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課程]危機處理小組(CIT)突發狀況因應-行為急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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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1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2

  • @gleen18
    @gleen1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基層最難過的地方是,寫處理原則的人,老是拍一些理想狀況下的影片,還有一些細節跟實務不符合。
    1.消防員是希望警察執行強制,由消防員協助,因為我們沒有受過專業的壓制擒拿教育,
    如果一周一次柔道課也能算的話,那也真是打個問號。
    新法過後,警察拿掉,變成EMT要去拘束其患者身體呢。
    我都不知道如果患者大我一圈,或者懂格鬥技巧,或準備王八拳反抗,
    身為消防員要去怎麼拘束呢。
    2.防刺背心、防刺手套...沒有這種東西。
    3.像影片中的紅色約束帶,高雄市有,但是無法用在電動擔架,構造問題,沒有考慮到細節,器材是否一體通用。
    4.透天厝、大樓,擔架無法上樓,怎麼約束...搬運椅怎麼約束患者的腳,很容易被踢,護送患者下樓這方面沒想過怎麼解決。
    5.沒有示範極度不配合的患者,建議到格鬥中心,示範一下。感覺跟以前的奪棒法官一樣,活在很理想的溫室花園中,
    覺得犯人會乖乖讓你奪棒,很容易奪棒一樣。
    6.新法令要過,拘束身體或限制行動自由,不得以戒具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為之,
    身為消防員,我都不知道有那些戒具不能用,不正當方式呢,法律也真是狡猾,
    這不是擺明可以事後諸葛?
    有患者提告結果有可能都是不行...看該縣市的文明程度,有沒有鄉愿,民意地方勢力比較大尾。
    7.其實擔架的束帶強度一點都不夠呢,老舊損壞只能陳報換廉價便宜的安全帶替換,
    實務上患者奮力反抗掙脫的情形,我遇過幾次呢,這邊大概也知道沒要寫細節。
    解決裝備的經費問題、掙脫時該如何處理、替代方案等等。
    8.其實08:22患者的四肢可以上下滑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