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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預汽車呢個罪名實在太兒戲荒謬。攔路者當時係伸出手臂,拍打司機頭部,導致司機失去平衡而撞車身亡。呢個已經唔只係干預汽車車身,而係去到干預司機本人,直接襲擊其身體。
昨日聽到新聞報道原來寡母婆守仔😢 聞者傷心見者流淚😢😢😢 法律面前窮人含L😔😔😔
呢位休班海關人員唔係當值的警員,唔清楚前因後果,就衝出馬路試圖截停高速行駛的嘅電單車,一個普通嘅成年人都知咁樣好大機會令自己同司機受傷,甚至死亡。咁樣唔止係干預汽車,係有意圖干預司機,干預汽車嘅罪名未免太輕。如果輕判,其他市民有樣學樣,未了解清楚狀況就幫忙執法,分分鐘有更多無辜嘅人命傷亡😥
從片段目測,呢位電單車司機在未撞樹前、可能已被這位魯莽的海關人員扭斷條頸、昏迷失控撞車了、因我看到呢位電單車司機似失去知覺而側埋一邊直至撞車為止。試問?在咁大力的衝擊下、扯甩個頭盔啲力對條頸所做成的衝擊力有多大。希望法律和公義的調查能為死者討個公道吧。
閣下推斷非常合理,關員在一定的力度才可將頭盔打跌同時間受害者頸骨已受損,以致未能控制車輛行駛方向,亦即是話車輛未撞擊前已經死亡(未有一定的重力撞擊力不可能將頭盔打跌,因為頭盔是保護駕駛者,所以必定牢固地帶在駕駛者頭上作為保護用,這是導致死亡主要的原因,純屬猜測,希望法醫作出啊正確的判斷以還死者一個公道。
以前係大陸D高速公路經常見到摩托出意外, 最嚴重真係見過車手頭連頭盔批咗落黎, 血淋淋, 之后國內就有法例禁止摩托車上高速公路, 大城市更有禁摩添, 及后洐生低速電單車,
電單車好處唔駛多講, 但就危機四伏, 落雨跣軚, 高速公路打翻時有發生, 而且致命性高, 所以車手多加注意, 咪貪一時之快,珍惜生命
香港自從一個女人被告用胸襲警成功罪成之後已經唔無法律了!
有罪無罪,個海關都係一個殺人犯,呢樣係一個事實🤬
有理有據、深入淺出
因果報應,天惘灰灰!願死者沉冤得雪,阿彌陀佛!🙏
有幾複雜啊!擺明就係想幫個海關甩身😂
這人走出來攔車都算叫幫助治安,但在視頻看到他出手打擊司機頭部,嚴重危險傷害他人😡😡
有可能撞車前頸部巳斷,刀斬手
有可能撞車前頸部巳斷。
有仇恨心態??
呈醋糕上
全港市民關注緊呢单野。睇個法官点樣判决。
佢太過魯莽,但係應該告誤殺
Lion兄你好,多謝分析🎉我認為“干預汽車“係事實嘅部份,全個罪名如果係“非法干預汽車引致他人死亡"會比較正確,無論如何個關員都一定有法律責任,全世界都睇到全條影片過程,如果胡亂處理一定對香港法律聲譽有不良影響,希望判決可以展示給死者家人及大衆一個正確的價值觀.RIP.
應該告誤殺。
隔幾日先拉人,如果冇左社會壓力,分分鐘條友頒好市民獎
有高尚情操
太公民匯嘅壓曆
犯法就是犯法!點解吾係告誤殺,而家香港淪為無公義無法律的城市
感謝LION哥分析
謀殺/誤殺其中 中一樣!
無論如何行動上直接造成他人死亡是剎人罪
謝謝資訊分享和分析👍💯,要公正處理才能安慰他家人😢
一個年輕人生命就這樣被奪走, 對我來說只應有謀殺和誤殺這兩個選項, 有罪與否應由陪審團決定
咁都唔告誤殺,拍司機個頭搞到炒車死喎
休班海關係殺人兇手😢
唔謀殺都係誤殺
根據新香港嘅思維, 事件發展嘅下續:先與律政司商討, 電單車司機嘅政治背景, 研究後, 再提出檢控.....
唔謀殺都誤殺!
好明顯係嚴重傷人導致他人死亡
終生的遺憾!不告你,你也抬不起頭做人!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叫做"良心"的東西!你沒有嗎?好好過下半世吧!
已宣誓賣身于党,何來「良心」。
呢啲垃圾邊有良心😒😡
干預汽車,照字面解釋,係實質地未經車主當時人允許,而走去干擾,接觸,操控未經同意車輛,根本上同呢單案完全扯不上關係,而且海關人員當時接觸嘅係電單車司機,根本並沒有接觸電單車車身,何來干預汽車?真係本末倒置!匪夷所思..
最搞笑啲人就係話個頭盔突然甩咗所以導致交通意外 上次安達臣天秤 項目經理都要畀人告 誤殺
死者家人一定要追究。原本唔洗死嘅!最衰係個休班海關拍甩死者個頭盔,導致電單車炒車,及死者死亡。假如個個學似休班海關咁,拍甩電單車司機嘅頭盔,仲得了嘅?休班海關見到電單車司機唔停,衝埋黎,休班海關應該預早,提早主動走人,預早,提早,避開個電單車司機,避免任何身體接觸。安全第一。休班海關偏偏就選擇最差劣嘅做法,行為。休班海關用手打頭,用手打高速行駛中的電單車司機個頭盔,巨大衝擊力,可能電單車司機會重傷暈倒,失去意識,或令電單車失去平衡,失控,然後高速炒車,然後,帶住巨大衝擊力,猛烈撞擊死亡。通街閉路電視,周圍閉路電視,翻查各種紀錄,警察自然就會捉到個電單車司機。根本唔需要個休班海關!唔識就不要多管閒事,害人害己。休班海關,亂黎嘅!自把自為!就算係休班警察,我都覺得有事,交俾工作中的警察去做!工作中,工作時,需要跟從上司指示,團隊合作,唔係自把自為㗎嘛!工作時,有硬件,有軟件,身心都應該在狀態。休班的警察,硬件又無,軟件又無,乜都無,正在放假,去吃喝玩樂,去遊山玩水,去瞓覺休息,去輕鬆,精神同身體,身心都根本不在狀態。還有我真係好想知,交俾法律,交俾法庭,各個法官會點判!我想知各個法官的判詞!我想知各個法官會點講!拍哂片!有哂片!有片為證!這個情況,我覺得絕對係一個難題,可能需要幾個法官一齊審,聯合審理,聯合作出裁決。我覺得應該告個休班海關。
謝謝 LION
普通市民早被拘捕及提高檢控
那就只好請大公文匯下旨!
這位海關英雄主義罔顧別人生命
放心啦,佢最後一定冇事,求求其其罰佢1千幾佰蚊收皮啦。而家香港既情況明架啦!
指鹿為馬的時代,政苦新聞處又七出香港,再說呀呢個海關沒有自制能力,又沒有衡量道路安全,簡直是有牌殺人持權X者。這件事令我想起萬寧保安X頸事件,香港已成為X管,他們認為自己身份及判斷做一些非理性暴力傷害他人為求所謂執勤,實在好可怕。。。
多謝報導
其實應該驗屍、查出死因、頭盔被抓脫時司機可能已經死咗唔係撞死!美式足球抓頭盔係嚴重犯規危險動作.睇片海關員冇改善車走向、係其後冇控制下撞向路邊.
同意呀!告佢不守交通規剛,不照行人過路守則過馬路
死者家人好痛苦,尤其是他的媽媽,連殮葬費都沒有,一定要查到明白
有錢買電單車冇錢殮葬🤨
@@chifailaw1027買咗電單車後,無錢唔可以嗎?
@@Lee-it2lx 呢樣就大可放心,佢嘅家屬可以申請「交通傷亡援助」,就算佢架車冇購買任何保險,政府都會比一筆錢給家屬的,在網上有好多人同情死者,但我相信大部份人都唔認識佢的,只能夠從網上片段去判斷,其中有影到佢係相同地點兜咗兩個圈(後面有交警追住)都唔肯停車,我認為佢根本就喺度玩九個警察,作為一個疑犯(我覺得咁稱呼佢已經好客氣了)佢已為自己嘅行為付出了代價。我比較同情佢嘅家人多啲。
無法無天
其實好簡單,如果架電單車當時冇俾架警車追,而有個途人沖出嚟令到嗰個電單車司機死亡,咁樣會唔會犯法? 如果係犯法的話,咁嗰個關員都係犯法,即使有沒有警車在後邊追逐。
電單車又冇左穿右插, 同交通警喺同一條行車線上駕駛, 點知道係追呢?尾隨嘅交通警, 可能係跟住後面做保鏢.
無牌小販走鬼,都冇可能用暴力攔截致死
真係好簡單, 司機冇揸快車就根本唔會發生意外!! 同西九果單一樣!!
問題電單車手係犯緊罪!!!咪講到電單車手係無辜先得㗎!
@@fallonlau8238 原來香港, 可以私自執行死刑. 而家政府唔應該宣傳 “見疑即報", 建議改做 “見疑即殺”.
江玉歡講有機會誤殺!
謀殺,襲擊他人致死。
告誤殺
做場戲,最終畢鳥鳥芝!
推人出馬路係乜野行為?有人踩單車行過你會推佢嗎?人地揸住電單車你打佢一拳係乜野玩法,另外「唔理自身安危出黎擋,為左幫驚擦」同「郁手襲擊司機導致對方撞車4」比法官聽你應為有幾大分別?唔係覺得無分別牙麻?翁大俠上次講河馬普通襲擊人,點解今次唔一視同仁話條肥鳩普通襲擊已故電單車少年呢?只係話佢出黎擋,而從來隻字不提佢有郁手襲擊,何解?
起碼要中一條刑事,然後家屬文事索償
新香港特色呀,最後一定告死者,不小心架駛,反告死者嚇親個海關個仆街弱小心靈,而反要求死者賠償呀。
DOJ 最後應該告誤殺。干預汽車案例係判6個月,但就算唔使坐都好,留刑事案底份工都無埋,呢個懲罰先最大。
長捧攬抄
告果件鐵騎士個頭踫到件休班海關職員隻右手臂係咪好D?
我在石梨貝水塘餵殘障老弱猴子罰則比佢重😢
匪超如果醒水嘅話可以利用呢單嘢揾著數,而家民怨咁高,又唔關政治事,可以學曹操借頭咁,重罰關員,既可減民怨,又可增印象分,一舉兩得。反正關員又唔係直屬自己友,唔可惜吖。
有文,大做埋拉拉隊,大餅强.可以放心去做大佢立功?!😂
換著個普通人😂整死咗人😢仲有得保釋😊
基本都成立到普通襲擊罪~~
。故意杀人罪。第一睇到佢嘅身形喺度弹跳,演绎紧嘅动作。第二。佢已经准备去攻击佢嘅头。第三。致命嘅伤害,连头盔都甩埋,个颈有冇受伤咧,有可能重锤攻击之下已经昏迷咗啦。四.對社會不公平有违程序公义。五身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一经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永不假释
第四,'點解佢唔一早停車?第五,'點解要同阿SIR玩捉兒恩
多謝你的分享,已訂閱,已按讚。
拉人哥今集化身為大律師!厲害呀!😂😂
個隻包布殺人手,悲憤城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又未捉到又未判罪都不是犯人😢屬於謀殺😢
人人平等?
佢係殺人兇手😡😡😡
如果死者受到影響失衡唔喺撞到石壆,而係撞到其他道路使用者,咁會係入邊個數
干預汽車 ? 導致他人身亡 唔講?
同意
後面個中誠都唔追,根本乜資料都齊晒,一定拉到人!😢
無告到結果: 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 ! 😅😅😅
無天里
事實喺香港已冇人再討論啦。就算係官官相衛,咁又點呢?議員用公款去旅行又點呢?關愛隊分錢隊又點呢?都2025年啦,現實D啦。
有啲人佢忙記咗自已原來係返工😅佢以為自己係香港嘅主人😮😮佢唔記得自己為了人工已做😮做做吓變咗使命😅人儍冇藥醫😅最奇特係海關變咗交警😅即係陸軍變咗空軍😮😅😅😅痴九䤼😅
心態問題,草菅人命
支持
不排除亦有「干預單車罰」。
片段清楚顯示佢襲擊引致他人死亡
就是不想提告,所以咪隨便設定一個新名,到時法官會說沒有案例下,一時魯莽犯錯,而被告經過醫生等人評估報告後,只因一時情急才作出欄截行為出現,現在感覺被告已有悔意,判定被告入獄1年,守行為3年,其間要有1年嘅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退庭。😊😊😊😊
Thank You Lion Gor
心中有數!
主持人:你又思想又錯了,香港已有案例,戚秦氏毆打常威,迫奸成孕,關員當時只是過緊馬路在路中心,車手高速行過,經過時頭盔整到關員隻手,以致車手頭盔甩掉,以致撞車身亡,關員手部受傷,以至未能工作,故此入稟索賞,不是關員攔路,祇是車手高速頭盔撞到關員隻手,主持人,咁概劇情是不是好啲呢!
件事家屬有冇得追究,就要視乎有冇錢,如果是大陸佬或富二代,一定告到你甩褲。
離譜⋯⋯
新香港就已經同大陸無分別,不要妄想還有分別啦😂
利益上大陸人優先
永念非圈養時代之吾埠。成功離港如瀨仁gor 者敬祝你地異地覓得新生
睇埋馮希乾就知干預汽車ge法理邏輯係乜, 都預視到最後結局係點
海關關員化身terminator?真係人唔笑狗都吠
有關海關人員,性格有大問題!!!! 仇恨心態??
病情嚴重,無法無天
亦有同感:小罪代大罪!😤這位關員心過得去嗎?😪
👍👍👍👍💪💪
三六冇得走。
真係比D 咩法物法攪到頭都暈!! 我唔知咩叫干預汽車, 或甚麼謀殺, 誤殺點定義, 我只係見到最近D 司機成日超速魯莽駕駛, 唔止佢地自己, 更加對其他無辜路人製造極大風險!! 咁如果個海關比架電單車撞到飛起, 都可以變成誤殺, 咁果D 存心揸快車, 甚至魯莽駕駛而撞瓜人D 司機, 係咪都應該加重刑罰告誤殺, 甚至恐襲呢?! 坦白講, 作為一般路人甲, 我最擔心既, 只係經常睇到D 馬路炸彈周圍走, 出左事卻只是停牌, 罰款, 甚或只判兩三碌, 之後出來又可以大搖大擺繼續做計時炸彈!!
岩, 好似LION哥話頭, 告佢不小心過馬路, 兩邊都有責任. 調返轉頭講, 行人亂甘過馬路唔會有危險既😂😂你都識講超速會引起極大風險, 甘個關員沖出馬路梗係有責任, 你甘樣講到佢好似無問題甘岩, 係米以後見有車超速, 沖出馬路攔住佢都係正確行為? 香港有交通警察, 佢地既專業會識點樣捉到佢, 唔好誤導其他人甘樣做係無問題. 如果關員好似你話頭, 比電單車撞低左, 架鐵馬又炒埋一齊, 就真係比你D獨醒燃累鳩死.
@@choiwaiman7465 首先, 我絕對唔係鼓勵別人學海關咁摏出去, 只係想話, 首先, 開快車超速係導致意外既主要原因, 事主妄顧自己同其他路人安全, 而逃避交警追捕, 所以, 唔應該將大部分責任擺晒落海關身上!! 第二, 佢沒有用任何工具或武器, 去攻擊事主, 只係在百多米距離之前, 示意電單車停車收油!! 正式來講, 佢唔係過馬路, 而係有意識地請求事主接受查問, 但因為事主畏罪逃亡, 沒有任何收油準備, 更加是企圖撞向海關, 呢個絕對是魯莽駕駛, 甚至是企圖謀殺!! 我雖然冇車牌但都有學過車, 知道正常來講, 司機在公路上行車, 最少要保持前車20米距離, 意思是在沒有超速情況下, 20米已經有時間比司機作出反應!! 然而, 今次由宏基街頭到事發地點, 根據GOOGLE MAP已經有120米, 所以電單車如果有留意路面情況, 絕對有足夠時間作出準備, 不過事主沒有咁做!! 海關當然亦有兩手準備, 不斷伸開雙手並且跳動!! 咁樣做有兩個作用
@@choiwaiman7465 第一, 希望事主收油停車, 以免發生嚴重意外!!第二, 即使事主真的夾硬衝過來時, 可以保護自己!! 跳躍動作是避免電單車撞來時, 立即被撞飛彈到老遠倒, 而不是即刻倒地甚至被車轆輾過!! 另外, 伸展雙手方面, 並不是企圖想扯甩事主頭盔, 而是盡量利用雙手在撞擊時, 減少電單車對佢既衝擊力!! 如果讀過物理, 應該明白在物體互相碰撞時, 只要增加撞擊一刻既時間, 就會大大減少撞擊既力度!! 所以, 佢有意識地盡量伸展手部, 利用手部先接觸電單車, 盡量將衝力卸走!! 片段明顯睇到被撞擊後, 佢凌空打轉了720, 然後身體才落到地面, 已經大幅減少左重要部位既傷害!! 但因為車速實在太快, 手部亦難免造成不少損傷!! 因此, 佢並非好似大部分人諗咁, 係想扯甩甚至重鎚擊落頭盔!! 頭盔甩掉原因, 主要是車速太快, 另外, 可能事主沒有緊扣頭盔所致!! 所以, 理論上, 那只是自衛動作, 並非意圖襲擊!! 我不懂法律點講, 但如果換轉咁諗, 一個人臘住刀衝埋尼, 你勸佢放下屠刀, 但佢唔聽仲作勢斬過尼, 你係太極高手, 輕易地一招四兩撥千斤化解左危險!! 但事主因此失平衡, 咁橋附近有幾舊磚頭, 佢後腦著地, 又咁橋撞埋落D 磚頭度而身亡, 咁邊個需要負責?! 不要忘記, 車輛其實都係一件危險既武器, 但我就唔知點解, 車撞死人都唔告誤殺, 極其量只係魯莽駕駛, 判得咁輕, 難怪周不時都有馬路炸彈!!
@@ericchan7128物理??跳起唔伸手,何來撞擊??再假設, 最後一刻想避開, 跳起何須伸手, 再講,你只要向相反方向跳開, 就自然避開了伸手是不是多鳩魚的選項??成段片明顯見到, 跳起方向並不是避開, 而且還要伸手, 你話咁樣係保護自己??你要唔要睇清楚自己講緊乜??
@@tinhanglaulau7237 跳起唔伸手?! 如果只係跳起, 唔用雙手作媛衝, 咁被衝擊既就變成軀幹, 你知會幾大鑊嗎?! 大部分重要器官, 頭部, 心臟, 胸腔, 臀臟, 等等, 是但中一樣都好甘啦!! 另外, 如果收埋雙手, 落地時又係要軀幹甚或頭部硬食, 你有冇留意到, 佢著晒長袖衫褲包到密晒之外, 仲𡥼住個背囊, 咁樣亦係預防背部落地的衝擊!!最後一刻想避開?! 你都見架車開得幾快啦, 片段睇到前後唔夠2 秒就殺到啦, 邊有時間閃開呀?! 就算想閃, 以普通一個人既腳力, 咁既時間可以跳到幾遠?! 架車已經撞到尼啦!! 況且, 你又點知架車會唔會突然片左或片右, 萬一海關呎閃右, 同時架車又係片右咁咪奶晒野囉, 果時佢個勢已經再做唔到甚麼防禦動作啦!! 所以, 佢當時既唯一選擇, 就是鑑粗硬食一野, 利用雙手掩護自己重要部位, 增加個IMPACT TIME, 來減少衝撞一刻對身體既力度, 同埋落地時既傷害!! 你知道降落傘原理嗎?!! 消防佬D 救生氣墊呢?! 汽車的前後崩把?! 原理都係一樣!! 當雙手接觸到架車時, 個衝力就首先由手部承接, 再傳遞到手臂, 肩膀, 再到胸腔, 頸椎, 最後先到頭腦部分!! 如果唔先用手部卸力, 你會揀邊度硬食?! 憑這點推理已經証明佢唔係故意想整開個頭盔, 絕對不是攻擊性動作!! 況且, 咁既車速咁短既時間, 隻手可以做到D 咩?! 你估聖鬥士D 光速拳呀!! 所以, 守龍門尼講, 呢個只係波打手既問題!!
官官相衛係自人類有族群就一直圍持到現在,反而法律條文就不變🤣🤣🤣🤣公務員同市民言論上一樣
到時可能不提証供起訴,當乜事都冇
天太黑了,想不到已黎到香港!!!!!!🚨
如果呢個企出馬路個個,唔係政府執法、紀律部隊人,係一個普通人,又会点樣处理 😢😢
有趣
香港政府冇理由唔明白,這樣處理會比人感覺香港法治走樣了。外資怎處理?
政治優先 識諗香港會搞成咁2000萬死哂當閒時 何況700萬香港人
應該告蓄意謀殺,然後表面證據不足,不與起訴,咁咪好好睇睇囉
情操高尚 獎勵50萬🤣🤣🤣
以後有誰再揸電單車,都不要違法,否則後果自負。
仲要影片影到
影到有位朋友有牌有保險,安全駕駛,帶好頭盔,由警員尾隨開路,見到市民過路停車等候,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一等一良民👍👍👍🏅
今時今日架香港~Everything is Wrong!!!律正司研究完驚方應該訓斥
Lion哥,我都係睇你post嘅片段,先了解成件事發生經過,死得好慘,個後生仔得27歲。
干預汽車呢個罪名實在太兒戲荒謬。攔路者當時係伸出手臂,拍打司機頭部,導致司機失去平衡而撞車身亡。呢個已經唔只係干預汽車車身,而係去到干預司機本人,直接襲擊其身體。
昨日聽到新聞報道原來寡母婆守仔😢 聞者傷心見者流淚😢😢😢 法律面前窮人含L😔😔😔
呢位休班海關人員唔係當值的警員,唔清楚前因後果,就衝出馬路試圖截停高速行駛的嘅電單車,一個普通嘅成年人都知咁樣好大機會令自己同司機受傷,甚至死亡。咁樣唔止係干預汽車,係有意圖干預司機,干預汽車嘅罪名未免太輕。如果輕判,其他市民有樣學樣,未了解清楚狀況就幫忙執法,分分鐘有更多無辜嘅人命傷亡😥
從片段目測,呢位電單車司機在未撞樹前、可能已被這位魯莽的海關人員扭斷條頸、昏迷失控撞車了、因我看到呢位電單車司機似失去知覺而側埋一邊直至撞車為止。試問?在咁大力的衝擊下、扯甩個頭盔啲力對條頸所做成的衝擊力有多大。
希望法律和公義的調查能為死者討個公道吧。
閣下推斷非常合理,關員在一定的力度才可將頭盔打跌同時間受害者頸骨已受損,以致未能控制車輛行駛方向,亦即是話車輛未撞擊前已經死亡(未有一定的重力撞擊力不可能將頭盔打跌,因為頭盔是保護駕駛者,所以必定牢固地帶在駕駛者頭上作為保護用,這是導致死亡主要的原因,純屬猜測,希望法醫作出啊正確的判斷以還死者一個公道。
以前係大陸D高速公路經常見到摩托出意外, 最嚴重真係見過車手頭連頭盔批咗落黎, 血淋淋, 之后國內就有法例禁止摩托車上高速公路, 大城市更有禁摩添, 及后洐生低速電單車,
電單車好處唔駛多講, 但就危機四伏, 落雨跣軚, 高速公路打翻時有發生, 而且致命性高, 所以車手多加注意, 咪貪一時之快,珍惜生命
香港自從一個女人被告用胸襲警成功罪成之後已經唔無法律了!
有罪無罪,個海關都係一個殺人犯,呢樣係一個事實🤬
有理有據、深入淺出
因果報應,天惘灰灰!願死者沉冤得雪,阿彌陀佛!🙏
有幾複雜啊!擺明就係想幫個海關甩身😂
這人走出來攔車都算叫幫助治安,但在視頻看到他出手打擊司機頭部,嚴重危險傷害他人😡😡
有可能撞車前頸部巳斷,刀斬手
有可能撞車前頸部巳斷。
有仇恨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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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市民關注緊呢单野。
睇個法官点樣判决。
佢太過魯莽,但係應該告誤殺
Lion兄你好,多謝分析🎉我認為“干預汽車“係事實嘅部份,全個罪名如果係“非法干預汽車引致他人死亡"會比較正確,無論如何個關員都一定有法律責任,全世界都睇到全條影片過程,如果胡亂處理一定對香港法律聲譽有不良影響,希望判決可以展示給死者家人及大衆一個正確的價值觀.RIP.
應該告誤殺。
隔幾日先拉人,如果冇左社會壓力,分分鐘條友頒好市民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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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就是犯法!點解吾係告誤殺,而家香港淪為無公義無法律的城市
感謝LION哥分析
謀殺/誤殺其中 中一樣!
無論如何行動上直接造成他人死亡是剎人罪
謝謝資訊分享和分析👍💯,要公正處理才能安慰他家人😢
一個年輕人生命就這樣被奪走, 對我來說只應有謀殺和誤殺這兩個選項, 有罪與否應由陪審團決定
咁都唔告誤殺,拍司機個頭搞到炒車死喎
休班海關係殺人兇手😢
唔謀殺都係誤殺
根據新香港嘅思維, 事件發展嘅下續:
先與律政司商討, 電單車司機嘅政治背景, 研究後, 再提出檢控.....
唔謀殺都誤殺!
好明顯係嚴重傷人導致他人死亡
終生的遺憾!
不告你,你也抬不起頭做人!
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叫做"良心"的東西!
你沒有嗎?
好好過下半世吧!
已宣誓賣身于党,何來「良心」。
呢啲垃圾邊有良心😒😡
干預汽車,照字面解釋,係實質地未經車主當時人允許,而走去干擾,接觸,操控未經同意車輛,根本上同呢單案完全扯不上關係,而且海關人員當時接觸嘅係電單車司機,根本並沒有接觸電單車車身,何來干預汽車?真係本末倒置!匪夷所思..
最搞笑啲人就係話個頭盔突然甩咗所以導致交通意外 上次安達臣天秤 項目經理都要畀人告 誤殺
死者家人一定要追究。原本唔洗死嘅!最衰係個休班海關拍甩死者個頭盔,導致電單車炒車,及死者死亡。
假如個個學似休班海關咁,拍甩電單車司機嘅頭盔,仲得了嘅?
休班海關見到電單車司機唔停,衝埋黎,休班海關應該預早,提早主動走人,預早,提早,避開個電單車司機,避免任何身體接觸。
安全第一。
休班海關偏偏就選擇最差劣嘅做法,行為。
休班海關用手打頭,用手打高速行駛中的電單車司機個頭盔,巨大衝擊力,可能電單車司機會重傷暈倒,失去意識,或令電單車失去平衡,失控,然後高速炒車,然後,帶住巨大衝擊力,猛烈撞擊死亡。
通街閉路電視,周圍閉路電視,翻查各種紀錄,警察自然就會捉到個電單車司機。根本唔需要個休班海關!唔識就不要多管閒事,害人害己。休班海關,亂黎嘅!自把自為!
就算係休班警察,我都覺得有事,交俾工作中的警察去做!
工作中,工作時,需要跟從上司指示,團隊合作,唔係自把自為㗎嘛!
工作時,有硬件,有軟件,身心都應該在狀態。
休班的警察,硬件又無,軟件又無,乜都無,正在放假,去吃喝玩樂,去遊山玩水,去瞓覺休息,去輕鬆,精神同身體,身心都根本不在狀態。
還有我真係好想知,交俾法律,交俾法庭,各個法官會點判!我想知各個法官的判詞!我想知各個法官會點講!
拍哂片!有哂片!有片為證!
這個情況,我覺得絕對係一個難題,可能需要幾個法官一齊審,聯合審理,聯合作出裁決。
我覺得應該告個休班海關。
謝謝 LION
普通市民早被拘捕及提高檢控
那就只好請大公文匯下旨!
這位海關英雄主義罔顧別人生命
放心啦,佢最後一定冇事,求求其其罰佢1千幾佰蚊收皮啦。
而家香港既情況明架啦!
指鹿為馬的時代,政苦新聞處又七出香港,再說呀呢個海關沒有自制能力,又沒有衡量道路安全,簡直是有牌殺人持權X者。這件事令我想起萬寧保安X頸事件,香港已成為X管,他們認為自己身份及判斷做一些非理性暴力傷害他人為求所謂執勤,實在好可怕。。。
多謝報導
其實應該驗屍、查出死因、頭盔被抓脫時司機可能已經死咗唔係撞死!美式足球抓頭盔係嚴重犯規危險動作.睇片海關員冇改善車走向、係其後冇控制下撞向路邊.
同意呀!告佢不守交通規剛,不照行人過路守則過馬路
死者家人好痛苦,尤其是他的媽媽,連殮葬費都沒有,一定要查到明白
有錢買電單車冇錢殮葬🤨
@@chifailaw1027買咗電單車後,無錢唔可以嗎?
@@Lee-it2lx 呢樣就大可放心,佢嘅家屬可以申請「交通傷亡援助」,就算佢架車冇購買任何保險,政府都會比一筆錢給家屬的,在網上有好多人同情死者,但我相信大部份人都唔認識佢的,只能夠從網上片段去判斷,其中有影到佢係相同地點兜咗兩個圈(後面有交警追住)都唔肯停車,我認為佢根本就喺度玩九個警察,作為一個疑犯(我覺得咁稱呼佢已經好客氣了)佢已為自己嘅行為付出了代價。我比較同情佢嘅家人多啲。
無法無天
其實好簡單,如果架電單車當時冇俾架警車追,而有個途人沖出嚟令到嗰個電單車司機死亡,咁樣會唔會犯法? 如果係犯法的話,咁嗰個關員都係犯法,即使有沒有警車在後邊追逐。
電單車又冇左穿右插, 同交通警喺同一條行車線上駕駛, 點知道係追呢?
尾隨嘅交通警, 可能係跟住後面做保鏢.
無牌小販走鬼,都冇可能用暴力攔截致死
真係好簡單, 司機冇揸快車就根本唔會發生意外!! 同西九果單一樣!!
問題電單車手係犯緊罪!!!
咪講到電單車手係無辜先得㗎!
@@fallonlau8238 原來香港, 可以私自執行死刑.
而家政府唔應該宣傳 “見疑即報", 建議改做 “見疑即殺”.
江玉歡講有機會誤殺!
謀殺,襲擊他人致死。
告誤殺
做場戲,最終畢鳥鳥芝!
推人出馬路係乜野行為?有人踩單車行過你會推佢嗎?人地揸住電單車你打佢一拳係乜野玩法,另外「唔理自身安危出黎擋,為左幫驚擦」同「郁手襲擊司機導致對方撞車4」比法官聽你應為有幾大分別?唔係覺得無分別牙麻?
翁大俠上次講河馬普通襲擊人,點解今次唔一視同仁話條肥鳩普通襲擊已故電單車少年呢?只係話佢出黎擋,而從來隻字不提佢有郁手襲擊,何解?
起碼要中一條刑事,然後家屬文事索償
新香港特色呀,最後一定告死者,不小心架駛,反告死者嚇親個海關個仆街弱小心靈,而反要求死者賠償呀。
DOJ 最後應該告誤殺。干預汽車案例係判6個月,但就算唔使坐都好,留刑事案底份工都無埋,呢個懲罰先最大。
長捧攬抄
告果件鐵騎士個頭踫到件休班海關職員隻右手臂係咪好D?
我在石梨貝水塘餵殘障老弱猴子罰則比佢重😢
匪超如果醒水嘅話可以利用呢單嘢揾著數,而家民怨咁高,又唔關政治事,可以學曹操借頭咁,重罰關員,既可減民怨,又可增印象分,一舉兩得。反正關員又唔係直屬自己友,唔可惜吖。
有文,大做埋拉拉隊,大餅强.可以放心去做大佢立功?!😂
換著個普通人😂整死咗人😢仲有得保釋😊
基本都成立到普通襲擊罪~~
。故意杀人罪。第一睇到佢嘅身形喺度弹跳,演绎紧嘅动作。第二。佢已经准备去攻击佢嘅头。第三。致命嘅伤害,连头盔都甩埋,个颈有冇受伤咧,有可能重锤攻击之下已经昏迷咗啦。四.對社會不公平有违程序公义。五身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一经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永不假释
第四,'點解佢唔一早停車?第五,'點解要同阿SIR玩捉兒恩
多謝你的分享,已訂閱,已按讚。
拉人哥今集化身為大律師!厲害呀!😂😂
個隻包布殺人手,悲憤城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又未捉到又未判罪都不是犯人😢屬於謀殺😢
人人平等?
佢係殺人兇手😡😡😡
如果死者受到影響失衡唔喺撞到石壆,而係撞到其他道路使用者,咁會係入邊個數
干預汽車 ? 導致他人身亡 唔講?
同意
後面個中誠都唔追,根本乜資料都齊晒,一定拉到人!😢
無告到結果: 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 ! 😅😅😅
無天里
事實喺香港已冇人再討論啦。就算係官官相衛,咁又點呢?議員用公款去旅行又點呢?關愛隊分錢隊又點呢?都2025年啦,現實D啦。
有啲人佢忙記咗自已原來係返工😅佢以為自己係香港嘅主人😮😮佢唔記得自己為了人工已做😮做做吓變咗使命😅人儍冇藥醫😅最奇特係海關變咗交警😅即係陸軍變咗空軍😮😅😅😅痴九䤼😅
心態問題,草菅人命
支持
不排除亦有「干預單車罰」。
片段清楚顯示佢襲擊引致他人死亡
就是不想提告,所以咪隨便設定一個新名,到時法官會說沒有案例下,一時魯莽犯錯,而被告經過醫生等人評估報告後,只因一時情急才作出欄截行為出現,現在感覺被告已有悔意,判定被告入獄1年,守行為3年,其間要有1年嘅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退庭。😊😊😊😊
Thank You Lion Gor
心中有數!
主持人:你又思想又錯了,香港已有案例,戚秦氏毆打常威,迫奸成孕,關員當時只是過緊馬路在路中心,車手高速行過,經過時頭盔整到關員隻手,以致車手頭盔甩掉,以致撞車身亡,關員手部受傷,以至未能工作,故此入稟索賞,不是關員攔路,祇是車手高速頭盔撞到關員隻手,主持人,咁概劇情是不是好啲呢!
件事家屬有冇得追究,就要視乎有冇錢,如果是大陸佬或富二代,一定告到你甩褲。
離譜⋯⋯
新香港就已經同大陸無分別,不要妄想還有分別啦😂
利益上大陸人優先
永念非圈養時代之吾埠。成功離港如瀨仁gor 者敬祝你地異地覓得新生
睇埋馮希乾就知干預汽車ge法理邏輯係乜, 都預視到最後結局係點
海關關員化身terminator?真係人唔笑狗都吠
有關海關人員,性格有大問題!!!! 仇恨心態??
病情嚴重,無法無天
亦有同感:小罪代大罪!😤
這位關員心過得去嗎?😪
👍👍👍👍💪💪
三六冇得走。
真係比D 咩法物法攪到頭都暈!! 我唔知咩叫干預汽車, 或甚麼謀殺, 誤殺點定義, 我只係見到最近D 司機成日超速魯莽駕駛, 唔止佢地自己, 更加對其他無辜路人製造極大風險!! 咁如果個海關比架電單車撞到飛起, 都可以變成誤殺, 咁果D 存心揸快車, 甚至魯莽駕駛而撞瓜人D 司機, 係咪都應該加重刑罰告誤殺, 甚至恐襲呢?! 坦白講, 作為一般路人甲, 我最擔心既, 只係經常睇到D 馬路炸彈周圍走, 出左事卻只是停牌, 罰款, 甚或只判兩三碌, 之後出來又可以大搖大擺繼續做計時炸彈!!
岩, 好似LION哥話頭, 告佢不小心過馬路, 兩邊都有責任. 調返轉頭講, 行人亂甘過馬路唔會有危險既😂😂你都識講超速會引起極大風險, 甘個關員沖出馬路梗係有責任, 你甘樣講到佢好似無問題甘岩, 係米以後見有車超速, 沖出馬路攔住佢都係正確行為? 香港有交通警察, 佢地既專業會識點樣捉到佢, 唔好誤導其他人甘樣做係無問題. 如果關員好似你話頭, 比電單車撞低左, 架鐵馬又炒埋一齊, 就真係比你D獨醒燃累鳩死.
@@choiwaiman7465 首先, 我絕對唔係鼓勵別人學海關咁摏出去, 只係想話, 首先, 開快車超速係導致意外既主要原因, 事主妄顧自己同其他路人安全, 而逃避交警追捕, 所以, 唔應該將大部分責任擺晒落海關身上!! 第二, 佢沒有用任何工具或武器, 去攻擊事主, 只係在百多米距離之前, 示意電單車停車收油!! 正式來講, 佢唔係過馬路, 而係有意識地請求事主接受查問, 但因為事主畏罪逃亡, 沒有任何收油準備, 更加是企圖撞向海關, 呢個絕對是魯莽駕駛, 甚至是企圖謀殺!!
我雖然冇車牌但都有學過車, 知道正常來講, 司機在公路上行車, 最少要保持前車20米距離, 意思是在沒有超速情況下, 20米已經有時間比司機作出反應!! 然而, 今次由宏基街頭到事發地點, 根據GOOGLE MAP已經有120米, 所以電單車如果有留意路面情況, 絕對有足夠時間作出準備, 不過事主沒有咁做!! 海關當然亦有兩手準備, 不斷伸開雙手並且跳動!! 咁樣做有兩個作用
@@choiwaiman7465
第一, 希望事主收油停車, 以免發生嚴重意外!!
第二, 即使事主真的夾硬衝過來時, 可以保護自己!! 跳躍動作是避免電單車撞來時, 立即被撞飛彈到老遠倒, 而不是即刻倒地甚至被車轆輾過!! 另外, 伸展雙手方面, 並不是企圖想扯甩事主頭盔, 而是盡量利用雙手在撞擊時, 減少電單車對佢既衝擊力!!
如果讀過物理, 應該明白在物體互相碰撞時, 只要增加撞擊一刻既時間, 就會大大減少撞擊既力度!! 所以, 佢有意識地盡量伸展手部, 利用手部先接觸電單車, 盡量將衝力卸走!! 片段明顯睇到被撞擊後, 佢凌空打轉了720, 然後身體才落到地面, 已經大幅減少左重要部位既傷害!! 但因為車速實在太快, 手部亦難免造成不少損傷!! 因此, 佢並非好似大部分人諗咁, 係想扯甩甚至重鎚擊落頭盔!! 頭盔甩掉原因, 主要是車速太快, 另外, 可能事主沒有緊扣頭盔所致!!
所以, 理論上, 那只是自衛動作, 並非意圖襲擊!! 我不懂法律點講, 但如果換轉咁諗, 一個人臘住刀衝埋尼, 你勸佢放下屠刀, 但佢唔聽仲作勢斬過尼, 你係太極高手, 輕易地一招四兩撥千斤化解左危險!! 但事主因此失平衡, 咁橋附近有幾舊磚頭, 佢後腦著地, 又咁橋撞埋落D 磚頭度而身亡, 咁邊個需要負責?! 不要忘記, 車輛其實都係一件危險既武器, 但我就唔知點解, 車撞死人都唔告誤殺, 極其量只係魯莽駕駛, 判得咁輕, 難怪周不時都有馬路炸彈!!
@@ericchan7128
物理??
跳起唔伸手,何來撞擊??
再假設, 最後一刻想避開, 跳起何須伸手, 再講,你只要向相反方向跳開, 就自然避開了
伸手是不是多鳩魚的選項??
成段片明顯見到, 跳起方向並不是避開, 而且還要伸手, 你話咁樣係保護自己??
你要唔要睇清楚自己講緊乜??
@@tinhanglaulau7237 跳起唔伸手?! 如果只係跳起, 唔用雙手作媛衝, 咁被衝擊既就變成軀幹, 你知會幾大鑊嗎?! 大部分重要器官, 頭部, 心臟, 胸腔, 臀臟, 等等, 是但中一樣都好甘啦!! 另外, 如果收埋雙手, 落地時又係要軀幹甚或頭部硬食, 你有冇留意到, 佢著晒長袖衫褲包到密晒之外, 仲𡥼住個背囊, 咁樣亦係預防背部落地的衝擊!!
最後一刻想避開?! 你都見架車開得幾快啦, 片段睇到前後唔夠2 秒就殺到啦, 邊有時間閃開呀?! 就算想閃, 以普通一個人既腳力, 咁既時間可以跳到幾遠?! 架車已經撞到尼啦!! 況且, 你又點知架車會唔會突然片左或片右, 萬一海關呎閃右, 同時架車又係片右咁咪奶晒野囉, 果時佢個勢已經再做唔到甚麼防禦動作啦!! 所以, 佢當時既唯一選擇, 就是鑑粗硬食一野, 利用雙手掩護自己重要部位, 增加個IMPACT TIME, 來減少衝撞一刻對身體既力度, 同埋落地時既傷害!! 你知道降落傘原理嗎?!! 消防佬D 救生氣墊呢?! 汽車的前後崩把?! 原理都係一樣!! 當雙手接觸到架車時, 個衝力就首先由手部承接, 再傳遞到手臂, 肩膀, 再到胸腔, 頸椎, 最後先到頭腦部分!! 如果唔先用手部卸力, 你會揀邊度硬食?! 憑這點推理已經証明佢唔係故意想整開個頭盔, 絕對不是攻擊性動作!! 況且, 咁既車速咁短既時間, 隻手可以做到D 咩?! 你估聖鬥士D 光速拳呀!! 所以, 守龍門尼講, 呢個只係波打手既問題!!
官官相衛係自人類有族群就一直圍持到現在,反而法律條文就不變🤣🤣🤣🤣公務員同市民言論上一樣
到時可能不提証供起訴,當乜事都冇
天太黑了,想不到已黎到香港!!!!!!🚨
如果呢個企出馬路個個,唔係政府執法、紀律部隊人,係一個普通人,又会点樣处理 😢😢
有趣
香港政府冇理由唔明白,這樣處理會比人感覺香港法治走樣了。外資怎處理?
政治優先 識諗香港會搞成咁
2000萬死哂當閒時 何況700萬香港人
應該告蓄意謀殺,然後表面證據不足,不與起訴,咁咪好好睇睇囉
情操高尚 獎勵50萬🤣🤣🤣
以後有誰再揸電單車,都不要違法,否則後果自負。
仲要影片影到
影到有位朋友有牌有保險,安全駕駛,帶好頭盔,由警員尾隨開路,見到市民過路停車等候,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一等一良民👍👍👍🏅
今時今日架香港~Everything is Wrong!!!律正司研究完驚方應該訓斥
Lion哥,我都係睇你post嘅片段,先了解成件事發生經過,死得好慘,個後生仔得2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