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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加油 看留言區真的看得很累很心寒一下子被說藍一下子被說綠就知道觀眾的思維根本沒進步這篇報導已經很公正了 公視一定要加油
公正沒有用,說要說完整,否則只會誤導一般人而已,例如調查小組,最少3人就能發動,跟一般人以為113人公開表決,你認為一般人看法會一樣嗎?
當一家媒體被人家說綠又被說藍那就代表他有深度的事實基礎感謝公視產生這些深度報導
@@hareTom 可笑的邏輯,不藍不綠,也可能是又紅又白啦!
@@22A-m5k 不倫不類w
@@hareTom 丟人現眼,只會自打臉!
國會調查權的本質目的,是貫徹立法監督行政的職能,跟有無法律效果“無‘’必然關係。調查過程倘發覺涉及弊案,仍然回歸現行訴訟法的偵審程序罷了。另外,現行憲法的五權架構,早因廢除國民大會及監察委員官派而失衡,不該拿原初憲法設計的五權架構來說嘴,應該憲改回歸三權分立標準,才符合民主政治的正確。
按照原憲法五權架構,首先就應該恢復監察委員間接選舉,但是現在各縣市議會國民黨也是絕對多數,這樣選民進黨更選不過,所以塔綠班提都不敢提。
要改憲政架構應修憲,而不是用法律來牴觸上位憲法,這條路就是走不通,不然民進黨早就改革了。
真是可笑!國民大會就是由立法院取代,怎麼不說是權力更大,瞎扯什麼三權分立,更別說那叫做立法院,不是司法院,美國國會調查的目的,也是在為了立法,而不是查弊案啦!不然抖音執行長有被法辦啊?現在是白藍搞國會擴權,更別說美國國會聽證等條件更加嚴格,甚至提案還要法院審查通過,確定沒有違憲,侵害人權的情形才能舉辦,不是三權分立就是一定好,每個國家適合的體制不同,看看一堆憨粉韓廢小草小蔥,你能期待立委不會濫權啊?藍委陳超明脅迫經濟部官員貪污,也被判刑了,現在還能依法調查審查他的法官和檢察官,這叫做正確的民主政治啊?
@@Jinglingzhai真愛搞笑的雜草,按你邏輯,監委跟白藍擴權什麼關系啊?之前提修憲綁公投,不就是大陸國民黨在擋,現在連豬立倫也主張五權憲法,更別說國民黨第一條就是要遵守五權憲法!
監察院只能彈劾、糾舉及糾正政府相關部門。國會調查權還能調查民間機構、公司、法人團體,很明顯擴權了黃33說立委有聽證權保密義務,但實際上根本沒有多少立委遵守,看看每年立委或其助理被起訴助理涉共諜案就知道
很勇喔,敢做這個議題 XD不管怎麼講都會被炮
真的 站藍站綠都被砲
站民主自由這邊還炮,就是因為看的人站藍或站綠
只要按照事實敘述就不會啊 但像這種造謠抹黑假中立真綠媒 應該是做不到的
公視本就應該中立報導事實,根本不存在立場的問題,若有立場陳述事件 就代表已經被滲透了
@@krush_77 這樣還不夠中立,您可以選擇卡提諾
這報導很公正了,也有人來罵?
你不絕對地支持我就等於你絕對不支持我 非藍即綠留言讓人看得很累
14:06在講什麼? 舉手表決立法院錄影機全程紀錄,記者還定調沒有清楚的歷史紀錄,對獨立特派員感到失望
特派員故意的咩,明明議事規則第35條裡面就寫得很清楚,舉手表決是合法的,合法的東西故意要講有爭議
舉手表決,人數有出入時,不應該避免爭議嗎?
@@山豬-u2d 有道理,真的!重機騎在汽車道有爭議,或重機騎在機車道上,這概念我懂👍
超失望的
@@colakuano6326 沒有說舉手表決不合法,但立法院表決是需要有同意票+反對票+無效票(棄權、缺席等),請問先前的舉手表決有這些東西嗎?韓院長只有統計同意票唷
4:42 有任何弊案由監察院進行彈劾、糾舉、糾正,如有牽涉刑事責任,則有司法體系✅️說的很好,但今天的問題是監察院已經不用再向民意負責了,真的有超然客觀嗎?這值得大家去深思。行政院、監察院、大法官全都是我的人,你要怎麼跟我鬥😂✅️但立法院需要向民意負責,如果他胡亂調查,只會受到民意的反撲,今天立法院的調查權有干預到監察院的調查權嗎❓️✅️我並不認為兩者是衝突的,因為依照目前的制度來看,如果調查出弊案,具有刑事責任的話,兩者最後都是交由司法體系去做出最後審判。
真的,最大問題就是監察院院長可以退出黨籍馬上去擔任,還可以去輔選原本政黨的人,社會都快沒救了。
民進黨當多數才叫民主 其他黨當多數就叫獨裁 懂嗎
中國國民黨的民主跟中國共產黨的民主哪裡不一樣?
@@山豬-u2d 中國國民黨的中國是中華民國 也就是賴清德效忠的中國 中國共產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是共產政權 董?
@@FXXK0087白藍都說了,兩岸一家親啦!還有說,這個一家親,是同一個中國,你這種說法,白藍立委會說你搞兩國論,你是賣國賊!
@@FXXK0087你還在裝睡吧?多少國民黨的人去聽習近平講話你眼瞎了嗎?
至少民進黨不會去修這種獨厚自己權利的法案啦!我就看這四年國民黨國會過半有什麼真正福國利民改革法案😍等著瞧吧😂
反對國會改革的人請先看立法院直播看看我們行政官員如何問A答Z
我支持國會改革,但我反對黑箱法案,反對立法院擴權、濫權。
@@山豬-u2d就沒有黑箱也沒有擴權,釋憲過了國會有調查權你還是先去看國會直播吧,好東西不看嗎
那麼立法委員要做的是:修法要求回答內容範圍,而不是修出反質詢犯法。反質詢是一種說話方式,就好比我說:你知不知道藐視國會罪居然有反質詢?而且國民黨立委居然無法說清楚,什麼是反質詢?然後他們投票通過這個是犯罪行為
我覺得這次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很有問題 明顯擴權立法委員不把法律修好訂好,這明顯是瀆職,然後還要把責任推給別人。行政機關要〝依法〞行政,不得違法濫權! 司法機關要〝依法〞辦案,不得違法濫權! 全國人民都要〝依法〞行事,否則就是犯罪! 請問這個法是誰訂的呢? 覺得行政機關行為有問題,你不修法減少漏洞。 覺得司法機關無能,你不修法改善他們查案困境,你不修法改善判刑不合乎現實? 卻說我來查案判案?
@@Maty-s2o 沒有黑箱為什麼在委員會不讓發言直接送黨團協商~協商不成直接送院會表決~~直接造成不議而決就是黑箱~~
看完影片 公視僅有幾處比較不客觀一是解說修正條文重點 並沒有引用修正條文的全文二是採取不計名舉手表決 畫面都可以知道是誰舉手再者採取記名表決的原因 是民進黨和主席無法達成不干擾議事進行的決定所以無法"坐在座位上按表決器" 採取耗時耗力的記名表決 增加議事人員的作業三是國會改革三讀過程充滿暴力並沒有播放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搶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的畫面這個畫面非常經典 更是民進黨單方面造就這個暴力場景客觀之處如下一是說出國會改革法案 是"二十年"而不是短時間蹦出來的 讓大家知道國會改革其實很早就有在討論二是民眾黨立委的聲音有出來(記者會畫面)而國民黨立委 民進黨立委也有在質詢片段出現
你講的民進黨都知道..但若像你那麼客觀....他還會有支持者嗎????
說民眾黨的就是客觀,說民進黨的就不客觀,還真厲害這邏輯😅
樓上的別這樣,他正在學習客觀的定義,鼓勵
不清楚反質詢的定義❓️我們不妨看看民主聖地-台南市的議事規則好了❤✅️各位請參考台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法條市長、市政府一級機關和一級單位首長、負責人暨所屬人員應邀列席本會報告或接受質詢時,應遵守下列規定:✅️議員質詢事項,不得拒絕答覆,並不得反質詢。✅️對議員質詢之答覆,不得超出質詢範圍。✅️不得有任意搶答等妨礙議員質詢或破壞議場秩序及無禮辱罵等情事。✅️違反前項規定者,主席應制止之,經制止無效情節重大者,得令其離開會場。我想台南市的各位應該很清楚什麼是反質詢😂😂
果然台灣立法者的品質真不好w
地方議會的規定跟法律的位階不同我不覺得可以這樣比一般鄉鎮市民代表會也能立自治條例我們也要把鄉鎮位階的自治條例拿來立法嗎我支持改革 但這個論述不能說服我
@@emo_comebac 位階只能說明誰優先於誰,但實際上的規則內容是一致的,總不可能說中華民國的法律裡面,議會的反質詢跟國會的反質詢是不同的吧!
好像有些受訪者立場很明確? 具體條例哪裡不對也沒有說明 為甚麼沒用也沒有說明 這樣真的有客觀、完整的報導嗎???若有具體立場的發言 就要有具體的證據與論述 不然就只是輸出立場而已唉有點失望😮💨 若要碰這種爭議性的議題真的要審慎你們的內容 不然只是破壞你們的公信
其實每個人都會有立場阿,所謂沒立場其實也是一種立場,且如果沒立場的大概是沒在關注,媒體會找沒在關注的人訪問嗎?說真的如果看了這麼多次公廣的節目,結果這次你覺得有問題,是公廣節目的問題還是你自己的問題呢?
人的心又不是在正中間,怎麼可能沒有立場能夠做到正反並陳就夠了如果項項要具體說明,大概這個節目會超過兩個小時...
明明就有,開這樓說這些這種準備要騙不看影片只看留言的吧
真的,沒有平衡報導
@@GYeahProduction 什麼? 你要反駁的話就說清楚好嗎?
公共電視應基於公眾利益以中立立場報導此次國會改革法案爭議,畢竟現在台灣的媒體實在是.......我看到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13:45 最支持這個方法 不進逐條就辯論讓民眾清楚知道雙方的立場跟面對爭議的回答
ruclips.net/video/Ax5wg-YTlAI/видео.html
民進黨會講理嗎來亂的
公督盟那個執行長就被抓出以前上節目講的同個東西跟現在相違www 換人吧 公視像我們的島都會找正反或更多意見來讓觀眾自己判斷這個直接用剪輯的www 用斷章取義的方式 這樣不大好唷www 既然是嚴肅議題,專業問題,你要做專題學人家我們的島節目組做長一點 多一點正反論述讓人判斷吧。人家做一個回收垃圾發電做了超大一個專題 這個還牽扯到更久以前他們做的台灣廢棄物問題專題
贊同國會改革專題至少可以做個十小時以上來探討吧 17分鐘真的太片面了(光是范琪婓訪問黃國昌加沈伯洋就有三小時以上 可解答群眾疑慮 幫助了解雙方看法 )也可以追本溯源到2012年 民進黨主張推動國會改革蔡英文政見 國會改革也包含聽證調查並且可以提出從六年前就開始有政府官員在國會說謊不需負責受罰的案例民眾才會知道國會改革有的重要性與急迫性
@@huilee1290沒錯!尤其黃一半這種故意說一半誤導民眾洗腦小草,還能當立法,還不能罷免,是該檢討說清楚改革原由。國會改革是改革國會,不是國會擴權,不然以前喊監獄改革,大家贊成,民調也支持,結果搞個大幅放寬,光是爽坐外役監一個月,還能減刑半個月這種改革,難道是民意的改革嗎?更別說影片支字不提細節,只是引用某些人的觀點片面查證就製作,連調查小組最少3人就能發動也不說,連28個版本,只有十幾個版本有經過聽證會也不說,更別說現在黃傅版法條,完全沒有經過公聽會,提案,審議協商,討論,就直接在院會表決,更別說連聽證會實際2場談調查而已,另一場取消,一堆議題根本沒有討論也不說。更別說國會改革問題一堆,各黨派版本不同,也能瞎扯有提過,卻不說內容根本不一樣,竟然連一堆錯誤的說法立場,也不說清楚規定,根本就是誤導用的影片!
真小草😂
沒有討論 不是民主。民主進步黨不討論,是不是該改名不民主進步黨?關於沒有討論及二、三讀用不記名投票表決,公視如果可以看過完整議會直播,立場不會這麼偏頗
我們的民主不是民進黨作主,公視不要為黨服務
講一個大家都懂的道理:分組做報告時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意見,不過還是得產生一個多數人能夠接受的內容,然後意見不同的人就故意擺爛,最後在組內互評時擺爛的人說:「是他們不跟我討論的!」
我提一條規則給各位參考看看應該優先立法,禁止"所有的黨團"以"黨紀處份"來強制立法委員,在"立法"時被強迫執行黨意,立法委員該對民意負責,而不是當政黨的附隨組織,任何干涉立法院立法的"政黨"(甲級動員、黨紀處份),都該處以刑責,
這樣不就是司法權管轄到立法院內部的運作了這個刑法的發動條件呢??罪名是?判刑的程度呢?要怎麼運行?檢察官來起訴?起訴誰?你沒辦法把"政黨"抓去關那要關誰?黨主席?黨鞭?委員會所有人?這樣真的不會被亂用嗎w
如果限制範圍包刮不分區了話我不認同
超好笑 有夠反民主
@@hareTom 立法院是國家機構,立委依國家給予的權限來立法,"政黨"強制干涉國家的立委行使職權,這合法嗎?你指出的"立法院內部的運作"所以立法院不就是獨立機構,那政黨的黑手強制介入立法院?
@black0pudding 哪裡反民主??可以說清楚嗎?立法院是為人民辦事的國家機構,立法委員不該被當成政黨的附隨組織吧。
這裡是公視還民視呀?
講的很像很中立,但對於執政黨的問題,一概不碰。其實貴電視台一開始就破題並依附吳思瑤的講法,20年沒修好的國會改革,為什麼一定要現在過。如果真的要分析,你們應該把現行國會改革前後的問題,列表一一報導,然後找雙方支持論點學者表述,放在影片上,做平衡報導。
對於文不對題的發言會是有效發言嗎?執政黨不斷的用議事規則杯葛整個程序上的進行難道就很民主?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執政黨透過發言做人身攻擊也不針對條文討論,有尊重人嗎?
更正藍白粉的錯誤! 過去8年民進黨過去8年很遵守委員會和議程,但仍須時代力量和無黨藉的投票數,被國民黨擋了400多提案。如委員會一年才通過民進黨的反渗透法。民進黨遵守 an inalienable ( unalienable) right 意思是多數也遵重少數的發言權,這是美國200多年開國元勳就設的法則。
@@doogiechen2726 2019年3月的《同婚法案》、2019年5月的《公民投票法》修法草案、2019年11月的《反滲透法》、2021年12月的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等,民進黨都是以「逕付二讀」的方式來處理, 真的有多數尊重少數嗎? 影片都還歷歷在目誒
公視談政治已經沒什麼客觀平衡報導,也沒什麼深入獨到觀點
公共電視,只要是公共事務都應該如實報導。不談眾人之事,阿是要播放啥?播卡通?卡通也是一群小孩重要的公共事務喔
9:00 到底什麼是「虛偽陳述」呢❓️不管是各大公民團體跟行政院都說明這是沒有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的定義我認為司法體系應該要出面反駁❗️原因就如同中華民國刑法第168條、第172條所述✅️168條: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72條:犯第一百六十八條至第一百七十一條之罪,於所⚠️虛偽陳述或所誣告之案件,裁判或懲戒處分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如果按照他們的邏輯,看來司法體系真的要好好改革,因為我們的司法體系判民眾虛偽陳述,都缺乏法律明確性的概念😂😂
....去唸書好嗎,不要聽到一個不懂的詞就引為至寶,你聽到了法律明確性,要不要查查什麼是不確定法律概念及判斷餘地?再說了,虛偽陳述就是說謊,有沒有說謊你也要有半天疑問?我想你要問的是反質詢吧。
吳宗憲會提出那樣的會議要求事出必有因,因為豬隊友民進黨從第一天開始就沒有想討論,這是很重要的事實,公視說的沒錯,民主從投票以後才開始大家看清楚誰是薪水小偷,不想討論法案千方百計為了自己的利益阻擋、干擾議事,從民進黨身上從來只看到權謀沒有看到真正為國為民的心
民進黨真的盡力了,為了維護官員說謊的權利和行政黑箱什麼花招都出了,真正要公開辯論時全都縮了,最大的爭議就是人多的時候你要聽我的,人少時你還是要聽我的。這次法案很多都是民進黨在野時提出的,不想被監督什麼話都有
我只想問,為什麼沒有法律規範,禁止立法委員到中國與官員密會?
這你就要問..過去八年完全執政的民進黨..為何不立法規範?....因為趙天鱗交了中國女友嗎??
如果是“密會”,你怎會知道?不就嘴皮嘛😊。
@@漁兒魚餌 送你一隻薛丁格的貓。再說,無關密會有無,目前沒有法律規範是事實。下次想耍嘴皮子,請先深思問題,謝謝。
你去找來《刑法》和《國家安全法》看看有沒有規定,當然如果你認爲所有犯罪行爲應該事無鉅細地列舉於法律條文中,當我沒說。
@@Jinglingzhai 你說的是必須查證出明確事跡,而我說的是明文禁止去中國與官員會面。
不管席次多數還是少數...但都是人民選出來的吧,光是人民選票選出來的立委 這個概念就是民主了不是嗎 不管你政黨是否多數少數,都應該尊重人民的決定 而不是你不服多數就抗爭,誰叫你們選輸了這麼多席次?難道有單一個人決定你們是當選還是不當選嗎?輸了還不服,還真是進步的黨...連法案表決輸了都能抗爭,民主在哪裡?
這不是我的決定,不是去立法院的所有青鳥,全台逾十萬台灣人的決定,民眾黨不代表我
民進黨選贏就開始睡大覺,選不贏就開始撒潑打滾,爛黨是這樣的
超級可悲 只有投票概念的民主不如廢了
可悲!被民意唾棄少數,要改革這幾年怎麼不做,等到別人做又在靠腰,就髒事被攤在陽光下,不然請問你會萬年執政嗎?是要等到你們在野才要來推,裡面的訴求之前難道沒提過,當執政了就閉口不談!
所以你喜歡執政者違法立法是嗎?還是你覺得民進黨沒用,當初提改革違憲又怎樣!國民黨不同意修憲又怎樣!當時民進黨就該多數決,讓國民黨閉嘴,今天就沒事了。
公督盟許多發言與做法,其實已經受到很大的質疑與偏頗,滿滿的色彩
做不好還怕被監督嗎?
@@山豬-u2d 我懂你,你的概念👍,當然該監督阿,都該監督,但90%監督非民進黨?阿娘喂!大家因該監督在野黨的概念,認同執政者有包袱會被放大檢視,這不是很正常嗎?
@@colakuano6326 請問您的90%監督非民進黨數據從何而來?公督盟有一套評選標準,可以去網站看,至於為何每次被炮的都是非民進黨比較多?因為做超爛阿,像一堆立委月領近20萬,結果都不去開會或提草案,這種不用監督?結果現在還要擴權監督別人,笑死人。為何我知道?因為我以前在公督盟當過志工,去聽每一位委員質詢的內容並且給予評分,你什麼都沒做就在網路上打嘴砲,這樣的評論公督盟真的很有問題。
@@a8864666 這真的是我主觀看法沒錯,我上網查了公督盟google跟其奇摩歷史,都能查出他是否有客觀,這8年⋯在更久,針對重大議題前瞻計畫、勞基惡法修正等很多議題,他們消失了,沒看到上街頭或抗議,所以以上客觀的事實,至於你個人要嘲笑我,這關係你的個人素養,我就不參與了
@@a8864666 還有所謂擴權,我個人也不認為,明明是還權於國會,被民進黨造謠,混淆視聽⋯⋯,以前靠網軍造謠帶風向,2024,已經升級了立法委員官員直接上檯面公然的造謠製造台灣社會對立
最好的論述,就去看范琪斐的美國時間,黃國昌在裡面講的很講楚,也有沈柏楊的論訴,看完之後大家就看自己的主觀判定吧,多看正反面的說法,現在台灣媒體裡面都有一定的偏頗😂
記得要看完整版
在此好奇問一下,支持者到底有沒有去看「3讀通過的藐視國會罪的完整條文」?看完後仍然支持嗎? 我在黃國昌影片下與人對話 >我說:我覺得『質詢時反質詢』不等於藐視國會,而是一種溝通方式。我們在平時對話時,也會反問對方,難道就是我藐視這場對話嗎? >我說:查反質詢 新聞:徐巧芯再解釋,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規定就是在講,回答的備詢官員,回答事項不得超出立委所詢問的事項,這就是反質詢。 新聞:藍委吳宗憲曾接受外媒說「立完法再說明」,如今三讀通過,吳宗憲也解釋,未來反質詢的定義,將以判例建構。 法源法律網 寫增訂不得反質詢規定。 同法第25條第1項對於質詢答復的規定,除了原有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再增訂不得反質詢的規定。 >>支持這次國會改革的人問:所以是想跟我表達什麼呢? >我說:你覺得三讀通過的法條『反質詢』,究竟是我查到的三定義的那一個? >>支持這次國會改革的人回:我覺得你可能要重看法條囉~妳誤解藐視國會罪的定義了,而且他跟反質詢無關 >我說:所以新聞寫錯了嗎? 針對「藐視國會罪」的部份,以下為完整條文內容: 1.(對立法委員)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 2.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3.......後面就不PO了。
好好去看完整版在想想范姊也丟出完整版可以看了
想知道對方在想什麼,可以去看反方的見解就知道了啊
如果他們的版本那麼好,為什麼他們的立委都說不出來正常的東西,這昨天明明可以跟行政院長針對內容去說,只會扯東扯西完全不是討論內容的東西
看看人家的國會:有限制就有保障台灣的「藐視國會罪」為何起爭議?借鏡德國經驗:手段越強勁,把關越嚴格內容擷取:手段越強力,權利保護就要越均衡雖然相較於目前國眾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德國法賦予國會可以採行的強制手段看似更加嚴格,除了可以科處罰鍰外,還包括可拘提、甚至聲請法院管收證人等規定,同時,如果作證時說謊,也將面臨刑事責任的訴追。但事實上,如此嚴格的法律效果,其實是搭配了相應的權利保護規定。例如直接準用《刑事訴訟法》規定,賦予作證者「拒絕證言權」以及「不自證己罪」的特權,並搭配告知義務以確保證人知悉種種權利保障。另外,德國也恪守「法官保留原則」,在使用管收時,保留給中立的第三者──聯邦最高法院的調查法官──來決定是否發動,且也明文規範調查證據過程的權利救濟途徑。
你在說啥?~ 官員本身就不應該說謊這不是常識?? 他本來就該要提供資料給監督它的人民這不是常識?? 哪來的不自證己罪之權???
@@d22977 請去看全文!然後再看看你自己在說什麼?
@@游惠曲 都廢話阿~~有甚麼重要的? 政府官員跟平民是一樣的? 平民沒權力當然可以不自證己罪 政府官員他就是有接受質詢跟講實話的義務兩者是一樣的?
@@d22977 你說:平民沒權力當然可以不自證己罪 你去看看3讀通過的條文,有沒有寫這個維護人民的權利條文!我記得只寫了要經過主席同意。主席不同意你就得回答。
一堆大企業還不是在議會前說承認自己錯!?所以在美電視劇上演當她上廷說我依照憲法XXX條我有不作證的權利不自證己罪的時候,那就代表他自己承認犯罪,那這樣就有司法機關去偵辦這樣不就很合理 ~主席還可以讓你去請律師這樣很合理阿~ 刑罰也很輕跟沒有一樣 ~ 此外! 糾結這個很奇怪啊~ 不太懂你糾結的點??幹嗎? 超思的蛋你有一股? 不然根本跟我們無關 ~
15:33 送協商在議事規則上有問題嗎❓️法規名稱: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21 日法規類別: 立法第68條1️⃣為協商議案或解決爭議事項,得由院長或各黨團向院長請求進行黨團協商。2️⃣立法院院會於審議不須黨團協商之議案時,如有出席委員提出異議,十人以上連署或附議,該議案即交黨團協商。3️⃣各委員會審查議案遇有爭議時,主席得裁決進行協商。結論:請先看到法條68-3當時民進黨有沒有提出異議?答:有主席(吳宗憲)有沒有送黨團協商?答:有這符不符合議事規則?答:有415-517中間有沒有黨團協商並嘗試尋求共識?答:有5/8號有一場(司法法制)513有一場(針對國情報告)5/16有一場(針對國情報告)可能還有其他場,歡迎補充
舉手表決是因為怕民進黨作亂無法表決
沒說舉手不行,但人數對不起來到底要怎麼接受啦,之前假做票還沒被調查清楚都罵成那樣了,這邊投票人數明顯不對就沒說話了??
@@user-hanaenatsuki 哪裡對不起來? 圖卡告訴你的嗎? 笑死。 藍白要求回座位表決柯總召還不屑嘞
@@user-hanaenatsuki 當初就是太亂了 所以協調要回座位按表決器,結果綠營不鳥 是能怎辦?而且記票數是議事人員根本不是立委 這樣講把當初計票人員抓出來法辦算了
@@user-hanaenatsuki 等等,不就是民進黨亂才沒辦法表決嗎?民進黨要攻佔主席台,導致在野黨立委不"守著",再者,表決器也被拔除,阿是怎麼用表決器表決?
14:10 有誤,採用的是「舉手表決」而不是「不記名舉手表決」,雖說在書面會議記錄中並無明確記錄各立委投票之結果,但在立法院的無死角院會錄影能夠明確呈現各立委舉手的情況,除非你認為影音資料不算紀錄,或是立委舉的手不是他本人的手。
這片真的是來洗地的,看完只覺得噁心
沒有紀錄 影片不叫紀錄?幫別人按表決器的紀錄有意義有代表性嗎?
不在場的人也被算進去這樣投票有公正?
國會代表人民,執政者不願讓人民有監督調查聽證權,執政者藐視人民。
陳明通,出書《2022的學倫獵巫事件簿:阿通師談林智堅論文門始末》。而陳明通宣稱這是「世紀冤案」。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則在推薦序中表示:「單純學術倫理事件自然會被故意無限上綱到政黨對決的無良操作。當然也包含中共見獵心喜,透過臺灣境內的協力者,包含媒體、學者、政治人物的合力操作,讓臺灣內部混亂互鬥一直是中共操作重點之一」。
我覺得如果可以加入民進黨的修法態度就更好了從一開始延遲提案到程序發言上人身攻擊後來與群眾訴諸情緒 把假訊息夾在真訊息中一起散播我很難相信民進黨支持修這個法很難想像他們說的“只是要把它改好“而非拖延到千秋萬世以後民進黨和相關背景的學者主張國會改革違憲是有利益衝突的1.如果這個要修憲 民進黨就有否決權只要冷卻輿論成功拖過去 屆期不連續就可以重來一次2.立一個健全立法院職權的法律對行政機關沒有好處一般公民只有在打架的時候關心但拖沓議事 故意杯葛 卻都很麻痺沒有討論不是民主 我當然認同但他們卻總在有政治需要的時候才提倡要討論
節目從319開始說起,我就明白了。我個人了解立法院現在所爭取的改革其實是結構性的建立,是防止權利無限大的一種管束,是制衡。國家有一張更健全的法律網絡,情緒治國的不公不義可以得到適當制約。謝謝公視,就像上了一課公民與道德。
很諷刺的是,這些年來制定法律的立委,很大部分都沒有法律背景或法律知識
12:45 而且薪水還很高
公視已經不公視了
不愧是綠楣 沒有讓人失望的報導內容
勇於報導社會時事👍 可惜篇幅太短但整理的還不錯。
有一群只顧意識形態、不擇手段、有著「恣意妄為」和「隨意越權」前科的大法官,與執政黨狼狽為奸,竟然在執政黨操弄法律政策時,連「實質廢死」這種荒唐的判決也能無恥硬拗。如今他們厚顏無恥地要來審國會改革法案,完全不見自主行為的公正性。如此無視法理、玩弄權力的操作,讓人對這所謂的改革徹底絕望,國家命運掌握在這些人手中,實在讓人不寒而慄。
媒體都有鮮明的立場。
我覺得已經算很中立了,至少他們沒有像那些人在吵吵鬧鬧
因為他們有預算的考量..........
@@你說的都對-.-123沒感覺中立,反倒感覺論調‘’張冠李戴‘’而已。
連議事規則第35條都不清楚的特派員,講舉手表決有爭議,就知道立場要誤導了😂
當初刑法第100條造就了大白色恐怖時代,這也是依法行政啊,重點不只在守規則,是依民主精神來執行規則,不曉得您聽得懂嗎😂
ChatDPP回應:「國會改革法案符合程序正義,有完整、合法的法案審議程序」。
我覺得公視都很敢探討一些社會議題,你說中立嗎?我更認為是將兩方的問題都提了出來,媒體不過是傳播媒介而已,最後還是要人民自己去思考如何解決。
做得其實很不錯了,只是還不夠深入,至少影片傳達出來的都是客觀事實,就算找偏綠的來賓也沒有讓他們表達之前民進黨向大眾撒的謊言。民進黨用盡理由能拖就拖,用舉手表決也是因為其他方式會被民進黨阻擋的關係,例如搶表決器,保留黨團協商也是因為民進黨不想討論在那邊亂提異議,台灣藍綠空轉幾十年,總算朝先進民主國家邁向了一小步🎉
過去八年更過份的事到今天沒人討論 反而是照流程來還要被說討論不足 這是雙標與制度上的多重問題
原來公視也會鎖回覆留言喔 回覆留言一直被吃掉耶 長知識了 呵呵😂😂
釋字第585解釋: 是針對調查立法委員會條例」之組織、職權範圍、行使調查權之方法、程序與強制手段等相關規定是有限定的。
公視真的越來越沈淪,淪為幫塔綠班發聲筒,什麼叫民主?以最新民意為代表的立院,多數決叫不民主,過去幾年種種跳過委員會逕付大會二讀,請問獨立特派員發聲了嗎?怎麼都不說這樣程序不正確,怎樣,合你意的就悶不吭聲,不合黨意的就叫非法,一旦有了意識形態就失去立場,公視也可以廢了!
當你看誰都跟你不同方向的時候就代表你在逆向了☺
大哥,這個懶人包已經算是大體上中立了光是提供輔助言論的是兩正一反、沒有剪進腦弱PUMA的發言我覺得可以接受
@@hareTom 逆向的是誰😂你知道民調支持國會改革是多數嗎?而且更好笑是有分析教育程度,教育程度越低的人反國會改革比例越高,超級爆笑😂
@@hareTom台灣民意基金會的民調報告
@@user-drowjksi6829 我不反對國會改革哦立法權過弱是事實但是這次的國會改革法案實在是太粗糙而且國民黨在裡面動過手腳例如反質詢定義不明w阿昌被仇恨蒙蔽了雙眼才不想處理w
把兩邊位置互換,看 現行 和 改革後 的 行政、立法之間的權力制衡關係,最後會怎樣選擇?
我挺國會改革,但是不挺倉促修法
就算討論十年....你也會認為立法倉促.........
我支持國會改革 但是是要立委自律 有聽過司法改革是擴大司法權力的嗎
拖了二十年是誰的問題?
@@castraltseng5081 民進黨🤣
@@totemoureshii 國會改革不擴權那要改什麼? 怎麼到現在還有人搞不清楚狀況阿
我覺得這個內容還是蠻不錯的。其實立法院是不是能擴張權力我覺得是可商權的,但說真的這次最大的毛病還是太過操之過急,有很多很多需要討論的。錯字或不足很多,內容不明確也很多,與現行制度有衝突的也有,不知道為什麼要那麼急。本來這是藍色翻身的機會,白色也是如日中天,結果藍白民調掉成這樣,下次選舉一定會很慘,真心不懂為什麼那麼急🤔
國會改革大方向是對的,加強實際權力制衡絕對對國家長遠政治健康與糾偏有長遠好處。但的確,我認為傳喚細部對於一般民眾、企業的保護與自我救濟配套不夠,委員會的主席權力太大了,需要分割制衡。企業或許還行,但一般民眾大多無法負擔行政訴訟。若出現狀況,的確有侵壓民權之疑慮。還有雙首長制,執行的都是行政院院長,職權問責錯位也是奇怪。若該細則修一修,國會改革是ok的。
全面支持各縣市也加入藐視地方議會法,對於地方政府官員不對議員說真話或虛偽陳述的首長官員,予以重罰10萬元並得連續處罰
甚麼是擴權?直接從權力分立的角度思考,權力之所以分立,不管分為幾權就是讓其相互間能夠"制衡"。而"制衡"白話來說就是"武器平等"。思考一下,台灣現在立法權跟行政權平等嗎?思考一下,如果立院立法行政部門不施行,立院拿行政有辦法嗎?思考一下,官員能封存"機密文件",負責審議預算的機關該如何審查?
可恥的黨意報導
對啊,中國國民黨買很多網軍
看完後真的想問我繳的稅可以不要給公視嗎? 一些關鍵點都沒講= = 有些事情是有前因後果的
我來補個血,我覺得算中立了,爭議點也都講得很清楚。
看完覺得公視也淪陷了,不管文字及音樂總結的滿滿偏頗
真失望啊,公視已經變成民進黨的黨政軍媒體了
6/25 賴清德總統已經提大法官釋憲監察院也要提這個事件還要很久才會落幕
黨媒
請大家支持廢除這些立委的特權。立委有憲法第73條言論免責權已擴張到可以上節目亂造謡,可亂辱罵官員和給假數據,和憲法第六章第74條不受逮捕特權(可貪污,打人,為他人關說,拆國會投票箱)!!!
14分開始. 立法院議事規則 第六章 第35條
我是不太懂為啥台灣老是做跟其他國不同的決定,台灣無視公投結果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結果搞出了5億高中生命案;藐視國會罪在德、奧、日、美、韓、法、英等國都有,台灣現在一堆人在那邊抗議,台灣不能借鑒一下他國的經驗嗎?不是都有撥款讓官員出國學習和觀摩嗎
公視加油❤
這個法案通過,全民喜聞樂見
民進黨帶我們走向獨裁為反而反就是民進黨要討論什麼
綠營的一些作為隻字不提 台灣不需要公共電視 把稅還我
光是看到黃珊珊很肯定地說出立委不會洩密這件事,就讓我想到某馬立委的潛艦國造洩密。所謂三人要守密,兩人得死去。然後反質詢這件事真的很有問題,立法者立出來的法律若是沒有確切清楚的規範,那就是個垃圾法案,在極權的情況下,則是可以成為殺人的工具。總統得被質詢還是挺奇怪的,畢竟台灣也不是總統制國家,而是雙首長制的國家。立委自律應該是最重要的。再多的法律都很難管住掌權者,畢竟球員兼裁判,儘管五權分立,也很難遏止最大權力的立法院用權不當。
黨媒就直接承認 裝什麼清新
看影片中人物出現秒數,再看看那些人的政治背景,就可以了解這是不是公平的評論了
看到張宏林 楊貴智 胡博硯還有人能覺得這篇算是公正客觀報導?這三個就算不認識 也能google一下吧
看完以後大概知道公視站哪一方了
感謝公視報導辛苦了
爭議二十年(X推了十二年,雖然國會過半八年,但DPP真的很努力了(O
當初民進黨也有推,只是當時認為要輔以憲政改革使五權變為三權方才執行,但憲改委員會國民黨不同意,因此國會先推大家有共識的18歲公民權,不要在這邊斷章取義造謠
@@bergerking_ 2012、2016年DPP修法版本都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結果你說"要輔以憲政改革使五權變為三權方才執行"?你既然說我造謠,想必你一定有很完整的證據支持你的說法我洗耳恭聽
@@bergerking_ 完全執政被少數擋一下就不做了,那其他政策如前瞻怎麼擋不住,打打球演演戲你就信喔?
@@bergerking_ 同上,其他法案要過就過,這個當初也沒出來用媒體哭訴,現在在哭之前國民黨不同意?
@@bergerking_ 反正都是國民黨的錯!~
公視👍👍👍👍👍
請了解什麼是美國的國家安全戰略法就可比較藍黨的"國家戰略法〃不是仿美日,而是架空總統和削弱國防部和中央政府。美國國家安全戰略該戰略由白宮制定,由總統發布,並由國家安全委員會協調完成。2018美國國防部出版的國防戰略明確將中國列為首要戰略對手。美國各部會整合:若要有效地擴張競爭空間,需要跨部會的行動,以利全方面地運用國家實力。我們會協助國務院、財政部、司法部、能源部、國土安全部、商業部、國際開發署、情報體系、執法單位等部門,進行辨識和建構夥伴關係,以處理經濟、科技和資訊領域中的弱點。。
憲法的架構其實就是權力互相制衡,但救濟跟調查的司法機關明顯無法針對握有行政大權的做到制衡,蛋的採購、疫苗、賴的違建跟讓憲兵站崗、阿扁的保外就醫。這些事情放在一般百姓甚至一般行政部門早就被羈押禁見,但涉及高層權力,哪個司法機關真的有發動調查權,司法機關面對真正的權力,只能是小鱉三,所以才需要同樣有民意基礎的立法權來監督。
可悲丫
釋字第585號國會有聽證調查權 這次修法只是行使國會該有的權利 你有20坪土地隔壁違建侵入你5坪土地 你要求他拆掉違建請問我的土地會變25坪嗎? 這叫擴權? 然後一直說民眾都不知道法案內容你們突然要通過會不會太急? 拜託國會改革國昌的直播已經講的N次了 民眾黨選前選後也都一直開過記者會說國會改革 立法院開過的公聽會 委員會 黨團協商 也討論很多 有些人不太關心政治他們根本懶得去看那些落落長的影片 然後看到民進黨跟側翼出的一堆混淆視聽 危言聳聽的圖卡 短片 再來個阿共的陰謀加下去 一堆懶得去查證的人聽到嚇到放棄思考了 開始跑去青島東路當傻鳥 你不能說你沒接收到的資訊別人就沒講 難道一定要全台灣2300萬人每個人都清楚法案了才能通過嗎? 那你去路邊問問有幾個人了解前瞻計畫8800億 再生醫療法內容是什麼 有人不清楚? 那為什麼那些法案通過了那些號稱"公民團體"的怎不出來靠北? 看到民進黨就轉彎了? 很明顯民進黨有心想要阻擋國會改革 他們擔心八年的弊案會被抖出來 才一直混淆視聽 希望台灣人看得懂
事實勝於雄辯
公視終於出了,我等太久了😢
笑死,假電台,很會洗喔~
問題就在那邊,討論就會被說是偏頗哪邊,那到底還要不要討論
愧對於媒體權啊!正反方論述明顯偏頗反方,過程和結尾透過口述及剪輯都帶有立場,我還以為民視勒🙄
算比較平衡的報導了公視加油👏
說穿了,如果今天是綠的來做還會有什麼爭議?少假了
重點是,擴權後如果某黨或某人使用過當時如何被糾正制衡。有哪個黨會大公無私到把法修成讓自己不能投機取巧貪污舞弊?是的話立法三讀怎還能用偷跑跟不按程序進行?這些搞政治的人又不是傻子,這種國會擴權法案實際作用絕對大於為了不能讓自己貪污舞弊。
逼於舉手投票,是因為民進黨拒絕承諾𣎴衝擊主席台!綜看評論,並沒有採用藍白營的觀點。偏向民進黨的說法。小弟感覺,是一篇假中立的報導!
看民進黨邏輯不通,就知道誰在鬧事了。
立法委員有很大?不然現在罷免喊假的。
令人失望的公視
真是中肯
對公視失望透了特定媒體採訪特定對象不中立也不客觀,直接關門好了,別浪費納稅人的辛苦納稅錢作偏頗報導
台灣藍綠惡鬥嚴重,很多法律成為惡鬥工具。此次國會擴權法的疑點:1、很多人說國會改革法案是一部不好的拼裝車,為何不能好好討論修改完整,之後再通過,而要倉促通過?2、雖有許多缺點仍可以後補充說明,人民及民進黨若無抗爭,以後會補充說明嗎?補充不可修改及牴觸原文,故原文若有不妥者已無法挽回。3、國會人事同意權,質詢、審查候選人(包括監委及大法官),若備詢者回答有誤還會被罰,以後誰還敢當官?立法院凌駕於監察院及大法官之上。請詳林明昕政務委員專訪。也凌駕於行政院之上。失去三權分立制衡精神4、立法院增加這麼多權力,立委人數夠嗎?時間夠嗎?素質夠嗎?有些立委素質令人懷疑,例如傅崐萁,說他被關是民進黨政治操弄,還帶許多立委訪問中國。詳:ruclips.net/video/4OJ1_rle6HU/видео.html
法律實施不會單獨作用在某一陣營,有人挺這種惡法,真是不懂
早就已經是民進黨的形狀了,程序拖延的是民進黨,還找一堆親綠人士替民進黨擦脂抹粉,抹黑在野黨推動法案,是在搞笑嗎,既然要訪問親綠人士,怎麼不連其他兩黨人士也進行訪問,其立場偏頗可見一斑
公視加油 看留言區真的看得很累很心寒
一下子被說藍一下子被說綠就知道觀眾的思維根本沒進步
這篇報導已經很公正了 公視一定要加油
公正沒有用,說要說完整,否則只會誤導一般人而已,例如調查小組,最少3人就能發動,跟一般人以為113人公開表決,你認為一般人看法會一樣嗎?
當一家媒體被人家說綠又被說藍
那就代表他有深度的事實基礎
感謝公視產生這些深度報導
@@hareTom 可笑的邏輯,不藍不綠,也可能是又紅又白啦!
@@22A-m5k 不倫不類w
@@hareTom 丟人現眼,只會自打臉!
國會調查權的本質目的,是貫徹立法監督行政的職能,跟有無法律效果“無‘’必然關係。調查過程倘發覺涉及弊案,仍然回歸現行訴訟法的偵審程序罷了。另外,現行憲法的五權架構,早因廢除國民大會及監察委員官派而失衡,不該拿原初憲法設計的五權架構來說嘴,應該憲改回歸三權分立標準,才符合民主政治的正確。
按照原憲法五權架構,首先就應該恢復監察委員間接選舉,但是現在各縣市議會國民黨也是絕對多數,這樣選民進黨更選不過,所以塔綠班提都不敢提。
要改憲政架構應修憲,而不是用法律來牴觸上位憲法,這條路就是走不通,不然民進黨早就改革了。
真是可笑!國民大會就是由立法院取代,怎麼不說是權力更大,瞎扯什麼三權分立,更別說那叫做立法院,不是司法院,美國國會調查的目的,也是在為了立法,而不是查弊案啦!不然抖音執行長有被法辦啊?現在是白藍搞國會擴權,更別說美國國會聽證等條件更加嚴格,甚至提案還要法院審查通過,確定沒有違憲,侵害人權的情形才能舉辦,不是三權分立就是一定好,每個國家適合的體制不同,看看一堆憨粉韓廢小草小蔥,你能期待立委不會濫權啊?藍委陳超明脅迫經濟部官員貪污,也被判刑了,現在還能依法調查審查他的法官和檢察官,這叫做正確的民主政治啊?
@@Jinglingzhai真愛搞笑的雜草,按你邏輯,監委跟白藍擴權什麼關系啊?之前提修憲綁公投,不就是大陸國民黨在擋,現在連豬立倫也主張五權憲法,更別說國民黨第一條就是要遵守五權憲法!
監察院只能彈劾、糾舉及糾正政府相關部門。國會調查權還能調查民間機構、公司、法人團體,很明顯擴權了
黃33說立委有聽證權保密義務,但實際上根本沒有多少立委遵守,看看每年立委或其助理被起訴助理涉共諜案就知道
很勇喔,敢做這個議題 XD
不管怎麼講都會被炮
真的 站藍站綠都被砲
站民主自由這邊還炮,就是因為看的人站藍或站綠
只要按照事實敘述就不會啊 但像這種造謠抹黑假中立真綠媒 應該是做不到的
公視本就應該中立報導事實,根本不存在立場的問題,若有立場陳述事件 就代表已經被滲透了
@@krush_77 這樣還不夠中立,您可以選擇卡提諾
這報導很公正了,也有人來罵?
你不絕對地支持我就等於你絕對不支持我 非藍即綠留言讓人看得很累
14:06在講什麼? 舉手表決立法院錄影機全程紀錄,記者還定調沒有清楚的歷史紀錄,對獨立特派員感到失望
特派員故意的咩,明明議事規則第35條裡面就寫得很清楚,舉手表決是合法的,合法的東西故意要講有爭議
舉手表決,人數有出入時,不應該避免爭議嗎?
@@山豬-u2d 有道理,真的!重機騎在汽車道有爭議,或重機騎在機車道上,這概念我懂👍
超失望的
@@colakuano6326 沒有說舉手表決不合法,但立法院表決是需要有同意票+反對票+無效票(棄權、缺席等),請問先前的舉手表決有這些東西嗎?韓院長只有統計同意票唷
4:42 有任何弊案由監察院進行彈劾、糾舉、糾正,如有牽涉刑事責任,則有司法體系
✅️說的很好,但今天的問題是監察院已經不用再向民意負責了,真的有超然客觀嗎?這值得大家去深思。
行政院、監察院、大法官全都是我的人,你要怎麼跟我鬥😂
✅️但立法院需要向民意負責,如果他胡亂調查,只會受到民意的反撲,
今天立法院的調查權有干預到監察院的調查權嗎❓️
✅️我並不認為兩者是衝突的,因為依照目前的制度來看,如果調查出弊案,具有刑事責任的話,兩者最後都是交由司法體系去做出最後審判。
真的,最大問題就是監察院院長可以退出黨籍馬上去擔任,還可以去輔選原本政黨的人,社會都快沒救了。
民進黨當多數才叫民主 其他黨當多數就叫獨裁 懂嗎
中國國民黨的民主跟中國共產黨的民主哪裡不一樣?
@@山豬-u2d 中國國民黨的中國是中華民國 也就是賴清德效忠的中國 中國共產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是共產政權 董?
@@FXXK0087白藍都說了,兩岸一家親啦!還有說,這個一家親,是同一個中國,你這種說法,白藍立委會說你搞兩國論,你是賣國賊!
@@FXXK0087你還在裝睡吧?多少國民黨的人去聽習近平講話你眼瞎了嗎?
至少民進黨不會去修這種獨厚自己權利的法案啦!我就看這四年國民黨國會過半有什麼真正福國利民改革法案😍
等著瞧吧😂
反對國會改革的人
請先看立法院直播
看看我們行政官員如何問A答Z
我支持國會改革,但我反對黑箱法案,反對立法院擴權、濫權。
@@山豬-u2d就沒有黑箱也沒有擴權,釋憲過了國會有調查權
你還是先去看國會直播吧,好東西不看嗎
那麼立法委員要做的是:修法要求回答內容範圍,而不是修出反質詢犯法。
反質詢是一種說話方式,就好比我說:你知不知道藐視國會罪居然有反質詢?
而且國民黨立委居然無法說清楚,什麼是反質詢?然後他們投票通過這個是犯罪行為
我覺得這次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很有問題 明顯擴權
立法委員不把法律修好訂好,這明顯是瀆職,然後還要把責任推給別人。
行政機關要〝依法〞行政,不得違法濫權!
司法機關要〝依法〞辦案,不得違法濫權!
全國人民都要〝依法〞行事,否則就是犯罪!
請問這個法是誰訂的呢?
覺得行政機關行為有問題,你不修法減少漏洞。
覺得司法機關無能,你不修法改善他們查案困境,你不修法改善判刑不合乎現實? 卻說我來查案判案?
@@Maty-s2o 沒有黑箱為什麼在委員會不讓發言直接送黨團協商~協商不成直接送院會表決~~直接造成不議而決就是黑箱~~
看完影片 公視僅有幾處比較不客觀
一是解說修正條文重點 並沒有引用修正條文的全文
二是採取不計名舉手表決 畫面都可以知道是誰舉手
再者採取記名表決的原因 是民進黨和主席無法達成不干擾議事進行的決定
所以無法"坐在座位上按表決器" 採取耗時耗力的記名表決 增加議事人員的作業
三是國會改革三讀過程充滿暴力
並沒有播放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搶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的畫面
這個畫面非常經典 更是民進黨單方面造就這個暴力場景
客觀之處如下
一是說出國會改革法案 是"二十年"
而不是短時間蹦出來的 讓大家知道國會改革其實很早就有在討論
二是民眾黨立委的聲音有出來(記者會畫面)
而國民黨立委 民進黨立委也有在質詢片段出現
你講的民進黨都知道..但若像你那麼客觀....他還會有支持者嗎????
說民眾黨的就是客觀,說民進黨的就不客觀,還真厲害這邏輯😅
樓上的別這樣,他正在學習客觀的定義,鼓勵
不清楚反質詢的定義❓️
我們不妨看看民主聖地-台南市的議事規則好了❤
✅️各位請參考台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法條
市長、市政府一級機關和一級單位首長、負責人暨所屬人員應邀列席本會報告或接受質詢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議員質詢事項,不得拒絕答覆,並不得反質詢。
✅️對議員質詢之答覆,不得超出質詢範圍。
✅️不得有任意搶答等妨礙議員質詢或破壞議場秩序及無禮辱罵等情事。
✅️違反前項規定者,主席應制止之,經制止無效情節重大者,得令其離開會場。
我想台南市的各位應該很清楚什麼是反質詢😂😂
果然台灣立法者的品質真不好w
地方議會的規定跟法律的位階不同
我不覺得可以這樣比
一般鄉鎮市民代表會也能立自治條例
我們也要把鄉鎮位階的自治條例拿來立法嗎
我支持改革 但這個論述不能說服我
@@emo_comebac 位階只能說明誰優先於誰,但實際上的規則內容是一致的,總不可能說中華民國的法律裡面,議會的反質詢跟國會的反質詢是不同的吧!
好像有些受訪者立場很明確? 具體條例哪裡不對也沒有說明 為甚麼沒用也沒有說明 這樣真的有客觀、完整的報導嗎???
若有具體立場的發言 就要有具體的證據與論述 不然就只是輸出立場而已
唉有點失望😮💨 若要碰這種爭議性的議題真的要審慎你們的內容
不然只是破壞你們的公信
其實每個人都會有立場阿,所謂沒立場其實也是一種立場,且如果沒立場的大概是沒在關注,媒體會找沒在關注的人訪問嗎?說真的如果看了這麼多次公廣的節目,結果這次你覺得有問題,是公廣節目的問題還是你自己的問題呢?
人的心又不是在正中間,怎麼可能沒有立場
能夠做到正反並陳就夠了
如果項項要具體說明,大概這個節目會超過兩個小時...
明明就有,開這樓說這些這種準備要騙不看影片只看留言的吧
真的,沒有平衡報導
@@GYeahProduction 什麼? 你要反駁的話就說清楚好嗎?
公共電視應基於公眾利益以中立立場報導此次國會改革法案爭議,
畢竟現在台灣的媒體實在是.......
我看到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13:45
最支持這個方法 不進逐條就辯論
讓民眾清楚知道雙方的立場跟面對爭議的回答
ruclips.net/video/Ax5wg-YTlAI/видео.html
民進黨會講理嗎
來亂的
公督盟那個執行長就被抓出以前上節目講的同個東西跟現在相違www 換人吧
公視像我們的島都會找正反或更多意見來讓觀眾自己判斷
這個直接用剪輯的www 用斷章取義的方式 這樣不大好唷www
既然是嚴肅議題,專業問題,你要做專題
學人家我們的島節目組做長一點 多一點正反論述讓人判斷吧。
人家做一個回收垃圾發電做了超大一個專題
這個還牽扯到更久以前他們做的台灣廢棄物問題專題
贊同
國會改革專題至少可以做個十小時以上來探討吧 17分鐘真的太片面了
(光是范琪婓訪問黃國昌加沈伯洋就有三小時以上 可解答群眾疑慮 幫助了解雙方看法 )
也可以追本溯源到2012年 民進黨主張推動國會改革
蔡英文政見 國會改革也包含聽證調查
並且可以提出從六年前就開始有政府官員在國會說謊不需負責受罰的案例
民眾才會知道國會改革有的重要性與急迫性
@@huilee1290沒錯!尤其黃一半這種故意說一半誤導民眾洗腦小草,還能當立法,還不能罷免,是該檢討說清楚改革原由。國會改革是改革國會,不是國會擴權,不然以前喊監獄改革,大家贊成,民調也支持,結果搞個大幅放寬,光是爽坐外役監一個月,還能減刑半個月這種改革,難道是民意的改革嗎?更別說影片支字不提細節,只是引用某些人的觀點片面查證就製作,連調查小組最少3人就能發動也不說,連28個版本,只有十幾個版本有經過聽證會也不說,更別說現在黃傅版法條,完全沒有經過公聽會,提案,審議協商,討論,就直接在院會表決,更別說連聽證會實際2場談調查而已,另一場取消,一堆議題根本沒有討論也不說。
更別說國會改革問題一堆,各黨派版本不同,也能瞎扯有提過,卻不說內容根本不一樣,竟然連一堆錯誤的說法立場,也不說清楚規定,根本就是誤導用的影片!
真小草😂
沒有討論 不是民主。民主進步黨不討論,是不是該改名不民主進步黨?
關於沒有討論及二、三讀用不記名投票表決,公視如果可以看過完整議會直播,立場不會這麼偏頗
我們的民主不是民進黨作主,公視不要為黨服務
講一個大家都懂的道理:分組做報告時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意見,不過還是得產生一個多數人能夠接受的內容,然後意見不同的人就故意擺爛,最後在組內互評時擺爛的人說:「是他們不跟我討論的!」
我提一條規則給各位參考看看
應該優先立法,禁止"所有的黨團"以"黨紀處份"來強制立法委員,在"立法"時被強迫執行黨意,
立法委員該對民意負責,而不是當政黨的附隨組織,
任何干涉立法院立法的"政黨"(甲級動員、黨紀處份),都該處以刑責,
這樣不就是司法權管轄到立法院內部的運作了
這個刑法的發動條件呢??
罪名是?
判刑的程度呢?
要怎麼運行?檢察官來起訴?起訴誰?
你沒辦法把"政黨"抓去關
那要關誰?黨主席?黨鞭?委員會所有人?
這樣真的不會被亂用嗎w
如果限制範圍包刮不分區了話我不認同
超好笑 有夠反民主
@@hareTom 立法院是國家機構,立委依國家給予的權限來立法,
"政黨"強制干涉國家的立委行使職權,這合法嗎?
你指出的"立法院內部的運作"
所以立法院不就是獨立機構,那政黨的黑手強制介入立法院?
@black0pudding 哪裡反民主??可以說清楚嗎?
立法院是為人民辦事的國家機構,
立法委員不該被當成政黨的附隨組織吧。
這裡是公視還民視呀?
講的很像很中立,但對於執政黨的問題,一概不碰。其實貴電視台一開始就破題並依附吳思瑤的講法,20年沒修好的國會改革,為什麼一定要現在過。如果真的要分析,你們應該把現行國會改革前後的問題,列表一一報導,然後找雙方支持論點學者表述,放在影片上,做平衡報導。
對於文不對題的發言會是有效發言嗎?執政黨不斷的用議事規則杯葛整個程序上的進行難道就很民主?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執政黨透過發言做人身攻擊也不針對條文討論,有尊重人嗎?
更正藍白粉的錯誤! 過去8年民進黨過去8年很遵守委員會和議程,但仍須時代力量和無黨藉的投票數,被國民黨擋了400多提案。如委員會一年才通過民進黨的反渗透法。民進黨遵守 an inalienable ( unalienable) right 意思是多數也遵重少數的發言權,這是美國200多年開國元勳就設的法則。
@@doogiechen2726 2019年3月的《同婚法案》、2019年5月的《公民投票法》修法草案、2019年11月的《反滲透法》、2021年12月的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等,民進黨都是以「逕付二讀」的方式來處理, 真的有多數尊重少數嗎? 影片都還歷歷在目誒
公視談政治已經沒什麼客觀平衡報導,也沒什麼深入獨到觀點
公共電視,只要是公共事務都應該如實報導。不談眾人之事,阿是要播放啥?播卡通?卡通也是一群小孩重要的公共事務喔
9:00 到底什麼是「虛偽陳述」呢❓️
不管是各大公民團體跟行政院都說明這是沒有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的定義
我認為司法體系應該要出面反駁❗️
原因就如同中華民國刑法第168條、第172條所述
✅️168條: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72條:犯第一百六十八條至第一百七十一條之罪,於所⚠️虛偽陳述或所誣告之案件,裁判或懲戒處分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如果按照他們的邏輯,看來司法體系真的要好好改革,因為我們的司法體系判民眾虛偽陳述,都缺乏法律明確性的概念😂😂
....去唸書好嗎,不要聽到一個不懂的詞就引為至寶,你聽到了法律明確性,要不要查查什麼是不確定法律概念及判斷餘地?
再說了,虛偽陳述就是說謊,有沒有說謊你也要有半天疑問?我想你要問的是反質詢吧。
吳宗憲會提出那樣的會議要求事出必有因,因為豬隊友民進黨從第一天開始就沒有想討論,這是很重要的事實,公視說的沒錯,民主從投票以後才開始大家看清楚誰是薪水小偷,不想討論法案千方百計為了自己的利益阻擋、干擾議事,從民進黨身上從來只看到權謀沒有看到真正為國為民的心
民進黨真的盡力了,為了維護官員說謊的權利和行政黑箱什麼花招都出了,真正要公開辯論時全都縮了,最大的爭議就是人多的時候你要聽我的,人少時你還是要聽我的。這次法案很多都是民進黨在野時提出的,不想被監督什麼話都有
我只想問,為什麼沒有法律規範,禁止立法委員到中國與官員密會?
這你就要問..過去八年完全執政的民進黨..為何不立法規範?....因為趙天鱗交了中國女友嗎??
如果是“密會”,你怎會知道?不就嘴皮嘛😊。
@@漁兒魚餌 送你一隻薛丁格的貓。再說,無關密會有無,目前沒有法律規範是事實。下次想耍嘴皮子,請先深思問題,謝謝。
你去找來《刑法》和《國家安全法》看看有沒有規定,當然如果你認爲所有犯罪行爲應該事無鉅細地列舉於法律條文中,當我沒說。
@@Jinglingzhai 你說的是必須查證出明確事跡,而我說的是明文禁止去中國與官員會面。
不管席次多數還是少數...但都是人民選出來的吧,光是人民選票選出來的立委 這個概念就是民主了不是嗎 不管你政黨是否多數少數,都應該尊重人民的決定 而不是你不服多數就抗爭,誰叫你們選輸了這麼多席次?難道有單一個人決定你們是當選還是不當選嗎?
輸了還不服,還真是進步的黨...連法案表決輸了都能抗爭,民主在哪裡?
這不是我的決定,不是去立法院的所有青鳥,全台逾十萬台灣人的決定,民眾黨不代表我
民進黨選贏就開始睡大覺,選不贏就開始撒潑打滾,爛黨是這樣的
超級可悲 只有投票概念的民主不如廢了
可悲!被民意唾棄少數,要改革這幾年怎麼不做,等到別人做又在靠腰,就髒事被攤在陽光下,不然請問你會萬年執政嗎?是要等到你們在野才要來推,裡面的訴求之前難道沒提過,當執政了就閉口不談!
所以你喜歡執政者違法立法是嗎?
還是你覺得民進黨沒用,當初提改革違憲又怎樣!國民黨不同意修憲又怎樣!當時民進黨就該多數決,讓國民黨閉嘴,今天就沒事了。
公督盟許多發言與做法,其實已經受到很大的質疑與偏頗,滿滿的色彩
做不好還怕被監督嗎?
@@山豬-u2d 我懂你,你的概念👍,當然該監督阿,都該監督,但90%監督非民進黨?阿娘喂!大家因該監督在野黨的概念,認同執政者有包袱會被放大檢視,這不是很正常嗎?
@@colakuano6326 請問您的90%監督非民進黨數據從何而來?公督盟有一套評選標準,可以去網站看,至於為何每次被炮的都是非民進黨比較多?因為做超爛阿,像一堆立委月領近20萬,結果都不去開會或提草案,這種不用監督?結果現在還要擴權監督別人,笑死人。
為何我知道?因為我以前在公督盟當過志工,去聽每一位委員質詢的內容並且給予評分,你什麼都沒做就在網路上打嘴砲,這樣的評論公督盟真的很有問題。
@@a8864666 這真的是我主觀看法沒錯,我上網查了公督盟google跟其奇摩歷史,都能查出他是否有客觀,這8年⋯在更久,針對重大議題前瞻計畫、勞基惡法修正等很多議題,他們消失了,沒看到上街頭或抗議,所以以上客觀的事實,至於你個人要嘲笑我,這關係你的個人素養,我就不參與了
@@a8864666 還有所謂擴權,我個人也不認為,明明是還權於國會,被民進黨造謠,混淆視聽⋯⋯,以前靠網軍造謠帶風向,2024,已經升級了立法委員官員直接上檯面公然的造謠製造台灣社會對立
最好的論述,就去看范琪斐的美國時間,黃國昌在裡面講的很講楚,也有沈柏楊的論訴,看完之後大家就看自己的主觀判定吧,多看正反面的說法,現在台灣媒體裡面都有一定的偏頗😂
記得要看完整版
在此好奇問一下,支持者到底有沒有去看「3讀通過的藐視國會罪的完整條文」?看完後仍然支持嗎?
我在黃國昌影片下與人對話
>我說:我覺得『質詢時反質詢』不等於藐視國會,而是一種溝通方式。我們在平時對話時,也會反問對方,難道就是我藐視這場對話嗎?
>我說:查反質詢
新聞:徐巧芯再解釋,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規定就是在講,回答的備詢官員,回答事項不得超出立委所詢問的事項,這就是反質詢。
新聞:藍委吳宗憲曾接受外媒說「立完法再說明」,如今三讀通過,吳宗憲也解釋,未來反質詢的定義,將以判例建構。
法源法律網 寫增訂不得反質詢規定。 同法第25條第1項對於質詢答復的規定,除了原有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再增訂不得反質詢的規定。
>>支持這次國會改革的人問:所以是想跟我表達什麼呢?
>我說:你覺得三讀通過的法條『反質詢』,究竟是我查到的三定義的那一個?
>>支持這次國會改革的人回:我覺得你可能要重看法條囉~妳誤解藐視國會罪的定義了,而且他跟反質詢無關
>我說:所以新聞寫錯了嗎? 針對「藐視國會罪」的部份,以下為完整條文內容: 1.(對立法委員)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 2.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3.......後面就不PO了。
好好去看完整版在想想
范姊也丟出完整版可以看了
想知道對方在想什麼,可以去看反方的見解就知道了啊
如果他們的版本那麼好,為什麼他們的立委都說不出來正常的東西,這昨天明明可以跟行政院長針對內容去說,只會扯東扯西完全不是討論內容的東西
看看人家的國會:有限制就有保障
台灣的「藐視國會罪」為何起爭議?借鏡德國經驗:手段越強勁,把關越嚴格
內容擷取:
手段越強力,權利保護就要越均衡
雖然相較於目前國眾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德國法賦予國會可以採行的強制手段看似更加嚴格,除了可以科處罰鍰外,還包括可拘提、甚至聲請法院管收證人等規定,同時,如果作證時說謊,也將面臨刑事責任的訴追。
但事實上,如此嚴格的法律效果,其實是搭配了相應的權利保護規定。例如直接準用《刑事訴訟法》規定,賦予作證者「拒絕證言權」以及「不自證己罪」的特權,並搭配告知義務以確保證人知悉種種權利保障。另外,德國也恪守「法官保留原則」,在使用管收時,保留給中立的第三者──聯邦最高法院的調查法官──來決定是否發動,且也明文規範調查證據過程的權利救濟途徑。
你在說啥?~ 官員本身就不應該說謊這不是常識?? 他本來就該要提供資料給監督它的人民這不是常識?? 哪來的不自證己罪之權???
@@d22977 請去看全文!然後再看看你自己在說什麼?
@@游惠曲 都廢話阿~~有甚麼重要的? 政府官員跟平民是一樣的? 平民沒權力當然可以不自證己罪 政府官員他就是有接受質詢跟講實話的義務兩者是一樣的?
@@d22977 你說:平民沒權力當然可以不自證己罪
你去看看3讀通過的條文,有沒有寫這個維護人民的權利條文!
我記得只寫了要經過主席同意。主席不同意你就得回答。
一堆大企業還不是在議會前說承認自己錯!?
所以在美電視劇上演當她上廷說我依照憲法XXX條我有不作證的權利不自證己罪的時候,那就代表他自己承認犯罪,那這樣就有司法機關去偵辦這樣不就很合理 ~
主席還可以讓你去請律師這樣很合理阿~ 刑罰也很輕跟沒有一樣 ~
此外! 糾結這個很奇怪啊~ 不太懂你糾結的點??幹嗎? 超思的蛋你有一股? 不然根本跟我們無關 ~
15:33 送協商在議事規則上有問題嗎❓️
法規名稱: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21 日
法規類別: 立法
第68條
1️⃣為協商議案或解決爭議事項,得由院長或各黨團向院長請求進行黨團協商。
2️⃣立法院院會於審議不須黨團協商之議案時,如有出席委員提出異議,十人以上連署或附議,該議案即交黨團協商。
3️⃣各委員會審查議案遇有爭議時,主席得裁決進行協商。
結論:
請先看到法條68-3
當時民進黨有沒有提出異議?
答:有
主席(吳宗憲)有沒有送黨團協商?
答:有
這符不符合議事規則?
答:有
415-517中間有沒有黨團協商並嘗試尋求共識?
答:有
5/8號有一場(司法法制)
513有一場(針對國情報告)
5/16有一場(針對國情報告)
可能還有其他場,歡迎補充
舉手表決是因為怕民進黨作亂無法表決
沒說舉手不行,但人數對不起來到底要怎麼接受啦,之前假做票還沒被調查清楚都罵成那樣了,這邊投票人數明顯不對就沒說話了??
@@user-hanaenatsuki 哪裡對不起來? 圖卡告訴你的嗎? 笑死。 藍白要求回座位表決柯總召還不屑嘞
@@user-hanaenatsuki 當初就是太亂了 所以協調要回座位按表決器,結果綠營不鳥 是能怎辦?而且記票數是議事人員根本不是立委 這樣講把當初計票人員抓出來法辦算了
@@user-hanaenatsuki 等等,不就是民進黨亂才沒辦法表決嗎?
民進黨要攻佔主席台,導致在野黨立委不"守著",
再者,表決器也被拔除,阿是怎麼用表決器表決?
14:10 有誤,採用的是「舉手表決」而不是「不記名舉手表決」,雖說在書面會議記錄中並無明確記錄各立委投票之結果,但在立法院的無死角院會錄影能夠明確呈現各立委舉手的情況,除非你認為影音資料不算紀錄,或是立委舉的手不是他本人的手。
這片真的是來洗地的,看完只覺得噁心
沒有紀錄 影片不叫紀錄?
幫別人按表決器的紀錄有意義有代表性嗎?
不在場的人也被算進去這樣投票有公正?
國會代表人民,執政者不願讓人民有監督調查聽證權,執政者藐視人民。
陳明通,出書《2022的學倫獵巫事件簿:阿通師談林智堅論文門始末》。而陳明通宣稱這是「世紀冤案」。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則在推薦序中表示:「單純學術倫理事件自然會被故意無限上綱到政黨對決的無良操作。當然也包含中共見獵心喜,透過臺灣境內的協力者,包含媒體、學者、政治人物的合力操作,讓臺灣內部混亂互鬥一直是中共操作重點之一」。
我覺得如果可以加入民進黨的修法態度就更好了
從一開始延遲提案
到程序發言上人身攻擊
後來與群眾訴諸情緒 把假訊息夾在真訊息中一起散播
我很難相信民進黨支持修這個法
很難想像他們說的“只是要把它改好“
而非拖延到千秋萬世以後
民進黨和相關背景的學者主張國會改革違憲是有利益衝突的
1.如果這個要修憲 民進黨就有否決權
只要冷卻輿論成功拖過去 屆期不連續就可以重來一次
2.立一個健全立法院職權的法律對行政機關沒有好處
一般公民只有在打架的時候關心
但拖沓議事 故意杯葛 卻都很麻痺
沒有討論不是民主 我當然認同
但他們卻總在有政治需要的時候才提倡要討論
節目從319開始說起,我就明白了。
我個人了解立法院現在所爭取的改革其實是結構性的建立,是防止權利無限大的一種管束,是制衡。
國家有一張更健全的法律網絡,情緒治國的不公不義可以得到適當制約。
謝謝公視,就像上了一課公民與道德。
很諷刺的是,這些年來制定法律的立委,很大部分都沒有法律背景或法律知識
12:45 而且薪水還很高
公視已經不公視了
不愧是綠楣 沒有讓人失望的報導內容
勇於報導社會時事👍 可惜篇幅太短但整理的還不錯。
有一群只顧意識形態、不擇手段、有著「恣意妄為」和「隨意越權」前科的大法官,與執政黨狼狽為奸,竟然在執政黨操弄法律政策時,連「實質廢死」這種荒唐的判決也能無恥硬拗。如今他們厚顏無恥地要來審國會改革法案,完全不見自主行為的公正性。如此無視法理、玩弄權力的操作,讓人對這所謂的改革徹底絕望,國家命運掌握在這些人手中,實在讓人不寒而慄。
媒體都有鮮明的立場。
我覺得已經算很中立了,至少他們沒有像那些人在吵吵鬧鬧
因為他們有預算的考量..........
@@你說的都對-.-123沒感覺中立,反倒感覺論調‘’張冠李戴‘’而已。
連議事規則第35條都不清楚的特派員,講舉手表決有爭議,就知道立場要誤導了😂
當初刑法第100條造就了大白色恐怖時代,這也是依法行政啊,重點不只在守規則,是依民主精神來執行規則,不曉得您聽得懂嗎😂
ChatDPP回應:「國會改革法案符合程序正義,有完整、合法的法案審議程序」。
我覺得公視都很敢探討一些社會議題,你說中立嗎?我更認為是將兩方的問題都提了出來,媒體不過是傳播媒介而已,最後還是要人民自己去思考如何解決。
做得其實很不錯了,只是還不夠深入,至少影片傳達出來的都是客觀事實,就算找偏綠的來賓也沒有讓他們表達之前民進黨向大眾撒的謊言。
民進黨用盡理由能拖就拖,用舉手表決也是因為其他方式會被民進黨阻擋的關係,例如搶表決器,保留黨團協商也是因為民進黨不想討論在那邊亂提異議,台灣藍綠空轉幾十年,總算朝先進民主國家邁向了一小步🎉
過去八年更過份的事到今天沒人討論 反而是照流程來還要被說討論不足 這是雙標與制度上的多重問題
原來公視也會鎖回覆留言喔 回覆留言一直被吃掉耶 長知識了 呵呵😂😂
釋字第585解釋: 是針對調查立法委員會條例」之組織、職權範圍、行使調查權之方法、程序與強制手段等相關規定是有限定的。
公視真的越來越沈淪,淪為幫塔綠班發聲筒,什麼叫民主?以最新民意為代表的立院,多數決叫不民主,過去幾年種種跳過委員會逕付大會二讀,請問獨立特派員發聲了嗎?怎麼都不說這樣程序不正確,怎樣,合你意的就悶不吭聲,不合黨意的就叫非法,一旦有了意識形態就失去立場,公視也可以廢了!
當你看誰都跟你不同方向的時候
就代表你在逆向了☺
大哥,這個懶人包已經算是大體上中立了
光是提供輔助言論的是兩正一反、沒有剪進腦弱PUMA的發言
我覺得可以接受
@@hareTom 逆向的是誰😂你知道民調支持國會改革是多數嗎?而且更好笑是有分析教育程度,教育程度越低的人反國會改革比例越高,超級爆笑😂
@@hareTom台灣民意基金會的民調報告
@@user-drowjksi6829 我不反對國會改革哦
立法權過弱是事實
但是這次的國會改革法案實在是太粗糙
而且國民黨在裡面動過手腳
例如反質詢
定義不明w
阿昌被仇恨蒙蔽了雙眼才不想處理w
把兩邊位置互換,
看 現行 和 改革後 的 行政、立法之間的權力制衡關係,
最後會怎樣選擇?
我挺國會改革,但是不挺倉促修法
就算討論十年....你也會認為立法倉促.........
我支持國會改革 但是是要立委自律 有聽過司法改革是擴大司法權力的嗎
拖了二十年是誰的問題?
@@castraltseng5081 民進黨🤣
@@totemoureshii 國會改革不擴權那要改什麼? 怎麼到現在還有人搞不清楚狀況阿
我覺得這個內容還是蠻不錯的。
其實立法院是不是能擴張權力我覺得是可商權的,但說真的這次最大的毛病還是太過操之過急,有很多很多需要討論的。錯字或不足很多,內容不明確也很多,與現行制度有衝突的也有,不知道為什麼要那麼急。本來這是藍色翻身的機會,白色也是如日中天,結果藍白民調掉成這樣,下次選舉一定會很慘,真心不懂為什麼那麼急🤔
國會改革大方向是對的,加強實際權力制衡絕對對國家長遠政治健康與糾偏有長遠好處。
但的確,我認為傳喚細部對於一般民眾、企業的保護與自我救濟配套不夠,
委員會的主席權力太大了,需要分割制衡。企業或許還行,但一般民眾大多無法負擔行政訴訟。
若出現狀況,的確有侵壓民權之疑慮。
還有雙首長制,執行的都是行政院院長,職權問責錯位也是奇怪。
若該細則修一修,國會改革是ok的。
全面支持各縣市也加入藐視地方議會法,對於地方政府官員不對議員說真話或虛偽陳述的首長官員,予以重罰10萬元並得連續處罰
甚麼是擴權?
直接從權力分立的角度思考,權力之所以分立,不管分為幾權就是讓其相互間能夠"制衡"。
而"制衡"白話來說就是"武器平等"。
思考一下,台灣現在立法權跟行政權平等嗎?
思考一下,如果立院立法行政部門不施行,立院拿行政有辦法嗎?
思考一下,官員能封存"機密文件",負責審議預算的機關該如何審查?
可恥的黨意報導
對啊,中國國民黨買很多網軍
看完後真的想問我繳的稅可以不要給公視嗎? 一些關鍵點都沒講= = 有些事情是有前因後果的
我來補個血,我覺得算中立了,爭議點也都講得很清楚。
看完覺得公視也淪陷了,不管文字及音樂總結的滿滿偏頗
真失望啊,公視已經變成民進黨的黨政軍媒體了
6/25 賴清德總統已經提大法官釋憲
監察院也要提
這個事件還要很久才會落幕
黨媒
請大家支持廢除這些立委的特權。立委有憲法第73條言論免責權已擴張到可以上節目亂造謡,可亂辱罵官員和給假數據,和憲法第六章第74條不受逮捕特權(可貪污,打人,為他人關說,拆國會投票箱)!!!
14分開始. 立法院議事規則 第六章 第35條
我是不太懂為啥台灣老是做跟其他國不同的決定,台灣無視公投結果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結果搞出了5億高中生命案;
藐視國會罪在德、奧、日、美、韓、法、英等國都有,台灣現在一堆人在那邊抗議,台灣不能借鑒一下他國的經驗嗎?不是都有撥款讓官員出國學習和觀摩嗎
公視加油❤
這個法案通過,全民喜聞樂見
民進黨帶我們走向獨裁
為反而反就是民進黨
要討論什麼
綠營的一些作為隻字不提 台灣不需要公共電視 把稅還我
光是看到黃珊珊很肯定地說出立委不會洩密這件事,就讓我想到某馬立委的潛艦國造洩密。所謂三人要守密,兩人得死去。
然後反質詢這件事真的很有問題,立法者立出來的法律若是沒有確切清楚的規範,那就是個垃圾法案,在極權的情況下,則是可以成為殺人的工具。
總統得被質詢還是挺奇怪的,畢竟台灣也不是總統制國家,而是雙首長制的國家。
立委自律應該是最重要的。
再多的法律都很難管住掌權者,畢竟球員兼裁判,儘管五權分立,也很難遏止最大權力的立法院用權不當。
黨媒就直接承認 裝什麼清新
看影片中人物出現秒數,再看看那些人的政治背景,就可以了解這是不是公平的評論了
看到張宏林 楊貴智 胡博硯還有人能覺得這篇算是公正客觀報導?
這三個就算不認識 也能google一下吧
看完以後大概知道公視站哪一方了
感謝公視報導
辛苦了
爭議二十年(X
推了十二年,雖然國會過半八年,但DPP真的很努力了(O
當初民進黨也有推,只是當時認為要輔以憲政改革使五權變為三權方才執行,但憲改委員會國民黨不同意,因此國會先推大家有共識的18歲公民權,不要在這邊斷章取義造謠
@@bergerking_
2012、2016年DPP修法版本都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結果你說"要輔以憲政改革使五權變為三權方才執行"?
你既然說我造謠,想必你一定有很完整的證據支持你的說法
我洗耳恭聽
@@bergerking_ 完全執政被少數擋一下就不做了,那其他政策如前瞻怎麼擋不住,打打球演演戲你就信喔?
@@bergerking_ 同上,其他法案要過就過,這個當初也沒出來用媒體哭訴,現在在哭之前國民黨不同意?
@@bergerking_ 反正都是國民黨的錯!~
公視👍👍👍👍👍
請了解什麼是美國的國家安全戰略法就可比較藍黨的"國家戰略法〃不是仿美日,而是架空總統和削弱國防部和中央政府。
美國國家安全戰略該戰略由白宮制定,由總統發布,並由國家安全委員會協調完成。2018美國國防部出版的國防戰略明確將中國列為首要戰略對手。美國各部會整合:若要有效地擴張競爭空間,需要跨部會的行動,以利全方面地運用國家實力。我們會協助國務院、財政部、司法部、能源部、國土安全部、商業部、國際開發署、情報體系、執法單位等部門,進行辨識和建構夥伴關係,以處理經濟、科技和資訊領域中的弱點。。
憲法的架構其實就是權力互相制衡,但救濟跟調查的司法機關明顯無法針對握有行政大權的做到制衡,蛋的採購、疫苗、賴的違建跟讓憲兵站崗、阿扁的保外就醫。這些事情放在一般百姓甚至一般行政部門早就被羈押禁見,但涉及高層權力,哪個司法機關真的有發動調查權,司法機關面對真正的權力,只能是小鱉三,所以才需要同樣有民意基礎的立法權來監督。
可悲丫
釋字第585號國會有聽證調查權 這次修法只是行使國會該有的權利 你有20坪土地隔壁違建侵入你5坪土地 你要求他拆掉違建請問我的土地會變25坪嗎? 這叫擴權? 然後一直說民眾都不知道法案內容你們突然要通過會不會太急? 拜託國會改革國昌的直播已經講的N次了 民眾黨選前選後也都一直開過記者會說國會改革 立法院開過的公聽會 委員會 黨團協商 也討論很多 有些人不太關心政治他們根本懶得去看那些落落長的影片 然後看到民進黨跟側翼出的一堆混淆視聽 危言聳聽的圖卡 短片 再來個阿共的陰謀加下去 一堆懶得去查證的人聽到嚇到放棄思考了 開始跑去青島東路當傻鳥 你不能說你沒接收到的資訊別人就沒講 難道一定要全台灣2300萬人每個人都清楚法案了才能通過嗎? 那你去路邊問問有幾個人了解前瞻計畫8800億 再生醫療法內容是什麼 有人不清楚? 那為什麼那些法案通過了那些號稱"公民團體"的怎不出來靠北? 看到民進黨就轉彎了? 很明顯民進黨有心想要阻擋國會改革 他們擔心八年的弊案會被抖出來 才一直混淆視聽 希望台灣人看得懂
事實勝於雄辯
公視終於出了,我等太久了😢
笑死,假電台,很會洗喔~
問題就在那邊,討論就會被說是偏頗哪邊,那到底還要不要討論
愧對於媒體權啊!正反方論述明顯偏頗反方,過程和結尾透過口述及剪輯都帶有立場,我還以為民視勒🙄
算比較平衡的報導了
公視加油👏
說穿了,如果今天是綠的來做還會有什麼爭議?少假了
重點是,擴權後如果某黨或某人使用過當時如何被糾正制衡。
有哪個黨會大公無私到把法修成讓自己不能投機取巧貪污舞弊?是的話立法三讀怎還能用偷跑跟不按程序進行?這些搞政治的人又不是傻子,這種國會擴權法案實際作用絕對大於為了不能讓自己貪污舞弊。
逼於舉手投票,是因為民進黨拒絕承諾𣎴衝擊主席台!綜看評論,並沒有採用藍白營的觀點。偏向民進黨的說法。小弟感覺,是一篇假中立的報導!
看民進黨邏輯不通,就知道誰在鬧事了。
立法委員有很大?不然現在罷免喊假的。
令人失望的公視
真是中肯
對公視失望透了
特定媒體採訪特定對象
不中立也不客觀,直接關門好了,別浪費納稅人的辛苦納稅錢作偏頗報導
台灣藍綠惡鬥嚴重,很多法律成為惡鬥工具。此次國會擴權法的疑點:1、很多人說國會改革法案是一部不好的拼裝車,為何不能好好討論修改完整,之後再通過,而要倉促通過?2、雖有許多缺點仍可以後補充說明,人民及民進黨若無抗爭,以後會補充說明嗎?補充不可修改及牴觸原文,故原文若有不妥者已無法挽回。3、國會人事同意權,質詢、審查候選人(包括監委及大法官),若備詢者回答有誤還會被罰,以後誰還敢當官?立法院凌駕於監察院及大法官之上。請詳林明昕政務委員專訪。也凌駕於行政院之上。失去三權分立制衡精神4、立法院增加這麼多權力,立委人數夠嗎?時間夠嗎?素質夠嗎?有些立委素質令人懷疑,例如傅崐萁,說他被關是民進黨政治操弄,還帶許多立委訪問中國。詳:ruclips.net/video/4OJ1_rle6HU/видео.html
法律實施不會單獨作用在某一陣營,有人挺這種惡法,真是不懂
早就已經是民進黨的形狀了,程序拖延的是民進黨,還找一堆親綠人士替民進黨擦脂抹粉,抹黑在野黨推動法案,是在搞笑嗎,既然要訪問親綠人士,怎麼不連其他兩黨人士也進行訪問,其立場偏頗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