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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己有講過,台灣的法官,很聰明,會唸書,但絕大部份都沒出過社會,以致產生出只會玩弄法條,且另人費解的判決結果。
不想讓建商賺一些鬼才幫你蓋直接把不想都更劃出去算了根本不必要跟這種貪婪談
林俊宏 建商要賣完餘屋才有賺。不是蓋完馬上賺
把他畫出去他又不願意了.
建商也是貪啊 貪得更多 只是沒那麼明目張膽而已 炒房有一部分也是建商幹的
釘子戶不講人話,真令人嘔心透頂。勒索戶系社會敗類,究竟對都更案開出什麼條件,沒能滿足妳 才是該談的重點。
那你家以政府徵收價賣我
憑什麼硬要別人都更?人家私產不願意你大可不要劃入,我的財產我不同意賣給你還需要理由?扣人家帽子什麼釘子戶,簡直垃圾!
簡單來講就是要錢,要暴利,然後拖一堆人後腿,好噁心的嘴臉!
貪婪的丁字戶⋯也該受到孤立懲置⋯⋯
現在才知道台北市為什麼市容這麼醜,原來都是反對都更的私心,造成的惡果。真糟糕
素 素 乾真的!釘子戶真的很缺德也很噁心 媽的!耽誤都市的發展
這只是有名的案子台北一堆都類似此案不是蓋不成就是等不及基地破碎的個別蓋起來
然後柯市長束手無策
@@arj59672月就開工了
全台灣不只台北市,待都更的房子一大堆,房子醜到不行,違章建築鐵皮屋到處都是,市容怎麼會好看,自己人都看不下去,外國人到台灣的印象就像到了難民營相一般,真不知道這些丁子戶腦袋裝的是什麼,我看就只有自己的利益而已,看的這些也只能搖頭啦!
122戶同意戶,要聽4戶不同意,極多數要服從極少數?這樣是民主嗎?還是專制的玩法?我腦筋打結了!!!
私人財產不能多數決不然郭台銘的財產就危險了>>122戶同意戶,要聽4戶不同意為何只有都更能多數決而一般建案不能多數決呢?一般建案一樣有同意戶和不同意戶啊
還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如果大家比例相等,就該4戶服從122戶!否則社會會亂!
>>還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如果大家比例相等,>>就該4戶服從122戶!否則社會會亂就跟你說了 "私人財產不能多數決"你看不懂是不是 你是不是未成年啊你的同班同學們 可以用多數決把你的機車 用市價賣掉嗎??>>如果大家比例相等,就該4戶服從122戶!否則社會會亂!有你這種人社會才會亂吧!!你這叫多數暴力照你的說法 所有的建案 也都應該用 多數決囉 ??所有的私人土地的土地開發案 也都應該用 多數決囉 ??
你腦筋打結了吧,照你你的邏輯,幹所有的事,只要一個人不同意,所有人就服從那一個人就好了!所有人權益全部放棄,就順著那一個不同意的,有這樣的邏輯,有這樣的玩法嗎?你這種不算是少數暴力???民主社會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少數暴力是民主社會的亂象,違反自然,違反人性,違反制度,必將滅亡!
你講話有用過腦子嗎?我說的是 "私人財產" 是不能用多數決然後你自動 延伸為 "所有的事" 不能用多數決?"私人財產不能用多數決" 有等於 ""所有的事不能用多數決" 嗎?照你的水平"私人財產 可以多數決" 就等於 "所有的事都能用多數決囉"??>>"民主社會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就跟你說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用多數決的你體內的器官 可以救五個人的話那可以多數決嗎?你活到現在 除了都更 你有看過 "個人獨自擁有的財產" 被多數決過的嗎?
拜託政府應該修法,保障自住戶權益,而非投資客和非自住戶
這彭先生很懂法律嘛 難怪民眾會對司法不信任 一般民眾跟本沒有時間去實際學習法律的利用 太荒謬了...法治國家 結果法治給的公平正義 只能在有時間有能力接觸的人身上實現哪來的公平正義...
該修法排除 都更、農村更釘子戶乘機獅子大開口勒索,挫傷大多數人權益損失。
財團都有在養利萎!人民( 又不常碰到這事 )不懂法永遠輸家。
貪婪 vs 居住正義,請問法官你站在哪一邊?房子是拿來住,不是拿來賺錢的。
彭龍三貪婪,城府心機深的可怕,他的房子早就畫出重蓋的區域,他告什麼告?
最大的問題就是太多大地主擁有太多房子了,把房地產拿來當投資,讓居住正義成空談,應該大幅提升空屋稅和增加第二戶第三戶以上房子的房屋稅,讓這些囤積大量土地房產的人吐出來
房東和彭龍三都是不同意戶,房東將房屋租給彭龍三當都更受害者協會辦公室,他要12.9億,至於彭龍三的機車行,後棟他叔叔的房屋早就被建商劃出去
傻了才相信政府、傻了才相信人性,台灣人貪婪、自私成性,正常人努力的方向絕對是帶著全家,擁有移民條件,台灣這塊土地就是被這些自私的人玩壞。釘子戶很有錢沒錯,但身邊的親戚朋友,誰不是因為你有錢才接近你,我個人覺得是非常可悲的。
整棟建築物12.9億可以。ㄧ戶阻礙別人,要價12.9億不覺得太過份嗎?
我只持重建永春案 但過程中否清查舊屋持有者有多少是老住戶? 還是有多少戶是投機客在背後炒作?
有釘子戶在,台灣無法進步
我婆婆住的地方都更案談了三十多年終於最後談下來了,隔壁一個很有錢的阿伯,十七坪的鐵皮平方要和建設公司要一億兩千萬,建設公司的一個女經理聽完微笑轉身離開。最後隻剩下他不拆。然後唄警告強拆。警察拆建大隊在已經通知他拆房日期,那個阿伯看到無法再拖下去,就不情願的搬家了。最後按照斗更給與的規定分了一套房子。如果也錢根本十七瓶得土地沒又一套房子的價值來的告。最後選擇要房子。有狗誇張。十七坪也一億多。無言。已經八十歲了。不懂人性的貪慾。
找塊地政府蓋,都更住戶沒地放住的優惠住等新房完成。有房者不得出租暫住房。住外不同意戶順便查稅查收入。貪婪啊,民主到一堆爛人。。。
同意戶簡單的想法 就是回家 你的想法就是錢
沒錯,同意的人就只是想要一個更舒適、安全、安穩的家而已!
這樣的節目值得推廣,可惜沒有充分給兩造說出具題意見答辯互相沟通,讓輿論來幫忙,不用武力黑道介入多好!
邪惡貪婪ㄧ方,估計怕上電視,心虛容易被看穿手腳!不好邀請到電視辨論
誰能告訴我法官憑什麼判台北市政府輸啊?內政部營建署法規公告:第十三條 公寓大廈之重建,應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基地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或典權人之同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配合都市更新計畫而實施重建者。二、嚴重毀損、傾頹或朽壞,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三、因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肇致危害公共安全者。
跟法匠談法?除非您更法師,用錢能使鬼推磨!
台灣的法官都不知道在做什麼!!
保護少數私人財產,去損失大多數人的財產,更何況 少數不同意戶外面很多房子。
>>保護少數私人財產,去損失大多數人的財產 何來損失?? 願聞其詳?? 那鄉下 沒人都更的地方 當地的舊房子是是也損失??>>更何況 少數不同意戶外面很多房子。法律是通用的, 今天的不同意戶 外面很多房子明天會有別的不同意戶 只有這間房子 "還沒有土地 "只有 "合法的權利"像三重偷拆案 被偷拆的沒有土地 只有租約還地上權之類的權利完全合法居住 每年要付地租,地主沒權利趕人一般的建築法 要全部人都同意才能發拆照,所以能保護這些人建商敢偷拆 立刻被收押 建照被停止要是跑都更法 三重那位被偷拆的屋主 , 只能領少少的補償金走人了若要一坪換一坪 那就要付好幾百萬甚至千萬才能做到
唉~ 貪得無厭又不會因為破局而有啥損失的房東 + 不信任體制,拒絕配合制度的房客 造成所有人皆輸的局面。那房客房子就算沒事給你繼續經營下去,老舊成那樣也會有人想去光顧嗎?
我這個白痴都看得出 這個不同意的承租戶彭龍三百分之百是投資客,我實在很懷疑法官?
那可不可以也強迫"其他房地產市場的投資客" 賣房啊 ..房地產市場有很多投資客掌握很多的空屋..沒有住開高價賣一堆人想買也買不起可不可以 請估價師來估價 然後強制買賣呢?
強制拆除改建是文民社會透過多數決不得布的手段之ㄧ, 因為少入人影響多數人的權益, 所以必須要被犧牲. 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啊!
Andre Chi 就是有這些人,阻礙國家進步,如果每個人都這麼自私,國家怎麼進步,你看看歐美只要過半,政府一定會執行公權力,甚至封路權,我就看過很多案例,要不要我傳給您看
>>強制拆除改建是文民社會透過多數決不得布的手段之ㄧ, >>因為少入人影響多數人的權益你可有想過 一般的合建案,也會有多數同意 少數不同意,一般的土地開發案也會有多數同意 少數不同意的情形發生,為何都不得強制少數 而只有 都更案可以..你想過嗎?
>>,阻礙國家進步,如果每個人都這麼自私你把私人建案 搞混成國家建設了既然你這麼大公無私何不捐出你所有家產..來幫助國家進步呢講的那麼好聽,輪到自己還會這樣嗎?
少數人的權利的確需要保護,但是要有底線,12.9億真敢開啊!多數人的權利就因為少數不要臉的人毀了,有些老人到死了還沒看到他們的房子開始蓋,你們對的起自己的良心嗎?
>>少數人的權利的確需要保護,但是要有底線,12.9億真敢開啊!這不是單純的商業行為嗎?商業合作那有什麼底限 買賣不成仁義在啊..有硬來的喔
臨路店面和巷弄房子之爭,當然有人支持和反對自家價值多少,很難界定的
結論 北市失敗 贊同的只能靠租屋過生活 釘子互一個是未來房子趕緊脫手 一個是真的出事情 自己負責 就是 看未來 誰比誰痛苦爾已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沒有最貪只有更貪
難得大多數都認為不同意戶是釘子戶,怎麼文林苑的不同意戶被大家認為是受災戶?我想所有法律關於比例原則的法條應該從新檢討,包括政府的徵收條例吧!
法規都是碰到很多人受害才改,能完善天方夜談!就怕法匠...氣死納稅人養雜涗。
不同意戶因建商能把坪數膨脹10倍⋯就以此為據也要拿的10倍的增值!乾脆住戶以持有坪數自建吧!
你要限制地主的獲利..那你要不要限制建商的獲利
其實 把談判過程 給更多人一起公聽就好了 一邊說有12.9億一邊說沒有 那就再來一次 看看剩下那幾戶 到底要的是多少 是合理的補償還是獅子大開口不就結了 如果真的是 獅子大開口自然也就沒有臉皮 假哈哈 如果真是建商一點都不願意讓利 也一樣很明顯
是不是是獅子大開口很重要嗎?應該要盡量 列出永春都更的 公共利益在那裡吧!!
Newjohnpc Pc 垃圾
沒有參与過程,不會知這誰的嘴臉是貪婪?不是 就結了 吶麼簡單!公開當初協調會錄影就知道了。
同意戶:因為家是無價值 我們不會把家拿出來稱斤論兩.........但是別人的家(尤其是不同意戶的家) 可以拿出來稱斤論兩(權利變換)
人權...早已成為卑鄙小人所使用的保護傘名詞
實在是太誇張
2020.11.1的現在嶄新大樓即將完工不參與都更的 我不是釘子戶博物館,緊緊的相依偎令人動容的雙贏結局完美
都更會讓低價商品流竄,造成現有房價下跌。這門一打開,有人的房地產會大跌啊!
無解
只能等釘子戶 死翹翹才有解~遇到 死要錢 死不蓋 能怎麼辦~
貪心才會這樣!都更就是貪心條文
開價開12.9億,怎麼看都不覺得不同意戶是沒錢補齊房價的弱勢少數⋯⋯弱勢少數還算算公式,或是找人算公式,知識爆表啊⋯⋯真的好弱勢喔⋯⋯大家是真的看不懂嗎?還是同情心無處發洩⋯⋯
我只有一個問題...為什麼建商跟同意戶會在有不同意戶的情況下就先拆房,搞得同意戶無家可歸?是想說趕快生米煮成熟飯,頭過身就過嗎?
建商給保證金或租金補貼, 同意戶就搬走了.... 拆是建商的事.
應該查一下這個法官
$$$
反對都更的釘子戶為自己利益而損害大部分化人的利益真可恥。
都市更新本來就很黑暗,在利益團體的霸權下,威脅利誘常使住戶吃虧,變成很多丁子戶,今賴院長提出防火牆拆除,使這些利益團體更囂張,把雞毛當令箭。老實的住戶只有無奈,乾脆用共產黨制度,還有一個標準,不像台灣都更只有建商獨厚。有的建商沒有財力資本,以利益團體的霸權訂立住戶向銀行貸款供建商運轉使用,不同意者變成丁子戶,不是不願都更,而是不願讓這些利益團體,詐騙集團所威脅。
的確就是拿老屋為籌碼把自己當成建商的股東要求多少利益這樣應該找建商或都更人員來當專家吧
可以繞過釘子戶阿........把它為起來不就好了.........到時候他自己更後悔
不要都更,舊社區就永遠的敗壞下去。
假設每個舊社區都被植入ㄧ個釘子戶,那這個城市怎麼去建設?
城市的 公共建設是不需要 住戶同意的?
都更大門一打開,全台北市可居住面積加大,現在有土地的建商就價值大縮水了。
所以不同意戶根本沒住在都更當地,自己有數間房子,只想透過訴訟獅子大開口,也不管那些同意戶老鄰居都盼了十六想回家的心情, 真的很壞心.
釘子戶就是自私自利 吃相難看
>>所以不同意戶根本沒住在都更當地,自己有數間房子,你又知道同意戶 有住在當地了??同意戶也有可能想趕快都更好..把都更好的房子炒高價賣掉啊
為何,文林苑自救會會長是(劉德X)永春都更案又是(劉德X)文林苑是反對都更,永春案是贊成都更,讓人頭痛沒記錯(劉德X)是仲介業者,所以????????????
絕對要記住, 這些出來要演戲要別人配合的渣就註定要吸血的!!!
房子要長怎樣.....甘ㄊㄇ你是設計師是不是....
這人只能自己佔別人便宜?只相信自己是對的,別人都是錯的?重點在於一人的不願意,卻去擋多數人的利益,這點最可惡?
主要是通常不同意 圖行使「勒索」戶!
在商言商不是嗎? 台北市房地產市場 三十年老公寓要賣二千 三千萬這不也是在勒索年輕人嗎?一般舊屋協議合建的案子 不也是有不同意戶在勒索嗎?新光人壽 之前不也花了三億多拔釘子戶嗎?如果沒有公益性及必要性 有什麼強迫的必要?7-11的商品也比 全聯家樂福貴啊... 7-11在勒索人民嗎?
鬼扯!釘子戶 系反社會的正宗『敗類』!不同意戶與同意戶均同等獲利;只差不同意戶.獅子大開口,圖謀額外不公平利得,損害同意戶權益。
>>不同意戶與同意戶均同等獲利; 這麼棒 那文林苑的郭元益 為什麼不要來獲利咧 若當初強逼 硬把郭元益 郭元益是不是也獲利了?>>只差不同意戶.獅子大開口, 那你怎麼知道 同意戶沒有獅子大開口呢?>>圖謀額外不公平利得,損害同意戶權益 那同意戶圖謀損害不同意戶的利益呢? 永春都更敗訴這就是原因之一啊.. 不同意戶不同意就把人家一樓的房子 強制選配變成4樓的 2間套房
釘子戶 系反社會的正宗『敗類』!在中國.家族被滅門,社會及公權利絕不同情!
>>釘子戶 系反社會的正宗『敗類』!>>在中國.家族被滅門,社會及公權利絕不同情! 你是中國人嗎? 怎麼口氣像在搞文革??那一般建案的釘子戶也是 正宗敗類嗎?嚴格來說文林苑的 郭元益 也是釘子戶郭元益也是敗類嗎?
同意戶只要求一個安全舒適的家, 但不是自己出錢重建要政府送新的房子
多還要更多,都要佔贏。只能全盤皆輸。有房的人能得到他認為的正義,沒房的人只能等凋零。
唉~乾脆來場小地震讓這些房子都倒,台北的市容就變漂亮了
李鴻張 你家如果遇到事情你不服就祈禱天災摧毀你家 不管你家死傷財害物害你願意嗎如果你願意 我就為您禱告😞😕?🌟希望你不要有這樣的思想人要懂得互相體會 學習 了解專業 及 當事人實際面臨的 問題所在畢竟 這卡在 人類的 利益衝突 及 慾望衝突 的 專業問題上ㄛ?謝謝您
地震對大家是公平的只是有些房子耐震有些不耐!命比錢重要
這種人 就是貪婪12.9億........你敢說我還不敢提
沒人要求要12.9億啊
@@newjohnpcpc4218 02:16
這些存心的釘子戶投資客注意了,政府的風向在改了!不會再讓你們恣意妄為!
台北市政府敗訴了!都更就不成立了!台北市政府可以將同意戶換地都更,而原來同意戶的土地則變更都市計劃改為資源回收集中地,以此為例!合理合法的爭取權益是該認同,但是獅子大開口又拖延他人權益則該讓一無所有
起手式:永春~賣問…。屋主澎龍三:龍五,我弟弟。
我最近碰到都更問題,跟建商接觸才知道建商真的很奸詐,想跟你前合計私約,但陷阱一大推,很都年長的鄰居,因被恐嚇而簽了約,裡面還有保密條款~~悲哀,連想走權利變換都不行~跟新北市長信箱反應過,得到的事公務人員制式的回答
因為法律是保障建商的啊...立法院很像建商開的...依建商的需求去修改...
不同意到底要什麼??給他1000000000億美金可以嗎??有種你說太少了我不要....
就不同意還需要理由嗎? 文林苑的郭元益大樓和老公寓也都不同意都更啊..
住商區,改成商三特區,膨脹太大早期是6/4分,原住戶是6,建商是4,因建商無土地成本如今(改建)只是多個車位,我土地8.5坪,一棟樓4戶,應該是34坪,建商只給我20幾坪,扣掉公設,車位,又回到14,15坪一位是同學,兩位都是鄰居,真無言釋憲,看憲法有沒有保障人民自由,(生命財產)安全我比較支持彭龍三的見解,膨脹太大,分享太少
我們的法律得修改一下了,4 比 126 讓都更不能運轉。
台灣的2300萬人也讓 大陸的13億人不能統一啊
那你看看一般合建案 4 比 126 能不能強制合建土地開發案 4 比 126 能不能強制開發??
柯p 你做的對我支持你
劉先生根本屌打那個投資客
16年你考慮過別人感受嗎 真的是夠了
當初要求太高的同意門檻台灣有一部分民主變成民粹了
張大頭 之前是98%同意就行的高門檻,都過不了
就只是為了錢而以~~只要有錢什麼都可以捨棄。
2020年12月的現在改建案即將完工交屋不想改建的,也成為了 我不是都更釘子戶博物館這是雙贏
沒有吧!!不是有不同意的被強拆了嗎
@@newjohnpcpc4218沒有吧!!不是有不同意的被強拆了嗎我說除了澎龍3 其他都不重要全台灣都知道彭機車行。我不是釘子戶博物館。從此都更界沒人會理他了.....
@@phlip889 為什麼是他呢..文林苑也有郭元益大樓不同意, 老公寓不同意,廟不同意啊....這些都有反抗不要都更啊, ...這些都不重要嗎?...只是因為彭機車行是一個人好欺負...建商才帶風向來攻擊他啊...今天彭機車行那棟如果是郭元益的....事情絕對不會這樣..建商也不敢來逼..
@@newjohnpcpc4218 你的發言不斷秀出你的低層思考邏輯連彭好欺負,這樣的句子都能出現還建商帶風向,都來了給你一個字靠此案的結局是最優的不想都更的機車成了我不是釘子戶博物館都更界也不會在出現彭這家伙,完美結局
@@phlip889 怎麼會有你這樣自我感覺良好的呢? 明明有一戶法院勝訴了還被強拆...你沒看到喔....還有12.9億啊...明明就沒有說要拿12.9億建商和民意代表還刻意帶風向..你好像裝做沒看到啊...永春都更不同意戶一開始有十幾戶啊...不是每一個都能對抗建商那麼久的啊..
我是釘子戶,不是我貪,是我不愚蠢!市政府不出資,只給一點獎勵容積,都更成功市府坐收房稅、地稅和嶄新市容。建商不需要鉅資購買土地,只要出工、出料(每一建坪約10萬元新台幣),卻拿走新蓋大樓70%的房屋和土地賣錢,每坪賣價近百萬元新台幣,賺翻了暴利。地主只需簽約,搬出舊屋在外租屋4年,搬出的搬家費建商給,在外租屋租金建商給,新屋蓋好搬回去搬家費要自己出,新屋要裝璜裝璜費自己出,爾後新屋要繳管理費,房屋稅(舊屋房屋稅幾乎是零元),實際無中生有的是一個汽車停車位(有建物權狀的呦)。實際失去的是原有的私有土地,被拿走70%!換言之,70%的私有土地,換一個市價150萬的汽車停車位。結論:虧大了!
共產黨還是比較利害,雖然也是有釘子戶,但是最後都有手段處理掉,有的甚至不買釘子戶的土地,直接繞過去,把它空在那
Yang Jason 釘子戶就是對新市容的價值觀不苟同,大陸出手,早就把釘子戶斃掉了。
沒看到對岸共產黨一堆爛尾樓?!爛尾樓可是比釘子戶更扯的事啊^_^
四面楚歌的出動四大山頭除了剃掉的…利益團體巨大市政府對於嘟更特別出力甘拜下風
世界沒有都更法、只有重建、除大樓以外、少數服從多數、透天有自主権、談不好就是要變更設計圖…
抱歉大樓也不能少數服從多數..
什麼叫影嚮多數人的權利啊除了都更外 其他都是 少數人可以影嚮多數人啊 而且行之有年一般的協議合建案 公寓大廈重建 不都要100%同意1戶就可以影響整個建案, 這行之有年 也沒有什麼問題啊.. 也沒有要多數決啊怎麼都更來就不能100%同意我想到之前的三重偷拆案, 屋主雖然有合法的權利,但是沒有土地所有權要是跑都更流程 屋主就完了..一定是被強拆後 領少少的金額走人除非屋主願意 補大量的金額才能換到新屋
就把那四戶留的不就好了 其他同意戶的權力呢?
幹嘛!當初不團結住戶地主走自辦都更,不要建商介入整合
曾去過這邊某戶家中.房子真的很破舊了又窄小快拆一拆改建吧.別妨礙地球進化了.守著破房子當寶.另一個不都更的是貪
太小的話是分不到房子的..除非補錢..一坪幾十萬幾百萬怎麼補, 補不起就被權利變換趕走
課徵都更暴利稅。
可以告法官嗎?
ㄝ...ㄝ....ㄝ.....ㄝ....... ㄝ完沒
人怎麼可以這麼自私!😡😡😡😡😡還有,一起合建還比較划算。有新房子住很好啊!而且,條件也給得很好,沒有苛扣你什麼已經很不錯了,如果有,那另當別論。
其實有一招啦,柯文哲只要強調說:[12.9億是全民買單喔]。
彭龍三:政府沒權力決定都更後的房子長什麼樣子,應該由民眾決定。哇靠...有這麼好?? 那我要社區裡面有雲霄飛車還有摩天輪!!!!!否則我要當釘子戶
你們就知道~桃園機捷為何蓋了16年嗎?為何~大陸可以這麼快速發展
房產是私人的,公權力無權介入,有誰願意自己的房產,讓別人決定如何使用? 別拿公安當理由,而且不用政府介入一樣 "有 辦 法 解 決 釘 子 戶 的 問 題",你沒辦法解決釘子戶,不表示別人沒辦法,政府以公共建設為由,強迫搜刮人民土地,然後變成一棟棟高樓大廈,這例子有很多,日勝生 美河市就是一例,所以我決不相信政府,我的房產如何使用,我決定! 政府若介入抗爭到底
除了勒索都更案之外,講清楚 妳要爭什麼才是重點? 現在妳佔到甚便宜?
開始對共產黨改觀了
吳思宗 這種釘子戶只有共產黨才能搞定....
說到搞定,坦白說台灣黑道還真爛,要不然則是釘子屋主,給了不少錢給黑道平事。黑道能有遠見點嗎?這釘子屋主身價至少有二十個億。專業的應該是錢、命全拿,免的事後麻煩。
以前釘子戶不是都會不小心就失火了? 跟一些在市區的歷史老屋一樣,準備申請要保護而已,晚上就發爐了。
吳思宗 唉 台灣的未來 真的看不到
在共产党眼里所有人都是钉子户,会被烧死打死。
把釘子戶的房子放原地不要動~旁邊蓋滿新房子給願意都更得住~讓牠後悔莫及
結果被請上去根本沒講到幾句話.....
就把旁邊的地蓋起來,大家住新房子,不理釘子戶好了,讓他們看得到吃不到,氣死
后来就是如此,快要盖好了
不就是一個貪嗎? 想要更多
為何不是:原來5樓就蓋回5樓.(1坪換一坪)..............原住戶樓數坪數都不變,只是用新建材施工! 至於興建費用,當然是依比例住戶出!
kimo2小黃 每個人在背個幾千萬的房貸?
不是每個家庭都能拿出錢來從蓋
就是有這些人,阻礙國家進步,如果每個人都這麼自私,國家怎麼進步,你看看歐美只要過半,政府一定會執行公權力,甚至封路權,我就看過很多案例,要不要我傳給您看
這是私人建案不是 公共建設好嗎? 你以以蓋出來的房子大家都可以進去住喔!!那是私人財產好嗎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直接翻出王東凱於2016年6月與7月的發言紀錄,當時會議都是林洲民主持,而12.9億元是王東凱本人所言。
新加坡的法律只要 75% 同意。就可以过。请问台湾法律没有少数服从多吗?
12.9億
先前己有講過,台灣的法官,很聰明,會唸書,但絕大部份都沒出過社會,
以致產生出只會玩弄法條,且另人費解的判決結果。
不想讓建商賺一些
鬼才幫你蓋
直接把不想都更劃出去算了
根本不必要跟這種貪婪談
林俊宏 建商要賣完餘屋才有賺。不是蓋完馬上賺
把他畫出去他又不願意了.
建商也是貪啊 貪得更多 只是沒那麼明目張膽而已 炒房有一部分也是建商幹的
釘子戶不講人話,真令人嘔心透頂。
勒索戶系社會敗類,究竟對都更案開出什麼條件,沒能滿足妳 才是該談的重點。
那你家以政府徵收價賣我
憑什麼硬要別人都更?人家私產不願意你大可不要劃入,我的財產我不同意賣給你還需要理由?扣人家帽子什麼釘子戶,簡直垃圾!
簡單來講就是要錢,要暴利,然後拖一堆人後腿,好噁心的嘴臉!
貪婪的丁字戶⋯也該受到孤立懲置⋯⋯
現在才知道台北市為什麼市容這麼醜,原來都是反對都更的私心,造成的惡果。真糟糕
素 素 乾真的!釘子戶真的很缺德也很噁心 媽的!耽誤都市的發展
這只是有名的案子
台北一堆都類似此案
不是蓋不成
就是等不及基地破碎的個別蓋起來
然後柯市長束手無策
@@arj59672月就開工了
全台灣不只台北市,待都更的房子一大堆,房子醜到不行,違章建築鐵皮屋到處都是,市容怎麼會好看,自己人都看不下去,外國人到台灣的印象就像到了難民營相一般,真不知道這些丁子戶腦袋裝的是什麼,我看就只有自己的利益而已,看的這些也只能搖頭啦!
122戶同意戶,要聽4戶不同意,極多數要服從極少數?這樣是民主嗎?還是專制的玩法?我腦筋打結了!!!
私人財產不能多數決
不然郭台銘的財產就危險了
>>122戶同意戶,要聽4戶不同意
為何只有都更能多數決
而一般建案不能多數決呢?
一般建案一樣有同意戶和不同意戶啊
還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如果大家比例相等,就該4戶服從122戶!否則社會會亂!
>>還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如果大家比例相等,
>>就該4戶服從122戶!否則社會會亂
就跟你說了 "私人財產不能多數決"
你看不懂是不是 你是不是未成年啊
你的同班同學們 可以用多數決把你的機車 用市價賣掉嗎??
>>如果大家比例相等,就該4戶服從122戶!否則社會會亂!
有你這種人社會才會亂吧!!
你這叫多數暴力
照你的說法 所有的建案 也都應該用 多數決囉 ??
所有的私人土地的土地開發案 也都應該用 多數決囉 ??
你腦筋打結了吧,照你你的邏輯,幹所有的事,只要一個人不同意,所有人就服從那一個人就好了!所有人權益全部放棄,就順著那一個不同意的,有這樣的邏輯,有這樣的玩法嗎?你這種不算是少數暴力???民主社會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少數暴力是民主社會的亂象,違反自然,違反人性,違反制度,必將滅亡!
你講話有用過腦子嗎?
我說的是 "私人財產" 是不能用多數決
然後你自動 延伸為 "所有的事" 不能用多數決?
"私人財產不能用多數決" 有等於 ""所有的事不能用多數決" 嗎?
照你的水平
"私人財產 可以多數決" 就等於 "所有的事都能用多數決囉"??
>>"民主社會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就跟你說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用多數決的
你體內的器官 可以救五個人的話
那可以多數決嗎?
你活到現在 除了都更 你有看過
"個人獨自擁有的財產" 被多數決過的嗎?
拜託政府應該修法,保障自住戶權益,而非投資客和非自住戶
這彭先生很懂法律嘛
難怪民眾會對司法不信任 一般民眾跟本沒有時間去實際學習法律的利用
太荒謬了...
法治國家 結果法治給的公平正義 只能在有時間有能力接觸的人身上實現
哪來的公平正義...
該修法排除 都更、農村更釘子戶乘機獅子大開口勒索,挫傷大多數人權益損失。
財團都有在養利萎!
人民( 又不常碰到這事 )不懂法永遠輸家。
貪婪 vs 居住正義,請問法官你站在哪一邊?房子是拿來住,不是拿來賺錢的。
彭龍三貪婪,城府心機深的可怕,他的房子早就畫出重蓋的區域,他告什麼告?
最大的問題就是太多大地主擁有太多房子了,把房地產拿來當投資,讓居住正義成空談,應該大幅提升空屋稅和增加第二戶第三戶以上房子的房屋稅,讓這些囤積大量土地房產的人吐出來
房東和彭龍三都是不同意戶,房東將房屋租給彭龍三當都更受害者協會辦公室,他要12.9億,至於彭龍三的機車行,後棟他叔叔的房屋早就被建商劃出去
傻了才相信政府、傻了才相信人性,台灣人貪婪、自私成性,正常人努力的方向絕對是帶著全家,擁有移民條件,台灣這塊土地就是被這些自私的人玩壞。釘子戶很有錢沒錯,但身邊的親戚朋友,誰不是因為你有錢才接近你,我個人覺得是非常可悲的。
整棟建築物12.9億可以。ㄧ戶阻礙別人,要價12.9億不覺得太過份嗎?
我只持重建永春案 但過程中否清查舊屋持有者有多少是老住戶? 還是有多少戶是投機客在背後炒作?
有釘子戶在,台灣無法進步
我婆婆住的地方都更案談了三十多年終於最後談下來了,隔壁一個很有錢的阿伯,十七坪的鐵皮平方要和建設公司要一億兩千萬,建設公司的一個女經理聽完微笑轉身離開。最後隻剩下他不拆。然後唄警告強拆。警察拆建大隊在已經通知他拆房日期,那個阿伯看到無法再拖下去,就不情願的搬家了。最後按照斗更給與的規定分了一套房子。如果也錢根本十七瓶得土地沒又一套房子的價值來的告。最後選擇要房子。有狗誇張。十七坪也一億多。無言。已經八十歲了。不懂人性的貪慾。
找塊地政府蓋,都更住戶沒地放住的優惠住等新房完成。有房者不得出租暫住房。住外不同意戶順便查稅查收入。貪婪啊,民主到一堆爛人。。。
同意戶簡單的想法 就是回家 你的想法就是錢
沒錯,同意的人就只是想要一個更舒適、安全、安穩的家而已!
這樣的節目值得推廣,可惜沒有充分給兩造說出具題意見答辯互相沟通,讓輿論來幫忙,不用武力黑道介入多好!
邪惡貪婪ㄧ方,
估計怕上電視,心虛容易被看穿手腳!
不好邀請到電視辨論
誰能告訴我法官憑什麼判台北市政府輸啊?
內政部營建署法規公告:
第十三條 公寓大廈之重建,應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基地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或典權人之同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配合都市更新計畫而實施重建者。
二、嚴重毀損、傾頹或朽壞,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
三、因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肇致危害公共安全者。
跟法匠談法?
除非您更法師,用錢能使鬼推磨!
台灣的法官都不知道在做什麼!!
保護少數私人財產,去損失大多數人的財產,更何況 少數不同意戶外面很多房子。
>>保護少數私人財產,去損失大多數人的財產
何來損失?? 願聞其詳??
那鄉下 沒人都更的地方 當地的舊房子是是也損失??
>>更何況 少數不同意戶外面很多房子。
法律是通用的, 今天的不同意戶 外面很多房子
明天會有別的不同意戶 只有這間房子 "還沒有土地 "只有 "合法的權利"
像三重偷拆案 被偷拆的沒有土地 只有租約還地上權之類的權利
完全合法居住 每年要付地租,地主沒權利趕人
一般的建築法 要全部人都同意才能發拆照,所以能保護這些人
建商敢偷拆 立刻被收押 建照被停止
要是跑都更法 三重那位被偷拆的屋主 , 只能領少少的補償金走人了
若要一坪換一坪 那就要付好幾百萬甚至千萬才能做到
唉~ 貪得無厭又不會因為破局而有啥損失的房東 + 不信任體制,拒絕配合制度的房客 造成所有人皆輸的局面。
那房客房子就算沒事給你繼續經營下去,老舊成那樣也會有人想去光顧嗎?
我這個白痴都看得出 這個不同意的承租戶彭龍三百分之百是投資客,我實在很懷疑法官?
那可不可以也強迫"其他房地產市場的投資客" 賣房啊 ..
房地產市場有很多投資客掌握很多的空屋..
沒有住開高價賣
一堆人想買也買不起
可不可以 請估價師來估價 然後強制買賣呢?
強制拆除改建是文民社會透過多數決不得布的手段之ㄧ, 因為少入人影響多數人的權益, 所以必須要被犧牲.
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啊!
Andre Chi 就是有這些人,阻礙國家進步,如果每個人都這麼自私,國家怎麼進步,你看看歐美只要過半,政府一定會執行公權力,甚至封路權,我就看過很多案例,要不要我傳給您看
>>強制拆除改建是文民社會透過多數決不得布的手段之ㄧ,
>>因為少入人影響多數人的權益
你可有想過 一般的合建案,也會有多數同意 少數不同意,一般的土地開發案也會有多數同意 少數不同意的情形發生,為何都不得強制
少數 而只有 都更案可以..你想過嗎?
>>,阻礙國家進步,如果每個人都這麼自私
你把私人建案 搞混成國家建設了
既然你這麼大公無私何不捐出你所有家產..來幫助國家進步呢
講的那麼好聽,輪到自己還會這樣嗎?
少數人的權利的確需要保護,但是要有底線,12.9億真敢開啊!多數人的權利就因為少數不要臉的人毀了,有些老人到死了還沒看到他們的房子開始蓋,你們對的起自己的良心嗎?
>>少數人的權利的確需要保護,但是要有底線,12.9億真敢開啊!
這不是單純的商業行為嗎?
商業合作那有什麼底限
買賣不成仁義在啊..有硬來的喔
臨路店面和巷弄房子之爭,當然有人支持和反對
自家價值多少,很難界定的
結論 北市失敗 贊同的只能靠租屋過生活 釘子互一個是未來房子趕緊脫手 一個是真的出事情 自己負責 就是 看未來 誰比誰痛苦爾已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沒有最貪只有更貪
難得大多數都認為不同意戶是釘子戶,怎麼文林苑的不同意戶被大家認為是受災戶?我想所有法律關於比例原則的法條應該從新檢討,包括政府的徵收條例吧!
法規都是碰到很多人受害才改,能完善天方夜談!
就怕法匠...
氣死納稅人養雜涗。
不同意戶因建商能把坪數膨脹10倍⋯就以此為據也要拿的10倍的增值!乾脆住戶以持有坪數自建吧!
你要限制地主的獲利..那你要不要限制建商的獲利
其實 把談判過程 給更多人一起公聽就好了 一邊說有12.9億一邊說沒有 那就再來一次 看看剩下那幾戶 到底要的是多少 是合理的補償還是獅子大開口
不就結了 如果真的是 獅子大開口自然也就沒有臉皮 假哈哈 如果真是建商一點都不願意讓利 也一樣很明顯
是不是是獅子大開口很重要嗎?
應該要盡量 列出永春都更的 公共利益在那裡吧!!
Newjohnpc Pc 垃圾
沒有參与過程,不會知這誰的嘴臉是貪婪?
不是 就結了 吶麼簡單!
公開當初協調會錄影就知道了。
同意戶:因為家是無價值 我們不會把家拿出來稱斤論兩.........
但是別人的家(尤其是不同意戶的家) 可以拿出來稱斤論兩(權利變換)
人權...早已成為卑鄙小人所使用的保護傘名詞
實在是太誇張
2020.11.1的現在
嶄新大樓即將完工
不參與都更的 我不是釘子戶博物館,緊緊的相依偎
令人動容的雙贏結局
完美
都更會讓低價商品流竄,造成現有房價下跌。這門一打開,有人的房地產會大跌啊!
無解
只能等釘子戶 死翹翹才有解~
遇到 死要錢 死不蓋 能怎麼辦~
貪心才會這樣!都更就是貪心條文
開價開12.9億,怎麼看都不覺得不同意戶是沒錢補齊房價的弱勢少數⋯⋯
弱勢少數還算算公式,或是找人算公式,知識爆表啊⋯⋯真的好弱勢喔⋯⋯
大家是真的看不懂嗎?還是同情心無處發洩⋯⋯
我只有一個問題...為什麼建商跟同意戶會在有不同意戶的情況下就先拆房,搞得同意戶無家可歸?
是想說趕快生米煮成熟飯,頭過身就過嗎?
建商給保證金或租金補貼, 同意戶就搬走了.... 拆是建商的事.
應該查一下這個法官
$$$
反對都更的釘子戶為自己利益而損害大部分化人的利益真可恥。
都市更新本來就很黑暗,在利益團體的霸權下,威脅利誘常使住戶吃虧,變成很多丁子戶,今賴院長提出防火牆拆除,使這些利益團體更囂張,把雞毛當令箭。老實的住戶只有無奈,乾脆用共產黨制度,還有一個標準,不像台灣都更只有建商獨厚。有的建商沒有財力資本,以利益團體的霸權訂立住戶向銀行貸款供建商運轉使用,不同意者變成丁子戶,不是不願都更,而是不願讓這些利益團體,詐騙集團所威脅。
的確就是拿老屋為籌碼
把自己當成建商的股東
要求多少利益這樣
應該找建商或都更人員來當專家吧
可以繞過釘子戶阿........
把它為起來不就好了.........
到時候他自己更後悔
不要都更,舊社區就永遠的敗壞下去。
假設每個舊社區都被植入ㄧ個釘子戶,那這個城市怎麼去建設?
城市的 公共建設是不需要 住戶同意的?
都更大門一打開,全台北市可居住面積加大,現在有土地的建商就價值大縮水了。
所以不同意戶根本沒住在都更當地,自己有數間房子,只想透過訴訟獅子大開口,也不管那些同意戶老鄰居都盼了十六想回家的心情, 真的很壞心.
釘子戶就是自私自利 吃相難看
>>所以不同意戶根本沒住在都更當地,自己有數間房子,
你又知道同意戶 有住在當地了??
同意戶也有可能想趕快都更好..把都更好的房子炒高價賣掉啊
為何,文林苑自救會會長是(劉德X)永春都更案又是(劉德X)
文林苑是反對都更,永春案是贊成都更,讓人頭痛
沒記錯(劉德X)是仲介業者,所以????????????
絕對要記住, 這些出來要演戲要別人配合的渣就註定要吸血的!!!
房子要長怎樣.....甘ㄊㄇ你是設計師是不是....
這人只能自己佔別人便宜?只相信自己是對的,別人都是錯的?重點在於一人的不願意,卻去擋多數人的利益,這點最可惡?
主要是通常不同意 圖行使「勒索」戶!
在商言商不是嗎? 台北市房地產市場 三十年老公寓要賣二千 三千萬
這不也是在勒索年輕人嗎?
一般舊屋協議合建的案子 不也是有不同意戶在勒索嗎?
新光人壽 之前不也花了三億多拔釘子戶嗎?
如果沒有公益性及必要性 有什麼強迫的必要?
7-11的商品也比 全聯家樂福貴啊... 7-11在勒索人民嗎?
鬼扯!
釘子戶 系反社會的正宗『敗類』!
不同意戶與同意戶均同等獲利;
只差不同意戶.獅子大開口,
圖謀額外不公平利得,損害同意戶權益。
>>不同意戶與同意戶均同等獲利;
這麼棒 那文林苑的郭元益 為什麼不要來獲利咧
若當初強逼 硬把郭元益 郭元益是不是也獲利了?
>>只差不同意戶.獅子大開口,
那你怎麼知道 同意戶沒有獅子大開口呢?
>>圖謀額外不公平利得,損害同意戶權益
那同意戶圖謀損害不同意戶的利益呢?
永春都更敗訴這就是原因之一啊..
不同意戶不同意就把人家一樓的房子
強制選配變成4樓的 2間套房
釘子戶 系反社會的正宗『敗類』!
在中國.家族被滅門,社會及公權利絕不同情!
>>釘子戶 系反社會的正宗『敗類』!
>>在中國.家族被滅門,社會及公權利絕不同情!
你是中國人嗎? 怎麼口氣像在搞文革??
那一般建案的釘子戶也是 正宗敗類嗎?
嚴格來說文林苑的 郭元益 也是釘子戶
郭元益也是敗類嗎?
同意戶只要求一個安全舒適的家, 但不是自己出錢重建要政府送新的房子
多還要更多,都要佔贏。只能全盤皆輸。有房的人能得到他認為的正義,沒房的人只能等凋零。
唉~乾脆來場小地震讓這些房子都倒,台北的市容就變漂亮了
李鴻張 你家如果遇到事情
你不服
就祈禱天災摧毀你家 不管你家死傷財害物害
你願意嗎
如果你願意 我就為您禱告😞😕?
🌟希望你不要有這樣的思想
人要懂得互相體會 學習 了解
專業 及 當事人實際面臨的 問題所在
畢竟 這卡在 人類的 利益衝突 及 慾望衝突 的 專業問題上ㄛ?
謝謝您
地震對大家是公平的
只是有些房子耐震
有些不耐!
命比錢重要
這種人 就是貪婪
12.9億........你敢說我還不敢提
沒人要求要12.9億啊
@@newjohnpcpc4218 02:16
這些存心的釘子戶投資客注意了,政府的風向在改了!不會再讓你們恣意妄為!
台北市政府敗訴了!都更就不成立了!台北市政府可以將同意戶換地都更,而原來同意戶的土地則變更都市計劃改為資源回收集中地,以此為例!合理合法的爭取權益是該認同,但是獅子大開口又拖延他人權益則該讓一無所有
起手式:永春~賣問…。
屋主澎龍三:龍五,我弟弟。
我最近碰到都更問題,跟建商接觸才知道建商真的很奸詐,想跟你前合計私約,但陷阱一大推,很都年長的鄰居,因被恐嚇而簽了約,裡面還有保密條款~~悲哀,連想走權利變換都不行~跟新北市長信箱反應過,得到的事公務人員制式的回答
因為法律是保障建商的啊...立法院很像建商開的...依建商的需求去修改...
不同意到底要什麼??給他1000000000億美金可以嗎??有種你說太少了我不要....
就不同意還需要理由嗎? 文林苑的郭元益大樓和老公寓也都不同意都更啊..
住商區,改成商三特區,膨脹太大
早期是6/4分,原住戶是6,建商是4,因建商無土地成本
如今(改建)只是多個車位,我土地8.5坪,一棟樓4戶,應該是34坪,建商只給我20幾坪,扣掉公設,車位,又回到14,15坪
一位是同學,兩位都是鄰居,真無言
釋憲,看憲法有沒有保障人民自由,(生命財產)安全
我比較支持彭龍三的見解,膨脹太大,分享太少
我們的法律得修改一下了,4 比 126 讓都更不能運轉。
台灣的2300萬人也讓 大陸的13億人不能統一啊
那你看看一般合建案 4 比 126 能不能強制合建
土地開發案 4 比 126 能不能強制開發??
柯p 你做的對我支持你
劉先生根本屌打那個投資客
16年你考慮過別人感受嗎 真的是夠了
當初要求太高的同意門檻
台灣有一部分民主變成民粹了
張大頭 之前是98%同意就行的高門檻,都過不了
就只是為了錢而以~~
只要有錢什麼都可以捨棄。
2020年12月的現在
改建案即將完工交屋
不想改建的,也成為了 我不是都更釘子戶博物館
這是雙贏
沒有吧!!不是有不同意的被強拆了嗎
@@newjohnpcpc4218
沒有吧!!不是有不同意的被強拆了嗎
我說
除了澎龍3 其他都不重要
全台灣都知道
彭機車行。我不是釘子戶博物館。
從此都更界沒人會理他了.....
@@phlip889 為什麼是他呢..文林苑也有郭元益大樓不同意, 老公寓不同意,廟不同意啊....
這些都有反抗不要都更啊, ...這些都不重要嗎?...只是因為彭機車行是一個人好欺負...建商才帶風向來攻擊他啊...今天彭機車行那棟如果是郭元益的....事情絕對不會這樣..建商也不敢來逼..
@@newjohnpcpc4218
你的發言
不斷秀出你的低層思考邏輯
連彭好欺負,這樣的句子都能出現
還建商帶風向,都來了
給你一個字
靠
此案的結局是最優的
不想都更的機車成了我不是釘子戶博物館
都更界也不會在出現彭這家伙,
完美結局
@@phlip889 怎麼會有你這樣自我感覺良好的呢? 明明有一戶法院勝訴了還被強拆...你沒看到喔....還有12.9億啊...明明就沒有說要拿12.9億建商和民意代表還刻意帶風向..你好像裝做沒看到啊...
永春都更不同意戶一開始有十幾戶啊...不是每一個都能對抗建商那麼久的啊..
我是釘子戶,不是我貪,是我不愚蠢!
市政府不出資,只給一點獎勵容積,都更成功市府坐收房稅、地稅和嶄新市容。
建商不需要鉅資購買土地,只要出工、出料(每一建坪約10萬元新台幣),卻拿走新蓋大樓70%的房屋和土地賣錢,每坪賣價近百萬元新台幣,賺翻了暴利。
地主只需簽約,搬出舊屋在外租屋4年,搬出的搬家費建商給,在外租屋租金建商給,新屋蓋好搬回去搬家費要自己出,新屋要裝璜裝璜費自己出,爾後新屋要繳管理費,房屋稅(舊屋房屋稅幾乎是零元),實際無中生有的是一個汽車停車位(有建物權狀的呦)。實際失去的是原有的私有土地,被拿走70%!
換言之,70%的私有土地,換一個市價150萬的汽車停車位。
結論:虧大了!
共產黨還是比較利害,雖然也是有釘子戶,但是最後都有手段處理掉,有的甚至不買釘子戶的土地,直接繞過去,把它空在那
Yang Jason 釘子戶就是對新市容的價值觀不苟同,大陸出手,早就把釘子戶斃掉了。
沒看到對岸共產黨一堆爛尾樓?!
爛尾樓可是比釘子戶更扯的事啊^_^
四面楚歌的出動四大山頭
除了剃掉的…
利益團體巨大
市政府對於嘟更
特別出力
甘拜下風
世界沒有都更法、只有重建、除大樓以外、少數服從多數、透天有自主権、談不好就是要變更設計圖…
抱歉大樓也不能少數服從多數..
什麼叫影嚮多數人的權利啊
除了都更外 其他都是 少數人可以影嚮多數人啊 而且行之有年
一般的協議合建案 公寓大廈重建 不都要100%同意
1戶就可以影響整個建案, 這行之有年 也沒有什麼問題啊.. 也沒有要多數決啊
怎麼都更來就不能100%同意
我想到之前的三重偷拆案, 屋主雖然有合法的權利,但是沒有土地所有權
要是跑都更流程 屋主就完了..一定是被強拆後 領少少的金額走人
除非屋主願意 補大量的金額才能換到新屋
就把那四戶留的不就好了 其他同意戶的權力呢?
幹嘛!當初不團結住戶地主走自辦都更,不要建商介入整合
曾去過這邊某戶家中.房子真的很破舊了又窄小
快拆一拆改建吧.別妨礙地球進化了.守著破房子當寶.另一個不都更的是貪
太小的話是分不到房子的..除非補錢..一坪幾十萬幾百萬怎麼補, 補不起就被權利變換趕走
課徵都更暴利稅。
可以告法官嗎?
ㄝ...ㄝ....ㄝ.....ㄝ....... ㄝ完沒
人怎麼可以這麼自私!😡😡😡😡😡
還有,一起合建還比較划算。
有新房子住很好啊!而且,條件也給得很好,沒有苛扣你什麼已經很不錯了,如果有,那另當別論。
其實有一招啦,柯文哲只要強調說:[12.9億是全民買單喔]。
彭龍三:政府沒權力決定都更後的房子長什麼樣子,應該由民眾決定。
哇靠...有這麼好?? 那我要社區裡面有雲霄飛車還有摩天輪!!!!!否則我要當釘子戶
你們就知道~桃園機捷為何蓋了16年嗎?
為何~大陸可以這麼快速發展
房產是私人的,公權力無權介入,有誰願意自己的房產,讓別人決定如何使用? 別拿公安當理由,而且不用政府介入一樣 "有 辦 法 解 決 釘 子 戶 的 問 題",你沒辦法解決釘子戶,不表示別人沒辦法,政府以公共建設為由,強迫搜刮人民土地,然後變成一棟棟高樓大廈,這例子有很多,日勝生 美河市就是一例,所以我決不相信政府,我的房產如何使用,我決定! 政府若介入抗爭到底
除了勒索都更案之外,講清楚 妳要爭什麼才是重點? 現在妳佔到甚便宜?
開始對共產黨改觀了
吳思宗 這種釘子戶只有共產黨才能搞定....
說到搞定,坦白說台灣黑道還真爛,要不然則是釘子屋主,給了不少錢給黑道平事。黑道能有遠見點嗎?這釘子屋主身價至少有二十個億。專業的應該是錢、命全拿,免的事後麻煩。
以前釘子戶不是都會不小心就失火了? 跟一些在市區的歷史老屋一樣,準備申請要保護而已,晚上就發爐了。
吳思宗 唉 台灣的未來 真的看不到
在共产党眼里所有人都是钉子户,会被烧死打死。
把釘子戶的房子放原地不要動~旁邊蓋滿新房子
給願意都更得住~讓牠後悔莫及
結果被請上去根本沒講到幾句話.....
就把旁邊的地蓋起來,大家住新房子,不理釘子戶好了,讓他們看得到吃不到,氣死
后来就是如此,快要盖好了
不就是一個貪嗎? 想要更多
為何不是:原來5樓就蓋回5樓.(1坪換一坪)..............原住戶樓數坪數都不變,只是用新建材施工! 至於興建費用,當然是依比例住戶出!
kimo2小黃 每個人在背個幾千萬的房貸?
不是每個家庭都能拿出錢來從蓋
就是有這些人,阻礙國家進步,如果每個人都這麼自私,國家怎麼進步,你看看歐美只要過半,政府一定會執行公權力,甚至封路權,我就看過很多案例,要不要我傳給您看
這是私人建案不是 公共建設好嗎? 你以以蓋出來的房子
大家都可以進去住喔!!
那是私人財產好嗎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直接翻出王東凱於2016年6月與7月的發言紀錄,當時會議都是林洲民主持,而12.9億元是王東凱本人所言。
新加坡的法律只要 75% 同意。就可以过。请问台湾法律没有少数服从多吗?
12.9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