樣修改法律不擾民也讓民眾不因為車輛被拖走而困擾
這算是很棒的公民教育課程了。
議員是受選民託付修法、立法的專業人士。法律細節很多,所以不知道有這一條,可以理解。但他用詢問知悉並且遵守。這是再好不過的示範,會很讓百姓與執行官員安心,對選舉很有幫助。
他可以提案修改法律,但不代表結果必然。(此案事後是獲得多數代表認同而修改了)
雙方彼此尊重,守住自己的分際。不濫權不踰矩,不作人身攻擊;這種社會比較有希望。
不錯...希望臺灣的政府官員也像他一樣..把一堆不合理的法律修改一下...
不過臺灣官員都有司機接送...而且看到是官員基本上就祝你有美好的一天...
看来台湾的法治和美国比还有一点点距离,不过比大陆是强一万倍都不止了。
台灣的政府官員没這項困擾,他們有很多方法的,而老百姓呢?當然是没啥辦法的,乖乖受罰就是。
@@ytg6352 @@在台灣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老百姓有的是辦法好嗎,你沒辦法是你對自己手中權力的無知或是無視,任何你覺得不合理的市政,你可以找市議員,不合理的法條你可以找立法委員在台灣老百姓權力大著勒,還是你以為鄉長里長市議員立法委員只有出席婚商喜慶的功用?
@@nukeraatony8378 我爸媽就這樣啊==
只會一直罵給自己聽有什麼用。我都打市民專線,很快就解決了。
說到臺灣,就不能忽略臺灣百姓創下的紀錄,在2020年一月十六,全台灣有一千三百多萬人,被兩個王八蛋騙走了選票。
为参议员点赞!这才是真正,自由、民主、公正、人人平等的社会。一个伟大国家的基石。
真赞,不涉及到自己就不会考虑这项法律是否合理。千千万万被扣车的苦平民却没这个权利。
很好啊 就是要多搞這些參議員,當他們感同身受的時候才知道他們訂的法律有多智障
@@quyuzhou 民主國家的百姓也當然有這權利。實名提案、投票給承諾修法的議員、向現任議員提議修法、由工會陳情、民眾集體抗議遊行等多種方法,但民眾要團結起來行動才行,因為是民主法治國家,人數要佔大多數才有效果。這麼多方法可以改變法律,也難怪牆國人不懂,中國沒有參與法律修改的民主權。
@@BeginnerStudioGames 哦?那为什么这么不合理的法案,人民的声音听不到,议员体验了一次立马能改?如果这位议员没有这么幸运的体验了一次,不知道坐在议会的有钱人们会不会Give A Shit? 不知道陈水扁的钱是哪个富豪贿赂来提出某个方便这个富豪的法案。不知道百姓有没有这个权利呢?
中国的领导人可不都是毕业论文都造假的博士,不知道人民的需要是什么。不知道民主的台湾有没有一个法案针对领导人学历造假可以弹劾?还是只能忍着继续被骗呢?
@@quyuzhou 正如先前我所說,不合理的法案,需要經過合法的方法去提案並且推動,經過多數表決後才能立法草案。以此例來說,你我並不知道有沒有人民經過我說的那些方法去團結推動,你便預設立場的去假設「人民的聲音聽不到,因為議員親身體驗才去修法」,事實可能是多數人嫌麻煩而懶得去推,乖乖守法就好,也可能是有人推動但人數過少所以推不動。不管是哪一種可能,都不可能是「大多數人民去抗議修法,但高官聽不到而不修」,民主國家只要有絕大多數人去推,就一定能修法。反過來說,如果只有少數人民去推,就算是尊貴如議員來提案,但其他多數的議員反對他,他就無法修法。
如果今天這個視頻是議員被罰但他學海德明不遵守法律,代表他犯法;又或者是他遵守但懶得去推動修改這條過時的法律,甚至是有民眾去他那陳情但他不肯修這法,那就是他瀆職,沒有好好做好他的議員工作。但這視頻明明是他覺得不合理,仍乖乖守法被拖吊,然後再經由正當的提案式、經多數表決通過而修法,這在你眼中卻成了權貴特權?
陳水扁貪汙,並在他擔任總統的期間被起訴並且判刑,這就是法律。如果按你所說的想要朝諷台灣政治,應該是「陳水扁貪汙,但因為法律允許讓總統貪汙,他沒有任何法律後果及政治後果」,你的邏輯很有問題。
正如同你說的,蔡英文的博士論文有可能是造假,也有可能不是,是值得各界去追查真相的,所以國民黨及中立人士會帶著質疑的聲音去追查及討論。台灣的任何政治人物,下至里長,上至總統,都是如此。只要有多數人去提案彈劾並且全民表決,確實能使蔡英文下台,甚至判刑都有可能,這就是民主法治國家。而至今她仍連任,穩坐總統之位,就是多數人仍是支持她。像我個人是反對她的,我是支持民眾黨的柯文哲,但在民主選舉下,她仍是連任總統。反對黨如國民黨、民眾黨、新黨等其他黨派或小老百姓,也只能遵從並繼續監督政府,任何不法、不公之事就去追查、報導、批評。這是中國所做不到的,因為缺乏民主權及自由言論權。
美國不是樣樣都好,美國的歧視非常嚴重、槍枝氾濫、黑幫橫行,這些都是反面教材,但美國的法治、民主自由權,倒真是值得我們去效仿。
这是真正有水平的处理,不管你多不爽,现场一定要配合。当然事后可以通过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或者索要赔偿。或者修改法律(大雾,划掉)
不要说什么担心事后吃亏,如果你现场反抗,吃亏更大还得进局子。
YT是可以留言被划掉的字的 -如同這般-
只要 "(空白)(減號-)你要留且划掉的文字(-減號)(空白)" 即可
我也非常比喜欢这样的法令。希望能废除,甚至废除年检政策。
當下情緒是一定有的,車子被扣,而且歐美這種地大的地方,進城可能要1小時以上
如果當下有事情要處理一定整個頭抱著燒,但是他沒有遷怒警員,後續還真的修改法律成功
真的讚!
有时候法律也未必是完善,难得有这位参议员先生挺身而出,在公在私,是件好事。👍
这才是真正的政客,满分💯!
換個方向想他言出必行真的成功
你的視頻 我花了三天兩夜 全部看完了
政客和公務員只有親身經歷,才能制定出合理的法律與規定。
但東方文化中對權力與權威對基層的打壓,基層對權力權威的怯懦,最終讓這些政客無法體會。
正如參議員所說,這片土地充滿著自由與勇氣。
而之所以這片土地能夠擁有自由與勇氣,就是有這樣能夠不畏權力的秉公執法的警察.以及所有能在電話中回答"這就是法律"的公職人員,以及最重要的"能夠實踐法治與自由的環境"才能構成上述的結果,以及讓我們看到這部參議員被拖吊令人拍手稱快的影片XD
但是,現實是現在有很多違反自由的法律存在於已經自由了至少100年的美國嗎?
为警员勇气鼓掌
警察與議員都表現出專業.....
真的!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台灣也能變這樣。現在警察怕惹上麻煩同時也沒保障,立委議員耍猴戲!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bo-yanshen8912
「有問題你可以去申訴,我負責的是開紅單給你」
我反而覺得台灣的警察太濫權了
@@bo-yanshen8912 台灣的紀錄儀 會被說 故障 無法檢閱
其實這一案件警察的言談有點不好,老美熱愛對抗強權,這種不是直系上司的他們最愛弄,還有開豪車的有錢人
@@ImRyo585
申訴是沒關係,但要有相對應的罰則,例如申訴成功,需依情結輕重,輕則小過一支重則大過一支,這會直接影響到他們的升遷,我想沒有哪個員警會跟自己的前途開玩笑。
有些法條自己親身經歷過才知道多麼擾民,如果一直發生在別人身上則不會
耿直坦率的议员,严格执法的警员;改变不合理的法条。错误永远在真实与真相面前低头,而不会向人为造就的短视认知低头!!!
这个法律也是无语 确实需要改
很合理阿 很多保險或是檢驗 有時候沒接到通知 等發現就過期了....罰錢就好 扣車很影響生活
我們就是需要這様的官員和警察
一开始我以为又是哪个在耍官威,看完后我错了,这法条真的很蠢,美国每个州都有很蠢的法律,真需要向他这样的官员好好修法
在台灣 敢這樣對議員。員警懲處調走
局長 分局長到議會罰站,還要員警記住這些偉大的議員 長相,以免惹議員不高興
經歷過8年, 每次都是當作大事般的準時赴檢繳費, 紐約州貼在車窗上, 紐澤西州貼在車牌上. 參議員有很多車, 沒注意到很正常, 市長與警察局長不買帳也很正常. 參議員卡不到市預算, 只可能對市長選舉提名人有影響力, 也可提議州議會立法. 謝謝哈爾濱參議員, 雖然不是所在州, 這種因法律實用性不適而修改法律的精神是值得讚許的.
很多法律就是搞到最上面的人 才會有機會修改 就像這個
還以為也是個耍官威刁難警察的議員,結果不是!
歐美不愧是民主的發源地
今天換作台灣的議員被當場扣車
現場大概就是議員辱罵+毆打員警、自己強行把車開走並要求該警察隔天寫一份檢討報告,叫警察局長帶著員警登門跟議員道歉!
這是我當警察的表哥的親身經歷,他後來心灰意冷自行提出離職去做小生意了。
修改法律?台灣很多議員紅白場都跑不完了,哪還有時間去研究法條的不合理並要求修改!
而且很多議員的法學知識觀念嚴重不足!
挺好的!一方面遵守法律,一方面又推动法律改进
不錯啊
因為有時真的太忙忘記驗
但是偏偏攔下來要被拖走
代表後面的事也都耽擱了
是真的太麻煩了
其他州我不知道,纽约这里拖车一次500,停车场存车一天200,你停一个月试看看
美元?
@@hfishball11258 當然
i’m not mad on you
看到這段就覺得他很棒
雖然違規是真
但是法也有不合理的地方
这才是议员啊,遇到不合理的法律就提案修例,上次那个耍官威的准国会议员不配和他相提并论
最後講的很好
这个法律很恐怖,拖车和存车都超贵的
非常的好🇺🇲❤🎉💪👏👏👏
前挡风玻璃的是inspection, 车牌上的是registration
讓我想起超時空戰警的爵德判官,我就是法律
那麼反應好好哦,沒有耍大牌,明白警察的處理。跟進也好合符公眾利益。
我也是支持修改這法條, 畢竟 沒車在美國, 等於沒有腳, 如果車子被扣押了, 而家中只有一輛車, 車主無論是要去取車, 或者去繳罰單, 都很麻煩, 法律太嚴苛也不見得是好事, 合適合理就好了..
這個參議員感覺真的不錯
配合警察 不逼逼 直接翻開手牌 為民爭便
比例原則
兩邊都正確的,都處理的很好
让社会更加合理的运作的实例额,各尽其职,完美
確實,超過30天就被扣車真的有點太過,但是議員當下或許不用那麼生氣,事後再去提法案修改就好。
每個人都守法,和合法的執法,👍🏻
拖车公司: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温暖了四季!
這則合理。參議員配合警員執法,事後提交法案修改扣車的法律規定,程序合法。
议员的做法很合理!
真的是韋大人了 🤣🤣🤣
刀一定要割到自己才會疼的概念
法官被公安截查,法官說我可以充公你所有財產🤭
這個議員處理比上次那個好太多了!遇到這種情形,法律當前還是要先遵守,至於有什麼不爽可以將來再去改,而不是當場耍官威。
我也覺得扣車很不合理,但罰款實在太低,畢竟車檢跟換貼紙實在太簡單,找個驗車的地方不到半小時就能弄好,而且車管所在很多超市都有設置kiosk機器,操作三分鐘就能夠弄好,實在想不通那些不辦的人是腦子有病
只能说 这段 哥们 牛了 人家真的把吹的牛皮 兑现了
幸好有这位警员的坚持执法,如果碍于参议员的身份非法放行了,还能完善这条法律吗?民众应该感谢这位秉公执法的警员,虽然这是他该做的.
都是守法, 讲理的人
可以根据这个案例做一项反思调查:
谁当初提出设立这条法律的?
起因/背景是什么?
执行了多少年?
扣押过多少车?
产生了多少附带的执法成本和罚款收入?
这种劳民伤财的法律从制定、执行到终止的全生命周期里的利弊分析。
通过对这个案例分析,那些非人命关天的by-law是否可以取消,把落日法则引入到新颁布的法律?
原本也以為是耍特權 但這部影片充分展現 民苦要給官體驗一次他們就知道真的有些法律很不合理
後面真的直接修掉該法律真的很厲害也很有效率 哈哈
真的超恶心,我原来因为尾气测不过没有通过年检,在修好之前被罚过两次,而且还不是开在路上被罚,只是停在家门口路边就收到了罚单
有問題的法律 必然得修改 這參議員 很棒~XD
這民代太強了...全數通過
过期30天拖车这个事确实是有点恶心
他说的其实也没错,他不是为了自己,因为他已经接受处罚了,而法律的更改确实能让更多人受益,这样的议员不能说是好但肯定是有用的议员。
30天扣押太不符合比例原則了。這議員太讚了。
這會造福到很多連買樂透都會忘記對獎的人,我也是從未逾繳牌照與燃料稅和強制車險,但曾經買中古車後的第一次驗車,因監理所未寄檢驗通知而收到監理所寄的人生第一張逾期驗車罰單,之後都有收到驗車通知,就沒逾期過!
好議員。真正遇到民間疾苦、才知很多問題是政策錯誤。而且全數通過。
下次中了罚单 会不会修改取消罚单?
其實見到咁多人連registration同inspection都唔識分真係幾驚,知唔知如果inspection過左期而有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係有權不作賠償?俾30日做年檢都唔做一來就諗哩條法例擾民嘅人都幾自私同無知。
有好有坏我驾车20几年,虽然我国没有这种法律,不过我觉得强制拖走太霸道,难怪全部造成废除此法律,议员这样说改法律他有那种权利,警察也没有错。
香港也是強制拖走
大陆也是年检过期需要扣车。
不錯喔.~~不合理的就要修法.`!! 之前台灣皮卡後座不能坐人..後來也是蔡英文跑行程坐後座被報導.才促成修法.~!! 一次解決萬年不合時宜的老法律.~~
這不哈爾濱,大東北嗎
至少他是衝著這條奇怪的法律來的 而不是口口聲聲說要讓警察沒工作
而且他也是說了大實話 他能修法 而且真的做到了
这才是真正的有远见的参议员😬
雙方有理🙂!
法,與時並進!
在台灣...等於說真的要等哪個官員被酒駕撞死或者他們家人被撞死,才會去打算真正修改加重酒駕刑責,而不是只是罰個幾萬元就沒事了
这是一个良性互动。参议员的原话不像翻译的那样冲。英文对话中警察说到“这是法律,我无法改变法律”,是在这个背景下,参议员说的,“我可以改变它”。他的确做到了。民众也欢迎改变这个苛刻的法律。
主要是现在的执法警员必须佩戴随声记录仪,所以执法时都必须对自己的工作有负责和交代。
這位議員真的是行動派 不是只會嘴砲的大官 欣賞!
中国所有警察出去执勤时都要有视频记录器,并且直接时时上传到最高权力法律机构存档案,而且全国检查官都可调阅,甚至全国人民都可看。
牛掰啊,我还以为又是一个要公开道歉的
有权有势就是好,想怎么改都行!厉害!
這是好事呀
真正有做事的參議員
當初修法時 可能因為太多人 打死都不更新
所以法律也是有時效性 可以適當的修改
显然参议员是对的,这种荒谬的法律应该被废止。过期未交费应该可以补交并罚款,而无需强制性把车拖走。当然这次警察的执法也是很棒的,没有对参议员网开一面,更没有像上次那样法外容情把警察局长给轻轻放过了。
由此可見,這些人民代表多麼不食人間煙火,時刻伴隨在百姓生活中的法律,還要自己剛好碰上才知道有不合理的法條
Marty harbin 是乔治亚州参议院,一个企业家政治家和基督教徒。于2015年从政。也就是说在此之前他就是个没有从政的公民
不要用人民代表来描述他。美国参议院需要每6年选举,跟你们全票通过的“人民代表”不一样
这个可以给他一个赞
所以修法的人要遇到事情才能體會去做改變!!
警察正直不阿,卅參議員能守法並且能說到做到去修改不便民的法令,很佩服
嗯 不得不說 他很有能力!覺得不合理就應該修法 而不是挑戰法律、他也說到做到!
修的好👍👍👍👍👍
看標題以為又是哪個可憐警察和嗑藥的大官,沒想到是個正常的議員,這個法案帶給人的不方便性,從他親身體會後的疑惑中都能感受到。兩邊的表現都很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