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住戶同意無法開店 寵物美容業者輕生引修法討論|20240628 公視晚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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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 окт 2024
- 想在台北市住宅區開設寵物美容,如果店家位置被劃分在「第3種住宅區」,必須要取得左右鄰居和正上方住戶同意才能開業,包含寵物旅館、獸醫診所和健身房等都受規範。台北市一名寵物店業者因為未能取得住戶同意書在日前輕生,全案也衍生出修法討論。市長蔣萬安表示將請相關局處研究,尋找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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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店 #糾紛 #輕生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先讓這些宮廟退出住宅區才是~
還有陣頭 整天放炮吵死人
贊成
是宮廟先來還是住宅區先來?
@@jaste3722 🤣🤣🤣
餐廳 宮廟問題較擾民 為什麼不管
對阿 尤其是 私壇
因為人數多背景厚,不好得罪~都是這樣子的^_^
鄰居在頂樓養鴿子才需要鄰居同意書吧!
私人樓頂,可以叫養鴿住戶,清潔你家樓頂汙垢打掃乾淨
@@蕭陽昇 在認真清潔 都一定有臭味跟蟑螂🪳
@@蕭陽昇不止蟑螂,最恐怖的是大老鼠(我家隔壁就是)鴿子還會傳播腦炎。
那種違建好處理
在住宅區 養鴿子 可以直接 檢舉 (
開店本來就要住戶同意,不然錢業者在賺,吵跟髒亂住戶買單嗎
這個案子簽同意的鄰居說其實他們隔音做的很好,我覺得只要規範店面需有條件審查合格就可以,像現在新聞很多餐飲在住宅區搞得居民家都是油煙味,還有我家附近有些唱歌難聽還愛唱卡拉ok,跟有些人喜歡把家裡東西堆到屋外造成環境髒亂,我們也沒辦法趕走他們不讓他住。
可以的話當然最好不要,我家對面有工廠常被喇叭聊天吵醒
那就講清楚啊,簽還是不簽,不要在那邊鄰居不同意我就不簽,問她鄰居都簽後她簽不簽,她說不回答假設性問題,就是要搞人嘛!人家也是混口飯吃,不同意就講清楚,不要把人耍得團團轉後就消失,沒見過那麼惡劣的人...
我覺得宮廟更要同意書
但我也相信不管哪党都不會動這個
我找房子..看到附近月宮廟的..直接走人..空污.噪音.等等..比機車店還吵
買房子前宮廟就已經在那裏,我就不會買了
宮廟是民間信仰,不需要同意書😊
@@寵物日常分享要喔
不然按照你的邏輯
你也沒家可以回去了
只能說創業真的要做好功課,不要一股腦衝動撒了一堆銀彈之後才發現有法規的限制。如果我是一樓要開業的寵物業者,發現二樓不是很有意願簽同意書就會考慮結束租約放棄、也不要裝潢。用情勒利誘的方式就算能取得同意書,後續也有可能找麻煩、做不成生意。另外,裝潢花了400-500萬好像有點太多,要幾年才能攤提完?而且剛開業前幾個月、甚至前幾年本來就要做好會一直燒錢的心理準備,要能扛住燒錢的壓力。就不論是否有出錢給二樓修陽台一事,一樓寵物業者的成本控管、心理素質其實還無法開業。請記者發新聞充其量只能利用輿論報復二樓,並不足以解決負債問題,沒錢沒能力不如見好就收,以免負債持續擴大。
重點不是法規是否需要修改,開寵物店店內至少10隻以上寵物,如果沒有重視隔音和衛生,音量和氣味絕對是一般人養寵物的好幾倍。我家樓上曾有鄰居養了大約12隻狗,晚上叫整晚吵得我差點得憂鬱症,自家環境髒亂到出門時一堆跳蚤、壁蝨留在樓梯間,然後我們全家經過樓梯時無意間帶到家裡,一直過敏、不時要驅蟲。我去過幾家寵物店,雖然一半以上都很乾淨、也有做隔音,但也是有一些店家店內走道有寵物尿尿、隔音差所有狗狗一直在叫的情況。法規的存在還是有其考量。
我覺得小吃店餐廳也要同等辦理啊 很奇妙的法規邏輯耶!以氣味髒亂還有潛在的氣爆火災風險,餐廳和小吃店不是也是高危險群,這個國家的法規總是充滿許多兩套標準耶
但沒取得同意書為什要先開店呢???
修法理由是什??不能找別店面嗎??
讓人有勒索空間
鄰人也有重傷害嫌疑,如果明知他人已精神耗弱症等疾病,仍施以對等利誘等手法,至人於死!這觸犯刑法的重罪,檢警該偵辦 無論這美容是否得到,鄰近住戶之同意或不同意,現在衍發命案,雙方也明確發生數次大吵報警,住戶也是必須接受對方家屬的指控和追究
@@tonguesun6555 除非家人能拿出對話紀錄或是錄音不然鄰居怎麼樣也不會輸
沒錯!人性貪婪顯現。
2樓終將現世報
臺灣就是土地分區未確實執行啊?
政府不要把問題丟給鄰居啦?
故意堅持要開的嗎根本情緒勒索最後失敗導致自身無法處理在房東屋子自殺洩憤再叫政府修法根本顛倒了不是
然後輕身後,家屬還堅持要開
是的。你是清醒的。
不能開的明定不能開,不要住戶同意了,旁邊住戶倒楣。
一堆住宅區8+9宮廟沒一個立委敢動🤣~只敢整頓小動物。
吃軟柿子嗎?我覺得也有 不過住在寵物店附近味道確實很難處理
公廟跟寵物店都是嫌惡設施
事實上如未取得全住戶同意
那為何要先裝潢?
如果沒租店面,有資格向全住戶取得同意書嗎? 租了店面開始一項一項進行,那得閒置店面幾個月? 店租不就白繳了! 同時進行才是可能的方案,但業者一定是取得口頭承諾後才開始裝潢的,畢盡常人不可能在沒談妥的時候就裝潢啊!
這個新聞其實不太完整,如果把雙方說嘴的點拿出來看才知道那邊是重點.
1.原住戶的說法是~他已經跟該業者明說了他絕對不會答應,說他家過敏.
然後業者一直用其他人都答應了就剩你沒答應跟他魯洨.
2.業主的女兒說法是~當初詢問該住戶是否同意的時候,該住戶顧左右而言他.
言啥呢,說他家有陽台還是甚麼牆壁的還沒有修之類的,就是不說同不同意.
然後業主就幫他修了,修完後對方就搞神隱,隱到自家破產父親才自殺.
然後針對修東西這點,住戶的說法是~他自願修,沒人要求.
所以只看新聞的內容其實感覺重點跑掉了,
講實話~要說噪音啥的,隔音做好基本問題也不大,你過敏不要進他店裡就好啦...
所以重點感覺都不在這些有的沒有的條件,在當初到底是怎麼談的.
講實話我自己個人目前比較偏向女兒啦,當然也不是說全信.
但我不覺得有幾個人已經沒啥錢了,在沒有條件交換的前提下.
還肯幫你修陽台牆壁啥的,去"賭"你會善心大發.
就先幫你把你家的裝潢啥給修了.
@@suallyu4925 不好意思打擾一下,請問你有看到我的留言嗎? 我經常遇到留言被刪,有時候只有我自己看得到我自己的留言,別人都看不到我的留言。
記得有人有po該寵物美容店早在3月就登記好於市府網站上了,還查的到,但美容院和寵物店本來就天差地遠,個人反而否定女兒說法,自己母親要自殺怎麼沒阻止才違反人之常情,背後貓膩很深。修法這問題應該要上修,本來在住宅區內開這種店就很奇怪了。
@@suallyu4925口說無憑,沒拿到白紙黑字,都不能信。人心險惡!
用死的方式去導致開店跟修法是最笨的方法!!!
住宅區一樓。做吃的。為什麼不用取得同意書就開店
2F住戶也有傷害至死嫌疑,如果明知他人有憂鬱症等疾病,仍加諸手段威脅利誘,至他人喪命! 這苻合刑法的重罪,檢警該偵辦 無論這行業是否得到,鄰近住戶,的同意或者不同意,現在有人出事了,發生命案,和樓上人也明確發生事故,住戶也是必須接受調查,以及傷亡家屬的指控和追究到底...
@@tonguesun6555 很難證明自殺跟某個特定原因有關,通常是多種原因造成的。家屬也有責任吧,沒看好。
@@sendtreepay2596 因為利益群體大不好得罪唷^_^事實上餐廳小吃店火災氣爆滋生鼠類風險都比寵物旅館高 zzzz
勸各位住家旁千萬不要有養寵物店 不然臭味 噪音相隨 想死的念頭都有 特別是對聲音特別敏感的人 睡覺都睡不好 人鐵定完蛋
會支持新聞寵物店家的人,幾乎都是不顧他人感受、健康、生活品質的法盲自私低能動保。
順便隔壁樓上樓下都不要有嬰兒小孩子,一樣很吵
嬰兒小孩不會吵一整天,嬰兒最多吵六小時他就睡著了,小孩吵到12點也睡著了,明天上課,沒生養過小孩在做夢呢!😊
那以這種邏輯小吃店更是要同等辦理吧? 這個國家的許多法規邏輯都很問號問號(朋友讀法律的
鴿舍、宮廟呢?
現在都還沒確定真相 就一堆人在獵巫......以為鍵盤打打就沒事不用負責嗎? 超沒有思考能力的 等完整的事件確定誰說謊在批評不能嗎
乾,當然不用
因為有人死了,一般大眾都認為死者為大
私人「同意」,不像政府機關,無須依法行政,因無法可管,必然衍生糾紛,要脅、收保護費、利益交換,層出不窮。政府便宜行事,造成鄰里不睦,社會不安,很不可取。
住宅區開店來就容易會影響到鄰居
應該要所有店都一樣,不是只有特定店
真的該討論一下
只要左右和上面鄰居同意真的太寬鬆了
還有宮廟最好也管一管拉
要住商分棟, 住宅區禁止一樓商業使用。
沒超商怎麼炒房?
@@chenroger266再來個早餐店更方便😂
不可能 台灣那麼小 還搞住商分棟 只會加速房價飆升
農地違章工廠都可就地合法了呢,想都不敢想政府會有心去提升住宅區居住品質。
台北連科技園區都弄得四不像了,還想住商分離
很多不希望住家附近開寵物店
因為吵.臭.都是答應之後的問題。
若有要進駐住家附近真的要三思清楚。
沒寵物店,也是有鄰居養寵物啊
@@偉-b6k寵物店應該是有很多寵物,你自己家裏養的規模一定不會和寵物店一樣
我覺得按照他這種邏輯餐廳小吃店才更要同意書,不只油煙氣味孳生各種蟑螂老鼠甚至還會氣爆火災
@@chil332003按你這樣說法,所有餐廳都應該被禁止
@@durianlau1914 我說的是住宅區要開設的前提 如果寵物店適用這個條例 那餐廳更是 不用無限上鋼以及請了解一下此事件的背景框架
喜愛動物,但無法忍受,且最怕的是各種寵物噪音!
蔣萬安說寵物店是愛的職業真是笑死人
乾脆說是慈善事業好了
就跟有人說養寵物就是有愛心的道理一樣啊,不懂為什麼養寵物就是有愛心
法規就是法規
不然要法規幹嘛
神經病,我自己養狗我也不願意自己隔壁是寵物店,噪音氣味毛絮水溝阻塞問題多,別人要開店為什麼住宅區的住戶就一定要同意?不會去商業區開嗎?
覺得不是修不修法的問題 順序不是起初同意書全部簽好再裝修才是對的嗎 ⋯
先斬後奏
住宅區本來就不應該開任何店。
你家附近沒超商和餐飲店嗎?
沒有,
@@wen-long 餐飲店油煙很嚴重,的確應該分不同區。
開個店也可以搞到自殺⋯其實真的不簡單。
或許很有可能不清楚相關法規就先登記開業~然後再去國稅局取得營業登記證,沒想到相關規定是要取得周遭住戶許可證明才能有營登,所以才衍生出後面所有問題⋯包括自殺。
住宅區就是住宅區! 規定很好~
兩邊都沒提供證據如何叫人信服,不要被媒體帶偏要有思考能力😂😂😂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一堆人就覺得死者為大,不辨是非的罵人。真的要再等待真相慢慢浮現,現在我兩邊都不信
重點在政令宣導不足,新的政令要容易讓市民諮詢。
為什麼明明買的是住宅區,只因為你家要做生意開店,別人就要忍受降低生活環境品質,憑什麼???
那一開始就說不簽呀,不是事後才反悔
@@THW-s6p 是這樣嗎???有不同的版本已經出來了,請自行查閱。
不過你還是沒看懂我的意思,我問的是『為什麼明明買的是住宅區,只因為你家要做生意開店,別人就要忍受降低生活環境品質,憑什麼???』。
你是無知嗎? 你的言論在檢討被害人,你真好樣的。
二樓口頭答應,等到一樓要裝潢好,結果二樓耍陰,不給簽,讓一樓寵物店經濟壓力錢都燒光了上吊自殺。二樓真的太狠了,是不是錢沒給到位?不怕睡覺會被做鬼鎖命嗎!
@@ericyeh8539你講話很嗆喔,
什麼叫 憑什麼 不解 ?
根本問題在"同意書"
一邊說有 一邊說沒有
無憑無據 如何判定
認同,
應優先釐清寵物店和二樓住戶之間的糾紛。
草率修法的結果不管是偏向業者還是住戶,有可能導致正在處理的案件上孳生不必要的事端。
牽一髮而動全身,不得不謹慎。
宮廟不用處理嗎?😊
慘 双輸 不讓開 就讓變凶宅
有寵物美容店是好事喔
但千萬別開在我家隔壁喔
拜託開在我最討厭的人家的一樓
沒取得同意書自己就先搞
再來強迫人家要同意?
當初立法的精神是什麼?
因為個案就說要修法實在很蠢
不是阿,為什麼要開在住宅區,根本一開始就不應該開在住宅區阿
真的會有味道和叫聲耶😢rip
先取得同意後承租裝潢是有難度嗎?最怕這種是同意了,營業後又來抱怨
沒同意書就裝潢 理性來看是寵物店的錯
養豬場也是閒惡好臭,環保署要規訂付近有注戶不的養豬才對
輕生???????????????????
樓上住戶已被出征?
賣吃的油煙都臭的要死該管管了
我家對面開燒肉店,真希望他們倒閉臭死人,錢他在在賺,煙我們鄰居在吸,爛掉的也是鄰居的肺
@@冷尋 祈願他們倒閉。PM2.5對身體很不好。
原地變凶宅
台灣真的好棒喔,住宅開商店,農地蓋工廠,工業區蓋住宅,那麼商業區呢??
現在是修法 是否需要住戶的同意
用另一種稽查的方式去做
開業前必須消防~隔音~
氣味處理~
是否要派遣專業的人士去稽查
是否通過才可開業
那住戶同意這點要拿掉嗎
拿掉就必須有人去鑑工 ~裝潢部分去做了解~施工細節~
整個費用只會更高~由政府直接監管裝潢跟施工品質狀況
真爛 本來要訂法需做哪些防置設備如噪音 異味等 市府確不做為 怎會立個爛法要鄰居同意 等同給鄰居尚方寶劍權力 製造人與人間衝突 真是爛死了 只會想做爛好人
都市計畫法是一種白癡法律,他們妄圖針對行業去規定這能做,那不能做
寵物店如果有公害,應該針對公害去防止,而不是針對整個行業去禁止
很多社會問題都是都市計畫法在背後作怪
台灣哪來純住宅區,除了豪宅以外,集合住宅一樓有不開店的嗎
地目上面清清楚楚,要開店不要看人臉色直接找商業區。
更文明的做法是純住宅區,不然就自己找那樣的區域了。
要討論什麼,住三就是住宅區,你要來開熱炒寵物店美髮美容spa店越南小吃店,不用問住戶嗎?那還要搞什麼住二住三,就都給你開店就好啦~死了一個人,就不用管是住宅還是風月場所了嗎?我看到民生社區沒有理容店,覺得這樣沒有美麗小姐在這個社區,太可惜了,是一個值得開發的地方,民生社區的住戶們小心了,我有一個死士,馬上就可以死,你看看你要怎麼擋我,我不管是要開寵物店開理容院開越南小吃阿公小吃,你看看你要怎麼擋
你是清醒的。但這世間的人和政府有很多笨的,真受不了。
愛自殺怪誰笑死,開不了就自殺,以後開了很吵被投訴是不是也要自殺?
宮廟沒這問題?
寵物店只是滿足享樂派年輕人的虛榮心而已。
還愛的職業,真是嘔心
開寵物店本來就要鄰居同意
自己開業前不先徵求同意
反對修法
只要能證實2樓住戶有開條件利益交換!才是重點
原來是要人死了 才要討論 台灣真棒👍
如果二樓當初很堅定不簽 怎麼老闆還會去裝潢?
難說。每個人個性不同,太過樂觀,或是缺少開店經驗。
其他行業都比這鬆
應該是有規定的設限,另外就是順序錯誤吧,先同意在開工吧!
民眾沒有每個人了解法律。
政府那邊根本原因,是先發照,然後跟你說可以開業,又要同意書。
大概就是這樣一個資訊落差,成就民眾跑到死不能開業吧。
這是前頭的原因啊!
政府騙或誤解不是第一天,總要死人才會來說官話。
安寧問題,鄰居施工作業也沒有同意書要簽,無關於各行業別,不是嗎?
所以根本問題,是政府發照但發了又不能開業,是政府根本問題!
如果變成政府爭取要開設地民眾同意,在發照不就沒問題?
人民也不會花冤枉錢不能開業。
是法本來地獄啊!
交通事故頻傳 死的人更多 不見政府積極修法
忙著打擊在野黨哪有時間修法
因為死的是小老百姓,政府不痛不癢
感覺就是沒有白紙黑字寫清楚,事後才在哪裡說口頭有講又沒錄音而起爭議,感覺想用輕身來換取住戶同意簽名,感覺也是怪怪的🤔
一樓房東、二樓住戶是否為家人關係?
有沒有可能聯合起來 搞 寵物店?
二樓先是口頭說可以簽,讓寵物店大錢砸下去,後來改口不簽?
一樓房東獲得這幾個月的租金,如寵物店知難而退,又可獲得免費裝潢?
關鍵是中國毫無誠信,跟沒合約精神的中國談合約條件,看看香港就知道了,中英簽訂五十年的合約,連時間一半都不到直接毀約,而隨中國高興的變成歷史文件了,因此跟中國簽任何協議都將是自取其辱萬劫不復啊。
😂😂😂 這是政府鄉愿無能的結果,把公權力的範圍,推出去給平民百姓去負擔。法定可以就可以,不行就不行,這是政府該有的擔當。TNND 🤬🤬🤬
惡法,給了不肖住戶尋租的空間,例如這案件的二樓住戶,以此做要挾修繕陽台
不是惡法喔,台北市對寵物業是放寬而非限制,台北市的住宅區原本禁止設置寵物美容旅館
(寄養),歷經動保處、動保協會、寵物公會、環品會等機構,就產業需求及住宅區影響性進
行討論,修法後始於2019年法規附條件開放住三、住四經營寵物美容或寄養。
造福世人的好法律,寵物店是嫌惡設施喔很臭
法條沒錯啊。不能影響鄰居喔。
廟
G8犯法了嗎?
笑死,真的是不死人不修法
兩岸一家親🤣
反了吧,中國修法是要判死刑殺人的喔
對岸會因為死人修法?
@@黃佳文-g6j好过台湾一堆砍人开枪进去转一圈啦
二樓口頭答應,等到一樓要裝潢好,結果二樓耍陰,不給簽,讓一樓寵物店經濟壓力錢都燒光了上吊自殺。二樓真的太狠了,是不是錢沒給到位?不怕睡覺會被做鬼鎖命嗎!
没证据支持就别带风向啦
要拿到書面同意書再花錢裝潢啊。做事太不謹慎了。不然換個地方開也行,就那麼執著?
口頭答應的錄音呢??或是對話截圖呢?還是書面簽字?有嗎?媒體怎麼報,你就照單全收??人都往生了,要怎麼解釋?之後媒體還有後續追蹤嗎?也沒有啊。
噪音去檢舉就好了
不修法只會逼死更多創業者
那就死更多吧❤
修法會逼死鄰居
希望住宅區全面禁止開寵物店,有噪音、髒亂、寄生蟲跳蚤等問題。
修法就解決了 有什麼好討論的?
不能因為死人就該為安全的法令讓步,公平公正,看看有沒有改善的空間,不能死即正義
是的,不能死即正義,這是住宅區
法規合情合理幹嘛修法?
台北市對寵物業是放寬而非限制,台北市的住宅區原本禁止設置寵物
美容旅館(寄養),歷經環品會、動保處、動保協會、寵物公會等機構,
就產業需求及住宅區影響性進行討論,修法後始於2019年法規附條件
開放住三、住四經營寵物美容或寄養。
@@taoism2010 因為全國只有台北市住它區不准設立寵物美容店, 你根本就什麼都不知道, 只想嘴炮
@@黃佳文-g6j 這是全國只有台北市才有的法令, 你不懂就閉嘴, 台北市民比較高貴?
你覺得講萬安會檢討嗎,垃圾宮廟最應該消失
❤其實也可以順便修法一下,禁止旁邊有養小孩子,嬰兒一樣很吵,自私自利的台灣人
這些店如果開在你家旁邊,你就不會說這種話了
不能製造公害啊。 高級旅館是禁止帶小孩入住的。
寵物可以那養雞養鴨養豬也可以了
無解啦,當你要爭取一方權益,會犧牲另外的權益。
住戶的權限以經離普的無限上綱了,這是什麼樣的暴民呢?
陣頭比較吵吧、還有宮廟燒金紙 這個都沒在管的
只有天龍國有這個規定
全臺灣只有臺北有這規定,莫名其妙,柯神德政。
越南養生館是越南人越開越多,也沒有人說啊!而且這種店還是半色情的,為何不管制?
我覺得政府很爛
那夫妻打炮 太大聲也要申請執照嘍
並不存在有這種能力的人
二樓的住址怎么不公佈喔