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 are funny things ! Let say the TV box already contains these materials DNAs and she dumped in after dead -- Fabrics, wire & plastic fragments. It just the fabric from her broken nail is the most crucial. Happy Valley ! Lot of Rich and whites people lived there, even Police chief because Royal HK Jockey Club. You need a lot of money to become a member !!! Millionaire those years.
感謝分享🙏🏻
70年代拍啲電視劇集好有真實感!👍👍👍
还有很多原本在电視剧中演小配角, 到了這套剧可以发揮演技, 個個都好演技.
菲林拍攝是一關鍵
@@wyfcph , 有部电影都拍這件案, 当然都是菲林拍攝, 沒有這個拍得好. 每個演員演技都在線, 完全真实事件一样. 那個演歐陽的演員, 型神皆似原型.
竟然拍到咁真實認真,那時D制作人员同演員👍👍👍
世上沒有這樣多巧合,電線,銅線,文件紙,報紙,在現場完全發現,同埋同現場發現屍體咁近的地方,那女孩成日去買雪糕,冇可能殺人兇手未見過佢?
所有殺人犯,賊人,都話人哋插贓嫁禍,都話自己無辜,冇做過。
原來那位探長还客串, 怪不得和原型這么像, 原來真人出演.
原來70年代兇殺案, 每年過百單, 而家真係少咗好多
當年好多偷渡客
@@chungchui1313警察好多自己都系
因為個陣科技冇咁先進,冇咁容易搵到真兇,所以兇徒咪肆無忌憚不斷犯案LO
@@mankasung 果啲係連環殺手為數不多
现在人自己都顾不掂,自己吃饭都顾不掂,哪有空去杀人。。。。
世界上有好多丁蟹,自私又缺乏同理心,人格缺陷永不反省認錯。某人嘅心目中只係感覺自己黑仔,本來可以逍遙法外卻敗給科學鑑證呢門新科技。服刑之後出返嚟,覺得自己既然已經找咗數,為咗身後名,努力希望撬開歷史嘅棺材釘,將案件重新定論為冤案。陪審團七比零裁定有罪,樓下居然有人說成是「全香港市民都認為係冤案」?? 我覺得最冤嘅地方係卞未真正經歷人生已慘遭殺害,兇手卻可以再次結婚享受重生,並且有一群喜歡發掘新觀點,以證明自己有智慧嘅youtuber、奇案迷為其「喊冤」丶擁簇和慰問,不禁要講一句天下腦殘何其多。
其实大时代所有角色都系我们性格一些点的放大 每个人都有他们的一面只是程度不同 造就不同的个性与命运 不过通常说他人像丁蟹的自己是很像丁蟹的 因为丁蟹就是这样猜想别人而且是集中一个点想事情 不会怀疑自己的 慎之共勉之 而丁蟹换了不同场景与化学作用 可以是杨过 黄药师 李大有 叶荣添 所以没有那么绝对和夸张的
你講得好好,完全係我心底話😂
大狀要贏。不會認輸!(本身就係角色衝突)
回魂夜盧sir 後生果時原來咁有型
你阿媽匿埋食雞脾啊!😱😱🤣🤣
如果這些纖維及光譜分析是真實版本,我反而要問如何破案,45:41那段衣物纖維中,唔計3條那幅相,第二幅相左右睇都唔似,最多講相同類型衣物;第三幅一睇A線過去都知唔同。光譜那段最多線條走勢相近,但必須不計高低差有分別,仲要來源是居然是垃圾站。就算行兇者係獸醫診所都能夠,我係兇手都唔會執走箱內垃圾。之後的吳惠娟案是懸案也不太奇怪
因為並非通過肉眼,而是顯微鏡呀
以前的电视剧真的好看
好看很多
11:55 盧雄
咁舊既片你都有👍👍👍
一定係距做
你又知,
2024 來這裡是因為TVB 節目猜猜我是誰
製作認真,如果依家要拍番呢個效果,都唔知要幾多錢先拍到。
睇過啲歷史片段和圖片,劇中佈境雪糕店還原度都算好高
90年代聼某老差骨講當時候疑兇身上重有發現有死者的毛髮(不是頭髮),同疑兇係冇法解釋。當然我都只係聼。
有陪審團的判案原則係「beyond reasonable doubt」 即係「超越合理疑問」,不係呢世界唔會「毫無疑問」, 「without any doubt」 ,咁只有神先知道整個來龍去脈,咁所有謀殺案的兇手都可以甩罪,好多吹水佬只會揀某啲位去挑剔,唔去整體睇件事,所有環境證供顯示死者和紙箱當日有出現過工場,而佢一直否認她出現過,客觀嚟睇,呢個世界唔會咁多有巧合,例如紙箱、死屍、西裝、加埋5 分鐘消失証明,或然率幾乎係零,陪審團兩次包括重審7:0 判佢有罪證明當時已經分析主要因素,大家都要了解為甚麼咁多陪審團唔信佢,加上樞密院都費事再開庭就駁回上訴,費事嘥時間,因為另一邊嘅證供有說服力過他想甩罪的「狡辯」,佢以為自己好聰明去消滅證據,但佢估唔到新科技已經足夠應付依種情況,佢只係覺得輸咗比科技唔抵,轉另一個角度,放過依個人對死者都亦唔公平。
你講嘅全都基於一個假設, 係佢做。
好同意👍🏻
@@seiyachan 因為佢根本反駁唔到疑點,連最大關鍵陳彬彬證供,辯方都選擇完全採納而未有嘗試打甩...你話可以點打? 如果證據強度可以14:0,你仲覺得死者係無辜,你先係「建基於一個假設,唔係佢做」
@@ohtani2024 唔係現代嘅14:0, 係70年代嘅14:0。
@@seiyachan 2020年代嘅司法都唔見得乾淨過當時,況且1975年ICAC已經成立。證據亦非常強而有力,就係爭在無直接證據。
我想反問你,假如有一個密室,入面一個人被殺 一個人健在,死者身上無兇器無指紋無留低證據,你會覺得兇手係邊個?
最重要兩個疑點,盒從何來,盒是什麼時候才被放置?
香港是實行普通法,普通法下的刑事法有「持續性犯罪」的概念,任何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應該要考慮整個案件發生的過程,但這正正是當年偵查紙盒藏屍案時,警方所忽略的。
當時整個案件發生的過程,包括以下幾個重要環節:
1. 卞玉英在下午接了兩個電話後,提早1個半小時出門口,若果當時她的心情是輕鬆自若,她應該是接了相熟的朋友電話。
2. 之後卞玉英沒有到事先張揚的報館登廣告,必然事有蹺蹊。
3.卞玉英於下午6時半致電舊校女同學陳彬彬,語氣很緊張,背景人聲嘈雜。她由5點鐘出門時神態輕鬆自若,但到6時半就變得驚恐慌張,箇中原因,耐人尋味。
4. 在案發當日,卞玉英是否真的自行前往跑馬地電車總站?或被人從遠處棄屍在跑馬地街頭?警方事發後進行了大規模偵查,希望追查到人證及物證等有用線索。但整個香港島,由筲箕灣到銅鑼灣,再入跑馬地,偵查結果顯示完全冇街坊,冇行人,冇乘客,冇店舖職員(包括報館,食肆茶樓和安美雪糕店員工),在當日見過卞玉英。直至翌日早上,她被發現藏屍在紙箱內。
5. 根據警方向公眾交代的消息,卞玉英的不知名的女同學指出卞玉英經常到跑馬地安美雪糕店吃雪糕,警方於是鎖定該店為犯罪現場。
這說法非常有問題,卞玉英單獨一人於夜晚黑走到跑馬地吃雪糕,所涉及的路程及時間,偏離正常返學路線很多(如下圖連結),這是非常不合理!莫非全個銅鑼灣都沒有雪糕吃,只有跑馬地才有雪糕吃?卞玉英為了吃,不惜經常返學遲大到??她一個女仔在夜晚黑不顧生命安全都要如此貪吃???
6. 若果警方以上(第5點)所說屬實,舊同學陳彬彬是早知卞玉英經常到跑馬地電車總站旁邊的安美雪糕店吃雪糕,她在6:35至7:00於車站等待期間,應該會留意雪糕店的動靜,例如店員與顧客的互動情景,或者更進一步,走過去雪糕店,問問店員當晚是否見過一名經常來買雪糕吃的女學生?
但陳彬彬在法庭作供時,完全沒有提及上述此點,這已充分證明,卞玉英的不知名的女同學指出卞玉英經常到跑馬地安美雪糕店吃雪糕的說法,是以訛傳訛的一派胡言。
總結,警方當年依靠一個謊言來查案,而放棄刑事法的「持續性犯罪」的概念,如此不良的辦案手法是極具爭議的,從此而產生的冤假錯案是必然不能避免。
cdn.discuss.com.hk/t/9fdb52/f/800x0/img.discuss.com.hk/d/attachments/day_201208/20201208_6069179cc5da0c5337d8aXG8Sev2Ds5c.jpg
好警察
2/ 因為死者去到廣告公司時,原來人哋收5:00,所以沒有登廣告
3/ 陳彬彬唔係話佢「驚恐慌張」,係話佢緊張、急, 陳彬彬話可能佢趕住過銅鑼灣返夜校,都已經6:30,所以叫陳彬彬快D落嚟
4/ 你會唔會認得很普通的路人? 除非個路人好特別、或成日撞到佢,同你搭枱食飯既普通陌生人,到第二日,你都唔會記得啦
5/ 說同學話佢中意食雪糕,所以歐陽成為疑犯 - 「以訛傳訛」而已,記住:警方是在18天之後才第一次拉歐陽(因為是警方偶然發現雪糕店原來有一個小工場) 後來幾日後放人,同套戲一樣,因為沒有再一步證據,而放佢之後,同平時警方手法一樣,一定會再監視你
6/ 😑你講既 會去雪糕店問人哋,邊會呀。比著我~都唔會啦,傻咩~人哋鬼知你朋友咩樣丫~甘樣衰甘問人,又阻住人做生意,而且歐陽本身都串串地,cool cool地,問乜
6/ 我最多最多只會望2眼,睇同學在不在,而不會死叮住人哋間店,我反而會望下條街
完全唔覺得佢係無辜
關於歐陽要在犯案後先返屋企,到半夜走返去鋪頭搬屍。有人可能說歐陽未必全程都搭的士,他先由柴灣步行出筲箕灣後再乘車前往,就可隱蔽行蹤,所以無的士司機話載過他。
香港島市區的的電車只到筲箕灣, 要靠其他交通工具把筲箕灣與柴灣連接起來, 是要經過依山而建的柴灣道, 它有長命斜之稱,靠山路段斜度達1:10, 筲箕灣與柴灣之間路面地型是兩端低, 中間高, 上下波幅達85米(即:28層樓高), 來回筲箕灣與柴灣一次要走共4次28層樓高的上/落斜路, 歐陽住在柴灣, 若果他要在半夜慳車費來回柴灣至跑馬地, 又要明早清晨五時左右前回到家裡, 再梳洗一下然後上班, 當中的難度之大, 只有超人才可做到!
光頭佬說歐陽是一個高智慧的罪犯, 但為何光頭佬不說歐陽是有超人的體能呢? 因為光頭佬不相信個子矮小的歐陽是文武雙全的奇才, 全世界幾十億人都沒有這樣一個人, 剛剛就給光頭佬無意中撞到, 在全冇人證及物證下,只靠所謂環境證供入歐陽罪, 有冇搞錯呀?!
只有小小超做到,小小超做案就係報超人之死ma,所有東西他自己家族攞黎,害人害物,一世仆楷!
@@wishfulthinking.ilovemusic5440 根本唔係咩直覺,通過環境證據證明安美工場就係現場,從而推斷當時唯一店員歐陽炳強可疑。歐陽聲稱無其他人係佢值班時進入過公司,咁就可以推翻其他人做既可能性 (除非歐陽故意包庇真兇,但即使如此,歐陽也不是無辜,因為佢係知情人士,當然警方同意呢個可能性超低)
至於你話歐陽要返屋企再返現場,警方未有同意此點,警方推論係佢值班期間處理晒所有野,時序上係完全有可能的。因此你的疑慮不成立,全篇作廢。
好似係返現場拍,門面街道同報紙登出來咁似
我認為兇手並不是草草胡亂在跑馬地馬路旁棄置屍體, 而是有計劃地用電視機包裝紙盒收藏屍體,用繩索捆綁後再用運輸工具 (註: 可能是車輛或木頭車) , 運輸距離可以近至只得三兩分鐘路程, 把屍體運送到人流較少的跑馬地馬路旁的獸醫診所門口,想藉著該獸醫診所的日常處理動物屍體方法,瞞天過海,由清道夫把屍體運走。
但光頭佬固執地及武斷地假設只有一位兇手作案, 因此兇手唔夠力拉紙盒, 再而迫使兇手在兇案第一現場附近草草胡亂棄置屍體. 但光頭佬如此片面的推論沒有人證及物證支持, 也沒有犯罪動機. 結果導致剛在棄屍地點附近工作的歐陽成為案中重要嫌疑犯, 並無辜入獄, 而真正兇手還在逍遙法外, 正所謂白狗偷食 黑狗當災!
一個咁怕老婆咁顧家嘅人,點會做得出呢啲事呢!
你認為...點解你唔去做陪審團? 唔夠學歷同資格? 好彩你唔係當時陪審團,否則就真係變成冤案!
同意你後段,證據不足;但不同意是有計劃地棄屍:剛殺人,且第一次,帶給兇手的震撼會持續數日至數年,而由殺人至棄屍只是兩三個鐘,兇手不會這麼快恢復冷靜地計劃,後續發展只是隨意所組成
有病就去睇醫生 , 大話西遊 , 有車就去荒山野嶺 , 水塘海邊
流量密碼係反差,所以好多kol或口痕求關注友會反主流扮獨到,yt上有曱甴經濟圈,有d指桑罵槐軟對抗反司法反警察。敬佩翁小姐,但歐陽炳強太好戲勒,反映不是誤殺,佢有準備嘅,仲有作謀殺嘅最差情況打算,好多處表現反偵查意識(沒衣服,沒牙印,割乳係某種滅証、沒指模,有恨意)、稀有紙箱表示有預謀,若有用汽車又點會在街道棄屍。佢知明珠訪問會死后播同葉錫恩聖誕卡都係認嘅,死前舒解甚至保險同上帝救贖、有迷離有反轉有玩弄全人類滿足感,信過佢或借佢吹嘅人會有被佢玩又要焗幫佢兜嘅情況。
歐陽炳強佢性興奮同氣味虐待切割有關,可能在工場燒焊自瀆關聯起黎,工場也是他逃避老婆的地方、他計劃的地方,平時喜歡睇特務片,自命不凡,婚姻生活處於劣勢,紙合是有預謀準備所以無人見過,拖不動紙合、科學鑒証係佢嘅失算,讓惡行敗露。
蓋棺定論,佢將自己利益最大化,有曬元素(葉錫、牧師、讀書得獎、律師友人…甩謀殺、沒死刑、反英雄、留名青史)係高智犯,呃左好多蠢人、同好、同類、近類、天真人,代佢傳話呻冤嘅都係對受害者及其家人傷害、尊嚴嘅踐踏、司法制度嘅侮辱!
佢再婚可能係金錢交易嘅假結婚,大家唔好跟車太貼,壓得住歐陽炳強嘅不是善類,枕邊人知性癖,一個轉頭出本書都有可能。另外懷疑女同學陳彬彬証供嘅人真係好笑,知唔知那時社會民風只停留在999離奇三兇手嘅粵語殘片時代,個電話明確講六點已在電車站。
對住d穿鑿附會嘅網民話歐陽炳強無辜,我真係感嘆道德淪亡,d人只求滿足自己編假設,不如話有可穿牆嘅外星人佈局害歐陽炳強個人渣啦,條友對人說人話,唔理死者家人感受,閃縮發表言論,對有無做又彈出彈入,玩曬全世界。講佢無辜係對社會好大影響!
大家根本唔清楚當年電話嘅貴重難借度、生果舖(多在路邊搭建)未必有、唔清楚自動售飲品機已係好先進、唔清楚工場密碼鎖定鎖匙鎖、唔清楚配匙記密碼好簡單、唔清楚店舖一半時間會拉售窗只淨自動售賣機、也可全關包括燈、唔清楚當時年青人高道德純良、唔清楚當時粵語長片講嘅指模、手印、牙印、脚印…等反偵查信息、也流行占士邦、希治閣式犯罪電影,大家講歐陽炳強無辜實在太弱智、無辜論嘅証據根本以訛傳訛作嘅又唔合邏輯嘅。
歐陽炳強除左元配出過幾次鏡為佢辯護外,佢家人親戚聆訊六七年裡一個都無出現!
如果youtuber可以查出真相,以後法庭請曬班kol就得,佢地第一手資料咁,佢地通常會知道死者死前嘲笑兇手、激怒至殺人。
歐陽炳強相信係為錢、為人設假結婚,共處一室,歐陽炳強深知呃唔倒新妻,所以極盡扁損新妻,隆低新妻嘅公信力,免她爆料。
個樣咁兇殘點會係冤屈嘥氣
記得麥子雲提過不知拍了幾十年戲那一套才是代表作, 這套單元劇可算是?
呢套戲依家睇依然咁精彩, 正如裏面嘅周秀蘭依然咁靚
紙皮箱放在車尾箱關不上, 未必代表那大紙皮箱不可放在未關好之車尾箱運走
陈积,陈立品,萧亮都先后过身,历史五十年?
放箱在外面,抬屍入箱,封箱
肯定係佢做
你又知
其實蕭亮做戲都幾唔錯,有戲味
咁先係CID真正帶隊、審犯模式,而家D警察學野啦!
個人認為蕭亮最好嘅並非做戲, 而係講英文~
樣本不能以"'完全一樣""作供詞 如果化驗師以"完全一樣"作為分析報告 那他一定是誇大其詞或作數據及隱暪了誤差值 當年的那個化驗師是誰?
法醫不戴手套採集證據…
同我估計吻合:佢嘅性興奮同氣味虐待切割有關,可能在工場燒焊自瀆關聯起黎,工場也是他逃避老婆的地方、他計劃的地方,平時喜歡睇特務片,自命不凡,婚姻生活處於劣勢,紙合是有預謀準備所以無人見過,拖不動紙合、科學鑒証係佢嘅失算
,讓惡行敗露。
你有料到
憑直覺 和歐陽炳強嘅面相 ~我也相信係歐陽炳強 犯案的!
如果死者指甲的纤维是因為激烈爭扎而留下來,應不是那麼小的數條。又或會有 Au Yeung 手臂上的皮膚。
當年無dna鑑定
如果佢唔係真正凶手, 希望佢司法覆核成功。人之將死, 其言也善。真正凶手, 死前公告真相吧。
當然的幹探(雖然由演員扮演), 是否很有差味呢?
其實套片本身係有佢既定立場, 留意番選角, 佢選香港公認係tvb反派翹楚分子既麥子雲去演炳強, 顯然係要引導觀眾覺得炳強係唔好既. 而現實生活中張金鳳其實靚過好多花旦, 識佢既人都無話佢唔好相處, 並非片中係一名惡妻.
可以留意下九十年代翻拍時, 明顯導演有少少同情炳強, 所以先會搵任達華做炳強, 因為任的樣子沒有麥子雲咁明顯既歹徒相. 而搵葉童演張金鳳, 亦唔係呢套執法者既演員做到咁自私惡妻款.
事實上, 如果張金鳳真係一個自私惡妻, 就唔會不屈不朽咁幫佢上訴, 直至炳強多年後認罪時, 先消失. 佢應該一早係炳強判左之後就立即影都無啦, 係咪?!
麥子雲亦有演過CID
@@kimmycarson7101 哈哈!如果你有咁深刻印象,即是佢演出CID既機會係好罕有,所以你特別記得!
正如另一位御用奸人駱應鈞, 同樣地令大家印象深刻既, 係一號皇庭演既火爆差人, 因為佢做忠萬中無一!
所以,麥子雲同駱應鈞真係被無線定型, 歹徒奸人專業戶真係深入民心!
麥子雲個樣接近歐陽炳強!
麥子雲與歐陽炳強個樣似到十足十,唔搵佢搵邊個? 根據分租住客口供,前妻的確是如此性格,唔使其他人屈佢的,至於點解會一直幫佢上訴,如果真係咁就唔會後來高調宣佈離婚並改嫁。
44年前拍
任達華主演的那部................嗎?
盧愛蓮是麗的電視藝員,已經去世多年!
盧以身犯險,自己孕埋,貼身難受肉都貼埋,不知為咩?呢一代割地事秦,不知為乜?
70年代最興砌(生豬肉)
件案件我懷疑是佢D(同學)夾埋做
2015年被假釋出獄的死囚文迪,在網台描述當時在獄中情況,當日歐陽炳強剛剛判了死刑,進入死囚室,有其他囚友隔著一條長走廊,囚室對囚室,詢問歐陽:「炳強哥,你真是笨啊,你當時若將紙盒搬到較遠的地方,不要那麼近雪糕鋪門口便好了」。歐陽回答:「個箱咁重,點拎呀!」
當時,歐陽剛剛被判了死刑,含冤入獄,內心充滿筆墨難以形容的悲憤情緒。在剛進監獄後,他被安排要與其他死囚共處同一個監倉。在他善良的心目中,其他死囚都是十惡不赦的大壞人,他恥與他們為伍。當有其他死囚問到上述問題時,他便不耐煩地﹑簡短地﹑直率地講出答案:「個箱咁重,點拎呀!」,意思係單嘢唔係佢做,亦都冇能力做到,佢係無辜嘅!
你都幾on9呀柒頭
一睇你個名都認得了, 只要係呢件案d片下面都有你長篇大輪喊冤, 唔通你講就係真當時班陪審團,法官,差佬就全部做假?
文迪講既嘢沒有任何參考性,但小醉俠澄清案件細節後,個人傾向相信他是兇手。
真無辜應該係答唔係我做我搬乜春。。。
@@timothychan5707 这种回答才更像凶手 欧阳炳强如果真的如坊间讲的那么厉害 怎么可能会随便冲口而出 他不是惯匪也不是连环杀手 如果天生心理素质那么强大那么冷静 会那么容易在牢狱给套话?在法庭法官律师媒体警察面前他都没有失守。所以如果他是那么容易说漏嘴 更不可能在当年能犯下此案。
That was my grandma at 30 minute
Is she still alive?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今天,陪審團可能都覺太多疑點 , 會判佢無罪。
如果當刻 你係其中一位陪審員,我諗你會改變主意 加上陪審團有耳聞目睹嘅優勢 陪審團係可以喺 安美雪糕店,睇探員 一系列嘅測試 包括抬紙箱
看來不是,不要一廂情願!若是今天,早就破案了!街上咁多閉路電視(CCTV)
低能!若發生在今天的話,佢99%會入罪添呀!而家科技進步咗咁多!佢會咁自信話自己係冤枉,係因為佢都知以當年嘅技術,無人證根本好難入佢罪,唔好人云亦云,佢根本就係兇手。
你諗多左了,兩個7比0咁易被推翻? 你唔好以為7比0很容易! 安美已經被確定係案發現場,唔係歐陽做只能係汽水機做!
點解會有咁多衣物纖維都相同?殺人的時候著咁多件衫?
冬天著得多衫是正常,當時只有約14度
套劇好好睇,唯一一個位衰係取證物邊可以唔戴手套架
10:49 安美雪糕店
6:00 石大川
7:01 ck
這宗案件發生,在七十年代,由位光頭神探調查,他在跑馬地調查過七千多人,一定會到這間雪糕店調查,亦不是突然發現雪糕店內部情形,三個月都沒有破到案,由於這個光頭神探去立法院會申請三十萬,買部最新科學鑒定儀器,當時仲未有DNA 咁先進,當然警方仲有貪汚,突然有日,有個差人去雪糕店借電話,就咬死歐陽炳強做,其實疑點很多,他已婚,老婆又大肚,他曰間做文員,放工去雪糕店做兼職,十點半放工,仲要打咭,回到家中已經十一點,食完嘢仲要做家務,因為老婆大肚丶可見十分庝愛妻子,案發當晚回家,有看更見到他回來,沒有看見他出街,他住九龍,控方話他返回家後,再返雪糕點做案,咁條死者藏在邊,其實這間雪糕店很細,講到個修理地方在雪糕店後面一條小巷,地方是用鐵籠式,一眼看到內面,平時都有人可以四出入,加埋當時交通不便!當日死者約左這位陳同學在跑馬地近電車站等,死者去到打給這位同學,但這位同學立刻下來都不見她,她説死者在一處很嘈地方打给她,好像是食嘢的地方打给她的,但她口功沒有得到接立,警方去被被告家將他所有衣服全部拿去化驗,就在一件衣服上有七條衣服纖維同死者指相同,亦是用這先進科學鑒定咬住歐陽炳強,其實疑點都不理,就控制謀殺罪名,當時如果死者有在雪糕店借過電話,去電話公司一定查得出?最慘在二個死者同學上庭指証被告在一年前二度用燒頭焼她們的裙,看到電視就認得他,咁點解當時二位沒有報警,控方不停話因為他老婆大肚,返家又要做家務,造成性抑或所以見到個妙齡少女控制不住!
其實全港市民都覺得他是寃案,湯家華當年是大律師,都覺太多疑點,免費替被告做辦方律師,最後湯律師知道結果,想叫他認誤殺,最多生幾年,但他死不認,他在庭上呼寃,最後被判終身,湯家華律師含涙話以後永遠不會打刑事案件!現在他已經出番來,但要他親自寫自白書𠄘認當年有做過的罪名,他坐左廿八年都話自是寃案,他說出來見番的親人,但是他的親人已經不知在何方,仲要被感化二年,不能亂話嘢,但身體已經很差,仲有一位大陸嬌妻,其實未一樣!香港政府就洗底,沒有寃案,只有更寃是要利用重犯幫忙!
其實有睇過由張家輝做這套旺角監獄,就明白,坐左大半世監,點適應現在社會,你出來沒有親人,明友,如果有病,出到來又如何呢,前幾個月有位重犯出來,第日就去打劫,他說寧願返入𤠒!很悲哀是你政府一口二鳥,用行為,表現,宗教,一來可以令這些重犯唔再攪事,二來可以幫我們底,沒有寃案,其實的重犯出番社會,非常痛苦,幾十歲,被人指指點點,年老,有案底,咪靠政府比嗰啲津貼囉!
Those years that area are rich people & white world.
HK royal jockey club ! You need a lot of money be member and live that area.
如果真係咁冤枉, 真係當時全港人都信佢被屈, 點解陪審團會判佢有罪? 講到查案好似好兒戲咁但又唔提當時有二百幾件環境證物都證明佢有罪? 除咗死者指甲有佢衣物毛線, 身上仲有佢工場油漆塊, 紙塊等等. 一兩件可能係偶然二百幾件就可以證明兇手係佢.
跑馬地警區和灣仔警察總部灣仔警區兩個世界黎,又地方交疊在兩個地方之間。跑馬地警區是有錢馬會加外藉人仕,接待優良但作風很柔,很是relax mode,仲比我見到「退休模式,養老模式」添!
跑馬地浩然舒服,灣仔則作戰狀態mode,不過灣仔伙記兵當做賊,在耗使徒三十小時未睡過然後強砌使徒生豬肉,在找使徒笨媽游説玩她屈使徒,強砌使徒精神病,落口供處無cam無監管的嗎?正一垃圾黎!
「雪糕店」是咩真係不識的!
死者係卞玉英,
冤案!
此案是香港第一大寃案,審判時疑點重重;看看TVB箱屍奇案(Justice is blind)就知所有疑點!
絕非冤案,真實發生
最後亦播出歐陽承認殺人的片段
又若你是 Au Yeung ,一個只在前店買冰淇淋員工,會否在不是工作地方的後店 workshop 虐待,殺人,清洗現場,棄屍.....又要11點放工回到家,想想別的同事或其他人總有可能随时回來撞破事情(死者也可能大叫)?反之樓上同學以排练話劇,何者是兇殺現場?而且清洗血漬是要很多時間。
7:08 驗屍報告說,死者是被人用前臂從後面箍頸窒息而死的。何來有血漬要清除呀?!
單嘢疑點太多...🤔
當年控方是以環境證供指控歐陽炳強謀殺,當中主要證據是在卞玉英指甲發現共有269條纖維,當中有7條與歐陽炳強衣物吻合。
但當年控方的做法是極為偏頗及極具爭議性,可以用「為了一棵樹放棄整片森林」來形容。同樣是環境證物,死者的10隻指甲的總面積只有2.4平方厘米 (1.2cm x 0.2cm x 10),而紙箱的底部面積是6平方英尺 (2呎寬x3呎長),經換算後,紙箱底部面積是5,574平方厘米,是死者的10隻指甲的總面積的2,322倍。
但在當年的新聞圖片中,在獸醫診所門口前被發現的紙箱是非常殘舊,若果紙箱是由安美雪糕店舖內開始被貼地拉行至店舖外,藏有重量約100磅的屍體的紙箱,在拉動過程中必定產生很大的摩擦力,導致這非常殘舊的紙箱底部,在安美雪糕店內的地面上,必定留有大量的該紙箱碎屑。
同樣地,當紙箱放在工場處理屍體時,藏有重量約100磅的屍體的紙箱,是會產生很大的壓力壓在地面上,這樣的壓力會把很多平時在工場地面上留下的碎屑及油漬黏附在紙箱底部,包括鐵碎、膠碎、五金碎屑,鐵銹漬,潤滑油漬等等,多不勝數。若果紙箱是由安美雪糕店工場內被貼地拖行,黏附在紙箱底部的環境證物更加是以倍數上升。
但控方在法庭上絕口不提在紙箱底部有何發現,明顯是隱瞞真相,別有用心地對歐陽炳強進行不公平及不公義的審訊。
纸箱應該係兇手行兇後行出舖看街上情况想移走屍體,發覺附近有個纸箱(因附近舖有間电器舖,因利剩便,便張屍體移出亍外放洛纸箱到,所以纸箱沒有拖拉痕跡!事後亦証實嗰間电器舖有嗰個牌子电视賣!唔好又話冇可能拖屍出舖呀!前年有條友將肥妹條屍用木頭車大亍大巷推去垃圾站都係咁😢
貝雅係呢條片後段咪親口講,因為盒有繩保護所以拖行都唔會留下痕跡😂。。。。。。 74年鬼佬假設嘅就係事實😅
好心你地班友睇晒條片先講野,紙箱及屍體發現的大量碎屑就是與安美工場發現的吻合,已經強大到足以證明安美就是現場,安美是現場和陳彬彬口供為準確是本案的兩大關鍵
@@ohtani2024鐵證如山,大狀都無辦法。
@@PeterPan-ri6kn 冇錯
陳積😢
卢雄,正啊。
Gary Kwan 係呀😂😂😂
“大佬啊,你唔好咁痴線啦。”
屍体是可以被移動 我則不太理解貝亞就關於焼焊器剛好位置燒死者陰毛的論據 ?
10:18 光頭神探 總督察 貝亞親自上陣, 原來識廣東話
睇埋證物~翁靜晶都話流嘅!
破案手法真的像今日的風水大師,拿出一大批玄學及科學理論,夾環境感觀,串聯到有根有據唔到你唔信。😂
然後呢,預測結果多數錯多過中,準確度唔知有冇20%,然之後錯左就若無其事當冇野,然後下年又講過。年年都係咁
疫情後全亂象秩序大失常
警察打了班黃絲,又砌了班黃絲831,之後解放軍又民警到港屆入,解放軍鬥黃絲,港警又鬥習家軍,又自己放狗訓練糞便學問,在林鄭前鄧炳強手下逐部逐部攪彎晒。
其實我相信最主要係 当时警隊的腐敗風氣 ,令到很多人有仇英的情緒 ,基於主觀情緒影響下就為反而反 !不相信英政府!
70年代也没多落后,跟现在查案差不多。。。现在根本就没有什么进步
2015年7月10日
案發後是歐陽先被列入懷疑對象,才針對他而產生大量環境證據出現;那年代,為求破大案,有人可能會「制造」證據也不足為奇。此外,殺人者棄屍都是盡量遠離案發現場,而此案就在「對面街棄屍」,豈不是自招嫌疑?頗有疑點
你先係屈得就屈
已經解釋 咁重點搬呀 唔係佢唔想係佢無得揀 佢搬得去邊呀 如果返屋企遲左老婆都會發現,點解你地班冤案撚成日咁多如果如果,現實就係無咁多如果,唔係既話個個殺人都會消滅晒所有證據啦,講經咩
@@ohtani2024即係話~破案要去反方向!尖沙咀有屍體,就要去大埔搜集證物。犯案現場必定唔喺尖沙咀!😅
@@PeterPan-ri6kn 你up乜呀 九唔搭八
@@ohtani2024 翁靜晶.思維° ✓
有一個非常奇特的現象,當警方偶然知道歐陽炳強工作的地點-安美雪糕店的閣樓有電話及有小型工場後,警方對歐陽炳強不利的證據,總是來自卞玉英夜中學的女同學,包括以下事例:
1. 卞玉英的女同學指出卞玉英經常到跑馬地安美雪糕店吃雪糕,警方於是鎖定該店為犯罪現場。但她們並沒有出庭作證,真實身份成疑!
另外卞玉英單獨一人於夜晚黑走到跑馬地吃雪糕,所涉及的路程及時間,偏離正常返學路線很多(如下圖連結),這是非常不合理!莫非全個銅鑼灣都沒有雪糕吃,只有跑馬地才有雪糕吃?卞玉英為了吃,不惜經常返學遲大到??她一個女仔在夜晚黑不顧生命安全都要如此貪吃???
2. 兩個與卞玉英相識的女同學指證歐陽炳強在船上非禮她們,在法律審判上起了關鍵作用,釘死歐陽炳強。奇怪的是,她們在銅鑼灣上夜學,為什麼會如此巧合地﹑不約而同地在老遠的觀塘渡輪上遭遇歐陽炳強非禮她們?
cdn.discuss.com.hk/t/9fdb52/f/800x0/img.discuss.com.hk/d/attachments/day_201208/20201208_6069179cc5da0c5337d8aXG8Sev2Ds5c.jpg
死白痴,佢係約同學交還唱片先去電車總站。
那兩名證人並非死者同學
辯方從未質疑陳彬彬口供的可信性,任何懷疑陳彬彬的論點皆無效
There are funny things ! Let say the TV box already contains these materials DNAs and she dumped in after dead -- Fabrics, wire & plastic fragments. It just the fabric from her broken nail is the most crucial.
Happy Valley ! Lot of Rich and whites people lived there, even
Police chief because Royal HK Jockey Club. You need a lot of money
to become a member !!! Millionaire those years.
就係做member可以變狗基制ma,駛到個個變成狗,報廢晒所有執行力又引邪入警,使徒責問你們呢套系統邊個首始教你哋架?易定係鄧炳強呀?
一時做人一時做狗,帶委任證就返工,擰轉就行兇極惡,去屈斷使徒手指,林春旭教你們架?
警察犯事犯法仲有權執法既,大晒呀,香港死了幾多人呀?
其實不是什麼科學鑑證,只是推測,當中關鍵是死者有到過工場的證據是否沒錯,如果沒錯的話,按推測是有十分高可能性是歐陽做的,但如果事發現場不是的話,就可能不是了。
Alex Ng 女死者有到过雪糕屋内工場證據有3,1工場中有女死者DNA,2女死者頭上有工場中的電線膠片,3女死者腳有纸條寫有未罕,而现場有同類字條,同類寫法寫著已修,而案發当日女死者打出的电話背景燥雜,而这个工場不應該那么燥吵,而女死者亦电話中相约友人於5到10分鍾内碰面,即女死者就在雪糕店附近
直接證據力不夠強,
真凶可能逍遙法外。
亦有可能有包庇成份,尤其是在七十年代!社會十分黑暗!
既然女死者既腳趾係曾經俾兇手用辣雞灼過,咁有無一啲確切既證據證明係安利工場入面既辣雞所造成?
碎屑已證明安美工場就是現場
以光頭佢咁講,祇能告誤殺。謀殺係蓄意殺死或嚴重傷害受害人先係謀殺。1973年警察將一個唔係謀殺既人擺上法庭告謀殺重人埋,成個人都擺到,唔係俾唔足安家費都唔會穿煲,喺工塲執的電線,紙條,膠布擺入嗰紙箱到容乜易呀。
誤殺最高刑罰都可以終生監禁㗎,要睇殘忍度, 歐陽條僕街又割乳房又燒陰毛, 應該行凌 遲
作為政府一個電台將一件咁轟動嘅案件都將資訊發放得唔正確咁對死者家人同埋兇手都係唔公道好多人以為你政府做出嚟嘅嘢一定係正確嘅,但係你好多嘢如果要隱瞞嘅或者更改嘅係對個社會作出好大嘅錯誤
這 套剧是根据警察查案和法庭的真实情形而拍的. 一毛党当然覚得不对, 因為金主要帶風向当時港英政府司法黑暗, 用全香港的司法系統屈一個無罪的人. 但, 女死者家人沒有投訴, 反对应該只有被法庭判謀杀罪成的兇手和歐陽的家人.
歐陽炳強死左都仲可以令到你地成班人幫佢申冤,佢真係好成功,果然光頭佬話佢係心理質素極高係無錯
在這裡,時空交錯,大家憑著珍貴影像,聽聽當年歐陽炳強大呼冤枉的吶喊。
1:40開始
facebook.com/watch/?v=2100151856938054
沒有證人也可以入罪
呢單有八,九成係1怨案
@@kelvinleung1894 是
這個世界,很多兇殺、盗竊、刑事毁壞、恐襲等只有行兇者才知真相,事件没有人證,但他們留下的證據卻成了定罪證據。
如果係工埸點都會找到死者的頭髮,衣服之類的證據,事實上冇發現
就係搵到= =
沙展哗,
在片中終於見到砌生豬肉的光頭老外👎🏻
在對案件一知半解便認為醉心調查的神探是屈人,可悲可悲。法庭攻防辯方被打到毫無還擊之力,就年張祺忠案殺人證據確鑿都未能做到7:0,歐陽被判兩次7:0,如此一面倒,居然還可以被質疑,可悲,質疑者永遠無視強而有力的證據,只會一直跳針。
吳業光
恥毛還是腳趾尾?不盡不實🤔
過唔到電檢
都唔係同一條,點可以話一樣,最多話極度相似,就算同一件衫攞兩條出呢比較都唔會一樣,咁兩條纖維相似度係幾多百分率?咁兩條纖維係同一件衫嘅機會率又幾高呢?科學係唔會有100%
測試能否顯示纖維實際上來自同一件衣服? 或只能看出它們來自同一類型的服裝
@@KOFAKEDEM 非事實,放大幾百倍就唔會一樣,好似指紋咁
@@twta 想查看有真實樣品的插圖和解釋,了解它們為何完全相同而不僅僅是相似, 不知誰可以提供該訊息?
1997年被假釋出獄的死囚文迪 (文錦棠),分別在2015年11月, 2020年8月及 2020年12月共 3次接受不同網台訪問, 講述歐陽炳強在獄中情況。在這3次訪問中,文迪就某位古惑仔如何向歐陽炳強吐料的情景說法有出入。
我把文迪3次訪問的說話綜合一下,嘗試盡量準確地還原當時那位古惑仔如何向歐陽炳強吐料的真相始末。
當歐陽炳強被判了死刑,由首天進入死囚室後已一直大聲呼冤,所產生的聲浪很可能對其他獄友有一定騷擾性,文迪因而覺得歐陽很特別。相對於文迪本身,他在1974年6月因殺警罪成而被判死刑。文迪當時知道罪責難逃,於是在法庭外高舉右手,大喊「十八年後又一條好漢」,他明白及接受一定要受到懲處,殺人要填命!
隨著日子過去,歐陽在獄中的心情慢慢地變得平靜,並很少與其他死囚說話交談。某日在死囚室的一班死囚很無聊地吹水,想打發苦悶無聊的日子。期間有某位古惑仔,突然話鋒一轉,詢問唔多出聲的歐陽:「炳強哥,你真是笨啊,你當時若將紙盒搬到較遠的地方,不要那麼近雪糕鋪門口便好了」。歐陽回答:「個箱咁重,點拎呀!」
當時,歐陽剛剛被判了死刑,含冤入獄,內心充滿筆墨難以形容的悲憤情緒。在剛進監獄後,他被安排要與其他死囚共處同一個監倉。在他善良的心目中,其他死囚都是十惡不赦的大壞人,他恥與他們為伍。當有其他死囚問到上述問題時,他便不耐煩地﹑簡短地﹑直率地講出答案:「個箱咁重,點拎呀!」,意思係單嘢唔係佢做,亦都冇能力做到,佢係無辜嘅!
陳立品
如果好似套劇咁個貝亞講D動機同証據, 真係好兒戲咁去拉人
任天棠 當年貪污又嚴重icac 又唔可以查1977之前貪污既野 條友真係唔好彩
查案動機只是輔助,因為好多殺人案都沒有動機的
1974
關於科學鑑證,當年在法庭上,控方指出,死者手上有張寫著“未焊“的紙屑,工場內有張寫著“修妥“的紙屑。
關於這兩張紙屑的證供,在法庭上全程竟然只由一名警員包辦,(註:70年代的警方是萬能老官,可以做檢控,亦都可以化身為證人,而真正的證人就要避席,因為怕有甩漏,好似謝賢所講,場波由佢哋玩晒。)
此名警員說警方曾經查問在閣樓工場工作的兩名技工,其中一名技工承認「收妥」的紙屑是他寫的,但冇人承認寫過死者身上發現「未焊」紙屑。
莫非歐陽炳強太高智慧,驚其他人唔知係佢做,要畫蛇添足,所以寫「未焊」紙屑放在死者的頭髮上,因為她的頭髮沒有被燒灼過?
(附當年剪報貼圖如下連結)
cdn.discuss.com.hk/t/a619fc/f/800x0/img.discuss.com.hk/d/attachments/day_201221/20201221_075027c9495375b50705JjaEtUfhu14L.jpg
呢單案冇人證,冇物證,連科學鑑證的證物都疑點重重!
但疑點利益沒有歸於被告,絕不合理!!
其實警方查案時,死者卞玉英當日的出行路線方向應該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偵查項目,卞玉英究竟有冇到過報館幫哥哥登廣告?若果有,幾時到? 怎樣到?見過什麼人?做過什麼事?幾時離開?有冇人陪同?若果冇到過報館,為什麼?哪裏出了問題?是否卞玉英向家人故意說謊以隱瞞行蹤? 或是否卞玉英離家後,發生特別事故,她被迫改變行程,而且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因此,警方進行了大規模偵查,希望追查到人證及物證等有用線索。但奇怪的是,整個香港島,由筲箕灣到銅鑼灣,再入跑馬地,竟然完全冇街坊,冇行人,冇乘客,冇店舖職員(包括食肆茶樓和安美雪糕店員工),在當日見過年輕漂亮的16歲少女卞玉英!她好像一出門口後,就人間蒸發咗!!
基於上述查案結果不甚了了,不單只平民百姓,甚至當時在法庭上審案的陪審團,都無法了解當日卞玉英的確實行蹤。
最後這單案糊里糊塗地上到法庭,在全冇人證和物證下,只單憑漏洞處處的所謂科學鑑證來定罪,釘死歐陽炳強,公道嗎?
按照當年警方在法庭作供,沒有證據顯示卞玉英曾經在案發當日到過報館,因為冇任何人見過年輕漂亮的16歲少女卞玉英,包括街坊、行人、乘客、報館職員、店舖職員(包括食肆茶樓和安美雪糕店員工)。
卞玉英在案發當日,她總共提早了一個半小時,於傍晚5時出門,情況很不尋常,必然事有蹺蹊。
根據法庭陳彬彬的證供,卞玉英於下午六時半致電舊校女同學陳彬彬,相約在跑馬地電車總站見面,卞玉英要求陳彬彬馬上交還錄音帶,卞玉英說因為有朋友要借。當時卞玉英的語氣很緊張,背景人聲嘈雜,但沒有電車的叮叮聲。(註: 沒有確實證據電話在何處打出,卞玉英也沒有說過她正身處於跑馬地電車總站)。陳彬彬立即趕去該地點,於6時35分到達,但看不到卞玉英的蹤影。
陳彬彬在法庭另一段供詞說,卞玉英之前幾次見面總是遲到,甚至爽約。因此我合理猜測,按照老規矩,卞當時(6:30pm) 不是在跑馬地電車總站打電話給陳彬彬,她只是預早通知陳彬彬到該站見面而已。
卞玉英的出行路線方向極為重要,對了解整件案的案情起關鍵作用,但警方對這方面的調查進展乏善足陳,具亞總之唔理咁多,他憑著長官意志,盲目輕信陳彬彬一面之詞,再加上所謂夜校同學的消息,在沒有人證及物證下,以所謂科學鑒證為手段,一口咬定安美雪糕店就是案發現場,做法極不合理,對案件中唯一及極重要的嫌疑人--歐陽炳強,絕不公道。
七十年代,電話簿,飲頭髮,生豬肉。不過果時無甘多肥佬,頭髮都好型
一切都係你嘅假設
1979
蕭亮
警察只聽街坊一面之詞 街坊又不喜歡犯人 黑白不分 事件另有內情
非事實,街坊只係話佢木獨,無話佢其他唔好
黄飞鸿?
區楊炳強因此成名,
你都可以成名
@@Auricerice 咁,你想点樣成明,
英國查案、出名馬馬虎虎、而且帶有歧視
同中国公安定香港黑警比?🤣🤣🤣🤣🤣
@@Auricerice 美國仲兒戲,成日判错罪,有罪變冇罪,冇罪變有罪。
麦子云
變態色魔做的🙏🕯😠呂樂藍剛年代發生的。。
相信皇家香港警察唔會好似毅進仔嘅人,思想一樣兒戲
白痴
大英帝国殖民你们教到你们几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