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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8 окт 2024
  • #王信福 #死刑 #憲法法庭
    憲法法庭於今(23)日下午14時30分,將繼續審理王信福及相關併案共34件(合計37人)聲請案(死刑案),進行言詞辯論。
    畫面來源:司法院
    延伸閱讀:
    監院認定王信福死刑審理瑕疵 籲請法務部再提上訴
    news.pts.org.t...
    編輯|陳宥蓁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news.pt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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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視新聞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27

  • @eda5507
    @eda550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不論死刑釋憲的憲法判決結果如何,這都是中華民國立憲以來的第一場真正的生死辯論。這些法曹先進能夠在人民面前無畏地為生命權利提出正反兩面的看法給人民。已是令人尊敬。

    • @Lovefact331
      @Lovefact33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有什么值得尊敬的,受害者家属才值得尊敬

  • @國明楊-i1f
    @國明楊-i1f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請問,被害家屬是否,也在遭受( 長期酷刑)若再放出來了,更惡霸,這對於( 臺灣國家,安全防護網)會否,,,

  • @陳淑惠-n7h
    @陳淑惠-n7h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要追究的是,判錯的那個法,,不是廢死

  • @國明楊-i1f
    @國明楊-i1f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最終應定罪25 年以上,都該終身監禁,且,不得特赦,因可能還有案件,不是嗎

  • @jtlin9709
    @jtlin9709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如何對待犯人比較公平?
    死刑:殺一人執行一次死刑;殺多人也只執行一次死刑。顯然不公平!
    徒刑:有人被關幾天損失慘重,有人被關正好不愁吃睡。顯然不公平!
    罰款:有錢人被罰萬元不關痛癢;窮人家可能要鬧人命。顯然不公平!
    只有勞役(人力發電)或鞭刑(新加坡特色)比較公平!
    將死刑改為
    終生監禁加每日鞭刑
    殺幾人每日就打幾下
    有些人不怕死
    每個人都怕打

  • @胡進興-z6g
    @胡進興-z6g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被刹者都該死嗎?都没人權嗎?加害者都可决定別人的生命何時何地死嗎?違背了律法國法不容一定要執行死刑才能保護善良百性

  • @陳淑惠-n7h
    @陳淑惠-n7h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冤枉的死刑,才需要追究,,,,不是廢死,,連該死的都救,對的起被害人嗎?

  • @taikinllawyers3816
    @taikinllawyers3816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詹森林大法官第二次對法務部的提問失格了。建議選立法委員或當行政院長。

  • @twn1670
    @twn1670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看到這些大法官不食人間煙火的問答~~現在知道台灣的亂源在哪裡了!!

  • @FightAgainstEvil
    @FightAgainstEvi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中華民國擁有蒙古就已經違憲

  • @s3435711
    @s343571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雙方言詞辯駁都非常傑出!!不論法務部的司長們,還是受刑人委任的律師們,雙方都充分履行自身職守,真的應當給予掌聲。話說,立法院可以好好做事嗎? 天殺的本屆的立法者真是一群難看的小丑...

  • @17-ks6iw
    @17-ks6iw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笑死!! 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有死刑卻不執行,公然瀆職卻沒有違憲違法....這倒是一路以來沒有被"處理"
    也難怪可以浪費納稅人的錢和社會成本在演這種荒唐的辯論

  • @蘇蘇-t4f
    @蘇蘇-t4f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詹的嘴臉真討m

  • @twn1670
    @twn1670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那位副司長說話~口條清晰~台風穩健~有條有理~辯論時~反應快速~比那些偽善廢死(物)律師強多了!!

  • @togo2276
    @togo2276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死的是他家的人,看廢死吠的出來嗎。

    • @HolyLightBill
      @HolyLightBil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小提示:釋憲聲請人的代表律師之一李宣毅即是受害者家屬。

  • @bearbro6108
    @bearbro6108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綜合起來應該是會得到限縮死刑這個結論。國家之敵可被判處死刑(消滅威脅);而一般社會案件要使用死刑,都會面臨一些爭議問題。
    其中一個基本的爭議問題就是犯罪被害賠償。把犯罪者殺了,意思就是其他人要幫他出錢賠償被害人家屬喔。

  • @wupaul3729
    @wupaul3729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為何不能學綠色最愛的滾動式調整 讓受難家屬決定對方的死刑 死刑一定要二選一? 畢竟在這事件上 最能說話的就是受害家屬

  • @jackzhang6949
    @jackzhang6949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司法院看起來非常想要讓自己被台灣人民包圍

    • @bearbro6108
      @bearbro6108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你是誰?為什麼隨便代表台灣人民?

    • @飛玉-x6c
      @飛玉-x6c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當前的大法官都是同一人提名的,這次討論的結果也許不會有意外了

    • @eda5507
      @eda550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身為台灣人民,看到樓主這種言論。只覺得…誰鳥你阿?!這些大法官、學者、律師如果有在怕你這種人的話,今天不會有這場中華民國立憲以來的世紀生死辯。這些人為憲法人權發聲只因為跟你立場不同,你就要恐嚇他們?我看你應該也很想被檢察官包圍。哈哈。

    • @Lovefact331
      @Lovefact33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eda5507死刑释宪这是第四次了 不懂就少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